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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思考(精选)

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思考第一篇: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思考探析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主要途径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是中央和高检院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解决当前检察工作中突出。

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思考

第一篇: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思考

探析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主要途径

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是中央和高检院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解决当前检察工作中突出问题的客观需要,是在全社会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根本举措,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必须认真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提升

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应当通过以下六个方面来实现:

一、强化履职,以严格执法树公信力

依法履职、严格履职,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加强,是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核心任务。各级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在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碰硬、攻坚克难,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是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类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监所检察等职能,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以及“”等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和其他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破坏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设备,绑架、伤害、敲诈勒索企业投资经营者等刑事犯罪,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依法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同时,积极参加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依法及时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切实解决检察环节涉法上访问题,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有效化解和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二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切入点,坚决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更加关注民生问题,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经济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执法司法等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破坏市场法治环境,侵害投资经营者权益,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廉洁从政。依法查办和预防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改革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等犯罪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大打击严重行贿犯罪的力度。依法追缴赃款赃物,积极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特别是要积极查办和预防能源水电、原材料基地、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高新技术产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田水利、电网及饮水改造、村村通公路、义务教育、合作医疗、村庄整治、移民安置、土地整理、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领域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同时,还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围绕履行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办案和监督的治本作用,抓好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发案状况、原因、特点和规律,坚持检察机关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三是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着力点,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也是社会健康发展的保证。检察机关必须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措施,创新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构筑守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坚固防线。要依法行使刑事立案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以及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依法行使侦查活动监督职能,追捕追诉漏罪漏犯,监督纠正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款物、违法取证、刑讯逼供、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依法行使刑事审判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等裁判不公问题;依法行使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超期羁押、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依法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司法腐败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依法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索贿受贿、侵犯人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树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

、强化管理,以规范执法树公信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检察机关如果执法不严格,工作不规范,执法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科学的检务运作模式,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形象。一是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1)建立案件质量评

价标准体系。规范办案行为,科学管理检察业务工作,制定标准是关健,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以保证法律监督任务的完成。(2)建立完善案件质量控制系统。案件质量管理作为一种长期性的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案件质量监督机构,直接监督各业务部门的案件质量,将案件监督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3)建立案件质量考评制度。案件质量考评应包括事中监督检查与事后监督检查两个方面。事中监督检查,即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进行跟踪审核,审核的重点是程序制度的落实、案件效率等,从而确保案件程序与实体的公正;事后监督检查,即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及法律文书质量的审查来发现问题,并与目标量化考核相结合。(4)完善质量问题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和确定各业务部门的执法责任、错案范围、追究程序,以确保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杜绝和减少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推行侦查、逮捕、起诉工作相衔接工作机制,把内部制约工作前移,在加快办案节奏的同时确保办案质量;认真落实重要执法活动集体研究制度,坚持对重大执法活动实行党组会、检察委员会集体决策;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的规定;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固定证据、依法保障人权、确保办案安全;积极开展“三个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完善自侦案件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探索实行扣押、冻结款物网络动态管理等,有效治理和防范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检务督察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制度,明确检务督察的原则、职责、权限以及督察的主要内容、方式。坚持定期督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督察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书面督察与现场督察相结合,日常督察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以纠正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为中心”的案件督察,“以执法作风、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的检风检纪督察,“以上级和本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决策督察,不断强化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效率意识,保障检令畅通、检纪严明、执法高效。

