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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一名合格的警察(通用)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警察第一篇:如何做一名合格的警察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做人是一个博大精深、常思常新的人生哲学。也是每个人必须认真思考的根本问题。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更是需要认真思考,认真学着做事,做人。人们常说:“世上惟有做人苦。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警察

第一篇:如何做一名合格的警察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做人是一个博大精深、常思常新的人生哲学。也是每个人必须认真思考的根本问题。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更是需要认真思考,认真学着做事,做人。人们常说:“世上惟有做人苦,万事无如吃饭难”。这形象地总结了人生必须面对的两大难事、苦事。每个人要想在社会上有所作为,干出一番事业,就必须学会做人,人民警察也不例外,也要进行思考,在工作过程中感悟做人。把人做好了,人也就成长了、成熟了,做警察也就合格了。

学会做人,是人民警察公正执法的根本。孔子在《大学》一书中总结了人一生实现远大理想抱负的模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把“修身”放在第一位就是强调修身的重要性。“修身”就是我们所讲的“做人”。孔老夫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只有先学会了做人,然后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庭,进而才有能力去治理一个国家,达到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如果一个人没有学会做人,连自己的事都做不好,那么,他就没有资格去作官、去治理国家,否则,将会给他人、给社会造成损害。所以说,一个人如果不知道怎样做人,不管他学富五车,有亿万财富,他的人生最终都是失败的人生。古人说:“才智,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人民警察就该德才兼备! 学做人,是每名人民警察一生的大任务。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做好人民警察,它不是一时一事之功,而是工作中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都要面对的课题和考验。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看,人从本质上讲是社会的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因此,在当前恶劣的执法环境下,如果不能在各种思潮和利益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地头脑,就会迷失方向,失去做人的根基而走上邪路。作为一名警察,事业的缔造者,在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中,更应该学会怎样做人,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力求做到政治合格,立场坚定,把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纪理念作为人生路的指引和动力。

我们不少见到一些警察—-披着狼皮的羊,做出与职业不相符合的事情,甚至是违法论乱纪行为,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们也常听到某某警察收手犯人家属贿赂、为罪犯假报立功、乃至贪污等恶性事件曝光,给人民警察摸黑。他们手中握权,却做着违背职业的事情,作为在岗的一名警察应该引此为鉴,加强政治理想信念学习,加强政治学习和法治理念学习,树立法纪意识。鉴别做人民警察的本职意识,鉴别做人的任务。

学会做人,是当前执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生在世,在解决生存问题之后,更大程度上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愿望,任何人也不愿自己成为一个无用之人,都有把自己的才能展示出来、从而体现自身价值的愿望。所以,每个人都会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到一个团队中来,成为这个团队中的一分子,并和团队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在实现团队发展的同时体现个人的发展价值。大雁南飞就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互相协作、互相鼓励、直至实现共赢的过程。它们总是喜欢排成“人”字飞行,在这种结构中,每只大雁翅膀的扇动都会给紧随其后的同伴增添一股向上的力量,支持它们顺利完成长途旅行。

“修身养性,学会做人”,选择喜欢的,喜欢我选择的。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既然选择了这身警服,就应该风雨兼程,始终如一按这个信念调整思想,摆正位置,按这个信念团结拼搏,在日常工作中,征程扬鞭,树我警营信念,铸我忠诚警魂。

