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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提升系统安全管理(精选)

矿井提升系统安全管理第一篇:矿井提升系统安全管理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为加强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矿井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如有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符之处,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准。一.设计选型、到货验。

矿井提升系统安全管理

第一篇:矿井提升系统安全管理

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为加强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矿井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如有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符之处,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准。

一.设计选型、到货验收及保管

⑪设计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遵循先进、适用的原则,并考虑可靠性、经济性、维修性和环保性。选购的设备必须有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有产品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必须有防爆合格证。

⑫设计选型后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通过后,组织实施。

⑬设备到货后,有单位物资管理部门组织机电、运转、安监部门按设备装箱单和技术文件要求对设备、附机、随机配件及技术资料查验,对验收发现缺件、破损、严重锈蚀、资料不全等问题,由采购部门负责联系解决。有验收记录,并签字。技术资料至少应具备以下九种:①使用说明书 ②产品出厂合格证(防爆合格证) ③基础图 ④设备总装图 ⑤制动装置结构图、系统图 ⑥易损零部件图 ⑦电气原理图、安装接线图 ⑧主要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⑨主要部件的探伤报告。

⑭查验合格的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拆件使用,确需时,必须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及详单,并及时购件,装备成套。

二.设备安装及验收

设备安装验收依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并编制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大纲。

⑪安装措施及技术要求

1.设备安装必须在矿(土)建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以保证安装质量。

1 2.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以下几类:

⑴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⑵施工准备和科学组织施工的文件或书面材料。包括由设计部门和厂家提供的设备装配图、安装图、基础图、平面布置图、原理图、关系图及方框图等图纸以及设备、材料、工具等。

⑶安装程序、装配工艺要求,调试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⑷质量标准:设计要求、设备安装验收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作为安装的基本准则,。

⑸设备评定的主要依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性能调试、测试的试验报告。

⑫安装验收的图纸及资料:①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装箱单 ②设备清单:包括已到设备、到货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③装配图和随机备件图 ④设计施工图 ⑤提升、制动、电气系统图 ⑥调试、测试报告 ⑦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⑧安装竣工图、竣工报告 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⑬设备安装中的重点验收项目及内容

对安装过程中隐蔽工程,安装单位必须通知建设单位有关部门进行监督、验收,并做好记录,以做为今后验收移交的凭证。重点验收项目有:①滚筒(驱动轮)、天轮、主导向轮、制动闸盘或闸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 ②主轴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 ③联轴器的不同轴度 ④减速箱的技术测定 ⑤深度指示器的传动和变速装置的装配、润滑 ⑥制动闸盘粗糙度、端面跳动、不平行度 ⑦电气系统调试 ⑧主提升钢丝绳、尾绳的试验和悬挂

⑭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安装单位按有关标准组织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矿务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使用等单位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①检验工程技术档案、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和设备清册等资料。 ②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 2 复验。 ③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转实施方案,检查试运转情况。 ④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送矿区质量监督部门。

三.提升系统许可运行管理

1.新安装的ф2m及以上提升系统和ф1.6m提人绞车,依据原煤炭部颁发的《煤矿提升系统许可运行证书检查标准》,经矿务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已验收合格投运的提升系统,矿务局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并按《规程》规定组织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提升设备的检修、维护及安全运行

⑪技术测定、整定及探伤

1.机械部分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主轴、天轮轴、提升容器轴销、连杆、锲形连接装置每两年探伤一次,轴销、连杆、锲形连接装置每次换绳时探伤一次,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探伤,并出具报告。矿分管领导对测定、探伤报告要审查、签字,机电副总对已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仪表按规定时间效验:A级半年一次、B级一年一次进行校验,c级使用前鉴定一次。

3.电控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试验每年一次。

4.绞车运行速度图的测试、制动减速度计算、制动闸空动时间、贴闸压力测试有效期一年。

5.闸瓦间隙测试整定有效期10天。

6.负力提升及升降人员的绞车必须有电气制动,盘形闸绞车必须使用动力制动或低频制动,并能自动投入或人工投入,正常使用。动力制动、制动力矩及二级制动必须有计算、整定资料。运行方式改变时,必须重新计算、整定,计算结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432、433条规定。老式液压站没有二级制动或失效的必须进行检修和改造。

3 7.电动机、高压开关柜电气试验有效期一年。

8.电阻测试调整有效期二年。

9. 新安装的ф2m及以上提升系统和ф1.6m提人绞车,必须进行一次技术测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⑫安全保护设施的试验周期、方法