三、强化服务,以务实作风树公信力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检察机关只有主动了解、掌握、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因此,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依法积极办案,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把检察职能向社会延伸,把检察工作向老百姓贴近,加强对民生诉求的检察服务,着力开展“六进”活动:一是进社区。积极构建检察官社区服务网络,建立“检察官社区服务站”,了解社情民意,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开展社区治安调查,掌握社区治安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促进“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建设;加强与社区矫正办公室的经常性联系,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二是进机关。深入开展“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专项活动,提升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加强与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三是进企业。坚持开展“一案一预防”,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口头或书面检察建议,协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预防职务犯罪发生;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效果。四是进工地。掌握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度情况和法律服务需求,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重点项目的黑恶势力、打“五霸”等专项活动;结合办案开展综合治理,协助有关部门化解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维护工地正常的施工秩序。五是进校园。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课、法律知识竞赛、观摩刑事案件开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认真做好对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工作,建立青少年维权工作档案,收集、归纳典型案例、经验成果,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有效依据,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六是进农村。深入乡、村,采取开通“检察服务流动车”、面对面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针对容易使农民利益受损的征地赔偿、房屋拆迁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受理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和民事行政案件申诉;进一步完善依法处理涉农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稳定工作的水平,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针对新农村建设改造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对策建议。

四、强化公开,以阳光检务树公信力

“阳光检务”是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的窗口,是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也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一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有关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的法律、立法解释,强制措施和办案、羁押期限、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的规定,检察工作纪律,检察工作程序、国家刑事赔偿制度等内容。大力推广电子检务,设置电子显示大屏幕、自动触摸屏,在检察外网上开通“检务公开”、网上举报专栏,便于社会各界和公众查询,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案件办理查询机制。为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在检察环节的合法权益,增加检察执法办案透明度,建立健全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以方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处于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情况、诉讼权利和监督渠道的查询。三是建立听证制度和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对拟不起诉的刑事案件、不提请抗诉的民行申诉案件、重大疑难信访信件,实行公开听证和审查,增强检察文书的说理性,充分阐明处理的过程、事实、理由和根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建立“下访巡访”机制。定期深入到街道、社区、基层单位开展巡访,通过服务热线电话开展预约下访等方式,随时随地接受群众投诉,现场接待群众来访,并妥善解决。五是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拉近检民距离,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亲和力和透明度。

五、强化责任,以接受监督树公信力

“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不仅是一种观念,而且是检察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进一步健全完善接受外部监督的机制,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使社会各界、人民群众都能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才能更加有效地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重大部署、重大工作报告制度,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建立健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二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在确保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监督基础上,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的新途径。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搜查活动的现场监督,参加执法检查、案件评查、信访接待和对自侦案件的回访考查等活动,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三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通过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召开公开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六、强化素质,以优良形象树公信力

检察队伍是确保公正执法的主体,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关键。必须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坚定、执法能力过硬、素质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始终保持检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着眼于提高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加大培养选拔检察业务专家以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等检察专门人才力度,为检察官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正规化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通过全员培训、集中学习与分类培训、固强补弱相结合,理论学习、课题攻关与岗位竞赛、实战练兵相结合,关门学习、学历教育与外出交流、检校互动相结合,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核心,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崇高的职业使命和毕生的价值追求,努力提高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加强检察人员礼仪规范教育,将检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融入到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中,落实到检察人员的言行举止上,建立统一威严、文明友善、健康向上的职业礼仪规范,展示检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职业素养、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四是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检察工作的整体格局,与检察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狠抓廉政教育,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形式,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狠抓廉政制度建设,坚持以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为主要对象,以制权、管人、用钱为重点,建立健全统

一、全程、严密、高效的监督制度体系;狠抓廉政监督,认真落实“一案三卡”、“执法档案”、重要执法活动集体研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重大经费开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制度,确保监督实效。

第二篇:深化规范执法化建设 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2011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一流的办案质量、一流的执法规范化水平”目标,以建立健全执法岗位职责规范、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业务工作考评规范和执法责任追究规范为主要内容,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2011年以来,我院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名,对**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件**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未发生一起错案,刑事案件定罪准确率、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群众满意率、满意度不断提升,先后被评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执法观教育,完善规范执法长效机制

