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行业需要管理培训
第一篇:美容行业需要管理培训
汽车美容行业长久发展需要良性竞争
汽车美容行业引领了过去两年的创业热潮,也增加了汽车美容行业的竞争,甚至出现了恶性竞争的情况。任何行业都存在竞争,下面,靓车会给投资者分享汽车美容行业内良性竞争的必要性。
企业之间的竞争永不休止,正所谓有市场就有残酷的战争。商场如战场,非常的正确。汽车用品虽然是个比较年轻的行业,但是竞争也是从来都没有停止 过的。在一段时期里,汽车用品行业的竞争也达到了一种白热化的地步。竞争是正常的,而恶性竞争就不正常了。因此,笔者将讨论汽车用品行业内的企业对抗、以 及如何进行良性竞争。
从外观的角度分析,企业的对抗分为两种:第一是企业核心的对抗--产品;第二是售后服务的对抗。企业的产品是竞争的核心,质量是第一关。再便 宜,也没有人愿意用劣质产品。所以,产品成为了企业对抗的第一关。再者就是企业的售后服务,后市场是以服务为主的服务市场。产品质量再好也会出现问题,这 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服务的质量也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竞争。
从内部原因分析,则是企业的管理以及企业文化的底蕴等这些软性的东西。虽然这些主要制约着企业自身未来的发展,但是从某些侧面也能够反映出企业的实力以及竞争力。因此,良好的企业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文化是企业长远发展,具有核心竞争的前提条件。
恶性竞争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有关系的。因为缺乏核心竞争力才会导致一些恶性竞争的出现,比如作假等不法手段横行。那么,进行良性竞争,首先要 提升的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次就是要有良好的营销手段。以手动工具的销售为例,区域性的同类产品大量销售就必然会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大家打价格战, 造成产品质量的下调,对整个行业而言都不利。
第二篇:小型美容院管理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小型美容院由于投入成本低,收益稳定,受到了不少加盟商的喜爱,于是小型的美容院开始出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但也有不少经营者由于经营不善,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小型美容院也是需要经营者去用心经营,用心管理,这样才能把美容院做好做大,实现事业的进一步提升,那么在对小型美容院管理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今天记者采访了秀靓美容院的梅总监,让她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要想管理好一家小型美容院需要注意的问题。
小型美容院的管理一般可以注意三个方面,分别是人才的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信誉的经营管理。做到了这个方面,那么美容院在管理方面就已经足够成熟了。
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为了满足小型美容院的五脏俱全,所以投资者在为美容院选择人才的时候,需要挑选一些技术型人才,技术在美容院的发展中占据的位置比较重要,因此针对小型美容院来说,技术型的人才就已经足够满足美容院的用人需求了。随着店面的不断扩大,可以逐步培养这些人才的领导能力,这样才可以长久的留住人,也更利于店面的管理和今后的发展。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社会本来就是被各种各样的规矩组成的,因此即使小型美容院,也需要有严格的制度规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种观念不应该在美容院存在。管理者对于美容师的错误不能视而不见,让其听之仍之,这样不仅不利于人员方面的管理,还不利于店面的发展。在管理者发现美容师犯错误时,必需及时提出,让美容师及时改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必要时还需要对美容师进行口头的批评。这些都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为依托,因此,在管理者管理美容院时,必要的制度一定要制定,
