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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大全)

唐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第一篇:唐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年)》。

唐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第一篇:唐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生态观念转变;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生态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完善;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低碳、健康、宜居、和美、高效”的生态文明城市,构筑“经济发达、社会和谐、法治进步、文化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安康、城乡一体”的和美家园,争取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谐发展、环境优先原则。尊重生态规律,在保护生态环境中求发展,在发展基础上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坚持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原则。按照生态环境特点和环境功能差异,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空间秩序,制定差异化的管控措施,严格保护空间结构,形成开发和保护合理有序的空间格局。坚持统筹安排、突出特色原则。协调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特色与共性的关系,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将产业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行政审批改革、“三旧”改造与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相结合,提升环境公共服务能力,维护人民健康和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标及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六个力争”目标:力争全社会环境保护投入占GDP比重明显提高;力争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力争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力争生态文明细胞工程不断强化,广泛开展生态工业园区、生态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保诚信企业等一系列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到2015年率先成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城市,2020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基本和谐相处。

(二)分阶段目标。

1.近期目标(至2012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生态文明水平得到提升,力争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资源能源消耗水平下降,单位GDP能耗低于0.6吨标煤/万元,碳排放强度低于0.7吨/万元,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理念在政府决策、企业生产、市民生活等行为方式中得到推广;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2.中期目标(至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力争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主要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位于国内先列,单位GDP能耗低于0.515吨标煤,碳排放强度小于0.4吨/万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进一步削减;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内河涌水质达标率80%以上;绿色生活方式转变效果明显,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5%。

3.远期目标(至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全面完成,生态经济体系全面建立,清洁生产水平、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消费全面推行,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基本和谐相处。

(三)实施步骤。

生态文明建设分四个阶段实施:

1.准备工作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组织编制《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年)》,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和办理报批手续;草拟《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10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生态文明建设 1

工作,出台《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分解创建任务,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创建的工作氛围。

3.全面建设阶段(2011年10月至2019年12月)。全面实施《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年)》,全面开展低碳经济体系、健康环境体系、宜居生活体系、和谐文化体系和高效制度体系等建设工作,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4.总结提升阶段。分近期总结、中期总结和远期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具体任务是总结前一阶段创建工作,检查建设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析存在不足,部署下阶段工作。

三、任务分解

(一)建设指标。

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包括27个规划指标,具体分工见《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分解表》(附件1)。

(二)建设任务。

生态文明建设包括低碳经济体系建设、健康环境体系建设、宜居生活体系建设、和谐文化体系建设、高效制度体系建设以及建设跟踪等六大任务:

1.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构建低碳经济体系。

(1)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实施市委市政府“三个一百”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稳定发展第一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加快特色农业园区、低碳农业示范区建设。调整优化第二产业,加强产业集聚效益,培育发展低碳技术,推广低碳发展模式。加快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总部经济等服务业,促进发展居民社区服务、公共应急体系、社会福利保障等服务业,至2020年第三产业比重提高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2)发展绿色工业。强化企业节能降耗改造,进行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污染防治,加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2015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比例达到100%。提高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例,2015年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例提高到45%,2020年提高到50%以上。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到0.515吨标煤/万元,碳排放强度降低到0.4吨/万元。探索建设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

(3)提升生态农业。依托不同镇区的农产品特点,引导和提倡“品牌农业”,形成“一镇一品”特色农业,建立生态农业园区,推进“一带两区十基地”的农业现代园区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2015年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种植(养殖)面积比重达到70%,2020年达到80%。加大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至2015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5。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海洋渔业局。

(4)引导绿色服务业。完善适应生态旅游发展的宾馆、酒店、餐饮等旅游配套服务体系,争取2020年所有宾馆和旅行社均达到绿色标准。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局。

2.统筹城乡环境安全,构建健康环境体系。

(1)构建自然生态安全格局。继续建设“一核、五区,三级廊道,十二节点,三条生态隔离带”的自然生态安全格局。继续建设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全面实施《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规划(2007-2020年)》。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五桂山办事处。

(2)强化总量控制和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和推动二期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202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强中水回用,逐步使中水成为城市绿化、河湖生态、道路浇洒的水源。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全面推进内河涌环境整治,优先整治与水环境功能目标差距大、污染严重的内河涌。加强工业污染和农业源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补充调查和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工程。促进珠三角地区生态安全的同保共育。

