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篇: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物业管理中心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物业管理中心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保证辖区物业配套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保障设备及人身安全。
2、范围
物业管理中心维修人员。
3、职责
3.1工程部主管负责督促维修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并对操作安全负管理责任;
3.2维修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并对操作安全负直接责任。
4、工作程序
4.1在潮湿场地工作时,应先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必须有人监护,并应着绝缘手套和鞋等防护措施;
4.2停电维修时,应悬挂标志牌及断闸的闭锁装置,并应有人监护;
4.3停水工作时,应提前通知,并按时完成工作,保证按限定的时间供水;
4.4上梯工作时,应停放稳当,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4.5清扫配电箱,所用刷子必须绝缘;
4.6拆除线路时,应处理好剩余部份;
4.7架设临时线路时,应安全可靠,使用完毕及时拆除;
4.8开、合开关时,随时锁好配电箱(柜),利用手柄操作时,不应面对开关;
4.9在办公区维修时,尽量避开上班时间,并负责清理干净现场。
五、维修保养检查中需要暂时撤离现场时注意事项:
1、切断总电源开关。
2、排除热源,如电焊、气焊、烙铁、喷灯。
3、关闭所有厅、轿门。如未能正常关闭,应在门外设置安全围栏、张贴警告标识或派专人
看守。
4、对中途停止检修,尤其是接线端子应作良好记录,以防止混乱或记忆失误。
5、必要时可派专人值班,维护现场。
六、故障检修或日常保养结束后,应做到:
1、将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状态。
2、检查工具、材料、器件有无遗落在设备上或控制柜内。
3、清点工具、材料、整理工作现场。
4、送电试运行,观察电梯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梯检查。
5、填写故障处理记录,填写清楚事故原因、检查过程、处理结果。
6、对所有更改的参数或更换零配件,应做出详细明确的记录。
第二篇:设备维修人员操作规程
杭州******有限公司
设备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为保障设备维修人员日常工作的操作安全要求,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程。
2. 范围:适用于设备维修人员。
3. 职责:
3.1 所有设备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操作规程。
3.2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 操作规程:
4.1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4.1.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4.1.2 作业时应穿好防护服,绝缘鞋和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4.1.3 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1.4 作业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4.1.5 电焊机不准放置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要有绝缘措施,雨天不能露天作业,以防触电;
4.1.6在容器内工作要有良好的绝缘用具,有良好的通风,并有人监护方可作业。焊接容器管道时,应先清理其内部杂物,确认安全后方能作业;
4.1.7工作中途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电流开关切断,工作结束后,要做到工完场净,要检查现场的火星、火渣,妥善处理余火,并切断电源;
4.1.8电焊导线不得从乙炔、氧气或易燃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在同一地沟内;
4.1.9清除溶渣时,应戴好防护镜,防止熔渣溅入眼睛;
4.1.10电焊机要有专业维护保养,如有故障须拆装维修的,应由电工负责,焊工不得随意乱拆或改装电气设备。
4.2气焊、氧割安全操作规程
4.2.1 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进行气焊、氧割作业;
4.2.2 点燃焊(割)炬时,先开启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4.2.3 点火时,焊(割)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作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4.2.4 作业中发现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4.2.5 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变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关乙炔,也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4.2.6 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4.2.7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4.2.8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作业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能离开;
4.3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4.3.1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4.3.2 气瓶存入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少于5米;
4.3.3 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4.3.4氧气瓶上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使用带油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
4.3.5 氧气瓶不得在烈日光下暴晒,夏季露天作业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4.3.6 开启氧气瓶阀时,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完,必须保持不小于0.2MP的压力;
4.3.7 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作业;
4.3.8 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
4.4 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4.4.1存放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乙炔瓶应直立,防止倾斜,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存放;
