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篇:xxx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XXX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X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制度
(一)村级收入年初必须列入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后,报镇会计核算中心备案。
(二)村级收入的主要项目包括:(1)经营收入;(2)发包及上交收入;(3)经批准的“一事一议”筹资;(4)“四荒地”、耕地、机动地、荒滩废地、超标宅基地、池塘、鱼塘等资源性资产和机电泵站及闲置固定资产拍卖、租赁、承包及有偿使用收入;(5)集体统一经营收入;(6)转移支付资金;(7)土地补偿款;(8)上级部门拨付专款(救济扶贫款、公共运行维护费、治安综合整治等其它专项资金);(9)集体统一收取的谁受益谁负担资金;(10)其它收入(清收历年欠款、各种代收款、利息收入等)。
(三)村级所有收入和借入款项必须按规定使用专用收款收据,并从收取款项之日起三日内缴存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管理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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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取消组级财务。组级一切收支必须和村级收支一起报会计核算中心,不得拖延,不得跨年度报帐(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
(十)村级一切财务活动,一律由村报账会计办理收支结帐手续,非财务人员不得插手现金收支,更不得坐收坐支、代收代支。
四、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一)集体资产资源必须由村报帐会计设专帐管理,并按资产资源的种类建立明细帐,分类登记,做到帐实相符,各类财产物资应有专人保管,并及时加强维修保养。
(二)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添置。固定资产的添置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并通过村支“两委”讨论通过。
(三)村级固定资产和资源型资产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拍卖资产资源的经营权或所有权,并签定拍卖合同,一式三份,报镇农村会计核算中心备案。
(四)认真抓好集体资产管理。村每年年终要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工作。其主要是:清查资产、界定资产所有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资产、登记产权。
(五)要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用村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确需用村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的,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六)拍卖使用的资产资源分户建立档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七)拍卖资产资源的收入款项可用于偿还村级债务或办公益事业。
五、票证管理制度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入票据必须使用财政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款凭证,严禁使用自制票据和伪造专用票据。
(二)会计核算中心的资金管理会计负责收据的领购登记、使用、结报、缴旧换新与核销工作,并定期检查监督。
(三) 建立内部收款票据年度审验制度。年度审验的内容:一审是否按规定购领使用内部收款专用凭证;二审各项收费收入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填写是否规范;三审有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对象,分解收费项目的行为;四审对农村和村组收费是否实行了“一个漏斗向下”,是否一律归口核算中心管理。
(四)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做到专人管理、专柜保存、规范操作,防止票据丢失、虫蛀、鼠害等事故发生。
六、会计报表制度
(一)会计报表是反映村合作经济组织一定时期内经济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村级组织应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报会计报表。
(二)村合作经济组织应编制如下报表:(1)月份报或季度报表为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2)年度报表为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
(三)村级各类报表的编报由代理记帐会计负责;全镇各类会计报表的汇总、上报由主管会计负责。
(四)报表必须做到帐表相符,严禁弄虚作假。
(五)严格报表审核制度。各类报表必须加强报前审核:村级会计报表由主管会计审核;镇汇总报表由核算中心主任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并签字盖章。
(六)季度会计报表须在次月10日前上报;年度会计报表须在次年元月15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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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村兴办生产和公益事业也必须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因生产性建设急需开支的,其借款事项必须事先向财政、经管部门申报同意,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要按照谁借款、谁负责还债的原则处理。
所有借款必须及时入帐,严禁坐支借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规定程序决策,盲目举债营造“政绩”造成经济损失的,以集体名义举债个人从中牟利的,违反借(贷)款使用规定挥霍浪费的,对主要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六)所有干部一律不准参与高利贷活动。村放高利贷从中牟利的单位、个人,要逐一排查,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民主理财
1.村民主理财小组机构的设立:村级组织要建立以村民代表为主、有关村干部参加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一般5—7人,并推选1人担任理财组长。现任村干部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理财小组成员,会计人员应作为成员或特邀成员参加。小组成员一般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小组成员确定后要张榜公布并报会计核算中心备案。
2.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觉悟高、原则性强、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2、工作热情高,联系群众,并在群众中享有威信;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农村政策和一般的农村财务知识。 3.村民主理财小组的任务和职权。
1、任务:监督村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参与建立
