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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方案(大全)

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方案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篇: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方案代。

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方案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

(一)、组织与安排

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二)、分工及职责

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

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

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

(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验收。

3、代建办及时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参加竣工验收的各有关单位。

4、代建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5、根据建设项目及资料准备情况,实行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同步或分步进行

(1)现场验收程序

听:听取代建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对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汇报。

看:由代建办组织现场验收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该工程进行分类、分项现场验收。

评:现场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现场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评审、整改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代建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等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2)资料验收程序

交:在竣工结算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必须向代建办提供各自的全套竣工资料,并签认资料移交手续。

审:资料验收组根据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要求严格、认真审查有关竣工资料。

评:资料验收组在严格审查有关竣工资料后,按有关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代建办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需要的资料及要求

1、代建办及项目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应准备的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立项批复; (3)征地批文; (4)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告; (6)招标(比选)文件、投标(比选申请)文件; (7)施工许可证;

(8)执行的工程定额、调价文件。以合同约定的文件为依据; (9)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2、

施工单位准备的资料 (1)开工报告及开工令; (2)竣工说明;

(3)全套工程竣工图,供线路管网竣工图;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变更、洽谈(会审、会议)记录;

(6)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

(7)根据竣工验收办法编制的全套工程竣工决算书、工程计量书等有关结算资料。

(8)施工组织设计; (9)安全防护方案;

(10)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1)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2)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告。 已移交代建办的资料,由代建办准备。

3、 监理单位准备的资料 (1)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2)会议纪要、月报、联系单、各类通知单及回复 (3)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 已移交代建办的资料,由代建办准备。

(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

1、资料签认要求

所有现场验收必须按实际完成的工程签认。

工程计量签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使用单位现场代表负责按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现场实地计量签认。签认完成后,交代建办复检签认。

工程项目增、减及主要材料等变更签认:工程项目增、减及主要材料等变更要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办签注的变更原因、变更量说明,并附有关的变更审批手续。

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数量签认:该工程所是有的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数量要有代建办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出具的详细验收签证。

3、资料准备要求

a、 完整;

b、分类、分项造册; c、 交接签收确认

四、 其他

代建工程项目施工完工后,代建办组织现场验收、资料验收,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工程项目完成和初验情况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

第二篇:附件隐蔽工程验收及验收项目

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它是对一些已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他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故显得尤为重要,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过程。

一、验收程序:

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注:所有表格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

2、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二、验收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特制定《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验收人员: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公司工程师、施工单位施工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及设计单位代表。

2、 验收时间:隐蔽工程应提前一天报验。

3、 验收内容:土建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包括所有在建工程)的隐蔽工程。

三、验收项目:

1、 基坑、基槽验收 建筑物基础或管道基槽按设计标高开挖后,施工单位应按要求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单位有关人员要求尽快到现场确认土质是否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如需加深处理则可通过工程联系单方式经设计方签字确认进行处理。基坑或基槽验收记录要经上述五方会签,验收后应尽快隐蔽,避免被雨水浸泡。

2、 基础回填隐蔽验收 基础回填工作要按设计图要求的土质或材料分层夯填,而且按《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请质监站进行取土检查其密实性,夯实系数要达到设计要求。以确保回填土不产生较大沉降。

3、 砼工程的钢筋隐蔽验收

(1)对钢筋原材料进场前要进行检查是否有合格证,即合格证要注明钢材规格、型号、炉号、批号、数量及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同时要取样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检验,合格方可批量进场。 (2)检查验收钢筋绑扎规格、数量、间距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同一截面接头数量及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对焊接头的钢筋,先试验焊工焊接质量,然后按《规范》的要求抽取样品进行焊接试件检验,对不合格焊接试件要按要求加倍取样检验,确保焊接接头质量达标。

(3)对钢筋保护层按设计要求验收。

(4) 对验收中存在不合要求的要发送监理整改通知单,直至完全合格后方可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同意进行砼浇筑。

4、砼结构上预埋管、预埋铁件及水电管线的隐蔽验收。 砼结构上通常有防水套管、预埋铁件、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需隐蔽,在砼浇筑封模板前要对其进行隐蔽验收,首先验收其原材料是否有合格证,是否有见证送检,只有合格材料才允许使用;然后要检查套管,铁件要加所用材料规格及加工是否符合设计设计要求;再次要核对其放置的标高、轴线等具体位置是否准确无误;并检查其固定方法是否可靠,能否确保砼浇筑过程中不变形不移位。水电管线埋没位置要根据使用特点检查其是否合理,能否满足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同意隐蔽。