做新时期合格的人民警察 马克思曾经说过:“罪犯产生罪行,如果我们仔细考察一下这个生产部门(指罪犯)同整个社会的关系,就可以摆脱许多偏见。罪犯不仅生产罪行、而且产生刑法,生产全体警察和全部刑事司法、侦探、法官、刽子手、陪审官等等。”通过马克思的这段话可以认识到的产生来源于犯罪行为,它的首要职责就是犯罪控制,作为对现行法制所竭力维护的社会秩序的一种破坏力量, 犯罪现象的发生会带来多方面的消极后果. 在这些消极后果中, 最直接的并可以进行计算的便是经济损失; 同时伴随着犯罪行为的实施, 还会产生消极的社会影响. 微观而言它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安定的生活秩序,降低了社会组织的运作效率,严重威胁人的基本需要之一的安全需要的满足,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的活动范围;宏观而论,它损害了法制的尊严,侵蚀为社会所确立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使人们的社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正确的导向性和可预测性。如安全感的满足不充分,人们就难以集中精力从事生产和工作,在单位时间内的社会产出就会减少。某一地区社会治安的不良,会影响投资者在此的投资信心,从而滞缓该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水平等。那么为了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对触犯刑律的行为予以公正,及时的惩罚,就成为一种控制犯罪的手段。同时这种惩罚本身相对已经遭受破坏的社会关系而言,也是一种愈合剂和安抚力量,有利于某种社会关系的恢复与重建。因此,可以说社会的团结与和谐,很大意义上正是伴随着对犯罪公正,及时的惩罚而得以实现和发展的,那么为了保证社会的团结与和谐,对犯罪进行控制,对罪犯进行刑罚执行,就需要产生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和刑罚执行的场所——。

因此,我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首要职责就是对罪犯进行公正地刑罚执行,以保证因犯罪现象所产生的受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修复,以保护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所以我深刻的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和作为一个人民警察的使命感和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从而看到自己的不足以及认识到继续加强学习业务素质的必要性,只有不断从工作中和理论中学习各种知识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并且这也是由人民警察所承担的任务所要求的。犯罪是自成体系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客观存在,本质属性在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就必然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因为对立法者而言,只有当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序超过了通过其他手段处理的界限,应当动用刑罚相威胁方面防卫时,才会被规定为犯罪;对司法者而言,已发生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有达到了触犯刑律的程序,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时,才会将其称为犯罪,那么犯罪就必然要受到刑罚处罚。刑罚的目的在于通过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以遏止这类行为的发生,而遏止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辩别是非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主观能力;否则,刑罚不仅难以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且也背离了刑法保障人权的宗旨,因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的内部结构是主客观的统一,即只有一定的人在罪过心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才具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作为罪犯在成为负担作为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律非难的责任的主体时,同时也成为了包含改善要素,赎罪要素的刑法主体,如要离开了行为人的罪过心理,赎罪思想,那么罪犯在回归社会就具有重新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作为刑罚的执行者,其任务就是改造罪犯使其产生罪过的心理、赎罪想法和犯罪危害性,让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回归社会时不至于重新危害社会,所以如何教育和改造罪犯实际上就是我们全部的工作。并且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以及我过去没有处理过的新问题,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那么就要求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都需要大大的提高,否则就无法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其次作为人民警察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这是因为法律是社会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模式的载体,它代表了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愿望。刑事法律作为其他法律实施的保障手段,所确立的更是为社会的存续所必须的最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犯罪首先就是对社会基本道德观念的破坏,所以可以认定罪犯的社会基本道德观念意识淡泊,观念不强。而人民警察作为罪犯的管理者和改造者,就必然要讲道德,讲法律,讲政策,坚持执法必严,大公无私的工作作风,同时本着人道主义的观点去关心罪犯的改造和日常生活,把罪犯当人看,要向父母对子女,老师对学生,医生对病人一样去关心他们,爱护他们,不侮辱罪犯的人格更不允许体罚和虐待犯人,做到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去感化罪犯,使其树立起良好的道德观从而产生赎罪的心理和罪过心态,以完成刑罚的最终目的,罪犯有了赎罪心理和罪过的心态后并不能认为他们的改造已经完成,还存在一个如何让他们能够适应社会的要求,这就必然要求我努力掌握法律、法规、社会形势、社会政策和政治素质的学习。只有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去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地了解社会形势,关心国内外大事,了解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才能更好地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才能使他们在回归社会,不会重新犯罪,危害社会,不会不适应这个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从而真正地溶入社会,从而完成对罪犯的刑罚,这也是做为一名人民警察他的任务和职责所必然要求的,只有如此才能完成自己的职责,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我做为一名新参警的人民警察,要本着当好人民的勤务员,站在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高度,全心全意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地在工作和学习中提升自身素质,以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改造工作成效,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更好地构建“平安重庆”和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力争使自己早日成为一名合格乃至优秀的人民警察。