加强环境污染的联防联控。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

(3)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建立中山市生态监测网络,加强生态保护区的生态监测。增强市环境监测站的辐射和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增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大气酸雨监测网点,到2015年,新增2个自动监测站,大气监测点增加PM2.5和VOC项目。整合建立四大片区监测实验室,加强基层常规监测能力建设。建设环保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平台,推进环境监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3.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宜居生活体系。

(1)景观生态和绿地系统建设。建设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现代城镇景观,彰显城镇现代风貌。合理布局区域生态系统,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自然生态景观。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2)市域绿地系统建设。加快市域绿地系统建设,逐步形成“一环、二核、三廊、多楔”的中山市绿地系统。到2020年,新建6个森林公园,城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3)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推广节能节水生活器具使用,鼓励使用节电型电器和照明产品。研究制定阶梯式电价和水价政策,在保障公平和效率基础上,提高市民节能节水积极性。开展节水型机关、企业、社区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引导节约、健康、均衡的餐饮习惯。建立生活垃圾多元化分类体系,在5-10个社区开展市场化垃圾分类收集制度试点。到2015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5%。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水务局。

4.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构建和谐文化体系。

(1)加强宣传力度,健全公众参与制度。探索设立生态文明城市日,制定生态文明宣传方案,利用公众传媒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舆论氛围,利用网络等新兴传播方式的多元性和广泛参与性,扩大生态文明宣传范围。加强对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制作《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公民行为手册》,规范公众行为。鼓励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健全公共参与机制,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公众等定期沟通对话的社区圆桌会议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2)建立生态文明教育机制。组织编写中山市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教材,开展生态文明课堂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深化绿色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绿色小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活动,力争每年创建10-20个绿色小区和绿色学校,到2020年,我市全部小区和学校达到绿色小区或绿色学校标准。落实村级“以奖代补”政策,加大市财政对生态村建设投入力度,力争每年创建15-25个市级生态村,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

5.坚持绿色行政,构建高效制度体系。

(1)推进绿色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机关绿色化,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实行绿色准入制度,完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和绿色采购清单制度,组织“节约型机关”创建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五桂山生态补偿机制,为五桂山生态保护提供政策支持和稳定的资金渠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林业局、水务局、财政局。

(3)完善绿色考核机制。建立环保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市直单位和镇区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范围,逐步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指标在绩效考核的分值比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6.建设跟踪。

(1)主要跟踪建设指标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分析

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编制《中山生态简报》,及时通报生态文明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2)经费保障。各职能部门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经费由各部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财政安排。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重点项目。

根据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将清洁生产技术推广项目、无公害绿色及有机产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五桂山生态保护区项目、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项目、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南朗伟人故里文化生态旅游项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环境信息能力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宣教能力建设项目、五桂山生态补偿工程、生态村创建、“三旧”改造、“三个一百”转型升级战略等16个项目列为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具体见《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明细表》(附件2)。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原中山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统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城管执法局、公安消防局、金融局、旅游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各镇区、各部门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市镇分级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推进机制。

(二)明确落实责任。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确保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

(三)强化执法监管。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制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执法和监督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

采用政府引导、鼓励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市场运作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市财政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其他资金投向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形成多元投资格局。通过财政贴息、投资补助、适度让利、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完善水、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供求方面的调节功能,引导资源按有效利用和生态恢复的方向配置。

(五)广泛宣传发动。

弘扬生态文明,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积极反映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呼声,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公开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参与机制,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营造“发展生态文明,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

2010-03-12 10:17 字体: 大 中 小

一、《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

2008年10月,市政府根据市城市规划局的请示,批示将原由市城市规划局承担的组织编制《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工作移交市环保局,并要求10个月内完成。市环保局受领任务后,立即组织人员与市城市规划局对接,经过调查询问,在市城市规划局预选的三家编制单位的基础上,再函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参加投标。2009年2月,经招标筛选确定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为编制单位。

2009年2月至8月,以中科院地理所张义丰研究员为组长,约30人的《规划》编制专家组,前后5次到湛江实地考察,时间逾100天。专家组调研了各县(市、区)的生态敏感区域和各类经济开发区,走遍了重点乡镇,听取了各县(市、区)领导和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分别与市四套领导班子、市直各局、驻湛科研和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座谈交流,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100余次。完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包括文本、说明书等总计约70余万字。

