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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知识(通用)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知识第一篇: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知识地质灾害第四季度重点工作1、完善西营镇第三中学、小双滑坡治理项目后续工程,并做好项目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争取通过省厅组织验收;认真做好仓上镇钉耙沟特大滑坡治理项目的前期各项工作,尽快组织工程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知识

第一篇: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知识

地质灾害第四季度重点工作

1、完善西营镇第三中学、小双滑坡治理项目后续工程,并做好项目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争取通过省厅组织验收;认真做好仓上镇钉耙沟特大滑坡治理项目的前期各项工作,尽快组织工程治理施工。

2、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开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制定《开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县在重大项目建设、采矿及建房等领域的审批程序,并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纳入开山采石削山建房前置审批程序,坚决杜绝各类人为导致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3、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70号),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管理,使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开设专用账户,确保保证金专款专用;国土局对各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进行审查和备案,同时按照就高原则做好全县矿山企业保证金的核定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采矿许可证审批、延续、变更、转让、年检等会审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审查程序,严格监督采矿权人及时足额存储保证金。同时建立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和健全监测网络,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4、认真组织西营镇栗园社区滑坡应急治理项目。目前,栗园社区滑坡完成了前期的清表工程,我局已向省厅争取专项项目资金对栗园滑坡进行治理。待专项项目资金下达后,尽快组织工程治理施工。

第二篇: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

1、什么是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易发区?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为什么会发生地质灾害?哪些人类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的发生源于两方面因素:第一方面是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如汛期强降雨引起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第二方面是人为建设活动引发的,如采矿、兴建水利工程、架桥、修路引发的地质灾害(滑坡、塌陷等)。

违反自然规律、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往往会诱发地质灾害。这些人类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开挖坡脚:修建公路、铁路、依山建房等。

蓄水排水:水渠和水池的漫溢和漏水,工业生产用水和废水的排放,农业灌溉等。

堆填加载:在斜坡上大量兴建楼房,大量堆填土石、矿渣等。 此外,劈山开矿的爆破、山坡上乱砍乱伐等,也容易诱发地质灾害。

3、地质灾害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灾情依据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4、地质灾害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险情依据威胁人员、财产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

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

中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5、地质灾害发生前有哪些前兆?

凡较大型山体崩塌、滑坡等要完成自身的变形破坏,都有其发生发展的必然过程,在强烈破坏之前,都显示出一定的前兆特征。

(一)崩塌发生的前兆特征

(1)崩塌的前缘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 (2)崩塌的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形迹,嗅到异常气味。 (3)不时偶闻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声。 (4)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

(二)滑坡发生的前兆特征

(1)滑坡前缘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前缘土体出现隆起现象。 (2)滑坡体后缘裂缝急剧加长加宽,新裂缝不断产生,滑体后部快速下座,四周岩土体出现松弛,小型坍塌现象。

(3)滑带岩土体因摩擦错动发出响声,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气。 (4)在滑坡前缘坡脚处,有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现象,或出现水(水井)突然干枯、井(钻孔)水位突变等异常现象。

(5)滑坡体上有裂缝、房屋倾斜,出现醉汉林、马刀树等现象。

(6)动物惊恐异常,如猪、狗、牛、羊惊恐不安,不入睡,老鼠乱窜等。 (7)滑坡上如有长期位移观测资料,临滑前,无论是水平位移量,还是垂直位移量,均会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

(三)地面塌陷发生的前兆特征 (1)井、泉水位骤升或骤降,突然浑浊或翻沙、冒气; (2)地面出现环状裂缝并不断扩展,局部产生地鼓或下沉; (3)地下有响声。

(四)泥石流发生的前兆特征

(1)河流突然断流或水势突然加大,并夹有较多柴草、树枝。 (2)深谷内传来似火车轰鸣或闷雷般的声音。 (3)沟谷深处突然变得昏暗,并有轻微震动感等。

6、发生地质灾害前应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一)临时避灾场地的选定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外,事先选择一处或几处安全场地,作为避灾的临时场所。避灾场所的选定,一定要选取绝对安全的地方,绝不能选在滑坡的主滑方向、陡坡有危岩体的坡脚下或泥石流沟沟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避灾场地距原居住地越近越好,地势越开阔越好,交通和用电、用水越方便越好。

(二)撤离路线的选定

撤离危险区应通过实地踏勘选择好转移路线,应尽可能避开滑坡的滑移方向、崩塌的倾崩方向或泥石流可能经过地段。尽量少穿越危险区,沿山脊展布的道路比沿山谷展布的道路更安全。

(三)预警信号的规定

撤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应事先约定好撤离信号(如广播、敲锣、击鼓、吹叫笛等)。制定的信号必须是唯一的,不能乱用,以免误发

7、发生地质灾害时怎么办?

