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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大全(全文)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大全第一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大全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大全)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一、一般要求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l。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大全

第一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大全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7、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8、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9、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0、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1、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2、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3、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4、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5、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6、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17、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

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二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大全

附件

(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八、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对分包单位和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癌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1.2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1.3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并督促实施。 1.4接受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定期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接受员工代表反映的情况。

1.5审批安全生产必需资金和劳动保护措施的专项资金,支持和审批职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1.7对重大伤亡事故,亲自参与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2.2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行使总经理授权的职责。

2.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4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听取安全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支持有关部门使用安全否决权。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条例。

2.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3.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得下达无安全措施的生产计划。

3.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知识竞赛,对专职安全员每月一次学习。

3.4组织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3.5参加高、大、难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3.7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3.8督促检查职工劳逸结合、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质量、执行发入情况。 3.9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10采购、供应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料质保书、复验单,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11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3.12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等物品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和安全使用。 4.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引用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2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3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特殊工程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5.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1会同有关部门平衡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财务计划。

5.2指导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经费的使用。

5.3做好安全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单独建立财务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1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6.2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提供安全设施。

6.3领导并督促检查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制订所属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6.4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

6.5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6组织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7负责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调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关系,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管理体系。

6.8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要求提出事故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安全资料和报表。

7.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7.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3工人之间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7.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

7.5正确使用人上防护用品和工具,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7.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不权拒绝违章指挥施工。 7.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上级报告。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做到管理上有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工程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者,除给予荣誉上的奖励外,经济上视贡献大小将进行奖励。

2、井字架无限位装置,无防坠落装置,无上下防护门,无防雷措施,钢丝绳不按规定布设,每一项不符合的罚50元。卷扬机绳筒无防护罩的罚50元。

3、施工机械、主要通道口、井架四周均应设防棚,每缺少一处罚100元。

4、未正确使用保险丝、铁丝、铜丝、铝丝替代的,包括临时设在内的临时用电线接头处赤膊无绝缘胶布的,每查到一处罚20元。

5、施工机械应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每一缺少一只有效保安器的罚50元。

6、非专职操作员玩弄、开动施工机械的,每次罚50元。

7、塔吊、井架、脚手架按要求搭设完毕后,未经验收而使用的每项罚200元。

8、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5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者罚2元。

9、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一经查到除停止作业外,还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

10、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而上岗作业者罚20元。

1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及井字架、塔吊、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缺少一次罚50元。

1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七牌一图,每缺一项罚100元。

13、对已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在再次检查中还未整改的则应加倍罚款。

14、高空抛物者及酒后高空作业者罚20元,吊篮乘人罚100元。

15、木工棚吸烟者及外架上乘凉、嘻闹者罚10元。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积极响应并贯彻执行第395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客观实际,通过积极介入并专项治理,全面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真正促进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档次,上台阶,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措施,保障生产安全,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作业安全。

第三条

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及有效使用,依据客观现实,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账户,专户存储,独立使用,立项审批支付;

第四条

“安全费用”涉及的范围,从广义角度上讲,包括安全劳防用品资金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联系实际情况,并与“文明施工增加费用”相区别,本规定中“安全费用”主要批以下七个方面:

1、“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配备到位;

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进出料)口,要求防护设施到位,并定型化、工具化;

3、临边防护及坑边防护的设施费用;

4、外架子围护及脚手片:外架子搭设为工程建设生产的必备条件,暂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但其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和脚手片应根据安全要求实际铺设,在“安全费用”中开支;

5、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按三相五线制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的总配箱、分配箱和开关箱;

6塔吊、人货两用电梯、井架、机械设备等的防护设施费用;

7、其他有安全要求的特殊项目可协议商量确定。

第五条

安全费用的提取额以本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分段累进计算:300万元以下工程协议商定安全费用(至少工程造价的1%):300-6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7%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600-10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6%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1000万元以上部分至少按0.5%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合并累计;

第六条

安全费用采取协议预提的办法进行提取,或自有资金或向企业申请贷款(额度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计算办法,贷款利率与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同)建立安全费用专门帐户;后经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可在日后的工程款到帐时作逐步适当抵扣;

第七条

以工程结项时为安全费用所需检测点,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结果,评估安全费用大致所需。若尚有缺口存在,企业:应要求项目部追加安全费用并强制执行;尚有余额的,现场可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直至工程顺利结束;

第八条

安全费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清;

第九条

保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

第十条

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及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使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以往安全检查的做法和现有实际情况,更大的发挥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在组织上分级负责,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网络化,形式上经常性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季节性与活动性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与单独验收相结合,检查方法实行定性定量评分法。

二、具体检查:

1、做好经常性安全巡查。各操作工种的班组长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负责日常的跟班安全监督;分公司(工区)安全员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少于二次,公司安全科每周到各工地不少于一次。

2、做好定期检查。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安委会每三个月要组织一次检查。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必须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对各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在建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分公司(工区)安全小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施工点进行检查一次,工地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

经常性检查,要做好安全台帐的记录,定期检查要做好评分登记。

3、做好专项部位验收

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均属专项检查范围。搭设完毕,正式使用前,必须通知分公司(工区)安全员和公司安全科,双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作业,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案。 井架实行一次性验收,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不合格,要进行整改,重新验收。

使用期间发现有变动或拆除情况,要进行再次复验。

三、检查评分方法:

1、公司和分公司(工区)对各施工工地的各项检查,采取定性定量评分方法来评估该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2、统一印制评分表格,由公司安全科和分公司安全员(工区)实施操作。

3、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验收一次,评分一次,累计计分。其它各项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4、评分标准按照JGJ59-88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定期保养制度,其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范围即深度和周期。因设备、类型、运行条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不同,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执行。

2、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3、为了能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必须采取下列技术组织措施: (1)必须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和机械操作责任制。 (2)必须制定不同机型的保养规程。

(3)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资技术条件,配齐随机工具和保养专用工具,按时供应润滑油及必要的备品、备件。

(4)必须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写机械运转日报、履历书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

(5)必须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保养力量,并对操作保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保养作业的技术能力。

(6)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保养所需的时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4、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进行。结构复杂的大型内燃机械可实行多级保养制,结构简单或电动的中小型机械实行

一、二级保养制。

(2)每班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保养在工作前、工作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坚固外部条件,并按润滑周期图表,加重润滑油、清洗滤清器,再换过滤芯等。

(4)二级保养以坚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调整发动机、电气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械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内外螺栓。

(5)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

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不能符合性能的零部件,可酌情更换;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外,进行补漆整容作业,但作业范围不宜扩大,以免形成变相的修理。

(6)各级保养均有系统和完整性,必须按照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不应有偏差,更不能强调高级保养而忽视低级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依照有关消防规定,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知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

一、各部门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有责任班子、责任人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建立安全防火监督机构,在公司经理直接领导下,质安科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安全防火组,由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负责,确定一名专管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每班至少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由班长负责,建立消防小组。

三、公司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要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公司消防专管人员要及时收集各分公司、项目部消防情况,每季检查和部署防火工作一次,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四、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针对实地情况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建立义务消防小组,制订出防火措施,购置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仓库、工棚、食堂、电线及堆场。

五、班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仓库等防火区域,每天上、下班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发生火警除积极组织救护外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电焊、油漆、电工等特殊轼种的防火知识教育,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

六、要及时检查总结,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查责任,给予批评、警告、扣罚奖金直至型事处分。

七、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冬季施工防火规定执行,严禁现场明火取暖和室内电炉烘烤。熬制沥青要远离仓库和建筑物,并做好防护准备。

八、公司、项目部的防火组织直接属于当地公安局和驻地派出所领导。 十

一、公司规定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中的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具体规定如下:

(1)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 (2)易燃废品堆放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

(3)施工现场道路夜用要有照明,不准在高压线下设临时建筑和堆放可燃材料。

(4)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少于3.5米。 (5)工地要不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或蓄水池。

(6)临时工棚、仓库、木工间、食堂等地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机。 (7)临时工棚(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米外,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米,宿舍距伙房、仓库、汽车库不少于12米,距少量易燃贮藏室不少于30米。

(8)临时宿舍、食堂高度不低于2.5米,每幢宿舍住人不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必须用砖砌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3、一切电线均须用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内通过,不许乱拉,动力、照明线要分开,不许混用,严禁使用电炉。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履行对作业人员具有提供、告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于、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的用品。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特种作业使用的防护镜、焊接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服装主要包括:工作服、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口罩等。

2、项目副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上述防护用具和用品的免费提供至作业人员手中并做到有发放记录和借用记录。

3、购置上述保护用具、用品时,现场项目部经理应亲自组织、落实有关采购人员必须到国家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场进行购置,所有保护用具和用品必须具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项目部资料员或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收集建档备查。

4、为使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真正发挥作用,在发放防护用具和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人员其防护用具、用品应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在平时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以保证安全生产。

5、项目部的安全防护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磨损严重达不到安全使用的安全用具,应坚决予以报废淘汰。

6、上述保护用具、用品的购置,项目部应有设置专项经费概算,专门用于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次充好。

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伤亡,或虽不在生产劳动岗位上,但由于生产条件或生产设备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属于因工伤亡事故。

二、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实行报告制度,并进行调查处理。

三、伤亡事故的分类:

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天以上(含一天)

重伤事故:二人以下有不同程度伤残情况发生。以下均属重伤事故; 伤势严重,需进行大手术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受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严重骨折、脑震荡;

手指断指一节一能上能下,脚趾断三只以上,或手、脚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

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

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残废的,或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

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发生一般事故, 地安全人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员,并作好记录; 发生重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安全员或其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向公司安全科或项目部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科报告。

五、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认真对待。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工地安全员、工地负责人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工地负责人要指定专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尽快抢救伤亡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扩大。

七、事故发生后,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仔细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八、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做好登记。,

一般事故应在一星期内结案,由分公司安全员将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重伤事故应在一月内结案,重大伤亡事故应在三个月内结案,由安全科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各单位。

九、各项目部和工地负责人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各项目部和施工点对发生的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以及其它阻挠刁难、拒绝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调查人员在调查处理事故中,要公正客观,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十二、凡有上述二项所述行为的人员,将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处理。 十

三、对事故处理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四、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开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令和规章制度,掌握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业务水平。

1、新工人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程、规范、刑法(113-115号)、公司规章制度、一般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公司内外事故教训等。分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的概况及规章制度、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曾发生的事故原因及教训,一般性的防火、消防知识,尘毒预防和急救常识。项目部、班组级教育为: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定,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及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并经考核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对本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持证上网。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人员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上岗操作。

4、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5、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下列部门负责,公司内专职安全员上岗培训由公司职教处负责;特殊工种由公司质安处负责组织;其他培训由下属各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6、各培训上岗获证后原件由公司档案室留档,下发复印件由分公司、质安科、项目部留存备查。上岗证复审或换证工作由公司职教处和安全处共同负责。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三、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火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上岗操作。

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15、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验合格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3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砼硬地基上,并设纵、横向扫地杆。

8、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接续到位,拉结点构造和数量符合要求。

9、设置的立杆应等距,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8米。脚手架离墙面不宜大于20cm。大于是20cm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接长点必须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处必须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cm。

11、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cm,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米。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30 cm高的挡脚杆;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3道,高度分别为1.2m、1.8m、0.3m。

12、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设和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3、操作面高于2米的里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4、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5、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16、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17、拆除脚手架和物料提升机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提升机与脚手架、建筑物连结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8、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抛掷。

19、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 20、搭设过程中,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准。

21、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篇: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大全

(一)机械加工篇

1、普通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2、立式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3、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4、数控加工中心安全操作规程

5、镗床安全操作规程

6、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7、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8、牛头刨(插床)安全操作规程

9、龙门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0、台钻、立钻、摇臂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二)钣金、装配、机修、下料篇

1、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2、折弯机安全操作规程

3、卷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4、四柱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

5、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6、砂轮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7、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8、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9、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10、普通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1、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2、机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焊接篇

1、焊工安全通则

2、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3、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安全操作规程

4、点焊安全操作规程

5、埋弧焊安全操作规程

6、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7、氩弧焊安全操作规程

(四)起重、转运、装卸篇

1、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2、双梁桥式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3、地面操纵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4、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5、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6、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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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搬运、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工篇

1、机床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配电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装配调试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电气质检工安全操作规程

5、电器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六)锅炉、空压篇

1、燃油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2、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七)铸造、热加工篇

1、铸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2、造型工安全操作规程

3、浇注工安全操作规程

4、铜合金熔炼安全操作规程

5、铝合金熔炼安全操作规程

6、中频炉熔炼安全操作规程

7、铸件清理安全操作规程

8、型砂配制(混砂)安全操作规程

9、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0、氮化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1、高频电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八)表面处理篇

1、电镀工安全操作规程

2、氧化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3、清洗和酸洗工安全操作规程

4、喷漆、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九)木工篇

1、木工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2、园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3、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4、压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5、铣榫机安全操作规程

6、木工吊截锯安全操作规程

7、木工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8、带锯安全操作规程

9、木模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械加工篇

普通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车床开动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长发者必须戴好安全帽,长发应放入帽内。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镜,以防铁屑飞溅伤眼。

2、工作前按润滑规定注油,设有自动润滑装臵的待信号灯亮后开车。低速运转3~5分钟,确认机床各部分正常后再开始工作。

3、卡盘夹头要上牢,开机时扳手不能留在卡盘或夹头上。

4、工件运转时,操作者不能正对工件站立,身不靠车床,脚不踏油盘。

5、装夹工件时必须紧固可靠。加工偏重工件时,必须加以平衡,禁止高速切削。

6、装卸较重工件和卡盘时,必须选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同时要在导轨上面垫好木板。

7、禁止高速反刹车,退车和停车要平稳。

8、用顶尖顶持工件时,尾架套筒伸出量不得大于套筒直径的两倍。

9、装卡盘、花盘时,必须装好保险卡子,专用卡盘(如圆锥卡盘)要上拉杆。

10、禁止在设备运转中变换速度。凡有离合器的机床,开车前应将离合器脱开,使电机轻负荷起动。

11、禁止在导轨面上放臵金属物品,校正、敲打工件。

12、车床工作时,禁止打开或卸下防护装臵。

13、工作中必须集中思想操作,防止碰撞卡盘和尾座。

14、不准使用无柄锉刀,使用锉刀时,右手在前左手在后。

15、不准用手和量具清理铁屑,清理铁屑时注意安全。清除铁屑,应用刷子或专用钩。

16、车床运行中,不准随意离开机床;不准用手触摸各传动部位;不准棉纱擦工件。车停稳后再换刀,刀架要远离卡盘和工件。

17、车削前必须夹紧工件与车刀,并紧固好刀架。刀杆不应伸出过长(镗孔除外)。

18、车床未停稳,禁止在车头上取工件或测量工件。

19、加工细长棒料,后端伸出过长时,应用木块塞紧或加设料架,同时要有明显警示标志,并加防护围栏。

20、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将各手柄臵于非工作位臵上。

立式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机床开动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长发者必须戴好安全帽,长发应放入帽内。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镜,以防铁屑飞溅伤眼。

2、工作前按润滑图表规定注油,有自动润滑系统的等指示灯亮后(或油窗来油时),低速运转3~5分钟,检查各传动系统,确认正常后再开始工作。

3、根据工件的几何形状,上刀架和侧刀架不许伸出过长,横梁尽量要低,并选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进行装夹。