最后一点就是信誉。所谓信誉就是一个人的诚信,也就是说话算话,只有做到言出必行才能让美容院得到更好的发展。但是管理者的信誉不仅仅是体现在对美容院的顾客上,同样体现在自己对周围的人群以及亲朋好友之中,更应该体现在对美容师上面。美容师是一个美容院的核心人物,如果管理者对美容师言而无信,很容易造成美容师的反感情绪,这样不仅容易造成人才流失,还多美容院的发展不利。因此,无论美容院的规模多大,信誉一定要是每个管理者需要重视的问题。
管理者在管理美容院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这几个方面的管理,只有将这几个方面同时管理好了,美容院才能进入一个好的循环,才能得到好的发展,也才能获得更多的财富。
Title:随着美容院数量的不断增加,美容院竞争也日渐激烈,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怎么保证美容院利于不败之地呢。要想提高美容院的整体的竞争力,管理是关键。对于小型美容院来说,管理者在管理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第三篇:美容行业管理工作总结
回顾2016年,上半年比较奔波,7月份开始加入xxx这个大家庭,新的城市,新的BoSS,新的伙伴,新的客户,一切都是新的,我就这样开始了新的工作。
在美容行业摸爬滚打了近十年,自认为经验丰富,但面对新的一切,还是有些焦头烂额,这也让我意识到了人要不断的总结才会进步,也需要不断的学习才会增值。
来xxx的第一个月,店里做了两场活动,对店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匆匆忙忙做完胡老师的微雕活动,就又开始忙奥斯汀的活动,一个月下来业绩还不错,信心倍增。
8月份,感觉这个时候才开始着手店里内部的情况,同时做了拓客的活动,整体的效果自我感觉不是很理想,店内的情况让我开始头痛,哪里都是乱七八糟的,我开始意识到了这是个急不来的大工程,我必须静静下心来理清思路,一样一样的来完善,也需要极大的耐心和耐力去完成。业绩超级不理想。
9月份,其中一个顾问由于怀孕不能工作,柴姐开始来店里帮忙做顾问的工作,刚开始觉得不是很合适,但随着业绩的增长,柴姐帮我分担了很多,渐渐的感觉压力好像没有那么大了。她的魄力让所有的员工都鼓足了劲。美丽天使卡的新客陆续到店,让店内业绩提高很多,让我深刻的意识到新客的重要性。
10月份,柴姐去山东引进了减肥的项目,中下旬试行阶段,同时也跟平安保险和招商银行合作,吸引新客人。平安的人来的比较多,成交率不高,但还是有个别成交的,让我们的员工对保险也有了一定的意识,招行没有什么人
到店,十一的假期有点长,这个月业绩一般般。还有一件很倒霉的事情,让我超级讨厌星辰急便,我觉得它不配叫星辰急便,应该叫“星辰大便”,太恶心,太不负责了。一时间我也很想不明白,难道我做错了吗,是不是不去调这个货就不会出现这个情况了,但我知道我是这个店的负责人,不管是什么原因出了问题,都要去承担。
11月份,减肥的顾客陆续增多,店内顿时热闹许多,员工在柴姐的带领下对销售的意识增强了,员工之间的配合也默契了许多。努力邀约牛翠霞的会议到会人数。
12月份,牛xx的会议开的不是很理想,本以为牛博士是个很有感染力的人,也不过如此,会场出现的小插曲也导致几个意向顾客未成交,因此,这个会议是我们的第一场微雕美容会议,不是很理想,但至少对顾客来讲一种教育,方便我们后期跟单。跟柴姐去参加了好木成林的年终论坛会,突然让我意识到
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思路不再清晰,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好像有种顺其自然的心态,我意识到了自己身上出了问题,但我也清楚有问题的不只我一个人,一时间心里不能接受,甚至有些抱怨,好想逃离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什么都不想想,但我知道自己已经不属于自己了,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去做事情,所以我痛苦了2天,努力的调整自己,终于可以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工作,我要好好理一理,做好计划,接下来要好好的计划2016年的工作安排。
总结:自从来了xxx后,感觉好像跟过去的生活告别了一样,朋友的聚会看不到我了,聊天群里聊天全部屏蔽了,也不记得多久没看过电影、没喝过早茶、没逛过街了,群的活动也逐渐消失了我的身影,我的生活中只有工作。每个月最快乐的就是老公来看我的那两天,有排骨吃;非常感谢老公对我工作的支持,每次来看我都是在家睡觉等我下班,给
我做好吃的,好感动!
