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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全文)

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汇报作为一名社会人,我们必然要与组织成员,或者组织外部进行交流,而汇报则是与组织内外部进行交流的有效方法之一,那么,如何写好汇报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篇:扶贫政策。

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作为一名社会人,我们必然要与组织成员,或者组织外部进行交流,而汇报则是与组织内外部进行交流的有效方法之一,那么,如何写好汇报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政协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政协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10月中旬,县政协抽调部分政协委员,由提案法制委员会牵头,组成三个调研小组,在主席、副主席的指导下,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及县直相关部门,通过走访调查、座谈讨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农村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估价

自国家扶贫政策在我县实施以来,我县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标,以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为载体,按照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扶贫政策在全县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经济指标的增长。随着国家一系列扶贫项目的实施,特别是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截止2007年底,全县gdp达到3.676亿元,比2003年的1.879亿元增长95.64%;实现财政总收入2687万元,比2003年的1411万元增长90.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83元,比2003年的1468元增长48.71%;粮食总产量达2345.4万公斤,比2003年的2233.5万公斤增长5.01%。贫困人口的住房、衣着、食物结构等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基础设施的建设。2003年以来,全县

累计新修便民桥涵118座,全县公路总里程达576公里并率先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能公路;累计新建人畜饮水工程102处,解决了66个行政村中的2.8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新修灌溉管渠道40公里,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2150亩;实施三建三改三化1100户,累计建沼气池1880多口;仅2007年实行贫困户迁移扶贫安置就达381户1596人,民众的基本生存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

(三)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截止2007年底,全县863名五保户全部按国家政策标准享受供养补助金,其中两所区域性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220人,农户分散供养643人;全县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3092户6616人,月发放农村低保补助金29.5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特困户、五保户实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的建立和落实,使特困、五保人群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

(四)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全县已建成生猪产业示范点479个,生猪饲养量达18万头,农民人均饲养量达3.7头,生猪养殖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占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比重分别达27%、25%。生猪产业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50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为30%;同时

,引导农民发展魔芋、绞股兰、中药材等特色经济,种植面积达5.1万亩,80%农户从产业中受益。一是安居工程存在部分乡镇摸排不细的问题。在摸底过程中,部分乡镇主要摸排了五保户、低保户及滑坡地段的危房,疏忽了摸排一般贫困户中的危房,致使部分贫困户无法

享受到安居工程优惠政策。

二是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不全面,学校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不高,有部分中小学生应享受而未能享受。

三是雨露计划的落实普遍存在招生难、就业难的两难问题。 四是扶贫重点村建设存在规划缺乏前瞻性或规划执行不严的问题,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不高,村容村貌变化不大,整体效果不太明显。

五是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存在部分乡镇按户平均分配的户保一人和不讲政策讲人情的人情入保问题。

六是信贷扶贫资金落实过程中,金融部门受以前扶持产业回收资金困难的影响而抬高贷款门槛,致使扶贫项目难以得到信贷扶贫资金的及时有效支持,使得产业发展步履艰难。

七是扶贫产业支撑、增收路子不多,少数搬迁群众失去土地而又无致富项目,由高山富裕户变为低山

贫困户,出现因搬返贫现象。

八是就业培训未真正落实、受教育水平依然偏低,大多数在家务农人员,对现代农业新技术接受能力有限,对拓宽增收门路、创办实业信心不足,滞留于传统农业,收入难以提高;外出谋生者大都身无技艺,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停留于非农打工仔行列。

三、对扶贫工作的建议

综合本次调研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基础差、

财力底子薄、经济和社会发展动能不足以及全县贫困人口还有1.8万人(其中低收入人口9600人,绝对贫困人口8400人)的实际,我们建议在今后一段时间的扶贫扶贫政策落

实过程中,继续坚持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兴致富项目、建生态家园、创文明新村为目标,以整合扶贫资源、用好用活扶贫资金为抓手,着力实施1234工程。

(一)突出一个中心。以实施扶贫战略为中心,将扶贫重点村、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科学制定和实施扶贫规划,实行项目规划到村、扶持对象到户,资金安排到村、项目覆盖到户,帮扶措施到村、领导联系到户,通过努力,实现推进一个村、脱贫一个村、巩固一个村、提高一个村、致富一个村的目标。认真搞好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和安居工程,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筹自建、适当扶持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亟待易地搬迁的对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迁居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让贫困户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生存状况。

(二)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狠抓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化扶贫。按照产业扶贫、整体推进、成片开发、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通过政府扶持、龙头带动、大户支撑、农户参与的框架和科技扶贫、资金支持、业主实施、合同约束等措施,大力扶持发展产业基地环节和加工销售环节的两个市场主体。集中相当份额的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扶持生猪、中药材等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农户增收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二是狠抓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扶智式扶贫。着手实

施智力、科技扶贫,真正做到扶贫又扶智,通过大力扶持发展职业教育、开展科技扶贫和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走培训技能—外出就业—增收脱困和培训技术—就地创业—增收脱贫两条路子,教给农民新形势下的谋生本领和发展经济的实用技术,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加强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围绕结构调整和优势特色产业开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办好科技示范基地,发挥基地的聚合、辐射、示范作用;同时,加强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技术优势,对农业生产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三)完善三大机制。一是完善扶贫投入机制。发挥扶贫资金引子作用,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城市工商资本进入扶贫开发领域。充分发挥乡镇实施扶贫政策、用好扶贫政策的积极作用,给乡镇一定的灵活权、实施权;用好用活一事一议制度,全面落实农民义务工投入,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二是完善项

目组织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县级支持与镇乡投入相结合、农民自主与各方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求,集中较大份额的扶贫资金,采取龙头连大户、大户带贫困户的模式,扶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扶持大户发展、帮带贫困户。三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在项目计划上,严格审查把关,瞄准对象,突出重点。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大力推行公告、公示

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上,认真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按进度县级报帐制,确保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四)落实四项责任。一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县级领导联乡、部门联村、乡镇分块作战的工作氛围。二是认真落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坚持四不变原则,即帮扶对象不变、帮扶政策不变、帮扶部门不变、扶贫资金不变,做到各级领导、各级部门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职责分明,责任落实。三是认真落实帮扶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惠及到户的要求,将帮扶工作的重点转向贫困乡、贫困村。统一组建的帮扶集团,一定几年不变,做到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人员和脱贫时间四落实,不脱贫不脱钩。同时,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扶贫集团的衔接,争取更大支持。四是认真落实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健全推进扶贫开发督查制度。组织专门班子,经常深入乡、村督查指导,确保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篇:运用大数据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政策解读——

(一)精准识别、整村推进以及精准扶贫“五个一批”政策清单

一、精准识别

1、贫困对象如何识别?

一是严格标准。严格按明确的标准来确定贫困户,一户一户甄别。二是控制规模。原则上不得改变区域内贫困户总量和贫困发生率,保持总数不突破,总体可平衡。三是实事求是。瞄定大数据比对精准扶贫政策宣传人均纯收入2736元的贫困线,采取倒推法和贵州“四看法”相结合,真正到村入户。四是规范程序。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数据录入”等四个步骤开展精准识别。

2、贫困户分为几种类型?

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三类贫困人口。

3、贫困户识别“四看法”具体指什么?

“一看房”,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估算其贫困程度。包括对(住房条件、人均住房面积、出行条件、饮水条件、用电条件和生产条件的评价)。

“二看粮”,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土地情况和生产条件,估算其农业收入和食品支出。包括对(人均经营耕地面积、种植结构、人均占有粮食和人均家庭养殖收益的评价)。

“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劳动技能掌握状况和有无病残人口,估算其务工收入和医疗支出。包

1 括对(劳动力占家庭人口数、健康状况、劳动力素质和人均务工收入的评价)。

“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就是通过看农户受教育程度和在校生现状等,估算其发展潜力和教育支出。

4、贫困户“三进十不进”具体指什么?

