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企业管理平台
第一篇:科技创新企业管理平台
创新创效管理平台
平台简介:
通用部分,建立学习库模块,展示创新创效相关的学习资料及成功经验;建立宣传模块,对创新创效管理平台所取得的成果及重要工作任务进行宣传。创新部分,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创新全流程出发,搭建创意库模块、方案孵化模块和项目管理模块,实现创新项目全过程管理。同时,针对生活工作的日常问题,搭建智力众筹模块,从生活小事激发大家创新积极性。创效部分,搭建技术分享模块和答疑解惑模块,加强技术沟通交流,提升工作效率。创新创效管理平台的激励机制为对个人进行积分考核,大型创新工作与部门绩效挂钩。
平台具体介绍:
一、 通用部分:
1. 学习模块
推送创新创效相关学习资料及其他公司或高校可借鉴且具有典型性的优秀创新创效模板等内容,增长成员见识,建立创新创效能力提升窗口。 2. 宣传模块
构建与外网相连的宣传模块,将成员创新创效成果进行多形式(文字、图片、视频、幻灯片等)展示,促进公司创新创效成果的推广。
二、 创新部分:
(一) 创新项目
1. 创意库模块
创意库用于收集成员的各种类型的创意(成熟的、天马行空的、灵光一现的),创意库模块可联系到员工手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功能),随时随地记录创意、完善创意。为了方便管理,成员可根据自己所提创意内容提前选择分类。所有成员都可以浏览创意库,并对自己觉得可行或者感兴趣的创意点赞。根据成员的点赞情况对创意库进行分库:所有的提出的创意首先都存放在种子库,当点赞达到一定数量则进入潜力库;相关专业管理员对进入潜力库的创意进行评估,筛选合适的创意进入实施库。
库内信息整合:管理员负责对实施库和潜力库部分可以合并的创意点进行整合,将实施库中的小创意的整合为大创意点,争取做出标杆项目;将潜力库创意点升级为实施库创意点。
激励机制:提出创意和对创意进行评价均可获得对应积分,进入不同的库即可获得相应等级的积分。 2. 方案孵化模块
对实施库创意根据创意分类(保证每类创意均衡推进)分批投入方案孵化模块,创意人可在自己的系统中打开方案孵化模块,在规定日期内制定项目方案,方案内容至少需包含: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创新点(主要技术创新点和难点)、资源需求(项目人员、资金预算、数据资料等),制定进度计划。 3. 项目管理模块
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审核过关的方案进入专家(领导)评审。审核过关的方案下放到对应部门,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为牵头部门,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的部门为协调部门,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入选即可有奖励,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级考核,前提是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的鼓励性考核)。在项目管理模块中对项目进行阶段管控,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阶段提交简要阶段工作汇报,必要时需提交详细工作阶段性总结以支撑之后的项目进程。
激励机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个人也可获得对应积分。
注:若为个人项目,不对部门进行考核,原则上前期不提供资金支持,仅根据完成情况对个人进行后期的资金奖励。
(二) 日常创新:
智力众筹模块:链接青创联盟等平台,将创客积分纳入平台的个人积分。同时,可使金点子平台更加开放。对于选择出来进入讨论的金点子直接通过平台提出解决方案,管理员可直接对方案进行删除和合并,节约资源整理的时间,然后对整理后方案直接进入投票,降低编辑成本。
三、 创效部分(论坛式)
1. 技术分享模块
成员可对自己在工作中发现的小技巧、新方法等在技术分享模块进行分享,获得积分。根据所提小技巧、新方法的大众反应也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加分。
2. 答疑解惑模块
成员可对自己遇到的问题在答疑解惑模块中提出自己在工作上遇到的问题,有相关经验的成员可进行问题解答,获取积分;其他成员之间也可相互讨论、请教,提供答案,但积分仅能由答题者获得。所提解答方案根据大众反应还可获得相应积分加分。
四、 激励机制
给积分设定一个基础值,对于达到基础值得成员即可获得少量的资金奖励。针对积分前10名,根据名次进行相应的表彰(若都没有达到基础值,则只表彰前10名)。
部门主要根据创新项目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创新项目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第二篇: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合作协议20120612
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合作約定書
為幫助台商拓展大陸商機,並協助落實《南京市推進“千企升級”三年實施計畫》,以推進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入融合為突破口,加快推動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大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加快促進核心企業升級,實現經濟跨越式發展。南京市麒麟科技創新園(生態科技城)開發建設指揮部本著促進發展與互利共贏的合作原則,授權委託南京市科技創新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與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就合作建設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平臺達成以下共識:
一、平臺建設的總體思路是以著力推動代表性、支撐性骨幹企業和科技創新企業轉型升級為宗旨;以推動企業創新能力、資訊化建設水準、企業規模、經營管理創新、綠色發展和人力資源管理的“六個升級”為重點;以先進的資訊技術為手段,以完善運行機制為保障,系統推動產學研結合、科技成果與產業結合,充分釋放企業的創造力和發展活力。
二、南京市科技創新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與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雙方積極爭取市級層面的試點支持,南京市科技創新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在南京市麒麟科技創新園(生態科技城)開發建設指揮部支援下優先給予專項支援與政策配套,以南京市麒麟科技創新園(生態科技城)開發建設指揮部及進駐南京市麒麟科技創新園(生態科技城)的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物件,運用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研發的III Cloud雲計算平臺為核心,結合台商優良的雲服務解決方案,一方面面向南京市麒麟科技創新園(生態科技城)開發建設指揮部提供具有臺灣成功運營經驗的園區管理系統平臺,另一方面面向中小企業提供高性價比的共用式應用服務平臺。
