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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大全)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篇: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监理第×驻地办×× 隧 道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细 则批准:×&。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第一篇: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监理第×驻地办

×

× 隧 道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批准: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1日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洞口、开挖、凿孔及爆破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1.洞口段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在隧道洞口段施工前,监督施工单位根据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等,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隐患,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制定保障洞口段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2)在平常的工作中,经常检查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三级交底落实情况等。

3)在××隧道出口的洞口段,出口狭窄,地形陡峭,在陡峭悬崖边缘,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2.开挖及凿孔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班前检查制度,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定板和两帮是否稳定。

2) 机械凿岩,宜采用湿式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3) 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4)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5) 为防止点击事故,开钻前必须详细检查各部位的绝缘装置,佩戴必须的绝缘防护用品。

2 6)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7)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3.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独头巷不少于200m;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10)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哑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3 11)当发现哑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械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13)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该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二、洞内运输作业时的安全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进行检查,并处于完好状态,其制动必须有效可靠,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爬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装渣用小型装载机配合翻斗车装渣时,应有联络信号,翻斗车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6.洞内运输

1)洞内运输的车速应进行控制,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 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 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 km/h,有牵引车时15 km/h;会车时15 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通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

4 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公司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0.8m处设置挡板。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7.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国家规定。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和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和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和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果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两层。

5)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坐,其他人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放一层。

5 6)在竖井内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述规定要求: ①必须事先通知卷扬机司和井口上下联络人员。 ②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乘坐。

③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只准堆放一层,且不得滑动。运送其他炸药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米。

④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炸药不得超过4m/s。用吊桶运送爆破器材时,其速度不得超1m/s。

⑤司机在操纵卷扬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振运,必须按速匀稳操作。并对卷扬机等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使用安全可靠。

⑥运送电雷管时,应将其装入绝缘箱内,切断洞内所有电源,并检查钢丝绳是否带电。

⑦严禁爆破器材在井口旁、井底车场或巷道内停放。 ⑧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7)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动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三、支护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例如,采用普通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药包锚杆支护、缝管式磨擦锚杆支护、楔缝式内锚头锚杆支护、脱壳式内错头预应力锚索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支护,都应:

①隧道工程坑道开挖后,应尽快安设锚杆,且一般宜先喷射混凝土、再钻孔安设

6 锚杆。

②锚杆的孔拉、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符合设计要求。 ③锚杆杆体露出岩面长度,不应大于喷泉层的厚度。

④应确保隧道工程辅助稳定措施中的锚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这些措施主要有:

a.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挡护开挖面。 b.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 c.超前锚杆锚固前方围岩(超前支护)。

d.管棚超前支护前方围岩(包括短管棚、长管棚、插板)。 e.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f.超前深孔围幕预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g.临时仰供封底。

h.隧道开挖工作面及围岩预注浆加固。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在施工中应经常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民情况,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应有应变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先支护(强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以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以确保施工安全。

7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他边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8)钢支架安装宜先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要求。 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搭设牢靠,并经常检查。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分应检查合格,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左右。严禁将注浆管对人放置。

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以确保安全。

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为确保安全,观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测量,注意各种情况的变化,并加强与施工班组的联系。

需强调的是: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是因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剥落、坍塌

8 所造成,而其产生则是由于清理浮石不彻底、凿岩机械的振运、喷混凝土与受喷面粘结不良所致。因此,为了锚杆施工的安全,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指定专人,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拔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而造成不安全事故。这是因为锚杆种类和锚固方法多种多样,可能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砂浆流失或达不到强度,致使锚固力不足,从而导致锚杆滑脱。另外,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制度,填写相关安全报表,分析安全动态,以便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

在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在喷射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的情况,应彻底清理危石、浮石,应根据喷射方式(干喷、湿喷或混合喷)、混凝土配合比等,采用合适的降尘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空气中粉尘含量,以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对从事喷射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进行喷射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护面具、眼镜、胶皮手套、劳保雨鞋等)。当拌和机设在洞内时,应对拌和机和皮带运输机的回转部分予以覆盖,防止产生卷夹人身事故的发生。必要时,应在拌和机所在位置附近设置集尘机,以净化空气。当采用人工喷射时,应配备牢靠的喷射支架,以防止在发生管路堵塞时由于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危害。当转移喷射点时,必须先关闭喷射机,在喷嘴前方不得站人。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管,以防消除堵塞后因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摆动喷射伤人事故发生。

在钢拱架施工中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例如:

①在钢拱架制作和搬运过程中,应将构件绑所牢靠,以防止发生整体构件或连接铁件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附落伤人事故。

