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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创卫标准(大全)

建筑工程项目创卫标准第一篇:建筑工程项目创卫标准建筑工地创卫标准江西中恒建设集团公司 建筑工地创卫标准根据南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和南昌市建委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公司所属南昌地区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做好工。

建筑工程项目创卫标准

第一篇:建筑工程项目创卫标准

建筑工地创卫标准

江西中恒建设集团公司 建筑工地创卫标准

根据南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和南昌市建委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公司所属南昌地区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做好工地的创卫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一、工地卫生管理

1、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在项目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地方张贴并建立工地创卫工作资料(装订成册)。

2、建筑工地必须建立项目办公室、活动室、食堂、洗澡间、冲水式厕所,做到办公室、活动室、食堂、洗澡间卫生、整洁、干净、厕所无异味,生活垃圾入装入容器及时清理。

二、围档作业

1、所有建筑工地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4m,外观新颖,色彩亮丽,凡临街围墙顶用灯光装饰。

2、主要街道临街工地的围档按照园林式围档的要求设计,报市建委创卫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所有工地围墙必须按指定标语统一书写、添景作画、美化、亮化、绿化,使我市的建筑工地真正做到一个工地一个景、一个工地一朵花。

4、工地围墙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建筑材料和余土垃圾。

三、封闭作业

1、所有建筑工程周边一律用标准密目网封闭施工,并做到连接牢固、排列顺直、整齐,严禁从楼内向楼外抛掷垃圾。

2、工地龙门架的搭设和防护应符合部颁标准要求。

3、12层或施工到12层以上的建筑建筑工程必须按照创卫的统一要求进行美化、亮化。

4、所有建筑工程工地大门要设计合理,安装牢固,其中临主要街道的工地大门必须安装封闭式铁门,并对大门及门的周围进行美化、亮化。

五、冲洗平台及材料堆放

1、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分类堆放,并插有材料名称标牌。

2、工地进出入口处必须设置工程车清洗台,配备高压冲洗水枪,挖沉淀池,工地场内的施工、生活污水应挖排水沟,经沉淀后排入下水道,严禁污水直接外流,工程车辆污染街道。

3、施工进出车辆要保持整洁,严禁将泥、沙带入街道,污染道路,做到无遗漏、滴漏。

4、减少噪音污染,城内主要地段禁止水泥现场搅拌,工地一律禁止使用圆盘锯,对噪音圈套的施工机械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安排好施工计划,以免影响市民休息。

六、除“四害”

1、每个建筑工地必须配备除“四害”喷洒器1具、灭鼠工具10个以上,并按各城区创卫办要求投放和喷洒除“四害”孽生地,做到建筑工地无鼠迹,积水容器中无蚊幼虫(蛹)孽生情况。

江西中恒建设集团公司

二00 年 月

第二篇:建筑工地创卫标准要求

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15分)

(一)建筑工地爱国卫生组织与管理(1分)

1、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有领导分工负责,有专职卫生管理人员。(查资料)

2、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教育,有工作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查资料)

3、建筑工地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市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应积极参与我市创建卫生城市作。(查现场)

(二)建筑工地健康教育(1分)

1、工地内有固定的卫生宣传标牌和健康教育专栏,其中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及宣传品。(查现场)

2、坚持开展控烟工作。有禁止吸烟标志,履行劝阻职责,对职工经常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做到单位无吸烟者,无烟具、烟蒂、烟灰。(查资料)

3、工地上无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查现场)

(三)建筑工地环境卫生(4分)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间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查现场)

工地环境、除四害、职工食堂、临时厕所、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设施完善,卫生包干责任区明确,有专人负责工地卫生和除四害工作。(查资料和现场)

1、办公场所:

(1)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查现场)

(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查现场)

(3)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查资料和现场)

(4)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查现场)

2、职工宿舍:(查现场)

(1)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2)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3)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4)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查现场)

3、工地食堂:

(1)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设置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和防鼠设施,盛放垃圾和泔水的容器必须密闭、加盖,定人管理,日产日清,并定时灭杀蚊蝇。工地上无小型积水、暴露性垃圾及蚊蝇孳生地。(查现场)

(2)食堂应距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25米以上。(查现场)

(3)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查现场)

(4)食堂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制作间、储藏间,并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鼠挡板。(查现场)

(5)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米,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食品及原料存放台距墙离地应大于0.15米。(查现场)

(6)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查现场)

(7)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查现场)

(8)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查现场)

(9)采购食品及原料时,要按要求索证;要建立健全索证和食品购销台帐和档案。(查资料)

(10)食品生产经营证照必须齐全,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查证照)

(11)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保持个人卫生。非食品从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制作间。(查现场)

(12)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查消毒记录)

4、临时厕所:

(1)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米。(查现场)

(2)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查现场)

(3)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查现场)

(4)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可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查现场)

(5)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查现场)

(四)建筑工地环境保护(6分)

1、施工现场要求:

(1)施工中应减少施工物体废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物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施工现场垃圾依据《临沂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查记录及现场)

(2)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非密闭式车辆要采取覆盖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采取路面硬化,长度不少于5米,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保证车轮不带泥上路。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禁止超载,并采取防护措施。(查现场)

(3)施工场地一律设有高度2米的施工隔离围墙、围挡。内外侧墙面整洁,并用规范字体书写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竣工日期等。沿街围墙所留出入口不得超过2个,硬性路面,每个出入口宽度不得大于4米。(查现场)

(4)工地内部各类物料分类堆放整齐,施工场地隔离围墙外不得堆放任何物料。(查现场)

2、扬尘污染控制标准:

(1)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料具堆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查现场)

(2)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查现场)

(3)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查现场)

(4)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5)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查现场)

(6)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降尘措施。(查现场)

(7)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查现场)

(8)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宜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该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查现场)

(9)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密闭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查现场)

3、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标准:

(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处理施工废弃物。(查资料)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查资料)

(3)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查材料及现场)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查记录及现场)

(5)施工中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查记录及现场)

4、水土污染控制标准:

(1)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保证车轮不带泥土上路。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禁止超载,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遗洒、滴漏,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查记录及现场)

(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查现场)

5、噪声污染控制标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法》(GB/T12524-90)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查记录及现场)

(2)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查现场及询问周围居民)

(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查现场及询问周围居民)

6、光污染控制标准:

(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查现场及询问周围居民)

(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查现场及询问周围居民)

(五)建筑工地疾病防治(1分)

1、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并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卫生监督员。(查材料及记录)

2、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查现场)

3、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查记录)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查资料)

(六)建筑工地病媒生物防制(2分)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1)应建立除四害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除四害工作。除四害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和措施落实。要配有除四害专(兼)职人员,所有专(兼)职人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查资料和现场,查人员名单、工资表和培训记录)

(2)应根据季节特点和四害密度情况,有效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活动。(查文字、监测资料、购药发票和现场)

(3)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注重环境治理、消除四害孳生地,疏通下水道沟,填平坑洼,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和闲置各类容器积水,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堵塞鼠洞,堵抹缝隙等。(查资料和现场)

2、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如下范围以内:

(1)灭鼠标准: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外环境累计2000米延长线,鼠迹不超过5处。(查现场)

(2)灭蚊标准: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查现场)

(3)灭蝇标准: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查现场)

(4)灭蟑标准: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查现场)

第三篇:工程项目开工标准

(一)工程开工标准

1、三通一平工作完成

(1)施工用水已到位,并按规定接到每个标段 (2)施工用电已经接通,按规定将电源接到每标段 (3)施工道路施工已完成,具备通车条件 (4)施工场地平整到位,场区拆迁完成。

2、临建已基本搭设完成

3、施工合同已签订完成

4、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完成(特殊状况提前开工,开工后办证)

