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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科技技术工作总结(精选)

年度科技技术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是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工作经验,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我们可以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水平,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明确自身的成长方向,一步步向着更好的目标前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年度科技技术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

年度科技技术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是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工作经验,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我们可以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水平,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明确自身的成长方向,一步步向着更好的目标前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年度科技技术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年度科技技术工作总结

2014年科学技术局年度科技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科技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科技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一创双优”活动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精神为动力,加压进取,创新工作,超额完成了半年工作目标。2014年2月清丰县被濮阳市人民政府评为2012—20**年度全市科技工作先进县(区),科技局被濮阳市人民政府评为2012—20**年度全市科技工作先进单位。

一、主要科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实施科技富民工程,推进食用菌产业化快速发展

一是县重点项目江苏镇江科达环境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投资2.3亿元日产30吨杏鲍菇工厂化生产项目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建设,目前前道生产车间生产流水线全部到位,标准化养菌房和标准化出菇房正在调试设备,配套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餐厅等设施基本完工,项目计划7月份正式投产。

二是河南龙乡红食品有限公司扩建的日产15000袋杏鲍菇工厂化生产项目正在建设施工,计划7月份试生产;濮阳市科宏申氏菇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素火腿项目正在建设中;河南桃园建民食品有限公司新开发出了香菇耗辣椒等产品。

三是帮助业丰实业、龙乡红食品、恒立农业向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中心成功组织申报了林中鲜牌“杏鲍菇”、三农科丰牌“杏鲍菇”、恒立佳泰牌“双孢菇”和“香菇”四个绿色食品认证,现已拿证,大力推进我县食用菌产业向标准化、集约化、工厂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

(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提升我县科技创新水平

今年,围绕食品加工、家具制造、医药机械和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实施省级产学研合作项目1项,为上海同化省级科普传播工程项目3项,即纸房乡2项、固城乡1项;安排县级科技项目20项,扶持资金78.7万元;申报市级科技项目35项;各项目顺利实施,资金使用规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实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探索县域可持续发展新路子 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划年度目标,分工协作,强力推进,重点抓好生态环境治理、生态文化旅游、生态农业、农副产品加工、民生工程、科技示范六类15个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各成员单位高质量完成了《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新能力监测数据调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自评报告》,建立完善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县域可持续发展新路子。

(四)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工程,提升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水平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和发明专利提升计划,清丰县第一实验小学被评为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学校,濮阳市为民机械有限公司被评为市级专利标杆企业。

二是对大型超市、药店等商品流通领域开展了专利执法活动,查处违法商品8类,进行下架处理。

三是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程,聘请了安阳市智浩专利代理机构到我县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和技术培训;组织120名企业技术骨干开展了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网络培训。

四是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消“零”行动,截止5月份,申请专利20项,授权专利9件。

(五)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围绕我县食品、家具、机械等支柱产业,培育龙乡红辣椒深加工研发中心、中原锐实达环保设备研发中心等工程技术中心2家、生物脱毒红薯重点实验室1家,清丰县食用菌办公室被设立为科技部中国创新驿站河南省区域站点工作站。组织企业参加2014(中国·郑州)全国食用菌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暨市场流通峰会、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学科技洽谈会等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3次,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5项,建立科技创新示范基地5个,申氏菇业、南方家私、中原锐实达、同化新材料、中油钢构、天方华中药业等科技型企业承担了科技项目,与科研单位联姻,开展了食品加工、家具制造、医药化工、环保产业等进行了产学研合作,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

(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培育农业科技园区11家,其中清丰县万相红梨科技示范园、龙都瑞祥葡萄生态园被评为濮阳市第一批农业科技园区。聘请河南科技学院、河南肉牛中心等专家15名,为纸房乡、固城乡等辣椒、花生种植和肉牛养殖开展一对一技术服务;组织食用菌龙头企业技术负责人到新乡长垣县考察学习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及产品深加工;新编发食用菌、花生、养羊等科技培训资料8000册,组织食用菌、农业、林业、畜牧等科技人员到高堡乡、古城乡、韩村乡、六塔乡、柳格镇等乡(镇)开展科技集中下乡活动8次,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8项,发布科技信息72条,培训农民9300人次,提升农业产业的科技水平和农民素质。

(七)加强机关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水平

半年来,我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创双优”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学习和作风建设,弘扬“三李”精神和焦裕禄精神,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勤俭意识、创新意识,完善各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推进依法行政,营造了“求实、创新、奉献、和谐”的科技工作氛围,打造了“超前服务、文明高效、创新至上、科技惠民”的科技服务品牌。

