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办法
第一篇: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办法
矿井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技术管理制度
普安县楼下安宁煤矿
矿井通风、瓦斯防治、防灭火、综合防尘
技 术 管 理 制 度
2016年5月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一、生产部门和通风部门每年安排采掘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必须建立测风制度,由测风员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测风牌板上。
三、改变通风系统前,通风防突部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四、掘进巷道贯通前,煤巷在相距60m前,岩巷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掘进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五、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贯通时应由通风防突部和通风队领导现场跟班指挥,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
六、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
七、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
八、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
九、由通风防突部组织每3年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通风阻力测定。
十、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主要通风机每月检查1次。 十
一、每季度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计划应报鑫悦(集团)公司审批。反风结束后,应编制反风演习报告。
十二、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的距离不小于10m,且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局部通风机离地面高度应大于0.3m。
十三、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应安设2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具备相互独立的双回路电源,并能实现自动切换。
十四、通风设施由通风队负责构筑,密闭墙、风门风窗墙、风桥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保证严密不漏风。其中密闭、风门风窗墙体厚度不小于0.5m,墙面要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抹面,每平方米内凸凹不应大于10mm。
十五、密闭、风门、风桥前后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
矿井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
一、 设立有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同时按规定设立有防突工作领导小组和满足防突工作的专业防突队伍。
二、由通风防突部负责组织每年进行1次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报鑫悦(集团)公司审批。
三、每月应召开1次瓦斯防治及防突专题研究会,研究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通风队每月应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报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五、巷道排放瓦斯前,通风队必须制定专项排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指定专人现场协调指挥,责任到人。排放瓦斯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严禁“一风吹”。
六、通风瓦斯日报、瓦斯监测日报每日应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并有记录。
七、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防止误揭煤层。
八、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通风防突部必须制定防突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在接近老空、老巷、地质构造带时,必须打探钻探明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钻探施工必须制定专项措施,防止其它灾害发生。
九、石门揭煤前,通风防突部负责编制专项防突设计、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报鑫悦(集团)公司审批,并严格执行。揭煤时,揭煤区域内除揭煤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全部撤离。
十、通风防突部负责组织按规定及时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
含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衰减系数等瓦斯基础参数。
十一、掘进工作面打钻时,如果发现有地质构造变化、发生喷孔、顶钻、卡钻等突出预兆或进行效果检验连续三次超指标时,必须停止掘进,报请鑫悦(集团)公司共同研究采取有效的防突措施,采取措施后效果检验指标不超限时,方准恢复正常掘进。
十二、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在开工前必须向鑫悦(集团)公司书面备案。
十三、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采前必须编制抽采设计并严格执行。工作面抽出率不得低于30%,预抽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以最后一个抽采孔连抽时间算起);特殊情况下抽放时间达不到规定时,采用综合措施强化抽采,并对工作面残存瓦斯含量进行测定,分析工作面突出危险性,以书面材料报请鑫悦(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开采。
十四、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施工前,通风防突部负责对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报安鑫悦(集团)公司备案。
十五、通风防突部人员进行区域验证、预测预报或效果检验时,必须由跟班队长或班长、安全检查员和瓦斯检查员在现场落实钻孔深度和指标情况,并在现场原始记录上核准签字。
十六、抽防队负责定期对瓦斯抽采系统瓦斯的浓度、压力、流量等参数进行测定,泵站每小时测定1次,主、干、支管及抽采钻场每周测定1次,单孔每个月测定1次。
十七、抽防队负责每周对瓦斯抽采系统进行检查,确保抽采管路无破损、漏气、积水,抽采管路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3m。
矿井防灭火技术管理制度
一、通风防突部负责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延伸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二、井上、下应设置消防材料库,且每季度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的水量,每季度检查1次。
四、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压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五、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六、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室。
七、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且停止突出危险区的一切工作。
3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
一、每延伸一个新水平,通风防突部负责应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鉴定。
二、通风防突部负责制定年度综合防尘措施。
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和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四、风流净化水幕的安装要求:
(一)矿井及采区主要进、回风巷应各安设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二)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各安设两道风流净化水幕,第一道距工作面30m,第二道距工作面80-100m。
(三)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三道风流净化水幕,第一道距掘进面30-50m,第二道距掘进面80-100m,第三道距回风巷口10-15m。
