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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调查表(通用)

实验室生物安全调查表第一篇:实验室生物安全调查表我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现状调查抓好我市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为构建和谐城市保驾护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于2004年11月12日颁布实施后,我市严格按照《条例。

实验室生物安全调查表

第一篇:实验室生物安全调查表

我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现状调查

抓好我市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为构建和谐城市保驾护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于2004年11月12日颁布实施后,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卫生部的有关指示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2006年对市医疗卫生系统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全市卫生系统的本地情况;2006年下半年,为了进一步了解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杜绝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卫科教发〔2006〕352号)和今年9月份召开的全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卫生局组织市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的部分专家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验室进行了现场抽样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过程及总体情况如下:

(一)督导检查表的编制

本次督导检查表的编制主要参考《条例》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共分六个检查大项,即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规范操作应用情况、消毒与灭菌、人员及培训、应急体系与预案等。每个大项又细化为若干小项,共57个小项。

(二)督导检查抽样原则、督导单位分类

本次督导工作的范围覆盖全市医学院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共督导了16家单位,包括:1所医学院校、5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家市级医院、3家区县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这些单位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全市疾控、医疗、教学和科研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检查结果能初步反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硬件条件和管理的基本状况。

(三)督导检查结果

1、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所有单位均比较重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单位的主要工作中,正在着手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93.8%的实验室建立了生物危险、消防、电气安全、化学品安全、辐射、危险废物处置和样本采集、运输、保藏、使用和管理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87.5%的实验室制定了仪器设备的标准操作程序并能按照国家或卫生部颁布的标准方法开展实验;43.8%的实验室制定了生物安全柜等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50%的实验室建立了人员培训制度。

2、设施设备

所有单位均设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但均未向卫生主管部门备案。除镇卫生院的实验室属BSL-1实验室外,其余均为BSL-2实验室。所有实验室均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81.2%的单位能做到实验区与办公区分开;80%以上的实验室配备有Ⅱ级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紫外线灯管、放置生物废弃物的专用容器等实验设施;

90%以上的实验室配备有隔离衣、帽、口罩、鞋套、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仅有50%的实验室配有防护眼镜);15%的实验室有火灾自动报警器和灭火器材;18.8%的实验室在出口处安装了洗手池和自动洗手设备;25%的实验室安装了自动门;60%左右的实验室内务保持良好、整洁有序。

3、规范操作应用情况

87.5%的实验室贴有生物危害警告标志;40%的实验室对实验人员进行了适宜的医学评估、接种了疫苗、建立了健康档案; 43.8%的实验室对高压蒸汽灭菌器等灭菌设备定期进行了灭菌效果检查;60%的实验室对实验用容器、试剂、废弃物等进行了标识,有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对样本的采集、检验、感染性废弃物的处理作了相应记录;仅有一个单位定期对生物安全柜的运行性能和完整性进行了验证;菌(毒)种保存档案均比较完善。

4、消毒与灭菌

所有实验室均配有消毒器械或化学消毒剂,绝大部分产品有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使用的消毒产品均在有效期内。使用的化学消毒剂主要以含氯制剂为主,采用的物理消毒灭菌方法主要有压力蒸汽灭菌、紫外线消毒和干热灭菌等。93.8%的实验室在试验结束后对实验室及时进行了消毒处理,其中68.8%的实验室消毒处理比较规范。

5、人员及培训

所有单位均选派了部分实验室人员参加国家、市或区县组织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培训,人员的安全意识、专业素质和实验技能有所

提高。43.8%的实验室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考核获得上岗证,56.2%的单位建立了人员培训档案。

6、应急体系与预案

93.8%的实验室制定了应急操作规范;87.5%的实验室建立了意外事故处理程序;81.2%的实验室建立了事故报告制度;仅有一个单位制定了微生物实验室应急预案。

(四)我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验室硬件设施不能很好地满足实验要求。大部分单位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装饰不符合《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的要求,有的单位实验室十分陈旧;有的单位实验室面积狭小,显得十分拥挤,甚至有个别单位配备了好几个生物安全柜但因无安装场地而长期闲置;有的单位缺乏基本的实验设备和个人防护设备,如生物安全柜、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洗手装置、预防啮齿类动物的设施、防护眼镜等;大部分单位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没有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实验区域没有配备灭火器材。