第二篇: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

做人是一个博大精深、常思常新的人生哲学。也是每个人必须认真思考的根本问题。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更是需要认真思考,认真做人、做事。人们常说:“世上惟有做人苦,万事无如吃饭难”。这形象地总结了人生必须面对的两大难事、苦事。每个人要想在社会上有所作为,干出一番事业,就必须学会做人,监狱人民警察也不例外,认真思考,在工作过程中感悟做人。把人做好了,人也就成长了、成熟了,做警察也就合格了。

学会做人,是监狱人民警察公正执法的根本。孔子在《大学》一书中总结了人一生实现远大理想抱负的模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把“修身”放在第一位就是强调修身的重要性。“修身”就是我们所讲的“做人”。孔老夫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只有先学会了做人,然后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庭,进而才有能力去治理一个国家,达到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如果一个人没有学会做人,连自己的事都做不好,那么,他就没有资格去作官、去治理国家,否则,将会给他人、给社会造成损害。所以说,一个人如果不知道怎样做人,不管他是学富五车,还是拥有亿万财富,他的人生最终都是失败的人生。古人说:“才智,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监狱人民警察就应该德才兼备!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做好监狱人民警察,它不是一时一事之功,而是工作中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都要面对的课题和考验。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看,人从本质上讲是社会的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因此,在当前恶劣的监狱执法环境下,如果不能在各种思潮和利益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地头脑,就容易迷失方向,失去做人的根基而走上邪路。作为一名监狱警察,监狱事业的缔造者,在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中,更应该学会怎样做人,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力求做到政治合格,立场坚定,把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纪理念作为人生路的指引和动力。

我们不少见到一些警察,做出与职业不相符合的事情,甚至是违法论乱纪行为,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们也常听到某某警察收受犯人家属贿赂、为罪犯假报立功、乃至贪污等恶性事件曝光,给监狱人民警察抹黑。他们手中握权,却做着违背职业的事情,刚刚过去的 “纳河监狱事件”和“9.13事件”带给我们的教训应当牢记。作为在岗的一名监狱警察应该引此为鉴,加强政治信念学习和法治理念学习,增强团队精神,树立法纪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守住底线。

马克思曾经说过:“罪犯产生罪行,如果我们仔细考察一下这个生产部门(指罪犯)同整个社会的关系,就可以摆脱许多偏见。罪犯不仅生产罪行、而且产生刑法,生产全体警察和全部刑事司法、侦探、法官、刽子手、陪审官等等。”通过马克思的这段话可以认识到监狱的产生来源于犯罪行为,它的首要职责就是犯罪控制,作为对现行法制所竭力维护的社会秩序的一种破坏力量, 犯罪现象的发生会带来多方面的消极后果. 在这些消极后果中, 最直接的并可以进行计算的便是经济损失; 同时伴随着犯罪行为的实施, 还会产生消极的社会影响. 微观而言它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安定的生活秩序,降低了社会组织的运作效率,严重威胁社会安全稳定;宏观而论,它损害了法制的尊严,侵蚀为社会所确立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使人们的社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正确的导向性和可预测性。如安全感得不到充分满足,人们就难以集中精力从事生产和工作,在单位时间内的社会产出就会减少。那么为了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对触犯刑律的行为予以公正,及时的惩罚,就成为一种控制犯罪的手段。同时这种惩罚本身相对已经遭受破坏的社会关系而言,也是一种愈合剂和安抚力量,有利于某种社会关系的恢复与重建。可以说社会的团结与和谐,很大意义上正是伴随着对犯罪公正、及时的惩罚而得以实现和发展的,那么为了保证社会的团结与和谐,对犯罪进行控制,对罪犯进行刑罚执行,就需要产生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和刑罚执行的场所——监狱。