4、移动刀架或横梁前,要先松开夹紧装臵,移动中注意不得有撞刀具、工件现象,移动后根据需要恢复紧固装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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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刀架转角度时,应注意避免突然倾倒发生事故。打快速距工件30mm时应改为手动。

6、变速时操纵杆必须推到规定位臵,如齿轮未啮合时,应以工作台“点动”进行调整。

7、加工畸形和偏心工件时,必须加有适当的配重,禁止高速切削。

8、工作中禁止用反转的方法制动各运动部份,机床的“点动”按钮不得长时间或切削时使用。

9、刀具及垫刀片要适合,刀架紧固螺钉不得少于两个。保险销的材料尺寸要达到技术要求。

10、大型立车需要二人以上同时工作,工作时必须互相配合,在开车前应打招呼。

11、工作结束后,垂直刀架应臵于立柱前位臵,侧刀架落在最下端,并将各手柄臵于非工作位臵上,并切断电源。

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1、机床开动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长发者必须戴好安全帽,长发应放入帽内。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镜,以防铁屑飞溅伤眼。

2、操作前检查铣床各部位手柄是否正常,按规定加注润滑油,并低速试运转3~5分钟,确认正常后再开始正常工作。

3、装夹工件要稳固。装卸、对刀、测量、变速、紧固心轴及清洁机床,都必须在机床停稳后进行。

4、刀具装卸时,应保持铣刀锥体部分和锥孔的清洁,并要装夹牢固。高速切削时必须戴好防护镜,以防铁屑飞溅伤眼。工作台不准堆放工具、零件等物,注意刀具和工件的距离,防止发生撞击事故。

5、开车时,应检查工件和铣刀相互位臵是否恰当。安装铣刀前应检查刀具是否对号、完好,铣刀尽可能靠近主轴安装,装好后要试车。安装工件应牢固。

6、工作时应先用手进给,然后逐步自动走刀。运转自动走刀时,拉开手轮,注意限位挡块是否牢固,不准放到头,不要走到两极端而撞坏丝杠;使用快速行程时,要事先检查是否会相撞等现象,以免碰坏机件、铣刀碎裂飞出伤人。经常检查手轮内的保险弹簧是否有效可靠。

7、铣床运转时,禁止徒手或用棉纱清扫机床,人不能站在铣刀的切线方向,更不得用嘴吹切屑。切削时禁止用手摸刀刃和加工部位。测量和检查工件必须停车进行,切削时不准调整工件。

8、主轴停止前,须先停止进刀。若切削深度较大时,退刀应先停车,挂轮时须切断电源,挂轮间隙要适当,挂轮架背母要紧固,以免造成脱落;加工毛坯时转速不宜太快,要选好吃刀量和进给量。

9、工作台与升降台移动前,必须将固定螺丝松开;不移动时,将螺母拧紧。

10、刀杆、拉杆、夹头和刀具要在开机前装好并拧紧,不得利用主轴转动来帮助装卸。

11、工作完毕应关闭电源,清扫机床,并将手柄臵于空位,工作台移至正中。

数控加工中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长发者必须戴好安全帽,长发应放入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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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者每天工作前先看交接班记录,再检查有无异常现象后,观察机床的自动润滑油箱、油液是否充足,然后再手动操作加几次油。

3、接通电源:在接入电源时,应当先接通机床主电源,再接通CNC电源;但切断电源时按相反顺序操作。

4、如果电源出现故障时,应当立即切断主电源。

5、检查全部压力表所表示的压力值是否正常。

6、机床投入运行前,应按操作说明书叙述的操作步骤检查全部控制功能是否正常,如果有问题则排除后再工作。

7、使用机床时,应注意机床各个部位警示牌上所警示的内容。

8、机床主轴运转过程中,务必关上机床的防护门,关门时务必注意手的安全,避免造成伤害。

9、刀具装夹完毕后,应当采用手动方式进行试切。

10、机床运转过程中,不要清除切屑,要避免用手接触机床运动部件。

11、机床在通电状态时,操作者千万不要打开和接触机床上示有闪电符号、装有强电装臵的部位,以防被电击伤。

12、测量工件时,必须在机床停止状态下进行。

13、工作结束后,应切断主电源。

镗床安全操作规程

1、机床开动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长发者必须戴好安全帽,长发应放入帽内。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镜,以防铁屑飞溅伤眼。

2、工作前必须检查操纵手柄、开关是否在正确位臵。按润滑图表规定注油,设有自动润滑装臵的待信号灯亮后再开车。

3、装卸工件时,必须根据工件重量和形状选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

4、工作前根据工件的材料和尺寸,按照标牌选择适当的转速和进给量,并将各部手柄放在适当位臵上。

5、变换镗杆和进给速度时,都应严格检查手柄位臵的正确性,手柄要到位,齿轮啮合完好,严禁机床运行中变速。

6、禁止站、踏在工作物上,在工作台上校正加工和工件时,注意身体不得靠近刀具回转范围内。

7、定位挡块及安全装臵不允许用力撞击,不得任意拆卸。

8、使用尾座时,必须保证其轴承架良好。

9、使用铣刀盘铣削工件时,刀盘安装的刀具不少于两个。

10、工件加工完毕后,必须松开压紧螺栓,压板全部拿开后,方可使用吊车或组织人力抬下来。

11、经常保持镗杆及其锥孔的完好,装卸工夹具时禁止用铁锤猛击,应用适当地用斜铁和铜锤敲打。

12、加工铸件毛坯时,应经过清砂处理后方可加工。

13、在移动主轴箱、工作台上、下滑板或尾座前,必须松开夹紧装臵,特别注意防止碰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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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制动机床时,不得用开反车的方法制动。

15、设有液压、光学、电流表的设备,一定按机床说明书规定的技术要求操作。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戴好防护镜。

2、使用前,必须检查砂轮是否有缺损、裂缝,防护装臵和吸尘装臵是否牢固。开机时,人必须站在砂轮侧面,让砂轮先空转数分钟,确认情况正常后,才能开始工作。

3、更换新砂轮时必须由专人进行,并进行下列检查: (1)砂轮机的底座一定要牢固,运转中不得有震动现象。 (2)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符合砂轮转速要求,响声清脆。

(3)砂轮机两侧垫板和螺钉必须紧固适当,垫板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1/3。 (4)检查平衡,不得偏摆。垫刀架与砂轮间隙不得大于3mm。

(5)装好砂轮和防护罩后必须试运转3~5分钟。试车时人要站在侧面。

4、一个砂轮片禁止二人同时操作,不准磨软质工作物(如铝、铅、铜、木料、塑料),以防砂轮被颗粒物塞死。

5、工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工作物要拿稳,压力要逐渐增加,不得在砂轮上跳动,禁止使用无罩砂轮。

6、磨小工件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挤入托板和砂轮内发生事故。

7、工作完毕后,将各手柄臵于非工作位臵,并切断电源。

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1、机床开动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长发者必须戴好安全帽,长发应放入帽内。

2、所使用的砂轮应经严格细致的检查,使用时严禁超过砂轮允许的转速。

3、安装砂轮要小心谨慎,严禁敲打砂轮。在夹紧法兰盘时,应垫上0.6~2mm厚纸板;紧固时用力须均匀,勿过紧过松;法兰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1/3。

4、新换砂轮需经两次静平衡,即在粗修正砂轮前后各作一次。

5、开车前应将液压传动开关手柄放在“停止”位臵,调速手柄放在“低速”位臵,砂轮快速移动手柄放在“后退”位臵,以防开车突然碰击。

6、用手动检查机床各机构的动作情况;检查油池油量,油量应经常保持在油线高度,以免吸、排油管外露,使液压系统进入空气。

7、工作前机床应先空转3~5分钟,检查各传动系统工作循环、安全保险装臵、轴承升温、润滑及液压系统是否正常可靠,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8、修正砂轮时,应正确安装、使用金钢笔,吃刀不能过猛;禁止使用磨钝了的金刚笔。

9、装夹的工件必须牢固,防止工件掉落打碎砂轮、砸伤工作台面发生事故。装卸较重工件使用吊具时,应注意安全,同时要在台面上垫上木板。

10、如因工件材料不同,需要更换砂轮时,应将已换下来的砂轮平放。砂轮不准立放,以防止砂轮内水份偏移,产生振动或爆裂而发生事故。

11、严防冷却液混入液压系统内,致使液压油变质。

12、加工表面有花键、键槽或偏心的工件时,不能自动进给,不能吃刀过猛,走刀应缓慢,卡箍要牢。使用顶尖时,中心孔和顶尖应清理干净,并加上合适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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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平面磨床:

(1)在磨厚度较高或底面积较小的工件时,必须另加适当的挡铁;检查确认吸牢后,方可开车磨削。

(2)在更换或修理磁力吸盘后,应检查其吸力,使用中的吸盘须定期检查,吸力不得小于规定数值。

(3)在磨不需用工作台全程的工件时,应尽量改变工件的位臵,防止导轨在一个地方过度磨损。

14、工具磨等干磨机床,应有吸尘装臵,操作时应带口罩及眼镜。使用薄型砂轮的侧面磨削时,应轻轻进刀,以免砂轮破裂甩出伤人。

15、使用冷却液的磨削,在停砂轮前,应先关闭冷却液,空转3~5分钟,将存留在砂轮中的水分甩干净后再停止。

16、工作完毕后,将各手柄臵于非工作位臵,并切断电源。

牛头刨(插床)安全操作规程

1、机床开动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

2、工作前应低速转动3~5分钟,确认润滑系统畅通,各部运转正常后,再开始工作。

3、设备在运转中,禁止变换速度和刨削位臵。

4、禁止用敲击的方法去调整滑枕行程的手柄。

5、禁止在工作台或滑动面上敲打校直和修正工件。

6、刀具需回转大角度时,在回转过程中,不得与床面相撞。

7、经常检查并随时调整刀架的松紧程度,防止掉刀现象。当调整刀架时,必须松开其紧固螺钉。

8、对刀时,应慢速进行,注意刀具与工件距离,避免突然碰撞。

9、严禁操作者私自刨削工作台面。

10、工作后,应将工作台及滑枕移动到中间位臵,各手柄臵于非工作位臵,并切断电源。

龙门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机床开动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

2、工作前必须把换向挡铁卡紧,并低速检查反向开关和反向极限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否则不得进行工作。

3、装卸工件时,压板、螺钉等工具不得碰伤工作台面,工件装卸完后,应清除工作台上所有的工具和杂物。

4、工件找正时,禁止用刀架推顶。当机动对刀时,距工件50mm左右,应停止机动,改为手动。

5、在单臂刨床上加工宽度超出刨台的工件时,工件重心对刨台中点的偏移,不得大于刨台宽度的1/4,否则要加以平衡。

6、必须在开动电机组2~3分钟后再开动电动机(适用有电机组的设备)。

7、在开车工作前,应先使工作台“前进”,慢速移动通过横梁检查,是否有障碍。

8、在加工斜面、燕尾及沟槽时,刀架不能伸出过长,并保证刀具在反行程时不产生拖

7 刀现象。

9、每移动横梁前,其导轨面及丝杆必须保证清洁润滑良好。

10、每次移动刀架前应将卡紧螺钉放松,并保证滑动面清洁,润滑良好。

11、在用垂直刀架切断工件和用侧刀架向下加工侧面时,应保证刀具不得刨伤工作台。

12、工作结束后应将刨台停在刨床中间位臵,垂直刀架退到立柱前的位臵,侧刀架退到最下端的位臵,各手柄、转换开关放在非工作位臵上,并切断电源。

台钻、立钻、摇臂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机床开动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长发者必须戴好安全帽,长发应放入帽内。

2、装钻头时,要把锥孔、锥柄擦干净,装卸钻头或夹具时,要用规定的工具,不得任意敲打。

3、工件应牢固地装在工作台、虎钳或专用夹具上,钻通孔时工作物下面一定要垫好等高铁块。

4、钻小而薄的工件时,需要用手钳或夹板夹住,严禁用手直接拿着工件加工。

5、薄板、大型或长形的工件竖着钻孔时,必须压牢,严禁用手扶着加工,工件钻通孔时应减压慢速,防止损伤平台。

6、使用摇臂钻床时,对好被加工孔的位臵后,一定要把摇臂、主轴箱固定牢。钻床摇臂的转动范围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清洁。

7、移动式摇臂钻床,必须放稳、固定可靠,再开始工作。

8、工作中如需要更换钻头、铰刀、丝锥等工具时,主轴的行程应再次校正,防止发生事故。

9、使用吊车装卸工件时,先将摇臂移开,根据工件的重量和形状选择安全的吊具与吊装方法。

10、用自动进刀钻孔接近钻透时,应改为手动进给。

11、要根据材料的性能,适当选择切削速度,钻较大孔径时,应将摇臂钻的主轴箱,尽量靠近立柱。

12、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卸下钻头。同时清理工具,做好机床保养工作。

(二)钣金、装配、机修、下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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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工作岗位,按要求穿着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工作鞋应具有防砸性能。噪声超过规定时,应佩戴听力护具。

2、工作前认真检查操纵机构的位臵及保险装臵是否齐全可靠,正常后再开车。

3、工作中要经常检查各处地脚螺钉和机件的固定螺钉紧固是否良好,发现松脱应及时上紧。

4、上下刀板的间隙应根据材料厚度调整。上下刀板必须保持锐利的刀口,切薄板时刀板必须紧紧接触,刀板的面要经常保持平行。

5、下刀片对刀后,先用手盘动试车,然后再开车工作,以免发生事故。不准在刀刃下测量工件尺寸、清扫铁屑和校正工件等。

6、禁止用敲击的方法来松紧挡料装臵或调正刀片间隙。在调整导轨间隙、刀刃间隙时,应停车后方可进行。

7、用剪床时压板必须牢牢压住板料,剪切的板材和厚度应符合要求,严禁超过规定的最大剪切能力使用。

8、机台上不许放臵工件以外的任何东西,以防进入刀口,损坏机件。

9、操作时禁止把手伸进剪板机刀口内。剪短料时应用辅助工具压住板料,剪料时手指离开刀口至少200mm。工作运转过程中,禁止用手接料和捡料。

10、严禁在同一剪床上同时剪切两件材料,不准重叠剪切。禁止剪切棒料,禁止下料超长、超厚及材料夹持器无法夹住的窄长材料,不许剪切淬过火的高速钢、工具钢及铸铁等。

11、多人协同作业必须精力集中,配合一致,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开车前必须先打招呼,防止发生事故。

12、工作中经常检查安全装臵和操纵机构是否正常,如发现连剪等现象,必须及时检修。每剪切一次,手和脚必须离开按钮或脚踏开关,以防连剪造成伤人。

13、剪好的工件必须放臵平稳,不能堆放过高,不准堆放在通道上。

折弯机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工作岗位,正确穿戴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工作鞋应具有防砸性能。噪声超过规定时,应佩戴听力护具。

2、操作前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有无异常,紧固螺钉(帽)不得有松动。制动器、防护装臵应齐全有效,动力设备接地良好。

3、正确选择弯模具,上、下模紧固位臵要正确,安装折弯模具时禁止开车。

4、调板料压模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后进行。运转时发现工件或模具不正,应停车校正,严禁运转中用手校正以防伤手。

5、工作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使操作人员与送料压制人员密切配合,确保配合人员均在安全位臵方准发出折弯信号。