②钢拱架的架设应由专人按规定信号进行指挥,并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初喷混凝

9 土层的变化情况,防止落石或坍塌引起伤人事故。

③在架设钢架前,应采用垫板等将钢拱架的基础垫平。架设时,应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的钢拱架连接牢固,防止钢拱架倾覆或扭转、变形而带来不安全事故。 ④对钢拱架应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和征兆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应使其他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造成伤亡事故。

2、衬砌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因隧道的坍塌与落石最易引发事故。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第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本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不得悬空。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安全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在安全技术交底时,要特别强调,使操作人员心中十分清楚有数。

5)由于洞内场地狭窄,故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卸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以免出现事故。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应堆放砌实在规划地点。

8)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

10 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这样,既可保证拱圈部分浇筑质量,又可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9)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平行的位置。所用跳板、抬杆、绳具等必须检查,达到使用可靠,才可使用。

10)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隙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h后方可继续砌筑,以确保安全。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而造成事故。

11)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进行。

12)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3)严禁在洞内熬制沥表。

对于二次衬砌施工,其安全技术措施要点主要有:

①应根据通过模板台车内部车辆的限界,加适当的安全富余量,以确定模板台车内部的净空寸。大型车辆应在调车人员指挥下通知模板台车。此时,在台车内部作业的人员应暂时离开,不得站在模板台车内部:避免不安全。

②模板台车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新式模板台车为全液压及具有纵向移支的功能。

11 ③灌筑二次衬砌混凝土的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脚手架上,并应配戴安全带。 ④应重视防止异物混入混凝土料斗中,当有异物进行料斗时,首先应使拌和机停止运转,然后取出异物,以免损坏机械设备等。

⑤当压送混凝土的管路或接头发生堵塞时,首先应消除管道中的压力,然后方可拆卸接头,进行疏通作业。此时,在接头前方(依照混凝土压送方向确定)不得站有其他作业人员,以免发生压送混凝土伤人事故。

四、特殊地质条件安全要点

1、熔岩地质条件安全监理

1)当熔岩地段出现涌水时,处理的原则是:宜疏不宜堵。具体方法要根据水源情况,采取一般排水、钻孔排水和泄水洞排水。

2)溶洞处理原则与要点是:“避、引、堵、越、绕”。避是在勘察设计阶段的原则; 引是处理溶洞水的基本方法,具体施工方法有:排水沟、涵洞、泄水洞等:堵就是封闭已经停止发育、无水的溶洞;越就是跨越规模较大的有水溶洞;绕就是在施工中,一时处理有难度,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采用迂回导坑的办法先绕过溶洞,然后进行处理的施工方法。

3)当遇见熔岩地质带时,采取超前地质预报,弄清前方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施工方法。隧道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段,宜采取超前钻孔探水,弄清含水层长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止涌水提供依据。

4)如果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2、断裂带地质条件安全监理

1)当遇见断裂带地质时,采取超前地质预报,弄清前方地质情况,为采取相应的施工方法提供依据

12 2)遇见断裂带地质时,要加强初期围岩支护,加大监控量测的频率,尽快施工钢筋砼二衬,是通过断裂带的隧道尽早形成封闭环。

3根据××××隧道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制定××××隧道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4××××隧道是全线的控制性工程,也是我驻地办监理控制的重点,安全、环保,高质量建好××××隧道,对全线早日建成通车具有重要意义。所以,××××隧道施工是我驻地办今后监理的重点,做到现场旁站,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巡视,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经常不定期地巡视。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把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隧道安全、高质量地建设。

××××公路第×驻地办

2008年10月1日

第二篇:水利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B13

太仓市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

监理一标段

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

内容提要:

一、适用范围。

二、编制依据。

三、施工安全特点。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控制要点。

五、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六、安全检查记录和报表格式。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 监 理 工程师: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日 期: 2015年 月 日

太仓市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

监理一标段

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太仓市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一标段——渠泾灌排区及二标段——松南灌排区的安全文明监理。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5.《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1-66)、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

11、 7.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关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8.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管理相关法规及政府文件等。

三、本工程施工安全特点。

1.生产岗位不固定、流动作业多,作业环境不断变化,作业人员随时面临着新的隐患威胁。

2.作业内容多变,主要表现在:一是同工种但作业时段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也常常不同;二是同工种,但在不同施工现场的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不相同;三是工种时常不固定。

3.多工序同时或连续作业,工序间配合,材料设备调度,与建设各方的协调等过程多,管理过程复杂,综合性强。

4.立体交叉作业及电气、起重吊装等特种作业多。

5.多为露天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如高低温作业,雨雪、风中作业等。

6.手工作业多,劳动强度大。

7.人员流动性大、作业技能参差不齐。

8. 含有专业分包作业,总、分包之间以及各分包队伍之间的企业安全文

化背景不同,容易形成冲突。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控制要点。 (一)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或安全监理方案,并签署意见,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监理规划或安全监理方案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并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做到详细、具体,且有可操作性。