(四)运输巷道内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井下临时进行巷修的地点下风侧不大于10m处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五)距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两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且喷浆机下风侧不大于10m处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六)在装煤点下风侧20m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七)采用风排粉打钻或干式打眼地点下风侧5-10m处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八)净化水幕的安设位置应选择在巷道断面规整、无拐弯、避开电气设备、避开通风安全设施且风流保持稳定的地点。
五、施工单位负责在煤巷掘进巷道内按照断面每平方米不少于200L水量安设隔爆水棚,安装位置为距前头不小于60m且不大于200m的位置,每周应检查1次。
六、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由责任单位每月至少冲刷1次积尘。
七、施工单位负责对放炮前后进行喷雾洒水,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周边洒水冲尘。装煤前,对距离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装煤堆进行一次洒水。
八、距离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在每班交班时必须进行一次冲尘);20m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九、采掘工作面应按规定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注水设计和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十、采煤机应有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十一、通风防突部负责井下粉尘测定工作,做好原始测定记录,并建立测尘月报表。
(一)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1次。
(二)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碳的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十二、加强个人防护,井下职工必须按规定佩带防尘口罩。
第二篇: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五九(煤炭)集团胜利煤矿
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胜利煤矿通风室 2015年7月12日
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为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分析排查通风、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
一、通风、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突然停风,风量不稳定,忽大忽小。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等现象。
二、通风、瓦斯异常汇报
1、采掘工作面无风、风量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异常时,现场瓦斯员或带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及原因。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室、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3、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队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 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预警值 0.8%、不超过 1%时, 现场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现场管理人员及矿跟班领导,并发出预警信息。同时协同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接到汇报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主任、通风室主任、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队领导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
4、采、掘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或钻孔施工过程中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告、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室主任、总工程师、矿长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队领导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
三、通风、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出现通风异常,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 采区回风巷、 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⑴ 采掘工作面发生无风、微风、循环风时;
⑵正常情况下,风量突然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 异常时;
⑶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瓦斯涌出变化,涌出量较大时; ⑷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值时; ⑸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时; ⑹采掘过程中出现煤体发生位移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
⑺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 5m ³/min,掘进工作面 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 3m³ /min;存在其它瓦斯涌出异常情况。
3、分析内容经人工检测与安全监测系统数据比对,确系通风、瓦斯异常,分析以下内容:
⑴ 通风系统情况:通风机独立回风系统、风量变化、通风设施、主(局)扇运行情况等;
⑵ 地质构造情况:煤层赋存、地层产状、构造形态等; ⑶ 采掘工艺情况:采掘方法、循环进度、落煤量等; ⑷ 瓦斯抽采情况:抽采工艺,抽采系统运行状况。
4、分析方法
⑴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 通风室主任、 技术室主任、 通风队、 生产区队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分析小组,对瓦斯异常信息进行分析,查找出问题原因,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并做好分 析记录、建立瓦斯异常涌出分析台帐。
⑵ 瓦斯数据分析方法采取即时分析和定期分析两种。 即时分析法:人员检查或监测数据出现瓦斯异常时,要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小组成员参加,对瓦斯数据异常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定期分析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周开展一次分析会议,对一周内出现的瓦斯动力现象和瓦斯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
⑶ 在矿井瓦斯地质图上标注瓦斯异常点,标明瓦斯浓度、 瓦斯涌出量,在分析台帐上记录异常原因、发生异常时的生产活动情况及处理措施等。
5、其它要求
⑴ 每月底制定瓦斯检查点计划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需要分析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条件变化时,及时调整瓦斯检查次数。
⑵ 技术室要做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预测瓦斯变化趋势提供参考。
⑶ 通风室要经常对瓦斯调度台帐的数据进行分析,安全监控室值班人员要时时观察监控系统各种信息,发现瓦斯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或处于快速上升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通风室和调度室及相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⑷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经总工及矿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各部门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篇: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虎峰煤业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虎峰煤业通风区
