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农业发展的思考
第一篇:对中国农业发展的思考
对中国核电安全发展的思考
化工知识
当前,中国核电发展总体形势良好,虽然存在一些安全风险,但不能因噎废食。
福岛核事故的发生,将核电安全推至舆论焦点,安全问题也成为核电发展关键。福岛核事故一周年之际,我国核电安全所面临的挑战有哪些?又需采取什么措施予以应对?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提出了他的观点。
一、确保核电安全必须采用先进技术
从表面上看,福岛核事故的起因是九级特大地震引发的海啸,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但国际原子能机构认为,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关键是要采用先进技术与进行科学的管理。因此,对核事故原因分析,不应停留在自然灾害层面,而应当从核电站安全系统技术特点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
造成这次福岛核事故,有企业应急措施迟缓、政府监管和反应不力等原因,但从根本上看,能动型安全系统失灵是主因。按照核电站的运行规则,出现事故后首先要实现停堆,然后将堆芯余热导出,这是确保核电站安全最关键的一步。如不能及时导出余热,就会发生堆芯熔化,严重的会引发爆炸、泄漏。在解决余热导出问题上,有两种技术路线,一种是能动型安全系统,一种是非能动型安全系统。能动型系统主要依靠外部电网或备用电源驱动,一旦全厂失电,冷却系统即告失效;非能动系统不依赖电源,而是依靠重力、对流、蒸发、凝结等物质固有的自然规律来带出余热。福岛核电站使用的是能动型余热导出系统,地震后反应堆实现了自动停堆,并利用柴油机驱动冷却系统工作。然而一小时后,海啸摧毁了柴油发电系统,导致其后一系列严重事故。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全球开发的核电站,包括压水堆、沸水堆、重水堆、石墨堆等,使用的都是能动型安全系统,这些电站占世界在役核电站的绝大部分。核电界早已认识到,“能动型”安全系统在失去电源时存在“不能动”的隐患,虽然出现的概率很低,但必须予以解决。前苏联切尔诺贝利和美国三哩岛事故后,美国和欧洲分别制定了核电用户要求文件(URD和EUR),明确要求新建核电站堆芯熔化概率和大量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的概率,要比原有核电机组降低两个数量级,以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符合这一标准的核电技术被称为三代核电技术。
经过长期探索,科学家对能动型安全系统作了很大改进,有的新建机型达到了三代标准,如法国的EPR。同时,科学家开发出了不依赖电力的“非能动”核电技术,极大地提高了核电站的固有安全性,成为第三代核电技术的重要发展趋势。目前,具有代表性的机型有美国西屋公司开发的非能动先进压水堆AP1000,以及GE与日立联合开发的经济简化型沸水堆ESBWR,俄罗斯开发的半非能动型压水堆等。中国在第三代核电招标中,经过多方比选,引进了AP1000机型。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72小时内无需电源和人工干预而自动冷却,遇到类似日本这次自然灾害能够避免发生重大核事故。同时在抵御恐怖主义、人为破坏核电站方面也有相当优势。这次事故表明,以非能动技术代替能动技术将是核电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国应当统一技术路线,坚持引进消化吸收AP1000技术,并自主开发新的机型。
一些人士担心,AP1000虽然安全理念先进,但最早也要在2013年建成发电,在首堆没有建成、其它国家没有运行经验的情况下,我国批量建设AP1000是否可行。经专家研究认为,这是完全可行的。因为AP1000的核蒸汽供应系统(除主泵外)都是基于二代的成熟技术,AP1000与二代的差别主要是安全系统。AP1000的非能动安全系统已在美国经过严格的台架实验验证,获得了美国核管会的审查批准,二代技术能动型安全系统也是采用同样的方法进行验证。所有的核电安全系统,不论是传统的能动型的还是新的非能动型,都无法进行事故实况下的破坏性试验。即便AP1000运行若干年,对验证非能动的安全系统也没有实质意义。国际上以往推出的新机型,都是在首堆建设的同时梯次推进、批量化建设。如法国的EPR,在芬兰首堆建设的同时,在法国、中国、美国、印度进行批量化建设。我国AP1000依托项目一次建设4台,事实上已开始批量化。目前,美国已有6台AP1000项目签订了EPC总包合同,14台正在申请建造许可证。随着主泵耐久性实验的完成,AP1000进行批量化建设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完全具备。
二、我国核安全面临的挑战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比较完善的核安全管理和核事故应急体系,核电建设和运行总体上保持了安全稳定。但是对安全问题仍然不能掉以轻心。近年来,我国核电呈快速发展态势。与日本相比,我国在役机组数量较少,但在建、拟建机组数量较多,安全质量控制压力持续加大,核电发展配套能力、核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亟待加强,长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第一,采用能动安全系统的二代核电机组上得过多。在这一轮核电发展中,从2005年至今,国家已核准核电机组34台,装机容量3702万千瓦,其中28台是二代机型。另有16台机组已批准允许开展前期工作,其中12台是二代机型。其它上报国家能源局待批项目也大部分采用这类机型。这些二代机组经过改造,与大亚湾最早使用的原型堆M310相比,安全性有所提高,但仍无法解决全厂失电后会出现的严重安全事故。这些机组开工时间晚,运营周期可长达40—60年。如果在2020年建成,要到2060—2080年才能退役。在这期间,不仅二代核电已经被淘汰,三代核电技术也会逐渐落后,第四代具有固有安全性的核电技术将成为主流,甚至第五代可控核聚变核电技术也可能投入使用。由于世界各国现役二代机组大都在未来20年左右退役,之后的40—50年中,我国将成为世界上核电安全风险最大的国家。
第二,核电安全状况与最先进的标准仍存在差距。今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决定,要按照最先进的核电安全标准进行检查。这一标准应当是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核动力厂安全设计规定》(简称HAF102)以及相关的19个导则。该标准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和欧美现行的核电安全标准同步。对照HAF102,除已开工建设的4台AP1000和2台EPR机组外,其它所有的核电机组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差距。在正常条件下,大部分机组能够实现安全运行,但需要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核电研发、制造、建设和监管力量跟不上。由于近年核电发展较快,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主要是,有限的核电研发设计分散,影响了先进安全技术的标准化和推广应用。既使是二代加机组,也存在技术标准不统一,产品质量不稳定的问题。一些工程建设和装备制造企业安全意识不够强,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重大质量问题时有发生。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不断稀释,有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陆续退休,新人成长需要较长时间。乏燃料后处理能力薄弱,把过多的乏燃料储存在核电站,会面临福岛第一电厂4号机组乏燃料池放射性泄漏的潜在风险。尤其是核安全监管能力严重滞后,国家核安全局和国防科工局从事安全监管的人员数量不足,监管人员待遇远低于核电站工作人员,增加了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难度。
