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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用)

煤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篇:煤矿专项整治。

煤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煤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煤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继续深化我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市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监察分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煤局安发[2011]3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山西长治联盛煤业投资有限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以及《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11]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三个深化”(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三推进”(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救援能力,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防范体系)为重要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规范我公司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秩序。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公司监管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设备,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所属煤矿的本质安全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我公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组织机构

为了继续深入开展我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公司所属各煤矿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特成立联盛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长:

李法俊

总经理 副组长:

常务副总经理

安全副总经理

技术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机电副总经理

员:

调度室主任

机电处处长

生产处处长

技术处处长

通风处处长

安全处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巩固200

9、201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

公司及所属各煤矿要对照省政府晋政发[2008]35号文件中规定的方法步骤对本企业进行分类整治。一类企业是否关闭到位,关死关实,是否有死灰复燃现象,是否对存在反复的企业采取了针对性措施;二类企业经整改仍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列入关闭对象并实施了关闭;三类企业是否切实加强了安全管理,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

(二)、深化专项整治的内容

重点检查: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行为;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行为;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行为;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行为;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公司重点工作内容

1、组织公司职工和所属煤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及长治市煤炭 3 工业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分局、长治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煤局安发[2011]303号)等文件精神。

2、严格制订、完善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事故报告制度。

3、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组织和督促公司职工和各煤业分公司进行职工培训、班组建设。严格厉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保证安全投入资金落实,公司和各煤业分公司要建立安全投入资金提取和使用帐户。

4、完善兼并重组矿井安全监督责任的落实,加强整合改造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瓦斯、水患、火灾、煤尘、顶板、机电、机械和运输等各个生产环节的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分析和评估各矿井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将各矿的重大危险源立案专管,重点监控,防止大事故的发生。将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监管的重点项目,公司编制对各矿防治水工作有指导意义的《井下探放水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各矿完善防治水工作,落实矿井防探水工作的各级责任制。督促各矿在整合改造建设过程中完善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竣工验收前完成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

5、公司和所属矿井要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在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完成以下内容

4 ⑴帮助和督促各所属矿井完善相关证照、手续,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杜绝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现象。

⑵、督促、指导各煤矿建立健全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各煤矿要设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矿总工程师兼任,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将建设管理机构成员、职责和安全体系图牌上墙公示。

⑶、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足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严禁出现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多头多面建设现象;组织制定完善的瓦斯、水、火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⑷、明确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采用投标竞标的形式,选用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装备的施工单位,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员;严格落实施工人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⑸、明确和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

⑹、建设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 ⑼、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

⑽、杜绝通风系统不稳定、不可靠、风量不足现象出现。 ⑾、杜绝井下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杜绝机 5 电设备失爆现象。

⑿井下各施工作业点要严格执行《长治市煤矿防治水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3、除批准的整合改造建设期间允许使用的施工用措施井外,严格按照关井“六条标准”关闭不再利用的所有井筒。决不能出现关闭井筒死灰复燃现象。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煤矿企业自查自整阶段(6月)

各煤业分公司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检查内容,组织专业人员对本矿井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排查,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规定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严禁组织生产建设。6月30日前各分公司要将工作方案和隐患自查自整情况报公司安全处汇总。

2、 市县排查整治阶段 (7月---8月)

3、省市督查阶段 (9月---10月)

4、“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11月)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和所属矿井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巩固去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今年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煤业分公司要成立安 6 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通力配合,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每一个阶段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各煤业分公司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本矿井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排查,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针对动态的生产过程,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公司各科室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关闭矿井的监管,严格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严格建设矿井、改造矿井的安全监管,严格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和防治水工作的管理,严格现场监管,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工作力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所属煤矿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狠刹歪风,强力推进我公司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发展。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以及不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对手续齐全,具备整合改造扩建条件的矿井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安全施工,按期竣工投产。

(五)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公司及所属煤矿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各煤业分公司要确定专人每月2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科,以利于公司及时汇总上报。7月12日和12月12日前将半年、全年专项整治 7 总结份别报公司安全科,公司专项整治领导组将对各矿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综合考评,上报县专项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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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联盛煤业投资有限公司

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根据晋煤集团[2010]451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在巩固2009年专项整治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煤矿安全发展。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公司安全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安全生产平稳健康推进,把我公司打造成为本质安全型矿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整改措施,统一安排部署隐