三、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或指定合作的台商)通過該平臺為南京市麒麟科技創新園(生態科技城)開發建設指揮部及進駐中小企業提供服務,並依按需使用的原則,向南京市麒麟科技創新園(生態科技城)開發建設指揮部及進駐中小企業優惠收取經核定的服務使用費;南京市科技創新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承諾積極協助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做好該平臺的宣傳推廣工作。
四、南京市科技創新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在國家、省、市政策範圍內,優先推薦該平臺爭取專案扶持資金。
五、本約定經南京市科技創新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與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授權代表簽字,依各自權責報備或取得核准後生效,檔中表述不同的用語但含意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南京市科技創新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與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指派專人進行協商,另行約定。
七、本合作約定繁簡體各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南京市科技創新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與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各執壹份為憑。
甲方:南京市科技創新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簽約代表人:
乙方: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簽約代表人:
2012年月日
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合作约定书
为帮助台商拓展大陆商机,并协助落实《南京市推进“千企升级”三年实施计划》,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入融合为突破口,加快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加快促进核心企业升级,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本着促进发展与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授权委托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就合作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达成以下共识:
一、平台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着力推动代表性、支撑性骨干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转型升级为宗旨;以推动企业创新能力、信息化建设水平、企业规模、经营管理创新、绿色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六个升级”为重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系统推动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与产业结合,充分释放企业的创造力和发展活力。
二、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双方积极争取市级层面的试点支持,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支持下优先给予专项支持与政策配套,以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及进驻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的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运用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研发的III Cloud云计算平台为核心,结合台商优良的云服务解决方案,一方面面向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提供具有台湾成功运营经验的园区管理系统平台,另一方面面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性价比的共享式应用服务平台。
三、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或指定合作的台商)通过该平台为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及进驻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并依按需使用的原则,向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及进驻中小企业优惠收取经核定的服务使用费;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积极协助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做好该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
四、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省、市政策范围内,优先推荐该平台争取项目扶持资金。
五、本约定经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授权代表签字,依各自权责报备或取得核准后生效,文件中表述不同的用语但含意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指派专人进行协商,另行约定。
七、本合作约定繁简体各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代表人:
乙方: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
签约代表人:
2012年月日
第三篇:创新电商平台,企业赚钱新机遇
商业观察和评论员牛文文,一语点中电商们的脉搏,“中国的商业变化到让巨头满足的时间不超过五年,五年后新的霸王出现的时候,它是颠覆你的”。中国电子商务十多年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攻城略地、你争我夺的诸侯争霸史,所以永远不要忽略新生力量,因为他可能就是你定鼎天下的最佳助力。
15年里无数的商家对错失了淘宝扼腕叹息,可在这十五年里他错失的仅仅是淘宝吗?不,他们在叹息的时候又错失了天猫,错失了唯品,错失了京东.......他们只会叹息,永远错失机会!