因此,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首要职责就是对罪犯进行严格、公正地刑罚执行,以保证因犯罪现象所产生的受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修复,以保护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所以我深刻的认识到监狱工作的重要性和作为一个监狱人民警察的使命感和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从而看到自己的不足以及认识到继续加强学习业务素质的必要性,只有不断从工作中和理论中学习各种知识、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各种管理技巧,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 罪犯在成为负担作为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律非难的责任主体时,同时也成为了包含改善要素,赎罪要素的刑法主体,如要离开了行为人的罪过心理,赎罪思想,那么罪犯在回归社会就具有重新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因此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作为刑罚的执行者,其任务就是改造罪犯使其产生罪过的心理、赎罪想法和犯罪危害性,让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回归社会时不至于重新危害社会,所以如何教育和改造罪犯实际上就是我们全部的工作。并且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以及过去没有处理过的新问题,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必须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不断完善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养,在学习中进步,在工作上创新。 其次作为监狱人民警察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这是因为法律是社会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模式的载体,它代表了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愿望。刑事法律作为其他法律实施的保障手段,所确立的更是为社会的存续所必须的最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犯罪首先就是对社会基本道德观念的破坏,所以可以认定罪犯的社会基本道德观念意识淡泊,观念不强。而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罪犯的管理者和改造者,就必然要讲道德,讲法律,讲政策,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作风,同时本着人道主义的观点去关心罪犯的改造和日常生活,把罪犯当人看,要向父母对子女,老师对学生,医生对病人一样去关心他们,爱护他们,不侮辱罪犯的人格,更不允许体罚和虐待犯人,做到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去感化罪犯,使其树立起良好的道德观从而产生赎罪的心理和罪过心态,以完成刑罚的最终目的,罪犯有了赎罪心理和罪过的心态后并不能认为他们的改造已经完成,还存在一个如何让他们能够适应社会的要求,这就必然要求我努力掌握法律、法规、社会形势、社会政策和政治素质的学习。只有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去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地了解社会形势,关心国内外大事,了解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才能更好地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才能使他们在回归社会,不会重新犯罪,危害社会,不会不适应这个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从而真正地溶入社会,从而完成对罪犯的刑罚,这也是做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他的任务和职责所必然要求的,只有如此才能完成自己的职责,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做为一名新参警的监狱人民警察,要本着当好人民的勤务员,站在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讲创新的高度,全心全意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地在工作和学习中提升自身素质,向书本学习、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以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提高监狱改造工作成效,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更好地对构建“平安河南”、“平安新乡”做出应有的贡献,力争使自己早日成为一名合格乃至优秀的监狱人民警察。

第三篇: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心得体会

心 得 体 会

监狱开展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活动以来,我始终积极参加监区组织的各种学习及活动,并在日常的工作中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的执法行为,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结合今年以来监区干警熊林同志带手机进监和舒王同志为罪犯带物品的二起违规事件,自己一直在认真反思,查找日常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首先应该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政治素质的提高才能保证政治合格具备人民警察的前提标准。同时还应该加强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一些同志缺少学习,但总在强调客观原因说"工作太忙,没时间学习",其实"磨刀不误砍柴功",学习会使你"事半功倍"。学习时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大练兵提出的"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就是很好的学习方法,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理论联系实际,才真正能使学习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第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要带头学法懂法,熟悉、掌握和应用《刑法》、《监狱法》等与监狱工作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国家政策,提高自己的政策、法律水平。严格按照《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地、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行使手中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着力实现由增强法律意识到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从增强法制观念向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实施刑罚处罚转变。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用《监狱法》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 第

三、大家知道,作风是战斗力的体现,纪律是战斗力的保证。一支纪律不严、作风不强的队伍,不是一支好队伍,不会有凝聚力,更不会有战斗力。纪律是靠大家来遵守的,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队伍,是靠我们每一位民警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纪律,自觉养成良好的作风才能有的。遵守纪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好的作风养成也不是一朝一夕。只有不断地修正自己,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才能有良好的作风;只有良好的作风和纪律意识才能保证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各项制度严格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深入扎实开展"大练兵",全面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 大练兵活动训练学习的内容的"五基"即:基本理论、基本业务、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基本素养,"一岗"即:专业岗位干警应具备的业务技能训练。这些科目的训练就是要全面提高我们每一位干警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体能素质。练兵中间,通过理论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丰富知识;通过队列训练使大家养成良好的纪律作风和集体观念;通过体能训练增强体魄,使每一位同志达到国家的要求。

