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脱贫资金审计
第一篇:精准扶贫脱贫资金审计
2016-2018年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
台山市2016-2018年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 2016-2018 年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台山市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2016-2018 年)》(台发„2016‟9 号)有关规定,并参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16‟166号)和《江门市2016-2018年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江扶字„2016‟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 2016-2018 年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以下简称扶贫资金),是指我市财政专项安排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江门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对象增收、教育和医疗保障的扶持资金:一是上级财政安排下达的扶贫开发资金;二是本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三是结对帮扶单位筹集的帮扶资金;四是按规定整合用于扶贫开发的其他资金等。其中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 扶贫资金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
(一)集中管理,统筹安排。按照集中资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集中分配“四个集中”的原则,把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实行镇级报账制,帮扶资金根据各镇(街,下同)列入重点帮扶的贫困人口数平均分配,由各镇统筹安排。
(二)压实责任,镇级统筹。镇政府、街道办是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上级及本级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分配下达,由贫困人口所在镇按经批准新时期精准脱贫规划统筹安排使用,并保证使用绩效。
(三)专款专用,重点优先。项目资金必须根据我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专款专用于我市精准扶贫工作,优先用于确保全市城乡贫困家庭943户2879人的脱贫工作。重点用于帮扶贫困户产业、助学、助医、转移就业、金融扶贫、电商扶贫、慰问等帮扶贫困户措施落实支出。2016-2018年每年安排200万元,三年共600万元,用于解决我市相对落后老区村饮水安全、村道硬底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
(四)结合实际,确保效果。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要采取“一户一策”等综合扶贫措施,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幸福村居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建立健全市统筹、镇负总责、镇扶贫办具体执行的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多层次工作责任制。
第五条 市扶贫办负责本级和上级精准扶贫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考核、信息公开等工作,参与制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做好各镇资金项目的备案。
第六条 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工作目标、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其中,市财政局负责本级和上级扶贫资金管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审核拨付资金,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市审计部门对精准扶贫资金筹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第七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对精准扶贫资金筹集使用承担主体责任,书记、镇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组织协调镇扶贫办、财政所(局)等部门,审核编制并组织实施本镇精准扶贫资金筹集使用规划及其项目使用计划;制定实施本镇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统筹落实本镇精准扶贫资金。审核确定本镇精准扶贫项目计划,指导督促精准扶贫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各镇按规定具体使用和管理上级下拨的精准扶贫资金,具体组织申报和实施精准扶贫项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三)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提供有关报账凭证,并确保相关账务资料、凭证的真实和完整,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达到申报的绩效目标。
(四)严格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市驻镇指导协调组成员全程参与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第三章 扶贫资金管理
第九条 扶贫资金用途。
以增加精准扶贫对象收入、减少贫困人口为主要任务,精准扶贫资金按要求专项用于直接促进精准贫帮扶对象增收的项目。主要包括 :
(一)支持精准扶贫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包括支持帮扶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服务等。
(二)支持精准扶贫帮扶对象提高技能和实现就业。包括农民适用技术培训和科技扶贫培训、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等。
(三)为帮扶对象提供金融支持。包括贫困户扶贫贷款贴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直接吸纳贫困户务工、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等扶贫贷款给予贴息和担保风险补偿金,对参加农业保险的贫困户自行负担的保费给予适当补助等。
(四)建立资产收益扶持机制。包括以招投标方式投入设施农业、林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将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等。
(五)围绕改善37条老区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村道建设项目、环境整治项目等。
(六)建立教育扶助机制,开展对城乡贫困家庭子女读书的资助,确保贫困户子女完成学业;建立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机制,健全大病救助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覆盖范围,完善财政支持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机制,逐步消除因病返贫现象。
(七)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扶贫支出。
(八)扶贫资金不得用于:1.扶贫工作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2.各项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3.弥补企业亏损。4.修缮楼、堂、馆、所以及建造职工住宅。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6.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7.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9.企业担保金。10虚假投资(入股)、虚假分红、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11.其他扶贫工作以外的任何支出。
第十条 扶贫资金的分配。
精准扶贫资金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分配到镇,由镇政府统筹使用。其中,分配给帮扶贫困户的资金拨付到镇,帮扶37条老区贫困村基础设建的资金,由各村组织项目申报,报市扶贫办及市财政局审批后下达到镇。
第十一条 扶贫资金使用。