(3)项目监理机构应注重安全监理交底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有关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方法、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有关事宜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审查意见。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如审查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项目监理机构不予签发开工批复。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签署审查意见。如审查不符合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将不予签发开工批复。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并做好审查记录。施工报审表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应有具体附件。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项目监理机构要审查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审查不符合要求时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不予签发开工批复。

(7)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8) 审查的主要内容还应当包括: 1)主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与配备应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

3)审查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4)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安全监理人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并做好检查记录。

(2)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3)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模板等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许可手续,并做好核查记录。凡影响施工安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未将相关资料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或核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应对照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检查其使用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5)安全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交底、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好抽查和检查记录。

(6)安全监理人员巡视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4

必要时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人证相符情况,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7)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8)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及时、合理、充分地使用安全监理基本手段:

1)告知

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

2)通知

①项目监理机构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③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回复单,安全监理人员检查验证整改结果后签署复查意见。

3)停工

①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②工程暂停令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③导致停工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消除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验证整改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审查意见。

4) 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针对安全隐患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或停工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 5

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9)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监理日志并签署意见。

(10)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或在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上,分析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现状,检查上次例会确定的整改事项落实情况,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安全防范和预控措施,并提出整改要求,指定专人编发会议纪要并督促整改。

(11)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月报中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出评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表报送建设单位。

(12)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总结中应包含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措施、实施效果、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及安全监理工作的总体评价等内容。

3.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台账。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3)安全监理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有序、真实完整、妥善保管。 (4)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提供安全监理资料。

(5)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将监理过程中有关安全监理的技术文件、检查记录、验收记录、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安全例会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移交建设单位。

(6)安全监理资料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应按委托监理合同或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安全文明监理控制要点 1 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审核,并督促其建立完善。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审核,并对其具体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2)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要求,督促协调施工单位从管理入手,在施工中执行各种规范,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预防措施,实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各种隐患,督促其整改。对其重大隐患和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3)对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等进行审核、监督,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不安全隐患。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用电,机械设备,临边防护、消防安全等。

5)每日巡视,并作好安全监理日记,每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设置及防火、防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应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安全监理情况,重大信息及时汇报。

6)检查施工单位特殊工种的上岗操作证。

7)检查开孔未浇筑或浇筑完成的桩位是否覆盖。

8)检查泥浆池、桩孔周边是否安装警示灯,挂警示带,设安全标志。

9) 严格控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并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

2 文明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围栏的设置。

2)检查本工地的临时排水设施,保证其畅通。。

3)检查督促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其它应急设施的落实。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口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警示灯,防止事故发生。

5)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

6)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和乱排现象,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严格控制施工噪声。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 7

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8)工程竣工后,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

(三)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确保施工安全。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死亡事故控制为零,重伤事故控制为零,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下。实行监理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与施工单位携手争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五、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1、督促、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 在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时,有重点地检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1)承包人的安全组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

(2)承包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3)承包人的安全教育;

(4)承包人的安全检查、考核、奖惩;

(5)承包人工伤事故报告及处理。

2、督促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观念,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

(3)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新进场,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3、加强现场控制,督促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日常监理工作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承包人认真整改。对于经常发生的同一类安全问题、以及当政府安检职能部门发现承包人忽视安全、违规施工或不符合文明施工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制定纠正措施, 8

在督促及时整改的同时,建立有效机制或制度实现常效管理。

(1)承包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下而上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要做到专人专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有力,反应迅速。

(2)承包人要根据参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进场实施之前制定出全面的切实可行的险情及紧急情况反映的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报驻地办审批后,上报业主备案。

(3)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现场张贴有关安全宣传标语和生产安全警示牌。

(5)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车辆、施工现场道路及与地方道路交叉路口的车辆运行管理,树立明显的车辆限宽、限重、限高、限速等安全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疲劳驾车,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6)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检查。

六、安全检查记录和报表格式。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表式 1.承包人用表:

CB01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 CB06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 CB08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 CB15附件1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CB21事故报告单

2.监理用表:

JL06监理通知JL11整改通知 JL15暂停施工指示 JL31安全检查记录 根据实际操作需要,使用规范中其它合适表式。

第三篇: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施工组织设计。

二、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⑴《营业执照》;

⑵《施工许可证》;

⑶《安全资质证书》;

⑷《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⑻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⑼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⑴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第四篇:安全监理细则(市政道路工程适用)

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审批人:

XXXXXXXXXXXX公司 XXXXXXXXXXXXXXXX项目监理部

20XX年X 月 X 日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三、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程序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五、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六、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七、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八、注意事项

