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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集锦)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篇:农。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农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农机发[2011]15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府办发[2011]8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重称“三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本质安全年”和“隐患排除年”各项工作,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农机生产经营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农机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素质,全面落实政府和生产单位两个主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11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三项行动”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农机行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农机运输单位及个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农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一)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机手,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法行为屡纠屡犯者以及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相关业务受理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下级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行成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针对农机事故隐患特点,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驾驶员培训学习、拖拉机检验检测机构、农机维修行业、农机销售商家、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四是继续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提出开展宣教行动的目标、方法和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及时召开农机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通报农机事故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的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11]228号)精神,加大农民机手的培训力度。严格教育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严把考试关,确保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技术素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6、强化农机安全学习联组学习,努力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好农机安全联组学习是增强机手安全法律意识的关键。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二是学习不能走过场,要充实学习内容,将一些具体的就近的贴近生活的事故安全以图片、警示录相或其他方式展示出来,用血的事实触痛心灵。同时,适时地传达道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增强其安全法律意识。三是严格学习时间,每个学习联组每年学习不得少于4次,学习必须实行签到制。凡未参加学习的,一律不予办理农机监理相关业务。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推进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和工作措施阶段(5月30日前):结合第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一季度农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为强化检查、全面推进阶段(6月至9月):根据

二、三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农机安全检查、农机年度检验和6月“安全宣传月”工作,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搞好“五个结合”

1、坚持与“三项建设”(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落实农机行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农机管理单位、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农机社会服务组织、农机销售商家等单位健全安全生产产责任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坚持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内容。

5、坚持与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相结合,完善农机领域内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路段、重点场镇、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坚决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抓好农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注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对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实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在治理中,先整治重点、难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整治一个就消除一个。在路检路查中,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高限处罚,凡违法载客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三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区农机局“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朝勋局长

副组长:刘红玲副局长

成员:周翔局办公室主任

陈玥局监理科科长

余明英局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理科,陈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三项行动”,主要领导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措施,严格考核。对贯彻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对整个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督办工作。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三项行动”工作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以及图片、专栏、标语等各种资料,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农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

1、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一是各镇农服中心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机车、机手、营运单位或个人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核对底数,严格把好源头关。二是强化对辖区内相关运输公司、采石场、预制板场等企业的农机安全监理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难以整改的及时将情况上报政府。三是密切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镇道路交通(农机)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重点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或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做到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发现一起,马上消除一起,决不放过,决不姑息,对不能提供拖拉机合法来历证明和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收缴,属报废车和拼装车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报废解体。属盗抢车的,一律移交公安刑侦部门处理,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驾驶拖拉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切实形成有力震慑。对排查出的隐患一时消除不了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建立农机事故隐患台帐,限期整改和销号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二篇: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1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

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条例》的全面施行,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安全隐患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使农机事故得到遏制;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增强。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法制机制,增强农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使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加强领导,确保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活动得到落实

确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接合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文件精神要求,加强农机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特设立县农机局“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罗敏(县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沈应春(县农机局副局长)

何文(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

成员:武成林王茂荣杨靖方双全吕云周所柱黄乔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理站,由武成林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乡(镇)农机站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职责,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乡(镇)农机站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来源:好范文 http:///)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根据《通知》精神,各乡(镇)农机站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切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将《条例》的宣传作为行动重中之重,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执法人员素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农机安全宣传片,组织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

各乡(镇)农机站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结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制定宣传计划,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

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要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

产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

要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条例》配套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法规体系。要在贯彻落实gb16151-《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农机安全技术标准,明确检测和安全操作技术要求,规范培训、检验、考试、事故处理等工作,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要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将农机安全生产与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督促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各乡(镇)农机站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积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贯彻《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牌证费、检验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要实施好《移动式拖拉机安全检测装备项目》,进一步带动地方加大农机安全投入,切实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努力改善执法手段,为切实履行好农业机械免费安全检验、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监督服务职能,贯彻实施《条例》提供良好的物质装备条件。要配合国家“金农”工程项目《全国农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网络监管审批软件项目的启动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络建设。

各乡(镇)农机站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完善相应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农机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损失。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各乡(镇)农机站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等规定,按照我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明确乡镇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建立健全与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联系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我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规范监理人员管理,推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农机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要结合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实际,积极参与各地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农机站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细化方案,明确任务。各乡(镇)农机站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关具体实施方案,请于4月10日前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乡(镇)农机站及农机安全监理站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要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三夏”、“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违规异地发牌发证行为整治、伪造变造牌证及标志行为治理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监督,大力整治。各乡(镇)农机站及农机安全监理站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和改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要对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本地区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现农业机械管理局

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三篇: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10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和《关于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2011‟3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较大农机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勇省农机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耀春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处长

陆立国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下设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

由王勇副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二组:检查南京市、无锡市、淮安市、盐城市

由张耀春处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三组:检查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

由陆立国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四组:督查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