1.维修工试验项目:①过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②限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③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每天模拟失效或低速开车试验一次 ④满仓保护:每天模拟满仓试验一次 ⑤后备保护器:•后备2m/s限速保护、后备过速保护、后备过卷保护、后备减速开关每周试验一次 ⑥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与信号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⑦换向器栅栏门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⑧信号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⑨松绳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⑩油压系统过、欠压保护和超温保护每周不动车试验一次。以上保护,第⑴、⑵、⑶、⑷、⑹、⑺、⑻七种保护失灵,必须停车立即处理,合格后方可开车,第⑸、⑼、⑽三种保护失灵,必须在当天处理合格。

2.操作司机试验项目:①过卷保护:每班模拟过卷试验一次 ②欠电压保护: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③闸间隙保护(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闸瓦磨损开关 ④松绳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⑤紧急制动开关: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以上五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任何一项保护不合格,均要停车并汇报,待修复合格后方可开车。对于执行动作的电器元件无法检修的,机电部门要根据其有效使用寿命作出定期更换的明确规定。

⑬提升系统其它设施管理

1.选用的提升容器、人车(斜井、平巷)、矿车(包括连接链、插销)、罐笼、箕斗、连接装置、防坠器、托罐及防蹲罐缓冲装置等必须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撞梁不得兼作他用。防撞梁必须能够挡住过卷后上升的容器或平衡锤;托罐装置必须能够将撞击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并保证其下落的距离不超过0.5m。

4 3.加强提升容器防坠保护设施的管理,做到定期试验,并形成正式报告,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或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

⑴立井罐笼防坠器:不脱勾检查性试验6个月一次;脱勾试验一年一次。

⑵斜井人车防坠器:不摘勾的手动落闸试验每班一次,对摘勾的人行车每次运行前应再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月一次,重载全速脱勾试验每年一次。

4.立井提升容器的罐耳在安装时同罐道之间所留的间隙以及罐道和罐耳的检查检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85条、386条规定执行。立井提升容器和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7条的规定。 5.斜井提升容器之间的有效间隙不得小于0.2m;容器外侧距两帮的间隙:行人侧不小于0.8m(综采矿井1m),非行人侧不小于0.3m(综采矿井0.5m)人车上下人侧不小于1米。

6.防撞梁、托罐装置和过卷过放缓冲装置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7.使用罐笼提升的立井井口、井底、中间水平及井口井底的二层平台、进出人员两侧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安全门,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摇台必须与罐位、阻车器、提升信号联锁,其要求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规定。非进出人员侧,应设置防止人员进入罐内的设施。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容器顶上必须装有保险伞和栏杆。

8.当罐笼到位安全门打开后,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时,提升机应保证只能在0.5~1m/秒速度范围内运行。

9. 提升绞车液压站必须实现二级制动。要安装有防止提升绞车液压系统的所有阀误动作或不动作的安全保护装置,单绳缠绕式双滚筒绞车要有防止正常提升状态下游动滚筒脱离的可靠闭锁装置,对上述装置的检查每班至少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⑭提升信号系统

1.提升信号必须采取逐级传递方式,即井底车场信号工将信号传递井口,由井口信号工传递到绞车房。井口信号必须同绞车控制回路相闭锁。

2.信号控制装置所用按钮,“停止”按扭应单独设置。所有信号按钮必须使用单组触点或两组触点并联为一组触点使用。停止信号可兼作紧急停车信号。 5 各个地点的“停止”和“急停”信号直通车房。当“停止”信号发出,绞车停止运行后,不管容器在任何位置,未发“开车”信号,绞车启动不起来,工作闸敞不开。

3.提升信号声光俱备,停车信号与工作信号声、光有区别。停车信号警铃必须使用单击电铃或电笛;•停车信号和工作信号的指示灯必须分开设置,并有明显区别。一套提升装置供给几个水平提升时,各水平所发信号必须有区别。

4.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必须具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5条所规定的信号闭锁。

5.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具有备用信号。斜井提升时,专门提升物料系统,还需要一套由井底车场及各水平车场直通绞车房的紧急停车信号;•专门升降人员的系统,还需有人行车泄漏通讯机等无线通讯装置;•人物混提的系统,有井底车场及各水平车场直通绞车房的紧急停车信号和人行车泄漏通讯机。