患整改落实。

组 长:*** 负责全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副组长:*** 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落实布置 *** 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检查及整改落实。

*** 负责“通风抽放”及“三大监控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

*** 负责机电、运输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 *** 负责质量标准化及防治水管理的专项整治工作。 *** 负责采掘工作面的现场管理的专项整治工作。 成 员: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兼) 综合信息联络员:***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

三、专项整治检查内容

(一)科室专项整治检查内容

1、技术科负责对所有规章制度进行详细对照修订,特别是安全生产“十项制度”,对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的制度及时修改,并向相应人员贯彻学习。

2、调度室负责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入井带班情况及各种台帐、

记录、报表的完善,同时要搞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事故报告制度。

3、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及时到位。

4、安监科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建档,并及时依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5、人劳部负责个人安全技能帐户的推行,严格个人每月的实际表现考核,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6、质检科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实施方案,并对照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7、职教科负责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保证所有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按时参加再培训、复训,做到证件齐全有效,普通从业人员保证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必须严格按规定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8、工会办、人劳部负责劳动用工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全部达到100%。

9、通风科负责保证矿井有完整可靠独立的通风系统,保证风量完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严格按规定进行井下测风,保证数据准确真实可靠;严格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日常工作,坚决杜绝假检、漏检现象;严格按规定对井上下瓦斯监测仪器、各种仪表、各种传感器进行维护检校,保证仪器仪表完好,严格监督抽放队做好瓦斯抽放工作,始终坚持“边掘边抽、先抽后采、边采边抽、应抽尽抽”的原则,确保达到抽采指标。

(二)现场管理检查内容

1、瓦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要把 通风可靠、瓦斯抽采达标和监测监控作为治理瓦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点。

2、煤尘管理情况。(1)通风科要高度重视粉尘防治,负责完善防尘设施,加强对作业场所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治理。(2)医务室负责按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和尘肺病等职业病普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3、火灾防治管理情况。技术科负责制定符合本矿的防治火措施,保证矿井安全。

4、防治水管理情况。

(1)技术科负责对井上下积水的情报收集工作,制定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并及时查清异常情况,如实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2)建设队负责抽水工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排除井下各地点积水,如某地点涌水出现异常,及时上报调度室,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撤离。

(3)调度室负责井下各抽水地点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矿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

5、顶板管理情况。各采煤队负责采煤面顶板现场管理工作,严禁空顶作业,保证安全生产正常推进。

6、机电运输管理情况。(1)机电队负责井上下各种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严格按机电设质量标准化管理,保证井上下机电设备完好、无失爆现象。(2)建设队负责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每班严格按规定对运输设备保护装置进行安全试验,定期检查钢丝绳等易损部件,保证运输设施齐全、完好。

7、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情况。(1)技术科负责对矿井周边情况进行详细摸底,及早制定“雨季三防”工作方案。保证矿井安全。(2)调度室负责地面雨季防治物料的配备,制定防雨水等侵入井口方案,组织防洪防汛检查组,在下雨前,及时清理排水路线,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四、专项整治方式

(1)各工种各岗位人员要严格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积极抵制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他人违章,能够敢于揭发,确保自身安全,实现个人无违章。

(2)各班组要严格要求本组人员,做到严格按规定作业,能够抵制违章,积极参加班组学习活动,从而全面提高班组成员素质,实现班组无事件

(3)各科队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行业标准及本次专项整治内容,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

采取措施处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全矿无事故。

五、专项整治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1)安监科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通报全公司。

(2)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制定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板报。保证宣传力度。

(3)调度室负责贯彻各级及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保证有贯彻,有记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1、各科队要严格按方案要求,对所属人员、设备、操作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在每次检查后写出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2、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安监、技术、通风、机电等有关科室人员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本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迎接集团检查(9月1日-9月30日)

各科队要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各级隐患整改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迎接阳泰集团安全检查。

第四阶段,迎接县局督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科队要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各级隐患整改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迎接县局督查组督察。

第五阶段,迎接市煤炭局抽查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科队要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各级隐患整改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迎接市煤炭局抽查检查。

第六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安监科负责总结上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队要站在将政治、将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完善机制。