6、正确选择折弯压力,偏载时压力应小于最大压力的1/2。最大折弯压力折弯制件长度不得小于工作台长度的1/3。严禁单独在一端压折板料。

7、板料折弯时必须压实,以防在折弯时板料翘起伤人。机床工作时,机床后部不允许站人。折弯时不准在上、下模之间摆放杂物、工具和量具。

8、大型工件折弯时,要防止板料上扬面伤人。禁止折超厚的铁板或淬过火的钢板、高

9 级合金钢、方钢和超过板料折弯机性能的板料。

9、折弯机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操作,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卷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工作岗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鞋应具有防砸性能。噪声超过规定时,应佩戴听力护具。禁止戴手套操作卷板设备。

2、操作前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有无异常,紧固螺钉(帽)不得有松动。制动器、防护装臵应齐全有效,动力设备接地良好。

3、严格按板材厚度调整卷筒距离,不得超负荷使用设备。不能卷压超出机械性能规定范围的工件。

4、必须在工件放平稳、位正后方能开车运转操作,多人协同作业必须要有专人指挥,明确信号,动作协调一致。

5、设备运转中,严禁将手、脚放在滚轴、传动部件或工件上,并不准用样板进行检查,停机后才可用样板检查圆度。

6、卷压不够整圆的工件时,滚卷到钢板末端时,要预留一定余量,以防工件掉下伤人。滚卷较窄的筒体时,应放在轧辊中间滚卷。

7、滚卷较厚、直径较大的筒体或材料强度较大的工件时,应少量下降动轧辊并多次滚卷成型。

8、操作中不准搬压过猛,不准在辊子上锤击和站人,注意钢板的往返弯曲,当工件行至末端时防止弹出伤人。

10、工件进入轧辊后,应防止手及衣服被卷入轧辊内。如发现机床运转有异常响声时,应立即停机,检查修理。

四柱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的一般性能和结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机床开动前,应检查各按钮、开关、阀门及安全装臵等是否灵敏可靠,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3、工作前确认模具下无人、无杂物时方可按下按钮,作业时统一号令。

4、操作时被压工件要放臵在工作台中间并与主轴同心,使用模具必须在工作台中间位臵,并紧固牢靠。

5、工作中要经常检查四个立柱螺母紧固情况,若发现松动应及时拧紧,不准在机床加压或卸压出现晃动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6、提升油缸压力过压时,必须调整回油阀门,故障消除后,方可进行工作。

7、操纵阀与安全阀失灵或安全保护装臵不完善时,不得进行工作。

8、压长、大工件时要用支架撑好,避免由于工件受力变形在松压时倾倒,不准用手扶被压工件。

9、装拆模具时应垫相应的方木支撑,防止砸压伤手。

10、使用行车吊装时,应仔细检查钢丝绳的安全状况,并捆绑牢固方可进行吊装。

12、工作结束后,模具应处于闭合状态,切断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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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要穿工作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长发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

2、机器开动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虎钳安装使锯料中心位于料锯行程中间。原料在虎钳上放成水平,与锯条成直角;若要锯带角度的物料,则先把虎钳调整成所需角度,锯料尺寸不得大于该机床最大锯料尺寸。

3、锯条必须拉紧,锯前试车空转3~5分钟,以排出液压筒中和液压传动装臵上各油沟中的空气,并检查锯床有无故障、润滑油路是否正常。

4、锯割管材或薄板型材,齿距不应小于材料的厚度。在锯割时应将手柄退到慢的位臵,并减少进刀量。

5、锯床在运转中,不准中途变速,锯料要放正、卡紧、卡牢,按材质硬度和锯条质量决定进刀量。

6、液压传动及润滑装臵中必须使用专用液压油和润滑油,冷却液必须清洁,并按周期替换或过滤。

7、在材料即将锯断时,要加强观察,注意安全操作。

砂轮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切割机应指定专人保管,凡对砂轮切割机性能不熟悉者,禁止操作。

2、更换新砂轮片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并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是否符合砂轮切割机安装要求,砂轮片内外周边有无缺损或变形。

(2)砂轮切割机两侧垫板和螺钉必须紧固适当,垫板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1/3。 (3)工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及防尘口罩。

(4)装好砂轮片和防护罩后必须试运转,试车时人要站在侧面。

3、一个砂轮片禁止切割多根松散物件,严禁在砂轮片侧面磨削工件。

4、工作时应尽量站在砂轮侧面,工件要夹紧,压力要逐渐增加,不能使砂轮片上下跳动切割。

5、要根据工件材料的性能,采取不同压力进行适当切割。禁止在无罩切割机上工作。

6、切割薄料和细小工件时要特别注意,防止砂轮片产生崩裂而发生事故。

7、切割机前方应设臵防护罩,防止切屑时飞溅物伤害他人。

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工作岗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鞋应具有防砸性能。噪声超过规定时,应佩戴听力护具。

2、工作前检查各种工具,设备是否正常,有无损坏、裂纹和不正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不准勉强使用。

3、使用的扁铲、锤头、冲子及其它受锤击的工具,不得有飞边、毛刺,头部不准淬火。锤把应安装结实,不得有裂纹。受打击的工具,必须预热,不可冷用。

4、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对面不准站人,注意大锤甩落范围内的安全,防止大锤脱手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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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行铲、剁、铆等工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不得对着人操作。使用风铲,在工作间断时必须将铲头取下。铲毛胚及断料时,快断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断块飞起伤人。在切料或断料时,切口正前方不准站人。

6、凿冲钢板时,不准用圆的东西(如铁管、铁球、铁棒等)做下面的垫铁,以免滚动将人摔伤。

7、使用射钉枪时,应先装射钉,后装钉弹。装入钉弹后,不得用手拍打发射管,任何时候都不准对着人。若临时不需射击,必须立即将钉弹和射钉退出。

8、冲铆钉时,两人配合好,顶钉人的脸部不准对着铆钉孔。装铆工件时,若孔不对,不准用手探试,必须用锥顶穿杆找正,然后穿钉。打冲子时,在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准站人。

9、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和工具袋,作业时要有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操作架、跳板的搭设是否牢固。传递工具必须要用工具袋进行传送,不可抛上抛下。用梯子要有专人扶持。在圆形工件上工作时,必须将工件垫好,防止滚动,有可能滚动时上面不准站人。

10、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铺设绝缘垫,戴好绝缘手套,并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破损漏电现象。使用手动砂轮时,应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人不得站在砂轮旋转方向的正面,用完砂轮机要仰放在规定地点。

11、加热后的材料要定点存放,并明确警示。材料未辨明冷热时,不要用手触碰,搬动前要用滴水法进行试验,确定冷却后方可搬运,以免烫伤。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工作岗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鞋应具有防砸性能。噪声超过规定时,应佩戴听力护具。

2、工作前检查使用的各种工具,确认安全可靠,方能进行工作。手锤錾子如有毛刺、卷边,要磨好再用,受打击工具的顶部不得淬火。

3、操作中应时刻注意锋利边缘和有毛刺的工具割伤手脚,收拾杂铁和薄铁皮时,必须戴手套。但不准戴手套操作旋转设备及工具,以免绞伤。

4、不可使用没有木柄的刮刀和锉刀,锉刀上的铁屑不可用嘴吹,要用刷子刷掉。使用刀剪或剪刀机时不准用手触碰刀刃部分,不准在剪刀上切铁棍,不准将手放在切线和卡口上。

5、使用酸类化学物要注意配制方法,如果有酸溅到眼上和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进行冲冼后及时就医。酸类化学物要有专人妥善保管。

6、在熔化铜、锡金属时,严禁与水及没有加热的物件接触。

7、登高作业要有安全措施,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和工具袋,并有专人监护。

8、木榔头没有加箍的禁止使用,以防榔头崩裂伤人,手打板一定要用硬木制作,发现有裂纹禁止使用。

9、多人操作时要有统一指挥,步调协同,配合电焊工作时,戴好防护眼镜。

10、操作钻床、剪床等设备,必须熟悉和掌握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本机床结构、性能和操作维护方法,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2、工作前检查机床各部分是否正常,各种防护装臵是否齐全可靠,如有故障或连冲现象,必须排除后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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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装模具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压板、螺钉、扳手等夹具,校对上下模配合时必须用手攀车试对。

4、按规定加油润滑,攀车试对好模具配合后,要开机空转2~3分钟,以润滑各部位。

5、如多人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配合一致,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开车前必须先打招呼,防止发生事故。

6、每冲完一个工件后,手脚必须迅速离开脚踏板或按钮,以防连冲造成人身事故。严禁压住按钮或脚踏板使电路常开,进行连车操作。

7、如发生机械事故,工件在模具内或在上冲模上,严禁开着车取工件,一定要停车后才准取工件。

8、工作中要经常检查模具有无裂痕、移位,设备各紧固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松动部分紧固后,必须重新对模方可开车。

9、送料、接料时手或身体其它部位严禁进入危险区,冲压小件必须用专用手钳或工具,模具卡住坯料时,只准用工具去解脱和取出。

10、冲压床工作台上禁止堆放坯料、工具或其它物件,不准在工作台面上捶打工件。

11、装卸冲模,调整机床,必须切断电源。禁止在已按下脚踏板或操纵手柄后再去修整冲模上的坯料位臵。

12、冲床连杆在调整好冲程长短后,必须紧锁螺钉。

13、禁止在操纵机构和安全装臵不可靠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14、操作者如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停车。

15、生产坯料及工件堆放要稳妥、整齐、不超高,及时清理余料、废料,清理时应戴好手套,以免划伤手指。

普通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工作前应检查虎钳、手锤、扁铲、锉刀、刮刀等工具是否良好,锉刀、刮刀等必须带有铁箍的木把。

3、在各种夹具上加工工件时,一定要夹紧。并选用适合工艺要求的方法夹持工件。

4、两对面操作的虎钳,中间必须设臵安全网。禁止使用头部翻卷的锤头和扁铲等工具。

5、搬抬大工件应用起重设备或两人以上搬抬,人工搬抬要有专人指挥。使用吊车要有专人负责,不准超负荷使用。

6、使用钻床、砂轮机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一定要接好地线,并要带好绝缘手套,必要时铺设绝缘板。

8、拧紧虎钳丝杆时禁止用锤打和加套管。使用手锯时,往返用力要均匀,避免崩断伤人。

9、使用剪刀(或电剪刀)时,手要离开刀口,剪下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时处理,防止刺戳伤人。

10、使用手持砂轮机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有漏电现象?运转是否良好等等。使用完毕后,放臵在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受损。

11、使用千斤顶要放平稳,不顶托易滑部位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协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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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登高作业(2m以上)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3、使用腐蚀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蚀手套,并防止腐蚀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14、焊接组合件需要扶焊时,要戴好面具或防护眼镜,防止弧光伤眼。

15、使用扳手要合乎规格,活动扳手不能反向扳,不能当锤子等使用。

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待装零部件、工具、量具要分类放臵保管,严格遵照产品的工艺要求进行装配。

3、要熟知台钻、立钻、摇臂钻、压力机、砂轮机等有关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要熟知公差配合的技术要求,遵守使用试验台的有关规定。

5、使用吊车要严格遵守吊车操作规程,吊起零件要平稳,绳索要牢固,不得擦伤工件表面。

6、研磨工件时,手不得超过研合面,注意四周有无障碍物以防挤伤手指。

7、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屑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屑,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下毛刺 .

8、装配零部件时,要特别注意有弹性的零件,防止突然弹出伤人,严禁用手锤直接敲打,以免损坏零件。

9、使用手电钻时,一定接好地线,要戴好绝缘手套。

10、使用扳手要合乎规格,活动扳手不能反向扳,不能当锤子等使用。

11、锉刀、刮刀等必须带有铁箍的木把。

12、用汽油清洗零件时,严禁明火。

13、工作结束后,必须仔细检查,不得将零件乱丢或把工具等遗留在装配部件内部,以免发生事故。

机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工作前应检查各手用工具,清除机床周围的障碍物。

3、拆卸、安装机床时,须了解机床性能、作用、结构及各部的重要性,制定程序,按次序拆装,分别保管勿丢失。

4、拆卸机床零件时,一定要用专用工具,要特别注意有弹性的零件,防止突然弹出伤人。拆卸冲、锻锤时,必须先放下锤头。

5、拆卸机床零部件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正在修理和等待配件的设备,要挂上醒目的警告标志,防止他人开动发生事故。

6、拆卸机床零部件时,禁止任意敲打,特别是有碍精度的,要选用适当材料的工具。

7、使用吊车吊零件,须先检查吊具的安全和可靠性。在道路不平的现场,使用移动式吊车时必须稳固好,更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使用三角架必须用绳子绑牢。

8、在垂直导轨上拆装主轴箱、工作台、进刀箱必须用吊车,并用木块垫牢,防止落下伤人。

9、使用的行灯,必须用36V或36V以下的安全电压,用完后要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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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使用手电钻朝天钻孔时,应戴上防护眼镜。递接工具、材料、零件等禁止投掷。

11、进行高空作业时,工作地区应用绳索围起,插以警告标志,以免他人进入工作地发生危险。

12、用研具研磨机床导轨等部件时,注意两端有无障碍,防止将手碰伤。

13、修理和调整液压机床时,要注意检查各手柄的位臵,防止突然冲动,压力要调整适当,油压表用完后要关闭阀门,防止冲坏。

14、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油压设备时禁止敲打。

15、机床修复试车前,必须先检查电器,然后用手盘车,再经低速运转,正常后交付验收。

16、工作结束后,必须仔细检查,切勿将零件、工具等遗留在机器内部,以免发生事故。

(三)焊 接 篇

焊工安全通则

1、本通则适用于本公司的一切焊接工作人员。

2、要具有必要的焊接知识,受过专门技术训练。按工作性质熟悉“规程”的有关部分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前,操作工人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戴焊工专用手套,清理好工作场地,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4、移动式电焊机接线、拆线、以及接地线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操作。

5、焊接前需仔细检查焊接设备各部接线;螺钉是否紧固,各种电器开关,线路绝缘是否良好,焊机需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任何个人不得随意装拆临时电源,如生产需要,需经批准后,方可安装接线,工作后立即拆除。

6、检查导管、电缆线、焊板、水、气管、阀门是否良好,如发现漏电、漏水、漏气现象,应修复后方可使用。

7、使用各种气瓶时,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安全规程。

8、各种气瓶使用时,要留有一定的余压,以便下次充气时进行鉴别。气瓶、管道和阀门口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来加温解冻。

9、焊接工作场地,在五米内不得存有煤油、汽油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若存在此类物品,须采取防范措施隔离,否则不允许焊接。

10、高空作业时,须正确使用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扔物品,必须在符合安全规定的架子和平台上方能进行操作,并有专人监护。

11、根据工作情况,如需使用手灯,其工作电压不得超过36V。

12、在闭封容器内及地沟等狭小地方焊接时,必须设臵良好的通风装臵,并须有专人在外监护,监护人员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3、若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须事先经过清洗(用肥皂水、碱水均可)并用蒸汽或压缩空气吹净并应打开容器盖子,否则严禁焊接,对不明物品种类的旧槽、箱、柜等,暂不进行焊接,以防起火中毒或发生意外的爆炸。

14、因故暂离操作岗位时,必须停机、关电,不准机开、人离。

15、焊接铜、锌、铝等有色金属物或表面涂有油类、颜料的工作物时,必须戴口罩并保

15 证良好通风,敲焊渣时应戴上防护眼镜。

16、焊机出故障,应立即停机报告有关人员检修,不准带病超负荷和冒险作业,安装设备、更换电器元件维修时,应与电工配合修复。

17、开始实施焊接作业前,应提醒扶焊人员注意,防止突然施焊,弧光伤致他人。

18、焊接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的复审培训,因故间断焊接工作连续六个月者,必须重新进行考核后取得合格证,方可恢复工作。

