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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生育津贴需要材料(通用)

报销生育津贴需要材料第一篇:报销生育津贴需要材料生育产检报销及申报生育津贴所需要的材料产前检查门诊费用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诊。

报销生育津贴需要材料

第一篇:报销生育津贴需要材料

生育产检报销及申报生育津贴所需要的材料

产前检查门诊费用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诊断证明(诊断证明需注有孕周数)

4、原始收据

5、医疗费用明细单

6、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分娩当次的住院医疗费用

1、原始收据

2、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津贴领取所需要材料

1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一份

3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 《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两份,

第二篇:生育报销及津贴材料清单

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1. 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诊断证明要求-姓名,怀孕周数,具体生产/流产日期,具体生产方式(如剖宫产、产钳助娩、胎吸都属于难产,阴道产为顺产),医生签字,医院盖章(必须是诊断专用章)。 2. 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结婚证原件(员工本人) 4. 生育证明材料(选其一)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注:收取原件后不再归还,请自行留存复印件)

3)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2份原件---(原件,注:收取原件后不再归还,请自行留存复印件)

5)外地居住办事处员工需提供婚育证明(①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2份原件;②配偶单位出具婚育证明2份原件) 5. 生育津贴表格

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第一胎可申领生育+晚育津贴,第二胎可申领生育津贴,按照旧政策提交资料,填写旧版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2)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23日生育的员工:

①、该期间生育的第一胎可以申领生育津贴+晚育津贴,填写旧版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②、该期间生育的第二胎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填写新版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生育奖励津贴是否可以申领,待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见附件2)

3)2016年3月24日及以后生育的员工,第一胎、第二胎均需按照新政策提交资料,填写新版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北京市生育报销材料

1. 医疗报销申请表(门诊、住院分开计算填写) 2. 产检专用收据(含产后42天复查未用卡部分) 3. 产检化验、检查报告复印件 4. 住院分娩专用收据 5. 住院费用清单结算表 6. 住院费用清单明细表 7. 住院病历 8. 出院记录

9. 住院化验、检查报告复印件

10. 住院全额结帐证明(如医院未实时结算需医院开具)

第三篇: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适用于在京外籍人员。

1. 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男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院办理)原件及复印件。

4. 诊断证明书(找主治医生开具)原件及复印件。

5.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8.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异地生育住院费报销所需资料:

1. 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院办理)原件及复印件。

3. 诊断证明书(找主治医生开具)原件及复印件。

4.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6. 外地生育原因(A4纸)加盖公章。

7. 生育医院是否是医保定点医院及等级证明。(当地社保中心及医院开具)

8. 发票。

9. 住院明细单。

10.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注:外地产检不予报销!!!!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第四篇:2015年北京市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男女双方单位扣章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产妇出院记录及复印件一份;——需要医院扣章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所需材料——去暂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居住证明,然后去办公中心办理,这可以生产前办理,好像可以在住院的时候直接用

1、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去镇上办理

   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结婚证(已婚的) 1寸免冠近照2张

5、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暂住证);本人居住在外省市而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出具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6、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因申请人多次流动或变换单位,单位无法开具婚育证明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办理。

7、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其他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这个就是准生证

户籍地出具证明时要求现居住地配合的,现居住地应予以配合。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应向外省市发协查,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第 1 页 共 1 页 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产前检查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门诊费用收费票据;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9)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门诊费用收费票据;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证明(单位证明);

(8)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住院费用收费票据;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急诊入院证明;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9、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单位证明,仅计生手术费用提供);

10、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第 2 页 共 2 页

第五篇:报销生育保险需要的材料

提供以下的证明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再)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卫计委出具证明);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等复印件;

5.《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需单位盖章并填写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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