一、 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紫荆南路工程北起郑洛公路,南至新310国道,全长276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中间快车道为21米,双向六车道,两侧各5米绿化带,5米慢车道,4.5米人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面等级为高级路面,雨水、污水、供水、强电、弱电管沟、燃气、热力等七大地下管线同步施工,快车道底基层为30CM灰土,基层为25CM水泥稳定碎石,面层为7CM中粒式+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慢车道为30cm灰土基层,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

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2003年12月1日,竣工时间:2004年7月22日,有效作业工期为130天,不可预见日期为42天。

二、 安全监理的依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3.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 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三、 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

标准强制标准。

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 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5.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 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 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 《营业执照》。 (2). 《施工许可证》。

(3). 《安全资质证书》。 (4).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1).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a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b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c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d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e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

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

a 土方工程

1〉 底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 路堑开挖及路基回填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4〉b 1〉齐全完整。c 1〉2〉3〉4〉5〉6〉7〉d 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各种管道沟开挖及回填时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管道工程

管道吊装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临时用电;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匹配。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2> 现场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障急救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3>

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 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 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 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场址及出厂合格证书。

7.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 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a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b 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c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d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做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 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 现场安全管理: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承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促检查总承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工作。 2. 督促检查安全用具是否齐全。

3. 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压。

4. 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六、 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1. 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 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 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 5. 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检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

6. 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 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8. 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及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9. 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进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七、 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 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 召开施工监理参加(邀请业主参加)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 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

予签认。

4. 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方式,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时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 监督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6. 要求施工单位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八、 注意事项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施工时。

7. 出现安全事故时。

第五篇:市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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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安全监理目标: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2、国家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协助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1)认真审查设计图纸,重点对以下部分进行审查:

a.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建议设计单位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b.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c.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d.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e.审核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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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2)如遇到下列情况,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d.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经指出后未进行改正或整改结果达不到要求时。

3、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具体落实到人。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巡视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在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时,有重点地检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a承包人的安全组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 b承包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c承包人的安全教育;

d承包人的安全检查、考核、奖惩; e承包人工伤事故报告及处理。 (2)落实《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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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承包人应结合自己的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手册。在合同签字后10天内应将手册的复印件递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手册亦应分发给承包人的全体职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有关人员。 (3)、督促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a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观念,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b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c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新进场,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4)加强现场控制,督促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日常监理工作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承包人认真整改。对于 经常发生的同一类安全问题、以及当政府安检职能部门发现承包人忽视安全、违规施工或不符合文明施工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制定纠正措施,在督促及时整改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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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机制或制度实现常效管理。

a承包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下而上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要做到专人专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有力,反应迅速。

b承包人要根据参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进场实施之前制定出全面的切实可行的险情及紧急情况反映的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业主备案。

c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d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现场张贴有关安全宣传标语和生产安全警示牌。

e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车辆、施工现场道路及与地方道路交叉路口的车辆运行管理,树立明显的车辆限宽、限重、限高、限速等安全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疲劳驾车,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f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检查。

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1)回填土工程

a.装载机作业时,在其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有人从事平土作业。 b.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了漏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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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2)挖土工程

a.挖土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b.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处理。

c.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d.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

e.机械挖土时,起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f.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g.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h.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的基坑2m以内,挖土机不能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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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j.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k.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l.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梯。

m.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n.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混凝土加固。

o.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p.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q.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r.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近距离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受荷超载而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s.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或拉损支撑。 t.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3) 施工用电和用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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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用电布置平面图,报上级专业工程师及总工程师审核。

b.电工必须持电工证和经审验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c.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箱五线制,一律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所有临时电缆必须采用标准五芯线,照明采用标准三芯线。架空、埋地都要符合要求,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d.总电箱、开关箱都要放置适当位置,要有重复的接地装置。严禁使用盘式拖线板电箱,不能用二只拖电箱连接使用。

e.建立各类电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做好书面记录。 (4)施工机械设备:

a.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b.大型机械设备,特别是起重设备和特种机械设备,必须报请上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经报检合格方可使用。

c. 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设备经二级检查验收或特种所检验合格的设备,都必须悬挂合格牌、标明作业制度和责任人。

d.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做到定人、定机、定制度,并做好例保、交接、维修记录。

6.5 管线安全保护:

a.要开挖移动管线必须实行“三卡一单双监护”制度。 三卡:管线监护申请报告卡、管线交底卡、地下管线监护卡(俗称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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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公用管线施工配合业务联系单;

双监护:施工单位监护人员与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到现场监护。 b. 地下管线两侧净距1m(含1m)所形成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为保护区,严禁用机械开挖。

c.吊车起吊作业等,既要考虑保护地下管线,又要按规定避让架空线,防止打断地下管线或碰撞架空线事故。

d. 在管线区域要防止重载造成移动、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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