三、当前面临的紧迫任务
从核电发展历程看,每一次重大核事故都带来了核电技术的升级,日本福岛核事故也完全可以成为开发应用更安全、更先进核电的动力和契机。当前,中国核电发展总体形势良好,虽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不能因噎废食,应当坚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的方针,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按照安全第
一、质量第一的原则,用最先进的标准对所有的核电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加强核电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理,消除一切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第一,合理控制核电发展规模和节奏。经过这几年发展, 核电在建和核准项目规模已突破2006年制定的规划,核电企业争厂址、争项目的现象十分严重。各方面对2020年核电装机规模的预期普遍超过7800万千瓦,大多数核电业主和配套企业是按照装机1亿千瓦以上制定自身发展规划。即使在福岛核事故后,国务院常务会决定暂停核电审批的情况下,有的核电企业仍在策划继续大上二代项目,这种做法有违核电安全发展的方针。在目前国家编制核电安全规划与调整核电中长期规划中应当明确,核电发展中应当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规模、速度放在第一位。“十二五”期间应当集中力量建设已经核准和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不再批准开展新的前期工作项目。“十三五”期间再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审批,防止过多过快上马核电机组带来长期安全风险。
第二,用最先进的标准对核电站进行安全审查。我国核电最先进的标准应当是《核动力厂安全设计规定》(HAF102)及相关19个导则,这一标准与国际上最先进的标准是一致的。对核电安全的评估,除了运营安全和建设安全外,更重要的是对核电站的设计进行对标审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摸清核安全家底。对于存在严重隐患的核设施,应当立即停建或关闭;存在一定隐患,可以改进的核设施,要限期整改。此外,应对在役、在建、拟建核电站厂址发生极端灾害事件的概率进行评估,提出应对措施。
第三,适时调整未建成核电项目的机型。为了从整体上提高核电安全水平,应当对所有未开工的核电项目进行一次评估。只要条件允许就要坚决改用AP1000机组,这类机组估计有十多台。今后新开厂址和现有厂址的后续项目,均应采用非能动安全AP1000系列机组。同时,加强大型先进压水堆重大专项研发和示范工程建设力度,尽快批准CAP1400开展前期工作。
第四,强化核电配套能力建设与核安全监管。统筹考虑核电发展规划与人才、燃料、制造等方面的关系,促进核电装机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充实国家核安全局力量,使其成为具有权威性的监管机构。加快核电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核事故应急系统与核电日常管理工作应当在机构和人员上统一起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所有应急对策与措施始终处于有效状态。总结这次事件中日本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国家核应急预案》。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Domain: 3M电子氟化液 More:sfhbsaw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知不足者勇,知不足乃安全管理工作之大幸。
安全管理要知不足,既是一种自律,又是一种自觉。安全管理工作切忌自我感觉良好,不能孤芳自赏、自以为是,更不能盲目乐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树立居安思危的管理理念,对存在的问题要看得清、敢面对,还要改得了、能战胜。
为此,各级管理者必须把安全管理责任举过头顶,把搞好安全的困难踩在脚下,把本质安全之心装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客观规律。
古人云:“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 安全管理知不足就是:以安全先进单位为镜,照差距;以各类隐患为例,看不足;以事故教训为依据,查过错。安全管理工作不怕有过错、有不足,就怕错过了知错、纠错,知不足、改不足的机会。
安全管理知不足,才会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调整工作节奏、把握操控能力,逐渐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良性互动和科学对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我管理和自主管理,确保单位和个人的本质安全。
一种果实长在田园,它的期待是收获;一种果实画在纸上,它的期待是赞许;一种果实长在心田,它的期待是种子。安全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有一颗健康和谐的“本质安全之心”,把“本质安全之心”的种子植入到每一名干部员工的心里,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安全果实。
第二篇: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思考
——对话全国人大代表、经济学家张兆安研究员
编辑:admin 时间:2011-3-24 21:46:00
“十二五”开局之初,中国经济就以崭新的形象出现在国际舞台上。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外汇储备国,中国保持着世界第一商品出口国和世界第二商品进口国的头衔。从经济总量只占日本的二分之一,到超越日本成为世界排名第二的经济体,中国只用了十年时间。在中国的沿海,已经出现了省份经济可以匹敌东南亚国别经济的比对;如已是全球第一大港的上海经济总量和泰国相当,相连的江苏经济总量超过了印度尼西亚。就中国的深层次变化而言,城乡差距开始出现缩小的势头、环境保护终于不再让位于经济增长、中西部进入跨国公司新一轮直接投资的首选、创新驱动成为破解发展瓶颈的首要理念„„总之,中国如同在世界经济海洋上高速行驶的巨轮,被发现的已经不只是上海这样的桅杆。西方看中国,再也不是拿着望远镜倒过来只看到中国的渺小;当然,我们也不希望西方拿着放大镜,无限扩大中国的经济能量。对此,我们必须更准确地认识自己的祖国,了解她变化中的“大”和进步中的“别”;中国之大,在于区域辽阔,她的国土面积相当于40个英国或26个日本;中国之别,在于区域差异,她拥有后工业化、重工业化、初步工业化和农业社会为主体的各个代表区域。而值此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笔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区域经济学家张兆安研究员,现将我们深入交流的基本成果公布于“新财经周刊”,以期获得读者朋友的共鸣。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形态是板块经济
王:你曾经长时间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从事区域经济的研究工作,最近10多年来又考察过中国几乎所有的省会城市,也比较过我国区域经济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大都市圈的区别。那么,在你看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形态是什么呢?它和美、日、德等国的明显区别又在哪里呢?