坚持把正确的执法观教育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一项基础工作,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防线。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先后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将这些教育活动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相结合,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宗旨意识,统一执法思想,进一步确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 1 公正与效率并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正确执法观。二是强化督促整改。开展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纪律作风回头看”活动,排查工作中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执法环节和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督促落实。特别是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的监督管理,针对案件改变定性、涉案数额发生重大扣减等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和人员逐案说明原因。三是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主动适应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需要,积极探索规范执法和效能提升机制。我院反贪局近年来注重在反贪侦查信息工作上动脑筋下功夫,通过强化基础信息工作,磨练侦查技能,着力解决了办案中存在的由供到证、不注重信息搜集和线索经营评估等问题,以侦查信息化带动了反贪工作的发展。

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全方位监督网络

加强对重点岗位和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监督,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把监督制约的措施落实到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一是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和质量监督。全面实行办案流程管理,成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办案规范化和办案质量进行内部2 监督,以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执法。2011年以来,先后对**件案件进行质效检查,对**份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进行备案审查,对**万余元赃款赃物进行内部监管。工作中,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情况检查方法:每起案件办结后,先由承办人自查、再由部门干警之间互查、最后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同监察部门检查,形成了自查、互查、复查有机结合的案件质量检查体系,逐步形成了案件备案审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办案期限预警、办案质量定期通报等办案质量保障机制。二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执法监督机制。各业务部门将所办案件录入报表系统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局域网上通过实时查看案件的各诉讼环节进展情况,监督案件的诉讼期限是否遵守、法律文书开具是否规范、备案文书的报送和办结案件的移送检查是否及时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强化了对办案的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三是开展检务督察和执法效能监察。纪检监察部门采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法,强化对遵守“禁酒令”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连续两年对自侦部门履行党风廉政情况及规范化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行纪检部门干警、人民监督员对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结案前谈话和到案发单位回访考察制度,切实加强 3 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责成整改,确保各项办案纪律、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四是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批准制度,对不起诉、抗诉案件以及检察委员会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项,及时上报上级院备案。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务犯罪案件赃款赃物专项检查活动并接受省检院、市检察院的检查验收。

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坚持把外部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工程”,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检察执法的公信力。一是营造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开通了网络举报互动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通过检务专栏、电子视屏、新闻媒体进一步拓宽检务公开渠道,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每年集中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民行检察宣传月”、“检察开放月”“检察体验日”等系列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来院参观、座谈,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度。二是主动接受“三大员”的监督。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检风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工作制度,确保“三大员”准确、及时履行监督职能。今年以来,我院已邀请“三大员”开展案件监督、列席我院重要会议等活动**余次。邀请人民4 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检查、案件评议、信访调解、宣布不起诉到场监督、案件评议各1次。此外,我院还聘任了特约检察员和检风检纪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进行民主监督和检风检纪监督,定期向他们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先后向区人大、政协专题汇报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渎职侵权、青少年维权、法律监督等专项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切实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保障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一是实施目标管理激励机制。每年年初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执行办案工作流程、办案质量考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建立“个人业绩档案”,将每次对案件质量检查考评的结果记入干警个人档案,作为办案人员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落实检察职业行为规范。 5 积极引导干警认真落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坚定职业信仰,依法正确履职,严守职业纪律,保持良好作风,注重职业礼仪,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纪律约束。制定了《检察工作人员礼仪规范》,对干警在着装、仪容、拨打接听电话、接待等方面的礼仪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注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学、练、用”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注重对青年干警的培养锻炼,加快推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工程”,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营造氛围、搭建舞台。

各位领导,近年来,我们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下了很多功夫,也取得了一定成绩,队伍中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实现“案件质量差错率降到最低、涉检上访数降到最低、规范执法投诉率降到最低、干警社会公众形象的投诉率降到最低”的目标。但是,我们也认识到,随着现在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越来越高,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对于今后的工作,我想,我们将以迎接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教育、抓好管理、带好队伍,确保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全过程中正确履行职责,推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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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派出所“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公信力”专项工作总结