由许志平副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

理所派员参加。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投入、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各地配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行量大、易发事故的重点地区和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三)农机驾驶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进滩涂作业农机具隐患治理情况。

(四)深入田间作业场所,开展对秋忙作业机具特别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宣传教育。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点与面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促整改等形式进行检查。省局检查组对各省辖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各市在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各县(市、区)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工作安排

大检查从11月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11月5日至25日为自查自纠和检查抽查阶段,检查抽查工作原则上与平安农机创建考核复评工作同步进行。11月25日至30日为落实整改、总结提高阶段,主要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落实整

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大检查工作成效,上报大检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地要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当前,正值“三秋”大忙,是农业机械出行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要结合农机作业特点,突出为农服务、“三秋”农机化生产、重点地区、重点机具、重点时段的检查,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要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平安农机通”平台和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和主动接受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各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

第四篇:2006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

2006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配合省公安厅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现就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严格安全责任,加强和改进乡镇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推进管理体制创新,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解决源头和动态管理的薄弱环节,有效减少和避免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目标和重点

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参加定期检审验,确保带挂车拖拉机牌证管理率达50%、检验率达83%,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90%;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擅自改型改装等违法行为,促进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明显好转,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整治超行业规范、超标准发牌以及异地发牌发证;有效治理农机安全生产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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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和事故隐患,最大限度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目标内。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和主要措施

(一)整治无牌无证,提高持证挂牌率和检审率。全面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农机局<关于切实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安办„2005‟52号)文件精神,在无牌无证排查登记和整改告知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未参加定期检审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限定时间办理登记入户、核发牌证、检审验手续。对于逾期未办理登记入户手续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在动态管理中纠正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要结合农机购臵补贴,鼓励更新使用年限长、安全状况差的农业机械,提高农机具安全性能,并做好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宣传、培训工作,对需领取牌证的农业机械及驾驶人要及时进行注册登记和考试发证。

(二)实施综合治理,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要结合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的开展,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配合,建立农业机械路面动态管理的安全检查联动机制。在农业机械通行较多的地段和时节,重点联合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拖拉机驾驶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直至吊销拖拉机驾驶证。对于长期在本地作业的外籍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要建立登记制度,将其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加强安全检查-2-

和教育培训。农忙期间,要加强联合收割机等跨区作业农业机械的交通安全管理。沿海地区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善进滩涂作业拖拉机卡口查报制度,确保下海作业拖拉机牌证齐全、安全设施有效。

(三)推进创建活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推进“农机安全乡镇”创建工作,切实建立“政府牵头协调、部门按责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落实乡镇政府和村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源头管理。要进一步充实和强化乡镇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日”活动,克服农机从业人员人员麻痹松懈的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要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培训质量的监督,提高驾驶人安全操作技能。要与公安交管部门和保险机构建立完善拖拉机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事故的驾驶人,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认真组织法制学习培训,强化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

(五)改善装备设施,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主动协调积极争取财政的理解支持,逐步取消农机监理费市级分成,加大对基层农机安全装备的投入,加快配臵农业机械流动检测装臵,改善安全检测手段。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管理网络、考试基地以及安全监理专用车辆等建设的力度,提高农机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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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快速处理事故的反应能力。

四、专项整治的进度和各阶段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4月)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告、图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内容,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2、组织农机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5-6月)

1、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办52号文件精神,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拖拉机及驾驶人等安全隐患,逐一整改。

2、严格执行拖拉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关,对超范围、超标准或跨行政区域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业务的行为,要尽快整改,妥善处臵。

3、加强对长期在本省作业的外籍拖拉机及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凡符合拖拉机行业规范的,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认真抓好2006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定期检审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06年7-11月)

1、对驾驶人准驾不符的,办理相应的增驾手续;对无牌无证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限期办理登记手续;对未按规定参加2006年度定期检审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组织补检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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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超速、超载、擅自驾驶拼装机具或擅自改变机具技术参数的,要依法处理。

3、对违法载人的驾驶人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或吊销驾驶证。

(四)验收和总结阶段(2006年12月)

各市农机部门于11月底上报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省局根据督查情况和各市的工作总结,对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总结情况向省安委会汇报。

专项整治的进度和各阶段任务各地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五、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

省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六、奖罚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对整治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力、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和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通报;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凡因工作失误、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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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10年关于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4月9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农机

行业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农机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农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一)设区市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乡镇农机站;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维修服务等农机生产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农机生产单位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农机生产单位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监控情况。农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4.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拖拉机驾驶培训单位教练员、理论教员、农机维修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

(二)农机管理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10〕69号)精神,部署、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农机牌证发放、安全技术检验等重要岗位依法行政情况;对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安全监管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与安监、公安、经贸、乡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4.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全面掌握农机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农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6.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7.加强农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9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份,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监理所(站)、乡镇农机站等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4至5月,设区市与县级农业(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5月上旬,设区市、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层层组织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5月中旬,省农业厅将组织对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把这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一把手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帮助,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注重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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