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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公司工作规则手册(集锦)

猎头公司工作规则手册第一篇:猎头公司工作规则手册公司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和《xxx有限公司章程》,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制订本规则。第二条公司各。

猎头公司工作规则手册

第一篇:猎头公司工作规则手册

公司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和《xxx有限公司章程》,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注重协调,密切配合。要不

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三条公司本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公司政令畅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要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严守纪律,令行禁止,讲求效率,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热情为基层服务,创建文明机关。

第二章公司领导和部门主要职责

第四条公司实行总经理任期责任制。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和xxx公司赋予的职权。

第五条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和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公司的重大事项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六条副总经理、总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审计师)协助总经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总师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应及时向总经理请示、报告。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专项任务。经授权,可代表公司进行社会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七条副总师(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副总政工师)对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师负责,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和副总经理、总师按分管工作交办的事项。

第八条各部门正职负责本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在分管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要自觉维护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第三章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节公司本部各部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条应请示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或调整与电网有关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在落实公司战略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三)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出台、修订和废止;

(四)公司资金配置、投融资、借款、对外担保等重大财务事项;

(五)公司对外交往和合作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部门组织机构、人员的变动和调整;

(七)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第十一条各部门需呈送公司领导的重要请示、报告,均应以签报形式网上报送。原则上一事一报,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发出,不得多头分送。

第二节公司所属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应请示的事项:

(一)发展经营战略、中长期规划;

(二)股权变动,资产重组方案;

(三)涉及所属单位的合并、分立、重组和兼并方案;

(四)规定限额以上的投资计划、借款和对外担保;

(五)年度财务预、决算;

(六)体制改革方案;

(七)基本工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调整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八)其他应请示的重大事项。

公司所属单位应以正式文件报送上述应请示事项,涉及商业秘密的应专人送达或加密电传,得到公司正式批复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应报告的事项:

(一)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报送生产、经营、基建等方面的计划和月报、年报;

(二)每半年(1月、7月)向公司提交半年和全年的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三)重大事故及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在发生后2小时内以电话、电传等形式直接向总值班室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四)生产、经营、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五)每年1月份向公司递交上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

(六)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差、出国(境)应提前报告;

(七)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以下会议制度:公司年度工作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公司领导班子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东北电网经济活动分析会议、专题(现场)办公会议、生产调度会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专题(专业)会议。

第十五条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委主任、总师、顾问、调研员、副总师、各部门主任,以及公司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表彰先进;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

第二篇:××××××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了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明确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五年以上的企业管理与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监管政策;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处事果断;

(五) 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五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

第六条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作出决议。

第七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及副职高管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与职责

第八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七) 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拟订公司的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和奖惩方案、用工计划;

(九) 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和辞退;

(十) 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一)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二) 根据董事会审定的投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十三) 根据董事会审定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四)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十五)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

(十六) 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七) 非董事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但对董事会决议可提出复议要求;

(十八)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可根据分工原则,授权副总经理代为行使上述职权,并报告董事长知情。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总经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

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总经理在解决有关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职代会或工会的意见;

(三) 组织公司各方面的资源,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目标,落实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完成;

(四) 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项目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五) 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六) 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七) 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障,完成政府对全社会下达的指令性工作。

第十一条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公司凝聚力,逐步改善员工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二条总经理必须对其以下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总经理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股东或者合伙人;

(二)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三) 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本公司进行买卖、借款以及从事与本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四) 不得利用职权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五)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六)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他人;

(七) 不得公款私存。

第十三条总经理实行以下回避制度:

(—) 不得安排其亲属(含姻亲、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近亲关系,下同)在公司领导班子中任职;

(二) 不得安排亲属在公司办公室、人事、财务、审计、计划、工程管理部门任主要负责人;

(三) 不得安排其亲属担任属下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 不得与其亲属或其亲属投资的公司发生经营、借贷、担保等行为。

第十四条 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规定的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十五条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理。

第十六条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是总经理的助手,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按各自的分工对总经理负责,并由总经理确定其具体的分工,明确其相应的职权、职责。

第十七条总经理工作机构: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可设置相应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总经理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 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公司投资管理职能部门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根据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后实施;投资项目的实施,应确定项目执行人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二)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总经理提名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总经理在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时,应事先听取人事部门的考核意见,履行必要的程序。