张:如果用一句最简练的话来进行归纳或表述,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形态,就是板块经济。具体来讲,我国板块经济是基于资源禀赋、地理优势、产业布局和历史条件而形成的,按现实态势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层面或四种形态。
第一个层面,可谓是 “大板块”。从全国来看,可以分为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等四大板块,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东部率先,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或者说是全国的基本构架。第二个层面,是 “强板块”。在全国四大板块的区域范围内部,还分布着一些经济势能强劲的经济区域。这些经济区域,有的主要是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如东南沿海地区的珠三角;有的主要是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如东部沿海地区的长三角、环渤海地区等。第三个层面,是 “新板块”。这主要是指一些后起的区域经济发展亮点,特别是本世纪以来抓住后发优势而崛起的板块,而且主要是以各个省会城市为中心、周边一些主要城市为呼应而形成的区域经济板块,如武汉城市圈,湖南省的长沙、株洲、湘潭所形成的 “长株潭”城市群,太原城市群等。第四个层面,是目前开始活跃的 “常板块”。这主要是指一些通常概念上的区域经济板块,例如,由一些地级城市为主所构成的区域经济,当然,这个层面上也可以把面广量多的县域经济包括在内。
从我国的四大板块来看,区域经济发展还是很不平衡的,在历史演变上和现实发展中都形成了 “东西差距”和 “南北差距”的态势。例如,在全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东部地区所占的比重接近60%,而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等三大板块加起来所占的比重才40%多一点。这表明,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整体进程中,当前的区域经济主要还是集聚在东部沿海地区的 “珠三角”、 “长三角”、“环渤海”三大都市圈,因此,统筹区域发展的任务还是相当艰巨的。
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区域经济的国际化程度和发展政策聚焦点有明显差别。如美国按地理区域也有实力领头增长的州际板块经济,但其依托太平洋、大西洋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化便利条件充分发展,各板块之间的国际化程度是相当的。美国又较早地完成了铁路动脉的全国均衡布局,各板
块之间的经济要素流动也十分便捷,其发展差异已经主要表现在法律、教育、科技、医疗等上层建筑层面,而不是体现在经济政策如对吸引外资的具体鼓励上。
尽快让城市群向欠发达地区延伸
王:据我了解,民建成员在参与板块经济建设与发展方面非常活跃,作为民建上海市委的专职副主委,你经常参加各项针对性的调研工作,自然也十分清楚各个板块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各自优势。而发展往往会形成特征,既然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形态是板块经济,那么,板块经济发展的特征模式是什么呢?张:从本质上和推动上来看,板块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就叫都市圈,或者说叫城市群。
很显然,在中国区域经济的现实发展中,哪里有都市圈或城市群,哪里就是发达地区;哪里没有都市圈或城市群,哪里就是欠发达地区。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为什么相对这么发达?因素很多,主要是因为那里有三大 “发动机”,那就是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三大都市圈。例如,在2010年, 16座城市的长三角,土地面积约占全国的1%,国内生产总值要占到全国的近五分之一;苏浙沪两省一市土地面积约占全国的2%,人口约占全国的5%,却创造了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近四分之一;珠三角土地面积约占全国的0.57%,人口约占全国的3.6%,也创造了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十分之一。足以可见,都市圈或城市群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引擎价值,也是中国经济的晴雨表。
从全国的发展现状来看,东部沿海地区都市圈或城市群发展起步比较早,成效比较大,如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三大都市圈。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已经有了一些城市群的发展,如中部地区的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太原城市群、中原经济区等,东北地区的辽宁沿海和沈阳经济区、长吉图经济区、哈大齐经济区等。在西部地区中,西南地区已经出现了一些新的模样,如发展势头不错的成渝经济区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等。目前,唯一比较缺乏城市群发展模式和发展形态的就是西北地区,由于没有城市群发展的强力支撑,西北地区的发展就显得相对比较落后。当然,随着国家对新疆开发战略的新政策布局和西安、兰州等西北名城的产业积累与科技优势,西北地区出现新兴城市群是必然趋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国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是地域高度集中、功能高度集聚的 “局域经济空间”,而 “非都市圈”是弥散的 “广域经济空间”。因此,为了使两个落差比较大的经济空间实现有效对接,必须要有助推梯度转移的“二传手”式的产业聚集带。目前,在我国区域经济现实发展中, “梯度”不畅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在东西部之间和南北地区之间,缺乏连接东西南北强有力的区域经济,尤其是具有很强集聚和辐射功能的都市圈或城市群,从而使得各个板块经济之间缺乏有效的梯度转移和产业对接。从这个战略视角出发,在 “十二五”期间,我国的都市圈或城市群应尽快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延伸,可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三大都市圈为标杆,尽快培育壮大具有桥梁作用的“中部都市圈”,谋划发展好 “西南都市圈”、“西北都市圈”以及 “东北都市圈”。
跨行政区的都市圈带动力更大
王: “十二五”时期,我国的区域经济将会得到更有效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将进一步加快。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今年全国人代会审议的全国“十二五”规划中,都对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做出了重要部署。这些部署,是对已有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有新的发展判断。而既然都市圈或城市群是板块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那么,都市圈或城市群发展的基本路径是什么呢?
张:从发展现实和 “十二五”发展思路来看,基本路径就是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带动周边城市和周边地区共同发展;同时,中心城市在功能上也会有新的发展。
拿长三角来说,上海、南京、杭州这三个中心城市组装成一台发动机。这个发动机一开,把周边的中等城市包括地级市和县级市全部带动起来了,所以长三角就起来了。拿珠三角来讲,主要是有了广州和深圳两个中心城市的联合带动。同时,我个人还认为,凡是跨省界行政区域的经济合作和联动发展,比单纯一个省域范围内区域经济发展的潜力更大。例如,珠三角是先发展地区,但珠三角主要是在广东省行政区
域范围内,但是,等到长三角一经发力,就开始出现了赶超珠三角的态势。为什么?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长三角包括了跨省界行政区域的苏浙沪两省一市。因此,如果跨行政区域的都市圈架构得好,就一定可能比一个行政区域内的都市圈发展得更有规模,更有带动能力,也更有国际影响。
对全国的区域经济来讲,中心城市明显具有比较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在带动周边城市和周边地区共同发展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然,中心城市本身也要不断增强自身的实力,匹配新兴的产业优势和功能要素;只有这样,才能继续担当带动周边地区继续发展的责任。
如何认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王:我国的区域经济既然是板块经济,板块之间就一定存在着差距。我最近一个时期接连考察了北京、天津、浙江、贵州和云南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结合我自己对上海的了解,事实上经济差距还比较明显。如浙江省沿海农民的年可支配收入与贵州省很多地区职工的年可支配收入相当;就长江中部和入海口比较,上海的经济总量是武汉的两倍多;就长三角区域内, 2010年杭州的税收收入也只相当上海的45%。那么,应该如何认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张: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既是现实发展问题,也是历史延续问题,更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常态化的基本特征。关键在于,这种不平衡性是否能够为整个社会所接受,或者说主要取决于整个社会的承受能力。
一方面,不平衡性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在大千世界中,任何事物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就拿生物界来说,影响生物成长发展大体有三种选择:一是自然选择,二是人工选择,三是自我选择。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也是同样道理,这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三大都市圈的发展比较中反映得十分明显。在改革开放之前,三大都市圈大都处于自然选择状态,以及由各自的发展潜质决定的自我选择状态。长三角的各项经济指标优于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珠三角大部分又落后于环渤海地区。改革开放以后,珠三角率先导入和享受改革开放政策,因而政策效应十分明显,政策选择也是人工选择,使得珠三角一跃跨入到领先地位,长三角开始落后于珠三角,而环渤海地区则更落后于长三角。由此可见,三地在不同时期的差异十分明显,随着选择要素的变化而发生动态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也可以是常态。
另一方面,差别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如果说不平衡性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那么,在区域统筹引领下的差别发展则成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例如,对于地域属性、环境属性、功能属性相近或相容的经济区域之间,最大的动力来自于差别发展。差别发展就是让一部分 “区域”率先发展起来,产生较大的落差,在市场和利益竞争的驱动下,由差别推动了发展。我们仍然可以从实证的角度来考察,由差别发展引来差别竞争,而差别竞争必然会带动共同发展。例如,当珠三角领先于长三角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长三角大踏步、大手笔推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了长三角的潜质优势,于新世纪之后又重新超越了珠三角,在新的平台上领先于珠三角,从而使得长三角和珠三角并驾齐驱。当然,我们还可以看到更近的案例——这些年环渤海地区在天津滨海新区的引领下强势崛起,有可能在 “十二五”期间超越长三角区域的经济增长速度。这些发展事实,实际上也可以充分说明差别发展的适用环境、发展魅力和后发潜力。
如何统筹协调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
王:既然我国区域经济之间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那么,如何缩小这些差距?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你对统筹协调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有何具体建议呢?