我一度觉得自己快成了“管家婆”或者是“妇女主任”,每天不停的重复在开导员工,担心哪个员工又有情绪了,哪个员工心情又不好了,哪个员工又再抱怨和牢骚,哪个员工卫生又没搞好,哪个业绩分的又不公平了……崩溃、纠结、我再想我为什么不是圣人?很多事情处理的不够漂亮,也让员工有些意见,经常会听到原来的经理是怎样怎样的话语,谁听了都会有些不舒服吧,但我不想去关注这些,每个人都有她的闪光点,我只想关注自己如何去改进,如何能把工作开展的更好。
我主要是原则性太强,缺乏弹性,导致在员工的问题上处理的不够妥当,脾气比较急躁,说话直接,欠考虑。有时候也会受情绪的影响,导致工作进展速度过慢。工作上在统筹、规划方面要多加强。多学习管理和销售方面的知识。
在这里,内心深处最想感谢的是
BoSS给予的信任和指导,也要感谢每一位员工给予的理解,还有阿姨对我工作的支持,与人相处难免有摩擦,毕竟都是女孩子,毕竟年龄都还小,毕竟大家是在一起朝夕相处……多一点理解、多一点关心、多一点包容、多一点谦让、我们会更快乐,跟和谐!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能够把xxx打造成五星级美容养生会所的标准,从而获得我们每一位成员所追求的收获 出处
第四篇:美容理发行业的卫生管理制度
一、美容美发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卫生许可证"应悬挂或置于明显处。
二、店主为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设立卫生管理组织(经营人员少于10人者可设卫生管理员),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公用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等)并责任落实,从业人员个人要掌握本岗位基本卫生知识,做好空气、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记录。
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美容时清洗、消毒手部,美容、刮脸时戴口罩。
四、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刺激性异味,物品分类摆放,底面的碎发、垃圾及时清理,通风、采光良好,门窗、墙壁、天花板、灯具干净、地面洁净,无卫生死角;使用的设施、设备、排风装置等定期清洗,表面清洁无积尘。盛放废弃物容器外观干净,废弃物定期清理,容器密闭加盖。
五、理发室与美容室应当设置独立的洗涤消毒间,配备消毒设施。供顾客使用的公共人、用具、用品必须做到一客一消毒。
六、备有专门供患头皮癣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箱(至少包括:围布、刀、剪子、推子、梳子等),用后即时消毒,并单独存放,标识明显。有禁止吸烟标志。
七、烫发、染发工作区应相对独立,染、烫发区域或工作间设有机械性通风装置或自然通风良好。
八、要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防蚊设施,措施有效,四害密度低。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
第五篇:上海市美发美容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
2006年9月25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美发美容行业的管理,规范本市美发美容业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顾客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本市美发美容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整规办关于整顿和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第3号)精神,结合上海美发美容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王国彪、陈伟、张晓玲、石恒喜、马娜。
本标准于2006年9月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发美容行业的定义、网点开设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开业应具备的经营服务场所、设施、卫生、环保、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的美发店、美容店、美甲店、美体瘦身店和综合性美发美容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916 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 10070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7790 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 DB31/19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美发店
本标准所称的美发店是指运用专业技术技艺、专业设备仪器、专业用具用品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理发、饰发、护发、修面、肩部以上按摩等相关服务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注:美发店也可称为理发店、美发厅、美发沙龙、发型设计中心等。 3.2 美容店
本标准所称的美容店是指运用专业技术技艺、专业设备仪器、专业用具用品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护理美容、修饰美容、文饰美容等相关服务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注:美容店也可称为美容院、美容中心、美容会所等。 3.3 美甲店
本标准所称的美甲店是指运用专业技术技艺、专业设备仪器、专业用具用品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手、足部按摩和皮肤护理、指甲修整、人造指甲、艺术美甲等相关服务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注:美甲店也可称为美甲沙龙等。 3.4 美体瘦身店 本标准所称的美体瘦身店是指运用专业技术技艺、专业设备仪器、专业用具用品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美体、塑身美容等相关服务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注:美体瘦身店也可称为瘦身店、美容健身会馆、SPA馆等。 3.5 综合性美发美容店
本标准所称的综合性美发美容店是指含两项服务内容以上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注:综合性美容美容店也可称为美发美容中心、美容城、美发美容公司等。 4 开业要求 4.1 行政管理要求