5、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

6、土方开挖的机械设备、人员已到位

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下达正式开工令

8、正式开挖基础土方(桩基施工不计正式开工)

9、业主、项目管理、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的管理工作流程、制度已经建立。

10、甲乙双方施工组织设计完成。

(二)开工前相关工作的具体做法

1.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2.核查施工企业质保、安保体系: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报名投标的一致,不能任意更换;开工后,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交;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职务。若违反上述条例,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留置全部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撤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罚处全部履约保证金。

3.施工企业进场沟通内容及安排

施工单位进场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管理、监理、施工单位参加交底会。交底会内容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和建设单位企业文化宣传。 (3.1)业主单位组织第一次沟通会 时间:中标后第三天 主题:沟通见面会 参加人员:

业主单位:公司领导、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沟通内容:

• 三方互相介绍人员,编制项目通讯录; • 确定第二次沟通的时间和第一次监理例会时间; • 强调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的执行; • 宣布会议纪律;

• 强调按照招标文件及答疑的重要性; • 发放图纸及变更; • 签署保密承诺; • 看现场。

(3.2)业主单位组织第二次沟通会 时间:第一次沟通会后两天

主题:管理制度的交流与企业文化的沟通 参加人员:

业主单位:公司领导、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管理人员 沟通内容: 业主单位必须强调的主要内容:

•公司企业文化和理念 • 文明施工标准  • 工程管理目标及原则  • 再次强调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 • 合同文件的组成  • 工程款支付和节点划分  • 主体验收条例

 • 公司相关工程管理规定和制度 监理公司必须强调的基本内容:  • 工程例会制度

 • 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评比方案  • 质量、进度控制和施工协调  • 量价合一

(3.3)监理公司组织第一次工程例会 时间:施工单位进场后一周内 主题:开工前的各项工作计划 参加人员:

甲方: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 监理:总监、专业工程师

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 4.施工企业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含的内容:

(4.1)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总平面图;

(4.2)项目管理人员名单、职务、资质及联系方式; (4.3)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

(4.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其中必须有二层以上挑脚手架的方案); (4.5)麦收、秋收劳动力组织计划及措施;

(4.6)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进度总计划及各施工阶段劳动力安排;

5.图纸会审

施工单位进场十日内,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图纸进行会审;图纸会审纪要必须在三日内下发到各单位。

(三)监理例会制度

为规范工程管理,加强参建各方的协作,有效地完成合同内容,严肃会议纪律,特制定本监理例会制度: 1.会议议程

(1.1)落实上周例会要求及决议完成情况;

(1.2)施工单位比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网络图介绍工程进展情况; (1.3)施工单位提出未完成计划的原因、采取的弥补措施以及需甲方、监理协调解决的问题; (1.4)监理对上周的施工情况小结

(1.4.1)进度:周计划的完成情况,月末的月计划总结及相应奖罚情况等;

(1.4.2)质量:存在的质量缺陷及相应的处理决定:

(1.4.3)安全文明:总结现场安全文明方面存在的不足、隐患及处理决定、安全文明检查通报。

2. 会议时间:每周一次,具体时间由监理公司和甲方共同确定(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上午)。

3.参加人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及各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4.会议纪律

(4.1)按时参加会议。迟到10分钟以内罚款100元,迟到超过10分钟罚款200元,第一次旷会者罚款500元,连续两次旷会加倍处罚。

(4.2)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在会前书面向项目监理部请假,电话请假无效;不得连续两次以上(不包括两次)请假,否则将按旷会论处; (4.3)会议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手机务必设为振动状态或关闭,否则一次罚款50元。确有必要接听电话务必到会场外接听,不得影响开会,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4.4)各项目部最迟不得晚于周四上午12:00把下周计划报到监理部,每月的25日前应把下月计划报到监理部,否则将给予500元罚款、累计超过两次的(不包括两次)加倍处罚;