精准扶贫资金按“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安排使用。各镇要根据本地区新时期精准扶贫规划,审核批准帮扶资金筹集使用计划和帮扶项目计划 ,据此建立帮扶项目库,组织分实施。精准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积极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等办法。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鼓励各地采取基金、股权投资等新型资金管理模式撬动社会资金投入脱贫攻坚。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精准扶贫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和项目管理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扣或变相抵扣应下拨的精准扶贫资金。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
帮扶项目计划由各镇制定和申报。帮扶项目的选取要结合贫困户及村实际,在充分征求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按分类指导、精准帮扶、一户一策等要求研究确定。帮扶项目计划经市扶贫办及市财政局批准后,由镇扶贫办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一)帮扶贫困户项目由各镇扶贫办会同帮扶单位共同提出帮扶规划,经镇政府审核后,统一向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申报,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对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并定期跟踪监督。帮扶贫困户项目由镇负责具体实施,帮扶老区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由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精准扶贫项目按统一格式申报(附件1),申报资料的内容应有项目帮扶的对象、内容、金额等,项目内容要具体明细,有针对性。
(三)帮扶项目必须符合贫困户及老区村的总体帮扶工作规划,帮扶工作规划要报市扶贫办备案。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用款单位要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对扶贫资金进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保证资金管理规范、安全。建立健全拨付台账,规范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反映扶贫资金收支情况,做好分类存档,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备查。资金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根据项目所属,由有关单位负责使用和管护。
第四章 资金拨付
第十四条 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根据经审批同意的扶贫专项资金报账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一)市扶贫办、财政局对项目所属镇申报的项目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规定,将扶贫补助资金预拨到镇财政所账户。
(二)项目建设完成后,各镇按报账制要求对报账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扶贫办和财政局备案,经市扶贫办和财政局对备案资料确认后,下发拨款通知,镇财政所按通知要求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三)结对帮扶单位筹集到的社会帮扶资金由该单位自行安排使用,但使用时必须报市扶贫办和财政局备案。
(四)对于无法实施和有结余资金的项目,各项目镇要及时上报市扶贫办和财政局,待清算文件下达后按原渠道退回财政国库。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十五条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扶贫开发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除涉及保密等要求不予公开外,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申报情况,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接受、处理投诉情况和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绩效考评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精准扶贫资金筹集使用监督检查制度。
(一)各镇要实行精准扶贫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资金项目及其实施地点、帮扶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投诉情况等。
(二)实行精准扶贫资金筹集使用情况统计监测制度。各镇要建立精准扶贫资金使用台账,依据新时期精准扶贫信息平台,于每个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镇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报送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汇总各地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及江门市扶贫办、江门市财政局,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实行精准扶贫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制度。各镇政府、台城街道办要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3月31日前开展对本地区上一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适时开展重点检查。
第十七条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负责扶贫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按照“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监管跟随资金走”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要定期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第十八条 扶贫资金实行绩效考评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各级扶贫、资金使用单位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终了后一个季度内完成上一各镇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适时组织抽查或引入第三方评价,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扶贫资金安排、调整、撤销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违规使用责任追究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骗取、套取或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对扶贫资金筹集、分配、使用中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有违反以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能分工责令改正,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的有关规定追回扶贫资金,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党纪政纪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重追究情形的,依法从重追究责任。
(一)违反财政国库管理规定及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健全拨付资金,或无故滞拨资金的。
(二)私下许愿,在分配和发放扶贫资金中优亲厚友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打招呼要求或干涉资金分配、发放的。
(四)专款不专用,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的。
(五)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
(六)挤占、滞留、截留扶贫资金的。
(七)擅自变更扶贫资金的范围、标准和用途,交叉使用或捆绑发放的。
(八)在分配、发放扶贫资金中,收取下级或服务对象现金、贵重礼品和有价证券的。
(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贪污、挪用、克扣扶贫 资金的。
(十)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影响扶贫工作的,根据情况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调整岗位、责令降职、免职、辞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精准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中,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情况,拒绝、阻挠、搪塞、推拖检查的,应责令其纠正。逾期不纠正的,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及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镇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扶贫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报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备案。
