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所之间合作协议书
第一篇:律师所之间合作协议书
律师所之间合作协议书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作 协 议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一、本协议的宗旨在于,加强律师跨区域合作交流,节省办案经费,提高办案效率,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律师所协作和互助关系,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双
二、律师所跨区域互助合作的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异地调取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土地房产登记资料、建设项目规划资料、工程项目招标资料、工程施工许可资料等取证工作;
2、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会见;
3、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控告、举报、投诉;
4、异地法院立案手续、参加开庭活动、代领法律文书;
5、重大、特大、复杂案件联合办案;
6、代理或者协办生效案件的异地执行;
7、跨区域律师业务的转介绍和代理;
8、其他需要异地互助合作的事项。
三、律师跨区域互助合作遵守原则:
(1)合法原则。即合作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对等原则。地位平等,收费比例对等。
(3)协商原则。具体收费双方平等协商。
(4)互惠原则。合作互惠,追求双赢。
(5)效率原则。追求最高的办事效率。
四、本协议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第二篇:公司之间业务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第三篇:店与店之间的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合作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1、 凡在甲方消费满300元,赠送由甲方制作的儿童游乐场免费卡,顾客凭免费卡可进入乙方儿童游乐场。
2、 乙方每回收一张免费卡,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0元钱,具体计算方式为:回收卡数量X10元/张。
3、 顾客进入乙方游乐场以后,一切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如因在乙方儿童游乐场出现的安全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4、 如免费卡遗失,由甲方负责补办。
5、 合同期满后,该合同自动终止,完善事项由甲方负责。
6、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7、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第四篇:舞蹈培训合作协议书(律师修改)
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为保障合作良好、有序运行,充分保护各方的正当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就双方在 开设舞蹈艺术培训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办公场地,教学设备,广告宣传、招生等工作,并负责相关费用。
2、由甲方董事长郭淑芳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董事长,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由乙方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校长兼总教练,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学员档案包括整理、保存、运用学员的信息资料,负责招聘教学师资及员工,组织教学培训等。
3、乙方招聘的教学师资及员工与深圳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教师工酬根据教师级别不同按每课时200-400元的不同标准由深圳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支付,教师工酬以日结方式进行结算。
4、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单独的财务账簿及账户,独立核算,每月核算一次,实行专款专用。
5、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会计由甲方会计兼任,会计的工资报酬由甲方承担。出纳由乙方选任,工资报酬(5000元/月)由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支付。
6、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根据市场情况拟设置培训班如下:①摩登班(少儿、成人),②拉丁(少儿、成人),③交谊舞(成人、企业家班),④、莎莎舞,⑤三步踩,⑥肚皮舞,⑦瑜珈班,⑧街舞,⑨操课。 第三条 授课时间及方式地点
具体上课时间以课程表安排为准,45--60分钟为一个课时。授课地点为甲方提供的教学场地内。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办公场地。在开办初期,甲方提供位于 不少于200平方米房屋一间作教室使用,及约 平方米房屋一间作办公室,甲方提供的场地应以满足教学需求为前提,如学员过多,现有场地不能满足教学需求时,甲方应无条件增加场地投入,甲方保证在本协议合作期内,其对所提供场地拥有的房屋使用权无任何法律上的瑕疵,保证乙方依本协议使用该场地不会受到第三人的干涉,并保证乙方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 时至 时,周六全天、周日全天能正常使用场地,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负责提供教学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音响、灯光、空调(按每50平方米配一台5P的空调的标准配备)等设备(视情况如需增加其它设备均由甲方提供),并承担本协议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
3、甲方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简介、宣传画册制作、发布,广告宣传等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乙方书面授权许可,甲方不得在其单位名称,商号,广告,宣传资料,产品目录,办公用品,名片,办公场所的装潢装饰中使用乙方的名称、简称、肖像,注册商标和标志,标识等。
4、甲方负责制定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安排开展招生工作,落实招生的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由甲方负责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并及时向学员开具收费凭证。甲方须及时向乙方通报招生进展情况,每个舞蹈培训班招收学员应不少于 人,如果甲方招收的每个舞蹈培训班学员人数少于 人,则乙方有权不开班,甲方负责学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5、参与培训期间后勤服务工作,甲方人员参与服务工作所发生费用及报酬由甲方负责。
6、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会计由甲方会计兼任,会计的工资报酬由甲方承担。
7、甲方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本项目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8、甲方不得以乙方或双方合作的名义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活动。
9、甲方招生过程中,不得超出乙方同意的宣传范围,不得虚假宣传误导社会,不得开展损害乙方声誉的活动。
10、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办理工商、文化许可、税务等所有与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开办及运营有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与政府、行业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办与本协议合作内容相类似的培训业务。
13、甲方保证遵守并如约履行本合同义务,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学员档案包括整理、保存、运用学员的信息资料。
2、凡对外宣传和咨询所需的招生资料及其它宣传材料,应经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开发设计培训课程,制定教学计划,确定培训教材,并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教学质量的监管。
4、乙方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师资的招聘,所聘请的授课教师均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和授课经验。
5、乙方负责招聘出纳一名。
6、乙方保证遵守并如约履行本合同义务,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根据市场情况,由乙方制定价格。 第七条 收入分配
经过甲乙双方核实舞蹈艺术培训中心学费入账总收入,在扣除应由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承担费用后,按甲乙双方各50 %的比例进行分配。在每月最后一日进行结算分配。 第八条 知识产权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培训课程教材,讲义、其他教学资料、舞蹈动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培训期间所使用的课程教材,讲义及其他教学资料、舞蹈动作仅限于课堂使用,未经乙方允许,对方不得擅自复制,复印及摄像、录制,传播。 第九条 合同变更
本协议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变更。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出现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守约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予15个工作日内改正,如在规定期限内违约方未给予合理答复或未采取改正措施,守约方在15个工作日后有权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破产,解散,被责令关闭或出现导致其破产,解散,被责令关闭的事由。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单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协议或使协议目的不可避免地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如场地被政府征收、征用、或生源不足,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非双方原因造成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连续六个月处于亏损状态,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态度友好合作,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叁年。合作期限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协议终止之前双方应及时结清相关费用,若合作双方希望继续合作,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协议的附件;对未尽事宜能达成有效协议的,适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及附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签字盖章时间较晚者一方的日期为协议生效日期。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五篇:律师事务所框架合作协议
法律顾问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甲方聘请乙方为入驻甲方潍坊轻纺O2O电商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企业为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事项
1、草拟、审查合同、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
2、解答法律询问;
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4、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5、协助企业培训法律人才;
二、承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聘请要求,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辅助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三、聘请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2、协议期满后,甲方另行商议是否续签。
四、收费标准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甲方入驻创业企业按照最低标准收取法律代理服务费。在服务的过程中,因甲方园区入驻企业自行提出增加服务项目要求,导致产生其他收费项目由乙方和企业另行商定。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仲裁、诉讼、调解或刑事辩护活动时,甲、乙 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收取律师代理费。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与乙方及乙方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向乙方和受聘律师如实提供进行法律服务的事物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甲方孵化基地的入驻企业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受聘律师;
3、甲方在创业孵化基地专门拿出一个房间免费为乙方提供日常办公场 所,并免收乙方物业费、水电费等。
4、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规定相冲突;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创业孵化基地内企业 的最大利益;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企业发表法律顾问意见;
3、乙方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4、乙方变更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八、保密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 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就本协议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和平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需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3、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中未尽事项及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或补充协议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