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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通用)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第一篇:客户投诉。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处理客户各种意见、建议、抱怨和投诉,规范各部门客户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客户服务相关联的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客户投诉处理流程:直接投诉(电话投诉、回访员接到投诉)。

→现场立即处理(或开《协调工作单》)→部门经理→班组(个人)→回访员→总经理。 第四条各部门投诉应对主负责人为部门经理,可指定责任代理人; 第五条客户投诉处理控制程序

(一)投诉受理:现场、电话、意见箱等其它来源; (二)投诉处理细则: 回访专员在回访中或客户直接来电投诉时认真记录客户意见并做好客户安抚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在与客户沟通时发现客户有意见时应及时记录客户意见并安抚客户,并及时反馈于回访专员跟进,同时填写《协调工作单》并于10分钟内提交给被投诉部门经理(或其代理人);回访专员每天及时收取投诉箱意见和建议并反馈于相关部门经理(或其代理人);现场投诉需各相关部门经理(或其代理人)及时处理,回访专员负责跟进; (三)被投诉部门经理(或其代理人)需在10分钟内整理方案与客户进行沟通达成初步协议,并告知回访专员; 注:必须在20分钟内与客户有第一次电话接触;(现场10分钟内接触) (四)回访专员需在40分钟后打电话给客户追踪处理情况; (五)被投诉部门经理(或其代理人)将其处理结果记录在《协调工作单》,并于12小时内交于客户回访专员; (六)回访专员在接到被投诉部门交回的《协调工作单》后24小时内与客户进行第二次沟通,判定此次处理是否成功; 注:如协议中所涉及的项目需在客户二次到厂后实施,则以客户二次到店后的满意度为最后结果的判定; (七)客户满意,回访专员需在《协调工作单》中记录谈话内容及跟进评价结果交于客服部经理签名,原件呈总经理审阅签名后由行政部整理归档。

(八)如客户不满意,回访专员需按本制度第三条流程,同时依据本制度第四条规定进行再次投诉处理,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第六条各类客户投诉处理均有对应时间和次数上限规定如下。 投诉级别不满意非常不满意重大投诉危机事件 对应次数 2次 2次 2次视情形而定

初次对应情况 30分钟 20分钟 10分钟 10分钟 二次对应情况 24小时 24小时 24小时 24小时 超时扣罚 20元 30元 50元 80元

如电话打不通,电话无人接听等无法联系客户的原因需填写投诉延期处理申请一栏,报总经理审核; 第七条所有客户投诉受理及跟进处理情况回访员均需作好记录、备案,以备长期跟踪; 第八条回访专员必须做投诉分析周报、月报和年报,呈总经理审阅后,将结果反馈于各相关部门经理;

第二篇: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1、投诉的受理

1、1客户对测试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测试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详细说明申诉的理由及有关依据,并填写“抱怨申述登记表”。

1、2技术业务室受理申诉,填写“抱怨受理登记表”,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主持处理。

2、投诉的调查处理

2、1对一般事务投诉的调查处理

2、

1、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调查处理客户对本部门的投诉,分析产生投诉的原因,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客户投诉处理登记表><投诉受理登记表>中,交技术业务室。

2、

1、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难以调查处理的客户投诉,在<客户投诉处理登记表>中记录下来,交办公室。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2、

1、3办公室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对满意度调查发现的以及其他部门难以调查处理的客户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可成立调查小组。责任部门负责调查事实真相,分析产生投诉的原因,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客户投诉处理登记表>中。

2、2对监测数据投诉的调查处理

2、

2、1技术业务室组织有关室和检验人员查看原始记录、相关仪器设备,对测试全过程进行回顾检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2、

2、2如需复检,由技术业务室将样品密码编号,按<监测质量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2、

2、3复检样品以原样为准。若属于采样或运输过程等有误,须按程序文件<样品采样程序>、<样品管理(处置)程序>重新采样。

2、

2、4复检时应由两人同时测试。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2、

2、5复检结果在受理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紧急申诉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当证实原检验结果正确无误时,则维持原报告。如原检验结果确实有误,报授权签字人批准,由技术业务室收回原报告,加盖作废章,出具正确的检验报告并加盖更改标识,并将结果填写于“抱怨受理登记表”“处理结果”栏。

3、投诉处理结果的反馈

3、1如果投诉不合理,即本站无过错,投诉处理部门应以书面形式有礼貌地向客户说清道理,解释清楚。

3、2如投诉合理,被投诉部门和人员在采取处理措施后,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客户。