(一)发生崩塌时怎么办

崩塌发生时,如果身处崩塌影响范围外,一定要绕行;如果处于崩塌体下方,只能迅速向两边逃生,越快越好;如果感觉地面震动,也应立即向两侧稳定地区逃离。

(二)发生滑坡时怎么办

滑坡发生时,应向滑坡边界两侧之外撤离,绝不能沿滑移方向逃生。如果滑坡滑动速度很快,最好原地不动或抱紧一颗大树不松手。

(三)发生泥石流时怎么办 当处于泥石流区时,不能沿沟向下或向上跑,而应向两侧山坡上跑,离开沟道、河谷地带,但应注意,不要在土质松软、土体不稳定的斜坡停留,以防斜坡失稳下滑,应在基底稳固又较为平缓的地方暂停观察,选择远离泥石流经过地段停留避险。另外,不应上树躲避,因泥石流不同于一般洪水,其流动中可能剪断树木卷入泥石流,所以上树逃生不可取。应避开河(沟)道弯曲的凹岸或地方狭小高度不高的凸岸,因泥石流有很强的掏刷能力及直进性,这些地方可能被泥石流体冲毁。

8、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的主要任务

(一)第一时间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灾现场指挥机构,启动防灾预案,根据防灾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内容;

(二)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转移安置人群到临时避灾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的救援受伤和被围困的人员;

(三)对灾情和险情进行初步评估并上报,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

(四)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建立警示标志;

(五)加强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监测,并对周边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排查;

(六)排危及实施应急抢险工程;

(七)信息、通讯、交通、医疗、救灾物资、治安、技术等应急保障措施到位;

(八)根据权限做好灾害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对灾情和险情进行初步评估并上报,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

9、灾后如何应急自救?

地质灾害发生后,专业救灾队伍未到之前,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避灾措施。

(一)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搜寻财物,以免再次发生滑坡、崩塌。当滑坡、崩塌发生后,后山斜坡并未立即稳定下来,仍不时发生崩石、滑坍,甚至还会继续发生较大规模的滑坡、崩塌。因此,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去挖掘和搜寻财物。

(二)立即派人将灾情报告政府。偏远山区地质灾害发生后,道路、通信毁坏,无法与外界沟通。应该尽快派人将灾情向政府报告,以便尽快开展救援。

(三)迅速组织村民查看是否还有滑坡、崩塌发生的危险。灾害发生后,在专业队伍到达之前,应该迅速组织力量巡查滑坡、崩塌斜坡区和周围是否还存在较大的危岩体和滑坡隐患,并应迅速划定危险区,禁止人员进入。

(四)查看天气,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关注是否还有暴雨。根据多年的经验,并注意收听广播、收看电视,了解近期是否还会有发生暴雨的可能。如果将有暴雨发生,应该尽快对临时居住的地区进行巡查,建立防灾应急预案,指定专门的人员时刻监视斜坡和沟谷情况,避免新的灾害发生。

(五)有组织地搜寻附近受伤和被困的人员。撤离灾害地段后,要迅速清点人员,了解伤亡情况。对于失踪人员要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查找搜寻。特别指出的是对泥石流中受伤人员的救治主要是避免窒息。为此,将压埋在泥浆或倒塌建筑物中的伤员救出后,应立即清除口、鼻、咽喉内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体内的污水。对昏迷的伤员,应将其平卧,头后仰,将舌头牵出,尽量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如有外伤应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处理,然后转送急救站。

10、农村建房选址如何预防地质灾害?

(一)严格按照新农村规划进行建房;

(二)不要在滑坡体上、陡坡上建房;

(三)不要紧挨着陡坡坡脚、有危岩的石山坡脚建房;

(四)在缓坡上或其坡脚切坡建房,房屋与后面的陡坡之间要有足够的防护距离;

(五)不要在山区的冲沟底部及冲沟口附近建房;

(六)地下岩溶发育区,先查明浅层溶洞并处理之,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圈梁条形结构。

第三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资料

为了更广泛、深入地普及地质灾害的识别、观察以及临灾避让知识,开展好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我们收集整理了有关预防突发地质灾害方面的知识,汇编如下。

第一部分 基本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有那些类型?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多为突发地质灾害。自然因素产生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是自然地质灾害,人为活动引发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是人为地质灾害。

二、各类主要地质灾害的含义是什么?

崩塌:指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滑移,失去稳定,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土体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

泥石流: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

1 俗称“走蛟”、“出龙”、“蛟龙”等。由于泥石流爆发突然,运动很快,能量巨大,来势凶猛,破坏性非常强,造成的危害是极大的。

地面塌陷: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地裂缝: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地质现象。

三、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有哪些? 崩塌:(1)前缘时有掉块、坠落现象,小崩小塌不断发生;(2)山坡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形迹,嗅到异常气味;(3)偶尔听见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的声音;(4)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5)动植物出现异常现象。

滑坡:(1)滑坡前缘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前缘土体出现隆起;(2)滑体后缘裂缝急剧加长加宽,新裂缝不断产生,滑体后部快速下座,四周岩土体出现松驰,小型坍滑现象;(3)滑带岩土体因摩擦错动发出声响。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风;(4)在滑坡前缘坡脚处,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或出现泉水(井水)突然干枯、井(钻孔)水位突变、水色突然浑浊或翻砂、冒气等异常现象;(5)动物惊恐异常,如猪、狗、牛、羊惊恐不安,不入窝圈不入睡,老鼠乱窜。植物形态变化,出现树林枯萎或歪斜等现象;(6)滑体上如有长期位移观测资料,临滑前,无论是水平位移量还是垂直位移量,均会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

泥石流:动植物异常,如猪、狗、牛、羊、鸡惊恐不安、不入睡,老鼠乱窜,植物形态变化,树林枯萎或歪斜等;山谷

2 中传出轰鸣声,主河流水上涨和正常流水突然中断;长期降雨或突降暴雨要注意防范泥石流。

四、如何监测地质灾害?

形变监测:采用经纬仪、红外线测距仪监测隐患点位移动态变化;在主要裂缝两侧布置监测点,或采用固定标尺,或在开裂的建筑物墙体上用水泥砂浆片采用钢卷尺监测动态变化。采用常规人工巡查,监测其变化状况。

水源监测:对区内降雨及上游水位进行监测。

雨量监测:对本行政区域或乡镇区域或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自动雨量监测仪,进行定点监测。监测工作要做好监测记录,定期整理资料,为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五、大雨过后会发生地质灾害吗?