(4.5)各项目部应于会议前作好充分准备,提出的问题应明确、条理清晰,就上周要求未完成原因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部,会上不再重复汇报。重点汇报拟采取的措施及须甲方、监理协调的问题,否则将提出批评;

(4.6)以上各项处罚要求现金当场兑现,迟交一天加倍处罚。

(五)甲供材料进场及管理、甲指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公司相关招标管理制度。

2. 正式开工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应列出详细的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甲方工程项目部,同时将该计划抄报集团总部成本设计中心处。甲方工程项目部严格按此计划保障供应,合约预算部严格按此计划招标、采购、议价。该计划是考核招标采购部的标准。 3. 甲供材料进场时项目相关专业工程师会同供货方、监理工程师一起对材料名称、数量、规格等级、包装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办理物资进场手续。

4. 项目各专业工程师负责甲供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情况的跟踪、记录和汇报(向项目负责人汇报)。

5. 各在建项目经理须在甲供材料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后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材料实际质量(与合同承诺情况是否一致),供应材料是否及时,供货方配合情况等方面。该评价报告存档。 6. 甲指材必须保证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并且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能够按所指价格购买,付款方式必须符合市场规律,禁止以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指定价格。

7.甲指材中能够封样的必须封样保存。

(六)材料设备报验收制度

1.材料报验制度:

(1.1)材料报验时,所使用的报验申请表由监理公司统一形式。 (1.2)报验时间:现场质检员质检后报验。

(1.3)报验程序内容:隐蔽验收在填写报验申请表时需盖章。 (1.4)见证试验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进行。见证试验室的选定,须分子公司工程副总或项目经理审批同意。 2. 材料(构配件、半成品)采购报验制度:

(2.1)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是构成工程的主要因素,应对其采购、检验、保管、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

(2.2)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

(2.3)进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保管或保养,对过期产品(有使用期限的或变质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2.4)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时,材料供应单位应出具技术鉴定文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确认并同意后,方可定货并使用在工程上;

(2.5)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采购,应由承包单位的采购部门向监理单位提交采购清单,注明品名、规格、型号、主要质量指标和采购数量,交监理单位审查;

(2.6)订货前,承包单位还应提供样品和有关供货厂家资质证明、单价等向监理单位申报,经监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定货; (2.7)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应遵守本制度,承包单位可以拒绝接收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半成品)。

3. 工程设备采购报验制度:

(3.1)此项所指工程设备是指用于永久工程的机械设备及其辅机、附件等。

(3.2)监理单位对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应及时编号,统一管理,防止漏订或误订,控制设备到货期,以确保满足工期需求。 (3.3)工程设备的检验要求:

(3.3.1)对整机装的新购机械设备,监理单位应参与运输质量及供货情况的检查。

(3.3.2)对解体装运的自组装设备,在对总成、部件及随机附件、备件进行外观检查后,应按合同规定由供货厂家工地组装或指导工地组装,并按项目逐项进行检测实验,实验合格后,才能签署验收。 (3.3.3)现场组焊或建设单位自制的设备,组焊(或制作)前应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方案。制作单位应按审批后的方案进行制作和组焊,并经严格检验后,监理单位方可签认。

(3.3.4)设备出库到现场的运输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办理。

(七)对监理公司工作的管理

1. 项目监理合同、补充协议是我方对监理公司项目部工作进行管理的基础性文件;对监理公司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监理合同。 2. 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是我方对监理公司项目部工作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

3. 在项目分部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重大、关键工序的施工、突发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理以及其它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环节等方面,项目经理及各专业工程师须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 项目经理及各专业工程师须对监理文件(尤其是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停工令等文件)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文件的真实、及时和准确; 5. 项目经理需定期和施工单位沟通,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进行定期调查。一旦发现有监理人员吃、拿、卡、要的行为,立即撤换相关监理人员。