第五、要做一名有理想,有信念的人。理想和信念是人思想的灵魂。缺少了理想和

信念的人是空虚的,没有追求的。一个确立了远大理想,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人,一定是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家庭美德的人,也一定有着健康的心理,能够抵御不良冲击和谬误诱惑的。我们要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纪律作风,让自己更加充实,更加快乐。

第六、作为监狱人民警察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这是因为法律是社会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模式的载体,它代表了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愿望。刑事法律作为其他法律实施的保障手段,所确立的更是为社会的存续所必须的最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犯罪首先就是对社会基本道德观念的破坏,所以可以认定罪犯的社会基本道德观念意识淡泊,观念不强。而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罪犯的管理者和改造者,就必然要讲道德,讲法律,讲政策,坚持执法必严,大公无私的工作作风,同时本着人道主义的观点去关心罪犯的改造和日常生活,把罪犯当人看,要向父母对子女,老师对学生,医生对病人一样去关心他们,爱护他们,不侮辱罪犯的人格更不允许体罚和虐待犯人,做到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去感化罪犯,使其树立起良好的道德观从而产生赎罪的心理和罪过心态,以完成刑罚的最终目的,罪犯有了赎罪心理和罪过的心态后并不能认为他们的改造已经完成,还存在一个如何让他们能够适应社会的要求,这就必然要求我努力掌握法律、法规、社会形势、社会政策和政治素质的学习。只有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去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地了解社会形势,关心国内外大事,了解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才能更好地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才能使他们在回归社会,不会重新犯罪,危害社会,不会不适应这个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从而真正地溶入社会,从而完成对罪犯的刑罚,这也是做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他的任务和职责所必然要求的,只有如此才能完成自己的职责,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我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首要职责就是对罪犯进行公正地刑罚执行,以保证因犯罪现象所产生的受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修复,以保护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所以我深刻的认识到监狱工作的重要性和作为一个监狱人民警察的使命感和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从而看到自己的不足以及认识到继续加强学习业务素质的必要性,只有不断从工作中和理论中学习各种知识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并且这也是由监狱人民警察所承担的任务所要求的。

二监区:黎元城

2011年10月8日

第四篇:如何当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一、人民警察应该具备的客观条件。

1、政治合格。

"人民警察属于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这是人民警察的性质"。因此,人民警察首先应该是政治合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这是前提。 政治素质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但总的说来,它以维护本阶级的政治统治为前提。现在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决定了它的干部的最高政治素质是为人民服务。中国历来有"民重君轻"、"以民为本"的为政思想理念。新中国将为人民服务作为国家机关最高政治宗旨,也反映了中华民族道德伦理的历史渊源。"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国家工作人员都应该具备的政治素质标准,它同时带有浓厚的民族道德伦理特征。

公安机关所有工作归结到一点就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维护政权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其他机关谋求社会发展,公安机关谋求社会在发展中的稳定安宁。这是公安机关有别于其他国家机关的特殊政治素质要求。它只有内化为每一个民警内心认可的价值准则才能起作用。

马克思说:警察是人民看得见的政府。政治合格就要求每一位人民警察时时处处维护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利益、国家的尊严、体现国家公正;时时处处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时处处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我这里所说的政治合格还有一层意思,就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

