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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广场停车管理规定(通用)

外广场停车管理规定第一篇:39外广场停车管理规定商业广场停车管理方案一、广场车位规划情况:商业广场地面可停放车辆80辆左右,其他可以停放10到20辆车,合计共可停放车辆约100辆左右。二、广场目前车辆情况:1、停放情况:平时停放日周转率16。

外广场停车管理规定

第一篇:39外广场停车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停车管理方案

一、广场车位规划情况:

商业广场地面可停放车辆80辆左右,其他可以停放10到20辆车,合计共可停放车辆约100辆左右。

二、广场目前车辆情况:

1、停放情况:平时停放日周转率160辆左右,节假日商场搞活动日周 转率240辆,还要看车辆的流动性。

2、对周边在此停放的车辆(一般是附近写字楼的客户)可以提供购买月卡,月卡可以暂时定为280元到400元

看车辆的大小决定。

3、商场卸货的车辆可以在一小时之内可以免费。

4、其他车辆可以另行办理。

三、车辆管理及停车场使用现状:

1、商场在营业时间,客户1.5个小时内免费,超过1.5小时没有购物小票按标准收费,其余时间按收费标准收取。

2、平时车流量少时,客户一般停在广场;集团员工和办理车库月卡的车辆停在指定的位置。商场做活动根据车辆情况开放停车场。

四、车辆停放管理:

1、管理员现准备5名,到时可以根据车辆的流动性增加或减少。一名管理员在门口操作收费现一次5元收取,另四名管理员分散到个各点指挥车辆。

2、广场车位划线要规划,为了便于顾客停放和管理。一到活动时间可以增加人员加班。

3、进一步完善广场交通标识标牌,给客户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停车环境,引导客户规范停放。

4、加强对管理员礼貌礼节、交通指挥手势、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一、广场车位规划情况: 隆生商业广场地面可停放车辆296辆左右,车库负一层可停放90辆,负二层可停放80辆(其中负

一、负二层集团使用16个车位不对外停放),合计共可停放车辆约480辆左右。

二、广场目前车辆情况:

1、停放情况:平时停放日周转率400辆左右,节假日商场搞活动日周转率1500辆,春节最高峰时曾达到日周转率4000多辆。

2、对周边在此停放的车辆(一般是附近写字楼的客户)给予提

供购买月卡,现共有64辆车主购买月卡。

3、企业员工车辆53辆。

4、企业关系单位36辆(年终由集团给予结算)。

5、天虹商场按合同约定提供20个,实际停放10辆。

6、其他月卡车辆65辆左右。

三、车辆管理及停车场使用现状:

1、商场在营业时间,客户3个小时内免费,超过3小时没有购物小票按标准收费,其余时间按收费标准收取。

2、平时车流量少时,客户一般停在广场;集团员工和办理车库

月卡的车辆停在负一层车库;负二层基本不用。商场做活动根据车辆情况开放负

一、负二层。

三、车辆停放管理存在的问题:

1、节假日时天虹商场开展降价促销活动时,购物车辆大增,加之附近购物车辆均停放在广场,现有车位难以满足需要。

2、两个岗亭原设计在道闸旁边,需要一个人在亭内开启道闸,一个人收发卡,这样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且不便于操作。

四、伴随车流量增多停车场管理方案的调整:

1、道闸改造。目前深圳、广州等城市均采取的是将岗亭设在进出口两个道闸的中间,一名护卫员在亭内操作即可。这样既方便车辆进出,同时又可节约人工成本(每班只需一人上班)。同时在设计上考虑下雨时客户取卡不淋雨的问题。

2、广场车位划线规划。现广场车主停放比较随意,一到活动时间要增加许多人员加班。为了便于顾客停放和管理,建议广场按车位尽寸规划车位线。

3、随着大楼出租的进展,车流量会越来越多,建议负一层仅对客户(含顾客及写字楼业务单位关联顾客临时停放)开放,

不使用道闸。负二层提供写字楼工作人员专用,通过负二层道闸加强管理。

4、如广场露天车位不能满足客户使用,届时和天虹商场协商实

行3小时内凭购物小票免费,餐厅凭餐卡免费,各租户的客户凭各租户印章免费停放的形式限制周边车辆停放。

5、今后有其他客户进驻大厦办公,建议对客户办公及顾客车辆

收费采取月包干制形式,每月收取固定停车费。

6、进一步完善广场交通标识标牌,给客户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停车环境,引导客户规范停放。

7、加强对护卫员礼貌礼节、交通指挥手势、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军事素质等专业技能的培训及考核。