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广泛征求并及时反馈群众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便村级组织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接受批评,改进财务管理工作。
2、职权:①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预算、收益分配方案、干部报酬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财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②定期盘点货币资金、物资、产成品、固定资产;③核对会计帐目;④有权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⑤参与村级组织重大经济问题决策。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财务监督权。
4.认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每个月召开一次理财活动,如有重大财务问题还要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相应的民主理财会议。民主理财应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收入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隐瞒;
2、支出是否合理,支出单据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支出是否真实;
3、审核通过后,分别在原始凭证上签章。
5.民主理财小组要做好出纳库的盘点工作。检查出纳库是否存在避审单据抵库和白条抵库的现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6.民主理财小组要协助村级组织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村级组织每期向群众公布的帐目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核实,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二)财务公开
1.财务公开的内容按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确定的公开内容进行,群众要求了解的其他财务事项也应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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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XXX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村级工作的指导,确保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镇村级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原则和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竞争、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评以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为标准,以督查为主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评实行百分制考核。
3、坚持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造成重大损失的一票否决的原则。
二、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100分)
1、党建村建工作(20分)
(1)“两委一会”工作制度健全,学习开会正常,并有会议记录的计2分。
(2)村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班子团结协作,有战斗力并能认真执行党委、政府决定,确保政令畅通的计5分,该项分值由书记、镇长给分。
(3)按时参加党委、政府召开及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和中心工作的计3分,每缺一次扣1分,每请假一次扣0.5分,累计缺三次以上不给分。(以党政办考勤为依据)
(4)党建工作(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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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和管理、党费收缴1分;党报党刊征订1分,完成宣传报道任务计1分;民青妇群团组织制度健全,完成征兵工作任务1分。远程教育活动2分,党风廉政建设2分
(5)村级管理和建设(3分)
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及时、真实2分;全年党员大会、村民大会不少于3次计1分。
荣获省、成都市、XXX先进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单项奖金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不同奖项可累计加分。(由党群线考评)
2、安全与稳定(20分)
(1)安全生产(10分)
全年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且无非法作坊存在的计全分,每出现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扣2分;出现一起死亡1人的事故扣5分,每发现一处村级隐瞒非法作坊扣1分,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由安全办考评)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分)
① 领导重视,齐抓共管(3分)。支部书记、村主任重视、参与、指导综治工作,有专人负责综治工作计1分。综治室符合上级标准,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的计2分。
② 组织制度健全(2分)。综治、调解组织等队伍健全计1分,各项综治制度落实计1分。
③ 信访及社会秩序(5分)。
社会秩序稳定,认真接待来信、来访,解决民事纠纷的计满分;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或上报一起纠纷扣1分。因工作不及时或未到位,每发生
一起至中央、省、成都市、XXX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分别扣5分、4分、3分、2分,发生群体性事件一次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
④ 出现社会治安重大事件的村,实行一票否决。(由综治办考评)
3、新农村建设(20分)
(1)乡村公路建设(2分)
能积极完成镇下达任务,并保持村组公路畅通的计全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每超额完成1公里水泥路面硬化的加2分,最后加分不超过1分。(由建设办考评)
(2)土地利用与管理工作(5分)
所有建设用地必须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1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土地审批程序计2分,发生一起未批先建的扣1分;积极配合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查处非法用地,发现非法用地及时上报计2分,查处一例此项不计分(由村镇建设办考评)。
(3)水利建设(3分)
能积极完成政府下达任务的计全分,未完成任务酌情扣分。获得省、成都市、XXX先进的分别按3分、2分、1分予以加分。加分取最高值,不重复计分。(由经发办考评)
(4)林业工作(3分)
按照计划完成植树造林任务的计0.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森林防火计2分,每发生一起山火扣0.5分,村上未组织扑火的扣全分,扣完本项分值不够的在总分中扣除,查明起火原因和失火责任人的加0.3分;平时防火宣传0.5分,每村书写固定防火标语4条,少一条扣0.
