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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通用)

初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篇:初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唐庄初中初中毕业生综。

初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初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唐庄初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唐庄初中2012年

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 和《宿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总结我校教育课程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主动发展;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基础教育质量整体提高。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力求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不断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促进教师、学生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形成科学的教学观、质量观和评价观,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员由张学堂校长为组长,鲁智勇、刘峰为副组长以及部分班主任、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总人数为11人。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宿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制订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规程,对班级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解决评价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学校各班级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班级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组成,总人数为5人,其成

员给本班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一年。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制订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完成本班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评价工作。

三、评价内容和标准

1.要坚持以发展的观点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评价主体多元、内容多元和方法多样。评价要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做到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 本方案根据《宿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有关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本校中学生发展实际,将学生综合素质划分为五个方面,即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审美与表现、运动与健康。具体评价要素与评价标准详见《宿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表》。

2.班级评价必须参考初中各学期学生发展素质报告单、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学生自我评价和同学评价的结果,并经集体讨论,力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包括两部分:⑴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特长、发展潜能以及所取得的成绩。⑵等级呈现。学生综合素质每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为优、良、合格、待合格。凡评为A等标准或D等标准是指符合该项所规定的条件要求。B等标准和C等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为“待合格”时应非常慎重,并要提出书面的发展性指导意见,其评价的实证材料必须报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

四、方法步骤

1、评价工作整体步骤安排: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机构、研制方案、建立制度、宣传动员和学习培训。

(2)实施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评价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规程、班级试点评定、全面实施评价和结果审定。

(3)反馈结果阶段,按规定公示有关评价结果,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校全体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评价主体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各项评价指标的内容,统一评价标准,明确操作要点。

3.学校开展评价工作的程序与方式:⑴组织学生自评,家长参与,并签名。⑵组织同班学生互评。⑶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通过集体讨论,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并作出综合性的描述。评定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评与互评,避免以偏概全。⑷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要关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全过程,审核毕业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4.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依据的实证材料,建议主要提供以下实证材料:学科学业成绩;关键的代表性作品、作业或照片、复印件;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分认可的表彰、获奖证书;关键性评语(班主任、课任老师);学生自我描述的材料。

5.对评定结果实行校内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A等级的学生,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公示时间为1周。如有异议,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接到举报或申诉后,应及时进行调研处理。公示结束后,学校把评定结果记录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上,并签名盖章,以上材料归入毕业学生档案袋。

6.学校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规定的格式汇总后,加盖学校公章,根据业务管理关系,按统一规定的时间报送招生主管部门。

7、对残疾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本着人道主义精神,适当降低标准,体现人文关怀。

五、制度保障

1.学校在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时,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员学习培训制度、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评价质量监控制度、举报申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2.建立健全评价研训制度,加强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评价培训活动,不断完善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帮助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成员掌握各项评价指标的操作要点、统一评价标准和操作程序。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机结合,通过研训和各自职能的发挥,共同营造健康的校园评价文化氛围。

3.建立健全诚信服务制度。学校参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诚信表现不佳的教师不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或评价小组成员。

4.建立健全社会公示制度。在正式评价实施前,学校应向社会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学校可采用网络、告家长书、听证会或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内容标准和操作规程,指导学生、家长理解和支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5. 建立健全举报申诉制度。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或已经造成评价结果不公的现象和行为,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及时受理,妥善解决评价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如果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举报或申诉人可向县教育局评价工作监察委员会举报和申诉。

6、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总责,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为本班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评价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负责任的当事人,一经查实,将逐级追究责任。

唐庄初中

2012年2月

第二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为确保我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标准及要求 项目

等第

评价标准及要求

责任人

一、道 德 品 质

合格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3、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行为要符合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

政教处 团委

不合格

违反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而被学校记通报以上处分的,至今仍未撤消处分的。

二、公 民 素 养

合格

1、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

2、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学校布置的各种有益的活动;