三进:①没有纳入建档立卡系统中的五保户、低保户;②因大病、因灾、因学等返贫户;③其他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

十不进:凡发现如下类型之一的,直接予以调出,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①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和自费出国人员;②现任村干部和非农户口的;③有楼房、有轿车、有产业、有高档消费品的;④儿女住“洋楼”而父母住“破屋”或独居的;⑤因工程拆迁得到补偿的;⑥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偷鸡摸狗、打牌赌博、吸食毒品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⑦在本村以外购臵商品房、门面房或自建住房的;⑧家庭有高费择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⑨拆户并户的;⑩虚假贫困户及其他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情形。

5、精准识别的方法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入户调查。由驻村工作队会同乡镇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开展入户调查,认真填写《贫困户入户登记表》,核实相关情况,确定初选名单。第二步: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确定新进贫困户名单,工作队队长和驻村干部核实后签字。第三步:公示公告。将入选名单在所在的村进行第一次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出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第二次

2 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区汇总报扶贫部门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7天)。第四步:数据录入。复审公告无异议后,扶贫部门将贫困户更新信息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

7、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是什么?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所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文配收入的70%以上,每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业和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符合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全部相应纳入供养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安居难、养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阻断。

8、贫困人口脱贫验收的程序是什么?

(1)脱贫初选。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按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逐户评估,形成脱贫人口初步名册。脱贫人口初步名册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将入选名单在所在的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出全乡镇(街道)脱贫人口名单,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初步汇总报扶贫部门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天),并将公告无异议的脱贫人口初选名册报县(市、区)人民政府。

(2)逐级核查。乡(镇)对村申报的脱贫人口进行普查,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每个乡(镇)不低于20%的比例对拟认定的脱贫人口进行抽查,通过

3 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参照县(市、区)做法,按每个县(市、区)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样核查,通过盾报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第三次抽样核查,形成脱贫人口核定名册,三次抽样核查结果应在同级媒体上公告。

(3)脱贫销号。在县(市、区)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根据农村脱贫人口核定名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农村贫困人口数据进行更新、脱贫销号。

二、整村推进

1、什么是整村推进?

以贫困村为基本工作单元,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支持下,切实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实行科学规划、资源整合、集中投入、重点建设、整体推进,通过实施特色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改善、素质能力提高等扶贫开发项目,加快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

2、实施整村推进的对象是什么?

实施整村推进的对象为通过建档立卡识别并报省扶贫办备查的重点贫困村。

3、整村推进“十有”标准是什么?

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有清洁的生活能源,有生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4、贫困村出列验收标准是什么?

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刭全

4 省平均水平70%以上(不含当年返贫人口),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整体建设达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中规定的“十有”标准。

5、贫困村出列验收程序是什么?

(1)出列初选。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贫困村出列标准逐村评估,形成贫困村出列的初步名册并报市级人民政府。

(2)逐级核查。市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县(市、区)申报的出列贫困村进行逐村核查,对拟认定的脱贫贫困村进行验收,通过后报送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抽样核查,形成贫困村出列的核定名单。初步名册和二次核查结果应通过同级媒体公告。

(3)出列销号。在县(市、区)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根据贫困村出列核定名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贫困村出列数据进行更新、脱贫销号。

6、整村推进工作指导思想

以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通过培育扶持贫困村特色产业、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村公共服务水平、多措并举增加贫困户收入,实现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

7、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步骤

(1)规划编制阶段(头年11月—当年3月)

由县扶贫办、各相关部门会同有关乡镇,对全县72个贫困村

5 进行调研,征求群众意见,根据贫困村现有基础设施、民生事业和产业发展现状,围绕整村推进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遵循“缺啥补啥”的原则,初步确定贫困村需要建设的项目。

(2)资金整合阶段(当年3月底)

根据贫困村的整村推进项目需求情况,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单位组织专班实地进行考察,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再报县政府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重点对整村推进村的实际项目需求进行分析,确定建设项目,分解资金整合目标任务,确定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3)项目实施阶段(当年4月—当年11月)

整村推进牵头单位为县扶贫办,具体实施单位为县综改办,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的程序组织好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必须严格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实行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4)组织验收阶段(当年12月上旬)

11月底前,乡镇对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自检,同时,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并向县整村推进实施牵头单位报送自检报告,申请县进行验收。12月底前,县牵头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对完成项目实施验收,并拨付县统筹资金。

三、产业扶贫

(一)自主发展产业贫困户奖补政策

1、种植业

(1)对贫困户种植水稻、玉米、红薯等作物面积在10亩以上,补助100元/亩;

6 (2)种植蔬菜、茶叶、果特等作物面积在2亩以上,补助500元/亩;

(3)种植油茶、蓝莓、楠竹、苗木花卉等作物面积达5亩以上,补助300元/亩。

(4)种植业一次性奖补不超过2000元/户。

2、养殖业

对非禁养区贫困户养殖能繁母猪1头以上,肉牛存栏2头以上,生猪养殖年出栏3头以上,肉羊养殖年出栏10只以上,鸡鸭兔养殖年出栏100只以上;常规水产养殖5亩以上,稻田综合养殖10亩以上。一次性奖补2000元/户。

3、电商业

(1)对贫困户在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包括物流配送、仓储保管、设备维护)等市场主体中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给予一次性奖补500元。

(2)对贫困户自主开设网店,具备代购代买、网订店起、物流配送等功能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元。

(3)贫困户自主开办的网店与本地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协议,线上交易额每年达到1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元;达到50000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0元。

4、旅游业

(1)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2016年1月1日以后)农家乐创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

7 户,按照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的补贴、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二)金融扶贫

1、对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可以享受小额扶贫信贷支持,实行基准利率贷款全贴息政策,贷款额度5万元以内,期限1年。

2、对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新型市场主体(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按照规定可享受信贷扶贫政策。

(三)培训就业

到2017年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实现每个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力均可获得至少一次政府提供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机会,并提供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每个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力均能得到“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并实现稳定就业;每个有求学愿望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就读县理工学校,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就业。

四、教育扶贫

1、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幼儿园可以申请困难生活补助1000元/年。

2、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申请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生1000元/年、初中生1250元/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申请乘坐校车补助1200元/年。

3、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含民办)可申请免除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助学金平均标准为2000元/年。

4、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

8 除学费,

一、二年级学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可向县扶贫办申请“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000元/年,三年级学生安排到企业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补助生活费。就读高等职业学院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可向县扶贫办申请“雨露计划”补助金3000元/年。

5、大学教育(含研究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全日制的大学(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或者研究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可向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普通本专科1000—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1000—12000元/年,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应届特困大学新生可申请新生入学路费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省内高校500元/生,省外高校1000元/生。

五、健康扶贫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可在乡镇卫生院免费健康体检1次/年,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2、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五保、孤儿、精准扶贫对象中的计生特困家庭实行免费参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每人每年资助90元。

3、免收挂号费。救助对象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黄冈市中心医院就诊免收普通挂号费。

4、提高新农合报销水平。20种门诊重症报销比例提高20%,最高限额提高到5000元/人/年;不计住院起付线,住院报销在乡镇医疗机构提高到9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县外定点医院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到5000元,各段报销比提高10%。

5、商业保险救助。由签约保险公司对住院实际费用报销比例不足90%的部分实行兜底。

6、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内住院的,可在出院时凭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和合作医疗卡、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结算窗口报销补偿至90%,个人只需结清自费部分。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可到县合管办办理一站式结算服务补偿至90%。

六、政策兜底

1、五保供养对象。对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和按照程序审核审批的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每人每年6800元的标准发放五保供养金。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每年3420元的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低保中的“高龄老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四类特殊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28元的标准增发重点低保对象救助金。

3、孤儿救助。按照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12000元的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7200元的标准发放孤儿生活补助经费。

4、低保救助和五保供养标准还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提高。

七、安居扶贫

1、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遵循群众自愿、拆旧建新原则,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采取集中安臵、分散安臵、福利安臵等多种方式进行安臵。易地扶贫搬迁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核制度,具体支持政策按中央、省易

10 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由乡镇统筹安排安臵点,并按规定户型建成交钥匙,人均住房建设面积25㎡,户最多不超过125㎡。搬迁户入住时按人均2500元交纳建房自筹配套费用,每户最多不超过10000元。搬迁户入住后拆除旧屋复垦的按人均2500元补助,每户最多不超过10000元。

2、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制度,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7500元/户。

八、工作纪律

“五个严禁、十五个不准、五个一律”。

1、严禁弄虚作假。不准违反精准识别和退出有关规定,工作不细致,程序不规范,导致情况不明、数字不准,群众满意度低;不准欺上瞒下,该“摘帽”的不“摘帽”、该脱贫的不脱贫;不准在考核、评估中虚报浮夸,搞“数字脱贫”。

2、严禁独断专行。不准违反政治纪律,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作出的精准扶贫决策部署;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有关事项;不准侵犯群众知情权,该公开的不公开、该公示的不公示、该征求意见的不征求意见。

3、严禁铺张浪费。不准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准违反廉洁纪律规定,借精准扶贫之机大吃大喝,乱发乱补。

4、严禁以权谋私。不准违规插手扶贫项目安排,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滞拨扶贫资金,擅自调整资金使用范围、标准;不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5、

11 严禁失职失责。不准贻误战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全县精准脱贫进度;不准违反驻村帮扶规定,无故缺岗、脱岗或者出勤不出力;不准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漠视群众合理诉求,导致群众越级访、闹访、缠访;不准对职责范围的扶贫纪律执行不闻不问、不抓不管,导致违纪违规问题频发,对工作敷衍塞责、庸懒散拖的,一律召回问责;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一律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上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推三阻四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违纪违规问题频发的,一律实行责任追究。

备注:以上政策由各部门提供,精准扶贫相关政策法规最终解释权在县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12 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政策简要

(一)城乡低保“按标施保”政策

1、申请条件:根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鄂民政规【2013】1号)拥有我县户籍并在我县有固定居所(包括居住一年以上的临时租赁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规定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城乡低保。

2、低保标准:2016年4月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42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3420元。2017年4月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45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3700元.