(三)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重要财务支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应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 公司对重大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项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

有关程序的内容,制定其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一)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二) 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一般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组成,根据需要可扩大到有关部门负责人;

(三) 总经理办公会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由总经理决定召开;

(四)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时,可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为主持;

(五) 总经理办公会应按拟定议题组织讨论并作出决定,同时检查上次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

第二十条除总经理办公会之外,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也可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就各自分管工作的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报告制度

(—) 总经理应当向董事会履行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义务。

(二) 定期报告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就以下内容作出书面报告:

1、公司经营业务情况;

2、董事会决议、公司计划和投资方案的组织实施情况;

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情况,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行使总经理其他职权的情况;

4、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总经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并向董事会作临时报告(董事会会议期间的应立即报告):

1、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紧急情况下,总经理对公司事务行使了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后;

2、因公司利益受到突然或意外侵害而必须即时作出决定,报请董事长知情情况下,总经理对公司事务行使了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后;

3、董事会提出要求时。

(四) 应监事会要求,总经理应当根据本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就执行公司职务、行使总经理职权的情况,向监事会会议作临时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三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进职工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必须以职工为本,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监督权。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行政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做出的决议和决定。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 1 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主要行政领导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可以报告上级工会组织。主要行政领导对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按会议决定执行。

第三章

职工代表的结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结构

(一)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公司的职工代表。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必须有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任何人非经职工民主选举不得成为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比例为公司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0%至8%。职工代表中应当有一线职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先进人物、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当占适当比例。

(四)职代会新建或换届,应建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代表是否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程序,代表的结构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向职代会报告审查结果。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届满可连选连任,根据需要职代会邀请部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

- 3 要求及时补选产生,下一次职代会上确认。

第四章

职代会运作的基本程序

第十四条

职代会对民主选举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表决方式:

职代会进行民主选举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也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各种表决须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通过。

第十五条

职代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产生程序及主席团的职责

(一)在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职工代表组长会议,协商提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主席团成员必须在职代会的预备会议上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二)主席团成员应有一线职工、技术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人数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劳模先进人物、青年职工和女职工的代表在主席团成员中应有适当的名额。

(二)主席团的职责:

1.主持开好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听取和综合职工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修改;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问题。

- 5 职代会报告,提请确认,联席会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联席会议由公司职工代表组长和大会主席团成员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公司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在职代会召开前,开展对提请职代会审议的与本专业对口的有关事项、议题、提案或方案的审议工作,并在职代会有关会议上阐述审议意见。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对属于本专业职责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事项进行审定,并将事项报告下一次职代会,由大会予以确认;开展对公司执行职代会决议、决定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并监督有关部门处理、落实经职代会确认的职工代表提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下一次职代会。

3.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职代会要组织部分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各项决议、决定执行和提案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也可以组织部分职工代表通过向有关部门询问、查阅报表资料、提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对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内容进行巡视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及时改进。

4.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要制订关于职工代表培训的规划和专题培训目标,组织全体职工代表在任职期内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现代企业管理、民主管理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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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XXXXXX发展有限公司工作规则

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工 作 规 则

工 作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促进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按照科学、高效、廉洁、务实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公司秉持“团结、诚信、奉献、卓越”的管理理念,建立权责分明、相对独立和相互制约的科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组织机构日常运转均应遵守本规则。

三、公司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依规经营,推进公务、财务公开,健全内控监督制度,加强廉洁效能建设。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四、公司由下列人员组成: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

五、公司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加快发展、依法履职、讲求实效、从严治企的责任;忠心企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求真务实,勤勉廉洁,全心全意为公司发展壮大出谋献策。

六、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常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工作,在总经理外出期间,受总经理委托,处理公司日常工作。

七、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董事会。对紧急和突发重大事件,公司分管领导协商处理后,向总经理报告。

八、副总经理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对分管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公司进行外事活动。对于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对于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总经理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涉及其他副总经理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副总经理商量决定。

九、财务总监直接对总经理负责。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处理有关方面工作。

十、公司组成部门(以下称部门)实行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直接接受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交办的工作,接受、完成其它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交办的工作。