二、存在问题

1、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企业吸纳科技成果和主动开发技术的能力不足,缺乏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

2、科技富民工程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食用菌深加工技术开发、市场销售体系建设等方面还不能满足发展需要。

3、科学技术普及力度还不够。一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还没有应用到生产中去。

第二篇: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申报解读

第一章 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对象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且由中方控股(个人独资企业、上市公司控股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指南》);

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不超过70%);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4. 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包括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身份的文件)。

二、申报条件和截止时间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7个条件:

1.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2. 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即06年5月31日后注册);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5.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 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7. 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

第二章 项目申报

创新基金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系统,企业需通过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初创期小企业项目时间节点

 5月8日前,完成注册及身份审核;  5月15日,提交申报材料初稿;  5月18日,组织地方专家评审;  5月20日,公布地方评审意见;  5月25日,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

1.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一并送交企业选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

4.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一经注册,原则上企业不得变更注册信息;

项目组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科技局

服务机构: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园

(二)项目申报材料

1.电子申报资料: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填写 2.书面申报资料包括:

(1)项目组织单位地方立项文件、分档支持项目的清单; (2)项目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资料(按电子申报资料打印的书面材料)、相关附件、企业注册信息、推荐意见表、地方专家评审表,按以上顺序汇总装订三册,其中项目组织单位自留一册(项目名称一般不要用××研究、××技术。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企业注册信息一定要装订在申报资料内,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由管理中心最终激活企业身份。

(3)相关附件包括: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7年度、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9年注册的新办企业,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一般创新项目需提供2008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各一份。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申报企业请认真阅读《指南》,并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

三、注意事项

1. 08年底申报过国家创新基金的企业不参与本次申报。 2.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原则上应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报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3.对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要认真核对,在评审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均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4.项目受理期间,原则上企业不得变更信息。确需变更的,由推荐单位审核确认,管理中心备案。

5. 项目执行期请填:2009年5月31日-2011年5月31日 6. 大学生创业项目为支持重点之一,要求为毕业2年内创办的企业。

7.申报科技部创新基金“初创型小企业创新项目”不限于创业园内的企业。

8.今年创新基金管理体系有所变动,但申报程序基本上不变。 9.今年该类项目申报的截止期为5月31日,由于需地方进行评审、立项等工作,企业须在5月15日前完成企业注册、网上申报、提供评审资料等工作。

10.再次强调 “初创型小企业创新项目”的条件有七条: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06年5月31日后注册) 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必须全部符合以上七条才可以申报“初创型小企业创新项目”。且符合“初创型小企业创新项目”的条件的项目不能申报创新基金一般项目。

11. 项目申报提纲是对应网上申报内容的,该提纲word版发给你们,供参考。

12.“初创型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需提供查新报告,不需提供审计报告。

申报要求如有变动,再行通知。所有申报信息请以创新基金网站申报通知和指南要求为准。http:///

第三篇:2008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

一、电子信息

(一)软件产品

1、系统软件

2、支撑软件

3、中间件软件

4、嵌入式软件

5、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软件

6、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

7、图形、图像软件

8、金融信息化软件

9、地理信息系统

10、电子商务软件

11、电子政务软件

12、企业管理软件

(二)微电子技术

1、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及设计软件工具开发

2、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开发

3、集成电路封装技术

4、集成电路测试

5、集成光电子器件

(三)计算机及网络产品

1、计算机和终端产品

2、各类计算机外围设备及关键部件

3、网络产品

4、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

5、面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的应用系统

6、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和系统

(四)通信产品

1、光传输产品

2、中小型综合接入系统

3、无线接入产品

4、移动通信系统的配套产品

5、软交换和VoIP系统

6、业务运营支撑管理系统

7、电信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

(五)广播电视技术产品

1、演播室设备

2、交互信息处理系统

3、个人媒体信息服务平台

4、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5、信息保护系统

6、光发射、接收设备

7、电台、电视台自动化设备

8、网络运营综合管理系统

(六)新型电子元器件

1、半导体发光二极管(含半导体照明用功率发光二极管)

2、新型表面贴装元件(片式元件)