张: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的现实选择。我国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不仅使各经济区域之间得到共同发展,而且在共同发展中不断地缩小差距。这也是市场调控和宏观调控的双重调控的最终目标。实现双重调控的主要抓手是 “协调发展”,也可以说是非均衡发展的基本策动力。从协调的内涵来看,协调的方式应该是多样化的:
一是市场化方式。例如,经济区域之间形成资源配置通道,实现低成本双向资源配置,实现双向产业
投资,建立双向的大物流体系,建立关联产业链等。二是规划化方式。先要协调规划,进而协调执行,最终落实到协调发展。从规划要素来看,最为重要的是国家层面的宏观区域规划,明确国家对各经济区域发展的功能定位和宏观指向,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 “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等,然后需要有关联规划,如经济区域内的各类专业规划等。三是统筹化方式。内涵包括:经济统筹、市场统筹、资金统筹、财政统筹等。经济统筹是对经济区域 “都市圈”地区密集的经济资源,进行统筹调节,转移到 “非都市圈”地区。市场统筹是用市场方式调节资源大配置、产业大分工。资金统筹主要体现在信贷、融资向关联经济项目倾斜。财政统筹应重点加强对欠发达经济区域的资助、增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四是政策调节方式。内涵相当丰富,但关键在于包括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收益政策、就业政策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五是战略联盟方式。例如,可以鼓励各经济区域之间建立经济联盟、产业联盟、市场联盟、企业联盟、服务联盟、对口互助联盟等各种战略联盟,促进发达经济区域与欠发达经济区域的关联发展和带动发展。
作者:王泠一
来源:《解放日报》
第三篇:对中国死刑制度的思考
内容摘要:中国的死刑问题,历来就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死刑的多寡与存废、野蛮与文明、残酷与人道,所涉及的远不只是个法律问题,更不单纯是个刑法问题。死刑政策、死刑制度、死刑观念、死刑的理论与实践,蕴含着一个国家深刻的文化背景,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生命价值的认知态度。本文试图对我国的死刑问题作一深层次的反思和探讨。以期国人能对死刑问题有一全面的、深刻的、正确的认识。关键词:死刑立法存废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由于死刑的内容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而生命具有最宝贵的、剥夺后不可能恢复的价值,死刑即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被称为极刑。
一、历史的回顾作为一种最古老的刑罚方法,死刑的历史几乎可以和人类的法律史一样久远。中国历史上死刑名目之多、执行方法之残、死刑范围之广、受刑人数之众,则为世界各国所罕见。从古至今,死刑之名和死刑之法有:诛、族、戮、夷、焚、烹、炮烙、腰斩、生埋、定杀、沉渊、枭首、弃市、凌迟、具五刑、绞、枪杀等三十余种。历代统治者虽然无不标榜儒家的“仁义道德”,高唱“德主刑辅”的赞歌,而实行的却是血淋淋的暴政。在推行暴政、践踏人权、窒息真理、扼杀民主的专制主义统治中,死刑的作用被一再强化,以致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一部中国死刑的发展史,对于今天的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一部难以忘却又不堪回首的沉重历史画卷。这一画卷所展示的不仅仅是一种刑罚制度和刑罚死刑的历史轨迹,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社会由愚昧走向文明、由专制趋向民主的艰难历程。
二、新中国的死刑立法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死刑立法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9年刑法典颁布时始至1981年我国第一部单行刑法颁布之前。1979年刑法将死刑作为一个独立的刑种规定在刑法典之中,但是,规定了许多限制其适用的条件。体现在:(1)死刑适用罪种上,规定只能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2)死刑适用对象上,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使用死刑。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死刑适用程序上,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规定了死缓制度,它的设立可以说是1979年刑法的最大贡献。用今天的眼光来考察,1979年刑法对待死刑的态度比较适中,规定了比较全的死刑限制条件。但是,还有某些地方不够理想。主要表现在:(1)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的问题上规定有矛盾之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是死刑的一种,对未成年人不使用死刑即包括不使用死缓的刑种。(2)死刑适用的具体章数和罪名相对较多。1979年刑法分则总共就有8章,规定可以判处死刑的就有4章,占总章数的50%;1979年刑法的罪名总共只有114个左右(1979年刑法采用的是暗示式的罪名立法方法,因此其罪名数量的统计难以有一个精确的数字),判处死刑的有28个,占罪名总数的25%。一部有一半分则章节极25%的罪名的刑法典,这个比例应该说是惊人的高。刑罚重重刑,重刑重死刑的死刑立法思路自始初现端倪。第二阶段是从1981年第一部单行刑法颁布时至1997年刑法出台之前。自从1981年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单行刑法——《关于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之后,截止刑法修订以前,立法机关总共颁布了23个单行刑法,增加的可判处死刑的犯罪已达46种,从1981年到1991年十年间,平均每年增加4.2个死罪,这23个单行刑法使我国的死刑立法朝着更严厉的方向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1)死刑适用程序放宽。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和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对死刑核准权作了重大修改,将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下放到高级人民法院。(2)出现了以死刑作为绝对确定刑的法定死刑条款。如1991年《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第二条规定的绑架妇女、儿童罪,绑架勒索罪等罪的死刑。(3)适用死刑的章数和罪名明显增多。随着23个单行刑法的陆续颁布,适用死刑的章数由1979年刑法的4章扩大到6章,增加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单行刑法对46个罪名规定可以适用死刑,从而这一时期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数达到74个,占罪名总数的26%。总之,这一阶段的死刑立法急剧膨胀,死刑的适用普遍增加。1979年刑法体现的刑罚重重刑,重刑重死刑的立法思路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都出现了一股泛死刑化的危险趋势。第三阶段是1997年刑法出台至今。1997年刑法对旧刑法中的有关死刑犯罪的规定作了一些修改。(1)修改了适用死刑犯罪的规定,将1997年刑法规定的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修改为“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修改了死刑适用对象的规定,删除了1997年刑法中“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规定。(3)修改了死缓变更条件。