5、砼结构及砌体工程装饰前的隐蔽验收 砼结构及砌体在装饰抹灰前均要进行隐蔽中间验收,砼结构需要查验所有材料合格证及砼试压报告,要进行现场强度回弹或钻孔取样试压,要检验砼表面密实度及结构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砌体要查验原材料合格证,砂浆配合比,砂浆试压报告等有关材料是否齐全,现场查验抗震构造拉接钢筋设置是否恰当,砌体砌筑方法及灰缝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砌体轴线、位置、厚度等是否符合图纸规定。

6、所有需要隐蔽的施工项目。

四、相关规范 <一>、一般规定

1、基底工程施工前必须与已安装完工并合格的暖卫、通风、电气等工程办好验收及交接手续。

2、基底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其品种、规格、质量、成型尺寸、构造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材料标准。

<二>、吊顶基底工程

适用于各种金属饰面板、纸面石膏板、木质板,矿棉吸声板、玻璃棉板、花栅、玻璃饰面板为面层的吊顶基底工程。

五、相关责任

因为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发生质量问题后,还要重新覆盖和掩盖,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发包人或者其派驻的工地代表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发包人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完善工程条件。隐蔽工程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检查合格后,发包人或者其派驻工地代表在检查后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的,在实践中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没有按期对隐蔽工程条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检查。因为发包人不进行检查,承包人就无法进行隐蔽施工,因此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未能及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

如果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查而自行进行隐蔽工程的,事后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隐蔽或者修复后隐蔽。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当返工,重新进行隐蔽。在这种情况下检查隐蔽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六、注意事项

1、给排水工程

由于镀锌管易生锈、积垢、不保温,而且会发生冻裂,将被逐步淘汰。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塑铝复合管、塑钢管、PPR管。这些管子有良好的塑性、韧性,而且保温不开裂、不积垢,采用专用铜接头或热塑接头,质量保证、能耗少。

2、电器管线工程

一般电源线分硬线、软线、护套线等,按铜芯粗细又分为1平方毫米线、1.5平方毫米线、2.5平方毫米线……为安全起见,更为了便于维修,电源线应套套管。此外常用的还有音响线、信号线等。插座分为10A,15A等,品牌也有多种,假冒的也多。劣质的插座容易引起事故,建议到正规电器用品商店购买较为妥当。电器线路工程,要求施工规范,工人应持证上岗,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地板基层

实木地板基层有两种做法:一种在水泥楼板上刷冷底子油一遍,铺设木龙骨,最后钉地板;另一种方法在龙骨上先铺一层细木工板,或者是毛地板,然后钉地板,采用这种方法,地板受力均匀,结构牢固。复合地板安装方便,基层也有两种作法:一种先作找平层,然后铺设PVC垫层,之后铺设复合地板;另一种在水泥找平层上,铺设木龙骨和毛地板,再铺复合地板。

4、护墙基层

护墙板有平板式和凹凸式。做法是先在墙面上刷一层冷底子油,然后安装30mm*40mm木龙骨,在此基础上钉多层板或细木工板,最后钉饰面夹板。为防止发霉,在护墙板上部开一系列直径为6mm的勇气孔。

5、门窗套基层

先排设龙骨,然后钉细木工板或密度板,表面用饰面夹板钉木线条。注意密度板预告要用水浸泡,避免日后膨胀。

6、吊顶基层

吊顶材料有石膏板,灰板,夹板,铝合金扣板,塑料扣板,磨纱玻璃,彩绘玻璃等,龙骨分木龙骨和轻钢龙骨。吊顶开裂的现象经常出现,如使用弹性腻子嵌缝,并贴尼龙绑带,可以改善这种情况。

隐蔽工程完工后,需验收,确保不留隐患,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施工。否则今后发现问题,需要返工,既影响质量,又拖延工期。业主和承包方都将蒙受损失。

第三篇:项目工程节点验收程序

一、 桩基工程验收

1、 工程开工后上报桩基检测方案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加盖公章)。(见附表)

2、 现场已完成设计图纸、图纸变更、合同约定所有工作量。

3、 桩基静载、小应变检测完成。

4、 现场桩基偏位由施工、监理单位完成。偏差形成偏位表。提交设计出具具体意见。

5、 完成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公章确认。(见附表)

6、 上报质监部门资料科审,质监部门书面提出整改意见。施工方回复。

7、 桩基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程序现场验收实体质量,对资料情况检查。各方主体汇报施工情况,提出验收结论。最后质监部门总结,提出验收结论。

二、 基础钢筋验收

1、 现场钢筋原材质保资料、复试报告,钢筋连接报告出具合格。

2、 现场钢筋绑扎、模板支撑完成,自检合格。

3、 上报质监部门基础钢筋验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参加。

三、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

一般在工程施工至±0.00以上。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四方责任主体参加。质监部门书面提出整改意见。施工方完成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公章确认(见附表)