3、补助标准:根据根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鄂民政规【2013】1号)及《黄梅县最低生活保障按标施保实施方案》(梅办法„2015‟25号)文件规定,我县城乡低保实行差额补助,即:根据申请对象共同生活家庭人员人均月(年)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实行补助(对经收入核算后,月低保标准少于55元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照人均月55元予以补助,月补助标准少于100元的城市低保对象按照人均月100元予以补助)。同时,对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以上残疾人)、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或年满16周岁在校本科以下就读的学生)、重病患者(各类恶性肿瘤及以上病种)、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等四类重点人群2016年每月按照低保标准的50%增发特别救助金,现拟每月按照低保标准的80%增发特别救助金。

4、办理程序:城乡低保办理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入户调查、

13 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再次公示”的流程进行,每个流程都需要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同时,我县城乡低保实行“按月动态调整”,从个人申请都最终审批,整个流程不超过22个工作日。

5、低保“9个不准享受”:(1)“人情保”、“关系保”家庭或家庭收入 和家庭财产明显不符合条件的“错保”家庭;(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的岳父母;(3)夫妻双方年龄均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无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含女儿户家庭);(4)同时拥有电脑、空调、冰箱三种及以上高档非生活用品,或拥有小车、大型农机的家庭;(5)调查前1年内新建、购买住房或高标准装修房屋的家庭;(6)有一个及以上子女成年并工作,无其他特殊困难的单亲家庭;(7)有二个及以上儿子,有赡养能力,无其他特殊困难的高龄老人家庭;(8)非主要家庭成员患慢性病或重大疾病,无其他特殊困难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白血病、尿毒症患者除外);(9)家庭成员中患轻度或重度残疾,无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不准享受低保待遇。

6、单独立户的特殊困难对象:根据《黄梅县最低生活保障按标施保实施方案》(梅办法„2015‟25号)文件规定,对于城乡低收入家庭(即:人均家庭收入不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中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年满16周岁,残疾等级为二级或以上的)、白血病、尿毒症患者可以单独立户纳入保障范畴。

7、死亡对象的处理:对于死亡的低保对象,据实核算其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待遇;对于虚报冒领等情节严重的,按照《黄梅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

14 法》(梅政规„2015‟3号),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实施问责。

8、信息比对疑似问题的处理:对于经过信息比对,低保对象在家庭财产及收入方面存在疑似问题的对象,按照《关于信息比对中存在疑似问题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处理意见的通知》(梅民政字„2016‟26号)规定,经调查后疑似问题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保留低保待遇。

(二)农村五保政策

1、农村五保的申请条件:《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居民,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以下几类农村户口人员符合申请条件:

(一)年满60周岁,无儿无女,人均家庭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老年人;

(二)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2017年起必须为肢体一级残,精神二级残疾或以上),父母年满60周岁,无其他扶养、赡养义务人,人均家庭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

(三)本人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系父母维一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或重度残疾、人均家庭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全家纳入五保供养。

2、供养标准: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供养标准为6800元/年.人;2017年4月,供养标准调整为7330元/年.人。2017年7月1日以后,上级有新的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3、办理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村委会代为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后,组织申报材料报县民政部门审

15 批;县民政部门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和公布,没有批准的对象,说明理由。

4、核销供养待遇的程序:分散供养的,由村民委员会调查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集中供养的,由乡镇农村福利院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民政局核准后,核销该村民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终止其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5、问题处理建议:五保对象死亡后,根据《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丧葬费用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一年供养金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并免除基本丧葬费用”。五保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应由乡镇向民政局上报动态表,取消其五保供养待遇;因逾期未报而发生多领、冒领的五保金,由乡镇负责予以追回,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死亡五保人员的丧葬费补助,由民政局委托黄梅县财产保险公司予以一次性支付。

16 黄梅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省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梅县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政办发[2016]26号等文件要求实施两项补贴政策。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二、适用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

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种特殊情形是:

1、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只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2、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补贴标准

17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四、发放形式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按季度或半年发放,通过农村商业银行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五、申领程序

1、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还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

2、逐级审核。乡镇政府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审核,县残联将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民政部门,由县民政部门对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进行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县残联报县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3、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县残联具体承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服务工作。

4、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民政、残联、财政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

六、发放情况

截止2017年5月11日,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共有17622人,其中持有一级残疾人证3284人,二级残疾人证6595

18 人。2016年两项补贴发放情况为:2016年上半年有4759人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金额1427700元,5527人人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金额为3316200元;2016年下半年有4988人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金额1496400元,5892人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金额为3535200元;2016年全年发放两补资金9775500元。

19 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及申报发放流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省、市、县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

1、政策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

2、资助对象:接受学前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等。

3、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二、义务教育资助

(一)、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

1、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7号)。

2、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

20 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3、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四)、免费乘坐校车。

1、政策依据:黄梅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50)(黄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2、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乘坐国标校车的学生。

3、补助标准:每生每期600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一)、免除学杂费。

1、政策依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6‟4号)。

2、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救助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3、资助标准:按当年物价批复的学杂费标准。

(二)、国家助学金。

1、政策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

2、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两档评定,一等每生每年2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

21 生;二等每生每年15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一)、免学费

1、政策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84号)。

2、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

一、

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3、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1、政策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10号)。

2、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

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五、高等教育学生资助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政府主导,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

22 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无须担保,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每年办理时间为7月下旬到9月初。办理地点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标准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二)、泛海助学行动

根据省政府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泛海助学行动”框架协议》,中国泛海控股集团从2016年起,连续5年每年向我省捐资5000万元,资助1000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的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高校新生入学资助

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的大学新生入学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资助申请程序

每学年开学后,通过校内宣传栏、网站、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相应学段的资助政策及申请程序。

具体流程为:学生申请(学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学校评审、校内公示、县级资助中

23 心审核、资金发放。

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按以下排列顺序优先评定: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

3、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

4、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5、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金发放形式

采用现金或银行卡集中发放。在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全部为学生本人办理学生资助专用银行卡,学生本人凭身份证到银行激活并使用,资助资金由财政国库打入助学金代发银行,代发银行直接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上,减少了资金中间运转环节,提高了资金发放效率和安全性。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因学生本人年龄较小无法及时办理银行卡等客观原因,主要采用现金集中发放或用学生家长身份证开卡集中发放。

24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内容及补助标准说明

(一)政策依据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分服务补助标准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5]112号)

(二)预防接种

1、预防接种管理

为辖区内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补助标准:为出生新生儿建预防接种证5元。 每年管理一个儿童7.5元,包括通讯费(通知、随访)、冷链管理费、交通费等(流动人口、农村偏远人口)通知单、告知单、底单、办理预防接种卡以及对儿童的追踪随访、入户、相关部门协作费等。

2、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主动发现适龄儿童并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性进行预防接种(含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等),包括通知、组织及接种实施和登记等。

补助标准:第一类疫苗接种7.5元/剂次。

25

(三)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补助标准: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3元/人;新生儿家庭访视:30元/人次(含交通费10元,建册、新生儿体检及指导20元)。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补助标准:访视:20元/人次,包括健康体检及指导(15元),口腔指导和保健(5元)。