6.斜井双勾串车提升时,必须设置错码(串勾)信号。

7.井底车场和井口之间,井口和绞车房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8.建井期间的提升绞车同样必须实现信号闭锁。

⑮提升系统技术改造

1.应积极采用国际国内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对在用的老提升系统进行技改造,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降低运行成本。

2.提升系统的重大技术改造必须在调研基础上由矿提出改造方案,经矿务局组织技术论证和审批。

3.技术改造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相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先进性。技术改造必须做好整个提升系统的优化匹配,对影响系统可靠性的重要环节,如主井装载定重测量环节、制动器、防滑保障、过卷过放防护装置等产品和技术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采用计算机技术时,必须按电磁兼容性技术进行设计,并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技术指标检验,以保证提升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4.技术改造后必须经矿务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出据验收报告,并将相关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同时改动,记入技术档案。

5.提升系统的改造,必须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验算的有效设计文件

⑯提升钢丝绳的管理

6 1.正确选用提升机钢丝绳。选用钢丝绳除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00条、407条、416条和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⑴立井提升宜采用同向捻钢丝绳,斜井串车提升宜采用交互捻钢丝绳。

⑵当井筒中淋水较大或淋水的酸碱度较高,以及作为回风井的井筒提升时,必须选用镀锌钢丝绳。

⑶斜井提升宜使用面接触钢丝绳或外层钢丝较粗的三角股钢丝绳;立井提升宜采用异型股钢丝绳和线接触钢丝绳。

⑷摩擦轮提升机必须采用规格相同左右捻各半数钢丝绳,尾绳宜选用不旋转钢丝绳,并应装置尾绳保护装置。

⑸罐道绳应用密封钢丝绳,矸石山提升用绳可选用带金属绳芯的钢丝绳。

2.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检查与维修

⑴钢丝绳检验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98条、399条、400条、401条、402条的规定执行。在用提升绳应在靠近容器端处截取绳头,用加热方法截取的绳头长度需加长200mm。

⑵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405条、406条和408条的规定,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⑶提升及其它用途钢丝绳检查及记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04条规定。对钢丝绳检查记录机电区长、管辖工区和机电科长每旬审查签字一次,机电科组织每月分析总结一次,并有分析总结资料。

⑷提升钢丝绳检查结果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406条、407条、408条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钢丝绳遭受猛烈冲击拉力,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查,在没有发现新的断丝和直径缩小等现象,可以继续使用。如果由于急剧受力,钢丝绳使用长度较原来长度增长0.5%以上时,则应更换新绳。

⑸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09条的规定。

⑹平衡钢丝绳的长度必须同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防止过卷时损坏平衡钢丝绳。

⑺提升装置必须有试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钢丝绳,只准涂、浸专 7 用钢丝绳油(增摩脂),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必须涂防腐油。

⑻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⑼钢丝绳的保管存放,应在表面涂一层固体油脂并入库,防止锈蚀。

⑽钢丝绳在运输取放过程中,不得碰伤或挤压。

⑾立井和斜井天轮,应使用衬垫天轮,斜井轨道托滚也应使用带衬垫托滚。

⑰油脂管理

1.加强提升设备润滑管理,根据每台设备的特点和实际运行状况,建立润滑管理“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并做好用油、换油记录。

2.液压站用油至少一年更换一次,每半年必须取样化验一次;减速机润滑油要使用抗磨剂,每半年必须取样化验一次,每两年进行一次清洗、过滤或换油。

3.润滑油剂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妥善保管和定量发放。

⑱特殊提升

1.除了按正常“加速、等速、减速、停车”程序的提升方式外的提升为特殊提升。

2.特殊提升需要解除某些保护或闭锁信号系统某些功能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及安监处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进行特殊提升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使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它火药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止提升机运行时不得使提升容器发生震动。

⑵提升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m/s。

⑶人工验绳速度,一般不大于0.3m/s ⑷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其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一般为0.3~0.5m/s。

4.提升或下放超过正常负荷的物件时,需重新计算制动力矩,验算钢丝绳、悬挂或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符合要求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及安监处主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需要调整制动系统时,机电科派人现场 8 指挥、工区具体实施,提升完毕及时恢复。对超常尺寸、重量的设备的提升运输应事先进行同重量负荷、同尺寸的模拟试验。

5.特殊提升必须执行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工作制度。

⑲提升系统的检修工作

1.各矿要根据每一提升系统运行特点及状态有计划地进行周期性检修。

2.检修前应认真编制“检修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和施工进度图表,并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学习并签字。