1、清洁维护和维修管理

(1)清洁维护管理。维持项目基地范围内附属场地干净清洁。 (2)机电维护。包括电路、电器设备维护、机械器具维护、空调设备维护、照明设备维护等。

(3)环境卫生维护。包括花园景观、绿地、道路、水沟、建筑外观、内饰、广告灯箱、促销饰品灯的清理与维护。

8、协调天华公司加强对系统的维护及保养。

(4)资讯安保系统的维护。包括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电脑系统、管理系统、作业系统及收银系统等。

2、安全管理 (1)保安勤务管理。 (2)中控室管理 (3)消防安全管理。

(4)一般安全管理(一般警卫及人员安全管理)。

(5)危机处理。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理及疏散计划等。 (6)紧急事故。包括停电、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火灾、地震等重大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营业中断等的处理。 (7)风险保险。对涉及要保险的风险因素,进行保险

3、停车及停车场管理

(1)停车及停车场使用规则。交通进出口以及路线的规划布局等。

(2)指挥调度。

(3)收费管理。停车场收费。

(4) 停车场安全管理。盗窃损坏行为的制止等。

2011.9

第二篇:昭通弘彩物业管理公司钻石广场商户停车包月租赁合同

停车包月租赁合同

甲方: 钻石广场弘彩物业公司

乙方: 万象酒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将在钻石广场内停车包月使用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内容,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1、包月费用标准为1200 元/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 :每月支付

一次 。

2、包月费用每 壹月 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用日 10天前支付

下一次包月费用;本合同有效期内包月费用不予调整。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

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与甲方同时签订,并自行遵守《停车场

管理规定》。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的,可向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三篇:'十一五'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二:

“十一五”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教育考试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考试科学研究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加强和规范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立项的课题。

第三条教育考试科研课题面向全国教育考试系统、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采取公平竞争、保证重点和择优的原则,确定课题的承担人。凡有条件进行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本办法中的规定申请承担教育考试科研课题。

第二章 组织

第四条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全国教育考试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制定科研规划课题指南。

第五条科研规划课题指南的制定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倡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教育考试科研工作为促进教育考试改革与发展服务;坚持以应用性研究为主;坚持向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重要理论、技术问题的研究倾斜。

第六条设立教育考试科研课题评审委员会,作为教育考试科研课题的评审机构。

第七条经教育考试科研课题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课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立项,教育部考试中心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 选题

第八条教育考试科研课题主要依据课题指南由全国教育考试系统、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人员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自行确定选题并申请。

课题选题的原则是:

1、紧密结合教育考试工作实际,应用性强,并对推进考试改革与实践起到积极作用。

2、课题目的明确,立论根据充实、合理。

第四章 申报

第九条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的第一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是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或考试机构的负责人。若不具备上述条件,应由两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书面推荐。

2、必须实质性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3、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课题的第一负责人。

4、以往承担的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未按规定结题或者不严格遵守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者,不能申报。

第十条课题申报范围一般限于课题指南之内。申报范围超出课题指南的,

视课题的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申报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可从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下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第五章 评审

第十二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一般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十三条教育部考试中心受理申请后,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交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重要的课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推荐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育部考试中心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的教育考试专设课题。立项后,课题的管理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对科研课题的评审工作采取适当保密措施。参加评审的人员,凡涉及与自己有关的课题,采取回避措施;评审结果在未正式公布以前,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

第十六条对申报人提出自行解决研究经费的课题,在审批立项时适当放宽标准。

第十七条经过评审立项的课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正式发函通知课题负责人,认定课题立项。

第十八条少数重要科研课题或不宜公开研究的课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单独下达立项。

第六章 课题经费

第十九条教育部考试中心每年从其事业费中拨出一定的经费作为教育考试科研课题资助费用,并拨出部分经费作为优秀科研成果的奖励基金。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也应酌情支持相应的科研经费。

第二十条列为教育考试科研重点课题的,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的研究经费,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酌情给予部分经费资助或自筹解决的办法。

第二十一条资助经费在课题立项后一个月内,按照资助经费的40%拨付课题启动费;课题通过中期检查以后,再拨付资助经费的40%;结题申请批准后,拨付资助经费的20%。

第二十二条课题经费应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和研究工作无关的开支,主要开支范围如下。

1、用于课题研究调查的差旅、市内交通、就餐等费用。

2、文献资料的购置、复印、翻译、誊抄费。

3、必要的小型会议费。

4、计算机机时费。

5、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的出版补助费。

6、研究成果结题鉴定费。

7、经课题负责人同意支付的劳务费。

第二十三条经同意因故停止的课题,资助经费余额要退回教育部考试中心。

未经同意无故停止的课题,除将余额如数退回外,还要退回已用经费。

第七章 课题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教育部考试中心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立项课题实施过程管理,全面检查、督促科研课题的开展。课题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组织课题的研究工作。 第二十五条每年各课题负责人应向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交当年的研究进展情况报告。教育部考试中心将定期检查课题进展情况。