3、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

3、

6、

8、

12、

18、

24、30、36月龄时,共8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

26 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

8、

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

6、

12、

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补助标准:3月龄时进行1次随访:20元/人次,包括体检及指导(15元),口腔指导和保健(5元)。

8、

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随访:30元/人次,包括血常规(10元),体检及指导(15元)、口腔指导和保健(5元)。

6、

12、

24、36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随访:25元/人次,包括听性行为观察(5元),体检及指导(15元),口腔指导和保健(5元)。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

补助标准:为4~6岁儿童共进行3次健康管理服务:35元/人次,包括体检及指导(15元),口腔指导和保健(5元),血常规(血红蛋白)(10元),视力筛查(5元)。

27

(四)孕产妇保健

1、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内容包括孕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等,并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指导。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在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中。

补助标准:建《孕产妇保健手册》及预约(5元),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及指导:20元/人次,血常规(10元),尿常规(5元),血型(5元),肝功能五项(30元),肾功能(15元),乙肝五项(35元),共125元/人次。

2、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每次随访时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并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将信息填写在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中。

补助标准:共2次,每次随访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及指导(20元)、血常规(10元),共30元/人次。

3、孕晚期健康管理

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随访,指导孕妇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产前检查。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等指导。将信息填写在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中。

补助标准:共2次,每次随访包括孕晚期健康指导与督促指

28 导孕妇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产前检查,10元/人次。

4、产后访视

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将访视结果填写在产后访视记录表中。

补助标准:在产妇家中进行,包括访视交通费(10元),询问和检查其一般健康状况以及恢复情况(10元),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10元),共计30元/人次。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产后检查、一般检查和妇科检查),进行相关的健康指导,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中。

补助标准: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及指导(30元/人次)。

(五)65岁及以上老年人保健

1、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每年1次。将信息填写在老年人健康档案中。可结合实际自愿为老年人建立重点人群管理手册,鼓励实施信息化管理。

补助标准:每年1次,10元/人次,包括人力成本和咨询记录等。

2、体格检查

29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每年1次,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老年人健康档案中。

补助标准:每年1次,20元/人次,包括常规体格检查、一次性耗材等。

3、辅助检查

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每年1次,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老年人健康档案中。

补助标准:每年1次,包括血常规(10元)、尿常规(5元)、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20元)、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15元)、空腹血糖(7元)、心电图检测(15元)、血脂(30元)和腹部黑白B超(23元),共125元/人次。

4、健康指导

有针对地开展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每年1次。

补助标准:每年1次,包括个体化健康指导,5元/人次。

(六)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1、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每次随访测量血压、体重、心率、计算BMI;询问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用药情况。根据随访评估情况对患者的生活方式、服药情况和药物不良反应等进行分类指导和干预,进行有针对性的

30 健康教育。把信息填写在高血压患者随访表中。可结合实际自愿为高血压患者建立重点人群管理手册,鼓励实施信息化管理。

补助标准:每年至少4-6次随访,每次25元,包括人力成本、病情询问、相关检查、健康教育和指导。(对血压不稳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

2、每年为高血压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把信息填写在高血压患者的健康体检表中。

补助标准:每年1次,每次25元,包括人力成本,通讯、一次性耗材、常规体格检查,指导和健康教育和血糖检查(7元)等。

(七)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对纳入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每次随访测量血压、血糖、体重、心率、计算BMI;询问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用药情况。根据随访评估情况对患者的生活方式、服药情况和药物不良反应等进行分类指导和干预,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把相关信息填写在糖尿病患者随访表中。可结合实际自愿为糖尿病患者建立重点人群管理手册,鼓励实施信息化管理。

补助标准:每年新发糖尿病检查发现补助10元/人,每年至少4次随访,30元/人次,包括人力成本,病情询问、相关检查、健康教育和指导、空腹血糖测量(7元)。建立管理手册3元/人,对血糖不稳定的患者增加两次随访。

2、每年为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

31 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把信息填写在糖尿病患者的健康体检表中。

补助标准:每年1次,20元/人次,包括人力成本,通讯、一次性耗材、常规体格检查,指导和健康教育等。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1、信息管理

对发现的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为患者做一次全面评估,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并纳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补助标准:20元/人年,包括通讯、交通、相关部门协助与登记记录等费用。

2、随访评估

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随访并进行评估,每次随访包括危险性评估、精神状况检查(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根据患者的随访评估情况,对患者存在的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等进行分类指导和干预,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健康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将随访信息填写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中。可结合实际自愿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重点人群管理手册,鼓励实施信息化管理。

补助标准:每年至少4次随访,每次50元,包括人力成本,检查、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康复指导、记录以及通讯、交通和协作费等。建立管理手册3元/人。

3、健康体检

32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将体检信息填写在患者的健康体检表中。补助标准:每年1次,包括一般体格检查(20元)血常规(10元)、转氨酶(10元)、血糖(7元)、心电图(15元),共62元/人次。

(九)中医药健康管理

1、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每年为老年人做1次中医体质辨识,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个性化养生保健知识、常见疾病等中医药保健指导。

补助标准:通过问卷进行体质辨识评估,每人次20~30分钟,每人次20元。

2、0~36个月儿童中医调养。

在儿童

6、

12、

18、

24、30、36月龄时进行中医调养,包括饮食起居和捏脊、穴位按摩等指导。

补助标准:

6、

12、

18、

24、30、36月龄分别进行1次,每次15元,包括饮食、起居、捏脊和穴位按摩等综合指导。

(十)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1、可疑者推介转诊

对可疑者进行推介转诊处理(如国家有新规定,以国家规定为准)。

补助标准:每推介确诊1名患者补助50元。

2、随访管理

(1)一般随访。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并督促定期痰检,每周上门随访1次,电话、短信、家庭督导员等其它方式督导每周不少于4次,疗程为6-9个月(如国家有新规定,以国家规定为准)。

33 补助标准:600元/人。

(2)重点随访。对耐多药患者重点随访,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并督促定期痰检,每周上门随访1次,电话、短信、家庭督导员等其它方式督导每周不少于4次,疗程为1年(如国家有新规定,以国家规定为准)。

补助标准:

1600元/人。34

户户通简明政策解读及申报安装流程

(一)政策依据

根据《湖北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黄梅县《2015年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

(二)政策对象

我县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柳林乡,五祖镇,大河镇,苦竹乡和停前镇等山区地区,目的是保障当地农村群众通过专用机顶盒享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等公共服务的权利 。

(三)工程建设任务

完成全县7000户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保障农村群众通过专用机顶盒,收看收听广播电视节目 享受广电公共服务。此目标任务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达的,我县户户通工程任务完成率及用户开通率已达100%。(全国户户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

(四)工程实施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

2、坚持“统一设备,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安装”四统一的原则。(见黄梅县《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

(五)工程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2015年3月——2015年5月 底) 完成“户户通”用户的信息摸底,服务区域的划分,组织开展“户户通”工作的宣传。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培训专用技术人员,与厂家签订设备采购合同(HBZZ—2015005—H15005)

35 第二阶段 (2015年7月——2016年3月)全面建设阶,完成7000户“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 (2016年3月——2016年12月底)搞好工程建设资料,相关文件的汇总,并装订成册,拟写工程建设总结材料,提出验收申请,迎接黄冈市初审核省局终审核。

(六)“户户通”工程资金筹措

1、中央和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每套“户户通”接收设备分别补助100元,缺口经费由县政府自筹。我县总任务为7000户,所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为140万元。

2、 根据农户自愿购买的原则,向农民收取“户户通”接收设备购臵费用每套70元。低保,五保,女儿户,福利院免收。

3、“户户通”工程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局设立“户户通”资金专户,实行统一入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集中支付。我县原广电局是项目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察室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

(七)“户户通”工程责任分工

1、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全省“户户通”设备的统一招标,审定全省“户户通”设备的统一招标,审定“户户通”服务区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组织工程验收和考评。

2、黄梅县政府按照总体规划,负责落实我县“户户通”工程建设自筹资金,工作经费和运维经费,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3、 黄梅县人民政府为“户户通”工程的责任主体,黄梅县原广电局为“户户通”工程的实施主体,黄梅县广电服务中心和湖北楚天网络黄梅分公司乡镇经营部为工程建设单位。