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为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分析排查通风、瓦斯异常 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根据矿井实际,制定《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一、通风、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突然停风,风量不稳定,忽大忽小。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等现象。
二、通风、瓦斯异常汇报
1、采掘工作面无风、风量减小或出现风量变化异常时,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带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及原因。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3、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区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 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预警值 0.8%、不超过 1%时, 现场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现场管理人员及矿跟班领导,并发出预警信息。同时协同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接到汇报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区长、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区领导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
三、通风、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出现通风异常,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的采掘工作面、 采区回风巷、 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⑴ 采掘工作面发生无风、微风、循环风时;
⑵正常情况下,风量突然减小或出现风量变化异常时; ⑶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瓦斯涌出变化,幅度较大时; ⑷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值时; ⑸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 ⑹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min,掘进工作面 绝对瓦斯涌出量大3m/min;存在其它瓦斯涌出异常情况。
3、分析内容经人工检测与安全监测系统数据比对,确定通风、瓦斯异常,分析以下内容:
⑴ 通风系统情况:通风机独立回风系统、风量变化、通风设施、主(局)扇运行情况等;
⑵ 地质构造情况:煤层赋存、地层产状、构造形态等; ⑶ 采掘工艺情况:采掘方法、循环进度、落煤量等;
3
34、分析方法
⑴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通风区、生产科、 生产区队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分析小组,对瓦斯异常信息进行分析,查找出问题原因,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并做好分析记录。
⑵ 瓦斯数据分析方法采取即时分析和定期分析两种。 即时分析法:人员检查或监测数据出现瓦斯异常时,要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小组成员参加,对瓦斯数据异常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定期分析法:由总工程师组织,每周开展一次分析会议,对一周内出现的瓦斯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
⑶ 在矿井瓦斯地质图上标注瓦斯异常点,标明瓦斯浓度、 瓦斯涌出量,发生异常时的生产活动情况及处理措施等。
5、其它要求
⑴ 每月底制定瓦斯检查点计划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需要分析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条件变化时,及时调整瓦斯检查次数。
⑵ 地质科要做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预测瓦斯变化趋势提供参考。
⑶ 通风区要经常对瓦斯调度台帐的数据进行分析,监测监控室值班人员要时刻观察监控系统各种信息,发现瓦斯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或处于快速上升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通风区和调度室及相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⑷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经矿调度班前会,通过各部门进行严格审查。
虎峰煤业通风区
第四篇: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鄂托克旗新亚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度
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为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分析排查通风、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
一、通风、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突然停风,风量不稳定,忽大忽小。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 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等现象。
二、通风、瓦斯异常汇报
1、采掘工作面无风、风量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异常时,现场瓦斯员或带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及原因。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3、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科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跟班领导和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 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预警值0.8%、不超过1%时,现场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现场管理人员及公司现场跟班领导,并发出预警信息。同时协同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1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接到汇报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领导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
4、采、掘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或钻孔施工过程中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告、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 主任、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领导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
三、通风、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出现通风异常,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 采区回风巷、 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⑴ 采掘工作面发生无风、微风、循环风时;
⑵正常情况下,风量突然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 异常时;
⑶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瓦斯涌出变化,幅度较大时; ⑷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值时; ⑸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时;
2 ⑹采掘过程中出现煤体发生位移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
3、分析内容经人工检测与安全监测系统数据比对,确系通风、瓦斯异常,分析以下内容:
⑴ 通风系统情况:通风机独立回风系统、风量变化、通 风设施、主(局)扇运行情况等;
⑵ 地质构造情况:煤层赋存、地层产状、构造形态等; ⑶ 采掘工艺情况:采掘方法、循环进度、落煤量等;
4、分析方法
