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篇:商业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商业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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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委托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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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双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开发的商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委托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双方的合作均以合作备忘录的形式载明所委托运营管理的商业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四至、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委托事宜、工作内容、经济指标、工作进度、标准描述以及其它合作事宜,合作备忘录一经双方确定后即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因实际操作和市场变化时需要对原合作备忘录进行修改或调整时,双方均应予认同。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委托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委托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双方的合作包括但不局限于:市场调研、选址立项、规划设计、招商租赁、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客户服务、进场管理、物业服务等等。
第五条 本合同书中使用的全部标题仅为行文方便,不应被用作解释本合同书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物业委托管理事项
第六条 结合项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市场调研及分析,提供项目客户定位、产品定位(提供项目概念性规划),提供项目运营模式、销售通路、开发建议及项目经济评价,为甲方开发项目提供决策依据。
第七条 以客户(商家)的需求特征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商圈特征、产品定位、商户定位、价格定位要素,确定并执行项目招商和销售策略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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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以追求经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设定商业运营和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实现良性经营。
第九条 物业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十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智能化设备、供电供水设备。
第十一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十二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性广告、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四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五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六条 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七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资料、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商业促销与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停车管理费;
3、房屋装修垃圾清理费。
第二十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商铺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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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直至向法院起诉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代收代付有关费用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8:00时起至﹍﹍﹍年﹍﹍月﹍﹍﹍日7:59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每个项目的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和方案等;在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上述资料的合法性所产生的对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制定的项目营销、销售、招商与营运方案以及所有与购房者签订的协议(单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商业经营管理公约》均须交由甲方最终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执行;甲方有权更改项目的单位面积、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有权最终决定是否与购铺者签订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但需事先向乙方说明原由并征询乙方意见。
3、因项目营销或招商方案的执行,需要在项目营销或招商的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由甲方负责签订并承担相关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作承诺及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和回访,并将考核结果及客户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针对乙方不符合约定的服务提出改进意见或要求乙方做到切实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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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因项目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乙方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6、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7、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运营服务的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8、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铺、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负责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9、甲方应以备忘录的形式将原甲方所使用的办公、生活用品及位于屋面及入口处的办公场所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对上述用品及办公场所的完好性负责。
10、甲方委托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向购铺者收取维修基金(详见另行制定的辽阳时尚天地购物广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该笔款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