3.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同一地点多单位同时作业时,必须明确一人统一指挥,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组。

4.检修计划时间应包括规定的试运转时间。检修后必须留有详细的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修部件技术参数的变更及其原因并附有简图,形成正式报告并留档备查。

5.提升系统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维修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的停产检修日。

⑳提升系统的操作及维修

1.针对每一部提升机的设备性能及运行特点,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内容全面、程序清晰并同现场实际相符。

2.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3.提升系统维修电工、机工、钢丝绳检查工、井筒装备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提升系统维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⑴设备维修必须建立包机制,明确包机人员的职责。

⑵对各种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达到灵敏可靠。

⑶应针对每部提升机的实际情况做好“三化”工作,即维护检查周期制度化、维护内容规律化、维护保养程序工艺化。

⑷认真编制设备有关使用维护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维修人员学习有关设备的结构、性能、使用、维护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掌握《煤矿安 9 全规程》及《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有关提升系统的各种规定,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

⑸做好维护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时间、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机电区队技术负责人应每月检查签字。 (十一)提升系统技术资料管理

健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1.技术资料存档明细:⑴绞车原始设计、安装图(安装调试验收单)、使用说明书 ⑵设备改造安装图 ⑶制动装置结构图和系统图 ⑷易损零部件图 ⑸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 ⑹增设保护安装图和控制图 ⑺提升信号图 ⑻井筒装置图、布置图(包括井架、井底布置) ⑼钢丝绳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更新记录 ⑽防坠器试验报告 ⑾技术测定和整定、分析报告 ⑿制动力矩验算资料 ⒀探伤报告 ⒁提升装置年度检查报告和月停产检修记录(包括实测数据、零部件更换) ⒂重大及以上机电事故分析报告 ⒃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运行单耗 ⒄相关联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资料

2.每一提升系统必须建立如下制度:⑴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门口张挂) ⑵岗位责任制度、包机制度(机房张挂),信号工和把勾工岗位责任制度(井口、井底张挂) ⑶交接班制度(机房张挂) ⑷领导干部上岗制度(机房张挂) ⑸操作规程(机房张挂) ⑹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度 ⑺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⑻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3.每一提升系统要具有以下记录:⑴日维护检查记录(机房存放) ⑵电气保护日检查试验记录(机房存放) ⑶钢丝绳日检记录(机房存放) ⑷交接班、运转日志记录(机房存放) ⑸干部上岗记录(机房存放) ⑹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信号日试验记录(班组存放) ⑺外来人员登记记录(机房存放) ⑻提升系统事故记录(机房存放) ⑼设备检修记录(机房存放) ⑽钢丝绳试验、更换记录(存档)

4.每一提升系统需在机房内张挂以下图纸:⑴制动系统图 ⑵电气原理图 ⑶巡回检查图表 ⑷绞车总装图和技术特征卡片

(十二)提升系统备品、备件管理

1.实行分类管理,对设备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管理。

10 2.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保养工作。

3.•建立旧件回收制度,搞好旧件修理复用,修好的备件要交备件库另册登记入帐。

第二篇:段王煤业集团公司矿井供电系统和矿井科技装备水平提升建设工作总结

XXX煤业集团公司 关于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电系统和矿井科技装备水平提升建设的 总 结 报 告 根据县局2011年12月16日下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将通知内容关于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电系统和矿井科技装备水平提升建设的总结报告如下:

一、压风自救系统及供水施救系统:

我矿压风自救系统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设计,经过三个月的施工,于2011年6月底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由地面压风站、供风管路、气水分离器、供风支口、压风自救装置及附件组成。

地面地面压风站使用QGD—315H WC 型压风机5台、C-6/0.8型储气罐5台,压风管路由钻孔压风φ273总管路、东西翼压风φ219主管路、采区巷道压风φ108管路和各采掘工作面压风φ89管路组成。

压风管路上每100米安装一个φ19的供风支口,在管路较低点安装UFS2型气水水分离器,东翼压风管路共安装供风支口28个,ZYJ(A)型压风自救装置8组;西翼压风管路共安装供风支口38个, ZYJ(A)型压风自救装置10组。满足了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供水施救系统由950深井泵站、西风井深井泵站、地面高山水池及液位监控系统、供水管路、供水支口、T型过滤器及附件组成。