36

4、各山区乡镇负责完成本辖区“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督办本辖区工作进度。

5、黄梅原广电局负责全县“户户通”实施方案的起草,与厂家签订采购合同。负责工程进度的统计与督办。

6、湖北楚天网络公司乡镇经营部和广电服务中心负责接收设备的分发,安装与调试已及农户自筹设备购臵费的收取。

7、各乡镇服务中心及网络公司经营部负责本辖区户户通资料的收集。

(八)“户户通”安装发放流程

核查有线电视未覆盖的村组--与各村村干部调查核实----确定待安装村组---进村入户------广电服务中心及网络公司开户----填写五联单----调试安装----现场验收-----整村收取设备补差款。

37 黄梅县就业创业及精准扶贫培训补贴依据

一、文件依据

1、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69号)

2、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2]43号)

3、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规[2011]19号)

二、补贴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三、申领补贴所需手续和标准

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证明材料、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就业技能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7天,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参加创业培训技能时间不少于10天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培训对象免费参加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应附创业培训结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四、精准扶贫对象培训办法

38 精准扶贫对象参加就业能力提升培训,除享受国家政府补贴外,我局在政策上予以适当的倾斜,条件适当宽松,对完成培训课程的扶贫帮扶对象经扶贫办核准身份后,培训机构将享受的补贴200元直接拨付给帮扶对象个人

39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政策

1、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主要有哪些政策:

①住院医疗救助:不计住院起付线;乡级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县外精准扶贫定点医院提高10%。

②门诊救助:对新农合门诊重症补偿比例提高20%,年封顶额不足5000元的则提高到5000元,门诊重症病种名单按新农合规定执行。

2、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对象确定与报账流程:

①救助对象:以黄梅县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指挥部确认名单为准,凭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才可享受救助政策。

②报账流程:

1、住院报账: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时,凭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新农合证(卡)、身份证或户口簿进行资格确认,出院时现场减免,实行一站式结算,个人最多只需支付自付10%部分。

2、门诊重症报账:救助对象在每年年底时,向所属各乡镇卫生院申报,审核后拨付报销款。按就高原则享受医疗救助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40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政策依据及程序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湖北省失业保险条例》

二、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办理程序: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在地税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县户籍的失业人员到黄梅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我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3、自失业之日起6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4、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四、所需材料(◆代表需提供原件,◇代表需提供复印件):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式两份(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须原用人单位盖章(若属于单位已失踪、注销等,或有劳动争议可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的,无需盖章);

2、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劳动争

41 议的可只需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单位失踪、注销等的可只需提供相关证明(◆◇);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湖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复印个人信息页和本次失业登记页;

4、本人在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银行卡需复印正反面;

5、本县户籍在我县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县户籍选择不在我县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

6、本人身份证明或社保卡(◆◇);

五、联系电话:07133369578 18827465864

六、受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8:00—12:00;14:30—17:30

七、办理期限: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42

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的解读

一、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或创业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由专门担保机构或专项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再就业的贷款,以及商业银行对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上述就业再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贷款。

二、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是哪些人?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三、申请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

四、申请担保贷款的期限是多长?

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1至2年。

五、申请担保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需提供《全日制高校毕业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及复印件(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

43

4、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有哪些?

1、申请人持身份证明材料和工商营业执照领取相关表格。

2、申请人创业所在地的社区、人社中心初审。

3、县人社局、财政局、经办银行三家联合终审。

4、就业局出具担保函,经办银行放款。

5、对会审不符合放贷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理由。

七、担保贷款办结时限是什么时候?

符合政策,材料齐备,三方会审合格的,三十日内。

八、申请担保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申请人、担保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填写、复印资料时,必须保持整洁、字迹工整、严禁涂改。

3、复印件模糊不清、字迹无法辨认、填写不完整或涂改的申请材料不予办理。

4、申请人及配偶有征信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5、担保人有征信不良记录不能担保。

6、正常期限内的贷款不收利息,超期时间按银行规定的利息征收并加罚50%的利息。

44 黄梅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相关简明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问题的根本之策,是指对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低劣等不具备生存条件和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贫困群众,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在政府统一组织下,搬迁到生活和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易地安臵。

一、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一方水土养不起—方人”的自愿搬迁的卡内贫困户。“一方水土养不起—方人”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及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4、大中型水库(大型湖区)和“以水为生、以船为家”缺乏生产生活资料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锁定程序

1、由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对所提出申请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进行家庭情况、经济条件等进行核实,并组织村民委员会进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无重大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45

3、乡镇人民政府对搬迁对象进行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比对,比对无任何问题的再在所在的乡镇进行公示,无异议再报县扶贫办终审;

4、县扶贫办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与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进行比对,最终锁定搬迁对象,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反馈到各乡镇及县易迁办。

5、县易迁办根据扶贫办锁定的对象户实施安臵房建设,督促搬迁。

三、安置方式

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采取集中安臵和分散安臵相结合,以集中安臵为主。就近就地,适度规模,实行“五靠近”(靠近中心村、靠近集镇、靠近生态旅游区、靠近产业园区、靠近城区)。也可以通过分散建房安臵、插花和投亲靠友安臵、进城及进镇购房安臵等,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满足搬迁对象多元化需求,集中安臵和分散安臵均实行“交钥匙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质量安全监管、统一分配,

1、集中安臵。

——中心村(含农民新村)安臵。依托交通便利的中心村,既靠近生产资料便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也方便贫困户在合作经济组织务工,引导周围的村(组)搬迁户集中建房安臵。

——城镇安臵。主要依托交通便利,商贸活跃的县城和小集镇建设搬迁居民安臵点。

——生态旅游区安臵。主要依托山水风光、民族风情、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大、能够提供旅游服务就业岗位的服务区建设安臵点。

——产业园区安臵。主要依托工业园区、农业园区、龙头企业等,根据园区用工需求确定搬迁安臵规模,以利于解决搬迁贫

46 困户的就业问题建设安臵点。

——“五保”集中安臵。属农村“五保”对象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安排到福利院或建设农村公租房集中安臵。但有两个条件:(1)必须是建档立卡的五保户;(2)尊重五保户自愿,不能强迫。

2、分散安臵。

——分散建房安臵。由乡镇统筹,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安臵地。

——插花和投亲靠友安臵。依托安臵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臵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臵房屋或由搬迁农户自主协商进行安臵。

——进城及进镇购房安臵。优先采购存量保障房安臵。采购价格由相关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严格控制在搬迁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内。严格控制贫困户向他人借款购房,严禁向商业银行贷款购房。

四、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的原则。根据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规划,积极引导相关工程项目、整合有关支农资金共同扶持安臵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2、坚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原则。不能把手段等同于目的,要将易地搬迁与脱贫路径、解困项目同时考虑,支持搬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稳定就业,实现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

3、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群众自愿搬迁的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投身建设家园、自力更生求发展,不搞强制搬迁,不搞形象工程。在政府的主导下,通

47 过农民的积极参与和自力更生、艰苦创业,逐步达到脱贫致富。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安臵区的资源特点和环境容量,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和安臵方式。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坚持集中安臵为主,零星插花为辅的工作思路。

5、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据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有计划、有组织,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重点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和自然灾害易发点农村贫困人口。

6、坚持重视发展、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生产与生活并重,重点加强必要的生产性设施和必需的生活设施建设,处理好稳定温饱与实现持续发展的关系。从实际出发,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因地制宜扶持产业发展、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增收渠道,为搬迁群众实现自我发展打好基础。

7、坚持消除贫困、改善生态的原则。坚持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和提高农民素质并重,迁出区生态恢复和迁入区生态建设并举,重视安臵区的适度开发,实现消除贫困和改善生态的双重目标。

8、坚持整合资源,自力更生的原则。各级政府加大相关资源的整合和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多种发展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搬迁群众自力更生、自建家园的积极性。

五、严守“三条红线”

1、建设面积红线:人均25平方米,户均最高不超过125平方米。

2、举债搬迁红线:搬迁户不得为搬迁而贷款、借钱建房,只能建设保障基本的保障房。

3、建新拆旧红线:所有搬迁户取得新房后必须对旧房进行拆除并复垦。

六、项目实施流程

1、选址踏勘(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旅投公司、林业局、

48 住建局、环保局等单位联合踏勘)

2、土地预审(土地局)、林地报批(林业局)

3、环评(环保局)

4、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介)

5、发改局审批可研并作出批复(发改局)

6、地勘、地灾评估(中介)

7、规划设计(中介)

8、施工图设计(中介)

9、图审

10、造价(中介)

11、确定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选择原则: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招标时限控制在5-7日。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招标时限控制在5-7日。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黄冈市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49 黄梅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1、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2、危房改造审批程序