11、甲方委托乙方对进入甲方投资项目的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按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所收取的费用归乙方所有。
12、甲方提供投资项目的露天广场、中庭和其它可供使用的房屋及必备的有关设备供乙方经营使用,做为乙方向各类商家开展有偿服务项目之一,其收入归乙方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甲方在投资开发项目内无偿提供﹍﹍﹍平方米的物业用房供乙方人员办公与休息场所,乙方只能安排保安人员、工程维修维护人员的休息用房,其他人员(值班人员除外)不得在此物业用房内起居或开办食堂;
14、甲方应负责将物业管理所需的全部图纸、档案、资料,于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移交,10日内移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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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涵盖项目的营销策划、营销管理、所有广告创意及设计、销售代理、招商运营、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售前服务工作(凡项目在购房者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及甲方收到首付款前的工作均为售前服务);乙方销售人员应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定期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及客户资料、客户问题等,以便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2、乙方保证在销售代理或招商推广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规定(包括知识产权在内),并承担乙方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工伤、佣金、交通费、住宿费、相应的办公费等费用。
3、乙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双方商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制订销售、招商、运营、推广方案,合理安排销售与招商工作,保证商业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并按时派谴高层人员参加相关的联席会议,从商业运营的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提供专业策划意见和广告设计方案,协助甲方监督有关销售材料(工具)的设计与制作工作,并负责有效使用和实施。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项目销控方案和销售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改变销控方案,或向购铺者收取任何费用;非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否则,乙方给客户的任何形式的折扣金额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
6、乙方不得向客户(商家)作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承诺,如因乙方(含乙方人员)的原因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乙方须负全责。如对甲方的信誉、形象等造成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要求索赔。
7、乙方发生任何变动(包括推广方案、销售计划、企业经营等改变或出现任何足以影响正常销售的情况),必须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商业物业管理制度;并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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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9、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10、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1、对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国家商业物业管理移交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财产移交;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七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配电及供水设备、电梯、智能化系统等运行安全正常,保持良好状态;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98%,合格率100%;
4、公共环境:垃圾日产日清、整洁舒适;
5、绿化:种一片,活一片,完好率98%;
6、交通秩序:无违章行驶、停放及物业管理责任而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丢失;
7、保安:封闭管理24小时值班,无因物业管理责任而引发的重大治安案件;
8、急修:及时率98%,合格率100%;小 修:及时率98%,合格率100%;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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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服务费(无论甲方支付或业主支付)自﹍﹍﹍年﹍﹍月﹍﹍﹍日起开始由乙方收取。
2、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元;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政府物价部门审核后的标准调整收取;
4、未售出的空置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元;
5、鉴于甲方在商铺销售推广时,减免了部分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之日三日内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公共水电分摊费)。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不再向这些商铺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未按规定时间交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费额5‰的标准加收滞纳金。
7、露天车位:汽车:5元/次,包月400元/辆;
8、车库:汽车:5元/二小时/辆,包月300元/辆;
9、自行车临时0.20元/辆,过夜2.00元/辆,包月50元/辆;
10、电动自行车0.30元/辆,过夜5.00元/辆,包月100.00元/辆;
11、摩托车临时0.50元/辆,过夜10.00元/辆,包月200元/辆;
本条第7款至11款有关车辆的收费标准如与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不同,则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商铺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后执行;
第三十条 其它:
1、对政府规定的电梯运行、消控系统等特种设备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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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用水电费(含电梯用电费)分摊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一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物业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100元以内),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承担;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100元以内),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承担;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100元以内),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承担;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100元以内),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100元以上),由维修基金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100元以内),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承担;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由于甲方工程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期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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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相应项目的物业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事故责任人承担责任并由乙方负责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双方签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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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商业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担任 的物业管理单位,乙方愿意接受该委托,对 实行专业化的全权委托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共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市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下,以共同遵守。
一、物业基本情况 1.1 物业名称: 1.2 物业地址: 1.3 物业类型:
1.4 物业权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 1.5 物业总建筑面积: 1.6 物业四至及状况:
1.7 上述基本情况如果与市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书、测量报告等文件所记载的内容不符的,则应以政府部门的文件为准。
1.8 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为提供专业物业管理及服务。乙方是物业管理方面的唯一受托人。
1.9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按照本合同及国家和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为提供专业物业管理及服务。
1.10 乙方为甲方、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并应对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11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事项
2.1 该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2.2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闭路电视系统、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临时应急供电系统、车库收费系统等。
2.3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隔油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污水处理池)、内外停车场等。
2.4 该物业自动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中央空调机组、电梯、监控消防报警系统、楼宇自动控制系统、通讯系统、卫星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会议电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收集型号增强系统、变配电设备系统、上水(冷热)变频供水系统。
2.5 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2.6 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该物业规划红线以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地面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停车场经营管理事项将由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独立委托合同)。
2.7 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楼宇玻璃幕墙的定期清洗、公共区域地毯定期清洗及地板定期打蜡服务等;每日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洗、灭虫、灭鼠;楼宇室内的有偿清洁服务。
2.8 庭院绿化与花卉租摆,其中包括:为该物业规划红线以内的庭院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同时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
2.9 管理与该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2.10 代收代缴与有偿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杂费以及另行提供的有偿服务的收费。有偿服务的具体项目以及有偿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将另行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甲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2.11 对于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合理收费。
2.12 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 ”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用户手册》、《装修管理规定》等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追索违约赔偿、民事诉讼等措施。甲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的物业管理工作。
三、服务标准
乙方将按下列约定,提供24小时(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间断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目标如下:
3.1 房屋外观:破损获及时修复,具有相当的整洁度 3.1.1. 玻璃幕墙清洁明亮 3.1.2. 外墙定期清洗 3.1.3. 大堂内布置合理
3.1.4. 功能识别标识及入驻单位名录醒目有效 3.2 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保养
3.2.1. 设施设备的运行、使用有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 3.2.2. 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 3.2.3. 应急发电机可随时启用
3.2.4.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保持设施设备状况良好 3.2.5. 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3.2.6. 设备按照设计要求正常运行,不降低运行指标 3.3 公共环境及卫生
3.3.1. 大堂、洗手间、物业内公共区域每天循环保洁
3.3.2. 物业外地面、设施设备每天清洁,并保持与楼宇标准相一致;大理石地面定期打蜡,保持地面整洁光亮 3.3.3. 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中转站 3.3.4. 每天收集及清运垃圾 3.3.5. 定期进行卫生灭杀
3.3.6. 物业内废气和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3.7. 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 3.4 绿化