6. 项目经理须对监理公司及人员的业务工作进行评价,每周必须有一份对监理公司的评价报告。该报告发送到公司工程副总、总经理,并存档。

7.每周对监理公司的收发文登记进行一次检查、核对,以确保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及时、准确、不丢失、不滞留。

(八)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1. 各在建项目必须有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文件的保管环境应适宜于防止文件的丢失、损坏和污染,保管时应保持文件的完整、齐全;

2. 文件标识的内容包括:编码、受控文件的发放编号、版本号、受控与非受控、本页及总页编号、版本及修改状态识别标识; 3. 外来文件、法规、条例、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使用的表格以及市场采购的通用表格不编码;合同规定使用表格的编码按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4. 文件的发放和补发应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文件补发申请表》;

5. 受控文件在封页或首页加盖红色“受控文件”印章,非受控文件则加盖蓝色“非受控文件”印章;

6. 文件更改后,应在被更改的文件中版本/更改的“更改”部位作出更改标识,第一次更改从0改为1,第二次更改从1改为2,以此类推;

7. 由于增加或减少总页数,导致原文件中本页/总页的变化,应对文件的所有页码均进行更改; 8. 文件更改时,应同时对文件的版本标识或修改状态标识予以更改以便识别,在文件更改记录上及时予以记录,以便核对、追溯,并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和审批单》;文件换页、换版更改时,在更换新页或新版的同时,撤回旧页或旧版;作废文件应在适当的时间(如一年)集中销毁,销毁的方式应考虑方便、适用、可行;销毁后在《作废文件清单》上予以记录;留作资料以供追溯/累计知识需要的作废文件,应经公司同意,并在其每页上加盖蓝色“参考”印章;

9. 外来文件,在其封面或首页上加盖红色“受控文件”印章,须分发的,还应编号并办理发放签收;

10. 归档文件一律为正本且不加盖受控状态标识和编号(外来文件除外);

11. 凡公开的文件如在公司内部张贴公布的程序、办法、规定等的全文或其中一部分均应受控;凡公开的文件均应注明文件编码、版本号、生效日期并加盖受控印章;

12. 公司可以借阅的文件应不涉及公司人事、商业和技术秘密; 13. 公司外部人员借阅应经工程副总同意,办理借阅登记,并按期归还。除非经工程副总同意,不得复制,并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九)工地现场评比规定

为提高施工企业积极性,使工程快速、高质的进行,促进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特依据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制定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评比,并在各标段施工单位之间展开竞赛,评比实施细则如下: 1.进度评比

(1.1)施工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所要求的节点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完不成节点任务,每节点罚款叁万元;(合同中有明确节点划分)

(1.2)施工企业按照经监理公司及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将节点工期目标分解成月计划;

(1.3)施工企业按照监理公司及甲方的要求,及时上报周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应与月进度计划相符,否则退回重新申报;

(1.4)依据施工企业上报的周计划,对照时间节点对施工企业进行该周的进度考评。

(1.5)对于出现进度严重滞后的,进行处罚,提前完成计划的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0元。对进度滞后最严重的队伍罚款3000元。并在当周工程例会上通报计划评比结果及奖罚通知。 (1.6)奖罚在最近的一次工程款支付中予以兑现。

(1.7)周奖罚是合同中奖罚条款的具体补充和落实,与合同条款不冲突。 2. 质量评比

每周进行质量大检查,质量大检查的结果在工程例会上宣布,如有重大质量问题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 安全文明施工评比

依据安全文明评比表格,每周进行质量检查的同时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评比。分数最高的给予奖励,分数最低的给予处罚,最大奖励额度为3000元,最高处罚额度为3000元。 4. 评比时间

每周检查督促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场现场评比,评比时间由各项目部确定。

说明:安全文明工地评分标准原则上按当地政府相关条文执行。公司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

(十)安全文明施工最低标准

1.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

(1.1)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且结构坚固,造型美观; (1.2)大门口或临街处施工围墙应采用砂浆砌筑,墙面必须粉底刷白,工整书写文明标语;