3、片式半导体器件

(七)信息安全产品

1、安全评估与管理类产品

2、安全应用类产品

3、安全支撑平台类产品

4、网络安全类产品

5、专用安全类产品

(八)智能交通产品

1、交通信息采集设备和系统

2、先进的公共交通管理设备和系统

3、运输营运安全监控和管理系统

4、先进的交通管理和控制系统

二、生物、医药

(一)医药生物技术

1、新型疫苗

2、重组蛋白质药物

3、重大疾病的基因治疗

4、单克隆抗体及基因工程抗体

5、核酸类药物

6、生物芯片技术及产品

7、生物技术加工天然药物

8、生物分离、装置、试剂及相关检测试剂

9、干细胞技术、RNAi技术、纳米技术及其产品

(二)中药、天然药物

1、创新药物

2、中药资源可持续再利用

3、中药新品种的开发

4、中药制备及制剂技术和制药装备

(三)化学药

1、创新药物

2、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药物

3、抗肿瘤药物

4、抗感染药物(包括抗细菌、抗真菌、抗病毒药)

5、老年病治疗药物

6、精神神经系统药物

7、抗炎免疫药物

8、传染病治疗药物

9、治疗代谢综合症的药物

10、罕见病用药(Orphan Drugs)及诊断用药

11、手性药物

12、重大工艺创新的药物及药物中间体

(四)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

1、缓、控释制剂——固体、液体及复方

2、靶向给药系统

3、新制剂技术

4、其它新制剂

5、制剂新辅料

(五)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1、催化剂技术及产品

2、微生物发酵新技术和新产品

3、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

4、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技术

5、生物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包括快速检测装置及其相关制剂、酶试剂盒等

6、轻工和生物化工领域废弃物再资源化以及提高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新技术产品及装备

三、新材料

(一)金属材料

1、深加工镁、铝、钛等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

2、高性能金属材料

3、低成本、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

4、电子元器件用金属功能材料

5、半导体材料

6、超导材料

7、特殊功能有色金属材及应用制品

8、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及其应用

(二)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

1、高性能结构陶瓷

2、电子功能陶瓷材料

3、敏感功能(陶瓷)材料

4、光功能陶瓷材料

5、人工晶体

6、功能玻璃

7、催化及环保用陶瓷

(三)高分子材料

1、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

2、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

3、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化和高性能化

4、新型纤维材料

(四)材料的先进制备、成型、加工技术及高性能产品

1、冶金新材料的制造与加工技术

2、超细、纳米粉体制备、成型及加工技术

3、高分子材料的加工技术

4、先进的材料表面改性技术

(五)生物医学材料

1、介入治疗器具材料

2、心血管外科用新型生物材料及产品

3、骨科内置物

4、口腔材料

5、组织工程用材料及产品

6、载体材料、控释系统用材料

7、专用手术器械及材料

8、其它生物医用材料

(六)精细与专用化学品

1、电子化学品

2、新型催化剂

3、新型橡塑助剂

4、超细功能材料

5、其它精细及功能化学品

6、洁净煤技术

四、光机电一体化

(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1、现场总线控制系统

2、基于PC的控制系统(含软件)

3、专用控制装置

(二)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1、新型自动化仪表

2、面向行业的配套传感器

3、新型传感器

4、微机电技术产品

5、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

6、虚拟仪器和通用测试平台

(三)先进制造技术及其装备

1、先进制造系统

2、数控加工技术及其设备

3、电力电子技术及设备

4、与先进制造技术相关的检测系统及检测元件

5、机器人开发及应用

6、纺织、印刷等其他行业专用工艺设备

(四)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1、医学影像技术产品

2、治疗、急救及康复技术产品

3、电生理检测、监护设备与传感器

4、医学检验技术设备

5、医学专用软件产品(软件类)

(五)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

1、采用新型原理、新型元器件的电力自动化装置

2、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常规设备的性能及自动化水平的产品

3、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产品(计算机软件类)

4、用于输变电系统的新型装置

(六)地面机动交通工具(含各种汽车、摩托车、铁路、地铁、轻轨)行业相关技术产品

1、应用高新技术开发的新型零部件及其他配套产品

2、高水平的零部件中试项目

五、资源与环境

(一)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1、低成本平衡利用的海水、苦咸水淡化处理技术及设备;

2、与行业清洁生产工艺相结合的污染物减量技术与产品;

3、废水、废气、废渣中资源的回收利用技术及设备。

(二)环境监测技术与设备

1、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2、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3、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与设备

