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幼儿园安全例会制度
新乡县古固寨镇第一幼儿园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管理,特制定幼儿园安全例会制度。
1.幼儿园领导班子每月定期召开幼儿园安全会议,每周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幼儿园安全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请幼儿园重点部位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工。
3.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幼儿园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幼儿园安全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幼儿园安全工作;听取各部门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其他由幼儿园安全例会解决的问题。
4.安全例会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5.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幼儿园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6.安全例会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幼儿园安全档案。
第二篇: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第十二章 安全例会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队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1)公司车队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劳动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和货运资格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司机及其他员工,分成二个学习小组,交叉组织学习,任何一个员工,不得连续三次缺席,每月参加学习不得少于二次。
(3)每周星期二晚上20:30—21:30,为安全教育学习时间,车队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个小组学习,内容包括:上级有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条例、安全制度、总结目前的安全工作、纠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4)车队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立完善车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负责车队的各项安全规则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负责做好车队每月安全工作报告。
(5)安全教育应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实践操作,作好现场讲解,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险、排险能力。
(6)不按时参加学习的员工,每缺席一次罚款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7)车队员工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罚款200元;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作停岗处理。
第十三章 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奖优罚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此制度: 1. 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抓得好,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可参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比,对评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部门,由公司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 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可评比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公司发给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 未履行或未完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特大交通伤亡事故或特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4. 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或重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5. 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或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6. 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交通事故,虽未有死亡但经济损失严重,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7. 术语解释。本办法中所指单位是指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业务操作部、停车场、车队等,
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2人以下的事故。
第三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 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 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 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七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全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我村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和各居民小组组长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以扩大有关企业的负责人、安全员。
三、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全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边区安全生产工作。
五、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的相关材料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安全巡查制度
一村委安委会主任每月不定时的到村辖区内的企业或者学校等进行安全巡视,负责对待业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二分管安全检查作的安监员,必须随时掌握熟悉边区所属企业、待业的安全运行情况,对重点部位进行临近管理。
三各分管待业的安委会成员,每月必须深入基层、企业,及时正确指导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 四每个专业兼职技术人员必须将职责、任务落实到各待业作业现场,专职安全人员每月不得少于10天安全生产检查。
五村委安全领导小组,每周不少于1至2次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及隐患整改记录。 六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村委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四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及时组织开展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六保证防范事故措施和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七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有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研究解决本村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健全本村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村及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
三制定本村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督促检查村、社区、村企业,股份合作公司、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上级政府明确由村管辖的其他企业,抓好安全管理。
五对村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超出职责范围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本村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在最大限度内减少事故的损害程度,同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真实情况,做好各项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创建安全乡村活动情况,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现就做好全省创建安全乡村活动信息送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单位
全街道办辖区村(居)委会均为创建安全乡村活动信息报送单位 二信息报送方式
为适应全省创建安全乡村活动信息量大,信息报送密集的需要,创建安全乡村活动信息采取网上报送和电话的方式。请在每天下午18点之前将所报送的信息发送至邮箱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
一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责任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范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批示和贯彻执行情况。
二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组织编制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使用情况,监督所属企业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防护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四监督企业安全培训、考核计划的落实及安全网络活动的实施。
五参加和协助企业领导组织事故检查,监督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六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责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和意见。
七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五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的职责要求,各项目部安全生产人员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安质科、工程部、项目部负责组织,分管安全科科长、工程部经理、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
2、参会人员为: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人员、特种作业管理人员及危险性较大部位施工组织管理人员参加。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实行每周六召开一次及每月25号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提前召开。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意见。
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质安科、工程部、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本周或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安全施工。
7、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现场,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程序:
1.会议准备
(1)安质科要将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点是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总经理审批。
(2)各项目部要将周、月或季度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一部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报总工办。
2.会议程序
(1)首先工程部由工程部经理、总工及质安科科长进行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电报;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电报;
(2)由质安科、各项目部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出的问
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与安排;
(3)工程部、质安科、各项目部汇报:一是围绕当前重点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作及完成数量,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及思路;
(4)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听取发言后,主持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5)每次会后,由质安科根据安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