供水管路由φ159供水总管路、东西翼供水φ159主管路、采区巷道压风φ108管路和各采掘工作面φ89管路组成。供水管路上每100米安装一个φ19的供水支口,在供水总管路安装T型过滤器一台。东翼供水管路共安装供水支口28个;西翼压风管路共安装供风支口38个。

二、供电系统建设:

2009年12月新建的35KV变电站,采用双回电源线路供电,段煤Ⅰ线35KV电源来自白家庄220KV变电站,段煤Ⅱ线35KV电源来自平头110KV变电站,两台主变型号均为SFZ10-16000/35,采用一主一备分列运行方式, 39条6KV馈出线路分段供入井下和井上各变电所,主要大型设备及采区局部通风机、水泵等安全负荷均以双回线路供电,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保证了矿井的安全可靠供电。

三、矿井科技装备提升建设:

2008年新建的压风站,由美国昆山昆泰克空气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机头螺杆空气压缩机,型号为QGD-315HWC PLUS PLC 6KV,主电机额定功率315KW,额定电压:6KV,电控系统采用PLC智能控制,能够根据负载的变化,自动调节压缩机的运行状态。

2010年3月在副井机房安装一台由洛阳矿山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JK-3/30E型缠绕式提升机,电控系统采用西门子S7-300PLC可编程控制器和芬兰vacon变频器为控制核心的先进技术。不仅实现了提升机软启动、软停车、连续平滑调速,而且适应不同工况的各种要求,最大限度的提高运行效率。

2009年5月—8月,先后相继安装了西、北风井4台由南阳防爆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功率主通风机,风机均采用电机与叶轮直联的最简传动方式,结构简单,运行效率高,维修方便。风机的一级、二级机叶轮分别采用了安装角可调的三维扭曲形叶片,风量大、风压高,可最大限度地满足矿井通风的需要。采用微机技术实现在线检测,可以实时检测各主要部件的运行状态。

主排水系统采用吸入式集中排水方式进行排水,中央水泵房设在950水平,井下水通过水泵经专用钻孔管路排至地面沉淀池内,再进行处理排放。泵房安装4台DF85-45×6型多级离心泵,配套电机型号为YB315M-2,电机功率132kW,电压为660V,流量;85m3 /h,额定扬程:270米,正常涌水时,1台工作,2台备用,1台检修;两趟管路通过阀门互相连通、互为备用。电气控制采用型号为QBZ-200/660R矿用隔爆型交流软起动器,可实现电机的软起、软停,降低启动电流,减少对电网的冲击。

主井机房安装一部由沈阳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LDS3010大倾角强力皮带,电控采用以PLC可编程控制器为核心的控制系统,主井提升机2003年投入生产,2008年经技术改造,双驱动改为三套驱动以后,运输能力由原来的300t/h达到350t/h,提升速度由2.0m/s提升到2.5m/s,满足矿井原煤提升能力。

我公司使用的采煤机采用了目前国际上最为新型的开关磁阻电动机调速技术和PLC技术,依据煤矿井下具体的工矿条件,设计制作了可靠、传输、保护等元部件。该系统是一项机电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产物。

井下运输皮带采用了皮带集控系统,该系统的特点是根据皮带长度设定不同的时间间隔,与软启动共同配合构成先后开停机的顺序启动模式,改变过去无间隔、设备多,直接启动的传统模式,目前,矿井被集控皮带共计3045.5KW,既节约了电能,又缩减了岗位人员。

矿井局部通风机、矿井提升机、采煤机、水泵均采用变频新技术,具有可靠性高,节能效果显著,实现了软启动,达到了提高功率因数,节能的目的。

山西XXX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6日

第三篇: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煤矿运输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提升工作任务,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斜井提升和平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各相关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般规定:

1 、从事运输作业人员必须经入井安全知识培训、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和现场实际操作培训并合格(实际操作培训以矿机电部门据现场实作考试确认是否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每班进班前必须由区队组织开好班前会,交待清楚本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班与班之间必须做到现场手上交接班,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交清上一班工作情况和遗留问题,接班人进班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设备和安全保护设施并进行试验,处理上一班遗留问题,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 、必须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相关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严禁冒险蛮干。

4 、运输轨道必须按《 窄轨铁道》 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敷设和维护,运输工区必须每周对全矿主要运输线路和提升上山轨道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安排人员整改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周检、整改和验收记录。

一、柴油机车平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 、机车司机和在有机车运输的进行人力推车的人员,都必须经区队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学习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严格按措施规定执