大家知道,作风是战斗力的体现,纪律是战斗力的保证。一支纪律不严、作风不强的队伍,不是一支好队伍,不会有凝聚力,更不会有战斗力。

我国历史上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淝水之战的故事。说的是公元383年,东晋谢晋、谢玄的八万军队部署在淝水以南,秦王苻坚的百万大军屯兵淝水北岸。秦王苻坚和阳平公苻融在北岸登上寿阳城,隔岸眺望,但见晋兵布阵严整、气势雄伟,以致产生错觉,望着八公山,似乎连山上的草木都是晋军了。其实谢晋、谢玄每次率领的水陆两军共计仅有八万人,但他们的军队训练有素、纪律严明,因而看上去"草木皆兵",使秦王苻坚心生疑惧,遂产生了被对方压倒的心理态势。谢晋、谢玄派来使节,要求移阵决战。苻坚最初的想法是:我们引兵稍稍后退,等他们渡到河中央,然后用铁骑紧逼,消灭对方,岂有不胜之理!作为一条计策,苻坚的想法未尝不可。问题出在百万秦军纪律涣散,一退便自乱阵脚,一发而不可收拾。晋军则一鼓作气,乘势飞渡,齐集岸上,锐不可挡。危急关头,秦兵中的内奸跳了

出来,扰乱军心,大呼:"秦兵败矣!"秦军立刻军心动摇,大家各自逃命。苻融急急骑马上前阻止退军,但哪里挡得了?在潮水般的乱兵冲击下,坐骑倒地,为晋兵所杀。兵败如山倒,一切都无可挽回了。百万大军惨败于八万之师最主要的原因是秦军的纪律涣散,晋军大获全胜、以少胜多的法宝则是纪律严明。

纪律是靠大家来遵守的,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队伍,是靠我们每一位民警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纪律,自觉养成良好的作风才能有的。

遵守纪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好的作风养成也不是一朝一夕。只有不断地修正自己,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才能有良好的作风。

2、健康的身体和强健的体魄。

健康的身体和强健的体魄也是一名合格的警察不可缺少的,这是基础。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大家都熟悉不过了。健康的身体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很重要的。有一个好的身体、身手矫捷是警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精神抖擞,也会树立现代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警察每天都会跟犯罪分子打交道,危险性非常高,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愈来愈凶残,暴力犯罪、团伙犯罪、黑社会犯罪愈来愈突出,客观上要求公安机关技高一筹,在抓捕犯罪分子中,追不上,打不过,这时候恐怕是你有再好的心理素质,也只能看着他从你眼皮底下逃之夭夭了。 某地一名警察在追捕一名跳河逃跑劫犯时,因体力不支在河中沉没而壮烈牺牲,还有一名警察在查辑一名可疑分子时被其用藏在身上的刀刺中牺牲。由此可见,在体能和技能方面存在不足,不但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而且对于警察自身也是十分危险的。所以我们平时要加强体能素质的训练和锻炼,使自己有一个强健的体魄,以便更好地完成任务。

3、丰富的知识。

政治合格是作为一个警察的前提,并不是说政治合格了你就是一个好警察,作为一名好警察还应该有丰富的知识,这是关键。

丰富的知识应该包括:精深的业务知识、较为全面的社会知识、一定的科技文化知识。 具备精深的业务知识大家很好理解。就是说业务要精,不懂业务知识你就没有办法工作,更谈不上胜任工作、完成任务了。民警不懂业务,不会办案,不懂管理社会治安的各项业务工作,工作起来意气用事,凭想象工作,就会造成违反法定办案程序、滥用枪支、非法拘禁等违法违纪行为,立功心切者刑讯逼供,致犯罪嫌疑人伤残;同时还会发生报案不受、发案不

立、欺上瞒下放纵犯罪等方面问题。有了精深的业务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技能,工作起来才能够得心应手,才能作到"公正执法"。

警察还要具备较为全面的社会知识。警察担负着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接触的社会面很为广泛,要同社会各行各业中的各类人员打交道,需要参与解决和协调的社会矛盾很多,而三百六十行,行行有行规,不掌握一定的社会知识,一些工作就不能够很好的开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许多涉及风俗习惯、民族习惯、宗教礼仪、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社会道德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不具备社会知识,你就无法正确地去解决这些问题。处理不好还可能引发其他更为严重的不良后果。

一名合格的警察同时还应该具备一定的科技文化知识。当今社会科技的发展非常迅速,新的事物不断出现,知识更新的速度非常迅猛。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犯罪手段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蔽,不具备一定的科技文化知识,就无法顺利地开展侦察工作。试想,当你"技不如人"时又怎么能够战胜对手。