第二十三条 帮扶单位筹措资金、老区贫困村自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用于新时期脱贫攻坚的精准扶贫资金监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台山市 年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贫困户帮扶补助资
金项目申报表
2.台山市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申请表 3.台山市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财政专项资金报备审核表
第二篇:只有精准扶贫才能精准脱贫
省十次党代会报告指出,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确保全面小康不落一人。从现在做起,我们把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贫困群众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满腔热情和科学方法结合起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保证如期完成这一历史任务。
深刻把握精准扶贫
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系统论述,将我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关于扶贫工作的理论思考上升到一个新高度。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精准扶贫就是这样的伟大斗争之一。提出精准扶贫,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其一,我国贫困人口基数仍然较大,截至去年底,全国还有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这与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地位,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国民收入达到中等偏上水平的经济地位是极不相称的,如果不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届时全面小康将是不“全面”的。其二,多年来,我国贫困人口总数是国家统计局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出来的,贫困人口分布在什么地方、是哪些人,并不清楚。其三,有的基层干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有的优亲厚友,有的吃拿卡要,使党的扶贫政策在实践中打了折扣。其四,扶贫工作重形式轻内容,重“输血”轻“造血”,重“漫灌”轻“滴灌”,重项目前期争取轻后期管理。
精准扶贫就是要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系统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问题,确保到2020年,按现行贫困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即贫困发生率低于2%,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社会保障。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政府有责任把脱贫攻坚落到实处。一是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实现政府兜底。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要及时跟上,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补齐农村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的短板,完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服务、政策金融等公共服务,切实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大力发展生产,提高更多就业创业机会。这是最根本、最有效、最稳定的脱贫办法。城镇要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客商投资兴业,有效解决脱贫面临的“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农村要大力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和传统手工业,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实现就地脱贫。
四是创新载体平台,实现多方利益联结共赢。充分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民营企业等经营主体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引导贫困群众参股入股、土地托管、打工增收,或从事委托加工、委托养殖,让更多贫困群众在能人带动下脱贫致富。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将部分集体经营性资产或财政扶贫资金折股量化给贫困群众,实行市场化运作、动态化管理,形成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渠道。
五是统筹协调,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领导干部联系贫困县(乡、村)、单位定点帮扶、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格局。同时,积极发展志愿者等各种公益性社会组织,放宽公益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完善和落实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政策,培育脱贫攻坚新动能,让扶贫济困蔚然成风,为海纳百川的中华文化增添新的特质。
扶贫攻坚一是要切忌运动式思维定式,大轰大嗡,雨过地皮湿。二是切忌为脱贫而脱贫,为摘帽而摘帽,相互攀比,层层加码,吃上“夹生饭”,留下后遗症。三是切忌脱离实际,照抄照搬。如电商扶贫主要是利用电商平台,发展订单农业,带领农村合作社和农民增收,不能不顾贫困群众实际一哄而上。光伏扶贫要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要落实上网指标和政府补贴,避免造成新的产能过剩,让群众的投资打了“水漂”。四是切忌越俎代庖,靠长官意志甚至行政命令推动工作,着力在引导、服务上下功夫。五是严禁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搞“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这方面的教训十分深刻,我们必须牢牢汲取。
好日子是干出来的
幸福不会从天而降,好日子是干出来的。贫困群众是开发式扶贫的主体,要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并举,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重点是引导因生活不如意而得过且过的“失败者”和有劳动能力却不愿劳动的“懒汉”,使他们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靠辛勤劳动摆脱贫困,过上幸福新生活。广泛组织群众学习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草根模范”,真正使进取心不强的群体受到震动和启发。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打消他们不劳而获的投机心理。建立“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帮带机制,为想干事、能干事的群众建立资金、技术、项目的扶持机制,为他们释放潜力、改变现状创造环境和条件,不断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获得感。
第三篇:[关于制定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文化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关于制定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文化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文图两馆、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扎实做好文化扶贫各项工作,根据省市文化主管部门和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为契机,提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重点,进一步搭建好农村文化传播平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到2018年底实现图书馆流动人次和文化馆(站)服务人次各项指标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工作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计划。各乡镇街道文化站、文图两馆要做好文化扶贫工程的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2、出台考核办法。文化委按照市区要求出台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每月20日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一次调度打分,排出名次,年终实施考核。
