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室管理制度免费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图书室室管理制度免费》,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图书室室管理制度免费
图书室服务社区免费开放管理办法
一、图书室服务社区免费开放开放时间
为了满足社区群众周末查阅资料的需要,丰富社区群众文化生活,学校决定周六为社区群众开放图书室和阅览室,具体开放时间如下:
1、每周六上午 8:00——11:30。
2、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开放地点
东夏初中图书室、阅览室(教学楼四楼)
三、图书馆管理规定
1、爱护书刊,不准标划、污损、撕页和丢失。否则按违章处理,并照价赔偿。
2、珍惜时间,勤奋学习,不在阅览室闲聊、睡觉。
3、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得朗诵、谈话、吃饭、吃零食以及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等。
4、要爱护公物。室内的设备,不得任意挪用,损坏者要进行赔偿。
5、遵守馆章馆规,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尊自爱,人人遵守文明公约。
四、阅览室管理规定
1、阅览室内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阅览室内的卫生,不乱丢垃圾。
2、阅览室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3、电子阅览室内个人不得随便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或拷入文件。
4、社区群众操作时,有意损坏时,要按原价包赔。
5、电子阅览室是为社区群众提供的基于Internet、校园网的浏览、资料查阅等服务。
6、进入电子阅览室的社区群众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7、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的社区群众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
8、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第二篇:图书(阅览)室管理
图书(阅览)室管理
1、学校图书(阅览)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机械,也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阅览)室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览,推进素质教育开展。
2、学校应建立学校、图书(阅览)室、具体责任人三级安全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学校对图书(阅览)室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6次,每次检查都应作好记录,并提出整改措施。
3、制定完善各种规定。建立《图书管理职职责》、《管理员一日工作流程表》、《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使用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方法》、《管理员岗位安全考核量化细则》等,并在室内悬挂张贴。
4、健全相关薄册。建立健全《教师借阅记录》、《学生借阅记录》、《图书(阅览)室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记录》、《学生阅读情况检查评比记录》、《“十防”措施落实情况记录》、《消防器材使用记录》、《外来人员入室登记簿》等。严格图书、资料编目、登记制度,贷出、收回帐册齐全。
5、图书(阅览)室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2米,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安装铝合金或铁制防盗窗,室内配备安全防盗报警系统,设计符合安全要求。
6、图书(阅览)室应有良好的避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阅览室自然采光不少于1:1/6,人工照明做到光线均匀、柔和、不眩目。室内通风良好,备有防潮、防火砂以及1个干粉灭火器等器材;面积达到50平方米的图书室,还应配备1个手推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按规定年检,保证各种器材完好无损,性能良好,不得挪作他用。采用煤炉取暖的图书(阅览)室,必须安装排气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图书管理员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疏散。有条件的学生要配备烟感报警器。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得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室内严禁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阅览)室,不准在图书(阅览)室内吸烟、点蚊香。室内禁止使用蜡烛或其它有明火的照明用具。图书(阅览)室内禁止堆放杂物,禁止将易燃易爆以及腐蚀性化学药品带入室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8、图书(阅览)室应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痰迹;墙面无积尘、蛛网;门窗洁净,窗台不准放杂物。楼梯扶手、护栏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室内橱具、设备、书籍及办公用品等放置整齐有序,保持干净整洁。借书人员禁止向窗外抛物、倒水。禁止在阅览室内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9、图书(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师生阅览面积标准:小学:教师按1/4人数设座、面积52平方米,学生按1/18人数设座、面积59平方米;初中:教师按1/3人数设座、面积54平方米,学生按1/12人数设座、面积120平方米;高中:教师按1/3人数设座、面积60平方米,学生按1/10人数设座、面积120平方米。
10、图书(阅览)室室内书架、桌凳布置牢固实用,整齐规范;照明设施特别是应急照明装置安装规范,并保持良好状态;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制定《图书(阅览)室安全事故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或突发事故安全疏散演习。
11、学生阅读期间,阅览室前后门应全部打开,以便于突发事故学生疏散,管理员协助教师巡回阅读指导,维护好秩序。阅读结束时,应及时清理场地,并关灯关窗,切断水电开关,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12、落实好“十防”措施,坚持每天上班后对室内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进行一次检查,做到每天一检查,每周一汇总,每月一汇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附示例:
一、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2、图书室必须保持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和纸屑等,不随地吐痰。
3、爱护图书,损坏赔偿。管理者要教育读者借阅图书、报刊时应予以爱护,不得批点、折角、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如发现上述现象,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由借阅人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4、读者进阅览室要遵守阅览室的一切制度。认真办理登记填写手续,读者阅读书报,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带出室外,阅完后按时交还。
5、凡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必须先还清所借书籍,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图书管理员安全职责
1、图书管理员在学校领导下,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全面熟悉图书室的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
