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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方案(精选)

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第一篇:落实两个责。

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方案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方案

?学院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

******学院******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党支部主体责任、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推动学院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及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校党委、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院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责任。

学院纪检委员要积极协助学院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职抓执纪,创新方式抓监督,转变作风抓问责,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全面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学院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监督、抓好作风建设、支持纪检工作、推进源头治腐七个方面履行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学院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学院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 1

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督促各分管领导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教师引进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4、强化权力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推动阳光治校。有效整合资源,构建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5、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要求,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党风院风、师德师风、工作作风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全院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6、支持纪检工作。领导和支持纪检委员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委员按照“三转”要求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责必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纠正,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7、推进源头治腐。深化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建立廉政风险识别、评估、预警、防控一体化的反腐工作网络,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二)党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

学院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从加强研究部署、掌握廉政状况、重视廉政教育、开展检查考核、支持纪检工作、当好廉政表率六个方面履行第一责任。

1、加强研究部署。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掌握廉政状况。通过与干部师生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

3、重视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全院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每半年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预防职务犯

罪警示教育,每季度党支部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集中学习。亲自讲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4、开展检查考核。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解决问题。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5、支持纪检工作。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6、当好廉政表率。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学院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既要协助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也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从落实分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加强日常监管、支持查办案件、严格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履行“一岗双责”。

1、落实分管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按照要求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加强督促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加强对分管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人员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3、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人员、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支持查办案件。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报告,支持学校、学院进行查处。

5、严格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党支部书记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责、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教育管理。

三、全面落实纪检委员监督责任

学院纪检委员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抓好廉政教育、完善防控体系、突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案件六个方面履行监督责任。

(一)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向学院党支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学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学院党支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慵懒散软”现象。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四风”和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学校党委、学院党支部重要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搞变通、做选择,我行我素、本位主义的错误行为,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三)抓好廉政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勤政廉政。

(四)完善防控体系。在全面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提出防控措施和监督检查考核办法,采取前期预警、中期防控、后期考核等措施,形成“内控防范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形成具有学院特色、科学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五)突出执纪问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大力开展执法和效能监察,切实加强选人用人、招生就业、项目建设、奖助学金、党员发展、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干部工作作风、教师师德师风等问题的问责、追责力度。对党员干部身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督促整改。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严肃查处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有效查处惩治机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制度。

四、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学院党支部、纪检委员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落实“两个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一)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报告制度。按照文件规定,学校党支部每年年底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组织专题报告。学院纪检委员每年年初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支部及上级纪委专题报告。学院党支部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完善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开展考核与述职述廉工作,学院班子述职述廉要集中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班子成员要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两个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并把评议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归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三)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学院党支部书记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工作人员廉政谈话不少于两次。纪检委员要做好廉政谈话的组织工作,在征求院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廉政谈话计划,并经常提请院领导开展廉政谈话。要将廉政谈话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专项检查制度。根据《******学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监督和考核,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

(五)建立廉政约谈制度。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师生来信来访反映强烈、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个人,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要约谈其本人,听取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致使分管领域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进行责任倒查,并根据《******学校管理干部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对分管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七)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委员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职,全力抓好执纪、监督、问责。建立健全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发挥院纪委委员的作用。加强对纪检委员的教育、培养和使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不断提高纪检委员的责任意识、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二O一七年七月十日

第二篇: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实施方案

黄冈市中医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黄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党委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把党委责任、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突出纪委执纪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意识。

三、责任内容

(一)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按照党章要求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承担主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医院发展建设的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科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委,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强化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全院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医院,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导、营建崇廉风尚。

4、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

5、严格监督考核。每年组织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廉洁从政和廉政行医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在院内通报。

6、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上的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维护群众权益。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病人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纠医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和卫计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事件的发生。推进源头治理,完善腐败治理监控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9、坚决反对腐败。党委成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二)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纪律检查部门是党内执纪监督专责部门,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纪委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1.加强组织协调。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协调解决各部门及科室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3.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全院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形成强大震慑。

5.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党委要把落实“两个责任” 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各科室及各支部要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办法,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强化工作评估,适时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估,对照职责任务,进一步查漏补缺,增添工作措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发动群众监督。要充分利用齐安网、院刊等媒介,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经常督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度,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工作上搞过场、走形式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考核,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第三篇: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