在大雨过后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是因为降雨的渗透水作用,是产生滑坡的主要外因。其作用一是渗透水进入土体孔隙或石缝,使土石的抗剪强度低;二是渗透水补给地下水,使地下水位或地下水压增加,对岩土体产生浮托作用,土体软化、饱和,结果也造成抗剪强度的降低。所以,降雨一般对滑坡可起到诱发或促进作用。

六、什么样的雨量易引发地质灾害?

日降雨量在50毫米~99.9毫米(即:暴雨) 易引发地质灾害;日降雨量在100毫米~250毫米及大于250毫米(即:大暴雨,特大暴雨)极易引发大范围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长时间的持续降雨也容易引发地质灾害。

七、哪些人类活动极易诱发地质灾害?

3 崩塌:爆破震动、开挖坡角、弃土不当、排水进入岩土体裂隙等往往造成破裂的岩土体崩落。

滑坡:(1)开挖坡脚、修建公路、铁路、依山建房建厂等工程,常因坡体下部失去支撑而发生下滑;(2)蓄水排水,水渠和水库的浸溢漏水,工业生产用水和废水排放,农业溉等,均使水流渗入坡体,加大孔隙水压力,软化土石,增大坡体容量,诱发滑坡;水库水位上下急剧变动,加大坡体动水压力,也可诱发滑坡;(3)堆填加载,斜坡上兴建楼房,修建重型工厂、大量堆填土石、矿渣等使斜坡失去平衡而顺软弱面下滑;(4)乱砍滥伐,劈山采矿的爆破作用,使斜坡岩土体振动破碎,产生滑坡;(5)山坡上乱采滥伐,坡体失去保护,有利于雨水等流水渗入而诱发滑坡。

泥石流:(1)不合理的开挖,修建铁路、公路、水渠以及其他工程建筑的不合理开挖;(2)不合理的弃土、弃渣、采石;(3)滥伐乱垦使植被消失,山坡失去保护,土体疏松,冲沟发育,加重水土流失,使山坡稳定性破坏,很易产生泥石流。

八、丰台区极易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时段是什么时间?

地质灾害集中发生在6~9月汛期,受降雨影响最为明显,其他时间亦会发生。

九、如何防止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

强化植被覆盖率,严禁毁林开荒等,保护生态环境,能很好的防止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

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03年11月24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了我国第一部有关地质

4 灾害防治的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管理、职责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的三项原则、五项制度和五项措施,规范了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权利和义务。《条例》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一、由谁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二、地质灾害预防监测网络有哪些?什么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地质灾害预防监测网络有:县、乡镇、村、点四级联动监测防治网络,即:群测群防网络;群专结合防灾预警网络;气象预报预警网络等。

“群测群防”的基本含义是开展群众性的灾害预测和群众性的灾害防御工作,主要是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广为人知,在此基础上依靠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和群众自发组织,开展广泛的群众性防灾抗灾工作。实践已证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减少人员伤亡的最有

5 效的方法之一。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的职责有哪些?

监测人的职责:(1)熟悉、了解、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关灾情情况和变化情况,并随时报告,协助乡镇政府、国土部门进行地灾调查及防治知识宣传;(2)汛期严格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全天侯监测;(3)发现临灾迹象,按照规定发警报并组织将人员迅速转移,并迅速上报灾情;(4)对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和治理工程设施管理保护。

十四、什么是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四应知”、“四应会”?

“四应知”:应知辖区内灾害点数、具体地点、灾害规模、影响户数和人数;应知各灾点的转移路线和具体应急安置地点;应知灾害点发生变化时如何上报;应知各监测阶段的时间和次数。

“四应会”:应会在灾害点的主要位置设置监测标尺和标点,实施监测;应会3种简易监测法,利用简易监测工具进行测量;应会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并作出初步判断;应会采取措施进行监灾时的应急处置。

十五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怎么办?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6 十六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该怎样处理?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七、地质灾害临灾报警信号有哪些?

根据预防突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方案,临灾报警信号有:手机(短信播报)、小区广播、对讲机(信息传递)、敲锣、敲铁盆、敲铁箱、吹哨子、放鞭炮、灯光报警(夜间)等等。

十八、发生地质灾害时,由谁组织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的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九、地质灾害发生后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应急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

7 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及时传递气象信息;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二十:什么是:三查、五到位、十有县?

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

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 十有县: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

8 第二部分:部分知识重点解读

一、地质灾害分级

(一)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既受威胁人数或受威胁财产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特重):受威胁人数1000人以上或者受威胁财产1000万元以上的;

2、重大级(重):受威胁人数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受威胁财产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较大级(中):受威胁人数1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受威胁财产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一般级(轻):受威胁人数10人以下或者受威胁财产1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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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速报范围

发生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以及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都要按照不同的时限要求上报国土资源部。

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避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量的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如倒塌房屋内居住人员或灾害现场活动人员等。

(二)速报时限

(1)3小时报告:对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灾害发生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事发后3小时内速报国土资源部。

(2)12小时报告:对于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事发后12小时内速报国土资源部。 (3)2日报告:对于6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日内上报国土资源部。

(三)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地质灾害灾情的速报,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

10 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三、地质灾害月报制度

在每个月的月底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发生的所有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实例,按照统一要求报部地质环境司,同时对次月和下季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作出简明扼要的预测说明(季度趋势预测仅在上一季度末进行)。