公司各部门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地方党委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要着眼公司工作全局,依法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精诚团结,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切实贯彻落实本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十一、公司经营监督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规定独立行使经营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章 民主决策

十二、公司及各部门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建全重大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实施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十三、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大决策、重要

3 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须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需报董事会批准的,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十四、在决策前,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听取员工代表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公司的重大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公司综合管理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十六、公司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搞好年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合理的调整。

第四章 会议制度

十七、公司各种会议坚持精简原则,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不搞形式主义。

(一)要控制会议数量和会议规模,与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必须向主持人请假;

(二)参会人员在会上发言要主题突出,简明扼要;

(三)对会上讨论事项需保密的,不得随意传达、扩散;

(四)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五)会议期间一律将移动电话置于静音状态;不得频繁出入会场。

(六)会议实行签到制。

十八、公司实行以下会议制度:年度工作会议、经理办公会、月度工作会、部门(分公司)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综合管理部经理工作联系会议、其它工作会和管理层集体学习制度。

十九、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及公司综合管理部长组成(必要时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参加)。

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股东会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公司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年度生产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月度生产经营预算目标、考核目标、激励目标及措施,拟提交董事会讨论决策的事项,对外投资、公司内部重大技改项目、公司重大工程对外包,重大(质量、人身、设备)事故的处理,给予员工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等重大事项;

(三)部署行政重要工作,主要包括讨论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及修改,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改,重要人事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等重要工作;

(四)通报形势,讨论其它需要经理办公讨论的事项。

(五)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六)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确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安排专职人员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会后一周内下发。《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呈报总经理签发。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中,要求反馈办理结果的,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填写“承办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办单位或责任人,于办理终结时填写办理结果,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认可,存档备查。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包括会议资料准备、人员通知、会议记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负责。

十、公司月度工作会制度:月度工作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各部门经理组成(必要时专业技术人员、全体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

(一)公司月度工作会旨在总结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和协调解决各部门提出需公司解决的问题,以利更好地推进公司各项工作。

(二)公司月度工作会在每月28日定期召开,每月一次。

(三)公司月度工作会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召集并作好相关后勤准备。

(四)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在每月28日前准备好例会发言提纲,内容包括当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安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需公司解决的问题。

(五)议程:先由各部门、子分公司第一负责人汇报,第二负责人补充,再由公司领导针对部门汇报作总结性发言,并作工作安排部署。

(六)公司月度工作会完毕后,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发到各参会人员及责任部门,并实施督查。

二十一、部门工作例会由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各部门中层干部组成(必要时专业技术人员、全体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二)通报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需相关部门协调的重点工作,提出下月主要工作计划;

(三)分管领导安排本周工作重点;

(四)讨论研究各部门认为需要在例会上研究确定的事项。 工作例会每月一号上午9:00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指定专人作记录,会议记录应在会议开完后的次日下发,会议记录由综合管理部保存。

二十二、综合管理部经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一)综合管理部经理工作联系会旨在加强公司同各部门、子分公司的沟通,加强信息交流,了解各部门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及需公司解决的问题,以利更好地开展工作、推进工作。

(二)工作联系会每季度举行一次,一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召开。

(三)工作联系会由综合管理部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子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文秘主办、综合主管。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

6 负责通知、召集,并做好工作准备。

(四)会议完毕后,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发到各参会人员及责任部门,并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进行督查。

二十三、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协调处理公司工作中的专项问题。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处理属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业务事项;

(二)研究处理属于公司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组织实施的业务事项;

(三)研究处理全局性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

(四)研究处理具体问题的协调实施事项;

(五)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

(六)研究处理上级部门或领导对涉及面较广的具体问题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

(七)研究处理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的其他具体业务事项。

(八)公司专题会议纪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由总经理签发。 二十

四、经济活动分析会: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计划与发展部负责会务组织、会议纪录,并整理会议纪要,编写集团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综合报告。会议主要内容:

(一)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水陆客运市场和酒店业市场形势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二)分析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物流活动、人力资源等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分析公司经济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影响全局或较突出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四)检查上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7 经营活动分析成果以会议纪要方式向全公司通报。

二十五、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会议成员及公司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材料准备、会议纪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主要内容:

(一)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

(二)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研究事故预防措施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四)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十六、党群工作协调会: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及有关人员参加。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负责材料准备、会议纪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主要内容:

(一)检查、通报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分析职工思想状况,提出改善的措施;

(三)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十七、年度工作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会议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所属

二、三级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指示和决定;

(二)总结、部署公司系统的主要工作;

(三)与所属部门签署责任状。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表彰先进,兑现奖惩。

(四)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组织,主要任务是:

1、起草有关会议文件;

2、协调公司有关部门起草会议的专题性文件;

3、组织大会发言材料;

4、会务的组织和安排。

5、会议一般每年2月或3月召开

二十八、管理层集体学习制度

(一)管理层集体学习制度旨在提高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培养学习型组织而定期召开的学习会议制度。

(二)集体学习会议应每月一次。

(三)集体学习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四)学习内容包括: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指示,法律法规与规章,时事政治与重大新闻事件,标杆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方法,公司的发展规划与规章制度,廉洁教育等。

(五)各单位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要求派人准时参加。属各部门、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替。

(六)为保证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参会单位提供的汇报材料,必须认真准备,观点表述清楚准确,有关数据客观真实,确保材料的质量。发言要有秩序。

二十九、会议组织制度

一般会议组织工作分为会务组织和后勤服务。

(一)会务组织:

1、领受会议任务后和负责人确认会议性质、会议名称、时间、参会人数及掌握会议召开部门需要场地的意向,制定会议方案。

2、制定会议议程,上报会议组织者审查,批复后执行。

3、确定与会者名单,制作派发会议通知。

4、制定接待计划,包括接待方针、接待规格、接待日程和接待经费,上报会议组织者审查批复后执行。

5、制作各种讲话材料,拟发会议纪要,经上级负责人审查后送发。

(二)后勤服务:

1、确认场地。接到会议通知后,根据会议性质、时间、参会人数及掌

9 握会议召开部门需要场地的意向;从掌握的信息搜取1-3个场地,提取详细信息同会议召开部门进行沟通确定场地。

2、确定会议室。根据参会人数的数量及会议所用设备、价格确定会议室,并按要求布置。

3、确定用餐。根据用餐人数、地理位置、价格、风味来确定用餐地点。

4、确定住宿。根据参会人数、价格、条件来确定住宿地点及房间标准。 通常会议室、用餐、住宿地点选择在同一家宾馆。有利于节省时间、节省费用。

5、做好会议预算,上报到总经理审批。

6、保证用车。会议期间保证车辆的及时使用。

7、准备资料(会议资料、用餐安排、房间安排等)。

8、准备会议期间所用设备、办公用品(笔、本、纸、投影仪、投影布、插线板等)。如需礼品要提前准备。

9、会议期间每天在会议前将会议室安排布置好,会议后负责保管所用设备及用品。

10、安排用餐。每餐根据会议及天气情况通知用餐地点及时间,如有变动提前说明。

11、根据参会人员安排房间。将会议安排、用餐安排、住宿安排张贴在每个房间。

12、订票。询问参会人员是否需要订票,如有需要帮助其订票。

13、负责签到及维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每天负责签到,登记出勤情况,为与会者准备好茶水,随时维持会场秩序。

14、处理临时事情。临时事件紧急处理,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情况。

15、结算。会议结束后负责结算各项费用,并开取发票。整理报销单据,按照财务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销。

16、会议资料整理、存档。及时整理会议资料存档。

10

第五章 公文管理

十、公司公文归口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十

一、公文的处理程序及要求:

(一)凡上级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按程序及时送公司领导阅处;其中需承办的文件,由公司领导批办或直接提出贯彻意见;

(二)各部门、分公司主送公司的请示、报告,应先由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再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向公司报送公文,一般不得越级报送,多头报送;不得直接送公司领导。公司领导一般不受理未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处理的公文。

三十

二、行文级别规定:

(一)发布重大决议、决定及出台重大措施,部署安排全局性、综合性以及重大突击性工作,印发规范性文件,以公司行政名义行文;

(二)安排布置局部的、一般事务性的工作,以公司综合管理部名义行文。各部门、分公司要遵守行文规则。

三十

三、公司收文及办理原则:

(一)公司各类文件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负责登记,填写《XXXXXXX有限公司收文登记薄》,每份文件贴阅批卡后送相关领导阅批。

(二)地方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上级领导批示先报送总经理阅示;

(三)地方职能部门、及公司所属单位的重要文件,按分工送总经理或副总经理阅示;

(四)公司所属单位及其他部门的一般业务文件,按分工送公司有关

11 部门阅办。

三十

四、公司发文及办理原则:

(一)所有发文必须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负责登记,填写《XXXXXX有限公司发文登记薄》,统一进行编号发文;

(二)向地方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先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发;

(三)公司群团组织发文、发函、任免文件由公司群团组织书记(主席)签发。

(四)以公司行政名义行文的规章制度、政策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文件,涉及人事任免、机构编制、资金调度、经费收支内容的文件及通报重特大事故、事件、案件情况的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

(五)以公司行政名义行文的,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一般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或签发;涉及两位以上副总经理分管工作的文件,经有关副总经理审查后,由董事长、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签发;

(六)公司行政授权以公司综合管理部名义对各部门、子分公司安排布置工作和转发上级公文,由分管副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发;

(七)以公司综合管理部名义行文的,属于公司综合管理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发;

(八)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要负责把好文件的法律、政策关和文字关,严格控制发文范围、发文对象和数量,禁止重复发文。已经对外公布的上级文件不再转发;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各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会后一般不再印发;公司行政已行文对某方面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的,年内一般不再分项目、分阶段另行发文。

(九)以下事项授权签发:

1、公司便函及贺电、唁电等授权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发;

2、公司管理的员工退休、参加工作时间和待遇变更以及人事、

12 劳动统计报表等,授权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发;

3、财政请款、银行印鉴变更及资产评估确认、土地评估确认等,授权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签发;

4、审计通知书和复议受理通知书,授权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签发;

5、公司级介绍信及其他非常规类用印,应填写用印单,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综合管理部经理核签。

三十

五、各级领导审批文件时,应明确签署意见,并注明审批时间。审批文件时,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则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

第六章 事务性活动制度

三十

六、公司管理层出差、考察等活动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轻车简从。各部门、分公司在接受工作检查时,要简化接待礼仪,减少陪同人员,尽量不陪餐。

三十

七、各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邀请公司领导参加会议、出席重要活动、会见等,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统一协调,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安排。

三十

八、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除公司行政统一组织安排的重大活动外,公司领导一般不出席与自己分管工作无关的会议和活动。

三十

九、各部门、分公司一般不得邀请公司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事务活动。确有必要,应事先报告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提出意见并报总经理同意后统筹安排。

十、对公司领导事务活动(含各种会议)的新闻报道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报道内容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定。重大新闻报道内容须报经董事长、总经理审定。

第七章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3 四十

一、各部门发生重大事项必须向公司报告。

四十

二、一般重大事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分管领导书面报告,并同时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和主管职能部门。重特大事项必须在1小时内口头向公司总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和主管职能部门。

四十

三、对重大事项的报告必须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对报告不及时、虚报、谎报并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八章 督查督办制度

四十

四、报告制度。各部门、分公司在公司重要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下达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凡文件或会议明确规定了报告期限的,要按期作出书面报告;未确定报告日期的,在文件下达或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作出报告;在执行中遇到重大的、特殊的问题,应随时报告。

四十

五、检查制度。在抓落实的过程中,公司经营监督部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运用不同的形式,对各部门、分公司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

四十

六、通报制度。公司经营监督部对各部门、分公司落实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落实得好的,注意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落实过程中不足之处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改进;对落实不力、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予以批评。

四十

七、责任制度。公司的决议、决定以及各项工作部署或领导重要批示下达后,各部门、分公司要严格按照领导负责、分级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人头,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需要由多个部门

14 共同承办的事项,要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避免出现工作环节上的“空挡”。

四十

八、保密制度。对督促检查的内容要严格控制传播范围,对于不宜公开的督查事项,要严守秘密,防止因失密给工作带来损失。

第九章 作风纪律

四十

九、公司领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多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开公司出差或外出学习,应事先报告总经理、经同意后,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时向公司综合管理部反馈,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报其他领导和相关部门;总经理出差或外出学习,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报其他领导,外出回公司后,应及时告知公司综合管理部。