2、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虽然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了一些制度,但这些制度还没有形成体系。有的制度(如记录制度)还是空白,有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部分单位实验室操作人员不能方便地获取这些制度。

3、实验操作欠规范。部分实验室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对生物安全柜的运行性能和完整性进行验证,没有定期对灭菌设备进行灭菌效果检查,无法掌握这些设备运行的有效性。有的实验室对样本采集、

检测过程、感染性废物的处理等缺乏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详细的记录。

4、人员培训力度不大。多数单位的人员培训缺乏计划,随意性较大。培训的主要方式是外出培训,内部开展的培训很少。培训的内容也主要限于专业方面,在制度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较少。培训后几乎没有进行考核和评估。人员培训档案也不健全,没有培训计划、课件、考核记录和效果评价等内容。

5、其他系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2006年度没有将质监、检疫、农业、环保、企业、教学科研等卫生系统以外的微生物实验室纳入调查和督导检查范围。但是,笔者最近几年参加过这类系统的多家实验室的计量认证现场评审。据笔者了解的情况看,这些机构的微生物实验室硬件条件更差,绝大多数实验室连起码的生物安全柜都没有,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也非常淡薄,操作也极不规范,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

(五)原因分析

1、从总体上看,我市的经济条件与东部和沿海地区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导致政府对实验室的投入长期不足。虽然近几年加大了投入的力度,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短期内仍然不能满足要求;另一方面,不同地区、不同系统、不同层次的实验室,政府的投入力度也明显不同。这就导致了许多基层实验室的硬件设施严重缺乏。

2、生物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多是近两年颁布实施的,许多实验室的操作人员乃至负责人都不熟悉,甚至不知道有哪些法规要求。

因此,这些实验室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都比较淡薄,没有从思想上重视生物安全的问题。

3、目前,我市没有统一的生物安全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也没有经常性地开展能力培训。多数实验室操作人员都不能判断自己的操作方法规范与否,也不知道怎样操作才规范。

4、目前的生物安全执法力度不够,没有很好地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去监督各实验室的操作和管理行为。

第二篇: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

于田县人民院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

兹证明 同志 2015年10月12日参加检验科生物安全培训合格,特颁发此证。

于田县人民医院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承诺书

于田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单位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对于卫生行政部门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所报备案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准确的、真实的、有效的。

2、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检测、诊断、教学、科研等活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及规

教学、科研等活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实验室操作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检测、诊断、教学、科研等活动,不擅自改变、增加活动范围。

本单位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单位法人(签章):

日期:

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于田县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 本人已熟读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等相关受控文件,意识到本实验室存在病原微生物获得性感染的风险和危害,对所读内容无任何疑义,对部门告知单内容已完全清楚和全面了解,并能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全面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 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中,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等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要求。

3. 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不擅自改变病原微生物检测项目范围;不更改病原微生物技术操作流程,严格规范执行各种标准化操作程序,认真如实填报各项实验记录,认真履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和灭菌规则及规范。

4. 有权拒绝违反实验室生物安全的一切操作,对实验室存在的生物安全等所有缺陷或隐患有权向生物安全责任人或生物安全主管进行书面报告并自留有效文件备查。同时有义务完成上级生物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5. 本人已知在实验室工作,有可能感染《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确定的已知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如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梅毒等感染性疾病及由于医学学科发展的局限性等尚未了解的其他病原微生物的感染。

6. 本人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7. 对于上述内容和有关实验室安全的其他相关文件内容,本人已被详细告知并能全面遵章执行,本人愿意亲笔签署“知情并同意”意见,同时,自签名之日起将履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所有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及其义务。

8. 承诺书签字生效后一式两份,由科室和个人保管以备查询 本人已知情并同意

部 门:

实验室责任人:

成 员:

期:

第三篇:实验室生物安全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1. 检验科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2. 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规定各个场所、各工作流程及不同工作性质人员的安全准则。(附件1) 3. 保存完整的安全记录。(附件2)

4. 开展安全制度与流程管理培训,相关人员知晓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5. 各实验科室设置安全员,负责各个场所的安全。 6. 演习活动需保存完整的各项安全相关活动记录。

7.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进行生物安全分区并合理安排工作流程以避免交叉污染

1. 实验室生物安全分区得合理,有明确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标志。 2. 合理设计工作流程以避免交叉污染。