2009年9月至10月,《规划》进行了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发出近150份征求修改意见函,征求对象涵盖了所有座谈的单位和市人大常委会所有成员,收回征求意见书143份。反馈意见显示,各单位(个人)除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外,均对该《规划》给予较高的评价。《规划》经编制专家组修改完善后,于2009年12月27日,顺利通过了由环境保护部主持,李文华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论证。

二、《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的主要亮点

(一)湛江城市发展定位的突破。长期以来,湛江城市的发展都定位在滨海城市,忽略了城市发展的整个自然空间特征和发展趋势,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湛江城市的科学发展和布局。本《规划》经过详细的实地调研和严格的科学论证,提出了湛江建设“生态型海湾城市”的发展定位,实现了湛江城市发展定位上的突破。

海湾是指弯曲的海岸线形成的被陆地包围的水域面积要等于或大于以湾口两角连线为直径的半圆面积。海湾城市首先必须要具备海湾的基本定义,其次城市的发展要以海湾为基础进行城市规划和开发。不具有海湾特征的城市不能称之为海湾城市;具有海湾特征,但城市发展空间上没有按海湾进行组织的,严格意义上也不能称之为海湾城市,但随着城市的拓展和功能的转移,这类城市是可以发展成为海湾城市的,比如厦门就成功的从海岛型城市转变成为了现在的海湾城市。海湾城市是滨海城市的一种,但受到其定义的严格限制,我国海湾城市在滨海城市中所占的比例极少。

经过专家组的考察和研究,根据湛江湾内部和外围存在着硇洲岛、南三岛、东海岛、东头山岛、特呈岛等众多岛屿,称之为“湛江群岛”,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湛江独特的“岛—湾—港—城”之间的和谐关系。同时,目前湛江城市出现了“拥湾发展”的空间态势,提出建设“生态型海湾城市”的发展定位。《规划》对湛江市的定位完全符合湛江城市发展的自然本底和空间特点,将对湛江城市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其意义在于:(1)提升湛江城市的资源禀赋价值和优势特色,为湛江市在“十二五”及今后更长一个时期,争取省、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吻合湛江城市“一湾三岸,拥湾发展”的基本空间态势,顺应了湛江经济大发展的趋势和发展阶段要求,有利于促进城市功能的耦合优化和市区经济的平衡发展。

(二)建立了一套符合湛江特色的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本规划打破了传统生态市(县)建设规划指标体系制定的传统,突破了环保部制定的相关参考指标体系,在生态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上进行了创新。突出了以下四个特点:(1)综合性:以国家级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指标体系为指导,参考国家、广东省、湛江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指标,构建市—县—乡镇—村四位一体的

综合指标;(2)可比性和特殊性:既能反映湛江热带海陆一体化的特点,又具有横向可比性;(3)可操作性:能够通过统计数据收集、调查和监测获得,并能够通过对本规划决策执行和项目的实施实现达标;(4)阶段性:能够动态地反映本规划动态执行过程,并与规划的阶段目标相一致。

在此基础上,将指标体系分为基本条件指标和建设指标。其中基本条件指标包括湛江市范围内的生态区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环境保护机构建设情况和生态示范区创建情况等3大类12个指标;建设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等3大类28个指标。

目前湛江市已有10项指标基本达标,达标率为35.7%;按规划至2015年末可望有20项达标,达标率将达到为71.4%;至2020年末,所有生态市建设约束性指标全部达到,参考性指标达标率达到80%以上。2020年至2050年为生态市建设指标完善和维持阶段。

(三)生态城市形象建设的创新——湛江彩龙。本规划把生态城市形象建设纳入到生态市建设的基本框架内,在全国生态市规划领域属于首创。通过对湛江市自然、资源、经济、产业、文化等禀赋优势的分析和研究,《规划》以视觉传达的方式展现并突出了湛江生态城市建设的品牌形象。

通过对“湛”的挖掘,发现“湛”字里面包含着“江”字,同时结合湛江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和在粤西区域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地位,对“湛”字进行了形象化设计,配上湛江传统的“蓝、绿、红”三色,形成“湛江彩龙”形象标识。