四、 群测群防简介

(一)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防,及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灾体变形、活动信息,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一种防灾减灾手段。

(二) 群测群防的主要做法是,汛期前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趋势,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点,落实监测点的防灾预案,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同时,县、乡、村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从县、乡政府的管理责任人一直落实到村(组)和具体监测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通过这种责任制形式,明确了隐患点的具体责任人和监测人,保证各隐患点的变形特征能及时被捕捉,有效地指导了当地政府和受威胁群众防灾避灾工作。

(三) 群测群防主要任务

1、查明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分布规律及危害程度,确定纳

11 入监测巡查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编制监测巡查方案。

2、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建立防灾责任制。

3、确定群众监测员,开展监测知识及相关防灾知识培训。

4、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隐患点(区)防灾预案,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建立各项防灾制度。

5、通过实时监测和宏观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变形情况,在出现灾害前兆时,进行临灾预报和预警。

6、建立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档案、隐患点监测原始资料档案及隐患区宏观巡查档案,并及时更新。

7、组织实施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四) 群测群防体系各级组织的职责

1、县级: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群测群防体系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防灾演习,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等工作,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群测群防体系运行经费。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群测群防体系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宣传培训,指导乡、村开展日常监测巡查及简易应急处置工程,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下级上报的险情进行核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群测群防工作总结。

2、乡级:在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乡级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本辖区内隐患区的宏观巡查,督促村级监测组开展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宣传培训,

12 防灾演习。做好本辖区内群测群防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完成辖区内群测群防工作总结。

3、村级:参与本村地域内隐患区的宏观巡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自救、互救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辖区内群测群防工作总结。

(五) 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方法

地质灾害的监测是指对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所造成和引起各类地质体的变化情况实施监管和监测。按监测的人员、手段、工具等的不同,可分为群众监测和专业监测。按灾种可分为滑坡监测、崩塌监测、泥石流监测等。

群众监测是由广大群众,特别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个人或集体,采用简单的设备并通过观测直接参与地质灾害监测的一种监测方法。其目的是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动态的演变过程,及时捕捉地质灾害的特征信息,为地质灾害的避让、治理、预报提供依据。

当前,我区通过地质灾害的调查,已经发现了2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这些灾害点中以崩塌占绝对多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还会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可以采取专业人员指导,群众开展简易监测的方法,并由此形成地质灾害的群众监测网络。

1、崩塌监测方法

简易监测目前常用的方法主要有定期目视检查及安装简易监测设施二种。

13 (1)定期目视检查法

属于宏观地质观测法,其要求监测责任人必须定期对可能崩滑的土体采取目视检查,尤其在融雪期、汛期时,应检查被监测地质灾害点有无其它异常变化;也可采用常规的崩塌滑坡变形形迹追踪地质调查方法,进行人工巡视,并发动当地群众报告崩塌滑坡区出现的各种微细变化。该调查法选点宜在变化明显地段设固定点,包括调查路线应穿越、控制整个崩塌滑坡区。 (2)简易观测法

主要是对滑坡上形成的各种裂隙和滑坡上的建筑物进行位移、沉降、倾斜的变形观测。同时对滑坡崩塌体上的井、泉、池塘等水体的观测也是简易观测法的主要内容。

2、滑坡裂隙监测方法

可在滑坡裂隙的两侧设置骑缝式简易观测标志,直接测量裂缝变化与时间的关系。主要方法有:埋设简易观察桩;在滑坡前缘剪出带内刻槽等定期测量裂缝的长度、宽度和深度的变化,以及裂缝形态和开裂延伸方向。

(a)设桩观测;(b)设片观测;(c)设尺观测;(d)刻槽观测

上述这些方法操作简易,直观性强,观测数据资料可靠,适用于滑坡体处于速变或剧变阶段的动态变化监测。即使在有精密仪器的条件下,也可布置一些简易观测,以供核对测量成果,一般采取钢卷尺、皮尺、三角堰、温度计等监测工具。各地也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总结一些行之有效的群众监测方法,特别是一些小型滑坡、崩塌的监测方法。

14 监测次数和时间:旱季每月观测一次,雨季4~10月每10天监测一次,如发现被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或汛期、台风暴雨期,特别是12小时过程中降雨量达50mm以上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监测成果分析:每个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成果都必须按统一表格填写记录。若监测数据有重大异常时,应首先采取避让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地灾发展趋势预报和防治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3、泥石流的简易监测方法

泥石流监测的目的和任务是为获取泥石流形成的固体物源、水源和流动过程中的流速、流量、顶面高程(泥位)、容重等及其变化,为泥石流的预测、预报和警报提供依据。监测范围包括水源和固体物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群众性的简易监测,主要应用皮尺等工具和人的目估、判断进行,简易监测的主要对象与内容有:

(1)物源监测

 形成区内松散土层堆积的分布和分布面积、体积的变化。  形成区和流通区内滑坡、崩塌的体积和近期的变形情况,观察是否有裂缝产生和裂缝宽度的变化。

 形成区内森林覆盖面积的增减,耕地面积的变化和水土保持的状况及效果。

 断层破碎带的分布,规模及变形破坏状况。 (2)水源监测

15 除对降雨量及其变化进行监测、预报外,主要是对地区、流域和泥石流沟内的水库、堰塘、天然堆石坝、堰塞湖等地表水体的流量、水位、堤坝渗漏水量、坝体的稳定性和病害情况进行观测。同时对泥石流沟内水的颜色、浑浊度等进行观测。

