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第一篇: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变更注册条件: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期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变更注册(单位)流程图:
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
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级建造师转注册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要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并取得证明;其次要与新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最后向新聘用单位递交书面注册申请,协同新聘用单位一道向注册中心办理变更注册
手续。
原注册的证书和执业印章上交省注册中心注销,变更后的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归个
人持有。
我二级建造师证马上到期了,要转注到别的单位还要在原单位延续注册吗?都已经离职了,不给延续注册注册
如果继续同意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原单位,需要办理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手续,既然是不同意注册在原单位,就只需要办理二级建造师转注册即可。 如果出现原单位不配合建造师办理转出手续的,可以向建委相关部门提交二级建造师申诉书,具体的申诉表可以在下述网址中下载,填写完整之后,电话建委工作人员了解具体的操作方法。
追问
可是现在已经到期了,怎么办啊??
参考资料: 下载使用申诉表
二级建造师转注册(变更注册)提交及办理程序
分析说明;以北京二级建造师变更转注册为例进行说明;
1、《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
3、建造师变更执业企业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新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工作调动证明中应注明申请人是否在原企业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或已办结项目移交手续;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转自学易网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解聘合同或证明内容是否合格(解聘合同或证明需明确注明在原单位无在施或在建工程);
4.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5.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即时办理。
第二篇: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程序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
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第二步:原企业版操作
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3、打印表格:将人员状态选择为“已上报”点击“查询”,在显示出来的上报人员中,点击“查看”弹出“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点击“打印”可打出个人信息表格资料。
办理流程:
建造师个人系统调出
原单位同意调出
新单位同意调入
新单位打印变更申请表
新单位寄给建造师
建造师原单位签字盖章
原单位所在省建设厅盖章
新单位上报即可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
原始密码为7个0。
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
实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原聘用单位出具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
2、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系统自动生成须有条形码);
3、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执业印章;
5、聘用执业单位变更的,应当提供:
(1)、原聘用单位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
(2)、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相关证明)
(3)、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现聘用单位应聘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6、聘用执业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核原件)、以及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7、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核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
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
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企业变更注册程序:
1,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建造师网站,登录"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变更,原聘用单位及新聘用单位网上点击同意后,由新聘用单位打印《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且在网上上报。
2,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申请人所在县、市建筑主管部门分别同意并盖章后由企业直接报送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打印证书、更换执业印章。注册证书上的变更注册等用印栏统一加盖“省建设厅建造师注册管理专用章”。
三、变更注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注册系统打印)及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系统电子文档;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执业单位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6、有效期满的,还应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
第三篇: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及注册变更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及注册变更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委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4、法定时限:建造师注册20个工作日;注册变更5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建造师注册10个工作日内上报;注册变更5个工作日内上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8692192
58、投诉电话:869248
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1、《建筑法》第十四条;
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3、《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
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建发[2006]55号)
5、《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7]58号)
6、《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建发
[2008]270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审查核实注册资料。
第三步:符合要求按承诺时限上报省建设厅。
四、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
(一)、建造师初始注册
1、《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增项专业的还需提供第二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书);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工程项目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业绩证明材料(反映工程规模的业绩合同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8、超过规定时间(签发日期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交该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考核认定或考试申请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建造师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川建发[2007]58号文件后附有)。
其中以上附件材料(2-8)项复印件均用A4纸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一级2份,二级1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
(二)、建造师增项注册
1、《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专业增项注册,还应提交该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印章原件。
其中以上附件材料(2-4)项复印件均用A4纸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
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五、注册建造师(员)变更注册(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
(一)、变更注册对象
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姓名变更的。
(二)、变更注册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或带条形码《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B、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原件;
C、 限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申请人新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仅限国有企业);
D、 原聘用企业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E、 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带条形码《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
B、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C、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
D、《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中列示的所有注册人员的证、章原件。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A、 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
B、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跨地区变更的,需提供调出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印章的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跨省变更的,由注册建造师提出变更申请,通过原聘用企业报原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调入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办理。
(五)变更注册办理程序
1、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通过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报变更注册申请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系统自动打印生成的《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或《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上签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上报新聘用企业,新聘企业汇总后按下列要求办理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