派出所“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公信力”专项工作总结 为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的突出问题,提高分局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执法公信力,为平安世博提供一流的执法水准和执法服务,分局于2010年2月初组织开展以“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公信力”为主题的专项工作。根据分局沪公闵2010(32)号文件精神,我所先期谋划、深入查找、扎实推进、认真整改,至4月5日集中整改日止,整个专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我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深入贯彻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于公安社会管理和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为实现平安世博和公安队伍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工作,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要进一步清理和完善公安执法依据,使公安执法活动在规范框架下合法合理的运作;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意识,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实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注重执法态度和艺术,规范执法言语和动作,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抓住人民群众意见大的执法问题,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查处执法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执法公正廉洁。

三、工作措施

(一)先期谋划、深入查找

根据分局整体工作部署,我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在梳理分析阶段(2010年2月5日前)召开支委会,认真查摆自身队伍中,在执法环节上的瑕疵,经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将民警过分依赖网上办案自动生成系统问题、接处警到场及时率问题、民警办案程序意识问题三类执法环节的不规范,作为我所的改进重点。

(二)精心规划、有序推进

对于查摆出的执法环节的不足与问题,领导班子秉持“对公安工作负责,对办案民警负责”的理念,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序列,扎实有序深入推进。

1、接处警到场及时率问题。

110接处警工作一直以来是公安工作直接的对外窗口,展示公安工作良好风貌和对外形象的同时,也成为转变公安工作理念的排头兵。针对我所110接处警到场及时率低,我所开展了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在110接处警规范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全所民警再次深入学习市局《110常规警情处臵工作流程》及分局关于110接处警的规范性文件,对本地区多发的110警情的处臵以及相关实例进行分析、讲评,协调理顺专职接警民警与值班组接警民警之间的职责分工,并将110接处警作为常规工作纳入民警目标管理考核。

通过进一步学习阮康杰“十字工作法”等业务培训学习,民警对110警情的处臵流程、要点、要求进一步明确,接处警规范和效能得到明显提高,在到场及时率、处臵方式等方面下工夫,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同时通过目标管理考核的形式,进一步激发民警规范接处110的自觉性和积极性。3月份我所110接处警超时0.7%,远远低于分局2.1%平均水平。

2、民警办案程序意识问题

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程序意识薄弱,如:民警制作笔录未执行双签名、延长传唤报告滞后、第一次询问未及时询问等问题时有发生。

我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案分析,提高民警办案意识,并成立所内法制员队伍,对上报审批的材料逐个检查后再上报,重点针对民警制作笔录未执行双签名、延长传唤报告滞后、第一次询问未及时询问等问题,切实提高民警办案水平。

3、民警过分依赖网上办案自动生成系统问题。

办案要民警过分依赖网上办案自动生成系统,导致各类文书、报告不规范,各类文书重复等。

我所落实专管民警加强对案卷审核力度,对网上生成文书逐个修改,并加强对办案民警培训,增强意识,提高业务能力。经一段时间教育培训,现在办案中,对自动生成有问题的文书,民警能自觉重新用纸质文书制作并上传。目前案卷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分局的下一步工作将进入检查总结阶段,分局将对我们的专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并将专项工作的作为二○一○年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及今后追究执法责任的重要依据,所以我所见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将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的薄弱点进一步梳理夯实,同时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责任,防止发生上述执法环节上各类问题的回潮现象,切实将专项工作贯穿于各项公安工作之中,与当前大力推进的“三项建设”、“三项管理”及“世博安保”等公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专项工作的成果真正体现在提高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上,体现在保证平安世博等各项中心工作上。

派出所

第四篇: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能力的实践与思考

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能力的实践与思考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总审计师 孙德仁

稽查业务综合性强,需要具备多种能力,其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是执法能力。2013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要求以提升执法能力为主线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今年以来,山东国税围绕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能力作了一些探索,同时也遇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一、税务稽查执法能力的内涵和外延

稽查执法能力来源于政治学上的执政能力、管理学上的执行力以及法学上的行政执法能力,这三种能力在税务稽查领域的具体化就是稽查执法能力。稽查执法能力直接决定执法效率,进而影响税收征管效率,是税务稽查现代化的主线和目标,对于加强法治型稽查和执法型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利剑作用、更好地维护税收经济秩序都具有重要作用。具体来讲,税务稽查执法能力是稽查部门依法履行自身职责所应具备的主观条件,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组织全体稽查人员,动员各方积极因素,采取科学的制度和方式,有效履行稽查职责、服务税收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本领。