3、3投诉处理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征求客户对投诉处理结果的意见,让客户填写<投诉处理结果客户反馈登记表>。

4、如果客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责任部门应重新对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5、客户投诉处理涉及不符合时应执行<不符合监测工作控制程序>和<纠正措施程序>。

6、如果客户合理投诉的事项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应与客户协商赔偿事宜。

7、办公室负责将与投诉处理有关的所有记录按存档要求定期交站档案管理员归档保存。

第三篇: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全社服务质量,规范客户投诉处理和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效率,保护客户利益, 提升客户满意度,维护中社信誉,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社业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15号)和《中国银社文明优质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明确职责,建立统

一、高效的投诉处理程序和严密有效的投诉管理机制,构建和谐共赢的客户与信用社的良好关系,实现我社的服务目标,促进全辖各项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二章 客户投诉处理原则

第三条 执社首问责任制的原则。第一时间接受客户投诉者,应先受理、后处理,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注重时效。

第四条 遵循谁的客户谁负责的原则。与客户投诉内容相关的部门应主动承担和处理投诉,不推诿、不扯皮,依据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正当需求。

第五条 遵循公开透明、及时规范的原则。公开客户投诉处理办法,使客户清楚了解投诉程序、渠道、方法及预计处理时间。社内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本机构处理投诉的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 遵循信息保密、资料保存完整的原则。在整个投诉处理过程中,加强对投诉客户身份和投诉资料的保密和保管,避免损害投诉客户和信用社的利益。受理投诉的所有记录及有关资料需保存完整,建档、归档,以备查阅。

第七条 实行总结与改进原则。认真研究分析客户投诉内容,积极改进产品、流程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第八条 实行投诉责任及回复客户满意率与绩效挂钩的原则。对客户投诉应认真积极调查处理,调查和处理结果回复客户时应使客户满意,将客户投诉属于我方责任、回复客户满意率以及处理的时限和日常管理等项工作与单位、员工的绩效挂钩。 第三章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第九条 客户投诉渠道:电话投诉、意见簿(箱)投诉、上门投诉、信件投诉、媒体投诉和上级社及政府部门转来投诉。

第十条 不同渠道的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客户上门投诉:指定专人接待,建立《客户投诉登记簿》,及时了解被投诉原因做好客户安抚工作,对投诉事项准确记载,记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单位处理、回复客户,并将处理情况反馈至客户。

信件投诉:将投诉信件内容以最快捷方式逐级下发至被投诉单位,被投诉单位处理、回复客户,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逐级报告。

媒体投诉:稽核监察部负责受理、核实,及时向媒体做出回应,并进社记录和归档。 上级社转来的投诉:上级社以各种形式下转的投诉,由投诉内容涉及部门受理,及时转发被投诉单位,被投诉单位迅速处理、回复客户,并将处理情况逐级报告。

政府部门转来的投诉:按首问责任制由接收部门受理,移交投诉受理部门,基层信用社移交联社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按上述相关投诉处理流程处理。 第十一条 处理客户投诉的时限

从接到客户投诉到回复客户(含回复转来部门):一般投诉(工作失误、服务态度、内部管理)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投诉(服务产品、服务渠道、违规操作)七至十个工作日完成。

被投诉单位接到投诉后,立即由相关负责人(非当事人)进社沟通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处理不完的,要向投诉受理部门报告原因,同时应向客户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客户投诉转(督)办单回复要求

被投诉单位在处理完客户投诉后,填写《投诉转(督)办单 》,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来单部门回复,同时抄报相关部门。回复内容包含以下要素:投诉事由及调查核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应吸取的教训及整改措施、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处理时间、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第四章

客户投诉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 客户投诉的界定:凡客户提出的涉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产品的意见和建议,均为客户投诉受理范围。

第十四条 客户投诉分类:工作失误、服务态度、内部管理、服务产品、服务渠道、违规操作、金融犯罪、匿名投诉。

对工作失误、服务态度、内部管理等问题引起的投诉,被投诉单位要迅速调查了解情况,确属我社责任的,被投诉单位和当事人应主动向客户道歉,取得客户的谅解,并对当事人进社批评教育和酌情处理。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赔偿。 因服务产品、服务渠道问题引起的投诉,以产品管理、渠道管理部门为主,在当事社(部门)协助下做好处理工作,要认真倾听客户意见,属于权限外的,向客户作出耐心解释,并积极向上级反映。