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南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和《中共新野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落实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支撑,以创新载体为突破,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惩教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局党委、局纪委以及各股室(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局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权责对等,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与局党委主体责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

二、责任内容

(一)党委主体责任

1、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局党委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职责和任务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财政改革发展的日常工作中。局党委一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解决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局纪委工作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局党委督促各股室(单位)充分履职,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深化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局机关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充分发挥财政局网站、@新野财政微博和电子显示屏的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推进财政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氛围。局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2次以上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标准条件,严守程序步骤,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5)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艰苦奋斗和调查研究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政府若干意见,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扎实开展“一改双优”活动,“三亮三评”工作,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确保我局作风建设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6)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针对全县政风行风评议中对财政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积极开展“三亮三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支持查办案件。为局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坚持对腐败事件“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全力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深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8)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新野县财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实施意见》,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大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深化预算编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财政监督检查嵌入到财政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加大财政项目和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用程序和制度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权,加强源头防范和治理。

(9)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问题,切实担负起牵头和领导责任。

(10)严格监督考核。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各项指标,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分管股室(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落实好责任追究。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局党委书记责任

局党委书记既是深化财政改革、推动发展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坚决执行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积极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局纪委和各股室(单位)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以上廉政党课。

(4)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股室(单位)负责人。

(5)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人员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人员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

(6)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局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财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指导分管股室(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股室(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坚持对分管股室(单位)经常性、常态化走访,督促分管股室(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4、各股室(单位)负责人责任

各股室(单位)负责人是执行局党委决议、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主体,对本股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1)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坚决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定期主持召开股室(单位)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廉政专题学习、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股室(单位)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2)完善股室(单位)岗位的监督检查。要注意对直接负责资金分配和政策制定等高风险岗位的权力进行限制,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不断修订补充完善廉政风险点,公开股室(单位)权力清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定期对本股室(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提高自我约束,加强对股室(单位)人员监管。加强对各股室(单位)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检查。带头定期学习局党委、纪委文件、反面典型案例等内容,强化股室(单位)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经常与股室干部交流谈心,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优化工作流程,堵塞制度漏洞,减少个人自由裁量权,努力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模式。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局纪委监督责任

局纪委是我局执纪监督的专门机构,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县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向局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各股室(单位)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实现廉政建设深入业务一线。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4、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局党委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曝光。

5、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6、严格追究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保障制度

1、局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局党委书记要带头履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落实领导干部监管责任、支持和保障案件查办工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1 0件主体责任任务,建立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要求,履行本股室(单位)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2、“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局党委主体责任人和纪委监督责任人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与各股室(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审查各股室(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内容,提出意见并签名。

3、“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局党委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局纪委每年1月底前,向局党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各股室(单位)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局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局纪委负责同志参加各股室(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局纪委要加强对各股室(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各股室(单位)是否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各股室(单位)应在一周内将会议基本情况、会议记录、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报局纪委。

5、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和评议制度。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考核组述责述廉,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履职等情况,由县委考核组现场质询和测评,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述责述廉不少于1次。局党委书记的述责述廉报告报县纪委,接受县纪委委员审阅和评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议和政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扩大干部群众参与度,提高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局考核组述责述廉不少于1次,述责述廉报告报局纪委审阅和评议。

6、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把廉政谈话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股室(单位),由纪委约谈主要负责人,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7、廉政风险告知制度。依据财政监督检查发现的财政资金管理问题,向局机关有关股室(单位)下达廉政风险告知书,督促各单位认真剖析问题成因,深入组织整改,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8、专项巡察制度。局纪委负责专项巡察各股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照简化工作程序,创新方式方法,科学调配力量,注重实际效果的宗旨,通过小分队、多批次、高频率、快节奏等方式,实现巡察工作的便捷高效。

9、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实行一案双究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时,一并调查和追究发案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逐级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股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导责任。

10、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集中通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向社会传递和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各股室(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第四篇:深化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细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深化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细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两个责任”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兴委办发〔20**〕100号)和市纪委《关于深化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