在一个地方跌倒不可怕,怕就怕永远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作为错失前期机遇的企业我们应该将精力从混战成一滩烂泥的大平台投身到那些有潜力的新平台,也许下一次我们就会屹立巅峰,傲视群雄。
机会总是留给有眼光的人,最近我们看到电商领域不断有切合市场的新概念被提出,如全网营销,企业集群,聚合效应.....我们就以中国企业集群为例,看看这些新平台有哪些闪光点能够给电商带来新气象、新机遇。
中国企业集群是由容商天下网络有限公司为中国商家打造的专业企业展示平台,它采用的是一种聚合盈利的新模式,将若干企业集中于同一平台,按行业、按地区、按专业市场进行整合分类,通过企业的共向努力,利用集群效应获得1+1>2的竞争优势。中国企业集群支持英美韩等多语言系统,能够适应全球化推广发展的需求,也是扩展国际贸易的有效手段。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企业集群以“三鼎”夺天下的思路很值得肯定,他切合了企业对电商平台的期盼,这也是其日增千名会员的成功所在。
一鼎,抱团发展。由于中小企业无论在资金还是人力都处在低水平层面上,缺乏同大企业在高水平层面上的竞争能力,在网销层面上,大企业有其不可比拟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的发展电子商务就更应该利用好抱团的方式,充分发挥集群效应,通过集群效应带来的比较优势,做大规模、做强产业,推动自身实力的快速增长。
二鼎,全面。对企业来说中国企业集群不仅是一个相互交流合作的平台,更是对外展示的窗口,他相当于一个精美的企业官网,更可作为企业交易的实用商铺。查需求,查行业,查地区;做维护,做展示,做推广;找公司,找商机,找推广,找采购,找订单......在这里企业所有的需求可以一站解决。
三鼎,即时精准。中国企业集群能够帮助企业及时的更新自身信息,还可以通过智能体系及时了解访客的动态、需求,实时沟通,促成交易。中国企业集群还支持科学统计,为企业的营销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持,还能够让企业根据自身所处行业,精确筛选一批上下游公司,主动推送自身产品,有效推广,提高销售与采购的成功率。
电商新平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在这个时期大多人认为其弱小,不堪一提,可不要忘记,竹笋总归要长成傲骨铮铮的青竹,这就是机遇!
电子商务在激荡中前行,未来的预期似乎已清晰明了,繁荣还将延续,这个市场贴身肉搏的血腥与残酷并不能掩盖它在时代洪流中所淋漓展现的生机与新潮。不断有如中国企业集群一般新秀崛起,注定会有更多的商家通过这些新秀屹立云端。
第四篇: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福建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规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促进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共享,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良好条件,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科技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机构。
第三条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行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激励共享、分期实施、滚动支持的管理方式。根据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布局,探索以开放共享为核心的运行机制,促进科技项目、人才和基地的集成。
第四条 省科技厅设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第五条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由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处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分类与重点
第六条 科技创新平台包括:技术研发协作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第七条 技术研发协作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技术的工程化开发为目标的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第八条 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技术服务、科技评估、管理咨询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交易服务机构、科技咨询和评估机构、科技投资服务机构等。
第九条 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含:各类分析测试机构)、自然科技资源库(含:各类种质资源库、实验动物技术服务基地)、科技信息服务网(含:科学数据、图书文献、科技成果与专利信息)等。
第十条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以专利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为目标的产学研对接项目、成果示范基地、产业化基地和科技园区,营造科技产业化的良好环境。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十一条 省科技厅采取定向申报和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项目申报。
定向申报是指省科技厅通过调研、专家研讨等方式,凝炼提出适应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目标,并组织相关单位申报。
公开征集是指省科技厅通过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支持方向和范围,确定申报时间、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
第十二条 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的申报要求,项目实施时限不超过三年。
(二)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科研仪器设备具备开放使用的条件。
(三)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较好的信贷资信。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四章 项目评审与立项
第十四条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对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形式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省科技厅和项目主管(推荐)部门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一)申报单位是否具备申报资格;
(二)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
(三)提交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备、真实、有效;
(四)申报单位的技术开发与服务能力等基础条件;
(五)是否符合必需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评审专家或咨询机构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审:
(一)申报项目必要性及对相关行业带动作用;
(二)申报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是否具备主要建设条件;
(四)申报项目建设方案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五)经费预算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其他要求。
第十七条 省科技厅根据建设重点和项目评审意见择优立项。列入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的项目,省科技厅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管(推荐)部门签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合同书》,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中实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每年12月中旬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表,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第十九条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的建设内容、计划进度、完成期限、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变更调整时,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合同变更申请书》,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省科技厅同意后变更合同调整计划。
第二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规定的验收时间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验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工作总结(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合同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
(三)项目创新成果或新增科技服务情况;
(四)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清单及共享使用情况;
(五)项目经费总决算表;
(六)建设期内取得业务和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佐证合同任务完成情况的其它附件。
第二十二条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组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考察和质询评议等方式,对项目是否完成合同目标、实施效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作出验收结论。验收组一般由技术、管理同行专家5--7人组成。
第二十三条 通过验收的项目,省科技厅审核后批复《项目验收意见书》。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经整改完善,可在6个月内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验收的,三年内不受理项目主要负责人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不按合同执行或无故中止合同,不按计划使用或挪用项目经费的承担单位,省科技厅将中止拨款,追回经费,三年内不受理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第二十五条 使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和建设的设施应在明显位置贴挂统一标识牌,登记造册,并纳入全省统一的数据库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应实行专人管理,并加入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
第六章 实施机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纳入省科技创新平台机构管理的实施机构,其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省科技厅负责有关业务指导。