2、图书管理员要爱护图书财产。做到定期盘点,帐物相符,经常保持图书室、阅览室和资料的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3、重视消防安全。妥善保管好各种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各种设备、设施、器材的性能,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懂得突发事故的处理方法,会报警,定期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演练。
4、图书管理员调离工作岗位时,要清点全部书刊、帐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丢失失部分除应由借阅者承担赔偿的部分外,均应由管理人员按规定赔偿。
三、文明图书(阅览)室标准
1、图书室工作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利用图书、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教育,指导学生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2、图书室的藏书应是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图书和报刊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和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
3、阅读者应自觉维护室内秩序。禁止随意挪动阅览桌椅或在室内跑动,走路必须要轻声慢步。
4、工作人员在接待者时应主动热情、文明礼貌。为读者办理借阅手续,应轻拿轻放,严禁扔书、甩证等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应属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岗或在岗位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工作人员应加强文明修养,做到说话和气,态度谦虚,使用国家推广的“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十字文明用语。
6、读者应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穿背心、拖鞋进入室内。有手机的读者,入室后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档,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7、保持室内清洁。禁止在阅览室内吃零食,禁止随叶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
8、保持安静。不随便说话,不高声喧哗或朗读。确保馆(室)内安静,净化借阅环境,使读者有序地利用图书馆。
9、爱护公物。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禁止在图书和报刊上涂画、撕页、开天窗;禁止将图书带出阅览室。
10、阅览者凭阅览卡(证)进室,每人每次只准取一本,取完后,将阅览板放在所取图书的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
11、阅览者应遵守电子阅览室的管理规定,不得利用室内计算机进行游戏、聊天等与阅读无关的活动。
12、阅览者在电子阅览室内不得私自使用任何存取工具、以免传播病毒。
第三篇: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应热爱学校图书馆(室)事业,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尽职尽责做好图书馆(室)的管理工作。
二、 执行学校有关图书馆(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图书馆(室)的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 每学期应根据教育和教学的需要,制定书刊采购及设备添置计划,并按计划有重点地、合理地使用图书经费,做好图书采购工作。
四、认真做好书刊的采购、登录;并按国家标准进行书刊分类、编目;建立书刊目录;做好书刊的装订、排架、清点、剔旧等管理工作。新书要尽早与师生见面,并及时向师生进行内容介绍和推荐;为师生提供教(科)研的情报信息。
五、严格执行学校图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书库和阅览室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图书馆(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
六、严格遵守书库管理规则和借阅手续,严禁不办手续将书刊带出书库。
七、接待读者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注重衣着整洁和仪容端庄;要注意保持书库和各阅览的安静。
八、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好交接手续。
第四篇:[重庆理工大学图书馆]借阅厅(室)管理规则
借阅厅(室)管理规则
一、各借阅厅(室)严禁携带书、包等物品入内。
二、借书前请先查询所需图书的相关书目信息。
三、闭架借阅厅,请先填写索书单后交给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找到该图书后,凭本人借阅证办理借书手续。
四、开架借阅厅,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在管理台经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后取代书板进入书区,待选定所需图书后将代书板放回领取处,再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
五、借阅图书资料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勾画、污损、缺页等异常情况,可换借或由工作人员在相应位置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
六、在图书使用过程中应履行爱惜和保证图书安全的义务,若造成破损、脱落,请立即修复,归还图书时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破损严重的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若遗失,则按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处理规定进行赔偿。
七、还书时请读者到原图书借出的借阅厅办理还书手续,工作人员负责在流通借还系统中注销借书记录,读者履行监督职责。如遇节假日借阅厅未开放时,请按还书箱上使用说明归还图书。
八、如需借阅图书附带的电子资料,请到电子阅览室办理借阅手续,一次限借一份,并当天归还到电子阅览室。若逾期未还,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九、在设置阅览区的借阅厅内阅览时,读者每次限取图书一册并到专设区域阅读,请按规定使用代书板,未选用图书放回原位,不得乱放。
十、爱护厅内设施,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毯、高声喧哗及在阅览区任何形式的占座等不文明行为,因事短时离开请留条注明起止时间(不超过20分钟),超时按占座处理,占座物品隔日归还,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第五篇: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图书管理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和教研服务的观念,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科学的、准确的、健康有益的书刊情报,科学参考资料和课外读物。
二、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规范的图书工作验收,登录、整理、保管、借阅等基本程序的各项要求。新到的书刊要及时登录,按分类顺序上架。未登记的书刊不能借阅。
三、积极配合学校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推荐各种书刊资料。
四、结合学校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图书资料,做好图书信息发布,书刊资料的订购工作。
五、认真做好总括登录、个别登录,做到书帐相符。要做到以卡片目录为主,每学期对图书财产进行一次核查。
六、要定期打扫书架,清除积尘。保持清洁卫生,书架整齐,环境优雅,安静舒适。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
七、充分发挥图书资料的作用,坚持面向师生开放,做好借阅和开放记载。
八、遵守职业道德,接待读者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