3、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文图两馆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围绕文化扶贫的总体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圆满完成脱贫攻坚文化扶贫目标任务。对工作推动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将与目标考核挂钩问责。
附:1、2018乡镇(街道)文化扶贫考核评分表
2、村级精准扶贫档案预立卷目录
区文化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
第四篇:宁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范文模版)
宁晋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政策宣传手册
(第一期)
宁晋县扶贫办编印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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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脱贫攻坚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中央、省、市、县相继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为打好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并指明了方向。
为更好地掌握中央和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让贫困群众最大程度的享受精准扶贫政策红利,县扶贫工作专班根据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编撰了《宁晋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宣传手册》。由于时间紧张、水平有限,如有错误遗漏之处,敬请谅解。手册中与现行文件有出入的地方,以现行文件内容为准。
承担各类扶贫任务的重点成员单位,如有本部门上级最新政策下发,请及时与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予以更新。
宁晋县扶贫办 2018年5月10日
一、基础知识点
1.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获得《扶贫手册》的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其人均纯收入处于国家扶贫标准线以下。
2.贫困户致贫原因有哪些?
答:主要有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因婚、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12个方面。
3.什么是扶贫标准,脱贫标准?
答:2016年我省扶贫标准为家庭人均纯收入2952元,2017年脱贫标准为3200元。扶贫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每年都会根据物价指数等因素相应调整。
4.“两不愁、三保障”是指什么?
答: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5.“六不评”是指什么?
答:2017年8月“回头看”期间,识别中坚持“六不评”标准,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3 ①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的;②家庭成员中有任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③家庭成员有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的(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④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含面包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的;⑤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⑥举家长年在外(1年以上)并且失联的。
6.“六优先”是指什么?
答:即:有重病病人的、有重度残疾的、有因贫辍学的、无劳动能力的、无赡养(抚养)义务人的、无安全住房的优先。
7.“五个一批”是指什么?
答: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8.“五证一册”是指什么?
答:低保证、五保证、养老证、医保证、农业综合补贴证、扶贫手册。
9.“六个精准”是指什么?
答: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10.什么是贫困户人均纯收入?
4 答: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成员数。计算收入时,应以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收入稳定可持续为标准。
11.什么是《扶贫手册》?其内容和作用是什么? 答:《扶贫手册》是一份用于登记贫困户基本情况和帮扶情况的工作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其主要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扶贫手册》能有效证明贫困户贫困身份,并便于随时核查对其帮扶情况。
12.上级要求的“走访日”是哪一天? 答:上级规定每月17日为帮扶“走访日”。
二、纳入、退出政策
13.贫困户纳入识别标准是什么?
答:我县现有系统内贫困人口识别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和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52元的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认定。(新纳入标准会以当年度标准为准)
14.贫困户认定流程是什么?
答:贫困户按照以下程序产生:符合条件的农户提出申请、工作队入户调查、本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逐户进行民主
5 评议后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后提请县级进行复审二次公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数据比对,将确定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公告。
15.什么是贫困户建档立卡“五清”?
答:贫困户建档立卡“五清”具体是
1、摸清家庭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
2、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
3、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
4、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四定两不”,即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做到“责任清”;
5、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
16.贫困户退出标准。
答:以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7年为3200元),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衡量标准。以下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①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②通过产业就业实现稳定增收;③实现安全饮水;④实现住房安全;⑤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7.贫困户退出程序。
答:(1)村评议。每年年末,由行政村村民小组提名,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村委会
6 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2)乡镇审核。乡镇政府对各村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村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脱贫领导小组。(3)县审批。县扶贫脱贫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告,并报市备案。
18.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的内容及方式是什么?
