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论文资料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精选)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精选)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无论你是处在何种工作岗位上,书写工作计划都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通用工作技能。在新的年度,很多人又在为如何写好计划苦恼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第一篇。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无论你是处在何种工作岗位上,书写工作计划都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通用工作技能。在新的年度,很多人又在为如何写好计划苦恼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高密市人民医院

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培训计划

为提高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认识,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列》、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元素和山东省环保局的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合理安排辐射工作及辐射管理人员及时接受有关知识的培训,使本院的放射源(含放射源装置)能够在安全状态下正常运行。制订高密市人民医院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一、 本计划目的是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防

护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认识,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范

围适用于高密市人民医院所有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及辐射

管理人员。

二、 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专业知识以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细则,并负责联系到环保总局

认可单位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

训。

三、 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统一安排,到

环保总局认可单位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培训及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医院统一负责(未取得合格证书费用自负)。

四、 为了不影响医院正常的辐射工作,有关科室必须于每年12

月将下一个培训时间报到科教科,科教科会同设备科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安排,必须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全部培训完毕,下一个周期再轮流培训,新分工作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到岗位前必须安排培训,否则相关科室不予接收。

五、 高密市人民医院辐射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负责监督辐射

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情况的落实,每年进行4次检查,对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人员按照医院管理规定扣除当月劳务费,直到取得为止。

高密市人民医院

2009年6月1日

第二篇: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辐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与4天。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辐射人员接受辐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辐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 不少于2天。

3、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辐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当由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承担,培训单位可会同辐射工作单位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和有关规范或标准实施和考核。

5、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

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第三篇: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和监测计划

一、从事辐射工作的生产操作及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省级以上环保行政部门组织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知识的培训,了解国家相关法规与相关基本知识,取得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证明。

二、医院每年组织一次辐射工作人员技术与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加强人员技能知识和能力。

三、医院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事故应急预案的知识培训与演习,加强员工的防护能力及对紧急事故的应对能力。

四、医院每年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完善的个人剂量档案,

五、医院每年应定期请有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本院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按规范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第四篇: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 2

XX医院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和监测计划

一、从事辐射工作的生产操作及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省级以上环保行政部门组织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知识的培训,了解国家相关法规与相关基本知识,取得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证明。

二、医院每年组织一次辐射工作人员技术与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加强人员技能知识和能力。

三、医院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事故应急预案的知识培训与演习,加强员工的防护能力及对紧急事故的应对能力。

四、医院每年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完善的个人剂量档案,

五、医院每年应定期请有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本院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按规范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第五篇:辐射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从事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工作技能,加强辐射安全管理,预防辐射伤害事故,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配设的专职辐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专业部门的学历证明,具备专业技术管理能力。

二、本单位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必须通过参加上级部门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从事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三、在辐射源使用位置的岗位工人和设备检测人员,在上岗前要先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并考核后,方可上岗。

四、使用放射源的职工每年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考核一次。被调换到辐射源使用部位的岗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培训而后上岗。

五、外来参观人员或临时施工人员接触辐射源使用部位时,先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

六、辐射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一次,并考核合格。

七、在辐射源使用岗位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人每年培训考核一次。全厂员工每年统一进行培训一次,并要考核合格。

八、培训内容

1、学习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和基本防护知识。

2、学习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演练。

九、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根据上级辐射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要求进行,厂内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环处辐射管理人员组织进行。

十、在单独培训的基础上,辐射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使用辐射源的厂内员工和接触人员进行辐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十一、建立培训档案、培训记录、培训教案、培训考核试卷。并要妥善保管和存档。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