⑴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 通风副总、 技术部、 通风科、 综采队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分析小组,对瓦斯异常信息进行分析,查找出问题原因,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并做好分析记录、建立瓦斯异常涌出分析台帐。
⑵ 瓦斯数据分析方法采取即时分析和定期分析两种。 即时分析法:人员检查或监测数据出现瓦斯异常时,要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小组成员参加,对瓦斯数据异常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定期分析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周开展一次分析会议,对一周内出现的瓦斯动力现象和瓦斯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
⑶ 在矿井瓦斯地质图上标注瓦斯异常点,标明瓦斯浓度、 瓦斯涌出量,在分析台帐上记录异常原因、发生异常时的生产活动情况及处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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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它要求
⑴ 每月底制定瓦斯检查点计划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需要分析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条件变化时,及时调整瓦斯检查次数。
⑵ 技术部要做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预测瓦斯变化趋势提供参考。
⑶ 通风科要经常对瓦斯调度台帐的数据进行分析,控室值班人员要时时观察监控系统各种信息,发现瓦斯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或处于快速上升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通风科和调度室及相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第五篇:五号井: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贵州星海投资有限公司(新化煤矿五号井)
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二〇一五年四月
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为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分析排查通风、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根 据矿井实际,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一、通风、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突然停风,风量不稳定,忽大忽小。瓦斯浓度 较大, 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等现象。
二、通风、瓦斯异常汇报
1、采掘工作面无风、风量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 异常时,现场瓦斯员或带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及原因。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区、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 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3、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区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 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 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 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预警值 0.8%、不超过1%时,现场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现场管理人员及公司 现场跟班领导,并发出预警信息。同时协同现场施工单位采 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值 班人员汇报。接到汇报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主任、通防处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防处长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
4、采、掘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或钻孔施工过程中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告、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 主任、通防处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 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区领导 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
三、通风、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出现通风异常,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 采区回风巷、 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⑴ 采掘工作面发生无风、微风、循环风时;
⑵正常情况下,风量突然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 异常时; ⑶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瓦斯涌出变化,幅度较大时; ⑷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值时; ⑸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时;
⑹采掘过程中出现煤体发生位移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 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
⑺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 5m /min,掘进工作面 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 3m /min;存在其它瓦斯涌出异常情况。
3、分析内容经人工检测与安全监测系统数据比对,确系通风、瓦斯异常,分析以下内容:
⑴ 通风系统情况:通风机独立回风系统、风量变化、通 风设施、主(局)扇运行情况等;
⑵ 地质构造情况:煤层赋存、地层产状、构造形态等; ⑶ 采掘工艺情况:采掘方法、循环进度、落煤量等; ⑷ 瓦斯抽采情况:抽采工艺,抽采系统运行状况。
4、分析方法
⑴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 通风副总、 通防处长、生技处、 通风区、 生产区队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分析小组,对瓦斯异常信息进 行分析,查找出问题原因,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并做好分 析记录、建立瓦斯异常涌出分析台帐。
⑵ 瓦斯数据分析方法采取即时分析和定期分析两种。 即时分析法:人员检查或监测数据出现瓦斯异常时,要 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小组成员参加,对瓦斯数据异常进行 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定期分析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周开展一次分析会议,对一周内出现的瓦斯动力现象和瓦斯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
⑶ 在矿井瓦斯地质图上标注瓦斯异常点,标明瓦斯浓度、 瓦斯涌出量,在分析台帐上记录异常原因、发生异常时的生产活动情况及处理措施等。
5、其它要求
⑴ 每月底制定瓦斯检查点计划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需要分析地 点的瓦斯检查次数。条件变化时,及时调整瓦斯检查次数。 ⑵ 技术部要做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预测瓦斯变化趋势提供参考。 ⑶ 通风区要经常对瓦斯调度台帐的数据进行分析,安全监控室值班人员要时时观察监控系统各种信息,发现瓦斯监 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或处于快速上升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 通风区和调度室及相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⑷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经煤矿调度会,通过各部门进行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