(3)活动性监测

泥石流活动性监测,主要是指在流通区内观测泥石流的流速和流位(泥石流顶面高程)和计算流量。各项指标的简易观测方法如下:

 观测准备工作

A、建立观测标记。在预测、预报的基础上,对那些近期可能发生泥石流的沟谷,选择不同类型沟段(直线型、弯曲型),分别在两岸完整、稳定的岩质岸坡上,用经纬仪建立泥位标尺,作好醒目的刻度标记。划定长100米的沟段长度,并在上、下游断面处作好断面标记(图5)和测量上、下游的沟谷横断面图。

B、确定观测时间。由于泥石流活动时间短,一般仅几分钟至几十分钟,故自开始至结束需每分钟观测一次,特别注意开始时间、高峰时间和结束时间的观测。

 流速观测

 浮标法:在测流上断面的上方丢抛草把、树枝或其它漂浮物(丢物时注意安全)分别观测漂浮物通过上、下游断面的时间。

 阵流法:在测流的上、下断面处,分别观测泥石流进入(龙头)上断面和流出下断面的时间。

 流速计算

16 第三部分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六个自我”

一、自我识别

采用编制科普教材、挂图、音像制品,办防灾减灾知识培训班、辅导站和开展广播电视宣传教育等,引导公民自觉认识自己的生存环境,不断提高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的能力,以便通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险情。组织村长和村民讨论滑坡、泥石流的灾害形态、发生的自然与人为情景、危险雨量判断与正确撤离路线,进而引申到爱护林草水土、土地限制利用和经常性的斜坡维护等。

二、自我监测

落实县、乡、村基层群众组织的防灾责任人、确定监测方法与要求,如配发简易雨量筒、木桩、砂浆贴片和固定标尺等,人工巡视滑坡体内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筑物标志的各种细微变化。以定期巡查测量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纸介质记录监测数据并注意灾害发展趋势,必要时按程序逐级报告。

在重大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建立警示牌,并简要说明灾害类型、发生条件、威胁范围和避让方法。

三、自我预报

群测群防预警体系要使用尽可能简单的、易于理解、易于接受的语言或方式发布预警,包括书面报告或通知、无线电通信、电视、手机短信、广播系统、信号旗、扬声器、警报器等。如泥石流可采用注意、警戒和警报三级。例如,以累积降雨量

17 或日降雨量为预警判据,如我国东南丘陵区日降雨量50~60毫米为注意级,60~130毫米为警戒级,达到130毫米为警报级,当日累积降雨量小于25毫米时则解除警报。

注意同一流域或同—区域的呼应联动,及时了解或吸收相邻监测预警点的动态。

四、自我防范

无论是农村社区,还是城镇社区,自我防范首要的是注意训练社区居民防灾的警觉性、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提醒出入于山坡地警戒区的居民及游客,留心处所周遭环境的异常现象及天气变化,注意保障自身安全。

确定有危险、危害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和重点预防,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确定危险点的监测预防责任人、预警信号与等级、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危险区的划定主要考虑地质灾害体的规模、特点和危害对象及历史灾情等。一般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具体确定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的危险区,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

五、自我应急

当发现重大险情时,除立即上报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外,县、乡、村有关责任人应立即进行防灾应急的组织准备和物质准备。组织准备包括成立工作机构,包括领导小组及监测预警组、抢险救灾组、治安组、安置组、医疗救护组等,组织动员居民保持高度警觉,按照确定的避灾路线进行疏散等。物质准备包括集体大宗物质和家庭防灾应变包,应变包一般内装通信 18 设备、医疗用品、随身衣物、贵重物品、照明设备、逃生用品(绳索、刀具)和方便食品等。

六、自我救治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县、乡、村三级机构应临危不乱、沉着应对,一方面应立即报告上一级政府,申请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紧急救助和支持;另一方面要积极自觉地立足自己抗灾救灾,充分认识这是减少财产损失尤其是人员伤亡的关键因素和宝贵时机。自我救治要把握以下几点:自觉组织对失踪人员的搜救工作,妥善安置遇难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对受伤人员组织救治,使其尽快康复;及时组织转移疏散有可能受威胁的人员;加强监测预警,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的安全;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行,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制定方案,积极筹划家园重建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第四篇: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知识

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知识 第一节 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

一、山洪及山洪灾害的基本概念

洪水是河流、湖泊、海洋等一些地方,在较短的时间内水体突然增大,造成水位上涨,淹没平时不被水淹没的地方的现象,常威胁到有关地方安全或导致淹没灾害。洪水一般包括江河洪水、海滨河口的风暴潮洪水、山洪、凌汛等。我县主要以暴雨洪水为主。天气的变化是造成暴雨,进而引发洪水的直接原因。洪水的变化具有周期性和随机性。洪水发生的周期性是由气候的四季循环所决定的,洪水发生的随机性因气候的多变而变。洪水发生的时间、地点、量级常难以准确预知。

山洪是指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的具有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按其成因,山洪可分为暴雨型山洪,溃水型山洪(拦洪设施),融雪型山洪,冰川融化型山洪。我县主要是前两种。

山洪灾害是指由降雨在山丘区引发的洪水及由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二、山洪灾害的基本特征

1、季节性强,频率高。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尤其主汛期更是山洪灾害的多发期。据统计,全国汛期发生的山洪灾害达到全年山洪灾害的80%以上。

2、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山洪主要发生于山区、丘陵区、岗地区,特别是位于暴雨中心的地区,暴雨时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形成山洪灾害。