1分;造成重大损失,过火面积达3亩以上的不计分;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由经发办考评)
(5)文卫教育(1分)
各村支持教育事业和卫生事业发展的计1分。(由成教办考评)
(6)城乡环境综合整治(6分)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对组织不力,执行不好,整治不佳,效果不好的村予以扣分(由经发办考评)。
4、人口与计划生育(15分)
(1)领导重视(共计5分)
① 在三查和重大计划生育问题的解决中,全体村干部积极参加的,记1分。三查对象每少1人次扣0.01分。
② 计划生育实行了村干部分片包干的,记0.5分。未实行的扣0.3
分。
③ 计划生育宣传到位的,记0.5分。没有固定标语扣0.2分,没有宣传资料扣0.2分。
④ 计划生育突击活动中,村主要领导积极配合,记3分,未及时配合、配合不到位、措施力度不大,视情节予以扣分。
(2)要求全年计划生育率95%以上,记2分。出现一个多孩扣2分,出现一个计外出生的扣1分。
(3)要求三查到位率达95%的,记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4)要求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100%的,记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5)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5%的,记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1分。
(6)持证生育率达到100%的,记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7)流动人口持证、孕检率达到100%的,计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 分。
(8)搞好村级计划生育阵地建设,资料台帐健全,记1.5分。每少一项扣0.2分。(由计生办考评)
5、民生工作(10分)
(1)农村医疗工作(3分)。宣传发动工作计1分,每村要有明显的永久性农村医保宣传标语,要及时公示该村辖区内农民报销医药费情况;筹资工作计2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合农民筹资工作,参合率不底于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由事业服务中心考评)
(2)民政工作(4分)。农村低保符合低保政策要求,以户为单位,本村内农村低保户无照顾户、关系户计2分;农村五保户入院率85%以上,计1分;平时救济1分(根据情况酌情给分)。(由民政办考评)
(3)劳动保障工作(3分)。各村成立劳动保障事务站,配合乡劳保所搞好就业人员培训工作计1分;城镇医保参合率达100%计1分;开展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宣传活动计1分(由劳动保障所考评)。
6、经济工作(共计5分)
各村社区完成政府各项费用收缴任务的,此项计满分5分。未完成的倒扣分,每欠0.5万元,倒扣1分。扣完此项得分为止。(由财政线考评)
7、党政班子对村级工作综合考评(10分)
三、考评办法
1、乡成立村级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
副镇长、武装部长、纪委副书记、党政办负责人组成,由党委副书记书记任考评组长。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2、年终各办、所以本方案为标准,以年初确定的统计数字为依据,逐项计分交考评领导小组汇总。
3、考评小组在综合考评整体情况后交党政班子集体评审。
四、奖惩办法
1、目标奖按考评得分按分算奖,奖给村两委。
2、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设一等奖一名,奖励村500元;二等奖二名,奖励村300 元;三等奖三名,奖励村200 元;达标奖奖励村 100元。
3、工作中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单项考评被一票否决的和考评分低于30分的村,取消年终考评奖。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年终目标考核作为村干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2、年终目标考核轮船为村干部晋升职务的主要依据。
3考核中,列最后一名的村,本两委负责人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检讨,提出整改措施;对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名的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4、如有未尽事宜,由党政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后决定。
第三篇:xxx镇村级综治维稳组织绩效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农村综治维稳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维护社 会稳定的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 "3+1"村级综治维稳组 织的作用,特制定木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对村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结果报县综治办备案。按考核结果兑现补贴和奖惩,资金由县委政法委拨付到镇。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由镇综治工作中心会同村支部提出处理意见,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予以解聘。
二、考核对象
综治工作站、 综治小区长,综治小组长,巡防队员。
三、考核内容
(一)对村综治站的考核内容(100分)
1、(40分)。能及时排查社会 "热点、难点"问题;能及时发现、掌握、调解各种矛盾纠纷。对未成功调解的纠纷,及时报告镇综治工作中心。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一起治安案件;引发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一起到县单人越级访案件;发生一起到市单人访案件,造成非访的;发生一起赴省单人访案件,造成非访的;发生一起进京单人访案件,造成非访;发生一起到县集体访的案件;发生一起到市集体访;发生一起赴省进京集体访的。
2、(25分)。能有效组织村民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 全治安巡逻、边际联络,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治安联防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区群众组建义务巡逻队伍,适时开展治安 巡逻。