1997年刑法将死缓减刑条件由1979年刑法规定的死缓确有悔改或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修改为没有故意犯罪,将死缓期满立即执行的条件由抗拒改造情节恶劣变更为故意犯罪。(4)修改了分则罪名适用死刑的条件,一是提升死刑适用条件,如故意伤害罪、贪污罪、受贿罪;二是明确了死刑适用的标准,如盗窃罪、强奸罪、抢劫罪、集资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5)死刑罪名比例发生变化。1997年刑法的死刑罪名是68个,与以前的74个相比,在量上似乎有所下降。但是,这种变化纯属形式上的变化,并不是死刑罪名的实际减少。总体来说,1997年刑法的实质死刑罪名数与旧刑法基本一致,纯粹量的减少是立法技术的变化所致,在实质上并无大的变化。仔细研究1997刑法关于死刑立法的修改变化,充分体现出其主导方向是限制死刑:(1)对死刑适用对象的修改,彻底实现了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国际社会上的通行做法。(2)对死缓变更条件的修改,大大缩小了死刑的实际适用范围。与确有悔改或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减刑条件相比,1997年刑法规定的没有故意犯罪的死缓减刑条件无疑宽松的多。(3)对分则罪名适用条件的修改,也缩小了死刑的实际适用范围。如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两种常见多发犯罪,以往他们判处死刑的条件较松,因而其在整个死刑案件中占相当高的比例,多数中级法院审理的因盗窃几辆摩托车、几辆汽车而判处死刑的案件比比皆是。1997年刑法虽未能废除它们的死刑,但是通过严格限制这两种罪的死刑适用条件,大幅度的减少了死刑适用范围。强奸罪、抢劫罪亦然。(4)摒弃了死刑化与犯罪化同步进行的既往做法。虽然1997年刑法的死刑罪名数在实质上并没有减少,但是,1997年刑法比1979年刑法新增了100多个罪名的情况下,已经很不容易了。没有增加死刑罪名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它充分表明了1997年刑法限制死刑的态度,并彻底扭转了死刑立法的进一步扩张的趋势。
三、《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我国死刑制度的影响1998年10月5日,我国签署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权公约:《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该公约的签署,充分说明了中国愿意与世界各国一道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人权这个敏感的话题开展合作与对话,为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努力。《公约》第6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人的生命权”。第2款规定:“本条约的任何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来推迟或阻止死刑的废除”。《公约》并没有明文规定其所有的缔约国现阶段必须一律废除死刑,但是,纵观第6条的规定,无不蕴含了限制死刑并逐步废除死刑的目标,而不仅仅是在保留死刑的情况下限制其适用。我国1997年刑法在总则和分则方面对死刑作了比1979年刑法更严格的限制,如进一步明确了死刑的条件,放宽了死缓减刑的条件、明确了一些分则条文适用死刑的标准,这是我国刑法在限制死刑方面作出的重要改革。通过对1997年刑法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现行刑法的死刑立法与《公约》对待死刑的基本立场是相一致的,《公约》设定的绝大多数死刑国际准则我国都得到了遵行。《公约》所要求的是一条渐进式的死刑废止道路,即各保留死刑的缔约国都应在其原有死刑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抑制死刑,通过一步步的限制,最终消灭死刑。我国死刑立法的大方向也是朝着限制并逐步消灭死刑的目标前进而不是相反。但是,在《公约》严格的监督机制之下来看我国现行刑法的死刑立法,我们还不能太乐观具体分析现行刑法的死刑立法,还有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一)死刑核准权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死刑核准权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中国历史上,死刑历来是由最高司法当局掌握的。封建统治者深知滥施刑罚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而鼓吹“恤刑慎杀”,并且采取各种措施,如“三复奏”、“五复奏”,“三司推事”、“九卿会审”、“朝审”、“秋审”,力避死刑案件出现差错。从世界上其他的国家对死刑适用的情况来看,各国对死刑的适用都十分重视,死刑案件的最终确认权一般都是归属于最高法院。⑴第二,死刑核准权存在矛盾和冲突。1983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2条修改为:“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授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后来又将毒品犯罪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授予毒品犯罪严重的几个省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上述《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2条的规定,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而新刑法和新刑事诉讼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后者的效力应高于前者;《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在前,新刑法和新刑事诉讼法的公布在后,新法应当优于旧法。第三,死缓执行的规定还有待完善。1997年刑法规定,死缓的执行“可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刑法已经规定死刑的核准权属最高人民法院,死缓的执行似乎不应例外。因而,为了更好的履行《公约》规定的死刑适用的国际准则,我们应该及时修改相关规定,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二)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适用死刑罪名过多。在1997年刑法修改之前,不少学者即对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是否应该设置死刑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不少学者主张废除这类犯罪的死刑,广泛适用罚金刑、财产刑等刑种。⑵学者们进一步指出,现阶段如果不能做到废除死刑,至少应该减少经济和财产犯罪的死刑。⑶然而,令人遗憾的是,1997年刑法中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不但未能做到减少死刑,死刑罪名反而增加。这可以说是我国死刑设置上的一个最需检讨之处。以经济犯罪为例,1997年刑法只有一个死刑罪名即贪污罪,随后的单行刑法中增加到14个(它们分别是走私罪,投机倒把罪,贩毒罪,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受贿罪,贪污罪。),1997年刑法更是增加到19个(它们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伪造货币罪,票据诈骗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集资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用于骗取出口推税、折扣税款发票罪,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受贿罪,贪污罪)。在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中设置过多的死刑罪名,有悖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和死刑的适用条件。对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适用死刑虽然能取得有限的预防、威慑效果,但社会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允许国家对经济犯罪适用死刑,将为社会树立国家为了经济利益可以合法的杀人的坏榜样,贬低人的生命价值,瓦解人的生命尊严至高无上的观念;同时也会窒息宽松、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削弱市场活动主体的积极性,制约市场经济的发展。⑷这种无形的社会代价和有形的经济代价,将远远超过适用死刑可能产生的一时的、有限的预防、威慑作用。