3、对个人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

政教处 团委

不合格

1、在校期间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曾经发生不文明行为的,且在师生中产生很坏影响的;

2、经常去营业性网吧,看不健康书籍,有不正当交往,且经多方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学 习 能 力

合格

1、各考试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2、考查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3、在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县级以上等级奖的;

4、被评为百优少年的。

5、在各种学科比赛活动中,曾获校级以上表彰的。

学部

不合格 学习成绩差,没有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

四、交 流 与 合 作

合格

1、平时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为实现目标探究合作的;能约束自己行为的;

2、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部

不合格

平时不与他人合作,性格孤癖,长期有自闭行为的;从不参与探究活动的。

五、运 动 与 健 康

合格

热爱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水平,学习评价成绩较好,在校级以上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奖的

学部 体育组

不合格 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学习成绩评价为较差的。

六、审 美 与 表 现

合格

1、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在校内外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比赛中获奖的;

2、其他有突出表现的。

3、艺术课程评价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学部 团委 音体美组

不合格

没有完成艺术课程的学习,音乐和美术学科考核成绩不及格或较差的。

三、评价组织

为加强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初中部教师和初中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四、评价工作原则

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

五、评价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

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

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1、资料建设。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1)各类课程学生等级评价表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3)关键性作品、作业;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5)各类表彰、奖励以及处分证明、证件;6)关键性评语;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8)自我成长计划和成长小结;9)《成长的足迹》;10)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表;11)家长通知书;12)学生荣誉申评表;13)《学生学习成长记录》册;14)其它有效材料。

2、评价程序: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上交班级评价小组。然后按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材料如实填写于相应记录中,并将材料放入成长档案袋。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鉴定。

2)学生互评:学生所在小组的每一个成员参与,集体形成评价结果。

3)教师评价:评价小组的教师,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

4)结果合成:每个维度的评价,学生互评占20分,教师评价占30分,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占50分。学生自评不纳入结果合成,无统一考查的等级评价,学生互评占40分,教师评价占60分。

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七年级评价结果占30%,八年级评价结果占30%,九年级评价结果占40%。

5)结果审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负责解释。

6)反馈与公示:各班级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家长,评定等级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7)监察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也可直接向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学校负责调查与处理。学校在接到投诉后1周内作出答复。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和请求复议;

8)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降低标准,以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六、呈现与使用

1、评价结果: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1)综合性评语:学生自我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2)评价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级时应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须的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对符合直接认定为A等级条件的,必须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

3)等级比例:学和毕业生最终评价均以学校为单位划分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维度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占实际参加测评人数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2)作为学校评估和监控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

3)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4)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9、本细则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七、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

1、全体师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签订诚信责任状。

2、如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综合素质评价

一、二项等第均为“不合格”。

3、如老师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核实,将与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升挂钩。

以上细则未尽事宜,待后完善,解释权归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篇:建设初中迎接第二轮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

五里镇建设初中316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汉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安排,我校被确定为今年10所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督导评估之一,依据《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指标体系》、《汉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14年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建设初中《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建设初中位于汉滨区五里镇余河洞村。服务于7个行政村,服务人口1500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3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9人,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21人,党员12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学校共设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14人,其中寄宿生98人。学校占地面积5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896平方米。有教学楼一幢、生活设施楼一幢、平房13间。

二、指导思想

旨在通过本次督导评估,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学校依法治教意识,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深化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科研,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长:洪

张继飞

员:李运涛

侯全发

洪溢

方成锋

张朝安

余敏

成员及具体分工:

洪倬:负责迎接验收的整体工作,具体负责指标体系中的办学方向和

领导班子建设两个指标的实施。

张继飞: 负责师德建设的制度、方案的制定,德育活动开展的资料收集。

李运涛、方成锋:负责迎接评估资料的撰写,档案资料的收集。负责指标体系中

三、

四、

五、**方面工作的落实和整改。

余鹏:负责指标体系中教育经费的规范管理、惠民政策的落实资料,学校财产管理的登记档案整理。

候全发:负责学校安全制度的建设档案整理,食品安全管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洪溢:负责各类档案资料的汇编,档案体系的编排。