(四)坚持环保与生态建设并重主题思路。传统的生态市建设规划往往把重点放在环保方面,而对涉及区域发展的重大生态问题关注不够。本规划坚持生态建设与环保建设并重的思路,加强了影响湛江可持续发展的若干重大生态问题的研究和规划。(1)提出生态市建设的本质是生态经济市建设的观点,对影响湛江市经济发展的若干重要产业类型的生态化发展进行了研究和规划,弥补了传统生态市规划只重环保项目,而忽视生态产业项目,只重生态保护,而忽略区域经济发展的不足。(2)从陆地生态系统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及生态信息化建设等角度,加强了湛江生态安全格局系统建设的规划,提出了保护和建设“湛江群岛”、“红树林绿色屏障线”、“沿海防护林绿色生命线”等重要概念和理念。(3)从生态城乡一体化的角度,加强了湛江生态县(市)、生态镇(乡)和生态村建设的规划内容,提出了建设生态城乡人居环境体系建设的空间架构。同时提出要重点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打造“人地和谐”的生态意识。

(五)加强项目建设,突出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为实现湛江生态市建设的目标,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围绕生态产业、资源保障、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生态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形象等专题,分别设计了近期和中远期建设项目。同时,还重点规划和设计了影响全市生态市建设的重点工程和各县(市、区)重大工程,其中包括:湛江市生态与环境建设重大支撑项目13个,生态市发展战略研究项目5个;县(市、区)优先建设项目30个,重点建设项目23个等。突出了项目建设,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在生态市建设中支撑作用。

(六)因地制宜提出湛江生态市建设的七大生态带工程。生态带是保护湛江市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线和防护线,《规划》结合湛江产业发展和区域布局规律,提出了七大生态带建设重点工程,即:沿海防护林、滩涂红树林、森林公园、交通绿色长廊、江河水源涵养林、城区公园绿地和工业园绿化缓冲区等建设工程。

(1)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是湛江市生态市建设的绿色长城线。要以雷州半岛东西两岸的防护林建设为重点,加强以木

麻黄为主体的沿海防护林体系的恢复和建设,提高防护林防风固沙、绿化美化等作用。

(2)滩涂红树林建设工程。湛江市红树林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是湛江生态市建设中最具有特色的生态资源之一,保护和建设好红树林这道绿色屏障线具有重要意义。重点建设通明海红树林湿地生态公园建设工程、特呈岛红树林生态公园建设工程、雷州九龙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和沿海红树林生态恢复工程等四大工程。

(3)森林公园建设工程。重点以三岭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为核心,在全市范围内建设若干不同层次和主题的森林公园,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城乡生态环境,同时开展森林公园生态旅游,提高森林公园的生态教育价值和经济效益。

(4)交通绿色长廊建设工程。构建以环岛绿色交通线为主体的交通绿色长廊是湛江生态市建设的重大任务。只有建立环岛绿色交通线才能使湛江真正实现海陆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和产业一体化发展。环岛绿色交通线总长度为538.4千米,可借助现有公路的长度为73.09千米。涉及乡镇43个,路经两个大的港口(海安港和湛江港),小港口42个,出海口11个。

(5)江河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重点以鉴江、九州江和南渡河三大流域为主体,加强以水源涵养林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流域建设,构筑湛江市城乡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命线”。同时要加强鹤地水库等重要水源节点周边的水源涵养林建设。

(6)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工程。重点加强湛江市区及各县城环城绿带建设、居住区绿地建设、交通干道绿地建设、城市密集地带屋顶绿化及单位庭院绿化美化建设等。加强对城市公园的美化建设和改造,提高城市公园的观赏和休憩价值。

(7)工业园绿化缓冲区建设工程。湛江市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大发展的时期,将不可避免地对城市生态系统产生影响。为了保持湛江市自然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尤其是大气环境的稳定,缓解城市环境与人口之间的矛盾,《规划》提出了在产业聚集区域与人口居住区域之间建立生态缓冲区的概念。重点在东海岛及各主要工业园区周边建立绿化缓冲区。

(七)重视县(市、区)生态建设,从更大的视野考察区域的生态发展问题。《规划》不仅在湛江市域层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划设计,而且充分考虑到了湛江11个县(市、区)各自不同的特点,在规划中专门加入县(市、区)生态建设专题,分别从发展定位、生态产业培育、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信息化建设和重点项目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总篇幅占到了全部说明书的四分之一,这是全国其他生态市建设规划所没有的。