(三)水污染治理

1、中小城镇污水处理工艺技术与设备

2、面源水污染的控制

3、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型清洁生产工艺与设备

4、工业废水、城市污水资源化技术与设备

(四)大气污染防治

1、洁净燃烧治污技术与产品

2、工业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技术与产品

3、局部环境空气质量安全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与产品

4、高效净化或过滤(含再生)柴油发动机排气颗粒物的技

10 术与产品

(五)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

1、有机固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技术

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利用

3、工业固体废物控制及资源利用

六、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一)新能源与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

1、太阳能

2、风能

3、生物质能

(二)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

1、动力电池(组)、高性能电池(组)及其相关产品

2、燃料电池、氢能、热电转换及其相关产品

(三)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品

七、高技术服务业

(一)信息技术服务业

1、现代物流:(1)面向第三方物流信息管理软件;(2)面向供应链管理的集成平台;(3)无线射频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测试平台(含对圆片和半成品的测试)

3、面向中小企业管理、基于规模应用的ASP信息服务系统(应包括运行支持系统和服务软件两部分,申报时要求已经具有一定数量的企业用户,并提供有关证明)

(二)生物医药技术服务业

1、为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提供符合国家新药研究开发规模的高水平的安全、有效、可控性评价服务,包括:毒理、药理、药代、毒代、药物筛选与评价以及中试的技术服务

2、为生物、医药研究、开发提供高质量的抗体、抗原

3、为研究开发药物(尤其是中药)缓、控释等新型制剂提供先进的技术服务

4、为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提供高质量的专用试剂

(三)新材料技术服务业

1、为新材料研发、所需要的专项材料测试评价平台

2、为新材料工艺技术流程的验证,所需要的柔性中试放大线

3、为新材料新兴产业的形成,所需要的信息网络平台和材料数据库

(四)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服务业

1、面向中小企业、支撑服务于产业集聚的先进制造技术开发、设计服务平台(如汽车产品相关设计、高精密模具设计等)

(五)资源、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业

1、资源、环境监控与诊断

2、环境污染治理服务和专业化环保设施运营服务

(六)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服务业

1、新能源与高效节能产品的检测技术、设备与管理系统

2、推广并完善节能技术市场化应用的技术服务

第四篇: 2012年度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项 目 指 南

一、电子信息

★申报“软件产品”项目须提供该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申报“通信产品”项目须提供功能测试报告。

☆为特殊行业配套和服务的产品,须符合该行业管理中的有关规定,请在申报资料中加以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不支持:

1、自主创新成分低、市场前景不明朗、技术含量低、低水平重复、以及简单的、重复的技术引进类软件产品;

2、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

3、网站建设类项目;

4、游戏类软件项目;

5、一般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项目;

6、电子出版物项目。

(一)软件产品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重点鼓励自主创新成分高、技术含量高、产品形态清晰、应用明确、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出口,重点支持以Linux操作系统为平台的产品,同时鼓励发展跨平台的产品,特别是在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中间件软件、嵌入式软件、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软件、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图形和图像软件、金融信息化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电子政务软件、电子商务软件、企业管理软件等软件产品方面。

(二)微电子技术

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开发、产品设计开发、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设备和新工艺、新器件等核心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三)计算机及网络产品

重点支持:

1、计算机和终端产品;

2、各类计算机外围设备及关键部件;

3、网络产品,包括各种路由器、网关等连接各类网络终端的设备、各种网络管理和监控软件等。

4、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

(四)通信产品

重点支持研制3G、软交换、NGN/NGI、IPv6等新型通信产品、移动通信天线及天馈系列,研究开发光传输产品、小型接入设备、宽带无线接入系统及设备、车载移动通信系统、电信运营支撑管理系统等移动网络优化技术及系列产品。

(五)广播电视技术产品

重点支持实现交互式控制系统的服务端系统和设备。

(六)新型电子元器件

重点支持:

1、半导体发光二极管;

2、片式元件和集成无源元件;

3、片式半导体器件;

4、大功率半导体器件;

5、中高档机电组件。

(七)信息安全产品

重点支持:

1、安全测评类产品;

2、安全管理类产品;

3、安全应用类产品;

4、安全基础类产品;

5、网络安全类产品;

6、专用安全类产品。

(八)智能交通产品

重点支持:城市交通管理与控制系统、交通信息采集和服务系统、公共交通管理系统、车辆运营与安全管理系统。

暂不支持民航、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项目。

申报“智能交通产品”项目时(包含软件系统和硬件产品),应遵从已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九)动漫创意产品

重点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制作的共性技术及其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创意设计关键技术及产品。