3、(10分)。积极参加镇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结合 "六五"普法教育,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工作有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学习及 宣传内容、参加人数。
4、(5分)。能够积极做好村内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 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工作。
5、(10分)。重视外来人员的管理,对居住在小区内的外 来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登记;对发现的可疑人员能 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并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
6、(5分)。能够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和 救助工作,无吸毒人员、无邪教组织。
7、(5分)。 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能够积极配合派出所、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对村综治小区长的考核内容(100分)
1、(40分)。能及时排查社会 "热点、难点"问题;能及时发现、掌握、调解各种矛盾纠纷。对未成功调解的纠纷,及时报告村综治工作站。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一起治安案件扣除10分;引发一起民转刑案件扣除15分;发生一起到县单人访案件扣除10分;发生一起到市单人访案件扣除5分;发生一起赴省单人访案件扣除20分;发生一起进京单人访案件扣除30分。
2、(20分)。能有效组织本区村民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治安联防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区群众组建义务巡逻队伍,开展治安巡逻。
3、(10分)。积极参加村及乡镇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结合 "五五"普法教育,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工作有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学习及 宣传内容、参加人数。
4、(5分)。能够积极做好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 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工作。
5、(10分)。重视外来人员的管理,对居住在小区内的外 来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登记;对发现的可疑人员能 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并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
6、(5分)。能够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和 救助工作,无吸毒人员、无邪教组织。
7、(10分)。 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底数清、情况明、能够积极配合派出所、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对巡逻队的考核内容(100)
1、(15分)。制止发生在本辖区的各种犯罪活动,能够及时制止少数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不法行为。
2、(10分)。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
3、(10分)。发现案件能积极做好现场保护,并及时报案。
4、(10分)。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偷盗行为,村内发生一 起偷盗事件不得分。
5、(10分)。出现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能够及时妥当处置。
6 、(10分)。 对村内外来人口、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的动态有效掌握。
7、(10分)。能够及时发现村内火灾,发生火灾不能及时 处置不得分。
8、(10分)。能够发现村内的道路交通隐患并妥善处理, 因道路安全隐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不得分。
9、(10分)。能够协助搞好民事调解工作。
10、(5分)。能够及时发现村际边缘的各种隐患并妥善处 置,并和邻村互通信息。
(四) 对综治小组长的考核内容
1、没有因矛盾纠纷而引发的治安和刑事案件。
2、无上访案件。
3、无群体性事件参与者。
4、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参与者,或者对参与者积极进行帮教、转化且效果良好。
四、奖惩兑现
(一)对综治站的奖惩,每年考核一次。
1、考核排名前三名的镇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的奖励, 考核排名后三名的黄牌警告。出现到县以上集体越级访和重大刑事案件的村,本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对综治小区长的奖惩
1、综治小区长的全额补贴为每月80元,其中基本补贴40元,奖励补贴40元。每季度末镇综治工作中心负责对综治小区长进行考核,县综治办对考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档次,由镇兑现奖励补贴。
2、考核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为优秀兑现补贴100%,80分-90分(含80分)为良好兑现补贴80%,70-80分(含70分)为及格兑现补贴50%,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兑现补贴。
3、所在小区内出现以下情形,为不合格,区长本季度补贴全部取消。
(1)出现社会 "热点、难点"问题不积极化解,造成到县以上集体上访或出现恶性群体性事件的。
(2)群众参加 "法轮功"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3)出现较大火灾、重特大交通事故、重特大刑事案件 的。
(4)非常时期因思想工作和稳定措施不到位造成到重点部位或到省进京非访的。
(三)对治安巡防队员的奖惩
每半年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对巡防队进行考核,得分90 分(含90分)以上的每人奖励300元,90分以下不奖励。
(四)对综治小组长的奖惩
年终由各镇综治工作中心会同村综治工作站,对综治 小组长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工作实绩突出的奖励300元。
2011年1月1日
第四篇:村级财务管理