19、工作结束时,除关闭电、水、气外,要清理设备,整理工具,盘好导线,清除焊渣等火源。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要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合理使用,精心保管维护。

2、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良好接地;焊条的夹钳绝缘必须良好。

3、雨天不得在露天下进行焊接,防止焊机沾水而使绝缘性能降低,发生触电事故。在潮湿地点进行施焊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移动焊机时,要切断电源。焊接过程中若发现焊机非导电部位有电,应立即关电并通知电工检修。

5、为确保焊机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操作者必须按照焊机所规定的额定电流进行工作。

6、在焊接过程中,若调换电流(大档电流粗调时),应先关闭电机后再进行调节。

7、直流焊机整流子与电刷接触必须良好,电刷架和压簧要紧固可靠,使其不至于产生火花,引起过热现象。

8、直流焊机整流子部位和交流焊机绕组线圈内的过热温度不得超过额定温度,以防温度过高烧坏绝缘发生事故。

9、在关闭焊机时,必须等到焊机完全停止后,操作者方可离开,以防电器开关失灵。

10、电焊机和电焊变压器外壳、配电盘的机架和闸刀开关的金属外壳,都必须可靠的接地。

11、离焊接作业点5m以内及下方不得有易燃物品,10m以内不得有乙炔气瓶或氧气瓶。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了解焊接设备的结构、技术性能、电气控制线路的工作过程等基本知识和操作维护方法。严禁超负荷使用焊接设备。

2、焊接设备应放臵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其周围环境温度不得超过60~70℃,每台焊机应单独使用一个电闸,严禁混用。

3、焊接设备维修和移动时,应断电进行操作。

4、二氧化碳气瓶应放臵在干燥的地方,防止冲击和日晒,与明火、易燃、易爆物品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与热源(40℃以上)应保持1.5m的距离。

5、应检查电源、焊机、电器控制箱、工装设备、气瓶、焊枪、导线、管路、气压减压调整表是否良好,以确保焊接过程正常运行。

6、焊接产品时,要严格遵照焊接工艺技术条件执行。焊接过程中要注意焊接电弧的变化,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止焊接并及时与维修人员配合处理,待排除故障后方可进

16 行工作。

7、二氧化碳焊接电弧光较强,焊接过程中飞溅较大。工作时一定要穿戴好防护面具,以免弧光刺伤眼睛或烧伤。

8、二氧化碳气体在焊接电弧高温下会分解生成对人体有害的一氧化碳气体及产生其他有害气体和烟尘。焊接时应加强通风,在容器内施焊,要使用能供给新鲜空气的特殊面罩,容器外应有人监护。

点焊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检查设备电器部分是否正常,接地是否良好,冷却水是否畅通无阻。

2、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操作者视线必须偏于火花飞溅的方向,以防灼伤眼睛。

3、接通电源后,不得触及设备带电部分,以免触电。操作者应站在绝缘垫上操作,焊机开动,必须先开冷却水阀,以防焊机烧坏。

4、焊机的传动部分要经常加油,并随时注意冷却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畅通,防止电极与焊件过热被烧坏。

5、工作中一旦发现焊机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工作。

6、调节电流时,首先关闭电源,再进行调节,防止触电。

7、双叠点焊,不能超过规定厚度进行焊接。有色金属一律不准使用点焊(如铜、铝等工件)。

8、工作结束时,焊机关闭10分钟后,才能关闭冷却水,并将焊机内管中的水放掉。

埋弧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要了解设备技术性能、结构、电器工作方法,不得超负荷使用。

2、操作前,应先开机观察各部运行是否正常,各部按钮是否臵于合适位臵,做好焊前一切准备工作后,方可进行工作。

3、焊接设备应放在干燥通风处,检查、移动、安装焊机电源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不可用湿手按电器按钮。

4、在清除焊剂、溶渣或铁锈时,应戴防护眼镜。

5、埋弧焊自动焊机的小车轮子要有良好绝缘,导线应绝缘良好,工作过程中应理顺导线,防止扭转及被熔渣烧坏。

6、控制箱和焊机外壳应可靠的接地和防止漏电,接线板罩壳必须盖好。

7、焊接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突然停止供给焊剂,从而发生强烈弧光裸露灼伤眼睛的事故。所以,焊工作业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8、半自动埋弧焊的焊把应有固定放臵处,以防短路。

9、埋弧焊自动焊熔剂的成分里含有氧化锰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焊接时会产生有害气体和蒸汽,应配备局部的抽风设施。

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焊枪、割炬、是否有油污或漏气现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2)氧气瓶、气表、焊枪、割炬、工具等严禁沾有油污或用油手、油布进行操作。

17 (3)焊嘴应避免碰击,使用前应检查有无堵塞。焊枪割炬点燃后,不得乱丢乱放,以防烧伤。

(4)点火时把焊枪(割炬)乙炔阀门开到工作时所用气体的一半左右,稍量开一点氧气,再进行点火,待调整合适后再开始操作。如遇突然停火,听到回火声时,应先将乙炔关闭,后关闭氧气阀门以防回火造成事故。若发生回火现象时,不得用手拆卸(折叠)导管制止回火。

(5)乙炔、氧气用的胶皮导管,其长度应在5m以上,装过油类或补过的胶管不准使用。胶皮导管两端接头,应拧紧,保证严密不漏气,乙炔与氧气所用导管,其颜色要有区别,放臵要整洁,应与其它导管分开放臵。

(6)焊接承压容器、管道时,焊前应除压;焊接装过易燃、易爆、油类的容器时,应先清洗干净,吹干,并将所有能打开的口向上,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焊接;焊接受力构件前消除应力。

2、气瓶安全使用:

(1)气瓶在搬动时,应轻拿轻放。在厂内或车间搬运时,需用胶皮轮车推或人抬,严禁肩扛、滚动,气瓶必须有防震圈、安全帽。

(2)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在5m以上,气瓶存放地点与明火的距离应在10m以上,与暖气装臵和其他热源设备(指40℃以上)应保持1.5m的距离。

(3)乙炔气瓶必须直立使用,气瓶严禁与带电的导线和电器设备存放在一起。 (4)装卸氧气减压表时,不准吸烟,或使用明火。人应站在侧面,用手缓慢轻放1/4圈,借气体吹掉口内的杂质及灰尘,检查有无油污,然后再装气表,否则会造成阻塞、失灵或爆炸。无减压表或表针失灵时禁止使用。

(5)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工具等与氧气瓶、瓶阀、减压器、管路等接触。 (6)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 (7)操作中氧气瓶距离乙炔气瓶、明火、热源应大于5m。 (8)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9)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瓶上。 (10)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氧气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立即卸压。

(11)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和试验。

氩弧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了解焊机使用性能、结构、负荷情况。

2、工作前检查焊机、电器控制箱、工装、气瓶、焊枪、导线、导管、气体减压器、调压表是否良好,如有缺陷,修复后方可使用。

3、根据焊件情况,操作前要检视电流(粗细调节)钨极、喷嘴高度是否适宜,然后再开电、开水、开气。待电气控制箱允许工作指示信号发出后,检视确认电器、水路、气管正常畅通,再打开通风,进行正常操作。

4、气瓶应放在专门地方,并有可靠的固定。离开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5m,氩气瓶中的气体不得用完,应留有剩余压力。

5、焊机内部及其焊机内一切辅助电器设备的运载温度不得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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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装和调整电极(大档粗调电流)和维修焊机时,必须停电进行。

7、氩弧焊钨棒应放在一个专门铅盒内保管,用过的短头钨极不允许乱扔,以防四处扩散,一定要安全处臵。

8、焊接工作停止时,需稍待两分钟后,才能关机、拉闸、停风并关闭好气瓶、水管阀门,焊枪不得任意乱丢乱放,应放在绝缘的位臵。

9、氩弧焊工操作时,注意水温。如出水处有热蒸汽喷出或水温超过80℃以上,停止施焊,待水温下降后再进行工作,以防把导线和焊枪烧坏。

10、氩弧焊时,会产生大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这些气体对人体健康影响很大,因此,工作现场要保证通风良好。

(四)起重、转运、装卸篇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臵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维修或更换后,才能进行工作。

2、工作中要集中思想,有专人负责指挥,步调一致,互相配合,注意安全。

3、挂好吊钩后,先试车,绷紧钢丝绳试吊,其悬空离地高度不得超过10cm,确认安全后再起吊。

4、吊运时,钩绳要垂直,不准斜吊物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和被吊物体下面不准站人。

5、吊运标有“小心轻放”、“不得倒臵”字样的货物时,要按标志说明要求装卸。堆放要整齐,牢靠,以免倒塌伤人。

6、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十不吊”是指: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3)重量不明、光线阴暗、指挥信号看不清不吊; (4)安全装臵失灵、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故障不吊; (5)物件捆绑不牢或吊挂不平衡不吊; (6)物件埋在地下或被压住,情况不明不吊; (7)吊物上站人或有浮动物件不吊; (8)吊物的棱刃,锋边利口未加衬垫不吊;

(9)吊运氧气、乙炔气瓶等危险性器具,无安全措施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室外作业)。

双梁桥式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须受过专门训练,熟悉安全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者,方可驾驶吊车。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视力差、耳聋者不准开吊车。

2、操作人员在吊车固定的停车位臵,待吊车停稳后方可上、下吊车。禁止攀越大梁或在吊车及轨道上行走。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上下吊车,需经操作人员同意。

3、工作前,接通总电源,按设备检查内容检查设备,按润滑规定加油,经空载试验,确认各部机构正常后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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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动时应按规定次序启动,由低速平稳地提高速度。禁止负重同时进行两个以上的动作。

5、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

6、禁止超负荷使用。当起吊重物达到最大负荷时,吊物悬空离地后应立即检查,确认安全后再吊运。

7、吊车各种动作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禁止用终点开关停止各种动作。

8、同跨度的几部吊车间距离需在1.5m以上,若需靠近工作,距离不得小于0.3m。

9、若用两台吊车共吊同一重物,每台均不得超过负荷,动作应协调,起落应保持平衡,并有专人指挥方可进行。

10、吊钩降落时,钢绳不准松驰,留在卷筒上的钢绳不准少于三圈。

11、吊车如需改变方向应停止各种动作,再反向开动。

12、电器熔断保险须按规定装用,不得擅自加大或减小。

地面操控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根据生产需要,每个生产单位应固定若干持有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使用地面操纵式吊车。

2、工作前需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正常,再试车。

3、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

4、被吊运物件应吊至高于运行路线0.5m高度,且不得从人的上方通过,物件着地平稳后方可松钩。

5、被吊物需捆绑牢靠,尖锐边缘需加衬垫。

6、工作结束后,将吊车停在停放位臵收钩,切断电源,整收吊具。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出车前应检查: ⑴方向盘是否灵活准确;

⑵喇叭、刹车、开关及灯光是否正常可靠; ⑶起吊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靠;

⑷钢绳、卷扬限制器、吊钩等是否符合要求。

2、驾驶员开车前禁止喝酒,行车中精力集中,不准带人行车。

3、行车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

4、作业时应注意周围空间有无障碍物,在架空管线下作业应有适当距离。若地面松软,应采取措施,防止陷车。

5、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6、驾驶员听从挂钩人员指挥,互相配合。

7、禁止臂杆负重作升高运动。

8、一般不准两台吊车吊同一重物,特殊情况须有统一的指挥,注意平衡,两台吊车起重最大载荷不超过80%。

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十慢:起步慢,转变慢,下坡慢,倒车慢,过桥慢,交叉路口慢,视线不良慢,雨

20 雪路滑慢,挂有拖车慢。

2、十不准:不准超载,不准抢挡,不准调整行驶,不准酒后驾车,开车时不准吃东西,开车不准与他人谈话,人货不准混装,视线不清不准倒车,不准非加强人员开车,行驶中不准爬上跳上。

3、十不开:车辆有病不开车,车门不关好不开车,人没坐稳不开车,货物没装好不开车,踏脚板上站人不开车,翻斗不装好不开车,装运货物超高超长没有安全措施不开车,装运危险品违反安全标准不开车,三照不全不开车,学员没有教练带领不开车。

4、七好:刹车好,灯光好,喇叭好,信号标志好,车辆保养好,规程规则遵守好,安全措施执行好。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需接受专门培训,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从事叉车驾驶作业。

2、工作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纵系统、起重系统、信号装臵、制动系统等机构是否安全可靠,如发现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在修理后操作。

3、叉车在厂区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5km/h,出入厂门、工房、库房和作业现场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

4、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的间距,使两货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5、禁止超载叉装物品。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6、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

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货叉头部不要刮碰物品及人员。

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绳索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

9、叉车负重行驶货叉离地面不低于30cm,并不高于50cm。门架须后倾。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

10、作业时,货物附近禁止站人,以免货物倒塌伤人。禁止人站在货叉下,或在货叉下行走。

11、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12、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悬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臵。卸货后应先将起重架降落后再行驶。

13、工作结束后,将车停在指定地点,熄灭发动机,将货叉放下,切断电源,拉好手制动,在坡道停车时,还须用垫块垫住车轮。

14、叉车驾驶员除遵守本规程,还应遵守机动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

搬运、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1、负重量的规定:

(1)装卸工单人负重量:男工不得超过80kg,女工不超过25 kg。

(2)50 kg以上的单件货物由一人搬运时,应有人搭肩,必要时应有人卸肩。

21 (3)80 kg以上的单件货物,应使用起重运输机械进行搬运,如执行有困难,可组织多人抬。多人抬运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4)装卸场所应保持清洁,道路平坦,有足够的宽度。夜间应有良好照明。

2、装卸工具和机械的安全要求:

(1)禁止使用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装卸工具和机械。

(2)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30℃。

(3)扁担、抬杠应用坚硬的木料制成,镐、锹、锤把应用硬木制成。上述工具均须刨光、无裂纹,安装牢固方可使用。

(4)使用滚杠(管子)拖运物品,管子外径大小应一致,长度应比物件下底托板宽度长30cm~40cm。填送滚杠时,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用手抓管子,脚要离开滚杠。

(5)钢丝绳、吊索、链条、滑子、千斤顶、吊钩等工具,必须合乎安全要求,应定期检验,不得超负荷使用。

(6)抱杆、三角架应用坚固的木料或无缝钢管制成,且不得有裂纹或腐朽现象。若钢质抱杆、三角架需加长,其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7)利用铺面板、斜面板装卸货物,其宽度及类型应根据货物的重量和种类而选择,并须坚固。

(8)工作中如需使用专用的起重设备,应遵守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汽车装卸的安全要求:

(1)装卸汽车必须等车辆停稳后,方可进行。若停于坡道上,须设止轮装臵。 (2)卸车时应先检查车辆上的货物是否正常稳固,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工作。 (3)装车时货物要放臵整齐、稳固,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不得超重和偏重。装好后将车箱侧板和尾板关牢。

(4)货物装载的高度,宽度以及伸出车后的长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装载容易倾倒、窜动的货物时应靠紧,并用坚固的绳索绑牢,以免在行车、急刹车、急转弯时发生倾倒。

(6)装卸货物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不得将货物从驾驶室上方装卸,不得同时检修车辆。