4.1.1 网点开设应符合由区(县)商业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和房地等部门提出的服务网点设置规划,各街道、乡镇根据本地区实际,具体设置落地。 4.1.2 网点的物业使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或房地产权证书上载明的用途,具有符合使用性质的房地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1.3 网点开设应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通过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所在地街道、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的评估程序。应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卫生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1.4 服务网点在装修改造时,应同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并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开业经营。 4.2 行业管理要求
网点开设应取得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依据本标准所列的专业条件、从业人员岗位技能要求、经营管理要求等项内容的评估意见书,并与行业协会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 5 专业条件 5.1 经营服务场所
5.1.1 营业面积和席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 美发店面积不少于20m2,理发席位不少于三个;
—— 美容店面积不少于50m2,美容席位不少于四个; —— 美甲店面积不少于20m2,美甲席位不少于三个;
—— 美体瘦身店面积不少于60m2,美体席位不少于四个;
—— 综合性美发美容店面积不少于80m2。
5.1.2 洗头区、顾客等候区等其他辅助服务设施区域不得低于5m2。不得设暗间服务。
5.1.3 行业标志明显,店招店牌等服务标志按规定设置,完好整洁,且应与执照核准的名称相符合,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均要明示。 5.1.4 室内整洁,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温度适宜。排水设施畅通。 5.1.5 新建美发、美容店周边5m范围内不得有公用的厕所、垃圾箱、粪池以及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污染源。
5.1.6 布局合理,按照服务流程设计各服务功能区,休息区域应占营业面积的10%以上。
5.1.7 美容店、美体店和十个席位以上的美发店应设厕所。
5.1.8 污水应当经预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道集中处理,不能纳管的应自行处理达到DB31/199标准的规定。
5.1.9 中心城区不得安装使用燃用非清洁能源的炉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3271标准的规定。
5.1.10 边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标准的规定;如有振动影响的,应符合GB10070标准的规定。
5.1.11 空调安装使用应符合GB17790标准的规定。
5.1.12 安装、改装店招店牌应符合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5.1.13 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5.2 经营服务设施
5.2.1 与经营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备仪器和用具用品齐全。
5.2.2 经营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专业设备仪器、用品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2.3 上下水道畅通,营业用水温度适宜、稳定,供应有保证。 5.2.4 经营场所层高不得低于2.6m,采光良好。
5.2.5 备有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要求。
5.3 服务卫生要求
5.3.1 烫发、染发应设单独的操作间或操作区域,并有排风设备,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使用集中通风空调系统的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5.3.2 毛巾定期更换,保持干净;理发、烫发、染发的毛巾和用具应分开使用,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
5.3.3 美发美容工具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美发工具应采用紫外线消毒,美发刀具和美容工具配备的数量应满足消毒周转所需。
5.3.4 消毒箱和消毒设备齐全,并有相应的保洁措施。美发店应有供头癣患者专用的理发工具箱,并有明显标志。
5.3.5 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持《健康合格证》上岗,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5.3.6 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GB7916的规定。
5.3.7 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做到内外环境整洁。室内配有垃圾箱(桶)。
5.4 人员职业资格要求
5.4.1 上岗人员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具备由国家认可的发证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5.4.2 提供美发服务的店应配备2人以上具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美发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5.4.3 提供美容服务的店应配备2人以上具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美容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6 从业人员岗位技能要求 6.1 经营管理人员
了解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美发美容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规范经营。掌握企业管理、经营项目的有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 6.2 美发技术人员
6.2.1 能独立进行理发、饰发、护发等技术操作。
6.2.2 掌握头部、面部的皮肤结构、骨骼、经络和穴位、按摩程序和按摩手法。
6.2.3 掌握本企业所使用的各种发用品的成份、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并根据消费者的发质特点选择发用品。
6.2.4 熟知专业设备仪器,用具用品的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并掌握其检查、排障、消毒和保养的方法。 6.3 美容技术人员
6.3.1 掌握皮肤结构、皮肤种类、头部骨骼、肌肉构成、身体经络和穴位,以及多种按摩手法。
6.3.2 能鉴定各种皮肤类型,并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合理的护肤计划。 6.3.3 能独立进行护理美容、修饰美容、文饰美容、健康美容、塑身美容等操作。
6.3.4 掌握生活妆、职业妆和晚妆的基本化妆技能。
6.3.5 掌握本企业所使用的各种护肤品的成份、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能根据不同的皮肤特点,选择适合的护肤品。