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文件、会议、横幅、标语板报等形式,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三)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安监科制定严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整治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各个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工作。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科队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保证检查工作所需的车辆、电脑及其他设备,对所需资金要认真核算确保到位,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格要求,勤政廉洁。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有关人员的廉政教育,严格廉政纪律,健全廉政监督机制,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正常推进。

(六)搞好总结,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上报主管单位专项整治领导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方案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根据阳泰字[2010]45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阶段为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7月31日),为使第一阶段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保证扎实有效开展,公司成立第一阶段工作领导组。

组 长:*** 负责第一阶段工作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 负责第一阶段各项工作的具体布置落实 成 员:*** 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

*** 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召开和方案的传达

*** 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活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兼)

二、工作内容

公司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配齐工作人员,安监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调度室及时组长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并将上级及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方案内容传达,使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板报宣传工作,同时在矿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2、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3、各单位要脚踏实地,扎扎实实搞好专项整治工作,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

二○一○年八月一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方案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根据阳泰字[2010]45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9月30日),为使第二阶段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保证扎实有效开展,公司成立第二阶段工作领导组。

组 长:*** 负责第二阶段工作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 负责第二阶段各项工作的具体步布置落实 成 员:*** *** 各科队负责人负责本科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郑红亮(兼)

二、工作内容

1、各科队要严格按方案要求,对所属人员、设备、操作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在每次检查后写出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2、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安监、技术、通风、机

电等有关科室人员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本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2、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3、各单位要脚踏实地,扎扎实实搞好专项整治工作,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

二○一○年八月一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方案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根据阳泰字[2010]45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三阶段为迎接阳泰集团检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为使第三阶段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保证扎实有效开展,公司成立第三阶段工作领导组。

组 长:*** 负责第三阶段工作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 负责第三阶段各项工作的具体步布置落实 成 员:* * 各科队负责人负责本科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兼)

二、工作内容

1、各科队严格按照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本科室所管人员、设备及操作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对各级检查的问题及时整改。

2、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在各科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治。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和巡回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2、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3、各单位要脚踏实地,扎扎实实搞好专项整治工作,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20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订立和细化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单位的责任分解

(一)安监科负责公司井上下各地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建立、隐患整改复查。

(二)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三大监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

(三)机电科负责井上下机电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

(四)技术科负责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

(五)办公室负责地面锅炉房、车辆等隐患排查治理。

(六)调度室负责各级隐患排查治理卡片的落实。

二、各分解责任单位的领导和责任人 办公室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时间安排 2010年3月20日至2010年12月31日

第三篇:非煤矿山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枣阳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中共枣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集中开展平安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教组发〔2019〕5号)文件要求,针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我市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非煤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构建防控体系,促进安全生产。

二、我市非煤矿山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能够按照由上至下分台阶式开采的要求实施,但多数矿山形成的台阶尚不规范

1、设计的台阶高度均为10m,实际开采作业过程中台阶高度不均匀,高低不一、且部分超高;

2、设计的台阶宽度不小于10m,保障在台阶上装车运输的有效宽度,但多数台阶宽度不符合要求;

3、设计的台阶坡面角一般不大于70°, 最终边坡角一般不大于60°。但多数台阶坡面角都大于70°, 少数近乎直立;最终边坡角一般都大于60°, 较高的最终边坡上也未留设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

(二)开采现场安全警示、警戒标志、标识偏少。安全标志是向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三、预防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专业管理机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矿山企业采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督促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各环节,杜绝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导致事故发生。

(三)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坚持企业“三类人员”心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作业,对员工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教育培训。

(四)注重安全投入,有效保障安全。将监督矿山企业依法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进行相应的投入,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标志、隐患治理、防护设施、应急救援等方面科学、合理有效投入安全生产费用。

(五)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做到有备无患。组织矿山企业聘请专家按照国家导则编制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企业定期进行演练,教会从业人员掌握自救互救常识,一旦事故发生,从业人员能够处险不乱,积极采取正确的自救、互救措施,尽最大的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坚持专家查隐患机制,强化过程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继续邀请矿山专家对矿山企业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隐患排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坚决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予以整改。凡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视情给予行政处罚。通过严格执法,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第四篇:锦和乡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乡社会安定稳定和“平安谷达坡”建设的顺利推进,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秩序,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再用3个月时间,进一步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制止无证采矿、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现象,预防和减少各类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乡经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目标