3.4.1. 保持公共绿化的花草树木以及盆栽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3.4.2. 保持公共绿地清洁,绿地无纸屑 3.4.3. 物业内绿化有管理措施并落实 3.5 交通秩序 3.5.1. 能及时制止车辆违规停
3.5.2. 进出物业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 3.6 安全秩序管理及消防
3.6.1. 执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熟悉物业环境,文明值勤,语言规范 3.6.2. 接到报警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 3.6.3. 结合物业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3.6.4. 详细的消防记录
3.6.5.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动
3.6.6. 自动化系统设施设备运行有序,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3.6.7.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方案 3.7 报修和投诉受理
3.7.1. 紧急情况:30分钟到现场 3.7.2. 小修:24小时内解决
四、服务期限 4.1 甲乙双方均同意预计该项目正式开业日期为 年 月 日,因此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
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为期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该项目开业日期提前,则按实际开业日期计算。
4.2 本合同期时,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延长期限。且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协议;如任何一方拟终止本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当标的物业权属关系发生变化(包括业权分散或变更)而未签署新的委托合同的情况下,可视为本合同自动以为周期延续,除非乙方认为本合同必须终止。
五、服务收费
5.1 管理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
5.1.1 根据本合同所列乙方为本项目提供之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如下物业管理服务酬金:
物业管理运行期服务酬金:每月人民币 元整(RMB 元/月)或按当月所收取的全部物业服务费的7%比例提取,按两者数额高的收取。
5.1.2 在物业管理运行期间,服务期限每满一年,依据市场通涨率,物业管理服务酬金应当较前一年增加5%。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签之后,续签之服务期间应当与本合同服务期间连续计算并继续按照每年5%的比例递增物业管理服务酬金。
5.1.3 每月5日之前,乙方将按运营期酬金标准自行从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上月的管理服务酬金。如遇物业服务费资金不足时,甲方要负责及时向乙方以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酬金。该项费用在项目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中列支。
5.1.4 管理服务酬金不包括其他额外开支,如税费、追缴费用而产生之法院和律师费用等。
5.1.5 在收到上述服务酬金后,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5.2 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开办费)
根据政府之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启动资金由甲方按项目建安费2%的比例提供给乙方,并列入开发建设成本。为节省甲方开支,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物业管理启动资金预算,经双方确认后,由甲方在本项目物业管理筹备工作开展前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该费用除人工成本、采购成本及相关费用以外,乙方在物业服务费中提取适当数额,自正常营运期开始之日起分5年返还给甲方。 5.3 物业服务费 5.3.1. 物业服务费标准
5.3.1.1. 甲乙双方确认该项目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暂定为: A.写字楼区域: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RMB元 /月/平方米)。 B.商业区域: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RMB 元/月/平方米)。 本物业红线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和中央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暂定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RMB 元/月/平方米)收取。
5.3.1.2. 甲乙双方将根据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测算结果,据实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以补充协议或备忘录方式体现。但乙方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实际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按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的金额为准,如备案的物业服务费低于双方确认的上述标准,其差额在乙方管理期内由甲方补足。 5.3.1.3.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测算以甲方提供的总建筑面积、各功能区的建筑面积、各用户单元的销售的建筑面积,以及该项目各设备系统情况及其能源消耗数据为依据,综合考虑乙方为该项目提供的服务所需人员及其费用和其他管理支出,进行测算。如甲方提供的各项面积数据及设备设施情况与实际不符并有较大出入,由此造成物业服务费收入不能满足管理需要时,由甲方补足不足部分。 5.3.1.4. 甲乙双方须于物业管理筹备期开始之日前的一个月以前,完成物业管理服务费测算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3.1.5. 甲方对客户承诺减免物业服务费的,乙方以甲方书面确认为依据,被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5.3.1.6. 在项目开业后,空置房和甲方自用房的物业费和冬季采暖费由甲方全额承担;已销售但未办理入住之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和冬季采暖费由甲方垫付;由于销售承诺不兑现等甲方原因,造成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其费用由甲方补足。甲方的交费时间与本项目规定的其他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费时间相同。 5.3.2. 物业服务费缴纳方式
5.3.2.1. 如果物业服务费按月交纳,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五日内缴纳。 5.3.2.2. 如果物业服务费按年缴纳,应当于起算的第一个月底前缴纳。 5.3.2.3. 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每日仟分之叁(3 ‰)加收滞纳金。 5.4 其他收费 5.4.1. 有偿服务收费
乙方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该费用的收取按照如下优先顺序予以确定:
(1)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价格制定; (2)按本合同双方核准的价格制定;
(3)按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认可的价格制定。
5.4.2. 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从物业服务费中支出(需动用维修基金的养护费用除外) 5.5 欠款处理
若甲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上述有关款项,经乙方采取追缴措施后,甲方仍未在乙方指定日期内支付款项,乙方有权中止服务及收取每日仟分之叁(3 ‰)的滞纳金,并保留追索上述欠款及违约金的权利。 5.6 税金