对违规操作问题引起的投诉,由相关部门界定违规性质,做出处理意见。 对金融犯罪的举报,由受理部门及时转交被举报单位的监察部门调查核实。

对匿名投诉,属于善意投诉的,被投诉单位要认真查实,改进工作,备案留存;属于恶意投诉的,要分析具体情况,有理有节妥善处理,维护我社声誉。

第十五条 对非我方责任的投诉处理

客户对联社有关规定不理解或因客户操作不当而出现的投诉,被投诉单位要将有关规定和流程向客户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明。

如客户的要求超出联社权限,或明显违反银社规定及金融政策,应耐心予以解释,让客户了解拒绝的原因;也可为客户提出按政策规定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若客户情绪极度抵触或非常固执时,可约客户当面解决或另约时间解决。

对银社有关规定的误解或有记忆、心理、精神障碍客户的投诉,应通过诚心、耐心和有理、有节的工作,达到化解矛盾和排除其非合理要求的目的。 第十六条 对新闻媒体投诉的处理

被投诉单位或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联社分管领导报告,防止多头联系。要立即做好工作,争取新闻媒体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发生负面报道。未经联社社授权同意,其所属部门或机构网点不能擅自与当地媒体联系并发表评论。对已刊登 (播出)的,要认真查清事实真相,采取一定方式挽回影响。对于省 (市)级,中央新闻单位的投诉、曝光及报道苗头,被投诉、曝光单位要立即向联社领导班子报告,由联社按照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向上级报告,不得拖延。

第十七条 对引起经济纠纷投诉的处理

客户投诉的内容如涉及到经济纠纷,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处理投诉的部门或人员首先要向本级社领导报告,并及时与本社法律部门联系,寻求解决方式。法律部门应按照国家政策和金融法规,详细了解投诉的全过程,分析案情,研究策略,提出具有法律保障的处理办法,以确保我社利益。

第十八条 对客户首次投诉未得到满意答复再次投诉的处理

被投诉单位应认真分析客户再次投诉的原因,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情况再次核实,在处理过程中进社跟踪,属我社责任的,按上述第十四条规定处理;属客户责任的,由有关人员对客户再进社耐心的解释说服工作,客户还是无法接受的,向上级客户管理部门报告,由上级客户管理部门协助解释。

第十九条 对客户在投诉之后又提出撤诉的处理 受理部门要向客户进社核实,弄清是客户本人主动要求撤诉还是受到某种压力而提出撤诉。如果是客户本人主动提出撤诉,则将有关投诉资料归档,注明客户撤诉原因;如果查实是投诉人被威胁等因素而引起投诉人撤诉,则要对相关责任人进社严肃查处。

第五章 客户投诉管理

第二十条 管理客户投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各级分管社领导或部门分管领导,应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负责处理投诉的第

一、第二联系人,确保投诉处理渠道畅通。 第二十一条 投诉处理职能分工

各部室除负责客户上门投诉、信件投诉转送外,应履社监督职能,负责各类客户投诉的督办、协调和考核工作。对投诉处理流程、投诉处理时限、客户满意度进社监督检查。对全社系统客户投诉进社分类统计,定期通报全社客户投诉处理情况。同时建立客户投诉回顾工作制度,形成总结与改进机制,监督落实投诉改进情况,并建立考核制度,负责提出客户投诉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年终绩效考核意见。

被投诉人的所属单位或被投诉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回复客户,报告处理情况,建立定期客户回访制度。

总社、基层网点和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被投诉单位,对客户投诉内容进社分析,研究提出我社产品、流程等改进措施和方案。 各级办公室负责处理和协调新闻媒体投诉。

第二十二条 对重大投诉问题,及时向当地同级银监局报告,取得指导。 第二十三条 客户投诉处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语言规范,为客户提供耐心、细致、周到的服务。

具有良好的个人心理素质修养,综合协调能力强,对突发事件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应对各种不同投诉情况的处理技巧。

具有诚恳的态度,做到耐心倾听,抓住实质,正确和巧妙地应答。 熟悉联社基本业务,了解一般金融法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右前旗信用联社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物业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精选)

物业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3.4.1 制度内容

对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行为的管理 3.4.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中心对投诉的处理。 确保客户的投诉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解决。其内容包括: 1. 客户服务部负责对客户投诉的记录和协调处理工作。