巩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成果,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淘汰开采规模过小、工艺落后、破坏生态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各类小矿山,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从整体上提高非煤矿山的办矿水平和抗灾能力,杜绝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实现我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1、全面取缔无证非法采矿,自2005年起,在本辖区范围内没有无证非法采矿现象。

2、全面开展持证矿山安全检查,对矿山安全评估达不到规定级别的,在3个月内按规定整改完毕。

3、全面规范民爆器材生产、流通环节,坚决查处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民爆器材的违法行为。

4、全面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管理,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矿产资源规划设置矿业权的行为。

二、整治重点

(一)工作重点

1、取缔无证采矿、查处和制止越界开采、擅自进入禁采区和他人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采矿的违法行为;

2、取缔、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矿山;

3、淘汰开采规模过小、工艺落后、破坏生态资源、污染环境的各类小矿山;

4、严厉查处非法买卖、使用民爆器材行为;

5、推进矿山技术进步,对矿区进行重新规划开采,实行集中开采、规模经营、机械化作业,杜绝超量、超深开采,淘汰原始落后的作业方式;

6、加强矿山业主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7、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止矿山开采引发地质灾害;

(二)治理整顿的重要矿种

建筑用石料、页岩砖。

(三)治理整顿的重点区域

谷达坡村三组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制的落实。整只工作由乡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及有关单位协调行动。乡政府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各相关村也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整顿合力。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突出重点,保证整治效果。各村和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对本辖区重点矿区、特别是本方案所列的重点地区进行全面彻底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能够拆除的设施要坚决拆除,防止死灰复燃。对禁而不止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坏矿产资源罪的司法解释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实施步骤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阶段(5月下旬)。主要任务是成立整治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单位。

2、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7月中旬)。主要任务是:依法取缔关闭各类非法采矿,强制拆除非法采矿设施,切断电力供应和矿区道路,通知有关单位停止购买、运销、使用非法矿山矿产品;依法对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采矿案件进行鉴定,并移交司法处理;查处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爆器材的犯罪分子,摧毁地下销售网络。

3、巩固提高阶段(7月下旬)。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对现有矿山进行统一规划,提高开采管理水平。

谷达坡乡人民政府

2011年5月20日

第五篇:蔡山洞煤矿矿井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广安意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蔡山洞煤矿)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止煤矿粉尘爆炸事故发生,按照2014年10月14日广安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广安市煤矿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市安监[2014]202号)。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总局令第68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广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煤矿作业场所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主体责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和“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紧紧抓住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薄弱环节和防止粉尘爆炸的特殊要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稳步提高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整体工作水平,着力构建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改善煤矿作业场所工作环境,切实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有效推动我矿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工作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督促煤矿各部门落实粉尘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煤矿作业场所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标准落实情况及企业领导机构建立、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责任制落实和作用发挥情况;

2.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 3.煤矿企业开展粉尘危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4.煤矿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接触粉尘危害人员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5.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以下简称《配备标准》)规定,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6.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粉尘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警示标识情况;

7.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8.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粉尘危害情况; 9.粉尘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和保障情况;

10.定期开展粉尘监测、检测、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11.粉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综合防尘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 12.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尘肺病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13.职业健康监护及尘肺病诊断情况;

2 14.煤矿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设置和委托情况; 15.煤矿企业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三、成立防尘组织机构:

组 长:王君东

副组长:彭立祥、何证、陈建华、龙承云

成 员:刘东林、王会春、严肃、周密、谢伟、王一平、李平、陈传学、秦泽华。

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东林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矿井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安排工作。

四、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工作管理责任制

1、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安全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供应科、通风科、采掘、机电、运输各区队要切实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2、矿长每季度初负责主持召开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专题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检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贯彻落实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重大问题。矿总工程师每月初主持召开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专业会。审查矿井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情况,研究布置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生产、机电副矿长负责督促科室和采掘区队、辅助单位坚持按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工作规定和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3、通风科长

1) 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面落实矿井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业务和管理工作。

2) 为采、掘、机、运区队创造“一通三防”工作条件。检查督促其在

3 管辖范围内落实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管理规定。

3) 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动态,迅速解决出现危急问题,保证各通防系统完好及正常运转。及时向矿领导汇报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工作的进度情况。

