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转让合同协议书
第一篇:门面房转让合同协议书
门面租赁合同可转让协议
门面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 门面(面积约
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该门面的所有人是: 。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赁期内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如实缴纳租金。 第四条:乙方接手门面后有权对门面进行内外装修,合同到期后乙方可将装修物及安装得设施撤走(可要可不要 双方自己协商决定)。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转租门面并收取转让费,转租时乙方将第三方名称告知甲方即可。转租的租金和转让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甲方保证对该门面有出租权,保证在乙方租赁期内不受他人干涉。如在合同期内门面的所有人收回门面,甲方承担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转让费和处理存货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赔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两年后,甲方可以根据门面所有人的要求提高租金,但租金的涨幅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租金的10%,超过部分,乙方不承担。涨幅超过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需赔偿乙方。
第九条: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20日不交租金,甲方可以提前收回门面,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门面,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政府要求办理相关登记、管理手续,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需要时甲方应当通知门面所有人提供材料和出面协助。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处理,如不能达成处理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乙方(签字/盖章):
日
第二篇:门面房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文林路三丰四季阳光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32、44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柜台、货架烟草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转让金应在乙方接手之日起 一次性付完28000元(贰万八千元整)及余货所算的费用和剩余房租及压金,其店内货品应按甲方的进货价双方清点累加。
六、甲方应该配合乙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等相关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第三篇:门面房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将自己所经营的店转让给乙方经营,协议内容如下:
一、 房屋转让费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人民币元。
二、 乙方于年月日接手经营。
三、 甲方已交房租至包含在乙方所付转让费
内。
四、 转让物品包括:等
其它经营使用物品。
五、 甲方应在交接时交清月日之前所产生的水、电、物业
等费用。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门面转让合同
门面(店铺)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7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甲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八、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应由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门面转让费标准补偿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门面转让费,则该项补偿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到当地法院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十、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第五篇:门面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执行,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政府标准标准补偿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附件原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