(三)新刑法关于死刑绝对法定刑的规定有欠妥之处。第一,刑法总则部分关于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和刑法分则部分绝对法定死刑有矛盾。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121条规定:(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第239条规定:(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不满18周岁的人或者怀孕的妇女实施了刑法第121条、第239条所规定的必须判处死刑的行为,法官又该如何审判?第二,绝对法定刑的设置有悖于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大千世界,各类案件林林总总,不胜枚举,同一罪名的案件又有这样那样的情形,在处理案件中应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方能实现刑法的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和“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的行为固然可恨,但不论具体情节就规定如此重的法定刑——死刑,缺少一定程度的缓冲,生死之界限,理应慎重。
(四)没有规定死刑犯的赦免权。《公约》第6条第4款规定:任何被判处死刑的人应有权要求赦免或减刑,对一切判处死刑的案件均得给予大赦、特赦或减刑。可见,要求赦免或减刑,是《公约》规定的死刑犯的基本人权。为尽快和国际社会接轨,减少国际上对中国人权问题过多的责难,刑法应将要求赦免或减刑规定为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个程序。我国规定了死刑减刑制度,即死缓制度,这是有中国特色的死刑执行制度,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赞赏。但是,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死刑赦免制度。增加死刑赦免制度,不仅是因为《公约》规定了死刑犯无条件要求赦免权,而且还有以下好处:第一,可以增设一道防止错杀的防线。我国法律规定的死刑复核制度,与古代的“三复奏”、“五复奏”相比,仍有不及。增设死刑赦免制度,能进一步贯彻我国“慎刑”政策。第二,我国审判制度与大多数国家一样,采用合议制进行评议,而且是采用多数票决定的方法,对没能全票通过处以死刑的案件规定死刑犯赦免请求权,可以留有余地,保留纠错的可能性。死刑赦免制度的具体规定,可以在现行刑法特赦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
四、对死刑制度的评价剥夺生命和心理威慑,是死刑所固有的两大主要功能。前者意味着用简单、最经济的办法,从肉体上消灭犯罪人,彻底铲除重新犯罪条件;后者则意味着用执行死刑所产生的恐怖效应,阻止欲犯罪者走上犯罪之路。自从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提出废除死刑的主张以来,对于死刑的评价已经争论了200多年。人们大多是围绕人的生命价值、死刑是否具有威慑力、是否违宪、是否人道、是否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否助长人们的残忍心理、是否符合刑罚目的、是否容易错判、是否容易改正、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等方面评价死刑的。其中一部分人得出应当保留死刑的结论,一部分人得出应当废除死刑的结论。⑸可以肯定的是,废除死刑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因为社会的发展决定了刑罚的惩罚性由重到轻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保留死刑与废除死刑之争,实际上是应当何时废除死刑之争。我国新旧刑法都规定了死刑,刑法理论也赞成现在保留死刑、暂时不废除死刑。因为在现阶段,手段极为残忍、方法极为野蛮、后果极为严重的犯罪还大量存在,一些犯罪分子气焰相当嚣张、屡教不改,只有保留死刑,才有利于抑止这些极为严重的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法益;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形势明显好转,但社会治安状况没有根本好转,不安定因素还大量存在,保留死刑有利于警戒社会上的某些不稳定分子以身试法;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人们传统的生命价值观念、法律观念要求保留死刑,符合社会心理的需要。国外确实有一些国家废除了死刑,但离开中国的国情盲目照搬国外废除死刑的做法,并不可取。对死刑的评价不能离开本国国情。我们既不能立足中国的国情指责他国废除死刑,也没有必要因为有人立足他国国情或假借人权之名指责我国保留死刑,便对保留死刑产生抵触感或不安感。但是,保留死刑决不意味着可以滥杀、错杀。坚持少杀、防止错杀同样既是国家一贯的死刑政策,也是人们的共识。因为我国对犯罪人一贯采取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方针,大量适用死刑违背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以至最后消灭犯罪,而不是简单的从肉体上消灭犯罪;死刑的大量适用,不利于尊重人的生命、人权保障等价值观念的形成和增强;犯罪现象错综复杂,犯罪原因多种多样,大量适用死刑并不能充分抑止各种犯罪;死刑存在消极作用,过多的适用死刑会引起恶性案件的增加。孟德斯鸠讲过:“在俄罗斯抢劫和杀人的刑罚是一样的,所以抢劫者经常杀人。他们说:死人是什么也不说的。”孟氏的话虽不是醒世警语,但也值得我们深长思之。如果对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故意杀人犯一律判处死刑,那么某个人基于某些特殊原因故意杀人后,他便成为“自由人”,因而往往连续杀人。另外,由于死刑是剥夺人的生命的刑罚,生命一经剥夺便不可能恢复,故必须杜绝错杀,而少杀、慎杀也有利于防止错杀。从废除死刑的道路上来说,一般是先减少死刑条款,减少死刑的执行,最后从法律上与实际执行上完全废除死刑。现阶段,废除死刑虽不可能,但是改进死刑立法,严格死刑适用各项条件,减少死刑罪名,进一步限制死刑的适用,则是我们应当而且能够做到的。注释:⑴参见朱建华:《论死刑核准权规定的法律冲突》,《现代法学》1999年第1期⑵参见梁根林、张文:《对经济犯罪适用死刑的理性思考》,《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赵秉志等:《中国刑法修改若干问题研究》,《法学研究》1996年第5期⑶储槐植:《刑罚现代化:刑法修改的价值定向》,《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⑷参见梁根林、张文:《对经济犯罪适用死刑的思考》,《我国当前经济犯罪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⑸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2版赵芙蓉
第四篇:对中国民企六大问题的思考
由于中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由于中国没有形成稳定的职业经理人群体,中国企业的管理还处在一个相对比较落后的阶段,对于中国的民营企业,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更多存在诸多的问题,很多有识之士已经从各个侧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研究和指导,笔者仅以自己在企业十余年从事企业管理实践以及为很多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和培训服务过程中的所见,所感,所思和所做在此成文对民营企业核心经营管理问题做一些肤浅的阐释,以求抛砖引玉。
1、民营企业——你的企业文化健康吗?