1

行。

2 、柴油机车司机每班进班作业前必须检查机车,发现照明灯不亮、刹车不灵、警铃(汽笛)不响、操作手把不灵活可靠或失灵、电气失爆等任一情况严禁开车。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处理好后方可使用该台机车。 3 、机车行近在弯道、岔道、坡度较大的地方、车场、硐室口、巷道较窄或有人行复杂、噪声较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发现机车不能通过或威胁行人安全时必须及时停车,待行人安全通过后方可开。

4 、人员行至在有机车运行的巷道内行走时,必须随时观察巷道及巷道内机车运行情况,当有机车运行时,先选好避让机车的安全位置躲避,待机车通过后再行走,防止避让不及发生事故。若遇巷道太窄一时无法找到安全位置,必须及时用矿灯向机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并同时跑步远离机车,机车司机发现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采取减速停车。

5 、机车司机应根据轨道情况控制车速,严禁开快车,严禁按规定超拉车辆,严禁脱钩顶车。

6 、严禁非专职机车司机操作柴油机车,严禁其他人员赶车或爬、蹬、跳。

二、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l 、每班进班作业前,各工种必须认真检查所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只有各种设备、设施完好,安全保护装置灵活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提升运输。 2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严禁提升:

2

(l) “一坡三档”等任一安全装置不灵活或失去作用时;

(2)内齿轮绞车制动手把压到水平或超过全行程2 / 3 刹不住车时; (3)制动闸上沾有油脂时;

(4)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锈蚀麻坑形成沟纹、钢绳打结、起扭、马蹄钩损坏时;

(5)信号不清时;

(5)信号把钩工没有全部到现场时; (6)提升道上有人行走时;

(7)提升道轨道或地滚安装威胁提升安全时。

3 、提升运输过程中,必须对提升的矿车(矿车联接装置、轴、销、叉子、轮子等)经常检查,不合格的矿车严禁使用。矿车联接装置不合格(如矿车碰头、插销、三环钩出现裂纹、保险绳磨损、断丝超限或锈蚀严重等),严禁使用(必须空车拉出地面检修后使用)。

4 、必须按规定数量和要求组列提升,对大型材料车必须按规定进行单钩提升,任何情况均必须坚持使用好“一坡三档”和保险绳,保险绳必须保住所有串车,严禁甩开保险绳和安全设施运行 。

5 、必须坚持做到“行人不提升,提升不行人”的提升安全规定,主要提升道严禁行人,若因检查和维修需要行人时或在提升道作业时,则必须先与上车场信号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停止绞车运行后方可行人或在提升道做检修维护工作。行人通过或施工作业完成撤离提升道后,再与车场信号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后,方可恢复提升作业。严禁爬、蹬、跳车和赶矿车。

3

6 、各工种必须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提升信号开车,信号不清严禁开车。每次启动绞车时必须先合电,再进行提升或下放作业,做到起车和停车要缓慢,加速要平稳。严禁不带电下放矿车或放飞车,严禁蹬绳。信号把钩工必须先连接好钩进入躲身铜后,才能发送开车信号,并目迎目送串车上下笼坡,严禁发送开车信号后才进行连钩作业。

三、用人力推车安全技术措施:

1 、采用人力推车时,人力推车工必须站在矿车尾部推车,严禁站在矿车两侧推车或站在矿车前方拉车。

2 、人力推车工一人一次只能推一辆车,推车时必须随时携带刹车棒控制车速,确保能随时能停车,严禁放飞车。

3 、人力推车工必须随时注意前方,发现前方路况、巷道状况有问题或推车受阻时,必须立即停车,严禁强行推车。同向推车,当坡度<5 ‰时,间距不得<10m;当坡度>5 ‰时,间距不得<30m : 当坡度>7‰ 编时,严禁人力推车。

4 、人力推车工在推车进、出车场前,必须先了解车场情况并与车场所有作业人员联系好,确保安全,并且不给其它作业地点造成生产影响后方可在车场推车。

四、处理掉道复道安全技术措施:

1 、凡发生掉道事故,必须由现场作业人员查明〔 斜坡掉道事故必须由上往下检查)掉道现场情况:掉道地点、掉道数量、所掉道车辆的联接情况、位置关系和装载情况及其与周围巷道和其它设备设施的关系,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调度室和所在区队现场跟班队干(或区队地面值班队干)汇