6.3.6 能正确使用设备、用品和用具,并掌握其维护、保养、清洗、消毒方法。
6.4 美甲技术人员
6.4.1 掌握手部和足部的皮肤结构、皮肤种类、指甲基本构造及穴位情况。 6.4.2 能独立进行手足部按摩、皮肤护理等技术操作。 6.4.3 掌握直接修整、人造指甲技法。
6.4.4 掌握手绘、镶嵌、浮雕等指甲基本彩绘技能,并能独立进行设计制作。
6.4.5 能鉴别常见的手、足指甲的疾病,并掌握其消毒方法。
6.4.6 能掌握本企业所使用的各种专业用品的性能、成份、特点和使用方法;能根据不同的皮肤特点和指甲特点选择合适的护肤品和美甲用品。 6.4.7 能正确使用美甲设备和用具,并掌握其维护、保养、清洗和消毒方法。
6.5 美体瘦身技术人员
6.5.1 掌握皮肤结构、头部骨骼、肌肉构成及经络、穴位的一般常识,了解一般化妆、美容、护肤的操作规程、操作要求、操作方法和质量标准,能根据顾客的不同皮肤选择合适的护肤用品。
6.5.2 熟悉各种用品的性能、成份、特点和使用方法。
6.5.3 能正确操作有关的美容、美体仪器设备,并能进行一般的维护、保养、清洗、消毒等工作。 6.6 其他服务人员
6.6.1 身体健康,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个人卫生符合专业服务要求。 6.6.2 了解本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和接待服务礼仪。 6.6.3 熟知本岗位的服务项目、服务流程、质量标准、岗位责任和规范要求。
6.6.4 熟知国家对该行业的卫生要求,严格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7 经营管理要求
7.1 严格按照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定组织经营和管理,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操作程序、质量标准、服务规程。 7.2 广告宣传应符合《广告法》,不得夸大、虚假和欺诈。 7.3 有完善的财务制度、营业结算制度和保护宾客财物的制度。 7.4 各工种服务人员的配置应与经营项目相适应,上岗人员应着装整洁,并佩带服务标志。
7.5 卫生消毒设施设备保持齐全完好,有检查和维修制度。 7.6 应明示本企业的营业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注意事项。 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通知
为规范劳动力市场,加强就业管理,根据《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和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在本市实施职业准入制定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应当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首批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为以下26个职业(工种):
食品质量检验员、制冷设备维修工、中央空调工、保健按摩师、数控机床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汽车维修工、废水处理工、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物业管理员、中药调剂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营养指导师、餐厅服务员、摩托车维修工、维修电工、热力司炉工、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员、汽车驾驶员、起重工、钻石检验员、宝玉石检验员。
以上26个职业(工种)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和餐厅服务员重点是指连锁经营企业以及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的相应岗位。
今后,市劳动保障局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职业(工种)的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中介机构向社会发布招聘广告时,应当在招聘条件中注明相应职业资格要求。
三、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介绍过程中,对涉及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应当从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进行推荐。
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具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供录用人员的相应职业资格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在受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应当审核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五、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在从事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前,应当参加相应职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六、本通知实施前已经从事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而又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应当在本通知实施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一年后仍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再从事相应职业。用人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并监督从业人员参加相应职业培训,培训经费应当在企业的职业培训经费中列支。
七、劳动者参加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的培训,符合政府补贴培训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八、持外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市从事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的劳动者,应当按规定在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复核发证后方可上岗,复核鉴定的费用全免。
九、本市劳动力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资格准入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存在违反职业资格准入规定的行为,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依法予以处罚。
十、本通知自二〇〇六年七月一日起实行,沪劳保就发(2000)31号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