严格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村级要公示评议上报危房改造对象名单;乡镇要公示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结果拍照后在农户纸质档案中留存。

3、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现阶段中央补助暂定为户均14000元。

4、危房改造资金管理

根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和《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15‟274号)的规定,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克扣或变相使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禁向补助农户收取任何费用。2015年起全面施行县级财政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将资金直接打入补助

50

第三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阿克塞县关于强农惠农专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强农惠农专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催报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对今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强农惠农专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遵照政策,坚持原则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把对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真正落实到农民群众手中,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强农惠农专项补贴政策,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体现政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区别对待,分类实施,规范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从宣传政策,核定粮食种植面积入手,通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实行“一卡通”(“一折通”)向农民发放补贴,确保了粮食直接补贴发放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宽。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县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5月8日我县召集各有关单位传达文件精神,成立工作小组,布置工作任务,研究具体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阿克塞县2008年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努力做到中心不转移,精力不分散,行动不迟缓。

三、规范操作,严格监督

今年,下达我县的各种补贴资金有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共计35万元。为确保直补资金准确及时兑现到户,我县严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各项操作步骤,深入基层从核实农民种植面积掌握第一手资料做起,核实粮食种植面积、核实粮食耕种人,并于5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5月25日我县开始发放直补资金,于5月28日以“一卡通”形式全部发放,在资金发放期间,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对资金发放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未发生一起上访或争议事件。这次直补资金我县共发放344户,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90354.72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60097.48元,享受直补的土地达到6818.6亩。

总之,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做到了政策不变形、不走样、严格监督、规范操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强农惠农补贴的发放工作。

2008年6月27日

-2-

第四篇:关于乡镇扶贫与移民工作有关政策情况汇报

镇现辖黄家、岑港、铺前、蔡坞、朝堂、姜家等行政村及铺前居委会和刘源坑村落社区委员会,共84个村小组,全镇人口为17359人,农民人口14303人,非农人口1056人,镇域总面积7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6万亩,林地6.4万亩,森林覆盖率57%。现将扶贫与移民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岑阳镇移民与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持续改善扶贫村基础设施。2011年以来共整村推进项目12个,涉及岑港、黄家、蔡坞、铺前四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达367万元,扶贫资金162万元,完成路面硬化9.31公里,面积约4万平方米,修护山塘水库8座,面积36亩,直接受益人口达1.1万余人。

二是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基地龙头带动战略,推动贫困户脱贫致富。2013年,我镇通过招商引资在蔡坞村规划了2000亩现代农业园,在园中引入了300亩油茶种植基地、500亩葛根种植基地,同时,计划发展200亩的樱桃种植林和150 亩的蔬菜种植区,并新增猕猴桃、火龙果、草莓等特色水果种植,落实产业扶贫资金200余万元,覆盖人口3000余人,贫困人口200余户,直接参与的贫困户达60余户,蔬菜大棚面积300余亩,产业扶贫资金150余万元,覆盖人口1000余人,直接参与的贫困户达30余户。 三是全面落实移民扶贫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展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为下一步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加强对贫困户的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贫困户就业择业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工作建议

1、建议完善扶贫重点村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各重点村项目实施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适当地调整重点村名单。比如:我镇的岑港、铺前及蔡坞村,在“十一五”、“十二五”计划中都被列为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几乎趋于完善,但是其他村,特别是姜家、朝堂等偏远的北部村,连续多年未被列为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贫困户数量相对较多,如要完成在2020年全面脱贫的目标,建议实行对重点村动态管理的机制,使各村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发展。

2、建议完善重点村项目资金科学管理使用机制。一方面

根据项目规模来确定项目资金,从而避免资金量小,做不好、做不了项目情况,把“以项目定资金”改为“以资金定项目”,适当整合项目资金,有利于集中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另一方面项目操作程序更加科学合理,扶贫项目资金本身资金量不大,还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一是占用大量时间,二是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建议采用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的方式投票表决,并通过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来确定施工单位和工程量,使重点村项目能更好地贴近基层实际。

3、建议完善产业扶贫基地带民脱贫长效机制。目前的扶贫产业虽然贫困户覆盖面比较广,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贫困户参与率较高,但是目前的产业扶贫政策是导向型政策,缺乏一定的约束性,建议:一是产业扶贫资金补助要与脱贫致富人口挂钩,分年度兑付补助;二是建立贫困户产业脱贫人口的动态管理机制,已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应及时退出产业扶贫机制;三是打破产业扶贫村域限制,允许其他村的贫困户进入非所在村的扶贫产业脱贫致富。

一、财务收入情况:

按照邵财预20**]10号文件精神,我局2014年度财政预算总金额是11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是88.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64万元),专项公用经费25万元。市财政农业科安排11万元,财政2013年底追加3万元,省移民局工作经费16万元,201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专项补助经费20万元,2014年培训费42万,2014年转移支付21万元,上年预算内结余1128582元,其他资金户结余830136,以上合计4225218元。

二、财务支出情况。

2014年共支出2813294.2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9592.04元,同比去年上涨27%;(其中:基本工资239452元,津补贴402240元,奖金86366元(其中:三边三区奖金48000元,市绩效考核奖二个半月工资38366元),社会保障缴费81534.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2446.2元,同比去年上涨19%;(其中:办公费562839.88元,同比去年上涨19%;电费10000元;物业管理费6400元;公务车运行费139013元,同比去年上涨16%;(其中租车费24518元,汽油费33000元,维修费69787元,过路费8067元,保险费3641元);差旅费31180.5元;会议费77414元,同比去年上涨100%;;培训费406077.5元,同比去年上涨34%;;公务接待211768.32元,同比去年下降34%;;聘用人员工资23054元,同比去年上涨17%;;监测评估费100000元;工会经费22190元,同比去年上涨100%;;2013年度值班补助费15800元;其他46709元;(其中:2013年政府调节金13969元;省局学会缴费5000元小车安全5280元奖及退休人经费320元,其他22140元,其中:省、市先进表彰2500元;2013年租车2600元;信访岗位补贴1040元;省局刊登文章奖400元;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奖3000元;计划生育奖12000元;三八妇女节60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7705元,同比去年上涨29%;(其中:退休人员津补贴及工资126192元;医疗费(体检费)14853元;住房公积金54280元(2013年度单位差额11154元;2014年单位差额5526元;2014年财政预算37600元),其它82380元(三联二访一帮款50000元;学费12522元;内审补助、独生子女费、双联特困慰问、重阳节、党校学习伙食补助共计3238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733551元。

三、结余。

国库预算内结余960888.76元,国库其他资金户结余656026元,共计结余1616914.76元。

镇现辖黄家、岑港、铺前、蔡坞、朝堂、姜家等行政村及铺前居委会和刘源坑村落社区委员会,共84个村小组,全镇人口为17359人,农民人口14303人,非农人口1056人,镇域总面积7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6万亩,林地6.4万亩,森林覆盖率57%。现将扶贫与移民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岑阳镇移民与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持续改善扶贫村基础设施。2011年以来共整村推进项目12个,涉及岑港、黄家、蔡坞、铺前四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达367万元,扶贫资金162万元,完成路面硬化9.31公里,面积约4万平方米,修护山塘水库8座,面积36亩,直接受益人口达1.1万余人。

二是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基地龙头带动战略,推动贫困户脱贫致富。2013年,我镇通过招商引资在蔡坞村规划了2000亩现代农业园,在园中引入了300亩油茶种植基地、500亩葛根种植基地,同时,计划发展200亩的樱桃种植林和150 亩的蔬菜种植区,并新增猕猴桃、火龙果、草莓等特色水果种植,落实产业扶贫资金200余万元,覆盖人口3000余人,贫困人口200余户,直接参与的贫困户达60余户,蔬菜大棚面积300余亩,产业扶贫资金150余万元,覆盖人口1000余人,直接参与的贫困户达30余户。 三是全面落实移民扶贫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展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为下一步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加强对贫困户的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贫困户就业择业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工作建议

1、建议完善扶贫重点村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各重点村项目实施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适当地调整重点村名单。比如:我镇的岑港、铺前及蔡坞村,在“十一五”、“十二五”计划中都被列为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几乎趋于完善,但是其他村,特别是姜家、朝堂等偏远的北部村,连续多年未被列为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贫困户数量相对较多,如要完成在2020年全面脱贫的目标,建议实行对重点村动态管理的机制,使各村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发展。