答: (1)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采取“一算二查五看”的方式进行评估。一算:算贫困户收支情况;二查:查评议流程是否规范,查评议结果是否公开;五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无读书郎、五看有无病人躺在床。
(2)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主要通过“三查”的方式进行评估。一查村是否有工作队;二查驻村工作队帮扶规划和帮扶措施有没有、帮扶成效和工作作风实不实;三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都有结对帮扶责任人,重点查帮扶责任人的帮扶效果及满意度。
(3)脱贫户退出准确率。采取“一算二查四看”的方式进行评估。一算:算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达到贫困标准线以上;二查:一查脱贫户当年受扶持情况,重点查因户施策、资金安排、项目扶持、增收情况等,二查脱贫户退出程序是否合规,重点查民主评议、农户确认、公示公开、入
7 户核实等程序是否到位;四看:看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等是否到位。
三、扶贫政策
(一)产业扶贫
19.什么是产业扶贫?
答:扶贫资金予以支持,主要用于发展以种植、养殖、光伏、电商、旅游和手工业为主的扶贫开发增收产业。
20.我县主要采取什么方式为贫困户增收?
答:我县贫困人口主要为因病、因残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弱人群,因此选择的是收益类扶贫项目,光伏扶贫和入股分红方式为贫困户增收。具体为:县财政资金建设光伏电站,除必要运行开支外,收益全归贫困户。扶贫资金入股龙头企业或农业合作社,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收益为贫困户分红。
(二)就业创业扶贫
21.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有哪些?
答:(1)就业方面优惠政策:一是凡是我县定点培训机构,在具备的培训工种范围内皆可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培训意愿、有认知和读写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跟班免费培训;二是除普惠政策外,人社局专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为扶贫对象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绿色通
8 道;三是在我县人力资源网开辟“一句话招聘”专栏,为爱心企业招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搭建平台。
(2)创业方面优惠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者作为优先扶持对象,凡自助创业的农村贫困劳动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人不再限于财政开支人员,可放宽至当地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村干部担保,贷款限额上浮至10万元。
22.什么是雨露计划?
答: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中职(中技)学历职业教育、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政策业务培训为手段,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帮助贫困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终达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三)医疗保障扶贫
23.什么是医疗扶贫“三重保障”线制度?
答:“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 24.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参保资助:贫困人口参保资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予以资助。
(2)门诊大额慢性病报销: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门诊慢性病(病种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执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费用,经“三重保障措施”(基
9 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帮扶,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5%。
(3)住院报销: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院住院的,经“三重保障措施”帮扶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5%。
25.什么是三重保障“一站式”结算?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实行“一站式”报销,即结算窗口一次性完成医保统筹支付、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报销费用结算。
26.我县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的养老报销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100元缴费档次。60周岁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直接办理领取手续。脱贫攻坚期内(到2020年)代缴优惠政策每年实施一次。
(四)健康扶贫
27.什么是健康扶贫?
答:健康扶贫是通过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实施疾病分类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等手段,让贫困人口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防得住病,确保贫困群众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能报销,大病有
10 救助。
28.什么是大病集中救治。
答:对患有9种大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宫颈癌、乳腺癌)的农村贫困人口集中救治全覆盖,我县宁晋县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定点医院,成立了各病种的救治专家组,各定点医院根据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制订了诊疗方案。
29.什么是先诊疗后付费?
答: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在县域内全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凭有效证件住院,不用交押金直接住院,出院后只需支付“三重保障线”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即可。
30.什么是“两免三减”?
答:贫困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两免三减”,即免收门诊挂号费和诊查费,减收5%治疗费,减收10%检查费,减收50%住院床位费。
31.先诊疗后付费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贫困人员县内医疗机构就诊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免收住院押金,使用医保目录内用药,由县乡医疗机构提供报免窗口,出院结算时实行一站式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两免三减一并结算,患者出院只需结算自付部分(不超过住院金额的5%),大大
11 减轻患者负担。
32.什么是家庭签约医生?(也叫慢病签约服务) 答:乡镇卫生院医生和村医与贫困人口签约,实现贫困人口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家庭医生为签约贫困人口提供看病就医、健康咨询、健康指导等综合服务。
33.什么是健康扶贫“三个一批”?