4

报清楚现场情况及处理意见。

2 、区队地面值班队干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现场跟班队干到现场负责处理。区队现场跟班队干接到汇报后根据汇报的现场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拿出跳道车的抬车的处理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

3 、抬车时,必须至少有2 人以上,明确一人负责安全,选择好工具,约定好信号,安设好警戒,并将车辆可靠制动,防止在处理掉道过程中车辆被抬上轨道后因车辆滑动伤人或因所用工具、人员配合不当和其它人员、车辆进入抬车现场等出现事故。

4 、在提升上山、车场处理各类掉道车辆或在平巷处理重车、机车、大型材料车或多辆空车掉道事故时,区队跟班队长必须亲自到现场指挥,负责事故处理的安全工作。

5 、平巷处理掉道的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队应在运输平硐、各水平运输大巷适当位置备好处理掉道事故的设施,如长木棒、木蹬、短节钢轨、起道机或千斤顶等。

(2)出现掉道事故时,跟车工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机车司机发现负荷突然变化、声音异常或接到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3)处理掉道事故时,只能逐辆进行处理,其余车辆应采取措施使其与处理的矿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可靠制动,防止在处理矿车时因其它矿车滑动或翻倒伤人。

(4)抬车时,把矿车的另一端应可靠制动,先把矿车的一端抬上道。然后再把抬上道的这一端可靠制动,把另一端抬上道。

5

(5)抬车前应对所用工具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6)除有复轨器外,严禁来用动力复轨。

(7)抬车必须随时注意抬车工具回弹、滑动、断裂或损坏伤人。

(8)抬车过程中,矿车两侧严禁站人,防止矿车侧翻伤人。

6 、斜井处理跳(跑)车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斜井提升过程中:信号把钩工应做到“目迎目送”,发现矿车掉道或提升龙坡上声音异常应立即发送停车信号(若为主井则必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绞车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后立即停车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绞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发现负荷异常或钢绳巨烈抖动,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2)到提升龙坡上检查时,人员必须从上至下进行检查,下车场必须安设警戒,严禁人员由下车场进入龙坡检查,下车场内所有人员必须进入安全铜室,跳车下方提升道上和下车场严禁有人。

(3)在斜井龙坡上处理掉道时,从上至下逐辆进行处理。处理的这辆矿车必须联接好大钩,用好保险绳,插销用铁丝可靠固定在矿车碰头上,防止冒销,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处后才能由指定的人员发送提升信号,绞车司机启动绞车收紧余绳,防止矿车抬上道后下滑。其余车辆必须用钢绳可靠稳固在轨道上,防止车辆下滑。

(4)处理掉道过程中,矿车下方及倾斜方向严禁站人。若必须在矿车下方作业时,矿车必须采用钢绳可靠稳固在轨道上且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找好退路横向撤离。若须启动绞车,在启动绞车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跳道车辆上方的安全位置,绞车启动必须平稳且速度必须控制在lm / S 以内,防止蹬

6

绳。

(5)提升道处理掉道严禁采用绞车强行牵引。

(6)连接大钩的矿车处理上道后无法连接第二辆矿车时,必须把矿车调入就近车场,然后把大钩拖到下一辆跳矿车处连接,处理方法同上。

( 7 )处理掉道前必须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工具和设施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 8 )处理完掉道

后必须对轨道、地滚、钢绳、“一坡三档”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提升。

7

姜家河煤矿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编 制 人:

机 电 科:

运输工区:

调 度 室:

安 监 科: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工:

长:

第四篇:打造安全高效矿井、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某矿井筹建处作为在建矿井,牢牢抓住新建矿井的安全工作,完善制度强管理,强基固本抓质量,北阳庄矿井矿建工程按计划有序进行,为矿井顺利按期投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筹建处把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作为安全工作的首要前提。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竞赛、安全知识考试、安全演讲比赛、安全培训等活动,不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制作安全质量问题图片牌板到各施工现场巡回展览,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坚持对员工的日常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省市会议精神、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等。对在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形式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多种多样,使大家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尽而达到“我懂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按期完成岗位工种培训,安全生产持证合格率达到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三按”管理程序》、《安全行为规范控制措施》等多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目标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岗位职责等作了具体要求,明确筹建处为安全监管主体地位,提高了施工单位的自主管理能力。

二是不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始终将一通三防、防治水、提升运输、机电管理、土建施工等作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点环节。通过自查、互查、专查;一班三查(班前、班中、班后);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检查形式,查