(1.3)现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大门,门扇采用双扇平开,开启灵活且高度不低于1.8米;每个标段门头安装到位(门头方案统一规划)。 (1.4)围墙外必须做到无建筑垃圾,无积水,无建筑材料。 2. 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建筑材料以及场区道路等,必须严格按照各阶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3.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场地平整,道路通畅,严禁停放各种非施工车辆;场区道路施行分配管理,施工单位应每天对分配的道路进行清洁,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4. 围墙、挡板离开路面一米,挡板与道路之间进行绿化。

5.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必须做到,散材成方,型材成垛,并标明标识。 6. 施工现场固定机械设备要及时清洗养护,且必须搭棚防护,设备旁必须悬挂操作规程牌和设备标牌。

7. 在施工现场搅拌的各类砂浆、砼,必须悬挂配合比标牌,且内容完整、清晰;配备的计量器具必须齐全、准确,并有计量记录。 8. 施工现场各作业面材料应堆放整齐,并做到“工完、料尽、脚下清”。

9. 安全网:施工到二层时必须挂上安全网,安全网应整洁,高度应高于楼作面1米。

10. 标语、条幅:标语、条幅规范、统

一、醒目,不合规的条幅必须撤换。

11. 加强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无常流水、常明灯。 12.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必须做到:结构坚固,室内宽敝明亮,通风良好;现场办公室、仓库、宿舍、厨房、厕所,必须做到内墙粉底刷白,地面硬化,且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米。现场办公室室内应做到整洁有序, 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现场办公室墙面至少应悬挂如下内容:

(12.1)岗位责任制; (12.2)网络计划图; (12.3)施工平面布置图;

(12.4)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2.5)工作量逐月实际完成进度图; (12.6)工程施工天气晴雨表。

13. 施工现场仓库内各种袋(箱)装材料应码放成垛,小、散材料应上架存放;墙面应悬挂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员职责。

14. 施工现场职工宿舍无地铺、通铺,室内床铺、职工衣被及其它日用品排放整齐;

15. 施工现场厨房:灶台必须贴瓷片,纱门、纱窗、纱罩齐全;室外生活垃圾入池,泔水缸加盖密闭,燃煤必须堆放入池,煤池高不得低于60cm。

16. 现场厕所设专人管理,管理制度及责任人须在墙上明确;周围打扫及时,地面无积水、污垢,灭蝇措施得力。

17. 施工现场应做好消防保卫工作,成立治保机构,制订现场保卫制度和门卫制度,加强治安管理,杜绝发生治安事件;制订消防措施,配齐消防器材,专人负责管理。

(十一)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规定

为确保施工现场正常施工,提高安全用电管理,保障施工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 施工单位进入工地,首先向甲方项目部提交施工用电申请表与机械设备明细表,经甲方工程管理人员核实后,确定供电方案。 2. 供电方案确定后,乙方将施工电缆引到甲方供电配电柜前,由甲方电工操作接线,电缆下端由乙方电工操作接线接入乙方配电柜,双方电工核对无误后,方可送电。

3. 送电前,甲、乙双方共同核对施工用电电表读数,并做签字记录。以后每月双方同时现场抄表,核对电量,签字认可,做为分摊电费的依据。

4. 施工单位临时供电配电柜要安装在固定的基础上,基础需高出自然地坪300mm以上,安装要牢固,门锁可靠,箱体要有防水措施,接地可靠。

5. 乙方配电柜主开关,必须采用漏电开关,配电柜到运行设备,必须采用三级保护,实行一闸一机制,严禁一闸多机运行,接线压接要牢固,16mm2以上电源线必须用接线鼻,严禁采用挂线。