税务稽查执法能力是一个系统完备的体系,既包括稽查人员的个体执法能力和稽查团队的整体执法能力,也包括管理体制、法律制度、工作机制、财物装备、外部环境等客观条件。稽查人员的个体执法能力可以分为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团队意识等)、知识(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干中学等)、素质(思想政治、人文科学、专业技术、科研创新、管理指挥等)、技能(科学选案、依法检查、公正审理、严格执行等)等层次;稽查团队的整体执法能力可以分为服务大局、依法履责、管理创新、科技支撑、协调配合、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等能力。

二、山东国税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能力的探索与实践

今年以来,山东国税紧紧围绕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能力,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为税收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截至10月底,全省国税稽查部门检查纳税人6758户,查补收入37.15亿元,同比增长10.86%。

一是明确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能力基本思路。根据提升站位、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倾情带队的要求和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4月召开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全省必须围绕提升稽查执法能力,进一步明确稽查职能定位,创新稽查体制机制,完善稽查方法手段,提升稽查队伍素质,为提高全省国税稽查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提高执法能力,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稽查职能,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稽查执法,始终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提升稽查效能,始终坚持统筹兼顾、科学整合稽查资源,始终坚持加强领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二是强化稽查部门组织机构建设。优化稽查部门机构设置,省局稽查局设置9个科(中心),调整充实基层稽查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注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省局稽查局选用和借用了5名40岁以下高层次专业人才,并充实到重点岗位。与2011年4月底相比,目前全省国税稽查系统研究生及专业资格人员占全部稽查人员的比例分别上升了0.82%、13.42%,均高于同类人员占全省国税干部的比例。

三是提高稽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省局先后举办金融、成品油企业查前培训、协查系统升级、ERP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等10个业务培训班和稽查局长专题培训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总局培训,抽调骨干参加上级重大案件查处实训,并加大对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的支持力度。税务稽查员(岗)在全省国税系统组织的六员、四岗等各类考试中,成绩都名列前茅。

四是完善税收检查工作机制。实施分类分级检查,建立省局牵头、市局组织、县局参与三级联动机制,由省局统一拟定实施方案、政策标准、工作步骤、数据口径和时间进度。加大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紧紧抓住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两个重点,加强稽查人力资源的统筹使用。大力推行典型解剖、模版检查、全面铺开的检查方式,形成适合不同类型企业的检查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了检查质效。截至10月底,全省税收专项检查查补收入24.96亿元,查补入库率93.86%,比去年同期提高9个百分点。

五是创新税务稽查工作方式。在稽查资源利用上,实行 统一选案、联合检查、集中审理模式,广泛运用上下联动、上级督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形成检查合力。积极探索开展信息化稽查,自主研发稽查选案软件,推广使用辅助查账软件。不断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推进稽查精准定位,比如在成品油受票企业专项检查中,通过对全省4077户成品油生产和经销企业近三年开具的284万余组专用发票信息进行提取分析,筛选出128户重点检查企业,查实率达到100%。

六是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在内部,加强与征管、税政、法规等部门的配合,利用税收检查获得的资料,全面总结和剖析被查行业的经营规律、特点和带有行业共性的税收违法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实现了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查。在外部,加强与地税、公安、银行、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

三、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能力面临的矛盾与问题

一是税收法制建设滞后弱化税务稽查刚性。税务稽查的上位法依据不充分,虽然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了税务稽查的执法主体资格和相应职能,但赋予稽查部门的执法权限仍然有限,与稽查部门实际承担的职责不匹配。比如稽查部门虽然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但没有强制调账等权限;虽然规定了税务机关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但没有详细规定具体行使程序;其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的衔接适用也存在冲突。税务稽查的具体法律依据不完备,目前稽查执法的主要依据是总局制定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文件,法律效力不强。而且,上述法规、文件对查办违法案件的执法程序、取证标准、审理定性以及自由裁量权等未能进行系统的规范和明确。另外,税务局和稽查局职责划分不清,实际工作中日常检查取代税收检查、评估取代稽查等现象比较普遍,既侵夺稽查权力,又潜藏执法风险。