民营企业在企业文化方面往往存在四种问题:
第一、企业无所谓什么企业文化。企业从上到下不关心这个话题,从根本上否定企业文化的作用,乃至于否定企业文化的存在。
第二、企业文化是做给外人看的。企业文化是宣传手段,是面子工夫。企业有很多口号、标语,有宣传片和宣传册,组织一些公益活动,游玩活动。宣传的内容、喊出的口号与企业的实际行为毫无相干。
第三、企业文化是“说说”听的,主要是“忆苦思甜”的。企业文化往往只注重口头教育,只一味地讲述“老一辈”创业艰辛的故事,进行“忆苦思甜”教育的活动对员工灌输洗脑,缺乏必要的激励和具体的行为要求,不能通过工作流程规定和管理制度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
第四、企业文化是向别人学的,是“照猫画虎”的。“以人为本”、“客户至上”、“创新”等提法风靡大江南北,一时间,员工手册,宣传资料上涂满了这些口号的企业多不胜数,根本不管这些提法能不能、以及如何在企业贯彻落实。企业文化缺乏与企业创始人或企业高层管理者的血脉联系,不能针对企业业务的本质特点,对企业的实际运营毫无指导意义。
2、民营企业——你有战略(管理)吗?
民营企业在企业战略管理方面通常存在五种问题:
第一、根本不要战略(管理)。曾有段时间,很有些管理界新锐和新经济的代言人认为,因为市场环境的快速变化,已经不需要什么战略(管理)了,重要的是随机应变的能力。这对很多民营企业家来讲,早非什么新观点了。在为数不少民营企业老板的脑中,赚钱就是战略目标,业务就是战略,认为根本不需要考虑企业的战略问题;
第二、见树不见森林,把业务战略当作企业战略。由于民营企业天生的市场敏感,以及民营企业往往多是从残酷的市场上杀出一条血路,再存活发展的。企业高层管理者对业务不仅异常熟悉,而且十分有感情,经常组织讨论企业的业务问题,制订企业的业务战略,因不熟悉而不关心人力资源、资本运作等职能战略;缺乏全局眼光,以业务战略取代企业整体发展战略。
第三、喜欢聪明点子,将战术运用当战略管理。企业家的精明在没有大气的谋划布局时,往往容易失之偏颇。民营企业在捕捉市场机会,解决商业问题时,采取的手段总是十分聪明,如增设一个部门,出台一项制度,新开一个分支机构,投资一项新业务,关掉一个工厂等等不一而足,但这种“见招拆招”的应急管理,错把战术当战略,经常在一次次喝彩声中使企业不知不觉病入膏肓。
第四、或好高骛远,或急功近利,不能很好驾驭战略管理,不能很好地平衡“远虑近忧”。战略管理的根本目的是驾驭全局,不仅驾驭企业现实,而且驾驭企业未来,既要“远虑”,也要“近忧”。战略管理的观点要求民营企业不能好高骛远,在企业收入支撑不足时不能盲目大举扩张;也要求民营企业未雨绸缪,居安思危,谋划长远。通过“现金业务”、“增长业务”和“种子业务”的交替布局,同时绘制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曲线”。但不幸的是,这种极具指导意义的观点在民营企业并没有太大市场,更不用说实践。
第五、战略资讯隐性化,战略资讯来源单
一、不完整、不及时,不能实施有效的战略过程管理。企业的战略决策往往基于诸多假设条件之上,而战略一旦制订出来,在执行过程中,这些假设条件,或者说战略资讯又会不断发生变化,同时还会产生很多新的战略资讯。这些资讯自然而然应成为战略调整的重要资讯。但在大多数民营企业而言,决策假设资讯(排除直觉)多数并没有显性化,其来源多是企业高层管理者在各种场合听来的片言片语,猛然的灵感触发,对战略实施的过程绩效也没有即时监控。自然也就出现“战略多变为战术”,不断“灵活”调整的局面。
3、民营企业——你有核心竞争力吗?
准确地判断企业拥有什么样的核心竞争力。或者应该塑造什么样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企业来讲,是一个战略判断,也是一个战略问题。
中国大多数民营企业都起于“蓬蒿”,进而登堂入室,“拜相封候”。对外资竞争者,企业之所以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国市场、文化和体制特点自然形成的屏障,包括资源供给、劳动力成本、市场空间距离、消费心里等等;对内,企业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经营者的胆量、关系和智慧,包括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胆大敢闯,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的关系网络,90年代后期的知识经营。
从民营企业群体的整体来讲,不论是市场、文化和体制,还是胆量、关系和智慧,都不能促成民营企业成功进行跨国经营,只能限于“内战内行”,也很难进行“跨代复制”,因为“个人英雄色彩”太重,都还远远谈不上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标准的学术语言,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长期竞争过程中逐步积累形成的不同于竞争对手的能力。它可能是研发能力、制造能力、营销能力、品牌吸引力、创新能力等任何一方面的能力。
笔者认为中国民营企业在核心竞争力问题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不论是尝试确定何者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还是试图塑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都得在慎重考虑的前提下,做出战略判断和决策。
4、民营企业——你搞多元化吗?
“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一度成为企业多元化的哲理基础,企业多元化也一度成为很多民营企业家的选择。而生意场的一句俗语“做熟不做生”,以及管理专家关于相关业务的成本共用、品牌共用、渠道共用等等好处的论述着实让企业家从理论分析上不知如何选择,在多元化问题上往往只能跟着感觉做决策,这种状况尤以民营企业居多。笔者认为,判断一个企业应不应该搞多元化,可以从五个方面分析:
第一、所处行业分析。如果企业所处的行业前景十分明朗,机会大于威胁,利益足以弥补风险,长远看有很好的发展空间,行业产业链较长,涉及多个产业环节,则从客观上不应从事无关多元化业务,最多可进行相关有限多元化,以求实现品牌、渠道、成本分享。但这只是必要的判断条件,并不是不能多元化的充分条件,还要看企业自身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第二、竞争实力分析。企业在所处行业中的地位如果相对稳定或靠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在同行中有较强的竞争力,则宜坚持核心业务不动摇,不宜盲目多元化。如果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岌岌可危,处于维持状态,则多元化战略成为转型战略;在良好的行业态势下,多为资源条件和外部机会不匹配导致败局,宜慎重决策;在衰退的行业态势下,多为大势所趋导致败局,宜急速决策。
第三、资源潜力分析。从资源潜力上分析,民营企业并不是说不能多元化。关键是看企业平台聚集了什么样的资源。根据资源导向的战略规划思想,民营企业最经常和相对合理的多元化往往是有限相关多元化,主要目的在于原有资源的利用和挖潜。
第四、风险规避分析。从风险规避上分析,民营企业往往容易多元化。但是否多元化,关键看企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行业,行业的发展态势和企业自身地位如何,是否有风险规避的必要和可能?有远见的企业总提前谋划,逐步将资产从快沉没的船上转移出去,进行完全无关的多元化战略转型,但多元化成功的标准不在于转移出多少资产,而在于转移地是否安全,是否能继续发展。
第五、机会捕捉分析。总是追逐市场上不断出现的盈利机会,往往是民营企业进行多元化拓展的出发点,“这山望那山高”,“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是以市场敏感见长的民企最大的优点,也是最大的缺点。捕捉新机会,进行无关多元化的决策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三点:A、原有业务上升、拓展空间是否已经不大?B、新机会的捕捉是否要占用老业务大量资源,特别是高层决策资源?C、新机会的捕捉是否有合适的领军人物负全责,是否能与原有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明确区分?