2、由注册建造师(建造员)个人提出变更申请,新聘用企业打印《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或《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注册证书(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和附件材料以及附件材料的原件报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将《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审批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注册证书(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和附件材料报省建设厅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
一、提交资料
1、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建造员)注销申请表》(1份) 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建造员)注销注册汇总表》(1份) 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取得其它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而注销的,单位提交情况说明和其本人已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注销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执业信息卡原件。
二、注销结果请在“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本企业的企业版中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建造师(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一、提交资料
1、带条形码《注册建造师(建造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 带条形码《注册建造师(建造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汇总表》(1份) 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章遗失补办的:提交本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如: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经济报、四川法制报)。报纸需为整张,不能剪裁。
二、遗失补办登报要求:
1、遗失证书: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证书编码(8位)
2、遗失印章: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注册编码号如:川251„„(00)
3、遗失证章: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证书编码+注册编号
注:必须注明“遗失作废”
八、备注
1、区(市)、县所属企业申办建造师初始注册应由所属地的建设管理部门呈报;
2、所有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第四篇: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要你原单位出具解聘证明,在网上同意变更注册,就是那个每个单位都有的那个注册的软件,然后你新的公司在软件上同意接收,在把相应的材料装订好报到当地建委等相关部门审批,就行,但是每个地方的程序可能不是太一样,为了避免浪费时间,你还是到当地建委问一下,大体步骤是这样的。
网上先个人申请变更注册单位,拟变更单位受理后打印,去原注册单位盖章(离职证明也得开具),然后去原注册单位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再到拟变更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再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去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时建造师本人要去,带上身份证。
首先要原聘用单位开解聘证明,盖上原单位的章
其次找到新挂靠单位以后,把个人系统中的聘用企业给变更了,
然后原单位网上调出,新单位网上接收,新单位打出变更表了,变更表盖上原单位的章,原单位所在区建委的章,
然后把解聘证明,变更表,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照片给新单位,新单位去办理转注册
第五篇:二级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注册通知
关于二级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7]7号)文件要求,现就二级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系统登录
登陆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ljzc.net)首页,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系统,也可以直接输入网址(http://jianzao.ljzc.net)登陆。
二、各类注册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聘用企业变更(分为本市内聘用企业变更、跨地市聘用企业变更)
二级建造师在原企业注册必须满1年,才能申请聘用企业变更。
1、本市内聘用企业变更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聘用企业变更→选择新企业保存后点变更注册上报→登录新企业用户(如企业之前未在系统中存在,请注册企业用户)→点聘用企业变更→选择人员设置新合同日期点上报市级后,打印申请表和审批意见表各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①《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各一式二份;
②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③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④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其中聘期自报注册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⑤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一年的职业道德证明原件;
⑥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⑦《企业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1个人也要)
⑧申报费用:不收取注册费,收取印章费88元/人。
装订要求:a.一份《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单独装订。b.另一份《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与附件材料(③、④、⑤、⑥)复印件合订。c.1份汇总表单放。(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
2、跨地市聘用企业变更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聘用企业变更→选择新企业保存后点变更注册上报→登录新企业用户(如企业之前未在系统中存在,请注册企业用户)→点聘用企业变更→选择人员设置新合同日期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3份、审批意见表3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申报材料同本市内聘用企业变更。所有材料原地市一份,新地市一份。
原企业市级审核通过后,在聘用企业变更到外地市中选择人员点同意调出,在审批意见表“原市级意见”栏签字盖章,并留存一份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复印件。
(二)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企业用户→点企业更名(含临时),输入单位新名称,选择所有二级建造师人员(含临时)设置新合同日期,上报市级(上报前请确定企业里没有正在系统中办理其它业务的人员),打印申请表2份、审批意见表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各一式二份;
(2)变更名称企业所有本企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二级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4)企业更名后与所有本企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二级临时建造师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其中聘期自报注册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5)《企业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初审汇总表》一式一份;(1个人也要)
(6)申报费用:不收取注册费,收取印章费88元/人。
装订要求:①一份《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单独装订。②另一份《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与附件材料(
3、4)复印件合订。③1份汇总表单放。(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
(三)姓名变更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个人姓名变更,输入新姓名,保存上报→登录企业用户→点个人姓名变更,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2份、审批一件白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3 (1)《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各一式二份;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申请人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1个人也要)
(5)申报费用:不收取注册费,收取印章费88元/人。
装订要求:①一份《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单独装订。②另一份《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与附件材料(3)复印件合订。③1份汇总表单放。(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
(四)增项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增项注册,填写新增专业信息后保存上报→登录企业用户→点增项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2份、审批意见表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各一式二份;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4)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需提供其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1个人也要)
(6)申报费用:不收取注册费,收取印章费88元/人。
装订要求:①一份《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单独装订。②另一份《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与附件材料(
3、4)复印件合订。③1份汇总表单放。(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
(五)注销注册
二级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注销注册:
a.聘用单位破产的;
b.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c.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d.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e.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f.年龄超过65周岁的;
g.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h.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i.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j.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k.受到刑事处罚的;
L.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表需带条形码);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符合注销注册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1个人也要)
(5)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不收取费用。
装订要求:①一份申请表单独装订。②另一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3)复印件合订。③1份汇总表单放。(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
(六)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遗失补办,选择遗失补办的项目上报给企业→登录企业用户→点遗失补办,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带条形码);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汇总表》1份;(1个人也要)
(5)申报费用: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88元/人;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的不需交费。
装订要求:①1份申请表单独装订。②另一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
2、3)复印件合订。③1份汇总表单放。(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