二是稽查部门组织架构与税源结构不配比。从当前税收贡献情况看,2%的大中型企业贡献了90%以上的税收,重点税源企业主要分布在市以上中心城市,税源结构呈倒三角分布。而省、市、县三级稽查部门人员数量却呈正三角配置,据统计,我省约70%的稽查人员分布在县区级,23.14%分布在市级,0.71%分布在省级,导致省级稽查部门有检查权限但无人可用,基层稽查部门有人可用却无力检案可查。从横向上看,稽查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拘泥于行政区划,不同区域间稽查人员分布不够合理,稽查人员配备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合,也制约了稽查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是传统稽查执法手段跟不上企业科学化管理的步伐。当前,推行电算化管理核算的企业数量快速增加,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和高层次财务管理人才掩盖涉税违法事实、逃避稽查打击的能力大大增强,常规稽查手段越来越不能满足稽查工作实际需要。调研发现,我省大中型企业已普遍运用ERP等先进管理系统,并多以知名会计事务所作为财务和税务顾问。与企业管理核算的高度信息化、专业化形成鲜明对比,税务稽查信息化程度还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信息分析整理和利用程度明显不够,缺少对涉税信息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分析加工的信息化查账工具,影响了稽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是稽查干部队伍现状不能胜任稽查执法需要。目前,我省稽查人员2417人,占全省国税干部的10.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2011年4月到2013年10月,全省稽查人员绝对数下降4.47%,占国税干部比例下降0.45%。稽查干部老龄化问题严重,35岁以下人员占比由2011年4月底的7.79%下降到2013年10月底的6.33%,不少市地稽查干部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稽查部门高端专业人才短缺,平均每市拥有研究生不到5名、注册会计师不到2名、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不到1名。另外,受机构规格、职级待遇、工作环境等影响,稽查人员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不高。

五是稽查执法环境有待改善。部分税务机关对稽查职能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仍然把稽查执法作为调节收入的工具,致使稽查执法时紧时松。个别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稽查执法面临较大外部行政压力。个别税务机关过分考虑优化经济环境的需求,以评代查、以补代罚,削弱了稽查执法刚性。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第三方证据获取难、信息共享程度低,多部门稽查执法协作制度不够完善。

四、进一步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能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树立现代化稽查理念是提升稽查执法能力的先导。税务稽查部门应牢固树立法治、效率、集约、专业、创新的现代化税务稽查理念,作为提高稽查执法能力的指引和评价标准。其中,法治是核心,增强稽查干部的法治意识,把法治理念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层面,提升稽查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效率是方向,加强对稽查信息系统的应用和管理,不断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效;集约是基础,以优化稽查资源配置为目标,完善稽查管理方式;专业是保障,加强行业性涉税问题研究,开展专业化检查,培养行业检查专家型人才,用专业化推动稽查现代化;创新是动力,以创新思维和科学方法破解制约稽查发展的难题,通过对稽查机制、方式方法的拓展和创新,助推稽查执法能力提升。

(二)加强稽查法律体系建设是提升稽查执法能力的保障。一是修正《税收征管法》,科学合理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同时赋予稽查部门更大的调查取证权,增加强制性规定,明确代位权、撤销权的具体行使程序。二是提升《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法律级次,将其上升为税务总局的部门规章,进而以此为基础形成《税务稽查条例》,并进一步上升为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将稽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专业化和现代化要求固定下来,进一步扩张税收检查权能,对恶意税收违法和对抗、逃避税收检查行为赋予一定的强制手段,提高稽查取证(包括调查、检查、协查三种取证)效力,建立税务稽查结果与企业征信衔接运用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协税护税机制,优化涉税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加大稽查处罚力度。三是提请有权机关及时明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刑法修正案