2、建议完善重点村项目资金科学管理使用机制。一方面

根据项目规模来确定项目资金,从而避免资金量小,做不好、做不了项目情况,把“以项目定资金”改为“以资金定项目”,适当整合项目资金,有利于集中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另一方面项目操作程序更加科学合理,扶贫项目资金本身资金量不大,还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一是占用大量时间,二是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建议采用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的方式投票表决,并通过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来确定施工单位和工程量,使重点村项目能更好地贴近基层实际。

3、建议完善产业扶贫基地带民脱贫长效机制。目前的扶贫产业虽然贫困户覆盖面比较广,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贫困户参与率较高,但是目前的产业扶贫政策是导向型政策,缺乏一定的约束性,建议:一是产业扶贫资金补助要与脱贫致富人口挂钩,分年度兑付补助;二是建立贫困户产业脱贫人口的动态管理机制,已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应及时退出产业扶贫机制;三是打破产业扶贫村域限制,允许其他村的贫困户进入非所在村的扶贫产业脱贫致富。

县地处赣西北边陲,是一个山多地少的山区贫困县,全县总人口13.6万,其中居住在边远深山区贫困农户6310户26079人。我县又是全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列全省之首,全县发现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1097处,涉及全县所有的9个乡镇61个行政村1381户5148人。

2009年,我县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在上级扶贫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总体目标,围绕“整体搬迁,梯度安置、离乡不离土”的工作方针,通过全县上下的一致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共完成建设集中安置点11个,累计移民搬迁216户1006人,移民扶贫搬迁成效明显。一是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按照高标准规划、高规格建设,政府统一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各地移民新村都达到了“五通三化”标准,“五通”即:通自来水、通路、通电、通电话(宽带)、通有线电视。“三化”即: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小区绿化。乡村两级移民安置点实现了门前道路硬化、自来水入户、环境绿化、建有卫生厕、人畜分开,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彻底的改善。二是移出区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移民户原居住地由于土地少、耕作难、生存条件十分恶劣,世代靠山吃山、乱砍滥伐,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威胁。我县在移民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结合“一大四小”绿化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生态工程的实施,大力推行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全县移出区新增造林绿化面积达5300多亩,生态环境不断好转。与此同时,通过实施生态移民搬迁,移出区移民户摆脱了过于依赖林业资源的现状,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促进了林业可持续发展。三是移民收入稳步增加。通过扶持龙头企业、特种养殖基地、林业产业基地等产业扶贫工程的实施,逐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发展模式,为移民户建起了致富产业。到目前,我县通过贷款贴息的形式,已累计扶持了华辉公司、新百泰公司等多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创办各种基地20多个,解决当地移民就业近1000人,带动发展移民2000多人,持续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在200元以上。四是移民户思想观念不断更新。过去的贫困户世代居住在深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上学难、看病难,不求进取,“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移民户搬下山,沿公路靠县城,生活环境、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都发生深刻变化。搬迁群众逐步树立起教育意识、商业意识和科技致富意识,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移民户“故土难离、家难舍”的传统思想逐步向“人心思高、人心思走”的思想观念转变,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一部分人大力发展药材、食用菌、土养家禽等特色产业,一部分人离乡不离土,从事林业方面发展,一部分人放心外出务工寻求发展,还有一些人从事

二、三产业的自主创业,搬迁群众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为脱贫致富奠定了基础。五是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通过移民扶贫工程的实施,统一了全县干部的认识,增强了全县干部抓移民扶贫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广大党员干部把移民扶贫工程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落实“民生工程”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广大群众从移民扶贫工程建设项目中感受到了广大干部对群众的关心、爱护和真心实意助民谋发展的热情以及移民扶贫的实惠,从而使干群关系日益密切,隔阂不断消融。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为做好我县移民扶贫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XX县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主要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出台了移民试点工作方案XX县城移民新村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移民搬迁总体思路、对象、工作原则、补助标准、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等,按照省市下达的考核目标,将移民工作目标任务列入民生工程考核内容,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同时明确扶贫、财政、国土、民政、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职责,做到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协调解决移民搬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发动。坚持“调查为先、决策在后”工作方针,确保了政策的实效性和严肃性。一方面,开展对居住在深山区和地质灾害区的农户居住状况、居住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安置意向等进行走访调查,视情况初步确定移民对象;另一个面,对安置方式、安置点的接收能力和建设条件等开展调查摸底。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同时,利用政策宣讲、下发宣传单、制作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移民扶贫政策家喻户晓。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实施。我县移民扶贫对象界定于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和水库库区的贫困人群。其中,深山区界定为扶贫开发重点乡中的重点村,老革命根据地所在村、重点乡中缺乏生存条件的非重点村、非重点乡中的重点村,列入退耕还林生态保护区缺乏生存条件的贫困对象;库区主要是大段水库就地拨高人群;地质灾害频发区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省国土厅评估认定的地质灾害点75个。为实现对这些地区的贫困群众整体搬迁的目标,我们根据不同情况,对移民户采取了集中安置、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等到方式,解决了安置难的问题。

四、坚持政策引导,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政策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推动政策落实来引导群众实施移民搬迁。一是资金补助。对异地搬迁并实行集中安置的,每人给予3000元奖金补助,移民房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水电开户费,由政府帮助建设移民房配套工程。二是户籍迁移政策。凡搬迁到县城或异地搬迁的移民户,允许自愿保留农业户口或转为城镇户口,安置地公安机关及时办理迁移落户,并免收户籍迁转手续费,搬迁户子女入学免收转入费。三是减免各种费用。免交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种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在县城集中安置办理房产证减免各项费用每户在2000元以上。四是协调民政部门为部分移民点积极争取扶贫发展资金。五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和雨露计划培训政策推动移民点的基础设施改造和移民户生产技能及职业素质的提高。六是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对移民搬迁的移民户原承包经营的土地和落实林改政策后的山林可自愿选择经营方式,其经营权和所有权不变。

五、合理利用土地,夯实发展基础。按照有土安置和无土安置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争取用地指标,实行土地置换,合理流转土地等方式,保证有房可建有地可种,在建设用地上会同国土部门,积极争取政策,优先解决移民建设用地指标。生产用地上,对有条件的安置点,鼓励移民户季节性地用原居住地耕种,同时,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土地租赁或转包形式,加快土地流转,从根本上解决移民发展的后顾之忧。

六、坚持群众参与,强化监督管理。一方面,移民户多形式参与建设管理。安置地选择由移民户确定,各移民安置点选择由移民户参与选择,政府帮助协调土地征用。各移民安置点移民房建设实行公开招投标,一部分安置点实行统一规划、分户自建、户主负责,一部分安置点统一规划、统一建房,由移民户选出理事会代表,成立移民理事会,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参与移民建房监督管理。另一方面,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做到省下拨的移民扶贫资金,市、县配套资金,统一划入县移民专户,由县扶贫办审批,财政、审计监督,实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通过“一卡通”直接补到移民搬迁户手中。做到补助标准和补助到户资金公开、各项优惠政策公开、安置方式公开。

七、加大后续扶持,确保农民增收。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提高移民实现增收致富的技能,努力做到移民户家家有能人、人人有事做、个个能挣钱。通过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共完成实用技术培训400余人次,按照先培训再就业方式解决移民就业增加收入,通过劳动部门优先安排移民到工业园区合适岗位就业,目前,已到本县龙头企业绿海公司、华辉公司等地就业的移民500多人。与此同时,对移民特困户,协调包扶单位继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有条件的将其纳入城镇或农村低保范围。

一、主要成效

2010年以来,到位财政扶贫项目资金12657万元,到位库区项目扶持资金22974.38万元。实施整村推进64个村,村平投入达100万元以上;新建特色产业基地30000亩,扶持改造楠竹园20000亩,实施柑桔品改15000亩,巩固发展网箱养鱼3万口;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5244人,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达8500人(次);完成扶贫搬迁(危房改造)1377户,5088人;实施库区危房改造1956户、9824人;发放原迁移民直补资金10258.12万元,富水库区粮食补贴资金2240万元;新建人饮解困工程736处,解决了10.2万人的饮水难问题;修通了一大批乡村级公路,库区98%村修通了村级公路,85%组修通了通组公路。2014年农民人均出收入达到6545元,比2009年增加108.4%。