世贸组织的加入,使我们在理论认识、法律知识结构、管理理念等方面遇到了很大的挑战,要求公安机关针对工作实际,加快改革步伐,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经济纠纷大量出现,要求执法人员不仅要懂法律,还要懂经济、懂外语。我们要不断地加强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让自己多掌握科技知识,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才能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断进取,保持前列,也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二、警察应该具备的主观方面的条件。 这里主要谈谈"警察意识"。

意识是人的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其中人的思维是人类特有的反映现实的高级形式。

警察意识就应该是指,作为警察应该具有的,区别与普通人的感觉、思维等心理过程的总和。

(一)警察意识首先应该是发现蛛丝马迹,一追到底,锲而不舍的侦察意识。

侦察意识应该是一名警察首先具备的。一名好的警察在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的同时,还应该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对于案件的任何一个细小的线索都不应该轻易放弃,这样才可能有广阔的思路。刑事案件现场勘察规则规定"现场勘查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的目的就在于此。在实际工作中放过了任何一个细小的线索,都有可能对案件的侦破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轻者贻误战机,延长破案,重者造成案件无法侦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的制裁。这一方面的案例太多,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

因此,刑警就应该具备在勘察中、走访中发现问题的意识,治安民警就应该具备在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管理中发现问题、发现隐患、发现线索的意识,户籍民警就应该具备在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危险分子的管理中,发现问题,发现不安全因素、发现案件线索的意识。这对于警察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直接影响到工作开展好坏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掌握了案件线索后,我们还应该有锲而不舍的精神。把每一个线索一查到底,有案件不破誓不罢休的态度。在英国有这样一个案例:28年前一个小镇上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由于种种原因案件一直没有侦破,警察换了好几任,终于在28年以后,当犯罪嫌疑人已经将近70岁时,被绳之以法,侦破了案件。我们想一下,如果在这28年中间,任何一任当中的任何一名警察,缺少了侦察意识和这种一追到底、锲而不舍的精神,案子就破不了,犯罪嫌疑人就不能归案,法律的尊严就不可能得到维护,受害人的权利也就得不到保障。可见侦察意识的重要性。

(二)警察意识还应该包括保护意识,既保护人民,又要保护好自己。

一个好警察做事,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目标层次。首要目标是"保障人身安全",与之冲突的其他目标都处于服从地位。比如,一辆面临悬崖的客车刹车失灵时可以撞路边的饭店,饭店有损失但能保住车上人的生命,这在法律上叫"紧急避险"。第二层次的目标是"保护合法权益",第三才是"维护正常秩序",一般情况下,秩序应当为权益让路,当"维护正常秩序"与"保护合法权益"发生冲突时,就有个选择问题,例如,非典时期,为切断感染途径,就可以限制人的通行自由权。保护人民不用多说,这是我们的任务,也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我们说"英勇无畏",但这并不是说让你不讲策略,贸然行事。我们国家每年平均有400余名警察因公伤亡,当然有一些是突如其来、防不胜 防的,但有很多种情况就是因为我们在工作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造成的。

保护自己才能完成任务,保护好自己才能够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美国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把保护自己放在第一位,不做无谓的牺牲。一个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警察接到命令,让他去追捕一个正在向某地逃窜的抢劫嫌疑犯。他迅速驾车赶赴嫌疑犯逃窜的地点。发现犯罪嫌疑人之后,他立即利用地形地物做掩体,向其发出"放下武器和举手投降"的警告,在增援人员到达之前,他想方设法稳住嫌疑犯和等待同伴的到达。最后,在增援警察的掩护和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这就是一种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缺少了这种保护意识,就可能造成无谓的受伤甚至牺牲,反而使工作陷入被动。