五十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公司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司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公司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五十

二、公司及各部门要实行企务公开,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从严治企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不得接受基层单位的送礼和宴请;对因推诿、拖延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十

三、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严守公司机密,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发布信息,传播“小道消息”。

第十章 附则

五十

四、本工作规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15 五十

五、本工作规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并对其执行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二0一二年XX月XX日

第五篇:建筑工程公司信访工作规则

关于印发《建筑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信访工作规则》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访工作规则(试行)》(集团〕 号) 文件精神,公司组织制定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信访工作规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信访

规则

通知

抄送:公司领导,办存。

三公司办公室

年10月28日印发

(共印11份)

— 1 —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信访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访工作,更好地促进公司的稳定与发展,根据《信访条例》和集团公司信访工作规则,特制定本公司信访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责

公司信访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信访工作,各部门负责职能范围的信访事项。

(一)涉及信访工作的分解落实,协调公司与上级部门、外单位、处室之间、基层分公司之间的信访工作,落实信访部门交办的工作安排,汇总信访工作情况等方面由公司办公室牵头受理承办。

(二)涉及劳资、职级待遇、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劳动仲裁、劳保工伤、民工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来信来访由公司人力资源处牵头受理承办。

(三)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进度方面的问题分别由公司质量技术处、安全处、生产处牵头受理承办。

(四)涉及债权债务、清理拖欠工程款方面的问题由公司财务处牵头受理承办。

(五)涉及案件诉讼、经济纠纷、仲裁等法律方面的问题由法律事务处牵头受理承办。

(六)涉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问题、治安案件、户籍管理、困难援助、邻里纠纷、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问题由公司党群工作处牵头受理。

(七)涉及住房、水电环境等物业管理的问题由公司物业公司牵头受理承办。

二、工作原则及受理范围

— 2 —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接待受理来信来访事项。

(一)上级部门领导批示需办理的信访件。

(二)外单位转来的协办调查函。

(三)反映公司经济管理、生产建设、物业管理、工资待遇、工伤处理、困难援助、治安问题、矛盾纠纷、债权债务问题以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工作作风等问题的信访件。

三、办理程序

(一)对上级领导批示信访件、各级信访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件和直接收到的职工群众来信,公司办公室机要员做好登记,办公室秘书根据受理范围填写拟办意见,送公司领导批示后再送相关主管领导批办,根据批办意见转相关部门办理,并做好跟踪和督办工作,相关部门必须将办理结果反馈公司办公室。

(二)对职工群众的正常来访,相关部门在接待时要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寻求协调解决的办法,能解决的及时办理,对不能立即回答和解决的,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理和答复。同时,做好说服和疏导工作。

(三)对不属受理、不能协商调解处理、不再受理的来信(访)事项,公司信访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要向来访人或来信人说明原因或出具事项答复意见,并对属政府部门、外单位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以及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来访事项,告知来信(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部门提出或申诉。

(四)对有过激行为和超出正常信访要求者,先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和解释,必要时由公司信访办通过有关部门配合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 3 —

四、办理要求

(一)对集体上访和一些突发事件,坚持“四小时必报”原则,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必要时经公司领导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法部门,请求援助与协办,不瞒报、漏报、迟报、误报。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失职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在办理信访工作中,除上级部门明确办结时限的信访事件外,其他的信访件要按《信访条例》规定的限期办结,需要相关部门协办的信访件,应函告该单位协助办理,如办理难度大或其它特殊原因,应函请信访职能部门支持办理。

(三)信访件办结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及函告当事人,并征求当事人对办理事项的意见。上访人对处理结论(果)不服的,通过协调处理3次以上或召开信访听证会后,可出具《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上访人可持《意见书》向上一级信访部门申请复议。

(四)按《信访条例》规定,对在办理信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办结办理

(一)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承办部门将办理情况函告来访(信)者,并报告公司信访办公室,办结的材料亦交信访办收集存档。

(二)信访办应做好信访工作目标的分解落实,加强对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意见。

(三)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把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因接待和处置不当而造成职工群众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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