4) 负责每月对井下所有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通防设施,按区域范围划分到各单位保管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损坏一律照价赔偿,并视其影响程度配合安监部门追查处理。

5) 负责各采掘工作面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认真组织巷道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冲洗工作。

4、采掘区队长

1) 严格按照通防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到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2) 安排好生产过程中的综合防尘工作,坚持出煤时洒水防尘制度,消灭积尘和浮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

3) 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消灭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4) 全面落实本区范围的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管理措施,及时处理本区范围内的通防隐患。

5) 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

5、机电科长

1) 搞好机电业务保安,保证设备完好,防止失爆,消灭机电火源,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反风设施完好,主扇正常运转。

4 2) 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局扇两闭锁,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采掘分开供电的规定。

3) 落实好有关巷道电缆、设备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的其它机电管理措施。

6、运输皮带队长

1) 负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完好,消灭设备失爆,机电引爆火源、摩擦火源等。

2) 保护管辖范围内的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通防安全设施。 3) 负责各条皮带巷、机头、尾转载点前后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

7、安全科科长:

1) 按矿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处理,保证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管理正常实施。

2) 对违反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追究处理。 3) 对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重点头面,重点工程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8、生产科科长:

1) 组织、督促采掘区队在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和措施,严格按通防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通防隐患。

2) 组织采掘工作面验收评比时,必须同时进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坚持做到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质量对采掘工程质量的一票否决权。

3) 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

5

9、供应科长:

负责及时解决落实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工作所需的材料。确保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工作计划措施的落实。

10、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按单位分工逐项完成自己所承担的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具体工作。

五、矿井综合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措施

(一)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区域划分:

1、采煤队:回采工作面及进、回风巷,本单位使用的管、线、设备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工作。

2、各掘进队:巷道开口至工作面及本单位使用的管、线、设备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工作。

3、机电队:回风副井、井下所有机电硐室、非采、掘单位管理的电缆、及临时变电所设施、设备等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工作。

4、运输队:本单位管理使用的管线、设施、设备,主斜井、非采掘用皮带巷、井底车场、运输大巷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工作。

5、通风队:全矿所有隔爆水袋,全矿采、掘、机、运单位责任区以外的所有区域的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工作及巷道冲洗工作。

(二)、综合防尘降尘系统和设施

1、建立完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其中辅助进风斜井铺设φ100mm管路,采区上山要铺设φ50mm管路,采掘面等其它分支巷道铺设φ25mm管路。防尘管路必须到达所有的采掘工作面、转载点。防尘管路必须按线吊挂整齐,

6 管路敷设从干管到支管,必须由大到小不准花接,软管必须吊挂或盘好。

2、主要运输道、主要回风道、上山的防尘管路每隔50米,要设一个三通阀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每隔50米、转载点5米范围内、安装隔爆水棚的地点都要设灭尘三通阀门。

3、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必须达到距迎头或采面上下出口不大于30m处,管路末端要安装水针,并有不少于25m的洒水软管,回采工作面内用高压软管跟面推进洒水。防尘管路吊挂平直,离地不少于30公分。

4、各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头,喷头安装的高度、位置以能覆盖转载点扬起的煤尘、不湿电机为准。喷头阀门安在开关附近,由司机开关阀门。

5、采煤面距上下安全出口30米各安装一道全断面净化风流水幕;掘进巷道距工作面30-50米安装一道全断面净化风流水幕;采区、采面进风皮带巷、回风巷每隔50米安装一道净化风流水幕,水幕要处于正常喷雾状态。

6、各采掘队防尘管路、三通、阀门、水炮泥水针由本队自已安装和维护,其它地点由机电队安装和维护。各采掘队所用的隔爆水袋、净化风流水幕、转载点喷雾等由通风队安装好后移交各队使用和维护。

7、如使用综掘机、采煤机,综掘机、采煤机,要安装内外喷雾装置且处于完好状态。综掘巷道要安装除尘风机。

(三)、综合防尘降尘制度

1、所有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由生产单位派专人负责在距掘进迎头30m范围内洒水,保持巷道无积尘。综掘机、采煤机割煤时要打开内外喷雾装置洒水。

7

2、各队必须认真执行

2、

5、8日冲尘洒水制度。皮带运输机道、回采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至少每5天洒水一次;采区石门、主平硐、回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大巷、轨道回风上山以及其它通风行人巷道至少每10天冲洗一次;皮带机机头、机尾20米范围内必须每班清理洒水一次。