(三)警察意识还包括服务意识。

公安工作需要群众的配合,如果群众对公安机关抱着否定和抵触情绪,则对公安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公安机关担负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责,应该善于缓解社会矛盾,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也应该给予同情、关心和帮助。应该认识到,社会弱势群体的形成,大多数是为生活所迫。因此,我们在执法中不能简单的把弱势群体定义为"坏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歧视和压制。社会矛盾应该进行疏导、缓解而不是强力镇压。在平时执法中应该尊重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民警习惯于欺软怕硬,看到对方有来头的就不敢管,看到对方没文化没背景就滥用职权。如果弱势群体长期受得社会歧视和压制,很可能会激化矛盾,做出反社会、反政府的行为,酿成社会的悲剧。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经写入了宪法。要实践"三个代表",必须牢牢抓住执法为民的本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如何作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第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首先应该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政治素质的提高才能保证政治合格具备人民警察的前提标准。同时还应该加强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一些同志缺少学习,但总在强调客观原因说"工作太忙,没时间学习",其实"磨刀不误砍柴功",学习会使你"事半功倍"。学习时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大练兵提出的"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就是很好的学习方法,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理论联系实际,才真正能使学习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第二、深入扎实开展"大练兵",全面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

大练兵活动训练学习的内容的"五基"即:基本理论、基本业务、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基本素养,"一岗"即:专业岗位民警应具备的业务技能训练。这些科目的训练就是要全面提高我们每一位民警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体能素质。练兵中间,通过理论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丰富知识;通过队列训练使大家养成良好的纪律作风和集体观念;通过体能训练增强体魄,使每一位同志达到《公安民警体能测试评分标准》的要求。

第三、要做一名有理想,有信念的人。理想和信念是人思想的灵魂。缺少了理想和信念的人是空虚的,没有追求的。一个确立了远大理想,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人,一定是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家庭美德的人,也一定有着健康的心理,能够抵御不良冲击和谬误诱惑的。我们要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纪律作风,

让自己更加充实,更加快乐。

第四、要培养自己高度的事业心、不懈的进取心、强烈的责任心和执着的爱民心。

每个民警,只要进了人民警察这支神圣的队伍,就应该把这个职业当作自己毕生的追求,树立强烈的事业心,爱岗敬业,无怨无悔,真心真意追求一生,实心实意搞好工作,心甘情愿地、主动地、自觉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这就是高度的事业心。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用丰富的文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不断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这就是不懈的进取心。 法制社会需要法制国家,法制国家需要法制政府,法制政府需要依法行政。我们公安民警要本着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法行政,要学习、掌握新的法律法规,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责任心。

作为人民警察,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要时时处处本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原则去工作,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人民群众是人民警察的根,拥有一颗爱民心是人民警察的本。

第五篇:如何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在庄严的宣誓声中,承载着儿时的梦想,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我如愿以偿的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通过近两个月的从警锻炼,我认为当好“新警”,争做新时期优秀人民警察,应努力做到“三要”。

当好“新警”,争做新时期优秀人民警察,就要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记人民群众是人民警察的根,拥有一颗爱民心是人民警察的本。要立足本职,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努力培养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在各项执法工作中,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放心。

当好“新警”,争做新时期优秀人民警察,就要严格执法,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践行执法为民就要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不失之偏颇,要罪刑法定,要罚得其所,不能轻罪重罚,重罪轻罚。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做到防错、防漏,处罚要一视同仁,公平适度,不枉不纵。执法行为要规范化、科学化,用文明的方法办事办案,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只能使用法律所允许的强制方法和手段,而且要有足够的执法艺术和智慧,做到既符合法律规范,又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新时期人民警作为执法者,必须守法、学法、知法、懂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这样才能做到公正执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一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正确运用法律,依法行使职权。这既是法律本身固有的要求,也是人民对法律的期望,更是每个执法者必备的素质。

当好“新警”,争做新时期优秀人民警察,就要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使命感和责任感。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执政党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社会和政治责任。这就要求我们新入警的青年民警,不断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文化要,努力提高自身修养、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要按照大练兵提出的“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有激发建功

立业的热情,培养强烈的事业心,超前思维,自我加压,不能得过且过、自我满足。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既要立足当前,又必须放眼未来,敏锐把握公安工作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更新工作观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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