村级财务管理意义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财务管理是村级事务管理的核心,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加大财务公开力度,不仅可以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促进农村事务管理民主化,也能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简明、规范、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财产保全等方法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2、规范账务处理程序
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流程,所有财务事项都应当按照工作流程规范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给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接受县(区)、乡镇(街道)农经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
3、建立民主管理机制
要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重大的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必须经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充分履行职责。规范实行财务公开,对公开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村干部要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
4、财会人员培训上岗
财会人员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定期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从事农村会计电算化的财会人员应经过相关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5、顺畅审计监督渠道
要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按照“三年轮审”制度,组织好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结合财务公开工作,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审计;组织村范围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工作,组织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6、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要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利用电脑和专门的电算化软件进行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财务公开的质量,推进村级财务会计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1][2]
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公开力度不大
当前,部分农村仍然存在财务公开随意性大、不规范的现象。有的虽然实行了财务公开,但敷衍了事,项目不齐全、内容不具体、财务公开时间随意。由于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导致农民群众对集体家底摸不清楚,心中的疑团大,对村干部不相信,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2、会计核算混乱
对于设置的财务制度不能认真执行,导致村级账目不能真实、清晰地反映有关资金的筹集、投入和分配情况。如会计科目的设置中出现“总收入”、“总支出”等不符合新会计制度的科目;在记账方法的使用上,一些村委会仍采用“增减记账法”;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些村委会连最基本的现金出纳制度都不健全,甚至村干部人人都可以收钱,人人都可以花钱,不受任何约束,白条抵库现象严重。
3、滥用集体资金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村干部随意支配资金,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挤占挪用现象普遍。有的村干部不将零星收入入账,乱花乱用征收得来的群众集资款;或公款私存;或侵占集体资产利息;或把公物占为己有等等。2.村干部不能有效使用资金,
造成了财务资金的滥用。有的村干部领导能力差,不了解市场行情,不知道如何使用村内的财务资金;有的急于求成,不遵守市场规律,拿着上级拨的建设基金乱投项目。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1、财务管理缺乏监督
财务管理缺乏监督,特别是本村村民的监督。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不高,部分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部门的事,是村镇领导的事,采取观望态度,没有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没有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造成本村财务资金快速流失。
2、财务管理缺乏保障
尽管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村级财务制度得到了逐步完善,但影响财务制度执行的因素还没有消除,财务管理缺乏保障:1.村级财务人员素质低,没有能力提供一套清晰、完整的村级账;2.村民与村委之间在财务方面缺乏沟通,使得财务公开得不到有效执行;3.村民自主监督体系还没有发展起来。这些因素的存在,使财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造成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贪污腐败现象严重,村民上访事件层出不穷。
3、村领导缺乏财务管理意识
当前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带领农民群众致富的能力。有些干部思想素质不高,贪污腐败,侵害农民的权利;有些干部领导能力差,缺乏必要的知识基础,这些都是造成财务资金不能得到有效使用的原因。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措施
国家对于新农村建设投放的资金不是简单的给予农民解决暂时的问题,而是希望利用这些资金为农民创造出更大的利益。在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中,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任务。笔者认为,具体措施如下:提高村干部的财务管理意识