3. 进入分子生物学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需通过相关门禁识别装置后方可进入。

三、配置充分的安全防护设施

1. 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工作性质,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充分的个人防护。

2. 配备洗眼器、冲淋装置及其他急救设备及耗材(碘伏、酒精、纱布、眼药水等),并保证以上设施可正常工作。

3. 设立适当的警示标识,对生物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化学安全等做出充分警示。(附件3)(注:实验室风险告知标识,标本、人员走线图)

4. 如开展放射免疫分析和其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检测,保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时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性。

5.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存完整的培训记录。

6. 实验室出口处设有专用手部消毒设备。

7. 实验室安全防护要到位,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管理。(注:档案管理需专人负责)

三、消防安全保障

1. 建立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制度。(附件4) 2. 设置专门的储藏室、储藏柜。

3.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 4. 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 5. 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6. 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电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 对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保存整改意见。

8. 有关人员需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与基本技能,进行消防演习并持续改进,保存演练记录。

四、制订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附件5)

1. 制订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2. 相关人员知晓职业暴露的应急措施与处理流程,并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暴露的培训及演练,保存完整的相关记录。

3. 有职业暴露处置登记及随访记录,根据职业暴露的案例分析改进职业暴露管理。

五、制定针对不同情况的消毒措施,并保留各种消毒记录。定期监控各种消毒用品的有效性

1. 制订针对不同情况的消毒措施并实施。(附件6) 2. 定期监控各种消毒用品的有效性。 3. 标本溢洒处理流程。(附件7)

4. 相关人员掌握消毒方法与消毒用品的使用。 5. 保留各种消毒记录,记录完整。(附件8)

6. 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分析、反馈、整改,定期对消毒用品的有效性进行监测。

六、建立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附件9) 1. 建立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流程。 2. 微生物实验室有专人负责菌(毒)种管理。 3. 建立相应应急预案。

4. 主管部门有监督记录,改进措施。

七、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置符合要求

1. 制定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流程并落实。(附件10)

2. 有明确的责任人,定期检查整改,以保证对人员及环境的危害降至最低。 3. 主管部门有监督记录,改进措施。

4. 实验室废弃物、废水处理登记资料要完整。(附件11)

八、建立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附件4,附件12) 1. 建立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2. 建立化学危险品清单和安全数据表。

3. 指定专门的储存地点,专人管理,对使用情况详细记录。 4. 有主管部门监管记录。

第四篇: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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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制订本规则,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实验设备安全卫生以及防止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人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安全管理及设备安全。

三、职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操作规程: 1.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1.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做好卫生防护,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同时注意做好环境维护及保密工作。

1.3 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实验室工作。

1.4 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1.5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1.6 尽量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1.7 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1.8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用75%乙醇或巴氏消毒液消毒。

1.9 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1.10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 2.无菌室安全操作规程

2.1无菌培养室每天都要用0.2%的新洁尔灭拖洗地面一次(拖布专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min以上,超净工作台台面每次实验前要用75%酒精擦洗。然后紫外线消毒30min。操作用具如移液器、废液缸、污物盒、试管架等用75%酒精擦洗后置于台内同时紫外线消毒。

2.2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2.3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5%的甲酚溶液,75%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溶液,等等。

2.4无菌室应定期用适宜的消毒液灭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2.5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应包扎严密,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

2.6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前,必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然后在缓冲间更换专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或用75% 乙醇等消毒剂再次擦拭双手),方可进入无菌室进行操作。

2.7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行吹风。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

2.8供试品在检查前,应保持外包装完整,不得开启,以防污染。检查前,用75%的酒精棉球消毒外表面。

2.9每次操作过程中,均应做阴性对照,以检查无菌操作的可靠性。 2.10吸取菌液时,必须用移液器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触吸管。

2.11接种针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火焰灼烧灭菌,待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 2.12带有菌液的吸管,试管,培养皿等器皿应浸泡在盛有5%来苏尔溶液或巴氏消毒液的消毒桶内消毒,24小时后取出冲洗。

2.13如有菌液洒在桌上或地上,应立即用5%石碳酸溶液或3%的来苏尔倾覆在被污染处至少30分钟,再做处理。工作衣帽等受到菌液污染时,应立即脱去,高压蒸汽灭菌后洗涤。