乙方不负担按本合同管理物业取得的全部报酬的营业税,而是向甲方收取应支付的该营业税所需资金。乙方负责缴纳中国境内对按本合同管理物业取得的全部报酬所征收的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公开)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公开)
七、保险
7.1 在全权委托物业服务期间,乙方作为该物业的全权委托管理人,应以该物业服务机构之名义,购买该物业管理所必需投保的保险。
7.2 该物业服务机构购买之该物业管理所必需的保险,其投保费用由物业服务费用列支,保险收益应列为营业收入并应用作弥补被损毁财产的支出。
7.3 该物业的全部保险单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该物业的实际情况办理。
7.4 物业保险范围一般应包含物业共用区域/设施/设备;而保险范围种类应包含物业财产一切险、机损险及公众责任险等。
八、甲乙双方的声明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物业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应及时发现,并把损失控制到最小,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通知的送达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须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时,应当以邮寄、专人送达、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且该通知送达下列地址及受送达人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拟接受通知一方之下列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则其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协议另一方变更情况):
甲方的受送达人: 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专人送达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乙方的受送达人: 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专人送达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十、保密条款
10.1 乙方从甲方处所获之物业信息资料,如需保密,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10.2 甲乙双方从对方处获得的商业机密和需保密的信息资料,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法律有相反规定或者应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0.3 乙方有权将自甲方取得的非保密资料运用于市场推广代理服务。 10.4 甲方与乙方另签定保密协议的,应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则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11.2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任何情况,甲方将物业整体、部分转卖或任何非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三个月的管理服务酬金(酬金按违约行为发生时所处的管理期的酬金标准而定),因此给对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相应经济赔偿。
11.3 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后一年内聘用乙方的顾问人员,否则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该员工当时工资标准一年工资的金额。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在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三篇:商业项目招商策划代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
地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深圳市 的 商业项目进行 独家代理策划招商事宜,协议如下:
一、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物业: ,建筑面积 ㎡,系甲方 开发建设之商业
物业。本合同为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策划招商代理的工作。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二、委托内容
独家招商代理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独家策划及 招商代理的工作, 其中包括招商策划工作、商业项目规划工作及独家代理 本项目的整体招商工作,乙方在获甲方委托独家代理招商期内将全权负责 具体招商工作的执行及监管和所有租约合同的初审工作。
三、 合同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代理招商单位,合作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 起 叁 个月止。
四、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经营管理场所(包括招商处),负责招商处的按时装修、 布置及正常使用等事宜,并承担相应水电支出。
1.2 甲方应按时办理租赁许可证、产权证件方面等相关批文,并提供复印件 给乙方。
1.3 甲方应对乙方各阶段提交的报告、工作计划等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 签复。
1.4 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按经双方审定的策划报告及执行方案所进行 的工作,保证招商现场包装、广告投放量等,以利招商计划的顺利实施。
1.5 甲方应详细介绍标的物业相关情况,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准时向乙方提 供工作所需图文资料及准确的营销工作需要的数据。
1.6 按照本合同要求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审议并确定乙方提出的各阶 段策划方案及实施细节。(包括租金价格标准和广告策划方案。)
1.7 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支付乙方的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费用;
1.8 甲方有权在乙方故意违约的状况下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9 甲方负责将合同标的物业交乙方独家代理招商,并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 租赁合同,每月收取租金(包含租赁押金)。
1.11 甲方保证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入伙,并按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1.12 甲方负责承担项目的所有广告宣传、招商书制作、项目推广费用,其中: 乙方建议甲方投入的项目前期推广费用(包括媒体广告费用)不少于商
业项目总招商面积全年租金的3-5%(预算方案另列)。
1.13 甲方负责提供租赁物业的租赁合同书范本及收据。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后,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向甲方 汇报项目策划工作进度、招商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并按照会议议决事项 提供相关建议和应对策略。
2.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现场布置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现场包装建议方 案,包括装修、布置风格__________、家具摆放等事宜。
2.3 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方案改进策略,并从市场有效需求之角度向开发商 提出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2.4 乙方定期组织本项目有关的研讨及每周工作例会,并及时提交会议纪 要,作为双方的工作方向和执行依据。
2.5 乙方在项目招商期准备阶段,负责制定招商操作实施方案、招商人员培 训计划、选拔招商现场接待人员培训工作。