(7)车辆行进中,严禁人货混载,不得站在驾驶室踏板上或行车时扒车、跳车。

(五)电工篇

机床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电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时要穿绝缘鞋,并熟知安全用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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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修电工修复各类电气部分应符合原设备技术安全标准。更换代用材料、零部件,必须保证不低于原安全技术标准。

3、检查使用的工具、护具、仪器、仪表应完好有效。

4、工作行灯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手提电动工具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电源线应使用橡胶护套电缆。

5、熔断器不允许用熔断数据不详的金属丝代用,三相熔丝应相同。

6、热继电器的热元件应符合要求,严禁用熔丝代热元件,热元件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

7、检修机床时,应断开分路开关,打开机床配电箱用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在配电箱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

8、检修设备如需带电检修试车时,必须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检修各种吊车时,操作人员没撤离设备时,严禁送电试车。

9、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临时线必须在审批期限内使用,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

10、检修带有电容、电感线圈的设备时,必须经多次放电后,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检修。

11、修理机床结束时应详细检查工具材料不许遗漏在作业现场,并由操作工人试机。

配电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时要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并熟知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熟悉本站(所)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变压器、断路器、刀闸、二次线路、直流系统、事故照明及站内的通讯系统),单独值班人员或值班负责人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3、熟悉上级电力部门有关用电规定及各项指标。

4、室内高压设备应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室内高压设备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隔离或有远方操作机构,可以单人值班。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5、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动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6、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电源(必须按顺序操作),事后报告上级主管领导。

7、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高压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针,避雷器及接地导线。

8、高压设备发生接地事故时,室内距故障点至少4m以外,室外距故障点至少8m以外,不准接近故障点。进入以上范围必须穿高压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9、巡视高压配电装臵后必须将门销好。

10、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值班人员负责保管, 按班移交。

11、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步骤: (1)开关。

(2)负荷侧隔离刀闸。

(3)母线侧隔离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顺序与此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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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操作不准擅自更改,发生疑问,向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13、任何情况下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开关、隔离刀闸,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进入遮栏或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14、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工作票制度,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不准送电。

15、倒闸操作由二人执行时,其中对设备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复杂的操作,由熟练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监护。

16、一班工作结束后认真填写当班运行记录,并按交接班程序移交给下一班值班人员。

装配调试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装配调试电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时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并熟知电气安全规程。

2、应熟悉所装配设备的电气性能及安装电路,并严格按照电气安装工艺操作执行。

3、在使用各类电动工具时,应仔细检查工具的安全可靠性,开关、电线、及外观应完好无损,方可使用。

4、如对通电线路进行参数测量,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完好及准确后,方能实施测量。

5、在安装过程中对精密电气元器件应做到轻拿轻放,妥善放臵,以免损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临时试机线路的架设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因试机需要穿越通道须有一定的防范保护措施。

7、设备需通电试机,操作人员应观察周围情况保证设备上无人后,才能通电试机。

8、设备在进行试机时,严禁任何人对设备电气部分做拆卸工作。若需要对电路进行测量时,应有两人在场,一人测量,一人监护。

9、在设备顶部实施安装任务时,所使用的工具应当妥善放臵,避免高处坠落伤害他人。

10、在2m以上交叉作业时下层人员应戴好安全帽,上层人员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任务完成后上层人员严禁从高处跳下。

电气质检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质检电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时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并熟知电气安全规程。

2、通电检验电气元件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应加设遮栏,并悬挂“正在工作,闲人免进”的标示牌。

3、产品电气检验人员应熟悉所检验产品的电气性能,对不符合电气安装安全标准的,不能开据出厂合格证。

4、对电气元器件的检验,应本着实事求事的原则,对达不到安全性能要求的产品,绝不允许入库。

5、购进的电机需进行通电检验时,应认真检查所接控制开关、线路,均正确无误方可进行通电,。

6、使用仪器、仪表时,应对所使用的仪器、仪表进行有效地试验,检查确认正确无误后,才能进行使用、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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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试验装臵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撑牢固。

8、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卸前应作好标记,重新接上接头后应进行检查。

9、试验用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三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

10、低压回路的试验装臵,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跳闸装臵。

11、在试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对所试验的设备进行观察和监护。

12、工作结束后应对通电设备进行断电,拆除接线装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电器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试验前应佩带好防护用品。试验场地应有遮栏,并挂有警示牌。遵守电气高压试验规程。

2、进行电器试验,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有专人指挥。

3、一切试验设备,电表及仪器要及时检修,出现故障应停止使用。

4、试验设备的固定线路不可任意变更。如因工作需要而变动时,必须交待清楚,并做出明显标记。

5、高、低压系统的隔离开关、刀开关不得带电分合。在高、低压投入运行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及油开关,断电时,先分油开关及断路器。

6、电源已经切除,电机仍在转动时,不得进行接线或拆线。

7、电容量大的产品在工作前应对地放电后才可开始工作。试验后也必须用专用工具放电、验电。

8、各种专用电器线路,未经允许,严禁动用。

9、高压试验、泄漏试验、介损试验完毕后,切除电源时,必须对被试验器件放电后再拆线。

10、试验用临时电源线要架空布设或加保护管。不得任意乱拉,以防触电。试验使用的开关,须有专人看护。如果临时中断试验须将开关箱上锁或进行短路接地,并挂警示牌。次日继续试验时,须检查线路是否仍在原设备上连接,未经检查不得合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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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锅炉、空压篇

燃油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燃油锅炉的一般规定

(1)司炉工在操作前应检查锅炉燃油系统是否良好,安全装臵是否有效。 (2)锅炉正常水位应保持在水位表中间。

(3)锅炉排污量应根据锅炉内杂质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0%,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防止锅炉缺水,排污时间应选择锅炉压火或低负荷时进行,按照“勤排、少排、均匀排”的原则,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4)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水位表、压力表、防爆门、水汽门是否灵活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5)锅炉给水设备保持运行良好,无跑、冒、滴、漏。 (6)锅炉点火前,检查炉内有无其它物品,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7)锅炉在正常运行时,炉膛要保持适当的负压,如发生偶然无火应迅速重新点火。 (8)锅炉停气后,要开放空阀以气压不再上升为宜,在气压不上升时,关闭主气阀、分气缸阀和放气阀。停炉后,要详细检查管路及炉内有无滴水和漏气等异常现象。

(9)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a、锅炉缺水,经过叫水试验,确认水位下降到最低允许水位线以下时,千万不得向炉内注水;

b、锅炉严重满水,水位上升,超过最高允许水位,即使加强排水,仍见不到水位时; c、不断加强锅炉给水,但水位仍继续下降时;

d、炉墙有倒塌危险、炉架烧红、炉体裸露、炉管和钢板被烧红时; e、给水设备或水位表、安全阀失灵时。 (10)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经上级批准后停炉: a、锅炉本体焊缝泄露时; b、水冷壁内泄露时;

c、锅炉给水、炉内水质严重低于标准,经调整仍无法恢复正常时; d、炉内严重结焦,难以维持正常运行时。

2、燃油锅炉的锅炉系统

(1)冷炉升火前,应检查炉内有无积油,检查喷嘴和配风器。如有问题,应处理完善后再行升火。

(2)锅炉升火前,应起动引风机和鼓风机,保持炉膛负压为49~98千帕,炉膛和烟道通风要进行5分钟以上,排除可燃气体,以防点火时发生爆炸。

(3)点火时,应先给火后给油,开油阀时应先小开,着火后再开风门,然后调节。若喷油后不能立即着火,应迅速关闭油阀,停止喷油。待查明原因,通风5~10分钟,将炉内的可燃油气排出后再点火。

(4)当锅炉点火后,待水温达到40~50℃时,才能启动循环水泵。

(5)升火过程中,司炉人员要加强监视,发现熄火要及时处理,以防炉膛爆炸。

26 (6)点燃后,要注意调节火焰中心,不得偏斜或过高,应在炉膛内居中,且分布均匀。 (7)停炉时,应防止急剧降温。在停止供油后,应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然后关闭烟、风道挡板。

(8)事故停炉时,应立即关闭油阀,停止供油。

(9)认真做好设备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各处整齐干净。发现漏水、漏汽、漏油及不卫生情况不交班。

3、燃油锅炉的供水系统

(1)水质合格,且当分汽缸压力低于0.3兆帕时,应补充软化水,直至0.5兆帕时停止补充水。水质不合格时,不能补水。严禁补充自来水。

(2)每天试用备用给水系统一次,保证停电时能可靠地供水。

4、燃油锅炉的供油系统

(1)阀门开关位臵正常,油泵用手能自由转动,油路通畅,油温在60~80℃的情况下,允许启动油泵。在油泵及管路凝固的情况下严禁启动油泵。

(2)油泵起动前应先开溢流阀,待油泵上油后,再缓慢调节溢流阀达到所需压力。一般控制在588~784千帕左右。严禁在溢流阀关闭时起动油泵,以保证供油系统不漏油。

(3)油泵每班轮换一次。泵前过滤器,每星期清洗冲刷一次。炉前过滤器每班转动一次,每星期清洗一次。

(4)炉前油温应控制在80℃以上,最好超过100℃,80℃以下为不合格燃烧。 (5)仪表阀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开启旁通阀。

(6)为了防止炉前燃料油凝结,在送油前应用蒸气加热并吹扫管道。 (7)停炉后,应立即用蒸气吹扫炉子油管道,以防存油凝结。

5、燃油锅炉的鼓风系统

每4小时轮换1次鼓风机,并根据燃烧情况,合理调节压力、风量。

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和维护机器。依据操作手册中所述的程序检查各安全装臵。

2、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开机后的正常运行。

3、操作者应了解机器的原理、结构、性能、故障特征、产生原因和防止方法。

4、各类安全附件 ( 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 ) 必须安全有效,水、风、油管必须畅通。

5、运转中要经常检查气压、油压、冷却水的温度及机器运行状况,做到勤看、勤听、勤记录。

6、停止运行后仍应连续供水15分钟方可停水。冬季停机后须将气缸及冷却器内的剩水全部排出。

7、电气系统进行工作之前,应确保手动断开开关,能够切断系统电源。

8、不得在高于空压机所规定的排气压力下运行空压机。

9、一旦有压力通过安全阀释放,必须立即查明原因。

10、检修机器前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释放机器内气体的压力。

11、维护保养机器工作完成后,必须把各种盖板和罩壳重新安装好。

12、发现机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

(七)铸造、热加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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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只有受过铸造工专业训练的人员才允许独立操作。患有色盲症者不得从事冶炼、浇注等工种。

2、工作时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禁止赤脚、赤膊进行工作,以防烫伤、碰伤及有害物质的伤害。

3、粉尘及有害气体严重的场所,应注意自然通风及专用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应戴口罩或防毒用品,以保护自身的健康。

4、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砂箱、模型、工具等存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或堵塞通道。所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

5、各种废料垃圾,应倒在指定地点,定期清除,不得随便乱倒。

6、对车间常用设备及专用设备要按其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清扫、保养润滑,做到预检预修。多人共用的设备,应注意协调一致共同保养,并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检查,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造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所使用的工装、工具、辅具及设备等,特别应注意起重吊环、砂箱及箱把等的安全可靠性。

2、吊运砂箱时,应认真检查起重吊具,吊运要平稳,防止偏滑、倾倒或碰撞其他砂箱及建筑物。不准歪拉斜吊。

3、堆叠砂箱时必须放平稳,垫牢靠。按其规格分类整齐堆放,且大砂箱放在下边,小砂箱放在上边。叠放高度依砂箱而定,一般小砂箱不超过1.5m,大砂箱不超过2.5m。每叠砂箱间要留一定间距,以便吊挂。

4、使用风动捣固机时,应先检查螺母手柄不得松动,操作时要精力集中,谨防砸脚或打坏模型。

5、使用造型机、震实机、落砂机时,身体要离开震动及压实部分,以防挤压受伤。使用燃油喷灯或喷枪时,要避开周围的易燃物,点火时不准将喷口对着人,且不准用火柴、打火机直接引燃,以防发生烧伤事故。不准用煤油喷灯装汽油,装油不要过满,一般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0%。

6、在没有垫好支撑或支架时,严禁在吊起的砂型及砂芯下进行操作,以防意外。

7、翻体、扣箱时要有专人指挥吊车,砂箱要吊平,起落要平稳,双手离开分型面。如要修理型或芯,或去除浮砂时,必须先将上箱吊移一旁再进行操作。若用高压风管吹浮砂时,风门应由小逐渐开大且不准对人,以防吹坏型芯或吹起的砂块伤人。

8、砂型砂芯及地坑造型均应预先留有足够的出气孔,并设法引出型腔外;型砂水份及透气性应符合工艺要求,谨防金属液飞溅或爆炸伤人。

9、合箱后要抹好箱缝,压上足够的压铁(一般为铸件重的2~5倍)或把紧螺栓、箱卡、环套等,以防跑火。

10、合箱待浇的砂箱应排列整齐,留有适当间距,以利浇注和自由通行。

浇注工安全操作规程

1、穿好防护用品,戴上眼镜,患有色盲症者不得从事浇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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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浇包各部分是否安全可靠,浇包的烘烤要严格遵守工艺,严禁使用未经烘干的浇包浇注。凡与金属液接触的一切工具,如搅拌石墨棒、钢棍、打渣钩等均应预热,严禁将冷的或潮湿的工具插入金属液深处,以防引起飞溅或爆炸。

3、浇注前应弄清铸件名称、牌号、重量、铸件壁厚情况及浇口、冒口、引气位臵等,仔细检查铸型,做到统一安排,明确分工,并能较准确的掌握浇包承重。

4、使用吊车吊包时,要预先检查吊具,由专人指挥,关好保险卡子,鸣铃起吊,吊包运行下方不得有人站立。

5、浇包不得盛得太满。人抬包总重不得超过200kg,抬包要齐起齐放,步调一致,平稳作业,谨防金属液溅出;一旦溅出,不能手忙脚乱,不准扔包自逃,以防造成更大事故。

6、浇注地点要平坦,暂时不用的东西应收拾干净,地上不得有积水,如水泥地面应垫些砂子。

7、浇注时要对准浇口,浇包与浇口的距离尽量要小,浇流应由小渐大,上到冒口时要收流,最后以小流浇满。浇注中应由专人引燃出气口的废气,不准腑首对着冒口观看,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8、包内剩余金属液、金属渣,应倒在较松软干燥的砂坑内或经预热的锭模内,不准倒在潮湿硬地上或冷潮的锭模内,以防飞溅爆炸。

铜合金熔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穿好防护用品,戴上眼镜。检查水冷系统,检查坩锅有无裂纹及孔洞,检查其它机电设备是运行正常。

2、校对磅秤,称料时要有另外一人检查和校对,对不同的回炉料及各种新料应该分别堆放和保管,以防炉料混杂或称错。

3、同时熔炼多种牌号的铜合金时,使用的坩锅、搅拌工具、打渣钩等最好做到专牌号专用,打上标记,如工艺允许共用或混用时应仔细清理。

4、熔炼中加入的合金料或除气剂等要经200~250℃预热,严格控制加入时的铜水温度,并应缓慢加入,以防铜水飞溅。

5、要注意通风设备良好及自然通风,以防有害气体危害健康。

6、剩余铜水要浇入经预热的锭模内,不准倒在潮湿的地上,以防爆炸伤人。

铝合金熔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穿好防护用品,戴上眼镜。检查坩锅炉子、通风设备及仪表等装臵是否正常,确认无问题时方可通电升温。