2.14凡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经消毒后,才能在水龙头下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 2.15无菌室应每月检查菌落数。在层流无菌风开启的状态下,取内径90mm的无菌营养琼脂平板5个,分别放置无菌室四周及中央位置,开盖暴露30分钟后,倒置于36℃培养箱培养48小时,取出检查。100级洁净区平板杂菌数平均不得超过1个菌落/平皿,10000级洁净室平均不得超过3个菌落/平皿。如超过限度,应用臭氧发生器等对无菌室进行彻底消毒,直至重复检查合乎要求为止。 3.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安全使用操作程序:

3.1堆放:将需灭菌的物品予以妥善包扎,各包之间留有空隙,依次堆放在灭菌桶的筛板上,以蒸汽穿透,提高灭菌效果。需灭菌物品外需黏上高压指示胶带以检验灭菌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3.2 加水:在锅体内注入生活用水,水位一定要超过电热管2厘米以上(不宜过多);连续使用时,每次操作前,必须补足上述水位,以免烧坏电热管和意外发生。

3.3 密封:在每次使用高压锅前,都必须认真检查高压锅的出气伐和安全阀,确保其状态完好,如有故障,在故障排除之前不得使用高压灭菌锅。把堆放好物品的灭菌桶放在锅体内,盖上锅盖并锁紧。

3.4 加热灭菌:将灭菌器接通与铭牌一致的电源,按下电源开关,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电源已正常输入本器,按下开始按纽电热管开始加热工作;灭菌期间工作人员需监视高压锅指示面板上的压力、温度和时间等。

3.5 开盖:灭菌结束后,切勿立即将灭菌锅内的蒸汽排出,否则:由于液体物品的温度未能下降,而压力蒸汽突然释放,会使液体剧烈沸腾,造成溢出或容器爆裂。应待压力表指针归零位后,方可开启锅盖。 4.生物安全柜操作规程

4.1确认玻璃窗处于关闭位置后,打开紫外灯,对安全柜内工作空间进行灭菌。灭菌结束后,关闭紫外灯。安全柜使用前后均需灭菌。

4.2抬起玻璃门至正常工作位置。打开外排风机。打开荧光灯及内置风机。检查回风格栅,使之不要被物品堵塞。在无任何阻碍状态下,让安全柜至少工作10分钟。

4.3用消毒液彻底清洗手及手臂。穿上工作褂,戴橡胶手套并套在袖口上,如有必要的话,戴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

4.4按实验程序放入实验材料,要将工作区域内的污染物质与洁净物质分开放置。 尽量将所需要的物品在正式操作前全部放入安全柜,但不要过载,不要挡住前后风口。放入. 4.5尽量避免使用可干扰安全柜内气流流动的装置和程序。在操作期间,避免随便移动材料,避免操作者的手臂在前方开口处频繁移动,尽量减少气流干扰。 尽量不要使用明火。

4.6在操作过程中,如果有物质溢出或液体溅出,在将物品移出安全柜前,要对其表面进行消毒,为防止安全柜内有任何残留的污染物,在安全柜工作过程中,就要将安全柜内表面全部消毒。所有接触了污染材料的物体,在从安全柜中取出前,要进行表面消毒。所有开口容器,从安全柜中拿出前要盖好。

4.7全部工作结束后,用70%的乙醇或适当的中性消毒剂,擦拭安全柜内表面,让安全柜在无任何阻碍的情况下继续至少工作5分钟,以清除工作区域内浮沉污染。

4.8关闭照明灯和安全柜风机。关闭玻璃门,打开UV灯消毒。灭菌结束后,关闭UV灯。 4.9定期抬起工作区域下面板,擦拭或冲洗工作面底下空间。

5.标准菌株安全操作规程

5.1标准菌株由专人保管。保管人负责建立标准菌株目录;目录至少应包编号、菌株号、菌种名称、来源、购买日期、购买数量、保存方法等。

5.2标准菌株应做好标识后,保存于专用冰箱中。

5.3标准菌株不能随意转借其它单位或个人,需要时,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提供。

5.4必须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标准菌株实验,操作过程中,不要穿戴巳经污染的防护性手套触摸门柄、仪器或污染区以外区域,避免扩大污染范围。