4.4.2 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不得滑、滚、碰撞,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4.4.3使用乙炔瓶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使用,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度;
4.4.4 乙炔瓶必须使用专用减压器,并连接可靠,不得漏气;
4.4.5 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的剩余压力;
4.4.6 严禁铜 、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4.5 使用减压器应遵守下列规定:
4.5.1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混用;
4.5.2 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扎紧;
4.5.3 安装减压器前,应吹除污物,减压器不得沾有油脂;
4.5.4 减压器发生串流或漏气时,必须迅速关闭瓶气阀,卸下进行维修。
4.6 使用焊炬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4.6.1 使用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的,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4.6.2 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气阀的严密性,不得漏气,使用时发现漏气的,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方可使用;
4.6.3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4.6.4 焊嘴或割炬的气体通路上均不得沾有油脂;
4.6.5 焊嘴和割炬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停止作业,放入水中冷却。
4.7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4.7.1 钳工严禁戴手套,小零件钻孔要用虎钳夹好,大零件钻孔要用压板压牢;
4.7.2 使用手持砂轮时要戴防护镜,砂轮转动方向不得朝内。使用手电钻时要检查其绝缘是否良好,防止漏电伤人;
4.7.3台虎钳装在工作台上必须牢固,不能松动;
4.7.4 在夹较长工件进行操作时,未夹的一端必须用支架支牢。夹紧工件时,不得敲打虎钳手柄;
4.7.5 使用手锤时,锤柄和锤头不得沾有油脂,否则易从手中滑脱。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附近人员的安全。
4.8 使用锉刀和刮刀时要注意:
4.8.1 不得使用无木柄或木柄松动的锉刀和刮刀;
4.8.2 锉刀不得当作手锤或撬棍使用;
4.8.3 铁屑不可用嘴吹和手抹,必须用刷子清除;
4.8.4 使用锉刀不可用力过猛,以防折断;
4.8.5使用刮刀不可拿着工件削刮或用力过猛,防止被刮伤。
4.9 使用螺丝起子时应注意:
4.9.1 起子刀口不可太薄或太狭窄,以免在拧紧螺丝时滑出;
4.9.2 不得将工件拿在手上用起子松紧螺丝;
4.9.3 螺丝起子不可用榔头锤击,以免手柄破裂;
4.9.4 螺丝起子不可当凿子使用。
4.10 使用手锯时应注意:
4.10.1 使用手锯时,锯条不可装得太松或太紧;
4.10.2 手锯往返必须在同一直线上,用力不要过猛,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4.10.3 工件一定要紧固牢靠,以免因工件松动造成锯条折断伤人;
4.10.4 工件将被锯断时,不可用力过大,防止工件脱落砸伤足部。
4.11 使用扳手时应注意:
4.11.1 扳手必须与螺帽的尺寸相符,否则易打滑使人摔倒;
4.11.2 用扳手拧螺帽时不可用力太猛,松螺丝时应慢慢施力扳松;
4.11.3 使用扳手时必须注意可能碰到的障碍物,防止碰伤手部。
4.12 使用手电钻时应注意:
4.12.1首先检查电钻是否漏电,接地是否牢靠,在导电部分工作时要垫木板或绝缘板,戴绝缘手套。如发现手电钻漏电或温度过高应立即停止操作,送电工修理,不能勉强使用;
4.12.2 装卡钻头要在其停止转动后进行;
4.12.3 不准用手清除铁屑,向上钻孔时必须要戴防护镜;
4.12.4 操作完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禁止远距离拉电线,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4.13 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13.1 作业时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维修过程中碰到涉及电气方面问题时,应第一时间与电气部门联系;
4.13.2维修时要首先检查电源是否断开,严禁带电操作,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4.13.3 在拆卸机器零件时,要井井有条地摆放零件,不可乱丢乱放,以免遗失;
4.13.4 清洗各种机器零件时,要严禁打火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用汽油清洗零件或擦拭设备。用过的废油,要倒入规定的容器内,严禁擅自倒入下水道;
4.13.5 在机器维修完成后,试机之前,要检查机器各部位的紧固螺钉是否紧固,检查油量是否充足,确定安装无误时,再开电源试机;
4.13.6 维修人员要注意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严防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或铁屑飞溅而造成人身伤害。多人同时操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工作场地要保持清洁,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清理现场,严禁油液污水遍流,以免滑倒伤人;
4.13.7 使用工具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4.14 高空作业操作规程:
4.14.1凡高地面2米以上的作业,属于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4.14.2 凡用单梯高空作业,梯子要绑扎牢固,若一把梯子不够长,应拱临时安全工作架,不准连梯带人一起移动。临时工作架上放的物品要放稳绑牢,不准超重堆放;
4.14.3 临时工作架,必须根据高度,跨度和承受力钉牢,必要时架拉安全网。
4.14.4 进行高空作业时,地面应围设安全警告;
4.14.2 交叉重叠作业时,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必要时设防护网,上层作业人员必须把物体放牢,相互安全协防。
第三篇:天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业前准备
1.1上岗前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方可从事电工作业。 1.2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3作业前必须检查电笔,老虎钳等其它电工使用工具,绝缘程度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2.停、开车作业
2.1检修电器设备,必须切断总电源,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检修完毕应由停电者送电。
2.2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工作处做好接地防护。
2.3低压配电回路的倒闸操作,由专职电工进行。(按下列次序) (1)切断电源,先拉断负荷开关再拉刀闸。
(2)合上电源。应先合刀闸,再合负荷开关严禁违章作业。 2.4非检修工作的任何人员,严禁擅自取下警告牌和送电。 3.正常作业