思想意识、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查设备、设施完好状态和安全工具、查安全教育、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查劳动用品的使用、查违章守纪。同时坚持视“隐患”为“事故”的超前防范原则,进一步做实各层次、各系统、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同时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系统追问,深入实施隐患排查档案化管理和告知制度,加强过程控制和动态处理,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限期整改,实现了隐患排查的闭合管理。另外,每月召开安全调度会议,要求各专业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当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便对整治过程中无法及时解决的难题进行统一平衡处理,确保对安全隐患的整治不留死角。

三是严格落实公司及筹建处的安全资质审查、安全协议签订等制度。按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并签订安全管理专项协议,明确责任主体,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规定提留安全保证金,促进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同时,在各施工单位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做到了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的统一,严格落实集团公司的“三按”和“五统一”要求,从设计、施工、验收三个环节提升工程安全质量,以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抓安全就是尊重生命,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以人为本,几年来筹建处在安全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仅取得了筹建处成立五年来0死亡的好成绩,让全矿职工深切体会到安全生产给企业、给个人带来的效益,也为矿井建设的健康快速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

第五篇: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1、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通防部必须制定相应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在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同时备案。否则,罚通防副总工程师、通防部长、通风队长各100元。

2、 改变一个采区、工作面的通风系统时,通风队制定相应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罚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防部长、通风队长各100元。

3、 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安全、稳定、可靠;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挡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4、 在准备采区时必须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后才能投入生产;采区的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风巷分为两段,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否则,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0元。并责令改正。

5、 矿井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否则,罚直接责任人200元。

6、 井下机电硐室、水仓等必须采用独立通风。

7、 严格按“以风定产”的原则组织生产。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改变采掘工作面的风量必须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罚直接责任人500元。严禁无风作业或微风作业。否则,罚直接责任人1000元,按严重“三违”处理。

8、 新采区、新采面的设计,必须设计通风设施位置、规格、并保证该位置处巷道条件满足通风设施构筑的规定及使用要求。设计巷道的净断面,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否则,罚直接责任人200元。

9、 矿井各类巷道的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且其有效通风断面要保持满足通风需要。否则应制定计划采取调整风量或改变巷道断面等措施。否则,每发现1处不符合,罚通风队队长和技术员各200元。

10、 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和主要通风机装置管理,减少矿井漏风,保证矿井的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否则,罚通风队长和技术员各200元。

11、 矿井必须装备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否则,罚责任人500元。

12、 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设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否则,对机电部长、机电队长分别罚款500元。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否则,罚通风副总和通防部长各500元。

13、 加强主要通风机装置及反风设施的管理。主要通风机装置及反风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月度、季度检查由机电部门负责,机电队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装置,发现问题向机电部长、机电副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汇报并立即处理;机电部和机电队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次检查都要有详细记录,包括各种设备设施的状态、检查人员、隐患问题处理情况等,并存档备查。每少检查检修一次或缺少检查记录,对机电部分管部长、机电队分管队长各罚款500元。主要通风机每月倒台不少于1次,否则对机电部长、机电队分管队长各罚款500元。

14、 矿井主要通风机每个班次必须至少安排两名专职司机同时值班。值班司机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值班司机必须熟悉主要通风机的性能、控制系统和反风系统,并能熟练操作。

15、 回风井的主备风机改变工况或者调换主要通风机时,必须报请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批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特殊情况下需要立即改变的,必须在改变后及时向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16、 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指示主要通风工作性能参数的各种仪器仪表、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等必须齐全完好。主要通风机司机要经常检查风机的运行情况,每小时记录一次运行参数,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17、 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否则对测风员罚款100元。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18、 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至少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必须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牌上应包括测风地点、测风时间、巷道断面、平均风速、风量、温度、瓦斯、二氧化碳及测风人等内容。

19、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正规的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的测风站,测风站必须挂测风牌。对正规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校正,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校正。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测风工填写到测风牌和测风记录本上,数字齐全清楚。

20、 加强回风巷道的维护,杜绝出现高阻力。回风巷道失修率不大于7%。严重失修率不大于3%,主要进回风巷的实际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2/3。生产技术部每月都要组织对全矿井通风巷道的失修情况进行调查。严重失修巷道及时安排整修,否则,罚生产技术部部长200元。

21、 任何单位不得随意用物料堵塞通风巷道断面,对堵塞矿井主要通风巷道断面超过1/3者,按严重隐患考核。

22、 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两次反风演习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4个月。矿井的反风效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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