3、隔爆水棚安设要求及措施。

1) 下列地点必须安设隔爆设施:①、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②、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③、煤层掘进巷道。④、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的主要运输大巷、相邻采区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要设辅助隔爆水棚。

2) 隔爆水棚必须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大于25m。

3) 隔爆水棚须按规定进行安设,要设专人负责并实行挂牌管理,保证隔爆水袋无破损、无短缺。隔爆水棚的管理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检查日期。

4) 水棚排距为:1.2~3.0m,间距不大于0.5m;主隔爆水棚的区长不小于30m,辅助隔爆水棚的区长不小于20m。采掘面的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在60~200m范围。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mm;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m(特殊情况视巷道断面而定);水棚应保持统一所有水棚的高度,需要挑棚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5)

按巷道的断面计算,主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400L/m2,辅

8 助隔爆水棚大于200L/m2。隔爆设施的管理人员至少每旬对隔爆水棚进行一次检查,始终保持隔爆水棚有充足的水量。

6) 隔爆设施安设完成后要经过通风队、通防科、调度室、安全科的联合验收检查,保证隔爆设施的质量,矿通防科要建立隔爆设施的管理台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保持隔爆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7) 水袋安装吊挂方式:

1、水袋应被自由地吊挂在挂勾上,挂勾应自由地吊挂在支承构件上,均不得捆扎绑死。

2、水袋应采用易脱勾方式布置,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勾的方向应相对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向),挂勾应采用不小于8mm圆钢,挂勾角度为60(±5°), 弯勾长度25mm。

8) 9) 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在有支护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水棚安设其它要求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4、粉尘测定要求及措施

1) 粉尘测定工作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条例》、《煤矿安全规程》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9-84《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方法》等各项国家和煤炭企业的规定进行工作。

2) 测尘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按照规定,认真操作和填写测尘内容,准确无误地做好统计、计算工作,如实地将测尘结果上报有关单位和领导;有权监督井上、井下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于违章作业

9 者,有权及时制止,责令整改,或者上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3) 测尘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井下工龄,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工作,上岗后不准随意调动。

4) 矿井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③、呼吸性粉尘:

a)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b) 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1次。

④、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⑤、粉尘浓度测定方法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48— 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标准MT7—84“粉尘浓度测定方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矿的粉尘测定实施细则。

a) b) c) d)

井下所有煤尘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 井上选煤楼粉尘测点,每月测定一次。 采煤机司机操作地点。

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巷距端头10~15m处。

10 e) f) 转载点机头回风侧5~10m处。 破碎机回风侧5~10m处。

⑥、其它规定

a) b) c) d) e) f) 次。

(四)、爆破管理:

1. 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测尘仪器,须使用有产品合格证且是防爆的测尘仪。 测尘仪每半年校正一次。

测尘时,滤膜的受尘面要迎向含尘气流。 每次测尘,必须连续测三次,取其平均值。 测尘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工作。 测尘报表要每15天报送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每月汇总总结一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2. 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3. 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保护用品。

4.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和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

11 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5. 6. 爆破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7.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8. 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0.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2 1)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 1/2。

3) 4) 5) 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得小于0.3m。

6) 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1. 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 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 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 爆破前必须洒水。 11. 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13 12.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五)、井下防火管理

火是煤尘爆炸的必备条件之一,要防止煤尘爆炸,在做好其它工作的情况下必须加强防火管理。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电焊、氧割和喷灯焊接工作;井下严禁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工作,特殊情况必须焊割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

2. 预防电气设备引起火灾。井下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必须遵守有关规程规定,检漏保护灵敏可靠、过流保护、接地保护应完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加强电器设备运行中的巡回检查,消灭电气事故;矿井电缆必须采用具有煤矿许用的安全标志的矿用电缆,电缆护套损伤或破裂时应及时更换或加装防爆接线盒,防止短路引起火花。

3. 加强油脂管理。对油脂的进货和入井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井下使用油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4条规定。加强设备运行中的温度检查,防止润滑油(脂)着火。

4. 加强井下爆破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变质炸药。严禁用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和放糊炮,防止放炮起火。放炮母线悬挂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5. 进行井口检身,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14 6. 井下应避免金属间强烈冲击、敲打、錾切产生火花。