2.6 乙方在营销推广阶段,负责监控营销方案的实施,并适时调整、指导招 商具体工作,解决招商中遇到的困难,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2.7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收取项目代理招商费用。
2.8 乙方不得对外发布和承诺未经甲方许可的有关本委托项目的内容。
2.9 乙方负责独家代理合同标的物业的招商,节假日照常运作(春节除外)。
2.10 乙方负责主理一切招商工作查询及有关招商及租赁的具体工作。乙方负 责在独家代理招商期内完成本项 80 %的招商率。
2.11 乙方定期(每个月)向甲方提供本商场的招商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 前一时期招商状况,客户心态、客户业态分布、市场动态等,并根据
市场变化状况适时做出调整建议。
2.12 乙方负责招商的管理工作及招商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13 乙方全权负责管理本项目租赁进度控制及商业经营控制,避免重复出租 单位。
2.14 乙方负责于现场招商中心投入 3 名专业招商人员,处理日常招商接 洽工作。
2.15 乙方的招商职责在租客与甲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收取入驻前期款项 后,即告完成。在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后的履约期内,因合同纠纷,
违约而发生的赔偿与乙方无关。(除非该纠纷是由乙方的过错所致的。)
2.16 乙方负责拟订并备妥招商的租赁合同及各项租赁文件。
2.17 乙方按甲方意向并获得书面认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完成商业项目有 关的推广及宣传活动。
2.18 乙方对租赁客户收取定金额度不能超过壹个月租金。
2.19 乙方针对本合同标的物业的任何越权签订合约所带来的责任由乙方承 担。
2.20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将有关本租赁物业的租赁资料移交给甲方。
五、 独家策划、招商代理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 独家策划费用:本合同书策划费用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3 天内支付乙方第一笔策划费 3 万元,余下 贰万元分2 个月付清,即每月 10 支付当月策划费 壹万元。
2、 招商代理佣金费:以合同租赁价一个月租金为结算依据,即招商代理佣金= 签订租赁合同面积*租赁合同租金*1 个月。
3、 当租户签订《 商业项目租赁合同书》并按照租赁合约规定交付完 商业项目租赁定金(押金)后,甲方须按本合同结算招商代理费。
4、 招商代理费每月5 号结算一次,计量标准以已招商并签订《租赁合同书》 合同为准。
5、 独家代理招商收费标准 :甲方或乙方同意乙方介绍上述客户到现场看楼, 如客户(或客户之亲属、授权人、代理人)自看楼之日起与该物业发生租 赁业务,甲乙双方愿意向乙方支付租赁物业按平均壹个月租金作为乙方的 代理佣金。
6、 若租户不履行商业项目认租书,定金将作为赔偿甲方或乙方损失之罚金,则 乙方按定金的50%收取代理费;如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过失,需退回全额或 部分订金/定金给租户时,则乙方亦按定金的50%收取代理费。
7、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以支票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独家策划及代理招商费 用。收款帐号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
六、生效、违约及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同意接受并签署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生效。
2、 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因此所产生的 一切经济损失。
3、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 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费用,逾 期甲方应按有关独家代理招商费用的千分之二/日,作为滞纳金补偿给乙 方,且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 因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实际损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相 应的责任。
6、 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经协商解决不成,另一方有权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并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否则,视同合同继续有效。
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有需明确之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 不违反本合同精神的范围内可签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11、本合同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法律解决。
附件:策划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第一部分:市场调研,经营定位
区域及项目周边零售消费市场调查
区域及周边零售商业市场调查
区域专业市场调查
区域产业结构调查
商铺销售市场调查
本项目经营定位
第二部分:项目招商推广
项目明细经营定位
项目经营分区及招商平面分割
商业经营品种分类及比例确定
项目建筑立面、内部装修、铺位装修等建议方案
商业租金、物业管理、广告费用等建议
商业经营管理及经营推广策略
目标商户经营场地、生意源、租金、营利、进驻本项目意向调查 招商整合推广策略
第三部分: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框架
经营管理推广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2005年 月 日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2005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第四篇:包租-商业委托经营合同1
商铺委托投资经营合同
受托方:XXX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鉴于:
乙方已经购买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方)依法开发建设的位于————————(以下称“————————”)号楼___层__号,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下称该房屋),双方已于20年月日签署了编号为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买卖合同”)。
乙方购买该房屋将用于投资经营,并愿意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经营机构对该房屋与其他相邻的商业面积统一进行商业规划、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该房屋的统一委托经营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陈述及保证
1.1 为本合同之目的,甲方做出如下陈述及保证:
1.1.1甲方是一家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管理公司。截至本合同签订日,甲方已取得经营、管理“——————————”业务的所需的——————————授权。
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事宜将完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1.1.3甲方签署并执行本合同无需得到任何第三方的首肯,代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人士已获一切必要的授权,为甲方有效授权代表。
1.2为本合同之目的,乙方做出如下陈述及保证:
1.2.1乙方对其所购买的“——————————”的该房屋具有合法的、完整的处分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1.2.2乙方同意对该房屋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统一的经营管理、统一商业规划和统一招租,同意在必要时统一经营管理机构可以将几个产权人拥有的出租单元共同出租给一个承租商户。
1.2.3乙方将遵守买卖合同和物业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履行向开发方方支付总房价款及相关费用等其他责任和义务。