四、实施“316工程”具体安排: 根据安排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13年12月份——2014年3月份)

本阶段为学习、培训阶段,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形成氛围

2、自查自评阶段(4月1日——20日) ①成立组织机构,领导小组 ②制定“316工程”实施方案 ③形成工作计划

④按指标进行自查:主要不符基标和不达标的项目。 ⑤形成自评报告,聘请督导室人员指导。 ⑥针对问题,实行整改 ⑦整改完善,递交自评报告。 ⑧实事求是,认真开展工作。

3、迎接评估阶段(4月20——5月10日)

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边评、边议,提升办学品味。

4、总结。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全面总结,克服一切困难,达到评估效果。

五、具体措施

1、大力宣传形成氛围,认真传达汉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初中指标体系。

2、召开关于《316工程督导评估》动员会议: 时间:2014年4月10日 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教师 内容:

(1)说明“实施316工程”的意义及指导思想。 (2)介绍“实施316工程”的主要内容、特征及原则, (3)说明程序及其结果的运用。

3、宣读解析“316工程”初中评估指标体系。

4、明确“316工程”提供资料。

5、明确内容、狠抓落实,人人高度重视,确保“316工程”顺利达标。

第四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师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和《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初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评价内容

(一)具体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件)反映,除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外,其它各项均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打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

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

B、C、D四级。

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综合实践活动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四级水平;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 ;其他。

3.综合素质的总评: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为合格,其它8项中有6项以上(含6项)评为A,且无C、D者,总评为A等;

(2)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为合格,其它8项中有4项评为A,无D者,总评为B等;

(3)8项中有2项以上(含2项)评为D者,或本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总评为D等;

(4)其余的情况总评为C等。

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整体描述。

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在此表基础上作适当调整。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应包括明确的评价标准、清晰的评价程序以及相关责任人等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

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2.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有条件的也可聘请家长或社会人士参加),班主任任组长,具体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二)评价程序及规定

综合素质评价一般按照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程序进行。

1.学生自评:评价前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价方案》,广泛宣传评价目的、意义,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班级展示自己成长记录中最有代表性的内容,对照《评价方案》的六个方面要求进行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全班(或小组)所有学生对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班主任组织汇总。

3.教师评价。班主任牵头召集学科教师共同按六项考评内容逐条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教师评价组成员应参加学生自我评价活动、考察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主动了解被评价学生的情况。

4.学校评价。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综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与教师评价意见,确定被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报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评价结果必须在班级公示。

5.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三)评价要求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初中三年的总表。

2.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3.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4.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应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四、保障制度

(一)公示制度。在开展评价工作期间,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

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使用、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各班级评价小组名单等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调查处理。

(二)举报和申诉制度。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家长、教师或社会其他人士若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结果等环节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评价领导机构逐级举报或申诉,评价领导机构要对举报或申诉做出答复或处理,并对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过程和结果作详细记录。

(三)信用记录制度。为了防止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对所有参与评价人员及学校建立信用记录,将信用记录作为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个人的年终评估。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评价人员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评价资格外,三年内不得晋级、评先,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追究相应责任。

(四)监督制度。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估,及时改进和纠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2015

二龙山农场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15)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中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招生与考试制度,探索学生评价机制改革,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是评价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推动力。促进课程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基本原则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起“成人比成功重要,成长比成绩重要”的教育质量观念;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要根据其学龄特点,体现出不同的评价梯度和发展要求。既要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切实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提升提供平台和空间。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

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

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 2

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总结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班主任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家长会、家访、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班会等方式组织。学生按班级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

意见,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 5

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报告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体会;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7

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

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

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

各教育科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场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③关键性作品、作业;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⑧自我描述;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职责,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

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一)初中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二)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三)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党支部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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