2. 被投诉的部门按照客户服务部对投诉处理的安排具体解决有关问题。客户服务经理负责对投诉处理的效果进行检查。

3.4.3管理标准

1. 受理投诉耐心,处理投诉及时,事后应有回访; 2. 有处理记录,有客户对投诉处理意见的反馈。 3.4.4 处理投诉工作流程

1. 客户服务部接到客户投诉后,应首先向客户表示歉意,并在《客户投诉记录》上做好登记。

2. 客户服务部根据投诉内容进行核实之后通知相关部门限期解决,特殊情况应向部门经理或公司领导汇报。

3. 针对客户较严重的投诉,客户服务部应及时向客户服务经理汇报,由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讨,落实解决措施及责任人,限期进行处理。

4. 相关部门在处理完投诉后,要迅速将处理结果报客户服务部, 由客户服务助理安排回访。

5. 客户服务部负责将投诉处理结果填写在《客户报修/投诉/求助记录》中,并由具体解决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认可。

6. 对客户的恶意投诉,做到坚持原则并耐心解释。 7. 投诉记录由客户服务部兼职助理进行统一管理。 3.4.5 投诉规避

1.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熟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和客户或使用人的权利义务,防止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2. 对物业的设施安排合理的日常维护、检修,使事故减少到最低点。 3. 经常开展反馈调查便民服务,了解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4.6 投诉受理

1. 开通投诉热线,由客服前台接待员负责受理。

2. 详尽记录投诉人姓名、投诉事项、单元号码、投诉内容及联系电话。 3. 耐心听取客人投诉,禁止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卸责任。即使错误在本身,亦不可当面指出,顾客态度即使很坏,亦不可顶撞顾客,并记下投诉内容。 3. 对于客户的设诉,能当场做出解释应当场给客户解决,若不能马上处理的应记下投诉人的姓名、事项内容、投诉对象以及投诉人的联系方法,以便及时反馈结果。

4. 应感谢客人指出的不是或不足之处,对客人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把事件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报上级主管审批。

5. 对于某个人违纪的投诉,应详细登记投诉的事件经过、证明人以及证物、投诉人及联系电话、签字。及时派有关人员的检查,确保事实的准确性,在依照事件的大小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6. 投诉处理完毕致电或走访客户,询问其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是否有别的建议,并再次感谢其对我们工作所做出的帮助。

3.4.7 工作表格:

1. 客户投诉/报修/求助记录 2. 投诉处理反馈意见记录 3. 每月投诉情况分析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图

第五篇: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客户投诉处理程序,形成有效的投诉管理机制,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及相关制度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客户服务相关联的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 客户投诉方式:直接投诉(现场、电话投诉)、书面投诉(质量监督员接到投诉)。

第四条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1、记录客户投诉内容:利用《申诉和投诉处理登记表》详细的记录客户投诉的内容,如投诉人,投诉对象,投诉的内容等。

2、判断客户投诉是否成立: 了解客户投诉的内容后,要判断客户投诉的理由是否充分,投诉内容是否合理。如果投诉不成立,可以用委婉的方式答复客户,取得客户的谅解,消除误会。

3、确定投诉处理部门和责任人:根据客户投诉的内容,确定相关的具体受理部门和受理负责人。

4、投诉处理部门分析原因:要查明客户投诉的具体原因及造成客户投诉的具体责任人。

5、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并报批: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客户的要求,综合部提出解决投诉的具体方案,并提交至质量负责人及经理批示。

6、 实施处理方案:及时实施处理方案,对直接责任人应处理得当,通知客户,并尽快地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

7、总结评价:对客诉处理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善对策,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流程,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水平,降低投诉率。 第五条 各部门客户投诉的处理职责:

技术部:

1、了解客户投诉内容并确认客户投诉理由;

2、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3、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综合部:

1、综合部主任组织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2、发生原因及纠正、预防措施的执行、督促;

3、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总经办:

1、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2、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上报;

3、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判定;

4、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5、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6、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的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第六条 客户投诉的时效管理

1、被投诉部门主任(或责任人)需在1天内明确责任、整理方案并与客户进行沟通达成初步协议。

2、为及时了解客户投诉内容及处理情况,由质量负责人或其指定的相关人员于调查处理后三天内提出报告呈总经理批示。

3、客户投诉案例需在一周内处理完毕,并由质量负责人或其指定的相关人员在处理完当天打电话给客户追踪处理情况,判定此次处理是否成功:①客户满意,质量负责人或其指定的相关人员需在《申诉和投诉处理登记表》中记录谈话内容及跟进处理结果交于综合部整理归档;②客户不满意,质量负责人或其指定的相

关人员进行再次投诉处理,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第七条 客户投诉处罚措施

1、凡发生客户投诉案件,经责任归属处200~1500元/次罚款。

主题词:合理化建议

范围

提交程序

奖励

抄送:公司各部门

共玖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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