1.2.4 并无任何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命令或其他执法机构的有效决定、裁决或命令禁止或限定乙方所属的本合同项下的该房屋。
1.2.6乙方签署并执行本合同无需得到任何第三方的首肯,代表乙方签署本合同之人士已获一切必要的授权,为乙方有效授权代表。
第二条 合同效力
2.1本合同效力及于甲、乙双方,乙方包括该房屋的全部产权人及其受让人、继承人。•
2.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对该房屋所有权进行转让、赠与、债务抵偿等的处分行为,均不得与本合同约定发生矛盾、冲突或者任何不利影响以至于管理机构依据本合同对该房屋的统一经营权受到任何实际影响。否则,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对该房屋不得设定抵押等担保物权。
第三条 统一经营管理和统一招租
3.1乙方购买该房屋的目的为投资经营,为保障投资和经营回报,乙方同意将该房屋交由甲方及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商业规划、统一招租。
3.2乙方授权管理机构办理如下事项:
3.2.1对该房屋与“——————”商业部分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
3.2.2与承租商户进行招租事项的谈判协商,并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经营期限内 以甲方的名义与承租商户订立关于出租单元的租赁合同,甲方全权确定所有关于租赁的价格、汇率等相关事宜,乙方对该出租合同予以完全认可;
3.2.3代为向该房屋承租商户按期收取房屋租金;
3.2.4自收取的房屋租金中,代为缴纳房屋租赁法定应由乙方负担的税费;
3.2.5 签署及处理与上述委托事项办理有关的一切文件;
3.2.6为免疑义,甲方对本商场包括其公共空间进行统一经营,相应的管理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费用、招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甲方有权取得。
3.2.7乙方成为该房屋实际经营者的情况:乙方购买该房屋用途为商业,乙方明确该房屋应是“——————————”商业整体的一部分,为保证和实现“——————”作为高端品质和所有产权人共同的经济利益,乙方如有成为该房屋承租商户的意向,则乙方仍需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签署所有承租商户需签署的法律文件,需遵守管理机构制订的统一管理、统一商业规划、统一招租等方面的所有规定及
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并需按期缴纳除租金以外的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商场运营、管理费用,履行所有承租商户的责任和义务,遵守所有的管理规定和罚则,根据甲方及管理机构对外招商的业态形式、租户品牌之市场档次进行经营,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乙方成为该房屋实际经营者的同时,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回报。
3.3 第一个统一经营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即授权甲方管理机构对该房屋进行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商业规划、统一招租,并对此前的招商工作予以追认。甲方保证其招商、经营的业态合法,由于经营业态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支付经营回报的期限自该房屋满足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及买受人全款付清或贷款已放到开发商账户之日起算,满10年终止。
第四条•回报承诺
双方确认:该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简称“房屋总价”),相应各年的固定保证租金金额为:(如交房时房屋有面积差异,届时将按出卖人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中的实测面积重新计算总价,并以此房屋总价为基数计算后续的固定保证租金)
第一年为房屋总价的6%,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年为房屋总价的6.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年为房屋总价的6.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年为房屋总价的7%,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年为房屋总价的7%,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年为房屋总价的7.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年为房屋总价的7.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年为房屋总价的8%,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年为房屋总价的9%,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年为房屋总价的1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每6个月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每6个月第一个月的1日至10日,将该6个月租金中约定回报给乙方的部分向乙方和甲方共同认定的——————
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划拨的方式或现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费用负担
6.1承租商户在承租乙方委托经营的商业单元期间,实际发生的水、电、供暖、燃气、空调等费用以及该单元应缴的物业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绿化、设施设备维护费、管理者酬金等)由承租商户负担。
6.2乙方按下列形式承担发生的费用:
6.2.1乙方承担公共维修基金及办理产权证产生的费用。
6.2.3甲方在第一委托经营不成功,乙方承担本物业、取暖等费用。之后的九年里无论甲方是否租出去,乙方都不在承担物业、水、电、暖等费用。
第七条 经营场所装修
7.1根据管理机构统一招商的实际需要,乙方同意该房屋交付的设施、结构等以实际交房现状为准。与买卖合同出入之处,如属于管理机构为承租商户额外增加了设备、设施的,不向乙方收取额外费用;如属于管理机构减少了设备、设施的,乙方也不要求承担责任。
7.2乙方授权管理机构和/或承租商户对该房屋进行二次装修,装修时在保障房屋安全的情况下,可根据经营需要,对该房屋的布局、结构进行必要改动,有关费用由管理机构和/或承租商户负担。在甲方或下一届承租商户确认接受/接收的前提下,甲方和/或本届承租商户可以不承担在租期满后恢复该房屋原状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租金,应按逾期每日依本约定租金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委托统一经营期间擅自收回该房屋或违背本合同规定,或经营期届满后不执行经全体产权人书面投票形成的一致意见,导致统一经营管理无法继续进行的,视为根本违约,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5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20%的违约金,并对由此造成的甲方/管理机构向其他产权人以及承租商户赔偿的损失承担全部补偿责任,并且甲方在本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中向乙方做出的回报承诺自动失效。
8.3若该房屋因乙方设立抵押、担保债务而被抵偿或受到任何依法进行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导致乙方丧失了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而使本合同之统一经营管理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5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年回报价款的违约金,并且甲方在本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中向乙方做出的回报承诺自动失效。
8.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和权利保留
10.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和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10.2裁决过程中,本合同未受影响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通知