第二十六条课题研究过程中,教育部考试中心将采取交流会、研讨会、讲习班、组织考察等多种形式,促进相关课题的交流。

第二十七条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对课题加强领导、监督,并在时间、人力、研究经费和成果出版方面予以支持,

第二十八条课题进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需书面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

1、 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

2、 改变课题名称;

3、 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4、 课题延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5、 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6、 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教育部考试中心有权撤销课题:

1、 课题立项批准后三个月内,未进行开题的;

2、 课题负责人长期离岗或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

3、 擅自变更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内容;

4、 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5、 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6、 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7、 剽窃他人成果;

8、 两次鉴定未获通过;

9、 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第三十条对撤销的课题,除对课题负责人提出批评外,还要酌情追回资助的科研经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新的课题。

第八章 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第三十一条所有立项课题,均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结题鉴定。 第三十二条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规划结题鉴定课题申请书》(可从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下载),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向教育部考试中心提出结题鉴定申请。

第三十三条结题鉴定一般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组织。结题鉴定所需经费原则上由课题经费支出或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第三十四条结题鉴定采取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鉴定和通讯鉴定两种方式。鉴定组专家一般为5—7人,人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定,课题组可以向教育部考试中心推荐专家人选。

第三十五条课题组负责向鉴定组每位专家提供《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成果主件、附件及研究工作总结报告。采取会议鉴定方式,上述材料应在会议前一个月提交给鉴定组专家审读;采取通讯鉴定方式,课题组应负责将上述材料寄交鉴定组专家。

第三十六条鉴定组专家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并由鉴定组组长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填写《成果鉴定书》。

第三十七条鉴定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成果两套、研究工作总结报告两份一并送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验收存档。同时提交《成果鉴定书》原件两份,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加盖印章后,与《结题证书》一并发给课题负责人。专设课题结题证书加盖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第三十八条凡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全额经费资助的课题,课题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教育部考试中心所有;凡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课题组所在单位共同提供经费资助的课题,课题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教育部考试中心和课题组所在单位共同所有。专设课题成果须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备存。

第九章成果的推广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凡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除成果不宜公开的以外,均应采取积极方式予以公布和推广,包括:

1、 召开成果专题报告会或在考试系统召开的会议上宣讲;

2、 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科研简报登载;

3、 优秀科研成果出版专著、论文集;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对成绩优秀、应用效果显著的科研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篇: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学分录入'简单操作说明

科教管理平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

“学分录入”简单操作说明

1、登录医院网站主页:http://.cn

2、在“资源链接”栏目下的“友情链接”中点击“继续教育管理”进入“科教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或直接在网页地址栏中输入:http://kjpt.91huayi.com进入“科教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3、输入科室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

4、学分录入:

(1)纸质学分证的录入方法:通过“学分管理录入个人学分—非向导录入”功能按提示录入;

(2)对于发表了论文或者其他不常见的学分类型的录入方法:通过“学分管理录入个人学分—向导录入”功能,选择对应的学分类别后点击“学分录入”按钮逐步录入。

5、注意事项:录入学分前请首先查询学分录入情况,因为有些学分在系统升级时已经有导入,以免重复录入;其次录完学分后请再校对一次后再进行上报,上报后请及时告知科教信息科,以便及时审核!

6、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教信息科(院内电话2814)

科教信息科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第五篇:39消防管理办法施行要点

卢氏兴业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消防和库房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主旨:根据广州消防局规定,特颁布本办法希遵照。

说明:第一条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确实

了解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并学习相关消防知识。

第二条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应该在全公司大力倡导,并以积极的

态度认识消防工作,时刻提高警惕,杜绝麻痹大意,所可能引发

的火灾事故。预防为主,不仅体现在思想上,而且要落实在各项

措施上,落实在管理体制上。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也要为一旦

发生火灾时的灭火工作做好准备,落实组织和设备,一旦火灾出

现,能够迅速地消灭火灾,把损失降至最低。

2:设立专门检查机智与员工相结合的防灾整体:

做好消防工作,不仅需要专门的消防组织,也需要全公司的共同

参与。每个员工都应把预防火灾作为应尽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

安全活动。只有全体员工都动员起来,与专职消防队伍密切结合,

才能真正把消防工作搞好。

3:实施防火安全责任制: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火灾预防制度,是预

防为主的主要措施之一。只有将防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

门、每一个人,分工明确,划分区域,不留防火死角,才能真正

落实防火责任,适应保障安全的需要。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消

防安全制度,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把防火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实处。

4.落实消防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对员工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并且进行实地演练做到了人人重消

防,人人会用消防工具。公司应配备BC类干粉灭火器;对员工

宿舍及公司内的电气线路,平时进行检查,随时对整改计划进行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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