二、主要作法

1.整村推进确保贫困户受益。我们把整村推进当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重点贫困村经济,确保贫困户受益增收。一是有机结合。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做到同步规划,分步实施,巩固提高,促进发展,缩小差距。二是群众参与。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组织群众参与规划的制定和项目的选择,参与监督资金的使用和工程的建设,参与规划实施和检查验收。三是明确任务。以生产发展、增收脱贫为中心任务,结合各村实际,大力发展致富产业。四是整合资源。“雨露计划”、扶贫搬迁、产业化扶贫等项目,都优先安排到实施整村推进的村。五是加强管理。严格整村推进建设标准,加强检查督办,落实后续管理措施,保证推进一个村、脱贫一个村、长远致富一个村,并进而建成新农村示范村。

2.产业扶贫促进贫困户增收。围绕万亩生态养殖、万亩油茶、万亩香榧、万亩茶叶、万亩水果等六大万亩基地建设,引导贫困农户,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因地制宜选准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种养业项目,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库区重点抓水果品种改良和网箱养鱼;山区重点抓以楠竹、油茶和商品羊为主的种、养殖业;产粮区结合生态家园建设,扶持贫困农户大力发展养猪;城郊和国道沿线区,结合“一线两圈”生态旅游圈的建设,扶持发展和壮大一批以水果、苗木、畜禽和水产养殖为一体的农业庄园,并逐步向融旅游观光于一体的方向发展。支持大额扶贫贴息信贷款,扶持石材加工销售、土巴爷酒、野荞酒、恒通竹业、新厦松木业、九宫生态粮油等一批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大力推进小额贴息贷款,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贷款难题。

3.“雨露计划”助推贫困户就业。一是培训对象明确到户。参加“雨露计划”培训并获得扶贫资助的对象,都是农村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对贫困乡村中考、高考的落榜生,优先纳入转移培训范围。对需要和能够外出就业的贫困户劳动力建档造册,建立劳动力培训转移信息数据库,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二是培训内容对口到人。根据贫困劳动力实际,选择最适合的培训内容,建立档案,接受培训,推荐就业,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三是培训形式更灵活。凡是在中职中专、高职高专接受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纳入补助范围。 4.扶贫搬迁改善贫困户环境。我们把扶贫成本太高、居住分散的库区和深山区贫困人口作为首选搬迁对象,积极稳妥地搬迁到山下、路边、城镇等适宜的地方。在扶贫搬迁工作中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二是坚持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三是坚持异地扶贫开发与生态家园建设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搬迁,确保这部分人口“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5.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13年我县库区的贫困实情得到了省移民局认可,同意将我县纳入试点县范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大畈镇和平、鹿眠塘、板桥等3个村作为我县第一批解决移民突出问题试点村。目前编制了3个试点村实施方案,聘请长江委设计院编制了3个试点村规划。3个村共有特殊困难移民906户,4198人,基中:有土坯房503户,2418人,计划补助投资3955.16万元;基础设施配套4586万元;生产发展按“二区三产业带”建千亩枇杷基地、千亩规范养殖小区、万亩油茶基地、万亩泡桐基地,投资3226.83万元;建板茶、和平大桥,修通板富公路投资5021万元;教育培训投资1419.9万元,其中:高职教育114.2万元,技能培训702.5万元,购买公益性岗位603.2万元。经汇总,3个试点村特困移民扶持项目总的补助费用17174.59万元,其中直接费用14571.41万元,其它费用1041.86万元,基本预备费1561.32万元。资金筹措争取国家试点资金8396万元,地方配套9100.5万元。

第五篇: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情况汇报

县上督查太极镇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3月)

各位领导:

根据县委《通知》精神和督查内容要求,我就全镇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1、落实全省惠农政策现场会和省、州、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抗旱春耕生产、旱作农业技术推广、春季造林等工作进展情况。去年我镇作为全省惠农政策现场会观摩点之一,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省州县领导的一致好评。现场会后,对惠民办硬件设施进行了再完善,对各类软件进行了再规范,先后接待县市镇观摩学习26次。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镇、村、社三级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农村各项工作,目前,全镇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展开。其中抗旱春耕生产工作,各村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做好了渠道清淤、春耕物资储备等前期工作。通过深入农户,详细调查了解农户准备情况,尤其是贫困户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孔山村全膜双垄沟播覆膜玉米技术推广任务作了认真部署,安排一名领导专抓此项工作,配合州、县农业技术员,抓好集中点和分散地块的规划,目前已拉运地膜3吨,广大群众已开始平整土地、检查土壤墒情、运送农家土肥等前期工作,确保我镇全面完成县上下达的工作任务。春季造林工作,要严格按照县上的要求,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的高潮,做好太极中路、国防

1 公路、刘段路、黑水沟两侧道路及三马台、西番台等退耕还林点的补植补栽工作,完成河北五村的整村绿化工作任务。同时,做好全镇需要破解的“七个”难题:一是破解特色农业形不成规模的问题;二是破解旅游业带动不力的问题;三是破解城镇建设和商贸流通带动不力的问题;四是破解征地拆迁难的问题;五是破解农民失地不失业的问题;六是破解城市规划与郊区规划、周边发展规划不一致的问题;七是破解干部队伍战斗力不强、基层组织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2、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宣传情况。我镇继续把落实好党的各项惠农政策作为最大的增收项目和阳光工程来抓,在巩固和扩大“惠农政策落实年”活动和“千名干部包社宣讲核查惠农政策”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惠民办规范化建设,安装电子宣传屏和电视机,滚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镇村设置惠农政策宣传栏、公示栏,增加政策透明度。把惠农政策宣传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采取入户宣传、制作喷绘、永久性标语、横幅,利用座机语音、手机短信、广播、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3、今年第一季度,全镇共计发放7项惠农资金1684822元,资金落实率100%。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农户手中,并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了群众监督。

4、今年,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咨询接防制度,认真填写群众接防登记记录,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及时给予了满意答复,立即不能解决的,通过登记、上报分管领导、研究讨论后给予答复,第一季度共解决群众各种惠农政策疑难问题68项,所反映群众均表示满意。

5、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财政局—财政所—信用社—农户的资金运行模式,严格执行惠农资金“一周到位”制,在资金到位前,提前做好资金发放的基础性工作,资金发放时,惠民办工作人员利用广播、宣传栏、手机短信及时通知到户信息,确保了资金的及时足额到户。全镇不存在惠农资金截留、抵扣、挤占、挪用和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现象。

6、今年,按照县上提出的“四优先、五不准”原则,继续对全镇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核查核销,没有发现一例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农村低保户。根据新制定的《永靖县农村低保操作细则》,按照村“两委”提议、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等程序进行了评议和公示,对全镇764户2354人农村低保实行六类施保,其中一类72户235人,二类27户89人,三类156户592人,四类93户344人,五类164户656人。

7、在去年落实惠农政策的基础上,我镇注重五个方面“进一步”工作,加强和完善了全镇惠农政策落实:一是抓政策宣传,在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上进一步下功夫;二是抓评议公示,在准确确定受益对象上进一步下功夫;三是抓“一册明、一折统”的规范运行,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户上进一步下功夫;四是抓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在实现动态管理上进一步下功夫;五是抓基础档案,在惠民办规范化建设上进一步下功夫。

8、阳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去年12月28日,县委、县政府在我镇召开了全县惠民政策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工作会议。现场会后,在县惠民办和县计生局的指导帮助下,我们充分借鉴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伍,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研发出了以计划生育全员人口数据为基础,以各部门信息化为模块,以乡镇综合展示为平

3 台,以方便群众为民办事为宗旨,建立了惠农政策信息服务平台。群众通过计划生育阳光计生服务卡、永靖县全员人口惠农政策阳光服务卡、身份证号、一折统存折、姓名和姓名拼音码等方式,可在惠民办直接查询本户本人享受到的项目资金。利用网格化管理模块,可以从全镇点击到户、到人,群众享受的各种惠农项目和资金一目了然。

9、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于2010年11月8日召开会议,利用十天时间,完成了16-59周岁参保人员的收费工作,共收缴养老保险金177.229万元。收费工作完成后,组织镇、村、社干部进行了人口核定、档案整理、电子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县社保局审定,全面完成了全镇新农保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全镇应参保人数为13171人,已参保12598人,参保率为95.65%,60周岁以上的有2343人,占总参保人数的18.6%。60周岁以上新农保养老金全部拨付到位,在春节前已发放到人,第一季度新农保养老金已全部上账。同时,在全镇庆新春系列文化活动上举行了新农保首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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