5、民营企业——你还是家族化经营吗?
对家族企业的定义有很多,比较普遍的定义指由一群具有血缘关系的人,共同筹设、创立及经营的企业;他们共同持有股份占全部股权的50%以上,或即使低于50%但仍掌握有控制权;企业高层主管中,至少有两位属于上述家族成员,其中一般包括财务或人事主管在内。按照这个定义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属于“家族企业”。
笔者认为,“家族企业”是历史的产物,不仅在中国普遍存在,在国外还久盛不衰。在国外,家族企业不是落后、不规范的代名词,而是聪明智慧、精明能干的象征。在中国,民营家族企业的问题是因为对企业采取了“家族化经营”的方式,而不是家族企业本身。
“家族化经营”的方式存在的温床和最直接表现,就是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企业中缺乏合理的监督机制和制衡机制,致使企业中怀疑的氛围充斥,决策随意多变、用人唯亲多疑,缺乏激励高压、实行人治管理,缺乏公平、公开的竞争机制,不断流失优秀人才,总是面临人力资源短缺危机。
笔者认为,变革“家族化经营”模式与任用“家族成员”并不矛盾,古人也曾“内举不避亲”。家族企业并不一定是“家族化经营”,关键是确立公开、合理的游戏规则,建立科学的用人程式、决策程式、考核机制、财务制度。在企业文化、企业战略、企业组织和流程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完整、正确的看法和做法,并通过企业战略调整、组织变革和制度修订加以贯彻执行,以“科学、系统的”经营管理替代“家族化”经营。
6、民营企业——你有营销依赖症吗?
大部分已经成功的民营企业尝过“短缺经济”的甜头,得益于消费心理的不成熟,往往一个产品做出来,只要广告攻势一开始,营销炒作一上马,短期内就赚得十分可观。
这样的经历使部分民营企业家容易“刻舟求剑”,在“过剩经济”时代仍就幻想“埋头搞产品、抬头打广告、弯腰拣钞票”的美好画面。仍旧执着于对产品和服务的自我欣赏,不作市场调查。仍旧执着于对短期利益的看重,不注意质量投入。仍旧执着于“甩手掌柜”模式,不关心售后服务。仍旧执着于销售至上观念,不注意品牌形象的价值的维护。
笔者认为,民营企业在“过剩经济”时代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中,不关心市场调查,不注重产品质量,不关心售后服务,不注重品牌价值的企业,单纯依赖广告宣传,其美好画面将成泡影,亏损在所难免。
笔者认为,民营企业有“营销依赖症”是正常现象,但是这个营销更多强调的是“系统的营销”,而不是错将广告、推销当营销。它应该涉及对如下四个要素的“依赖”,以取代对广告和销售的单一依赖。
第一、完善的营销管理体系。包括对市场、销售以及内部工作介面的明确合理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式,以方便调动内部资源,形成强大合力,打造一支精干的销售、市场和服务队伍。
第二、广泛的营销网路覆盖。包括自主终端销售网路、售后服务网络,以广泛的网路覆盖支援“空军(广告宣传)”运来的“伞兵”。否则,空军(广告投入)在没有强大的广告铺陈的情况下,将损失惨重。
第三、强大的企业品牌价值。运用公司形象广告、产品广告、企业公关、社会公益事业等多种手段,提高企业品牌的价值含金量。
第四、科学的营销资讯分析。营销工作是一个不断螺旋上升的“封闭环”,起于市场营销资讯分析,终于市场营销咨询分析,并以后者开启下一个螺旋。民营企业的产品决策、营销决策多是源于直觉和片面资讯,这样显然不是长久之计。企业应该建立外部的或内部的专门资讯部门,对拟开发产品进行营销调查,对销售中的产品进行跟踪分析,“严重”地依赖营销资讯及其分析结果进行决策。
其实,本文论及仅仅是窥管见豹而已,民营企业将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主流和支撑,民营企业的发展不可阻挡,但是如果我们在民营企业前进的过程中多一些关注,多一些思考,那么我们的民营企业将活得更好,活得更长!
第五篇:对中国环境污染的思考
环保部专家:中国几乎所有污染物排放量世界第一
——对中国环境污染的思考
冷空气频发的北方深秋,从京津冀,至大东北,再到北国半壁河山,持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十面“霾”伏。日前,首都北京为应对温湿雾霾,出台了史上最周密的应对预案。重重阴霾之下,便读到“25省份遭雾霾天气袭击 南京中小学紧急停课”的新闻。
《环保部专家:中国几乎所有污染物排放量世界第一》报道:2013年11月2日,环境保护部出席“中国与世界环境保护四十年”论坛时,作了题为“中国环境保护四十年的战略思考”的报告。报告指出从目前来看,几乎所有污染物的排放量,中国都是世界第一。
读此世界第一,联想到中国过去40年创出的诸多成就,不得不让我们每个人深思,中国的经济发展以污染和破坏环境为代价是否是一条正确的道路。
过去40国经济高速增长很重要的来源是依靠廉价资源,包括廉价环境资源。而在软实力、科学技术和制度层面上处于一种历史的状态。中国的环境形势,40年来是从污染的排放角度来看,从原来少量的污染物排放增长到目前高位数的排放。论及空气污染,中国从70年代到现在整个污染物排放都是在急剧上升。过去习惯于统计二氧化硫、烟尘、粉尘这么一两个指标,现在像氮氧化物、PM颗粒物等污染物开始频频亮相公众视野,都反映出中国大气污染处于急剧上升的状态。
先污染后治理是不是一个环境经济学普遍的规律?如何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此外,环境代价是不是改革开放的必然性?境污染的损失代价,负担者是穷人还是富人?中国环境保护的经验和教训究竟是什么?对于已有的环境治理政策、方案和制度是否存在着问题?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和急需作出解答的问题。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气候变化依旧是压在中国头上的三座环境大山。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曾经历过因只顾发展经济而忽略对环境的影响。61年前伦敦烟雾事件足以给我们带来深刻的思考和经验。不能一味地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要把眼光放长远一些,要为我们的子孙后代造福,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