二、生物、医药

★产业化项目须提供相关新药证书、生产批件和GMP证书;新药开发项目须提供新药证书受理通知书。

☆优先支持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病毒感染性疾病(如乙型肝炎、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疾病,研究开发疗效显著、使用安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以及扩大生产已经获得生产批件而有国内外重大市场前景的创新药物。

★不支持:

1、保健品、化妆品、饮料、烟酒类等项目及消毒类产品;

2、简单的仿制品种;

3、简单的改变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品种;

4、简单的改变制备工艺;

5、简单的类同方复方制剂。

(一)医药生物技术与生物制品

重点支持:

1、创新性强,特别是已获专利授权的技术及产品和未曾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新生物技术新药;

2、具有重要工艺专利和价值的药品。

(二)中药、天然药物

重点支持:中药创新药物和中药新品种。

(三)化学药

重点支持:创新药物,明显提高药物临床疗效或产品质量的手性或晶型类新药,恶性肿瘤疾病治疗药物,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药物,神经精神类治疗药物,代谢疾病类治疗药物,抗感染类治疗药物,老年疾病类治疗药物,传染病防治药物,计划生育药物等;药物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以及重要中间体等。

(四)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

重点支持:

1、缓释与控释制剂;

2、靶向给药系统;

3、新制剂技术;

4、其它新制剂;

5、制剂新辅料。

(五)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重点支持:

1、生物催化技术及产品;

2、微生物发酵新技术和新产品;

3、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

4、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及加工技术;

5、生物技术在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领

域的应用。

三、新材料

★申请新材料领域的项目,除应符合创新基金申报有关规定外,还须:

1、提交按照项目产品名称和技术创新点进行检索的2011年8月1日以后的查新报告;

2、提供经国家或行业产品权威检测部门对样品的测试、检测报告;

3、用户报告,应包括产品性能或使用情况的对比数据;

4、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企业须提交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

5、技术创新应通过产品方式体现,须有明确的可实现工业化的应用对象;

6、特殊行业产品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重点支持具有原创性发明,产业关联度大的新材料及产品,侧重支持有利于促进新兴产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产品链的项目(技术服务)与产品。

★不支持:

1、以资源消耗为代价的初级产品生产和粗加工项目;

2、无样品检测报告、无用户意见的项目;

3、简单借用纳米概念、不具有明显纳米材料尺寸效应的项目;

4、仅以开发技术为考核指标、无产品销售的材料制备、加工和成形项目;

5、暂不支持火工品;

6、其它不支持项目详见相关章节。

(一)金属材料

金属材料包括金属结构材料和金属功能材料。金属结构材料主要是指具有高强、高韧、耐高温、耐腐蚀、耐磨损或结构功能一体化的新材料。金属功能材料是指在电、磁、光、声、热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质、表现出特殊功能的新型材料。

不支持铝塑复合管材、钢(铝)塑门窗等一般民用产品。

(二)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包括陶瓷、晶体、玻璃、水泥、耐火材料等。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又出现了许多具有优异性能的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是指经过微观结构设计,精确的化学计量和先进制备技术而达到不含有害元素且具有特定性能的材料,主要分为结构材料和功能材料两大类。结构材料具有良好机械功能、热功能和部分化学功能,为无机非金属结构用材料,组分包括氧化物和非氧化物,结构包括多晶、单晶、玻璃、复合材料、薄膜及涂层。无机非金属功能材料是指具有电导性、半导

体性、光电性、压电性、铁电性、化学吸附性、吸气性、耐辐射性等许多功能的一类材料。这类材料品种多,具有技术含量高、产品更新换代快、附加值高的特点。

不支持一般的建材、耐火及保温材料、水泥、混凝土助剂、普通建筑玻璃、日用和工业用器皿管棒玻璃、日用陶瓷、卫生陶瓷和建筑陶瓷。

(三)高分子材料

重点支持:

1、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

2、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

3、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化和高性能化;

4、新型橡胶材料;

5、新型纤维材料;

6、生态和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

7、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应用技术

不支持:普通塑料的一般改性专用料;普通电线、电缆专用料;流延、吹塑、拉伸法生产的通用薄膜;普通管材、管件及异型材(如普通塑钢窗);普通橡胶制品;以聚乙烯、聚丙烯为基材的部分降解材料;普通的PS和PU泡沫塑料等。

不支持服装面料、衬布、纱线、常规或性能仅略有改善的纤维(如:有色、异形、细旦、功能粉体添加等)及服装项目;不支持常规的非织造布、涂层布或层压纺织品、一般功能性纤维材料产品项目。