3、破坏性强,危害严重。山洪灾害发生时往往伴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造成河流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冲淹、房屋倒塌、人畜伤亡等,损坏财产,伤亡人命。

1 2005年新邵“5.31”洪灾,造成19人死亡,26人失踪;新邵、邵东两县10个乡镇近10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8.2千公顷,成灾面积4.2千公顷,绝收面积2.5千公顷;冲毁倒塌房屋3560座,淹死牲畜1.1万头,冲走水产4300吨,22个工矿企业停产;两县有28.7公里公路被冲毁,太芝庙、潭府两个乡镇交通中断,损坏输电线路140公里,损坏通讯线路35千米;洪水损坏堤防140处34.1公里,损坏护岸620处,冲毁塘坝144座,损坏灌溉设施588处,损坏机电泵站18座。直接经济损失1.85亿元。

三、山洪灾害的表现形式

1、溪河洪水暴涨

溪河洪水也叫山溪性洪水,是山丘区溪河由暴雨引起的突发性及暴涨暴落的洪水。当流域普降暴雨时,流域各处所形成的地面径流,依其远近先后汇集于河道。就某一处河道(断面)而言,当近处的地面径流到达该断面时,河水流量开始增加,水位相应上涨,这时洪水起涨。随着远处的地表径流汇集到此处河道(断面)时,河水流量增至最大值,即为此处的洪峰流量。其相应的最高水位,称为洪峰水位。山丘区溪河由于地面和河床坡降都较陡,雨后产流、汇流都较快,山洪过程线一般为急剧涨落,涨也快,退也快,因此径流过程短,洪峰流量大、水位高。这种现象在隆回县高坪地区特别典型。

2、泥石流

泥石流是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其特征往往突然暴发。这种浑浊的流体沿着陡峻的山沟前扑后拥、奔腾咆哮而下,地面为之震动,山谷声如雷鸣,在很短时间内将大量泥砂石块冲出沟外,在宽阔的区域横冲直撞、恣意漫流,形成堆积,常常给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

2 泥石流的形成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基本条件:有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短时间内有大量水的来源和有一定坡度的利于集聚水和松散固体物的沟状地形。人类工程活动也是诱发泥石流的因素之一。形成泥石流的地形一般为山高坡陡,沟床纵坡大,汇流地形有利于大量水源汇集,而且多为碎屑岩、浅变质岩及花岗岩风化强烈的地区,或者坡面、谷槽、溪沟堆积大量废土碎石的地方。泥石流的形成与降水关系密切,降雨量越大,形成泥石流的机率就越高。虎形山青山坳的“6.25”灾害就是这样发生的。

3、滑坡

土体、岩块或残坡积物在重力作用下沿软弱贯通的滑动面发生滑动破坏的现象,称之为滑坡。滑动的岩块、土体称为滑动体,下滑的底面称为滑动面。滑坡多发生在坡度25°~50°的斜坡上。据研究,约有10余种地层最容易发生滑坡,称为易滑地层。

滑坡是长期地质作用的结果,滑坡的形成受各种条件的控制。它的形成因素多而复杂,大致可分为自然因素、人为因素以及由此两类因素迭加而成的综合因素三大类。雨水作用是产生滑坡的最主要原因,一是水渗透进土体孔隙或岩石裂隙,使土石的抗剪强度降低。二是水渗透补给地下水,使地下水位抬升或地下水压增加,对岩土体产生浮涨作用,使土体因水饱和而软化,在重力作用下产生滑坡。此外,坡脚掏蚀、溶解和软化裂隙充填物、人工切坡、堆填加载、植被破坏等人类工程活动,也能直接诱发滑坡的形成。2008年小沙江镇的多处滑坡就是充分的说明。

4、崩塌

崩塌是在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在土体中产生的崩塌称土崩,在岩体中产生的崩塌称岩崩,规模巨大、涉及到山体的崩塌称山崩。大

3 小不等、零乱无序的岩块(土块)呈锥状堆积在坡脚的堆积物,称崩积物,也可称为岩堆、石堆。

崩塌的成因类型多而复杂。按其动力成因大致可分为自然因素、人为因素以及由此两者因素迭加而成的综合因素三大类。在自然作用下,常见的巨大岩土体,以垂直节理或裂隙与稳定岩体分开,随着节理、裂隙的不断加深和坡脚不断冲刷掏蚀,在长期重力作用下,当岩土体逐渐向外倾斜,或者遇较大水平力作用时,即会产生崩塌。除重力作用,雨水参入岩土体的节理裂隙中,可产生的静水压力和动水压力以及雨水软化软弱面,也可导致崩塌发生。

四、山洪灾害的成因

1、特殊的气候和降雨

引起我县山丘区山洪暴发及其伴随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的水源主要是暴雨。我县属于季风气候区,每到汛期,副热带高压北跳南移,西风带环流南侵北退,以及东南季风与西南季风的复合交汇,形成了山丘区不稳定的中尺度天气系统,如台风、气旋、高压低涡、低槽、切变线等天气系统。在此种不稳定的天气系统的作用下,造成降水年内分配不均,年际变化大;同时受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影响,极易形成局部地域的强暴雨。高强度的降雨,作用于地形地质复杂多样的山丘区,往往极易造成泥石流、滑坡、山崩和溪河、塘库暴满横溢,发生惨重的山洪灾害。岩口镇“6.6”洪灾中石坳村泥石流和太平水库险情就是这种状况。

泥石流、滑坡与降雨量、降雨强度及前期降水有着密切的关系。据有关部门统计,我省发生的泥石流绝大多数是降雨诱发。通过对发生泥石流的降雨分析,降雨量和降雨强度越大,形成泥石流的机率越高,规模也越大。