第三篇:厦门生态市建设

建设生态城市构建和谐厦门

黄歆宇张继伟薛东辉

进入21世纪,厦门城市建设迎来了大发展的重要契机,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需要新思路、新理念和大手笔。无论是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适应发展绿色经济的潮流、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还是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满足市民日益提高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建设生态城市已成为不二的选择,生态城市已成为继“可持续发展城市”之后国际第四代城市的发展目标。为适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需要,厦门率先提出建设经济高度发达、生态高度文明的适宜发展和居住的海湾型生态市建设目标。厦门市土地、淡水、森林和矿产等资源相对贫乏,海洋生态系统也面临着日益退化的趋势,建设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生态市已成为厦门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厦门生态市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1、生态市建设的优势

区位优势:厦门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开放地带的前沿,濒临台湾和港澳地区以及经济上正在蓬勃发展的亚太地区,战略区位使厦门在我国东南沿海开放地区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和窗口作用。福建省正处于亚太经济圈中,而厦门是福建通往港澳地区、东南亚各国以至整个亚太地区的重要通道。作为太平洋西岸正在崛起的深水良港和国际口岸城市,厦门市地处亚太区域远东航线的东侧,是海上交通航道要冲。独特的区位条件给厦门广泛深入地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加强同亚太经济圈和世界其他国家的联系、更充分地利用国际资本、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活动空间,同时也有利于实现生态市的发展目标。

社会优势:厦门市法制健全,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地方环保标准和法律规章制度水平较高,环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居民参政意识较高,人们生活水平和居民素质较高;厦门与台湾一衣带水,对台关系上有其特殊地位和作用,是海峡两岸开展经济、贸易、文化交流的前沿基地。

经济发展优势:生态城市的建设和规划目标的实施需要一定物质条件为基础,需要社会经济力量的有力支持。特区经济建设的辉煌成就和发展的宝贵经验是厦门生态城市建设的坚实后盾。 资源优势:厦门是中国东南沿海著名的深水良港,港湾水域面积300平方千米,深水岸线31.7千米,已成为全国集装箱主枢纽港、国际集装箱干线港;厦门拥有多姿多彩的自然滨海景观和独特的亚热带海岛景观,同时也具有现代化国际花园城市的景观特色,是著名的旅游胜地;厦门宽阔的海域、广布的滩涂、曲折的港湾提供了十分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拥有国家级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保护物种有中华白海豚、白鹭、文昌鱼等;厦门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适中,拥有丰富的亚热带植物资源,是著名的“水果之乡”;此外,厦门还拥有花岗岩、高岭土、砂矿等矿产资源,丰富的矿泉水资源、地热资源等。

生态环境优势:厦门市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十佳人居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等称号。厦门以“海在城中,城 1 121

在海上”的独特景观,被誉为“海上花园”。良好的生态环境极大地提高了厦门城市竞争力,而以海湾为背景的城市空间结构,适宜居住的优良自然生态环境,是厦门建设生态城市的战略性资源,也是厦门发挥核心竞争力的载体。

2、生态市建设的制约条件

区域地位下降:福建省在最新的省域经济中心城市的设计中,已将“以厦门特区为龙头”修改为“以福州、厦门为中心,漳州、泉州比翼齐飞”的经济发展格局;随着中国的“入世”,中国作为一个完整关税区,厦门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也趋于弱化。

自然资源稀缺:首先,土地资源相对贫乏,而且随着厦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成区的扩大,土地资源利用冲突将会更加突出;其次是淡水资源相当缺乏,目前水资源主要依靠九龙江北溪引水客水供给;第三是能源相对缺乏,煤炭、油品几乎全部由外地调入。

部分地域生态环境脆弱:局部海域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马銮湾水体长期处于缺氧、厌氧状态,杏林湾仅达地表水V类标准,厦门港海域海水富营养化程度已具备发生赤潮的物质基础;数十年来厦门通过移山填海、筑堤造地等工程极大地改变了厦门的海陆结构,造成海域面积和纳潮量锐减,湾顶水动力减退,海岸侵蚀严重,珍稀海洋物种及红树林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农村畜禽养殖等非点源污染趋势加剧。

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

1、政策法规保障

厦门市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现有的环境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和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城市建设、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同时,利用特区立法权,完善符合生态市建设要求的法规。

重点落实清洁产品认证标志,引导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制定并发布限期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名录,将清洁生产审计要求纳入规划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组织开展ISO14000的认证工作。

2、组织保障

成立“厦门市创建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态市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培训、交流、检查,收集资料等。

加大城市联盟工作力度,依靠高层的管理协调机构,从源头上治理水污染、大气污染:联合漳州、龙岩两地政府,加强对九龙江污染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改善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与漳州、泉州两市协调一致,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改善大气环境。