(四)生物医用材料

生物医用材料是一类具有特殊性能,用于疾病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以及替换人体组织、器官或增进其功能的材料。

重点支持:

1、介入治疗器具材料;

2、心脑血管外科用新型生物材料及产品;

3、骨科内植物;

4、口腔材料;

5、组织工程用材料及产品;

6、新型敷料及止血材料;

7、专用手术器械及材料;

8、其它生物医用材料

(五)精细化学品

不支持生物降解性能差或毒性大的表面活性剂(如:支链烷基苯磺酸钠,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等);不支持通用溶剂型涂料,通用水性建筑涂料及普通防锈涂料,低挡涂料及助剂;不支持普

通打印墨水;不支持低水平重复开发的皮化材料(如丙烯酸树脂类复鞣剂和脱脂剂)等。

四、光机电一体化

申请本领域项目的基本要求:

1、机械结构或方法的创新项目,必须已经取得了相应核心技术的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公告即可);

2、软件类项目(基于PC的控制系统、医学专用软件产品、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产品等),必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以及与医疗装置一体的软件,须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产品生产注册证或临床批件;

4、配套零部件项目,应提供整机厂的合作配套意向书、配套试验报告、同类产品性能对比报告(附数据来源出处);

5、所有类别的项目均须提供行业内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测试报告)和体现产品性能的用户使用报告(例如:电力设备项目必须提供电力行业管理机构认可的检测报告);

6、生产过程中涉及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项目,须提供环保部门或有资质的环保机构出具的环保证明。

(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重点支持:

1、现场总线及工业以太网技术产品;

2、可编程序控制器(PLC)产品;

3、新一代的工业控制计算机;

4、基于PC的控制系统;

5、专用控制装置;

6、面向行业的工业生产过程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

7、新型控制技术和产品的前端研究。

(二)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重点支持:

1、新型自动化仪表;

2、新型传感器;

3、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

4、生物技术分析仪器与设备;

5、精确制造中的测控仪器。

(三)先进制造技术

重点支持:

1、先进制造系统;

2、数控加工技术及装备;

3、

机器人开发及应用;

4、激光加工技术及产品;

5、电力电子技术和设备;

6、纺织和轻工行业专用设备。

不支持:

1、性能一般的普通纺织机械;

2、性能一般的包装机械及柔性版印刷机、卷筒进料多色凹版印刷机、不干胶商标印刷机。

(四)新型机械产品

重点支持机械基础件、通用机械和专用机械。

不支持性能一般的各类普通泵产品和普通阀门产品。

(五)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医疗仪器技术与设备广泛用于对人体身心状态的辨识与调控、诊断与治疗、康复与保健等医学领域,它涉及到微电子、计算机技术、数字化技术、医学成像及处理技术、精密机械制造技术,以及医学、生物学、材料学、电子学、机械学、物理学等诸多学科,其系统技术含量较高,已发展成为与人类生命健康直接密切相关的新型的医疗高技术产业。

重点支持:

1、医学影像技术产品;

2、治疗、急救及康复技术产品;

3、电生理检测、监护设备与传感器;

4、医学检验技术设备与试剂;

5、医学专用网络环境下软件产品(软件类);

6、面向社区医疗健康的数字化诊疗集成系统。

不支持机理不清、治疗效果不确定的项目。

(六)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

重点支持:

1、采用新型原理、新型元器件的电力自动化装置;

2、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设备性能及自动化水平的产品;

3、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产品(计算机软件类);

4、用于输配电系统和企业的新型节电装置。

(七)新动力汽车及汽车行业相关技术产品

重点支持:

1、新型汽车关键零部件;

2、汽车电子化产品;

3、车辆检测技术及装备;

4、高铁与城市轨道交通机车关键零部件;

5、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

6、汽车排放控制技术。

不支持不适合中小型企业开发生产的各种整车、底盘、发动

机等汽车整机产品,以及不支持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缺乏技术创新、市场规模不足的汽车零部件及其他配套产品。

五、资源与环境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低水平消耗资源和对环境的高污染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两大制约因素,资源与环境问题正日益成为我国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根据资源与环境领域的社会化需求,清洁化需求,循环化需求,以及科技创新机制导引下的市场化需求,必须倡导循环经济模式,使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全面推进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不支持:

1、常规工艺技术装备组合的水处理技术及产品;

2、城市混合垃圾和畜禽粪便制肥技术及产品;