7. 地面库房、存放电气设备的地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以便灭火之用。

8. 预防煤层自然发火事故的措施

(1)合理布置通风系统,稳定矿井通风系统; (2)对采空区喷洒阻化剂(石灰水)。

(3)发现采空区CO浓度升高时,及时采取注氮措施。 (4)加快推进度。

(5)在采空区内设置悬空密闭。

(6)工作面上隅角、下隅角设风帐减少漏风。 (7)尽量采净煤层,煤层超厚时不得留顶煤。

(8)石门揭煤后在一个月以内采用发碹或锚喷支护的形式封闭暴露的煤层,采煤工作面开采完毕后采用密闭及时封闭暴露的煤层。

(9)加强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监测,在回采工作面密闭封闭处及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监测点。

(10)所有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必须设置CO在线监测探头,CO超限必须立即查明原因,组织处理。

9、煤层自然发火事故处理措施

(1)立即启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预案》,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组织全矿员工进行抢险救灾。

(2)根据火灾情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六)、处罚制度:

1、各队必须确定每小班的兼职防尘员和分管防尘副队长,上报通风科并张贴上墙,否则,罚该单位分管防尘队长100元。

15

2、各队必须认真执行

2、

5、8日冲尘洒水制度,否则罚责任单位分管副队长100元。

3、严格落实“开机开水”制度,正常出碴时,各转载点必须及时打开灭尘水幕,否则,每人次罚50元。

4、采掘生产必须坚持炮前炮后洒水,放炮使用水炮泥,出碴时洒水,否则对当班专职放炮员、兼职防尘员各罚30元,无防尘员罚当班班长50元。

5、在作业过程中,凡出现煤尘飞扬,存在积尘现象的,按区域范围,对责任单位当班副队长及当班防尘员,班长各罚50元;凡出现煤尘堆积不及时清理的,罚队长100元,并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6、通风队及各队要及时安设防尘管路设施,按标准安装三通阀门及喷头等,少安一个三通阀或设施等罚款10元,个数增加,罚款增加。

7、加强管路检查,保证管路供水正常,三通阀处和净化风流喷雾处严禁推放材料和杂物,影响防尘的,罚责任单位100元。因管路漏水、阻塞不畅等原因,未及时处理影响防尘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8、加强责任区内防尘设施管理和保护,严禁任何人故意破坏综合防尘设施,本单位责任区内防尘设施损坏后,必须及时通知通风队修复,属保管不好、被偷盗的及人为损坏的,按设施2倍价格兑现处罚,经查实到人的,除加倍赔偿外,另加罚100--300元。

9、隔爆水袋由各划分单位负责看管,巷道洒水时加满水,但其补充和更换由通风队负责。隔爆水袋属于人为破坏,按其数量罚看管单位每个50元。

10、各采掘巷道防尘管路吊挂不平直,离地不足30公分的,被碴埋而

16 不清理的罚队长50元。

11、综掘机、采煤机内外喷雾装置坏不及时修或开机不开内外喷雾的罚司机50元。

(七)、绩效考核:

1、安全科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队进行综合防尘专项检查、评分,按月度积分评出前2名和最差1名,对单位分管防尘副队长分别给予100元的奖罚。

2、每月评出优秀兼职防尘员2名,最差专职防尘员1名,分别给予50元的奖罚。

六、工作步骤

此次矿井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1矿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0月16~31日) 矿按照防尘降尘和防爆措施认真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防尘问题凡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完善;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

2.落实整改阶段(2014年11月1日~30日)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矿井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

3.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1日~20日) 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矿开展矿井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向区煤管局进行汇报。

七、工作要求

17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各队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矿井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矿井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队要建立矿井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确定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2.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在矿井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矿属各管理部门,各队把做好矿井防尘除尘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与促进矿井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推动煤矿作业场所粉尘防治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通过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等措施,依靠科技进步,研制、开发、应用有利于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和保护煤矿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为接触粉尘危害的煤矿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减少粉尘危害因素对煤矿职工健康的损害或影响。

4.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墙报、标语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大力普及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并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要通过各种途径,督促、引导职工自觉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总局令第68号)等法律法规,落实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主体责任。要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煤矿职业危害和防止粉尘爆炸防治违法违规行为。

广安意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蔡山洞煤矿)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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