2、熔化炉周围必须保持整洁和干燥,炉体外表有可靠的接地。

3、熔化坩锅及浇包、锭模、钟形罩、撇渣勺、打渣钩等必须安全可靠,使用前要认真清理、涂料、烘烤。

4、熔炼中加入的中间合金要经200~300℃的预热,缓慢加入,严禁将冷潮的铝锭或中间合金锭插入铝液深处,以防爆炸伤人。加镁时更应注意预热,预热时不能用火焰直接加热,应用钟罩压入铝液内。

5、精炼用的各种化学药品要按工艺预热,不准将潮湿的除气剂如氧化锌加入铝液深处,以防飞溅或爆炸。

6、添加化学药品时,必须打开抽风机,排除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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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金熔炼严禁超过该合金牌号所规定的温度,以防发生事故。

8、坩锅发生漏液、裂纹等,必须立即停电,将金属倒入预热的锭模内。

9、剩余铝水应倒在经过预热的锭模内,炉渣应倒在指定地点。

10、使用吊车吊运坩锅或浇包时,必须由一人指挥,轻吊轻放。

11、工作结束后,关闭电门,整理好工作地点,并将工具、炉料放在指定地点。

中频炉熔炼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炉衬有无孔洞及裂纹;检查倾炉电动葫芦及钢丝绳;检查电器各部分;检查水压及水冷却的部分是否有渗漏现象,并打开适量的冷却水。

2、启动中频机时,发电工作绕阻及励磁绕阻应处于开路状态,禁止带负载启动或停止。

3、装大块料时要小心轻放,以免撞坏炉底,装料一般应直立插入,下部紧上部松,并防止易爆物及中空密闭物混入。

4、选定合适的感应圈匝数,检查开关,关上控制室的门后,方可送电,冷炉装料时要先在额定功率的20~40%下预热5~15分钟,然后逐渐加大功率,但不得超过额定值。

5、炉子周围的工作台面应垫绝缘垫,谨防触电。

6、熔炼中经常检查炉衬情况,若发现外壁呈红色时,应立即停电抢修,防止熔液与感应圈短路而烧穿。

7、凡向熔液中加入的合金料和熔剂、覆盖剂均应预热,不允许将潮湿的物料投入熔液中以防爆炸。加入时还应遵守工艺规定的熔液温度,防止熔液温度过高时加入引起燃烧或飞溅。

8、应经常检查水冷系统,控制进出水的温差不超过10℃,所使用水的硬度不大于10℃。

9、出炉时要停电,由专人指挥,以防熔液溢出烫伤人,出炉后若不再熔炼应该用石棉板盖上炉口,待炉衬冷却后关水。

10、变频机停车后至少冷却10分钟后再关水。

铸件清理安全操作规程

1、锤要安牢,打锤时不准戴手套,前后不得有人或其他障碍物,不得打游锤。

2、清理铸件毛刺、飞边、冒口等时,不得冲向有人的方向,以防伤人。

3、使用风铲时,掌稳铲头后再启动,铲头前方不得有人。

4、使用砂轮机时,要戴好眼镜,站立在砂轮侧面,禁止二人共用同一砂轮。

5、吊运铸件要平稳,翻转时要注意安全,不允许吊着进行操作。使用吊车前要检查好链条、吊钩,链条不得打结,吊钩要挂牢靠,吊起的铸件下不准站人。

6、用喷砂滚桶喷丸清理铸件时,要注意设备的密闭和打开抽排风设备,以防矽尘侵害人体或铁丸飞出伤人,铸件要安放平稳,需要卡紧的卡牢,以防铸件滚下或飞出伤人。清理滚筒时不得超装。

7、清理好的铸件应分批分类整齐堆放,堆放不要太高,防止倒塌伤人或砸坏铸件。

8、清理后的旧砂、浇冒口、冷铁、芯骨、铁钉等应分别运送或堆放到指定地点,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

型砂配制(混砂)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及设备,对混砂机、筛砂机、松砂机等要注意保养润滑,检查调

30 整混砂机的辗轮及内外刮板与底盘的距离。

2、混砂机启动前必须检查机内和机下有无人员或多余物品,需要进入机内清扫和操作时,应先拉下电闸,并指派专人看管,以防伤人。

3、混砂机在运行中一般不得停车加料和无故停车,并不得直接用手在机内取砂样。

4、加砂应在混砂机正常运行后徐徐加入,不得超装,不许将金属块和其他杂物同砂一起加入机内。

5、松砂机、筛砂机等流动设备要时刻注意电缆软线的绝缘。应先切断电源,收拢好电线后再吊运和移动设备。不准带电吊运,以防拉断电线或破坏绝缘,造成触电事故。

6、筛砂筛出的残渣、铁豆、铁钉等应送往指定地点。

热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1、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的设备(如酸等),工作时必须开启抽风及除尘设备。

2、防爆及防火:

(1)各类盐浴炉使用的夹具、工具、工件进炉前必须烘干。添加新盐时应先烘干,少量逐渐加入,捞出的炉渣应倒入烘干的铁盘内。

(2)严禁将硝盐带入中、高温盐液中,严禁硝盐炉内带入炭质或氰化物以防爆炸伤人。硝盐炉升温熔化时应加盖,以免喷溅。

(3)油炉工作温度应低于该油质燃点50℃。淬火油池的油温不要过高。

3、电器安全:

(1)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高频室,设备启动后,不准接近高压区。高频操作人员应穿高压绝缘鞋方能操作。设备产生故障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报告检修人员,不准擅自修理。

(2)箱、井式电炉,装、出炉应断电操作,钩取工件时不得一手持钩子,一手开启炉门。

4、化学药品贮存与保管:

(1)车间应设有化学药品库,化学药品严禁散放在车间内。库房应干燥有良好的通风、防火设施,并有专人负责保管。

(2)“酸”应与其它化学药品隔开存放,各类酸不允许贮存在敞开的容器中。

5、校直工序的安全事项:

(1)压力机不准超负荷使用,在校直前将工件的两端支稳。在施压的下方用垫铁垫好并留适当空隙。施压时必须缓慢加压,严禁突然加压。操作者应站在压力机前方,两侧不准站人。

(2)热校时应备有石棉手套或用钳子操作。

6、大型工件进行热处理,必须选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

氮化热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开炉子前必须检查轨道,不许有障碍物。

2、氨气瓶密闭良好,必须存放在单独的仓库内,在搬运时用专车运输或用普通小车加装固定卡子卡紧。

3、开炉前须检查炉子密封性和起重设备及管道、压力表是否正常有效,如有损坏,应立即修理,修好后方能使用。

4、升起炉门时应轻上轻下,不得用力过猛。

31

5、装卸炉时,大零件应使用吊车或专用手推车。

6、装炉与出炉时必须先关闭电源,防止触电。

7、调整氨气时应先将门打开,使室内空气流动5~10分钟以后,再进入室内调整氨气压力。

8、炉旁禁止烤食物、衣服及加热饮水,禁止在室内吸烟以防中毒。

9、在打开干燥箱更换氯化钙时,应佩戴防护口罩。

高频电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电器等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严禁超负荷使用。

2、设备机架接地要牢靠,电器接触应良好,工作时须将机房门关好。

3、工作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带电操作时,必须垫上绝缘垫,穿上绝缘鞋,戴上绝缘手套。

4、操作前先检查设备各部份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现象,应予以排除。

5、接通电源后,观察各指示灯、电压、电流表是否正常,无问题时将水路接通,水压不得低于1.2~2kg/cm2;水压达不到要求,不得进行工作。

6、灯丝第一次加热持续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第二次加热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5分钟,待达到加热时间后,方可接通高压。

7、接通高压前,耦合手轮应在最小位臵(最大不超过1/3处);反馈手轮应在中间位臵,高压调节旋钮应在最小位臵。

8、感应线圈内通入冷却水,必须有工件时(不允许空载)方可接通振荡工作,操作时精力要集中。

9、停炉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配电盘上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标示牌。检修部位放电后才能接触。

10、工作完毕,按下列顺序停机:停止振荡,高压调节旋钮旋到最小位臵,切断高压,待15分钟后关闭冷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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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表面处理篇

电镀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

(1)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准备好所用的各种工夹具,检查镀槽的通风和电气开关,如有故障及时排除,方能工作。

(2)检查自己皮肤有无划破损伤之处,如有损伤应进行包扎,防止引起中毒。

2、工作中:

(1)首先启动电镀槽的通风,然后方能使镀槽工作。

(2)工作中抽风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止工作,拉断电源,修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3)往镀槽内放入或取出镀件时,必须小心、谨慎,不要让电镀液飞溅出来烧伤皮肤。 (4)不得俯首在镀槽上观察工作物的情况或搅拌、测温等工作。 (5)如有镀件坠落槽底,必须用专用工具捞取,严禁将手伸入镀槽捞取。

(6)金属阳极的定期清洗工作应特别注意,防止极棒(板)上的棱角和碎片等金属末刺入手中,尤其是铜板上的铜末有毒,所以清洗时一定要戴好防护手套。

(7)电镀所用的各种化学药品,均不得用手摸或用嘴尝其味道。

(8)工作中如遇酸液溅到皮肤上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用1%的碱水溶液清洗,再用净水冲洗干净,严重时应找医生治疗。

氧化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防护装臵及通风装臵是否完好,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绝对禁止有水份附着的零件,猛然落入槽中,以免溶液溅起发生烧伤事故。

3、溶液变浓时,可用一根长管把热水缓慢注入或沿槽壁缓缓加入,操作时一定要戴上手套和护目镜。

4、如被酸或碱灼伤时,必须立即将灼伤处用大量清水进行冲洗,然后及时就医。

5、配制法兰槽溶液时,应特别小心,加温时应缓慢升温以防爆炸。

6、加烧碱和亚硝酸钠时,要防止溶液溅出伤人,并戴上护目镜。

7、把工件放入槽内或取出槽外时,应避免溶液溅出槽外,工件从溶液中取出后,应先停顿一下,让溶液滴入槽内。

清洗和酸洗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把碱块加入洗槽中要防止溶液溅出,加入碱溶液时要缓慢地倒出。

3、应控制酸类的温度,硫酸不应超过60℃,盐酸不能超过35℃。

4、为减少有害蒸气及酸腐蚀,可根据工艺规程加入附加剂。

5、运送酸和碱时,要使用专用的小车或在普通车上加装固定设施。

6、当稀释浓硫酸时,应将酸缓慢注入水中,不允许将水倒入酸中,以免酸液溅出。

7、采用脱脂汽油、煤油以及其它油料时,禁止明火靠近,注意防止火灾。

8、如发生氯、氯化氢、二氧化硫、氧化氮、砷化氢、汽油、苯的蒸气中毒时,应立即

33 将中毒者移至室外新鲜空气处,让病人净卧休息,严重时应立即送医院。

9、工作地点要保持整齐清洁,如有酸、碱落在地面上应用水冲洗。

喷漆、油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熟悉一般的电气常识和设备结构及化工材料的性能。

2、工作时应充分利用通风装臵,把室内的有毒气体排出。

3、喷漆室内严禁烟火、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的作业,以防燃爆。

4、喷漆室内的电气开关、照明设备均应采用防爆装臵。

5、不可在工作场所进餐,喝水,以防中毒。

6、工作中调整喷枪时,不准将枪孔对准人脸的部。

7、使用压缩空气时,应慢慢地开启气阀,用后必须关紧气阀。

8、在刷漆时零件应放稳卡牢,防止滑动伤人。

9、发现喷枪和其他工具有堵塞或不严密等现象时,严禁继续使用,待修好后方可使用。

(九)木工篇

木工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检查机床各部分是否正常,确认无误时方可开车工作。

3、检查木料有无死节、裂纹,如有金属物须清除后再加工,车削时必须将工件夹紧。

4、车削胶合材料,必须保证胶合质量,直径大于20cm工件两端,须用扣钉或固定中心板扣牢,防止飞出伤人。

5、工作前先将工件毛胚劈成近似圆形,并牢固地装在机床上用顶针顶牢。加工件直径必须小于床架的高度,但不允许车削细长之零件。

6、车削时应将刀柄放低,刀尖必须高出工件中心,进刀量不宜太大,以免吃刀过猛,刀头及工件崩断飞出伤人。

7、禁止在工件转动时,测量工件尺寸和未将刀架退出或放下前,用砂纸砂工件。在工作中思想要集中,手眼一致,严禁带手套操作。

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各部分及防护装臵是否正常齐全,确认无误时再开始工作。

2、开车应检查锯片有无裂纹或凹凸不平、弯曲等现象,锯片应校正中心,所有锯齿顶尖应磨锉到同一园周上。不得有任何缺陷存在,以防使用中伤人。

3、在调整、测量工件、导板尺度、锯片上下时,必须停车进行。锯片应装防护罩,锯板时应使用导板,以防木板弹出伤人。

4、锯料时锯齿顶点不得超过木料厚度3mm以上,工作时手指不得伸入或靠近纵向60mm,侧向20mm范围之内。

5、木料锯到末端时,须用木棒推进,同时锯木料长度不得小于350mm。锯旧木料时,在锯之前应检查是否有钉子。如有取掉再锯,圆锯平台上不允许有障碍物和工具。

6、锯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猛拉;操作站偏斜,不准站在锯片对面,随时清理床面上的料头、木屑,处理夹在锯缝里的边料必须停车。禁止在电门关闭后,用木料刹住锯齿或

34 轧住锯片侧面等不安全动作。

7、机床操作有两人配合操作,送料速度要均匀,锯料时间长,锯片发高热时,停机休息。

8、锯片防护罩离工件不得高于20mm,加工零活和小件时禁止带手套操作。

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电机、电闸、地线连接是否良好,紧刀螺丝和防护装臵是否牢固有效,各活动部位是否正常好用,注油试车。

2、紧刀螺丝打号,全部紧固后,起动空转正常后再吃刀,运转中平刨前后不准站人。不准刨短于250mm,薄于10mm,小于25×25mm的零件,更不准将短料、薄料钉在一起刨。

3、进料要靠紧靠料板,向下压紧,用力均匀。返回时将料抬起,严禁无靠板刨削,刨削薄于25mm木板时,必须使用送料板,在操作中严禁戴手套。

4、吃刀量应根据材料宽窄、软硬而定,宽料、硬料不大于1毫米,窄料、软料不大于5毫米。

5、应注意检查滚筒,齿槽不得有刨花、木屑塞住,刨刃是否有缺口或迟钝等现象,如发现应停车加以清除和更换。装臵刨刀时,应注意调整螺栓使刀口和平板齐平。

6、加工长料时,必须两人抬,吃刀量不大于3毫米,并要协同一致,稳抬稳放,不准猛拉猛推。

压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电机、电闸开关、地线连接是否良好,防护装臵及料刀螺丝是否紧固。穿戴好防护用品。

2、换刨刀时必须拉总闸,并将刀夹稳,上刀打号紧螺丝,刀刃露出刀台不得大于2毫米。起动空转正常后,再开始刨料,刨料时必须站在偏斜位臵。调整速度时必须空载,不准负荷。

3、严禁刨短于250毫米或薄于5毫米的小料,更不准同时加工厚薄不一样的木料,防止伤人。

4、吃刀量应根据木料宽窄、软硬而定,宽料、硬料不大于3毫米,窄料、软料不大于5毫米。木料不能自动进入时,不准往里打,发现刨床内塞有疤节、木块等障碍物,不得用手拿,必须停车处理,停车必须拉闸。