3、 20吨以下的锅炉脱硫除尘技术和设备;

4、油烟净化技术及设备(吸附、静电、喷淋);

5、技术含量低的用工业废物制造建材项目;

6、一次性餐具及相关材料技术和设备;

7、未经安全评价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菌剂技术及设备;

8、室内空气净化空气清新剂及常规消毒技术及产品。

(一)水污染治理

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先进、技术成熟,创新点突出的各类高效节能、经济实用的水处理与资源化关键技术与设备。

(二)大气污染治理

重点支持大型电站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备、烧结烟气深度脱硫及硫胺制备、燃汽轮机过滤除尘设备、粉尘烟尘烟气采样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等装备关键技术开发和利用。

(三)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支持:

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技术;

2、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4、有机固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技术;

5、社会源有害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技术

(四)发展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

重点支持: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和“零排放”关键技术、水回用工艺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关键技术。

(五)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

重点支持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应急与常规监测仪器设备、环境应急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

(六)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支持: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的开采技术与设备、共、伴生矿产的分选提取技术、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极低品位资源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

六、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障。我国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的一半,目前消耗已占到世界第二位。能源利用率仅为33%,远低于43%的世界平均水平。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特别是经济高速发展,对能源需求量大幅度上升,也日益凸显能源短缺的约束。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及其传统工艺技术,使环境不堪重负。因此,大力推动节能技术进步,加强节能监管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能源有效利用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向。

重点支持:

1、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和相关产品;

2、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

3、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一)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和相关产品

1、太阳能

2、风能

3、生物质能

(二)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

1、高性能绿色电池(组)及相关产品

2、新型动力电池(组)与储能电池技术及其相关产品

3、燃料电池技术及其相关产品

4、超级电容器与热电转换技术及其相关产品

(三)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1、生产过程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技术及相关产品

2、建筑节能技术及相关产品

3、能量系统优化技术及相关产品

应用于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设备中的机电产品零部件(电器、电机、泵、阀等)请参阅光机电一体化领域,提交项目的查新报告必须是2011年8月1日以后的查新报告。

不支持对环境有污染的镉镍电池和普通铅酸电池;一般的沼气装置、10吨以下燃煤锅炉等。

七、现代农业

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依托我市农业特色产业的优势,重点支持种植、养殖优良品种培育、重大病虫害防治、节水防涝、植保防疫、农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及食品安全技术、重大农业技术转化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一)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

1、油菜、水稻、玉米等大宗作物新品种的中试、示范。

2、优质专用经济、饲料、能源作物以及名特优果树、蔬菜新品种的中试、示范。

3、优质抗逆用材林、经济林、花卉、牧草及特种专用植物新品种中试、示范。

4、农林作物种苗繁育及种子、种苗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及产品。

5、主要农作物、蔬菜、花卉优质高效栽培新技术及配套产品。

6、新型肥料、环保型农用化学品及其高效安全施用技术。

(二)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健康养殖和现代奶业

1、优势畜禽、水产、特种养殖新品种及良种规模化、规范化、快速扩繁技术。

2、优势畜禽、水产品营养调控与健康养殖技术及产品。

3、生态循环型畜禽、水产养殖环境控制技术及设备。

4、安全、优质、高效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关键技术与工艺。

5、畜禽、水产品和饲料质量安全评价、检测、预警技术和产品;

6、奶牛优质品种、奶牛专用饲料、牧草养殖与高效利用、疾病防治与规模化饲养管理技术和奶制品深技工技术与设备。

(三)现代农业技术设备

1、适用于大田、温室大棚和园林生产的低成本、智能型技术及设备。

2、主要农作物机械化关键机具开发与配套技术体系。

3、与精准农业技术相适应的信息化配套机具研制。

(四)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

1、大宗粮油产品产后减损和绿色储运技术与配套设备、产品。

2、大宗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品增值加工技术及设备。

3、鲜活农产品保鲜与物流配送及相应的冷链运输系统技术与配套产品。

4、农林特产资源高效开发与增值加工技术。

5、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清洁生态型加工技术与设备。

6、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快速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和产品。