11.1各方应按相互发送通知,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协议、合同或其他通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应送至本合同开篇所列地址或号码或本合同各方通知的其他地址或号码。
11.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3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效力
12.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必须以书面作出,并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盖章生效,该修改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 它
13.1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义。
13.2本合同自各方授权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3本合同以中文写成,本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4保密:本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商业条款等全部内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披露或评论等。本条义务的期限不受本协议书期限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守约方均有权保留对违约方提起诉讼或仲裁之权利。
第十四条 定义
14.1公共空间:指——————范围内由各出租单元分摊的或未分摊的不属于出租单元范围内的空间;
14.2统一经营管理:指根据本公约由统一经营管理机构(定义见下)实施的对本商场的统一管理、统一商业规划、统一招租的经营活动;
14.3统一管理:指管理机构依据本公约制定 “承租商户管理规定”(或类似文件)及其它相关的制度、条例、规章、罚则,从而对本商场承租商户(定义见下)执行的包括但不限于对其员工、商品、钱款收取方式、日常经营活动等各方面的管理及相应的处罚办法;
14.4统一商业规划:指管理机构为保证和实现“——————”的档次、品质和全体产权人(定义见下)共同的经济利益,对本商场制定的整体经营管理方案;
14.5统一招租:指为了避免本商场各产权人自行招租引起价格竞争从而损害产权人自身利益,并贯彻落实统一管理、统一商业规划要求,由管理机构实施的整体推广、租赁活动;
14.6承租商户:指与管理机构签订《租赁合同》的本商场内出租单元的实际经营者;承租商户须遵守管理机构制订的统一管理、统一商业规划、统一招租等方面的所有规定及物业管理公约规定,并需按期缴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商场运营、管理费用;商场的产权人如同时成为承租商户,则必须履行所有承租商户的责任和义务,遵守所有的管理规定和罚则;
14.7产权人:指包括本公约乙方在内的本商场各单元商业用房产权所有人和买受人。
附:补充协议
自第一个统一经营管理期结束的前6个月,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不再按照第四条回报承诺约定的固定租金回报乙方。乙方可按以下的方式任选其一:
1.第一个统一管理期结束后,该商铺租户租约未到期,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让租户退租及扰乱租户的经营,乙方可收取按照该商铺面积产生的实际租金收入扣除甲方所缴纳的税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的净租金收入。在乙方做出选择本条款(补充协议1)的同时乙方自动放弃补充协议中第
2、3条的选择。
2.第一个统一管理期结束后,甲方有权再制定出统一包租方案,回报率由甲方制定,乙方也可选择下一期的统一经营管理。在乙方做出选择本条款(补充协议2)的同时,乙方自动放弃补充协议中第
1、3条的选择。
3.如乙方希望成为该房屋实际经营者(承租商户)或自行招募该房屋的承租商户,应限于在第一个统一管理期结束前的2个月向甲方送达书面申请,并在与该商铺之前已签租无任何矛盾的前提下,按照本公约3.2.7款之规定,在保证和实现“xxxx”作为一流商铺的档次、品质和所有产权人共同的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在获得甲方视其业态种类和品牌形象档次等情况评估批准后,和甲方签署所有承租商户需签署的法律文件,在乙方做出选择款(补充协议3)的同时,乙方自动放弃补充协议中第
1、2条的选择。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商业摄影委托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商业摄影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画册摄影 □海报摄影 □广告摄影 □电子商务摄影 其他 ______________ 注:合作项目见附页。
二、拍摄费用:
__________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摄影总费用的60%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付款等其他方式到乙方规定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费用后作为拍摄的开始时间)。
2、拍摄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确认,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总费用的40%)。
四、乙方拍摄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_____个工作日内拍摄出甲方__________(委托事项)作品初稿。拍摄完成的时间为____个工作日。
2、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把设计作品电子稿交予甲方。 3.甲方享有在交付作品后7日内要求乙方免费为其修片一次的权利,7日后因甲方的原因需修改或从新拍摄由双方另外协商费用。
4.乙方在交付甲方作品2个月内为甲方保留原始素材,逾期乙方可删除原始素材,甲方若逾期索要原始素材,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拍摄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拍摄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拍摄费用之前,乙方拍摄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拍摄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拍摄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拍摄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需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拍摄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拍摄参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对拍摄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拍摄作品:
乙方义务: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拍摄。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拍摄作品。
七、违约责任:
甲方在拍摄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6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拍摄费用。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付款账号 1.银行账号: 银行: 2.微信账号: 3.支付宝账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日期: 附页:
一、本次合作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模特拍摄()个,其中每个模特包括服装套,根据衣服搭配所需要的妆容
次;
二、拍摄方式为:
三、
二、甲方同意:在合作期间内(合作期限为一年)由乙方模特出任甲方所形成的广告形象、肖像权,甲方在各类广告宣传及网站(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海报、户外广告、网络宣传等广告)中可使用一年,到期后仍使用属于侵权。乙方及其模特有权向甲方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乙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