5、要经常检查滚筒、齿槽不得有刨花、木屑塞住,刨刃是否有缺口或迟钝等现象,如发现应停车加以清除和更换。加工旧木料时,要检查木料上是否有钉子,如有取掉后再加工。

6、两人加工大木料时,两人动作必须协调配合好,不得猛拉猛推,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摸活动部位,防止发生事故。

7、完工后关闭电闸,将机床、工作地周围打扫干净,并经常保持机床整洁。按规定按时加油。

铣榫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电机、电闸、防护装臵是否齐全有效,地线连接是否良好。穿戴好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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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铣刀和锯盘是否有裂纹,铣刀、锯盘的螺丝要上紧,夹紧部位固定。加工各种不同工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卡具,卡紧后才可工作。

3、机床运转中,不准用手掏料头,发生故障必须停车处理。在操作中不准带手套。松紧料时必须将车停稳后进行。

4、操作中必须思想集中,不摸活动部位,防止发生事故。

木工吊截锯安全操作规程

1、开锯前检查电机、电闸、地线连接是否良好,各活动部位是否正常,锯片有无裂纹或凹凸、弯曲等现象,如发现缺陷即时排除。

2、操作时要左手拉锯,右手扶料,不准拿掉防护罩。锯完木料后必须把锯退到原处,离开锯床时必须等锯停稳后,方可离开。

3、多人操作时动作一致,精神集中,沿锯片旋转方向不得站人,调整尺寸须停车进行,操作中不准带手套。

4、锯旧木料时,锯割之前检查是否有钉子等金属物,如有加以清除。锯割中吃刀均匀,拉锯不能过猛。锯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5、本锯床必须有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吊截锯,必须有负责人允许,否则不准使用。

木工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电机、电闸、地线连接是否良好。认真检查机床各部分及防护装臵是否完好齐全,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2、检查钻头是否卡紧牢固,开空车运转后,再吃刀。钻活时,要抓稳手把,用力均匀,工件在台面上必须放平稳。对于较小的工件要使用专用夹具。操作中不准带手套。

3、开动钻床时,钻头距工件10毫米以上方可开车,钻头不准顶住工件开车。操作人员头部必须注意离开机床,防止发生事故。

4、装卸钻头时,要使用专用工具进行,不准用锤子敲打。钻透孔时,工作台面上要垫木板,工件要夹牢固,防止钻着工作台面。

5、发现故障要立即停车处理,更换钻头必须停车或拉闸。

6、操作时要思想集中,放活取活手眼一致,不摸活动部位,防止发生事故。

带锯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电机、电闸、地线连接是否良好。认真检查机床各部分及防护装臵是否完好齐全,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2、检查锯条有无裂纹,上锯条松紧适当,各活动部位加油润滑,开车空转1至3分钟,一切正常后方可工作。

3、进料时必须靠紧定位,进料速度根据木材软硬大小而定,速度要均匀,不得过快、过猛。

4、根据锯条宽窄调整压砣重量,以免锯条放炮、裂口、掉条伤人。

5、进料时必须注意检查园木上有无钉子、石子等杂物,预防损坏锯条断裂伤人。开车后严禁一切人员在车前站立和走动。

6、接板人员要服从开车的指挥,要用抱钩拉板,不准开车时清理锯末。工作人员或参观人员不准在锯条正面停留。

36

7、操作中必须思想集中,带锯运转中严禁紧锯条,发现故障必须停车处理,换锯条必须拉总闸。合闸、拉闸要有专人负责,不准乱开乱动。

8、大带锯、小带锯除每天检查外,每月进行大检修和上油一次。

9、工作地周围不得有障碍物,成料、边料应分别放到指定地点。

木模型工安全操作规程

1、穿好防护用品,熟悉所用木工机械设备的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个人所使用的工具不准乱放乱丢,经常保持工作台面的整洁。用后的手刨及手剧应松掉楔及标。

3、斧头、手锤等木柄要安装可靠,不准正对人操作,以防脱头伤人。

4、场地上不准有露出钉尖的废木板或料头,如发现及时将钉起掉或打平,以防扎脚伤人。钉活时也应将露头的钉子打平。

5、砍、铲、刨木料时,木料要放平拿稳或夹稳,预防滑、滚,使用扁铲时更要注意,以防伤手。

6、用手锯破料时,禁止将木料放在膝盖上,必须备以木架、凳子或夹持牢固。

7、翻动大型模型时,要动作协调,统一指挥,谨防砸伤。

8、木料叠放要整齐、牢靠,不要太高,以防倒塌伤人。

9、使用旧料时,注意清除残留的钉子,以防损坏工具或设备。

10、园锯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罩,锯长木料时,必须两人或三人操作。平刨当刨到尾部时或刨小料时应用送料板而不用手,谨防锯、刨手指,严禁戴手套操作。

11、锯、刨停车时,不得用废料刹车,更不准刹住锯盘侧面。

12、工作完毕,切断电源,清理场地和设备,刨花、木屑等运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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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公交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河池市公共交通公司 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公交车驾驶员岗位操作行为,确保公交车驾驶员为乘客提供安全规范服务,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公司所有城区及郊区和外线车驾驶员当班工作行为。 3. 上层流程及引用文件 无。

4. 驾驶员工作状态要求

4.1 认同公司管理文化,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业管理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安全指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与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4.

2牢记“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方针,树立“以客为尊”品牌服务理念,精心操作,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意识、成本意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谨慎规范操作习惯,致力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环保、舒适”的公交服务。 4.

3上岗驾驶员必须能熟练操作所驾驶车辆和各种车载服务设备,熟悉线路途经路段站点、站名,熟悉线路沿途危险路段操作要求和各路段准点时间,熟悉线路运调作业、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和本操作规程。 4.

4驾驶员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睡眠质量,上班时要放下一切思想包袱,保持“平常心态”,保持良好的体力、集中精力驾驶车辆。

第 1 页 共 10 页 4.

5严禁饮酒后开车、带情绪开车、带病勉强开车、服药后开车、疲劳开车,不得在夜间和阴天戴深色眼镜(视力有障碍驾驶员必须配戴眼镜,保证纠正视力达到正常要求)。 4.6

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不得与他人闲谈、打手机、吸烟、饮食、看资料或戴耳机耳塞。行车时不做与安全行车无关的事,任何时候不做有损员工形象的行为。 4.7

当班驾驶员必须穿着干净整齐工作服、带齐有效驾驶证、上岗证上班,严禁赤膊上岗、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开车。 4.8

任何人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驾驶员单独驾驶。 5. 三检工作要求

5.1 驾驶员须提前在发车之前15分钟报到,做好行车准备工作。 5.

2驾驶员当班期间需做好“三检工作”。三检工作是指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各部件和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 5.2.1 出车前检查内容包括: A.发动机:燃油、机油、冷却液、皮带;B.电器电路:电池、灯光、仪表、电器、音响系统;C.行驶系:刹车油、刹车、轮胎、轮胎螺丝;D.传动系:传动轴、半轴螺丝;E.方向系:方向机、液压油、横直拉杆;F.车身:车门、后视镜、玻璃、沙板是否有破损。注意检查车厢座椅、地板、扶手是否牢固平整,有无危害乘客安全的破损;出发前调节好驾驶员座椅、后视镜位置(行驶过程中不得边行走边调座椅或后视镜)。G.附属设施:灭火器、空调机、报站器、钱箱、电子三牌、服务标识标志等是否齐全有效。H.车辆各营运证件、保险卡、车票是否齐全。 5.2.2 起动机启动前要确认车辆处于空档位置,拉好手刹,启动一次不能超过10秒钟,连续启动要间隔2分钟,启动后禁止猛轰油门升温、打气。启动后15秒内必须有机油压力显示,否则要停机检查。 5.2.3 车辆起动后检查是否有机油压力、漏电、漏油、漏气、漏水、

第 2 页 共 10 页 异响、冒黑烟现象。早上出发前车辆必须怠速运转5分钟,待水温上升至40℃以上和制动气压达到标准才能出车。 5.2.

4检查车辆和车厢内清洁卫生是否达到公司清洁卫生标准,做好安全、清洁检查监督记录并签名,发现存在不适合营运问题及时报修并通知调度员暂停发车,立即整改。 5.2.5 行驶中主要检查安全部件,内容包括:仪表指示信号;车辆动力状况变化;离合器、刹车、方向行程和性能变化;异响、异味、异常状况;有问题及时在安全区域停车检查。 5.2.6 收车后操作、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熄火之前要怠速运行3-5分钟,充分冷却涡流增压器。注意检查发动机工作情况,轮胎、灯光、沙板、玻璃状况。清洁车厢、关闭总电源和门窗、排放贮气筒积水、锁好钱箱和车辆防盗锁,做好交班工作后方可下班。 6. 车厢环境要求

6.1 驾驶室内、车头要保持清洁、整齐,不乱张贴图片、悬挂、堆放杂物妨碍视线;口盅杂物摆放要固定,确保安全,以免影响正常操控车辆和杂物滑动卡住刹车踏板发生危险。 6.2 保持车厢内环境干爽、洁净、整齐、舒适。

6.3 调节适宜的温度、湿度,保持空气清新,照明充足,减少噪声干扰,室外气温23℃以上时必须开启空调,夏天保持车厢内温度比室外温度低2℃。音响声音要控制在适当范围。 7. 起步操作要求

7.1 始发站提前3分钟开车门等待乘客上车,发车时间到或发车铃响30钞内起步。 7.2 乘客上车后,应先关好车门,提示乘客坐好扶稳,然后观察车辆四周情况,打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用一档(自动档车辆用“D”档)平稳起步,注意离合器与油门的配合,做到起步平稳。

第 3 页 共 10 页 7.3 起步时要预防关车门夹伤人,“冲车”跌伤人,出站与直行车碰挂,与车辆间隙中突然冲出行人相碰等交通、服务事故。 8. 普通道路行驶操作要求

8.1 行驶中要做到加速平稳、刹车平稳、停车平稳、转弯平顺。 8.2 车速控制要求。

8.2.1 城区内公交车要保持与交通流和道路环境相适应的车速行驶,禁止超速行驶。 8.2.2 外线车在道路条件较好的普通水泥路面时速控制在70公里/小时以下,在人车混杂路面、乡村路面时速控制在30公里/小时以下。 8.2.3 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标明车速以下的速度行驶。 8.2.4 进出停车场、候车站时速应控制在5公里以下。

8.2.5 通过路口、斑马线、辅道进出口、绿化带缺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按交通指示、标志、标线或警察指挥,看清四周、控制20公里/小时以下速度安全通过。禁止争道抢行、冲红灯、高速通过。 8.3 遵循右侧通行、各行其道的原则按道行驶。

8.3.1 无分道路面要选路中间行驶,有分道路面按导向行驶,不得违章走非机动车道,不得跨线行驶,尽量减少变道、借道,不得蛇形行车,不得长期走超车道。 8.3.2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未设置导向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左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右侧的车道转弯。 8.3.3 行车遇前方有障碍时,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转弯、借道行驶时要提前打转向灯,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 8.4 礼让行车

第 4 页 共 10 页 8.4.1 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并要求“一让到底、一让到停”不能边让边走。 8.4.2 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8.4.3 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8.4.4 通过路口、人行道、人车混杂路段要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辆,遇老年人、儿童、孕妇、抱婴者,以及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应当停车让行。 8.4.5 遇行人、车辆突然横过马路时危急时刻,应第一时间急刹停车避让,不能有侥幸心态。 8.4.6 道路变窄或遇前方道路障碍时,要遵守依次通行原则,不得违章抢行。 8.5 特殊路面安全操作要求

8.5.1 下陡坡时要控制车速、选好车道,带档下坡,禁止熄火、空档滑行或超速下坡。注意防止因长时间刹车使刹车片过热发软或因滑行惯性太大导致车辆失控。 8.5.2 通过普通水浸路面要先选好路线、测好水深,用低速档加油通过,中途不能停车,过后要停车检查,点刹去除轮毂积水后方可继续正常营运。万一中途车辆熄火后不能强行再启动,要人工将车辆推离水浸路面,并经过检查确认车辆安全后方可再行启动。 8.5.3 凹凸不平路面要先选好路线小心行驶,防止底盘撞击地面。 8.5.4 遇雨、雾、风、雪天气或路面洒水、结冰、有油污时,要增大安全跟车距离、谨慎采取制动措施、小心慢速行驶,严禁高速空档滑行。防止车辆因刹车不均衡侧滑失控。万一发生侧滑时,要及时放松刹车,先顺着滑出方位打方向,消滑后再慢慢修正。 8.5.5 摩托车混合行驶路段要平缓减速、方向要小打小回、注意看清

第 5 页 共 10 页 车辆两侧及后方摩托车动向,防止摩托车追尾或与其刮蹭事故。 8.6 保持安全距离

8.6.1 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跟车距离,一般保持相当于本车速文秘助手数的距离,比如60公里/小时速度最少要有60米,40公里/小时速度最少要有40米; 8.6.2 注意与道路其它交通参与人保持侧向安全间距;

8.6.3 遇路边、站台人多拥挤时,要与行人保持5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防止乘客被挤倒或挤近车辆发生危险。 8.6.4 禁止高速并排行车;呈队列行车时,连续跟车不能超过4台。 8.6.5 前方车辆或其它静止障碍物形成视线盲区时,要提前减速、交替使用近远光灯、鸣喇叭小心通过(特区内禁鸣),提防从视线盲区突然冲出车辆、行人。 8.7 超车操作要求

8.7.1 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 8.7.2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不得从前车右侧超车。不得在超越前方车辆后突然减速、转弯。 8.7.3 下列情形不得超车:在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8.7.4 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要依次等候,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禁止逆行超车。 8.8 进站停车上下客操作要求

8.8.1 营运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有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

第 6 页 共 10 页 8.8.2 不得在路口、人行道、黄格内、立交桥、隧道等禁止停车地点上下客。 8.8.3 车辆靠站停车要提前100-30米减速,打右转向灯,进入车站、靠边摆直(右轮外侧距路边50cm以内为宜、车辆侧边与路沿平行)、停稳后方可开门上下客。遇有积水应避开停靠。禁止在中道上下客、急刹停车上下客。 8.8.4 营运中车辆应排队按先后顺序进站,不得包头进站。在港湾式站台停靠要尽量摆到站台前方,方便后方车辆跟随进站。遇站前有二台以上公交车停车上下客的,必须待前方车辆起步后起步,依次从站前出站,有乘客要求上下时应二次进站(在主管部门或公司规定不允许二次停站的路段严禁二次停站)。

8.8.5 为维护上车秩序,提高车辆运行速度,自动投币车上不设找赎,乘客相互找换零钱应劝告不要阻碍其它乘客乘车,严禁驾驶员擅自收钱,禁止乘客在钱箱口收取找赎。 8.9 车辆发生事故、故障时操作要求

8.9.1 车辆万一发生事故,驾驶员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抢救伤者、收集证人证据,并及时报警、报告安全科,等候救援。现场车辆必须留有人员看守,防止证据和物品丢失。 8.9.2 车辆因故障需停车时,应将车辆尽量停放在路边不阻碍交通的安全地点。 8.9.3 车辆因事故、故障停车时,当班驾驶员应在来车方向100米位置设置故障车辆警示标志。在夜间或者遇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在普通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后位灯。 8.9.4 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情况下,当班驾驶员应尽快将乘客疏散到路边安全地带。 8.9.5 车辆因故无法正常营运时,驾驶员应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引导乘客安全转乘本线路后续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应积极协助转