(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技术及产品。

2、主要动物疫病快速、准确诊断技术与产品。

3、烈性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

4、畜禽水产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防治技术与配套产品。

5、高效安全型兽药及产品质量监测和生产等技术及产品。

(六)农林生物质综合开发利用

1、高效、低成本农林生物质的收集与转化技术及产品。

2、沼气、固化与液化燃料等生物质能转化技术及产品。

3、生物基新材料和化工产品生产技术。

4、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

5、农业生态和农村垃圾、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农民生活环境建设技术及产品。

6、农民饮水安全技术与设备。

7、太阳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及设备。

8、绿色节能建材生产技术及产品。

(七)多功能农业装备与设施

1、新型农作物、林木种子收获、清选、加工设备。

2、新型农田作业装备。

3、新型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设施与设备。

4、新型高效施肥、施药机械和设备。

5、新型牧草、饲料加工机械与设备。

6、新型林产机械、森林防火设备。

7、新型农产品产地处理技术装备。

(八)农业生物技术产品

1、新型畜禽生物兽药和生物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

2、生物肥料生产技术及产品。

3、生物农药生产技术及产品。

4、生物饲料生产技术与产品。

5、动物胚胎生物技术及产品。

第五篇: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项目申报须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2010年度创新基金将贯彻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要求,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目标,继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第一部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第一章 项目类型及基本要求

一、支持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符合《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 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项目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5)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2010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3.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1)初创期企业是指2007年7月1日以后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即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2)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4.在西部欠发达专项三年试点的基础上,创新基金2010年专门针对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贵州省、广西自治区、甘肃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9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西部欠发达地区申报创新项目作了说明,内容详见《项目指南》。海南省参照执行。

5.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内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指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不到两年内的大学生研究生创办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重点创新项目

围绕相关产业或行业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创新基金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

1.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万-200万元。推荐单位根据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条件立项后推荐给管理中心,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

2.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200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说明:①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年度营业收入-2006年度营业收入)÷2006年度营业收入×100 %。

②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年度营业收入-2008年度营业收入)÷2008年度营业收入×100 %。

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9年度净利润÷2009年度平均净资产×100%。

(3) 企业已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第二章 项目申报及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报的管理单位

(一)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各推荐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

(二)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的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新区管委会。

职责:归口管理辖区内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工作,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辖区内项目。

(三)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注册信息的认证。

二、申报流程

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企业需登录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注册

1.企业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当地推荐单位网站),在线填写企业信息;

2.企业下载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3.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送交当地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证;

4.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认证意见。

(二)申报

1.企业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网站(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企业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 3.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

4.企业将完成的内容发送推荐,同时将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附件报送推荐单位;

5.推荐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企业修改完善后提交;

6. 推荐单位接收企业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后,网上激活,完成项目的申报。

三、项目组织

1. 推荐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地方评审,完成地方立项; 2.推荐单位将书面申报资料装订成册;

3.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将辖区内要推荐的项目生成汇总表,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推荐单位将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提交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并将书面材料及相关文件邮寄给管理中心,完成项目的推荐工作。

四、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提交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注册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

2. 企业交给推荐单位的资料: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 ①书面认证意见;

②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相关附件: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年度、2009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增报2006年度、2007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18个月以内(200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申报企业,只需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以及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2010年新成立的企业不报2009年度财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2009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3.推荐单位提交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资料: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项目申报函;

(3)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的书面资料一册(推荐单位装订至少二册,一册邮寄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一册由推荐单位存档。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

①按电子申报资料打印的书面申报资料;

②企业提交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和相关附件);

③推荐意见表、地方专家评审表;

(4)地方立项文件、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项目汇总清单(对推荐的重复项目加以标注);

4.企业及管理单位要认真核对所需的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完整。一经推荐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无法提供。

五、注意事项

1.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其地方基金立项支持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其辖区内全部地方基金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备案的总额;

2.推荐单位推荐的创新项目数量不能超过该推荐单位辖区内2009年度在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数(含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和一般创新项目)的120%。

3.2009年度创新基金未立项而推荐单位认为需要再次推荐的项目(即重复项目),必须补充说明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和在本次申报资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重复项目的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本年度推荐单位推荐总数的10%。2008年以前(含2008年)未立项的项目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重新立项后方可再次推荐。

4.对2009年度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已立项而未推荐创新基金的项目,如要推荐2010年创新基金,需提供地方2009年立项文件及2009年资金到位证明。2009年地方立项支持的资金作为项目新增投资,视同为2010年地方创新基金立项支持资金,地方立项项目的支持资金额度、推荐要求与2010年一致。

5.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只接收一个项目;未列入重点创新项目立项的项目,不作为创新项目立项;已获得过重点创新项目支持的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项目;已得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的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项目。

6.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才受理其新项目;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第二年才受理其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三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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