3.1所有电器凡有金属壳和框架必须可靠接地。 3.2更换较大容量的熔丝,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3.3对正在运转的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闸刀。 3.4安装马达风扇等要接可靠的接地线。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5上下天车必须走安全通道,及安全铁梯严禁乱爬天车。 3.6天车电器检修,更换部件,必须做好记录台帐。 4.故障处理
4.1因线路故障造成停电,在排队故障前,必须与专人停送电负责联系,得到检修人员的许可方可送电。
4.2处理电器故障必须有两人作业。 5.检修作业
5.1带电工作应由经过 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必须在有人监护下进行。监护者应对操作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责,监护操作的正确性,监护人在工作中不准离开工作地点。在不明显或多处断点也应设专人看护。 5.2试车时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指挥天车试车。
5.3天车检修完毕后,必须将遗留杂物清干净,严禁在检修时往地面乱扔物件。 6.事故应急措施 6.1万一发生触电事故,抢救者应迅速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6.2发生电器火警时,必须先将电源切断,然后救火。
6.3电气设备着火,应用二氧化碳,四氧化碳灭火器或黄沙扑灭,不得用水或普通泡沫灭火器灭火。
6.4对天车十大安全装置存在隐患,由其是钩子限位,必须做到及时处理。
检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吊车运转中,不准对电气、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修理、清扫和注油等工作。
2.检查和修理天车,必须和该车司机联系好,否则不准上车工作。 3.处理故障时,必须与邻车取得联系,确认后方可作业。 4.切断电源,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人监护电源。 5.多人检修时,吊车司机应配合作业,并负责监护。
6.检修吊车时使用的工具,备件要加强保管,以防物件掉落伤人。
7.检修吊车时要悬挂红灯信号,根据检修设置安全卡或阻器,工程完工后将阻碍物拆除,并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
8.检查修理大小明线拖爬集电器,检修大滑线时,必须停电并设专人看管电气开关。 9.检查修理小车时,严禁两脚叉开登在轨道上和坐在小车上试车。 10.检修天车区域禁止闲人进入或上下层同时作业。
11.天车修理停车固定地点后,必须在离车3米的轨道上设置绝路挡和明显标志,以防肇事。
12.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天车,必须进行空钩检查,并进行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13.天车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负荷试验,吊钩磨损到吊钩对直径百分之十,应报废更换。 14.对吊车主梁等关键部位进行定期性的检测,有记录有档案。 15.电动葫芦可参照执行。
16.其它按《钳工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17.检修天车时,检修工具要放牢,防止掉下伤人。
第四篇: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危险源:触电
1、工作前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2、电器设备未经验电,应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3、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后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正在检修”的警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4、要在配电总盘及母线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挂接临时接地线。装拆接地线都必须由值班电工进行。
5、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天开始工作前,都必须检查电源验明无电方可进行工作。
6、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7、由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值班电工要进行登记。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后,方可送电。
8、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9、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10、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站在绝缘垫上,使用绝缘夹钳。
11、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适应。
1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13、电器或线路拆除后,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包布扎好。
14、安装灯头时,开关接火线,灯口螺纹接零线。
15、临时电气设备要将金属外壳接地。严禁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两线带地或三线带地插座,或者将外壳接线单独接到接地干线上,以防接触不良引起外壳带电。用橡皮套软电缆连接移动设备时,专供保护接零线上不许有电流通过。
16、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7、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18、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首先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五篇:汽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宝丰县麟星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车辆修理,保养前,应先进行车辆外部清洗,在工程师,技师指导下,了解并查明需要处理的机电故障,并落实修理工作配备件。小修项目草拟工作计划,大修项目拟定工作进程方案。
2、车辆修理作业前,应视情况用举升设备将车辆稳固架牢,不准在各支承点垫放砖块等易碎,易滑物件,严禁车辆同时一边架空,对各着地车轮塞好三角木,防止车轮滑动,杜绝垮塌事故。
3、拆装发动机底盘总成时,应仔细检查起重设备性能,确认完好方能使用。
4、放泄废油时,应用容器接放,不准随地流淌。
5、不准用手擦试正在运转的机件。
6、拆装总成部件时,应按规定使用工具,不准凑合行事。
7、使用电动设备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预先检查其技术状况,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8、作业完毕,应及时打扫卫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严禁无证开车,无证修理人员一律不准开动车辆,试车时按规定执行。
10、各种专用设备,未经保管人员和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动用。
11、做好车辆检修情况记录及归档工作。
12、发动机运转时,除必要的检试工作外,禁止进行修理作业。
13、需要升起车斗进行修理时,车斗要用结实木头或铁管,铁杆等支撑好,同时各车轮都要用三角木等塞住,以防止车子滑动和车斗落下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