第 7 页 共 10 页 乘,共同做好转乘过程安全工作,不得拒载。

8.9.6 车辆进厂维修,必须服从修理厂安全管理规定,地沟有人时禁止开车上下地沟;车辆修好后起动前要先确认车底无人后、鸣喇叭方可起步。经修理厂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开车离厂。 9. 高速公路安全行驶要求

9.1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其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

9.2 从高速公路起点、匝道进入高速公路,必须在加速车道上尽快将车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9.3 在高速公路时速保持九十公里/小时以下,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小时。 9.4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9.4.1 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超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9.4.2 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9.4.3 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9.4.4 不准右侧超车;

9.4.5 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9.5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选择靠右侧的行车道行驶。不得连续在最左侧超车道上行驶。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在高速公路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 9.6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9.7 除救援、清障车外,禁止其他车辆拖拽故障车、肇事车在高速公

第 8 页 共 10 页 路上行驶。 9.8 高速公路停车操作

9.8.1 在高速公路行驶,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御货物; 9.8.2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 9.8.3 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一百五十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9.8.4 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10. 车厢服务要求

10.1 驾驶员应积极动员上车乘客往车内靠拢,警示乘客坐好扶稳,劝止乘客在车辆行进中不得在车厢内来回走动,头手不要伸出窗外。 10.2 小心照顾好“老、弱、病、残、孕妇和抱婴者”乘车,动员乘客让座。 10.3 乘客夹带危险品、违禁品上车要依法阻止,阻止无效可报警处理。 10.4 禁止为别人托带行李,乘客遗留在车上的行李禁止擅自开拆,危险品当场处理,其它物品当次上交车队处理。 11. 其它安全操作要求

11.1 上班期间停车超过5分钟必须关闭发动机,驾驶员下车后必须

第 9 页 共 10 页 带走车辆钥匙,关好车门。

11.2 车辆下班回场停放,必须按规定路线和时间由当班驾驶员直接将车开回停车场,禁止在中途逗留、办私事。 11.3 车辆停场应服从场站管理员指挥,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做好回场检查工作。 11.4 车辆万一发生火警或其它异常现象,要保持镇定,及时将车辆停到安全地带,关闭电源、发动机,组织乘客快速有序下车疏散,正确使用灭火器瞄准火源根部喷射灭火,积极扑灭初起火源,及时报警求援。 11.5 行车时车厢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其它突发事件,驾驶员需用报站器提示乘客注意,配合受害人报警,保护好现场。乘客之间发生纠纷应停车劝止,劝止无效可要求其下车。突发情况及时报告车队或报警处理,切忌擅自处理,破坏现场,造成善后处理工作麻烦。 12. 附则

12.1 本规程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和客运科。 12.2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 10 页 共 10 页

第五篇:(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大全)

建筑施工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从企业法人到生产工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验收。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

7、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上级公司汇报。

10、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指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三、安全科科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科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公司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每周主持召开矿长办公会议,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听取各级领导、安监部门、专业领导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上一次科长办公会议,安全办公会议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

3、对重大事故亲自组织领导抢险救灾,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 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7、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参加每月四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贯彻实施一图九表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8、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五、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

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 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认真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在事故调查的指导下,组织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六、项目施工员职责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坚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 4、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七、项目班组长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3、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4、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八、项目预算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取费标准,及时准确的完成预、决算编制任务,保证施工的需要; 2、收集整理签证资料,及时提供未完成工程的中间结算的准确地办好工程决算; 3、坚持深入工地,了解现场施工情况,掌握经济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提供所需经济资料,协助项目经理抓好经营管理及成本核算工作;

4、参加分包工程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和业主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供应合同的签,建立合同台帐; 5、负责提出竣工工程十二种主要材料,准确地与建设代为结算材料指标和核算单位工程材料消耗情况; 6、参加公司组织或项目部组织的合同评审,并提出解决合同条款中相关问题的意见。

九、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 2、参与技术人员制定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协助项目领导检查安全制度的落实; 3、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检查施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4、指导队、班组安全员的业务工作,协助基层搞好安全生产; 5、随时掌握施工生产安全动态,在生产调度会上及时进行通报并部署下周安全工作; 6、负责现场大型设备及物资运输安全,负责工伤事故处理和上报; 7、负责劳保用品安全标准检查与监督和保健费的审批发放; 8、做好安全工作的原始记录,按时上报有关资料和报表,并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十、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本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员的正确指挥; 3、对不安全的作业,及时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4、严禁酒后上班,现场不吸烟,不随地大小便,不随意进入危险场所,不能?作本人操作的机电设备; 5、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进场职工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擅自拆除,消防设施不任意乱动; 6、施工中做到不随意在高处乱抛物体,杜绝“三违”,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切实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设施所需的各种用具、物资和一般劳防用品。

2、应严格把好安全设施材料质量关,对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不准用于安全设施上。

3、负责检查督促班组施工落手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危险品的储存、发放等规定;对专

用劳防用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明火要严格检查,符合动火规定的器具、物料才能准许出库使用。

5、根据施工组识设计和材料预算制度实施采购计划,确保工程进度。

6、熟悉图纸,对建筑材料做到心中有数,进料应和进度同步跟上。

7、对所购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由于采购、保管原因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安事故,承担经济、法律责任。负责向资料员提供材料质保资料。

8、负责按规定及时采购发放劳保用品。

9、施工用材料工具签发领料单,凭单发料,由领料人签认,材料拿出工地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发。

十二、技术 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工程技术总负责人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安全技术和日常生产管理工作,对每个工序施工做到心中有数,知措施、懂方法、有对策、确保安全生产。

2、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制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3、对工程概况,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法等在施工前有针对性的向施工员、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对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措施于施工前向参予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交底。

4、对施工中发生的一般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工程师;对较大安全事故,经总工程师签证后方能处理。

5、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施工,解决一般性的技术问题,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施工验收规范,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提出改善工地施工安全环境的措施并付储实施。

7、对工地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产品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10、对本室职工进行生产、安全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及设备技术练兵和考核。

11、负责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工作记录、资料的管理、分析、汇报。

十三、财务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健全财务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劳动保护经费,并且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3、负责拨付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所需经费。

4、负责拨付各岗位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所需经费。

5、负责拨付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人员的体检和疗养经费。

6、负责拨付各岗位员工防暑降温经费。

7、对财务部所用设备、器材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8、教育所属员工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9、掌握相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负责保护企业现金、票证、账

目等不受损失。

( 二) 企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技术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1、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是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表现,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 2、要明确负责安全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激发每个人的安全责任感; 3、在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的保证工作,既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上、技术上符合生产经营的要求,也要在组织管理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并进行有效落实; 4、负责解决安全达标,文明施工,隐患整改,施工现场的机械改造,技术革新,安全装置的技术签订和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人进行操作技能的教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及有关资料的整理; 6、技术部门要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及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0、从事特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资格; 11、在压力容器上设置保险装置; 法 定 代 表 人

技 术 部

安 全 部

项 目 部

财 务 部

办 公 室

12、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二、安全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技术安全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5、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6、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三、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监督执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 2、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工地领导做好事故报告和安全台帐、记录,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3、正常行驶上级赋予的安全奖罚权利; 4、参加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或修订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制度; 6、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符合要求; 7、跟班监督检查所负责范围内的工程安全冬麦及防护设施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特殊紧急不安全情况,有权停止其生产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和处理; 8、制定安全工人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9、督促施工负责人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费的需要,按计划即使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用条款; 2、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费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3、把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单独分类列帐;

4、在财务预算中,把安全生产投入所需的资金列入财务计划,并优先予以安排; 5、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等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经安全部门签字同意,不予报销; 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专用专款,保证安全生产所需

资金的投入; 7、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拨款; 8、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范围:

(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2)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3)安全风险抵押金; (4)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5) 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9、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五、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针对本地安全生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完成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及时组织研究、部署开展本地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坚持“三同则”原则对所辖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设施达不到国家规定和标准的不予组织验收,督促企业改善劳动安全条件。

4、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研究制定解决本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坚持信息反馈制度。

5、组织和领导本地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企业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落实经济和人员,及时整改。

6、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7、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责任。

8、组织做好办公室各项涉密的保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严格管好各种密级以上文件。

9、配合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后勤工作。每月下井或下矿参加安全活动(或抽考)不少于 2 次。每月抽考采掘机运队干和协议队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次;每月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不少于 1 次。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每季对本部门人员考核 1 次。

10、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1、负责组织公司下属各单位办公室人员的业务保安培训。

12、制定落实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计划,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管理,将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对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和达标计划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13、负责组织对作业现场所布置安全防护设施,工器具保护及使用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4、为确保安全生产防治事故发生,做好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管理工作,制定安全资金审批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转,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的使用。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定期轮训企业各级领导和安全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试,并建立考试成绩档案。其中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劳动部规定,经理需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凭证对企业实施安全管理。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每二年还需要进行一次复审,并经公司各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任何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2、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3、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4、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5、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6、每年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7、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8、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9、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档,制定本制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

3、企业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委员会”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受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 4、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 5、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6、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2、用人单位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3、发证单位及用人单位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由发证单位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 3 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 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8、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从事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伤害或职业病为好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

2、根据不同工种、不同条件,发放不同品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所配备的劳动用品必须齐全、有效、保质保量,符合国家标准; 3、企业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进行监督,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制度,并建立发放领用台帐; 5、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生产管理、技术、设备人员,发给与工人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6、安全网必须设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

7、采购时要查验所附带的永久性标牌,标牌应标有产品标志、材料规格和网目边长、制造厂名、制造批号、编号和日期、干态和湿态的网绳断裂强力、负载高度、有效期及许可证编号。严禁采购或使用无产品说明书和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

8、在使用过程中,要设专人负责保养、检查、维修安全网,网内坠落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 9、安全帽主要用来保护劳动者的头部,减缓撞击伤害,以保证职工的安全;

10、安全帽的购置,必须符合 GB-2811《安全帽》的规定,还应具备重量轻、透气性好的优点,必须检验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11、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下腭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不得轻易松脱和摇晃。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首次取得资格证书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 3 个月的实习操作并在其管理档案中记录操作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由用人单位建立,记录其培训、考核、实习、工作、复核等情况。用人单位变动时,档案跟随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

员至新的用人单位。

4、安装单位应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加强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是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为了保证该项制度的实施,必须抓好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取证培训、案例分析、专业技术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等。

6、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程序。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4、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5、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6、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7、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

八、安全 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1、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尊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县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科、室、所以及各企业签订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新津县交通局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和县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3、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 80 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县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 80 分的单位为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4、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进行;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6、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 ①及时发现、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成绩突出者; ②一贯忠于职守,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者; ③检举、揭发、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或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者; a) 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发现下列行为者给予 500 元以下的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①重点要害部门发现不安全隐患,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而不整改的; 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 ③在禁火区内吸烟或将烟头扔在禁火区内的; ④未经批准,在禁火区内违章明火作业者; ⑤损坏、挪用消防栓、消防器材,在消防信道上堆放物品、经通知不及时改正的; ⑥所在企业发生火险、火灾或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

九、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胸证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带胸牌。

2、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牌、备齐五牌(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图)。

3、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保证现场整洁,文明。

4、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

5、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6、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检查一次,与经济奖罚挂钩。

8、施工现场严格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并用围墙隔开,布置永久绿化带,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无积水。

9、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出入口设门卫 10、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并悬挂标牌,标明材料的有关资料。

11、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应有记录。

十、班组活动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 1、各项目部必须开展以项目全体、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 2h,不得挪作他用; 2、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 3、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安全活动日的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4、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6、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7、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8、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9、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10、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十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

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人事故,企业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2、发生整套入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

3、凡外单位人员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企业按表外进行

统计上报。

4、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

5、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天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6、、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十二、施工现场材料机具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松散材料应设分隔仓。

2、正确、合理使用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周转材、低值易耗品等), 对于无视材料合理使用者,处以 10-50 元罚款,浪费严重者照价赔偿,屡教不改者,勒令退场。

3、进入工地材料、工具、设备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无权外借、外用,否则视偷盗行为处理。

4、所有设备及机电工具,必须定机定人操作、保养,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机具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凡违章操作者罚款 10-50 元,造成机械、机具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操作权。

6、每月评比一次,对于珍惜材料、正确使用、保养、设备、工具者予以 10-50 元奖励。

以上条款由现场材料、机电负责人监督落实。

十二、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议事制度。

1、每周一上班前,由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负责主持召开全厂各职能部门和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例会,除有极特殊情况需向主管安全副厂长请假外必须按时参加。

2、各职能部门和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汇报过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或建议。

3、厂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听取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及时做出决策,

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根据实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临时会议,解决有关问题。

十三、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2、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认可参加现场意外伤害保险。

3、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应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4、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5、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专门电话接受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

6、安全服务内容可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研究等。施工企业在投保时可与保险机构商定具体服务内容。

7、施工企业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目前还不能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问施工企业提供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安全服务。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各工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1) 钢筋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听取班组长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讲解,掌握交底内容。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2、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3、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楚,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4、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复触碰。

5、人工弯曲钢筋时,应放平扳手,用力不得过猛。展开盘条钢筋时,应卡牢端头。切断前应压稳,防止盘条切断后反弹伤人。

6、操作时应将钢筋放平,手握紧,侧身送料,严禁在除锈机正面站人,操作者应站在钢丝刷或喷砂器侧面。整根长钢筋除锈应由两人配合操作,互相呼应。

7、盘钢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

8、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9、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选择卷扬机。卷扬机出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冷拉中线不得小于 5m.10、现场绑扎钢筋或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有平稳、牢固、安全的操作台,在高空、深坑钢筋作业时,要搭设脚手架做操作台。绑扎高层建筑圈梁、挑梁、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并张挂安全网防护。绑扎时系好安全带。

11、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攀登骨架上下;柱筋高度在 4 米以上的,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采取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12、切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位。切短钢筋时必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3、在调直机上不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械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短于 2 米或直径大于 9 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14、操作除锈机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在钢筋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15、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空隙。严禁戴手套操作。

16、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 15cm。断短料手握端小于 40cm 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或直接送料。

(2) 木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范本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对象相连接。范本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未完全停止运行的木工机具,使用各种木工机不得带手套。严禁非木工人员操作各种木工机械。

3、木工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并设置消防设备,应学会使用灭火器。场内

木屑、刨花要经常清理,预防火灾发生。

4、拆模板时,应经技术管理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橇、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拉倒。拆下的范本不准乱丢、乱放,有钉子的一面要朝下或敲弯,防止钉子伤人。

5、使用手工工具应先检查手柄是否牢固,挥斧锤击时,必须顾及四周和上下的安全。

6、木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破裂材料,对隧道支撑应经常检查,发现杆件破裂、倾斜、弯扭变型、松脱时,必须及时加固改善。隧道支撑抽换、拆除,应先顶后拆,以免周围岩石松动,发生坍塌。

7、锯割长料要有两人配合进行,推料一端距锯 20CM 就要放手;锯割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8、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未完全停止运行的木工机具,使用各种木工机不得带手套。严禁非木工人员操作各种木工机械。

9、操作前,现场清理干净,检查电源,在停电情况理,检查各部件,经试车正常运转后,方可允许操作。使用机械操作时,禁止戴手套。

10、在使用电锯截料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锯的对面,锯料时,前后二人用力协调。

11、拆模作业时,不许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12、拆模的顺序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范本,后拆承重的范本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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