(七)》的衔接适用问题,尽快明确税收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的种类、审批(实施)主体、程序、时限以及逃税(罪)案件的认定处理等问题,确保稽查部门有法可依,防止引起税收争议。

(三)加强稽查管理方式建设是提升稽查执法能力的基础。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构建高效组织体系。按照省局要强、市局要扩、县局要缩的基本原则,调整省、市、县三级稽查机构职能,打破行政区域限制,适当提高省、市稽查人员比例,逐步推行省、市一级稽查模式。充实省局稽查力量,合理设置直属稽查机构;扩大市稽查局规模,跨区设置直属稽查局,承担对全市范围内重点税源企业的稽查任务,切实解决县级稽查局对大企业进不去、查不了、难入库等问题;适度收缩县级稽查局机构,压缩编制,在条件适宜地区逐步撤销县级稽查局。二是调整职责范围,建立高效管理模式。按照税源分布结构和分级分类稽查管理的要求,赋予不同级次稽查局不同的执法任务,使稽查资源与稽查执法对象相匹配。适当上收稽查事权,加强稽查工作 一体化管理,在更大范围内统一调配稽查人力资源,做到统一选案、统一检查、统一审理。

(四)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提升稽查执法能力的支撑。一是完善网络信息平台和工具软件。依托金税三期工程,逐步建立上下贯通、内外互联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实现总局、省局、市局、县局贯通,税务稽查网络平台与税务部门征管各系统相连,并与相关执法部门网络相连,最大限度地获取、开发有价值的数据,为科学选案、高效稽查提供依据。二是拓展稽查信息化应用领域。深化电子查账系统应用,对总分企业和一些重要行业探索构建实时监控、动态监测的在线稽查系统,实行联网稽查。探索建立覆盖各级稽查部门的数字化稽查指挥中心,进一步提高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支持能力。强化稽查痕迹管理,以工作底稿为载体,全面推行模板化、格式化检查,实现对稽查选案、案源管理、稽查实施、案件审理、案件执行的全流程实时控制。三是加强稽查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整合分析涉税信息,提出协同应用的解决方案,加强数据智能管理和深度分析,增强判断评价宏观经济、感知经济安全风险等方面的能力。做好稽查案件分析整理工作,逐步建立重要行业、重点企业、高风险纳税人的稽查模型,形成稽查案件知识库。

(五)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是提升稽查执法能力的生命线。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打击震慑,严格履行税务稽查法定职责和授权职责,始终把案件查处作为稽查工作的中心任务,扎实抓好常规税收检查、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等工作;一手抓促管促改,抓好行业及个案检查成果的深加工,剖析问题成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改进和完善征管措施。

(六)加强稽查执法队伍建设是提升稽查执法能力的根本。一是重数量。按照稽查人员占全部税务人员比例不低15%的标准,进一步增加稽查人员数量。参照世界各国稽查人员30%的占比状况,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我国税务稽查人员占税务人员的比例提高到20%左右,在“十三五”末期提高到30%左右。二是提素质。研究制定稽查人才培养规划,建立稽查分类分级培训机制,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充实完善稽查人才库,大力开展稽查能手选拔活动,努力培养一支现代稽查人才队伍。三是强激励。抓好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畅通稽查干部职务上升渠道,全面推行稽查执法能级管理制度。严格奖惩,从政治、精神、物质等多个层面为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好的同志搭建平台。四是严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早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稽查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确保稽查干部队伍和谐稳定。

第五篇:加强路政队伍建设 提升路政执法水平的几点思考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党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也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作为一名路政执法人员,法律、规范、纪律无时无刻不在要求我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法治政府,必须要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实践证明,要更好地发挥路政管理工作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队伍建设是根本。我们的路政执法队伍经过多年的努力,领导的支持,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布局比较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的执法体系;形成了一支得到党、政府和人民群众信赖的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结构逐步优化。但是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时期,公路里程越来越长,涉及的人员、单位越来越广,公路已经成为老百姓生活的一部分,我们的工作越来越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建设一支过硬的路政执法队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为突出。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队伍建设是推进公路管理事业发展的长远大计,是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战略性任务。