农村基层干部是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要发挥好农村基层干部的作用,就必须提高他们对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
提高村干部财务管理意识的途径主要应集中在村干部选拔、考核及培训环节中。
1.村干部的选拔
目前,许多地方都积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当“村官”,笔者根据调研情况,认为这种做法有些欠妥。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缺乏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对农村环境又不太了解,并且对建设新农村的想法过于理想化,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鉴于以上原因,笔者主张选拔有管理意识的本村村民,然后对其进行定期的、有针对性的村干部培训。这项工作需由上级政府完成。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1)提高村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2)村民本身了解农村环境,对本村实际情况有更深的了解,能够提高合理使用资金的可能性。
2.村干部的考核
对于村干部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是不容置疑的,考核时应加入财务管理方面的内容。村级财务管理的目标应界定为价值最大化,并在此基础上设置财务管理的考核指标。设置的指标可以打分形式评出村干部的总分数,并将财务管理的考核结果作为以村干部任免的重要条件之一。
3.村干部的培训
目前,各地区对干部的培训都集中在乡级以上的领导,对扎根于农村、直接接触村民的干部的培训很少。在对村级干部进行培训时,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做:(1)参观发展成果好的农村,多与其村干部进行交流;(2)针对本村特有的情况,请专业老师对村干部进行指导。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村级财务管理应该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包含诸多环节。笔者认为,当前财务管理主要侧重于财务制度的实施,应完善以下几个方面。
1.健全财务人员培训体系
一套完整、清晰的会计账是财务制度执行的根本保障,因此要加强村级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目前,有些地区实行镇管村财,以此来回避村级财务人员较低的职业技能,减少“剪不断,理还乱”的村账,防止村级腐败。从短期来看,此方法效果明显,但从长期来看,却不利于农村的自我发展,应该加强本村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此项工作应由上级政府财务部来完成。笔者认为,可以从每村村民中选拔人员,进行免费的会计培训,再由上级会计部门定期对基层会计人员进行考察。这样做有三点好处:
(1)村级会计部门与上级政府财务部门有了直接沟通的渠道,便于村级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2)使得上级政府部门更深层次地了解基层农村内的财务,便于整体规划。
(3)预防农村干部腐败。
2.加强财务制度的执行力度
财务制度顺利执行是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必要保障,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改革:(1)公开本村财务制度。首先确保村民清楚村委会内部实行的财务制度,使村民对村委会的监督有标准可依;其次,增加村委会内部机制的透明度,有利于缓和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关系。(2)加强村民监督。村民有权了解村内的财务运行情况,由理财小组代表村民对村委会进行定期检查。(3)上级政府定期审计与不定期检测。提高上级部门的监管力度,是村级财务制度执行的有力保障。
3.重视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
建设新农村是村干部与村民共同的任务,提高村干部与村民合作,缓和村民与村
干部之间关系的关键是增大村级财务的透明度。主要措施可以是认真选拔理财小组成员,由理财小组直接负责财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加强农村理财小组的作用。其主要任务是:(1)设置固定的财务公布栏。(2)明确公布的财务信息,要做到清晰、易懂。
(3)及时整理村民的建议并迅速做出反馈。
提高农民对财务管理的监督
一些地方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意识不到村干部在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某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应加强农民的主体作用,提高农民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具体措施有:
1.推广农民的法律教育
农民法律教育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一方面,法律教育可以使农民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积极地监督村委会成员;另一方面,财务制度执行以及财务资金合理使用都需要村民的监督来保障,因此要加强农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监督作用。这项工作应由国家统一进行,对农村地区进行大规模的、长期的普法教育,主要是对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宣传,基层村委会要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
鉴于此,推广农民法律教育的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规定各级政府的“农民普法”任务。(2)组织法学大学生深入农村,宣传法律知识。(3)奖励在农民普法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基层村委。
2.调动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目前,配合政府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劳力是20~45岁的中青年,应重视对他们进行科技培训,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革。
(1)国家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多投入。一方面,对从事农业种植的农户进行知识讲座,使其科学种田,多打粮食,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国家应对农村过剩的劳动人口进行技术培训,解决他们在外的就业问题。
(2)鼓励企业在农村办厂,在农村招工。各地区政府应鼓励本地区企业在农村积极寻找潜在利益,合理利用农村资源,在农村办厂,招收农村人员。