第二十七条 省科技厅按照分类指导原则,组织制定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机构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定期开展业务评估。
第二十八条 业务评估程序:
(一)材料提交。申请单位将评估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相关主管部门。评估申请材料包括:《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机构评估申请表》、《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机构业绩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
1)等。首次申请评估还应提供《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机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
(二)材料初审。由相关主管部门对评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材料核查。省科技厅对评估申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召开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
(四)评估报告。按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机构评估指标体系,省科技厅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五)审定公告。省科技厅审定并在福建科技网等媒体公告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优秀、合格者由省科技厅授予规格统一的匾牌。评估优秀者可优先获得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的支持。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条 对于一次评估不合格者,限期6个月整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撤销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机构称号,不再纳入管理体系。逾期不报送评估材料者视为自动退出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
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根据本办法修订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机构管理细则和评估指标体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机构业绩报告》编写提纲
一、评估期工作概述
二、主要创新成果与人才培养
三、科技创新与服务的典型事例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五、附件:
1、经审计的上财务报告
2、承担科技项目/开发任务名录
3、获得知识产权、成果推广名录
4、服务合同/协议名录
附件2:
《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机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概述
二、建设意义
三、国内外同行现状分析
四、主要建设内容
五、机构组建方案(包括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运行机制、组建经费概算及来源等)
六、机构运营管理制度
七、机构负责人技术与管理能力
八、依托/合作单位优势与投入
九、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扶持政策与措施
十、附件:(根据各类创新平台申报要求选择提供)
1、机构成立的批文/机构章程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3、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
4、专职人员名单及其学历、岗位情况表
5、银行帐户及资信证明
6、办公及服务场所使用权证明
7、可共享的仪器设备清单(按价值大小顺序列出)
8、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扶持政策文件及投资证明
9、有关资质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第五篇:集美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集美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平台是指依托本区具备一定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通过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向社会提供研究开发、资源共享、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各类公共科技服务的平台,主要包括技术研发平台、资源共享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等。
第三条
平台的建设旨在根据我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共享为目标,通过政府的导向扶持,调动各方面力量,为本区高新技术研究、产业技术创新、科技人才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提高本区科技创新能力。
第四条
平台建设将围绕本区《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工作重点,服务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行和开放共享”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 平台管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的职责
第五条 区科技局负责全区平台的策划、征集、申请受理、初审、验收和绩效考评等管理工作,根据本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提出平台建设资金的使用建议,并会同区财政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与绩效评估。
第六条
区财政局负责平台建设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审批、资金核拨和监督检查等,并与区科技局共同审定平台建设项目,对专项资金使用开展追踪问效工作。
第七条 平台建设单位负责平台建设和运行,主要包括制定平台建设方案,落实平台建设的自筹资金和运行维护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面向辖区企业提供优质优惠的公共技术服务,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保障平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三章
平台任务
第八条
平台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技术研发平台:为企业技术攻关提供服务,解决实用性技术难题。着重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带动和促进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为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才培训,为产业的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二)资源共享平台:整合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开展协作共享,为产业技术研发提供相应的研发设备等基础条件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试验、分析测试服务,为协同创新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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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有效复印件;
(五)平台运行章程和管理制度;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上企业完税证明(国、地税);(事业法人单位不需要提供)
(七)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最近1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八)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六章 平台建设
第十三条
平台建设可分期实施,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实行边建设、边运行、边服务机制。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要按照平台的建设方案,注重把资源整合、规范管理和开放共享服务以及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保障平台顺利建设和对社会开放服务,使之真正成为服务于科技进步、技术创新、资源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十五条
在建设期间,建设单位要每年向区科技局书面汇报建设进展和运行情况。区科技局对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六条
平台建设完成目标任务后,建设单位按照《集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项目验收的程序和要求,向区科技局提交有关材料申请验收。
第十七条
区科技局对申请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
验收条件要求后,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平台建设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通过验收:
(一)平台建设没有达到目标要求,存在明显差距;
(二)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平台建设方案,偏离合同规定的目标、内容等;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造假行为;
(四)建设过程中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五)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期后没有申请延期,超过半年时间未申请验收;
(六)未履行公共服务职责;
(七)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九条
没有通过验收的平台,建设单位应在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做出相应改进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第二次验收未通过,将按立项合同约定处理并取消平台资格。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平台建设经费以建设单位自筹为主、区财政科技资金资助为辅。鼓励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平台建设与运行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 区财政科技资金资助用于提升平台创新和服务能力建设,不得用于房屋建设或装修等与科研活动无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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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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