答:贫困人口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基本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问题。
(五)教育扶贫
34.义务教育有保障指的什么?
答:指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外,没有辍学学生。 35.教育扶贫政策有哪些?
答:学前教育资助500-1000/人/年;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1000元/人/年;初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1250元/人/年;高中助学金平均2000元/人/年,分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职中助学金2000元/人/年(
一、二年级在校生)。
36.教育扶贫“三免一助”指的是什么?
答:“三免一助”指的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采用直接减免方式,不得“先收后返”。资助范围为在我县普
12 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在我县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三免”资金(每生每年:免学费高中2000元,中职1600元、免住宿费500元、免课本费300元)拨付学校弥补收费不足,“一助”指享受国家助学金,直接拨付受助学生银行卡。
37.什么是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助”?
答:就读于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免学费(每生每年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免教科书费,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受助学生家长银行卡。
38.学前教育扶贫有什么优惠?
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教育儿童采用直接减免方式,不得“先收后返”,减免资金拨付学校弥补收费不足。
39.什么是“无障碍入学”?
答:2018年秋季至2020年,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高中、中职(含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和宁晋县户籍,在邢台市外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本、专科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元;高中、中职、高校每生每学年
13 800元。
(六)危房改造
40.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17年补助标准是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新建户20000元,县级补助500元,每户共20500元。2018年省市暂未出台具体方案,暂按2017年标准执行,补助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户。
41.贫困人口实现安全住房是怎么规定的?
答:原有房屋达到住建部2009年印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中“A、B”级标准视为“实现”安全住房,“C、D”级标准属于危房,视为“未实现”安全住房。
(七)兜底扶贫
42.什么是兜底扶贫?
答:用其他方式无法实现脱贫的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差等困难家庭,可实施兜底扶贫方式,具体为符合低保、特困供养的纳入相应保障范围。
43.兜底扶贫包括那几项?
答:包括低保、特困供养(五保)、临时救助。 44.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我县2018年低保补差为每月200元和240元根据困难状况分两档发放。特困供养(五保)金每人每月400元,
14 失能护理补贴每月220元,半失能护理补贴每月150元。对充分享受应有基本保障政策后家庭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45.残疾人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可享受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2018年1月起调整发放标准,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6元,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享受五保的重度残不享受两项补贴)
四、社会扶贫
46.帮扶工作队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脱贫措施。
(2)根据乡情村情,参照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和发展要求,帮助其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据情进行帮扶。
(3)按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配合村“两委”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纳入、退出及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帮扶责任人的结对帮扶工作。
(4)熟知所包乡镇、村的扶贫脱贫基本情况,脱贫规划等事项。
47.帮扶责任人职责是什么?