2、复杂的地貌地质条件

4 我县由于群山林立,沟谷纵横,坡陡沟深(山坡坡度一般为30°~45°,最大可达60°以上),沟床纵坡大,以及因新构造运动而形成大量有利于汇流的瓢状或斗状围谷地形,发育了大面积的有利于山体滑坡、泥石流发生的地形地貌。又由于山地区域的多雨特性,经常出现长历时降水甚至大暴雨,雨水入渗,土体中的水使其抗剪强度降低,导致土体抗滑力降低并使土体下滑力增加,同时饱和土体的渗流和坡面汇流也增加土体下滑力,土体中的抗滑力与下滑力失去平衡,从而激发山体滑坡或泥石流的发生。

复杂的地质结构是诱发山洪地质灾害的重要条件。我县地表露出的岩石概括为变质岩、砂质岩、石灰岩(泥灰岩)、花岗岩、红岩、松散岩六大类。山丘区分布广泛的土壤主要是由砂质岩、泥岩、红砂岩、板页岩等岩石经风化发育而成的抗蚀性较弱的土壤,这类岩石的风化带和风化物结构松散、容易风化,风化壳厚度常达20~30m。植被破坏后,水土流失极其严重,滑塌沟、崩岗、侵蚀沟等甚为发育,沟头溯源侵蚀发展迅速。这种土壤土层薄、蓄水能力差、汇流时间短,受地形、水流切割作用影响明显,容易形成具有较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容易导致山洪暴发。特别是岩石强烈风化后,表面岩层破碎,抗冲能力极差,一遇暴雨容易发生泥石流。我县的虎形山就是这种典型的地质结构,山坡上到处都是强烈风化后的乱石,随时都有可能滑动。

3、生态环境与人类活动影响

森林植被遭受破坏,加重了山洪灾害的危害。森林植被在保护土层免遭洪水冲刷、截留雨水径流、调节产水汇流和恶劣天气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随着人口急剧增长,人多地少,过度的开发土地、开发自然资源,侵占水面、河道,必将导致土地退化、水土流失、环境系统失衡,山洪频繁发生。

5 人类活动对自然破坏加剧了山洪灾害损失。河道是山丘区泄洪唯一通道,由于山洪伴随着山体滑坡、泥石流,大量泥沙淤积河道中,河道的泄洪能力严重减弱。又由于人们对山洪灾害缺乏了解,在河道边、滑坡体下建住房、搞建设,不断侵占河道,向河床乱弃、乱倒、乱建、乱挖,河道千疮百孔,河道的泄洪严重受挫,往往造成小洪水大灾难,大洪水大泛滥的严重后果。部分工程规划时,不尊重自然规律,不考虑防洪安全,没有区域内水文、气象等数据的支持,因而造成了山洪地质灾害的惨痛教训。

第二节 山洪灾害防御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山丘地区山洪灾害的成灾原因和特点,山洪灾害的防御重在“防、避”,主要是采取预防和躲避措施。山洪害害的防御必须科学论证,全面规划,逐步治理,从根本上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体措施落实应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稳定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山洪灾害防御,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机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同级人民政府防灾减灾的指挥机构。计划、财政、水利、国土、气象、水文、交通、农业、林业、地矿、城建、保险等各个部门要在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好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

二、科学编制应急预案

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成立防御组织机构,确定责任人,明确职责,强化行政指挥手段和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②阐述本地区地形地质存在的险病隐患、暴雨洪水特性,列出历史

6 上发生的山洪灾害等情况;

③明确安全区、警戒区、危险区的划分范围,具体到村组、到人; ④划定成灾暴雨等级,确定避灾的预警程序、信号发送的手段和责任人,转移路线、转移人员安臵办法和地点,转移安臵任务的分工,制定人员转移安臵的原则和纪律;

⑤提出防御治理的工程措施及其规划设计方案;

⑥提出防御工程资金的来源和筹措办法,以及其他非工程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办法。

三、落实工作重点

一是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山洪灾害易发区每年汛期都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

二是落实预警信号制度。每个村、组、院落都要确定1~2名信息员来发布信号。信号一般为预定的如口哨、打锣、警报器等。当地政府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提高信息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三是搞好避灾演习。对预案规定的各项防御措施,汛前要有针对性地加以演练,既可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又能使大家熟悉和掌握防灾和逃生的具体措施,避免仓促上阵,手忙脚乱,手足无措。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要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出标语、横幅、宣传栏,设立警示牌,编印发送山洪灾害防御手册等活动,来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山洪灾害防御常识。

五、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通过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降雨和洪水过程、监视山洪灾害发生征兆、预测山洪灾害的发生,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这是减少或避免山洪

7 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效措施。

六、强化配套工程措施建设

为全面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在落实各项非工程防御措施的同时,还须大力强化工程措施。通过山洪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措施规划,在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形式下,逐年实施工程措施。搞好水毁工程恢复,治理水土流失,加大病险水库、山塘治理力度,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构建优良的生态系统。

第三节 山洪灾害时的避险

一、躲避暴雨山洪灾害的转移时间和有效措施

1、有效转移时间。

据目前气象、水文预测技术,人类能在山洪暴雨发生前3—5小时感着有山洪暴雨发生,当出现1小时降雨50—100毫米,洪峰至山脚约2—3小时。从倾盆大雨开始发展到造成灾害,有效转移救生时间约4—5小时。