如何加强我们的路政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关键在班子,重点在基层。班子不硬,队伍稀松;基础不牢,大厦必倾。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切实提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内和外顺的坚强领导集体,直接关系到能否团结带领广大干部开创工作新局面,完成新任务。基层建设直接影响和决定工作的全局,因此,要把工作、人员和建设的重心向基层倾斜,以整合基层执法资源,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基层监管方式改革创新,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要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基层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把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执法人才摆上重要位置,优化全系统人才队伍资源配置。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解决队伍的问题,要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入手,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通过学习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增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其次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提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水平和能力。执法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和策略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广大执法人员结合实际,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同时,还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善于执法,灵活执行,以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最后要善于维护群众的利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特别是一些地方基层权力部门从部门利益出发,利用特权向农民摊派各种不合理的收费,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一定要教育执法人员面对利益关系的调整,要在工作过程中把工作的基点放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注意尊重、保护群众的权益,严格执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从加强队容风纪管理入手,努力塑造队伍良好形象。队容风纪是一支队伍形象的直接体现,是队伍素质的最直观、最外在的反映。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保持队伍良好的仪容举止、行为规范。要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努力塑造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广泛认可的良好队伍形象。我们可以建立长效机制来加强队伍建设。①建立标准控制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把执法成效、办案质量、队容风纪、办公秩序、财务管理、信访工作、新闻报道等各项工作和各项岗位职责细化,制定目标、标准,层层落实,把目标任务落到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形成“部门担任务、队伍担指标”的责任格局。②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担任监督员,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③建立督办整改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完成。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进行督办整改,跟踪问效,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促进工作水平全面提高。④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严格按照优则上、庸则下的原则,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公务员考核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从而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的根本目的还是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对于如何提高执法水平,也要有具体的不同方法。

一、从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入手,夯实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正规化建设是培养队伍良好作风、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的前提。首先坚持实行军事化管理。要认真学习军队建设和管理经验,对执法队伍的仪表、言行举止、工作作风进行严格的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明的组织纪律、高效的行动指挥、优良的作风、规范的行为举止为内容,强化日常管理、队容风纪管理、执勤管理、纪律作风管理,提高队伍的军事化、正规化建设水平,使行政执法队伍沿着正规化建设的轨道不断前进。其次,强化日常训练。要按照正规化管理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日常训练,定期开展集中封闭式训练,从队员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进行规范,磨练队员的意志,把规范变成行为,把行为变成习惯,使广大队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第

三、严格进行监督考评。要按照政府法制部门制定的有关考评规定,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评。通过采取日常考评、集中考评、单项考评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广大队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培养队伍的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同时,还应开展争做文明执法队员、争当文明标兵活动,激励全体队员自觉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行政执法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促进广安跨越式发展。

二、在思想上加强教育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做到制度规范。制度是约束行为的准则,依据制度管理是做到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做到人员规范。学习决定素质,素质关乎能力。可以“走出去”。选派队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扩大知识面,回来后在各中队、部门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也可以“请进来”。经常邀请专家授课;同时也要“自我学”。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学习日或安排专门时间组织队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研讨和案例分析活动,组织法律法规知识或执法能力测试,提高对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行为规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开展执法整顿,深化执法为民理念。在全系统开展法治教育,开展“文明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文明执法新风。

二是理顺执法关系,实现综合执法。逐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是夯实执法基础,提升执法形象和执法工作质量。制订出台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交通执法gps车载信息识别查询、视频监控等系统的技术,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四是加强培训和管理,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加大在岗人员的培训力度,逐步优化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修订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交通执法承诺和执法禁令,用铁的纪律严管执法队伍。

五是构建交通执法监督网络,强化执法监督。在交通部门重新明确一批行风监督员,有计划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六是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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