把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市、区两级政府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将生态市建设成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将规划目标和项目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层层落实,保证实施。

3、资金保障

在生态市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厦门本身优势,争取国家、省、市级的财政支持,专款专用,按

环保优先的原则分配资金;大胆吸引民间资金、社会资金,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政府与企业合作,采用TOT(转让-经营-转让)、BOT(兴建-经营-移交)、ABS(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快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环境税费管理,加强企业技改资金、综合利润留成、排污收费、环保补助资金的合理利用。

4、技术保障

加强工业建设的技术革新工作,鼓励各建设单位引进最新科技成果,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人才优势增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加大农业技术革新工作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高科技农业,建设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倡导清洁生产,建设循环社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5、能力建设

注重科研人力资源培养,重点培育和发展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还要加强环境管理相关科技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完善各级政府环境与发展决策机制,重视民众意见和对专家的咨询。贯彻高效合理的生态原则,加快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的改革,培育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生态化。同时注重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的生态市建设经验和技术,加强与省内外生态市的经验交流与考察,互相补充,互为完善,促进厦门市生态市建设。

厦门生态市建设几点建议

1、规划先行

厦门是个海湾型城市,具有优良的港口和优美的滨海景观。厦门海岸线总长约184km,因此,如何规划好厦门市的沿海岸线和邻近海域,促进厦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厦门市创建“海湾型生态城市”的关键之一。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公路方面:采用环状放射性结构的公路系统,建立由快速路和主干路构成的城市道路网络骨架,加快沿海湾大道及东通道建设,强化岛外各区间及岛内外的交通联系。

铁路方面:规划中的福厦铁路应在岛外设立新站,在增大岛外客运能力的同时将货运功能的重心逐渐移向岛外。

港口、航运方面:各码头间应打破行政区划,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分工,进而与邻近港口城市开展区域合作,讨论与漳州统一构建厦门港的可能性,争取在较大的范围内实现港口一体化发展;完善现有高崎国际机场功能,建设空港物流园区。

3、项目落实

通过生态市重点项目的建设,落实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所有方案,结合目前厦门提出的“蓝天、碧水、绿色、洁净、安宁”五大工程,力争将厦门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的海湾型生态城市。

4、宣教到位

通过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介和标语、板报、社区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尤其要抓住“六·五”世界环境日和“四·二二”世界地球日的有利时机,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和对厦门生态市建设意义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厦门生态市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建议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环境教育课程,通过开设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知识的教育课,举办讲座和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学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成人教育的作用,加强对成年人的环境宣传教育。

结语

建设生态市,一方面有利于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观念转变,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把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建立在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上,提高生产力发展与生态建设的联动效应。同时,有利于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使全市人民普遍受惠,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因此说,生态市建设是一项造福全市人民、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本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厦门要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生态、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构建全面和谐社会。

(作者单位:1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第四篇:邯郸生态市建设规划方案

邯郸生态市建设规划是协调市域产业和区域发展关系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和行业、部门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对于指导生态市的有序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工作内容

《邯郸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内容和深度,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要求,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指导,从邯郸市的实际出发,并与《河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及邯郸市各领域的发展规划相衔接, 提出切合邯郸市实际的生态建设具体措施,力求实现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在对邯郸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现状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评价生态市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明确邯郸生态市建设规划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生态市审核所设立的指标体系,针对邯郸市的实际情况优化指标体系,并对各指标进行目标可达性分析;利用多时相、多波段中高分辨率的遥感卫星影像数据,通过解译获取生态环境信息,利用GIS技术,根据邯郸市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划分成不同的生态功能区,明确不同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功能,阐明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的建议策略,为生态环境保护与规划、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产业布局等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环境管理部门和决策部门提供管理信息与管理手段;邯郸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写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态经济、生态环境、资源保障、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等领域,并设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主要包括生态产业建设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建设规划、自然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生态人居体系建设规划、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规划、减灾防御体系规划等;规划基于RS/GIS/GPS技术,进行系统集成,实现邯郸生态市建设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管

1理,为后续其它规划的编制和生态环境管理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持;根据邯郸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步骤,确定重点建设项目与投资;提出实现规划目标的组织、政策法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二、规划方法与技术支持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复合生态系统理论、生态学理论、相似理论、区域循环经济理论和环境承载力理论为指导,研究人—地系统的协调共生关系,维持社会—经济—环境复合生态系统的稳定、健康发展,确定当地区域环境承载力,规范经济开发强度,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结构的稳定,保障系统的正常功能。