细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兴纪发〔20**〕146号),做深做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效查处扶贫领域贪腐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落实扶贫领域“两个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主要任务

1.掌握现状,数据研判。由镇经管站、民政办牵头对全镇低收入人口的分布状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脱贫目标等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摸底,建立扶贫工作基本数据和台账。对建档立卡户逐一入户检查,摸清实情、弄清底数,确保情况明、数字准。加强分析研判,深入分析全镇农民收入、低收入农户收入与GDP增长的关系,为精准扶贫提供决策依据。

牵头单位:经管站、民政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2.信息对比,动态调整。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机制,对现有的建档立卡户定期比对车辆、农机、社保、公积金缴存、住房、纳税等信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比对存疑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核销不符合标准的农户。每年底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开展比对核查。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民政办、交警中队、财政所、村建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3.系统监管,阳光扶贫。与上级部门衔接,按时引进并运行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以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实名制为基础,以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为路径的“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实现资金精准使用、对象精准识别、责任精准落实、过程精准监管、绩效精准评估的目标。

牵头单位:经管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4.评估对照,积极整改。对全镇现有的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种类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库。配合上级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扶贫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根据评估反馈情况,查找我镇当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照评估系统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牵头单位:统计站、经管站、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居)

5.统筹管理,配合检查。财政所、经管站对我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体及个人帮扶资金负责,分别就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村(居)和相关单位拟定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和分配方案,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配合上级部门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财政所、经管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6.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配合上级部门重点针对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经济薄弱村补助、扶贫小额贷款等三类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开展扶贫资金发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发放流程是否科学、环节有无漏洞、信息是否公开、发放是否到位以及责任是否落实等。

牵头单位:监察室、财政所、经管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7.专项治理,社会监督。各牵头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逐项开展建档立卡户专项核查,查纠整改扶贫对象信息虚报、漏报、错报问题;开展产业扶贫、贫困学生补助和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开展农村改厕、危房改造、渔民上岸、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等专项治理,重点围绕“重残无固定收入救助资金”、“重残护理补贴”及五保、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细化整治方案,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广泛收集民意诉求,健全镇村公示、常态回访督查等机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贴等问题。

牵头单位:经管站、财政所、民政办、村建站、水产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二、落实监督责任主要任务

1.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对20**年以来我镇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形成问题线索清单,对突出问题、反复上访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限期办结。

责任单位:监察室、信访办、相关单位;各村(居)

2.推进重点督办工作。对问题线索明显、群众反映较多、网络舆情关注的村(居)、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全程跟踪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基层责任,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监察室、相关单位;各村(居)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集中查处一批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的典型问题,坚决铲除侵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腐败毒瘤。

责任单位:监察室

4.实施挂片负责人和纪委委员督导。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督导机制,发挥执纪审查联动效应,由镇纪委委员分别联系各村(居)和单位,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人):监察室、挂片负责人、相关纪委委员

5.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要环节,及时通报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

责任单位:监察室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督导组要按照挂钩督导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制定督导计划,对各村(居)和单位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每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镇监察室充分发挥组织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全力督查推进,对职能单位、村(居)履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单位联动机制,加强单位沟通交流,定期召开督查推进会;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涉嫌违纪的严重问题,第一时间移交纪检监察组织处理,对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对重点村(居)、单位,重要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推动问题处置规范化、科学化。

3.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主要负责人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严格追究责任。对问题零排查、零报告的职能单位实施上门督导,对职责范围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移送的,严肃追究监管责任。

第五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确保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要求,防止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党„2015‟17号)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司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服务企业发展大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发展的精神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快速发展、平安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有效落实,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工委的要求指导和推进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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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党风廉政建设相互促进的观念,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生产经营,与依法治企、提升管理有效结合,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要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以权责一体、主动履职为保障点,以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为基本点,以责任明晰、岗岗有责为推动点,形成压力传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立体工作格局。

四要坚持形成合力和工作开展的常态化。坚持党纪政工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常态化运行。

四、责任内容

公司落实好“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关键在于“责”,各级领导干部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一)各级领导干部需承担的责任内容,具体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2015‟11号)文件执行。

(二)未能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将按照公司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的实施细则》(党„2015‟9号)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责任。

五、工作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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