答:(1)掌握民情民意。“走访日”期间(每月17日为走访日),帮扶责任人全部都要进村入户,与贫困群众面
15 对面交流、沟通,全面细致了解贫困户致贫原因、生产生活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动态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我县要求每周两次走访。
(2)宣讲贫困政策。帮扶责任人要有针对性地、面对面的向贫困群众宣讲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医疗保障、培训就业、贫困退出等各项扶贫政策,要针对每一户的情况,列明该户能够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确保真扶贫。同时,要通过宣讲党的扶贫政策,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引导贫困群众靠自己双手实现脱贫解困,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3)帮助落实扶贫政策。在摸清贫困户家庭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性开展教育扶持、人社医保报免、民政救助、住建危房改造等方面政策落实到户,帮助贫困户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4)帮办实事好事。对贫困户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尽己所能给予最大帮助,个人力量解决不了的,及时主动向组织反馈;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解释工作,争得贫困户的理解,注重树立脱贫信心。
(5)帮助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帮扶责任人要帮助贫困户完善档案资料,包括“五证一册”(低保证、五保证、养老证、医保证、农业综合补贴证、扶贫手册)、产业扶贫分红记录、月收入测算表、政策明白纸等,重点帮助贫困户据
16 实填好《扶贫手册》。
48.我县帮扶责任人扶贫措施“三到位”指的是什么? (1)卫生环境清理到位:清理室内卫生、清理院落卫生,做到无卫生死角,院落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整洁,无乱堆杂物。
(2)生活用品保障到位:围绕吃、穿、用给予帮扶,做到米、面、油足够,过冬衣被足够,桌凳锅碗等日常用品足够,配好取暖设施。
(3)基本住房维护到位:帮助修缮屋顶门窗、配齐棉门帘等冬季必备品,确保无透风漏气。
49.我县要求的帮扶“三到位”要达到什么标准? (1)吃饱:米面油储备充足(满足一定时期需要),蔬菜副食有储备,锅碗炊具齐全。
(2)穿暖:棉衣两套,棉鞋、袜子两双以上,围巾、帽子其他保暖衣物齐备。
(3)住好:屋顶门窗完好,床及床上被褥齐全,有门帘窗帘,地面平整,墙面干净,有取暖设施。
(4)用好:日常生活用品齐全,有洗衣液、脸盆、毛巾等洗漱用品,客桌饭桌齐备,桌椅齐备,有衣柜、储物柜。
50.其他社会参与扶贫方式还有哪些?
答:我县积极开展“千企进百村,万人帮万户”活动,倡议企业家参与扶贫开发,帮扶贫困户。各乡镇也都积极协
17 调,开展“企业一对一”、捐款捐物、组织爱心人士开展“爱帮嫂”、“敬老饺子宴”等各类活动。我县凤凰公益、德行天下等爱心组织也都积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助推扶贫脱贫工作。
第五篇:积极参与精准扶贫 齐力助推精准脱贫
江西华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洪华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各位朋友:
上午好!
今天,我非常高兴能参加上饶市“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启动仪式。刚才,我们华云集团与上饶县罗桥街道办樟村村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现在,请允许我作为民营企业代表进行发言。
“百企帮百村”是工商联会同扶贫和移民办及光彩事业促进会共同开展的精准扶贫行动,扶贫是社会的呼声,人民的期盼,企业的责任。扶贫不仅仅是简单的“给予”,扶贫的真谛是帮扶者一颗滚烫的心,扶贫是一种精神,一种文化,一种事业,一种传统美德,充满着温暖,充满着鼓舞向上的正能量,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长期以来,华云集团在扶贫济困方面做了些许工作:公司始终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活动,在捐资助学、扶贫济困、帮扶弱势群体方面锲而不舍,自2006年以来,持续实施“20、30、40”帮扶计划,即每年资助20名贫困大学生,帮扶30户贫困家庭,看望40位孤寡老人,累计投入500余万元,赢得社会各界普遍赞誉。在这次精准扶贫行动中,华云集团一定会尽已所能,发挥优势,对帮扶对象不仅要“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重点是就业扶贫和助学扶贫,帮助贫困户劳力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就学提供费用,因为我们深知,知识是打开致富大门的“金钥匙”。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只有知识才能拔掉穷根、甩掉穷帽。
我坚信,我们所有企业主都有一颗帮助他人的善心,今年党和政府开展精准扶贫行动,这是大部分企业的夙愿,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借此机会,呼吁有能力的企业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主动参与精准扶贫,体现企业社会价值,体现爱心和善举。古人云:“见善勿怠,时至勿疑”,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企业主要“见善如不及”,多行善举,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积善之人,必有余庆。
脱贫致富是贫困户的长期愿望,衷心希望广大受助者要珍惜机缘,积极主动与企业互动,发挥出聪明才智,自已动手,丰衣足食;把握机会,自强不息,通过自已辛勤劳动改变命运。铭记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学会感恩,回馈社会,传递爱心,让“扶贫”成为一种责任,让“奉献”成为一种乐趣,让“给予”成为一种常态,让更多的企业及个人自觉自愿扶贫济困,让扶贫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为社会减少贫困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幸福安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