采用情景分析方法、相似分析方法、生态适宜性评价方法、时间序列分析、费用-效益分析、生态系统分析、RS技术、GIS空间分析技术、系统决策优化技术等。

三、规划的主要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技术报告和规划图件。具体内容在规划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将会有所调整。

(一)规划文本主要内容

规划文本(或称规划纲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生态市建设纲领性文件,是在生态市建设规划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为主体组成的规划技术报告(或称规划说明书)基础上提练而成的。其内容主要包括:生态市建设的任务由来与背景、意义与作用、必要性与可行性、规划建设的范围与时限等;生态市建设的自然、社会和经济基础条件,创建生态市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规划建设的总体目标、阶段目标与具体指标;生态市建设的区域生态与经济功能布局;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领域与任务,包括生态经济、生态环境、资源保障、人居环境、生态文化、生态安全等领域;重点建设项目与投资概算,分类别、分阶段列出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地点及投资等;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管理、政策法规、资金投入等。

(二)规划技术报告

规划技术报告(或称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内容的详细说明、分析、论证,是在生态市建设重点建设领域深入进行专题研究和专项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综合协调、平衡、汇总而成,规划内容按经费做适当调整。根据邯郸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现状与发展重点,拟设置以下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

1.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综合评价、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综合评价;

2.生态功能区划;

3.生态工业建设规划;

4.生态农业建设规划;

5.生态旅游建设规划;

6.水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

7.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8.森林保护与建设规划;

9.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建设规划;

10.自然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11.生态人居体系规划;

12.环境污染控制规划;

13、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14.减灾防御体系规划。

(三)规划图件

规划图件包括具有法规性质的规划图和为规划提供依据的规划附图。主要包括区位图、污染源分布图、监测点位图、生态功能区划图、重点生态保护区分布图、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图、城镇体系规划图、总体规划图等。

(四)生态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系统为生态市建设提供决策信息和有效的管理手段,包括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数据库、图形库、规划决策管理体系。

(五)生态市建设声像资料成果和多媒体演示资料

包括生态市建设成果声像资料和研究成果多媒体制作。

四、工作进度

(一)调查收集资料阶段(2006年6月15日-2006年7月31日)

1、规划编制单位拟定收集资料提纲,以会议或送达形式发放到有关部门(规划单位与规划办共同负责)。

2、规划编制组到典型区域现场考察,到各有关部门座谈和收集资料(规划单位、规划办和各有关部门共同负责)。

(二)编制规划大纲阶段(2006年8月1日-9月10日)

规划编制组在调查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关于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规划大纲。

(三)规划大纲论证阶段(2006年9月11日-9月30日)

由省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用会议或函审的形式对规划大纲进行论证,规划大纲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作为规划编制的依据。

(四)规划编制阶段(2006年10月1日-12月31日)

根据规划大纲和国家技术导则编制规划初稿。

(五)规划协调阶段(2007年1月1日-3月31日)

1、规划初稿以会议形式征询规划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以函审的形式征询有关院士专家的意见。

2、根据部门和专家意见修改规划初稿,必要时修改后再次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最终形成规划送审稿。

(六)规划评审阶段(2007年4月1日-5月31日)

1、由省环保局组织并主持专家以会议的形式对规划进行评审。

2、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报批稿。

第五篇:XX市建设生态市交流材料

推进生态市建设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几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纳入了综合决策,全民环境意识普遍提高,环保措施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大幅增加,城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处于受控状态。2005年,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符合国家标准限值要求。在我市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环保欠账太多,环保投入有限,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经济增长和排放污染物总量增加给环境承载力造成新的压力,结构性污染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当前全市的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我市主要纳污水体汤旺河受北方河流水质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背景值偏高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河段水质超标,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全年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的天数为345天,采暖期空气质量劣于非采暖期,颗粒物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污染具有典型的煤烟型污染特征;伊春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增长得较快,汽车尾气污染有所上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低,无害化处理率为零;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任务繁重,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扰民和餐饮业等油烟污染现象还普遍存在;生态环境功能还未能得到有效恢复;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管理力量薄弱。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速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实施“生态立市”战略,规划建设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这既是我市环保工作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防止发生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维持基本的生态环境稳定,而且还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压力。为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我们必须认真坚持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围绕建设“绿色伊春”,集中力量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入手开展工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把小兴安岭建设成为生态功能区。总体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一、抓住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