5.5试验结束后,操作过程中所有可能与生物危险物接触或被污染的试验器械和物品,能够高压消毒的必须高压消毒,不能进行高压消毒的物品,应使用有效的消毒剂消毒处理。

6.微生物培养物废弃物安全处理程序

6.1 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防止利器损伤。非一次性利器必须放入厚壁容器中并运送到特定区域消毒,最好进行高压消毒。

6.2 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应用次氯酸消毒液或其他有效药品进行消毒。

6.3 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须经巴氏消毒液消毒处理或高压灭菌后,置于专门污物袋内,交由专业卫生处理公司处置。

6.4 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7、微生物实验室紧急事故处理办法

7.1刺伤、切割伤或擦伤。受伤人员应脱下防护服,清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适当的皮肤消毒剂进行消毒,必要时进行医学处理。同时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并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

7.2潜在感染性物质的食入。应脱下受害人的防护服,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报告食入材料的鉴定和事故发生的细节,并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

7.3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安全柜以外)。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暴露人员应接受医学咨询,同时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严禁人员入内,若实验室没有中央通风系统,应推迟进入实验室的时间,同时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待气溶胶排出、较大的粒子沉降后,在生物安全负责人的指导下,清理人员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保护装备进行污染的清除。

7.4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的溢出。应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被感染性物质污染或受感染性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并倒上消毒剂。作用适当时间后,将覆盖物以及破碎物品清除,再用消毒剂擦拭污染区域。玻璃碎片应用镊子清理,已污染的布、纸巾和抹布等应放在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如果用簸箕清理破碎物,应对其进行高压灭菌或放在有效的消毒液内浸泡消毒。所有操作过程中要求戴手套。

若实验表格或其他打印或手写材料被污染,应将这些信息复制后,再将原件置于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按废弃物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7.5未装可封闭离心桶的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离心管发生破裂。如果机器正在运行时发生破裂或怀疑发生破裂,应关闭机器电源,让机器密闭适当时间(如30min),使气溶胶沉积。如果机器停止后发现破裂,不开盖或立即将盖子盖上,并密闭(如30min)。同时应通知生物安全负责人。玻璃碎片应使用镊子,或用镊子夹着棉花进行清理。所有破碎的离心管、玻璃碎片、离心桶、十字轴和转子都应放入无腐蚀性的、已知对相关微生物具有杀灭活性的消毒剂内进行消毒。未破损的带盖离心管应放在另一个有消毒剂的容器中,消毒后回收。离心机内腔应用适当浓度的同种消毒剂多次擦拭,再用水冲洗后干燥。

清理时,应戴结实的手套(如厚橡胶手套),必要时在外面再戴适当的一次性手套。所使用的全部材料都应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

7.6在可封闭的离心桶(安全杯)内离心管发生破裂。所有的密封离心桶都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装卸。若怀疑在安全杯内发生破损,应松开安全杯盖子并将离心桶高压灭菌,也可采用化学消毒的方法进行处理。

7.7生物安全柜内生物危害溢出。等待至少5min,让安全柜充满气溶胶,清理时应穿戴实验服,安全眼镜和手套,且让安全柜继续工作。使用浸泡消毒剂的消毒纸巾吸附溢出物,进行消毒处理应保证一定的接触时间(至少20min)。并用同样的消毒纸巾擦拭安全柜内壁、工作台表面和柜内所有设备。按照正确的生物废弃物处理步骤处理被污染的物质,将可回收的被污染物品放入生物危害物回收袋或高压灭菌盘并且用报纸包起来,然后进行消毒或清理。用消毒剂对无法进行高压灭菌的物品进行至少20 min的消毒处理后再拿出安全柜。最后脱下个人防护服并放进污染物收集袋中进行高压灭菌处理。若所要清理的物品达到2级生物安全水平或者更高,应联系生物安全办公室负责人。

7.8使用消毒剂进行清洁的具体步骤如下:用干纸巾覆盖溢出物(用来吸附液体) 后,再放上浸泡消毒液的纸巾,使消毒剂包围溢出物,并确保消毒剂与污染溢出物充分接触,尽可能减少气溶胶的形成。对溢出物附近的所有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处理一定时间,使消毒剂的消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使用正确的消毒剂擦拭设备,并按照正确的生物危害物处理程序处理被污染的物质。对可回收利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第五篇: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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