(3)完善农村的保险、医疗、养老保障体制。中央财政对新农村的投入将把这三方面作为主要投入点,激励成年劳力积极、放心地去工作。
(4)物质提高的同时,进行精神文明的建设。
综上所述,有针对性地对村干部、村民进行教育,对财务管理的实施环境进行全面改善,由此提高财务制度在村委会的执行力度,有利于加强村级财务资金的有效管理,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村级财务管理的目标
与财务管理目标相关的-财务管理各种目标的基本观点以及优缺点评价
1.利润最大化
基本观点:利润代表了企业新创造的财富,利润越多则说明企业的财富增加得越多,越接近企业的目标
缺点:第一是没有考虑利润取得的时间价值因素,如今年的100万和明年的100万显然不在一个时间点上难以做出正确的判 断,第二是没有考虑所获得利润和投入资本的关系,用5000万元投入资本赚取的100万元利润与用6000万元投入资本赚取的100万元利润相比,如果单单看利润的话这两个对企业的贡献是一样的,但是如果考虑了投入就显然不太一样了,第三是没有考虑所获取的利润和所承担风险的关系,比如,同样投入100万元,本年获利10万元,一个企业是全部转化为现金,另一个企业则全部是应收账款,并可能发生坏账损失收不回的情况,这两个的风险显然不相同
2.每股盈余最大化
基本观点:应当把企业的利润和股东投入的资本联系起来考虑,用每股盈余来概括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从而来避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其中一个缺陷
缺点:本目标仍然没有考虑每股盈余取得的时间价值因素,另外,仍然没有考虑风险
优点:解决了“利润最大化目标”中所获取利润和资本投入的缺陷
3.企业财富(价值)最大化
基本观点:增加股东财富是财务管理的目标
优点:本目标解决了“利润最大化”目标中的所有三个缺陷
缺点:难以计量
4.相关利益最大化
基本观点:不仅考虑债权人、股东等相关方的利益,也考虑企业员工、顾客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等因素,力求使各方利益达到最大化。
第五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严肃财经活动纪律,管好用活集体资财,提高集体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
1、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机关按照有关政策转入农经专户按村记帐,开支时按照乡政府确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其开支范围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筹集体生产性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实行上线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元,严禁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向群众筹资,加重农民负担。
3、专业承包合同收入的资金:无论是公地、园林、房屋,还是其它集体资产,只要是承包经营,就必须签订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费,壮大集体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来投资和拨付资金(包括捐款、各种赞助款、补助等):要做到专款专用,按时交存农经专户管理,不得随意乱花乱用,做到物尽其能,财尽其用。
5、经营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资金:做到应收尽收、不准隐瞒虚报,更不得设置帐外帐。
6、各种结算类资金:要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和内部往来款项,往来款项,积极催收欠款,清偿债务,提高资金的周转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财务收支由村报帐员具体经办,款项的拨付有政府乡长审签,支出票据由村主任审批,大额支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主任分别审批,乡经管站统一管理帐务的记载和核算。同时,实行全乡统一报帐日,对村社收支凭证进行报销。
二、现金管理制度
1、建立岗位责任制:各村现金由村报帐员(文书)负责管理,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插手经管现金。
2、向单位和个人收款,必须开据统一收据,不得用白条和以表代据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据必须及时销号交存。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顶库,不瞒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帐。
4、备用金实行限额,村一级不得超过500元,社一级不得超过200元。
5、村级建立现金日记帐,准确核算现金收支,及时清点现金,并在每月报帐日和乡上进行帐面余额的核对。
三、票据管理制度
1、必须使用统一收据,即财政统一的收据和经管站监制、提供的票据。
2、收据不得随意涂改、撕毁、转让、代开、倒卖、丢失和拆本使用,收据存根必须及时销号、
1 妥善保存,并建立备查登记薄,不得私自销毁收据、存根。
3、填写错的收据应加盖作废章后保存各联并及时销号,不得私自销毁。
4、各村票据使用情况必须无条件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5、村级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要认真审核凭证,如发现手续不完备,内容不齐全应及时补办;如发现有涂改、伪造票据等不合规的票据,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由于审核不认真,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委会应成立3-5人的理财小组,理财小组要有群众代表参加。
2、村财务公开每年2次,公开要严格按照乡纪委规定的程序进行,即:财务开支情况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字之后,报乡纪委和乡农经站审核后,在村社公开栏和村、社会议上分别公开,保留公开依据并记好记录,以备监督检查。
3、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应随时公开,对向农民的加项收费要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先拿出预算方案,报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执行,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统一请款报帐制度
1、全乡各村请款报帐时间统一定为每月25日进行,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2、各村报帐前应将当月的收入、支出票据进行全面整理和汇兑,清点手头现金,同时对下月支出进行分项目预算,制定预算方案,报帐时首先和乡总出纳核实当月收入,填写进帐单将款项交存银行专户,同时按照支出预算方案填写请款书,报政府乡长进行审批后由乡总出纳开具现金支票,由村出纳到银行提取现金,其次将当月村主任审批后的支出票据交乡出纳进行审核报帐。