我市2001年启动生态市建设工作以来,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已完成启动阶段任务,2005年新建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晋升省级1个,全市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7个,覆盖率达到17.21%,省级生态功能区1个,生态示范区建设比率达到100%。但伊春林区开发建设初、中期对森林资源掠夺性开采和破坏造成了可采资源枯竭,森林生态功能减弱,生态环境依然十分脆弱。“十一五”期间,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恢复优先的原则,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建设,把自然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经济通过生态提质增值。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它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汤旺河、呼兰河流域、城市(镇)及矿区的生态恢复和建设,对矿区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实施有效的综合整治措施,控制生态破坏趋势。以生态工业为重点,绿色经济为目标,建设低耗、清洁、高效、具有明显林区特色和资源、生态优势的经济体系,经济、生态、社会复合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经济,推动《生态市建设规划》重点项目的实施,以“天保”工程为依托,全面实施湿地和生物多样性恢复、林区生态恢复和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工程。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所提出的十大优先发展项目,筛选和储备一批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加速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生态项目,使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得到全面落实。以保护松花江支流源头的生态功能作用为目的,建设汤旺河、呼兰河、伊春河三大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以保护乌伊岭湿地、翠北湿地、库尔滨河湿地、红星湿地、友好湿地为重点,建设总面积为32万公顷的小兴安岭森林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增强小兴安岭中北部地区蓄水涵养、调节气候的能力。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质量,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区体系结构。以保护原始红松林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主,重点加强丰林、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以保护恐龙化石为主,加强嘉荫龙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使各级各类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面积由现在的48万公顷扩大到58万公顷。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提高矿产、水等重要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防止新的重大生态破坏。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加强生态农业和生态乡镇(村)、林场所建设,全面推进无公害种植产品、畜产品生产的全面发展,尽快改变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的状况,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废弃物无害化利用,最终达到农产品的无害化,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态系统。加强对生态旅游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人为污染和破坏。到2010年使全市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二、严格环境准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要在调整产业结构上大做文章,限制和压缩高消耗、重污染企业落地伊春,优先支持鼓励发展无污染、少污染产业和项目,防止污染转移。严格控制新污染,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在立项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就提前介入,在项目的选址、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等方面严格把关,避免项目立项后再否决所遭致的人员、经费的大量浪费。逐步推行规划环评和重大决策环评,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发展规划与决策阶段,把公众参与真正纳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去。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高建设项目环评质量,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督管理。

三、采取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改善环境质量

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加速期,高耗能耗水的产业还将占一定的比重。2004年煤耗量比2003年增长了10.6%,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均比上年增加了4.1%和6.5%,已经给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带来了压力。污染防治手段已从浓度控制、总量控制,向容量总量控制转变,我市已完成了伊春市水环境容量测算工作, 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即将完成。“十一五”期间,要以控制环境容量总量为手段,实行现有排污量与削减量、新增量的统筹规划、统一调配的管理制度。要以推进林业资源型城市转型为契机,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积极促进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试点,以减化、再利用、再循环,减少消耗,减少排污。加大污染防治,全面推行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企业无证排污。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处理厂、医疗临床废物处置场的建设,以提高城市防治污染能力。加强汤旺河流域综合整治,落实纳入《松花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大力推进重点污染企业的工业废水治理、节水与污水再生循环利用工程设施建设,积极防治面源污染,推进汤旺河沿岸城市(镇)生活污水、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改善汤旺河水质,并达到水体环境功能要求。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对城市烟尘污染、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气污染、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噪声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加大力度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电磁辐射、放射性污染环境监督管理。严格环保执法,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和达标率。取得生产与环境的协调,实现重点流域和城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认真解决群众环境信访,保障“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畅通。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全方位严格规范执法。

四、开展环保项目引资投入,提高支撑能力

要逐步增加环保投入,使环保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1.2—2%之间。要筛选各类有代表性的、科学可行的、对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恢复具有重要作用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生态功能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等四大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自身能力建设,拓宽潜在的资金渠道,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多方面筹集资金,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政府和企业、社会的资金投入和招商引资的力度,集中力量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五、完善综合决策机制,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

要坚持环境保护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完善与强化环境保护参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在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和发展计划、进行综合决策时,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要求,做到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建立政府以及各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地方政府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中。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环境违法和渎职、失职行为。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环境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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