2、避灾救生的有效措施。

大气流影响形成的大面积降雨的云团中心区,当预报可能发生山洪暴雨的地带,人员要提前一天转移;局部地区天气突然变化,县气象局预报有大雨或有暴雨,当地气温闷热潮湿,且已出现1小时降雨50毫米,人员应立即自行转移,不能等待洪水进了居住地再走。

二、如何在山洪灾害发生时组织安全转移

1、坚持汛期值班制。进入汛期,特别是主汛期,各级政府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指挥长、值班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严密防范,常备不懈”的思想,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部门发布的灾险情预报,时刻关注和了解所在地的雨情、水情变化,在暴雨山洪发生前2—3小时判断决策和指挥转移及时避开山洪

8 袭击。

2、准确及时发出测报。山洪预报是防御山洪灾害,降低或减轻山洪灾害损失的一项重要工作。气象、水文部门要提前发出暴雨预报,镇村要密切注意暴雨前兆,加强观测,及时掌握雨水情。

3、及时发出安全转移警报。在4—9月份汛期,镇、村两级必须明确若干责任心强的信号员,在接到县、镇指挥部紧急避灾转移命令或获得严重的监测信息后,信号员必须立即发布防御山洪地质灾害预案约定的报警信号。

4、居民及时转移。暴雨突降,洪水水位陡涨,洪流奔腾聚至,可以撤移救生时间一般为3—5小时。当山洪突发,山洪区居民接到转移信号或听到警报后,必须像听到防空警报那样自行迅速转移到预定安全地点。转移时应往两岸山丘高地跑,不逆水流、不顺水流方向跑。转移责任人应负责组织指挥,维护秩序和转移安全。

第五篇:印发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

分工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2〕54号

印发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粤府〔2011〕92号)和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1〕6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加强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

(一)调查评价。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开展白云区太和镇,花都区梯面镇,从化市鳌头镇、温泉镇、吕田镇、良口镇,增城市派潭镇、正果镇、小楼镇等9个山区重点镇地质灾害详查工作,着力提高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的调查工作程度。(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山洪、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调查成果综合汇总工作,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评价和成果上报;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山洪灾害调查评价)

(二)重点勘查。对威胁100人以上人口和饮用水源地以及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组织力量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逐点制订落实监测防治措施。(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协调重大隐患点勘查,指导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制订落实重大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

(三)动态巡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区(县级市)难以确定的隐患点,要及时组织专业部门或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房管局、水务局等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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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一)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构建全市国土房管、气象、水务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在实施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的同时,对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各级国土房管、气象、水务部门负责建立监测预报会商、信息共享和预警联动机制,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预警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全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准确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注重预警信息的有效性,加强应急职守,及时向群众通报灾害预警信息。(市应急办、国土房管局、水务局、气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技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各区(县级市)、镇两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国土房管局、水务局、民政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制订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群测群防员防灾技能培训)

三、规避灾害风险

(一)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在工程建设中切实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市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气象局、地铁总公司、城投集团、水投集团,广铁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市环保局、国土房管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各项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和布局,切实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市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建委、交委、国土房管局、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和园林局、气象局、地铁总公司、城投集团、水投集团,广铁集团等分别负责)

(二)快速组织临灾避险。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对灾害隐患进行安全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务局、民政局等指导)

(三)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各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房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委、民政局、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等予以支持、指导)

四、采取综合防治措施

(一)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暂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尽快组织开展工程治理。各级国土房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监督,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房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支持、指导和监督)

(二)加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根据项目性质,分别由市交委、水务局、建委、交投集团、城投集团、水投集团,广铁集团、广州供电局、广州警备区等牵头会同工程、设施所在地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国土房管局指导监督)

(三)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各区(县级市)要组织国土房管、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安监、气象等相关部门,统筹各方资源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整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采石场排土场隐患治理、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要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市国土房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等负责)

(四)建立健全地面塌陷、地面沉降防控机制。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和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防控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共同责任制。在开展全市调查的基础上,划定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易发区、危险区,在荔湾区桥中街、白云区金沙街、石井街、花都区赤坭镇、从化市良口镇、鳌头镇、增城市派潭镇等岩溶塌陷易发区域,海珠区、番禺区及南沙区等软土沉降易发区域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强化防护措施。(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严格审批程序,防止矿产开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设以及地下空间使用不当等引发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灾害。(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水务局、规划局等负责完善相关审批程序,制订、完善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规程)

五、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一)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各区(县级市)每年至少定期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部门、广大人民群众协调联动和应急

处置能力。(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应急办、财政局、国土房管局、水务局、民政局等支持、指导)

(二)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范。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易发区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推进乡、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1次应急避险演练,加强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及时报告险情,落实搬迁避让措施。(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房管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支持、指导)

(三)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健全保障机制

(一)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研究制订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完善我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规程。(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起草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牵头制订相关规范标准,完善相关技术要求和规程,市法制办负责审核)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配备相关人员,落实人员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房管局、财政局给予支持、加强指导)

(三)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支持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市财政局、国土房管局负责)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复杂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灾害风险分析、灾害监测与治理技术、区域稳定性对地质灾害影响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积极采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卫星通信、遥感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运用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励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指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制,推广应用生命探测、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钻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进适用装备,提高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技术装备研制应用以及对外国际交流合作。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也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五)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习,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区(县级市)、街道(镇)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各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宣传普及和培训。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市教育局负责将地质灾害知识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生防灾演练)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区(县级市)、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位。地质灾害易发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区(县级市)、街道(镇)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等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负责,市监察局指导)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地质 灾害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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