四、 标化现场验收

1、

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工作量完成。现场标化现场整理。

2、

现场完成现场包括现场环境、现场道路、现场标牌、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现场临时用电、外脚手架、模板支撑及支撑系统、防护设施、电梯井及各类洞口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平台及其他违规行为的整改。

4、 上报安监部门标化现场验收申请表。(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签字,公章确认)。(见附表)

5、 安监部门正式验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参加验收。

五、 优质结构验收

1、 施工单位自工程开工后申报建工局优质结构申请。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字、公章确认。(见附表)

2、 施工方口头或者电话联系建工局优质结构科万工现场对结构实体砼成型、标准层钢筋影像资料。

3、 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完成,施工单位申请南京市质量检测中心优质结构实体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现浇板厚、砼碳化深度、墙体平整度、现浇板平整度。

4、 检测报告出具,上报南京市质量协会。同时上报附表三:南京市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申请表。施工、监理、建设以及有关质量部门公章确认。(见附表)

5、 南京市质量协会专家组现场实体验收,出具优质结构报告。

六、 主体结构初验

1、 施工方申请质监部门安排验收时间。质监部门对现场主体结构砼碳化深度、砼强度回弹,得出验收结论。

2、 现场检查,质监部门书面提出整改意见,施工方回复。

3、 施工方上报质监部门主体结构资料,主要为单位(子单位)资料科室审核。质监部门提出关于资料方面整改意见,施工方回复。

4、 施工方上报主体验收申请,主体验收组成员名单,为本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提交质监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江宁区安监站站长签字后排定主体结构具体验收时间。(监理、建设单位签字、公章确认)。(见附表)

5、 现场主体、二次结构所有工作量完成。室内清扫、修补工作完成。不同基体交界处玻纤网铺贴完成。内外墙粉刷层厚度做饼、挂网。做好验收准备。

七、 主体结构验收

建设单位召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程序为验收组人员首先对结构实体验收,然后质监部门对资料检查。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代表分别汇报现场施工情况,得出验收结论。最后由质监部门总结各方验收结论,提出现场存在问题并下发整改意见书。验收资料包括: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见附后)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公章确认。

第四篇:装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一)、验收内容

1、组织有关人员逐层、逐段、逐部位、逐房间地检查施工中有无漏项。一旦发现,必须立即确定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按期进行检查;

2、对已经完成的部位应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如果有可能应该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丢失零件;

3、有步骤的组织材料、施工机具以及各种物质的回收、退库,向其他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

4、有计划的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和暂设工程,拆除各种临时管线,清理施工现场,组织清运垃圾和杂物;

5、做好电气线路和各种管线的交工前的检查,进行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荷试验。

(二)验收程序

在装饰工程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自检,然后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通知后,在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进行交工验收。

1、竣工自检也称为竣工自检,是施工单位先进行内部的自我检查,为正式验收做准备。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1、竣工自检的标准和依据是: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

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竣工自检的方法:竣工自检应该分层分段、分房间的由竣工自检人员按各自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要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完工。○

3、参加竣工自检的人员,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等共同参加。

2、竣工复检: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解决以后,通过上级部门的复检,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3、正式验收: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即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竣工验收的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

(2)、递交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施工记录;装饰装修施工检验报告;竣工自检记录;隐蔽记录;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变更记录;竣工图;施工日志。

(3)、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

1、集中会议,介

绍工程概况及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

3、集中分组检查情况;○

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及影响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5)、进行工程质量核定,监理单位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质量核定任务后,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核定。核定合格或优良的工程发给《合格证书》,并说明质量等级,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6)、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档案是项目的永久性技术文件,是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在施工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移交的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反应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

(7)、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对工程检查验收以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订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8)、办理工程结算:整个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并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篇:工程项目月度验收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施工安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造价,协调建设各方关系,解决施工中存在的

问题,使工程项目尽快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特制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月度验收制度。

1、参加单位、验收时间及牵头单位

(1)、单位:工程、计划、技术、监理、建设、施工、综合、财务等有关部门。

(2)、时间:每月25日左右。

(3)、牵头单位:基建科。

2、月度验收的内容

(1)、工程进度:工程量、工作量、形象进度。

(2)、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3)、工程现场管理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资料、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资料)。

(4)、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3、验收程序及办法

采用汇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办法。在听取建设单位汇报后,实行分组验收、集中讲评,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

4、月度验收情况作为本月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5、执行第八章第五条规定(AQ105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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