3、所有收支票据填写必须完整、规范、支出票据必须经村主任签字,大额支出要有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主任分别审批,严禁用白条或其它不规范票据收款和支款。
4、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等违纪行为,一旦发现,将追究村主任和相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集体财产管理制度
1、管理办法:
(1)经管站建立资产台帐,各村建立登记簿和备查帐簿。
(2)村社所有集体财产要由专人保管并由财务主管领导负责监督。
(3)财产物资丢失、损坏、盘盈、盘损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帐务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保管员及当事人责任。
(4)财产借用须经村主管领导批准,要注明用途、期限,并由借用人员签章。
2、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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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购置财产及闲置财产,设立评估小组,以重估价值入帐。
(2)新购置财产,以实际价值及时入帐。
3、财产物资的租赁及变卖,须经村两委会及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乡经管站审查备案。
七、违反财务管理的处罚办法
为规范村级财务帐款“双代管”的正常运行,确保集体资财不受侵犯,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处罚办法:
(一)对违反有关财经纪律的款额,应区别情况做如下处理:
1、追还被侵占资金和挪用资金;
2、补交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利息);
3、补办有关手续;
4、冲转有关帐务。
(二)对贪污公款的,除追回贪占资金、补交资金占用费外(按银行同期最高利率)并处以本息金额20%的罚款;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金额分别处罚,对主要负责人按贪污的总金额处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私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的,按本办法第二条处罚。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资金、补交资金占用费外,并处以本息金额10-15%的罚款。
(五)私设小金库的,除没收小金库资金外,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以总额10%的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处以总额20%的罚款。
(六)私分多占集体财物,超越权限擅自提高工资、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的,除归回私分多占的财物、多领的工资、补助等,对主要负责人处以总额10-15%的罚款。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违纪金额1-3%的罚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时交入农经专户超过一个报帐周期但尚未构成挪用或贪污性质的;
2、越权审批重大开支事项不经理财小组审批或审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经审批白条入帐的或用不正规票据报帐的;
4、把关不严,不负责任审批支出单据造成损失的;
5、无支出预算计划不按时报帐的;
6、坐收坐支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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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借款漏收或不按规定标准收取利息的,除责成借款人补交利息外,对责任人处以应收利息10%的罚款。
(九)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00-4000元的罚款。
1、丢失会计档案资料的(包括收款收据);
2、私自销毁会计档案和资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心200-500元的罚款。
1、不用统一规定收据或用废止收据收款的;
2、涂改、撕毁、转让、代开、倒卖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据的。
3、对收款收据不按期登记、报送和销号的;
(十一)对集体财产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照价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不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按时公布财务的,对报帐员和村主管领导处以20-100元的罚款。
(十三)违反制度,对承包的经济(生产)事项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结算经济手续,或不经集体研究,私自签订合同的,对责任人和单位主管领导处以违制金额10%的罚款。
(十四)不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对筹集的劳、资进行处置外,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十五)违反财经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1、领导人员强制下属违反财经纪律的;
2、经办人员擅自作主或主动策划违反财经纪律的;
3、伪造、毁灭帐据凭证的;
4、屡查屡犯的。
(十六)对已作出的处罚决定在限定期限内不退赔、不交纳的,对问题责任人从期满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占用费。
(十七)违反财经纪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1、经办人员抵制无效、被迫执行的;
2、自己主动查出并及时纠正的;
3、能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问题的,
(十八)对处罚决定不报,当事人可在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
4 复议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十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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