6. 进线电源零线,必须作重复接地,正常工作时不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在同一个系统中,只能采用一种保护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7. 现场施工主电缆,采用地埋方式,埋深不得低于700mm,做铺沙、盖砖保护或者穿入电缆保护套管内,电缆走向路径及转角处必须加装指示标牌,字体为红色,高度为1m左右,每30m设一标牌。 8. 施工单位现场不允许有架空线,所有线路必须入地暗埋,必须架空的应采用橡套电缆,固定在瓷瓶上,严禁挂绑在脚手架上,采用地拖线临时施工时,只允许使用橡套电缆,所有架空线、临时线,不允许使用花线、铜塑线、铝塑线、黑皮线、电话线等做电源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 施工单位临时检修,警示标志牌应配全,检修时应先停电,验电无误,悬挂警示牌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监护,保护措施齐全方可作业。

10. 各施工单位办公室、民工住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等,一经发现除没收电炉外,每次罚施工单位200元。

11. 民工住房内应统一安装照明线路,线路必须穿绝缘套管,加装漏电保护开关,每套房内合理的安装手机充电插座,严禁个人私拉乱扯,不经电工同意,不许私自加装电源插座。

12. 民工住房内应统一安装降温排风设施,严禁个人私自安装小型床顶小电扇,一经发现私自安装,每次罚款50元。

13. 甲方电工不定期的配合乙方电工对各施工单位现场和生活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经过监理下发)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甲方电工有权罚款或者进行停电整改,停电期间发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14. 施工单位所用的计量装置,必须经过相关技能部门的检验,并在检测有效期内,严禁施工单位私自改动电表和表箱接线等,一经发现,除追缴正常电费外,并按正常用电负荷的5—10倍罚款。

土方和基坑支护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1 施工前期准备

1.1 基坑深度超过5m 时,基坑支护方案应由有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经过专家论证。

1.2 项目部应审核土方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重点审核边坡支护方案、降水方案,应按照地质情况、基坑周边环境和基坑深度采用合理的基坑支护型式和降水型式。 2 施工

2.1 土方开挖应分层进行,特别是当预制桩基施工完成后,土方必须分层均匀开挖,以防桩基一侧的土压力过大,造成桩身倾斜。 2.2 应监控挖土过程,严禁挖土机械碰撞工程桩和对基底土造成扰动。并应对基坑变形进行观测。

2.3 当采用机械挖土时,要求只能挖到离基底20—30 ㎝的位置,剩余20—30 ㎝的土方应采用人工开挖。 2.4 基坑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项目部应督促土方施工单位准备水泵,以随时排除基坑内积水,以防泡槽。当基坑移交总包后,应督促总包单位准备水泵。

2.5 开挖过程中应检查基底标高,避免超挖。

2.6 开挖至设计标高,应及时组织验槽,避免长时间晾槽。

(二)桩基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1 施工前期准备 1.1 试桩

施工图阶段,应根据现场试桩结果确定单桩承载力特征值,项目部应根据设计要求,组织桩基施工单位和桩基检测单位完成沉桩和桩基检测工作,根据单桩静载试验结果确定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并根据试桩结果复核其它施工参数,如沉桩可行性、贯入度指标等。 1.2 审查施工方案

项目部应对桩基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应重点审查: 1) 沉桩工艺和施工机械的选用; 2) 沉桩顺序;

3) 沉桩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1.3 材料

对进场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应检查其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并检查沉桩时桩身混凝土是否满足28天龄期的要求。 2 施工 2.1 检查桩位放线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2.2 垂直度控制。

2.3 接桩:对于焊接接桩,应保证焊缝饱满,焊缝冷却时间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后,方可继续沉桩。

2.4 施工过程应控制贯入度和桩顶标高两个指标,对贯入度异常或沉桩标高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基桩,应会同设计院,桩基施工单位解决。 3 检测

3.1 桩基施工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基桩低应变和单桩竖向静载试验,试验时间应满足桩的休止期要求,对饱和软土,如图纸没有说明,桩的休止期时间应≧28d。

(三)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地下室)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

1 施工前期准备

项目部应审核地下室工程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核混凝土特别是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方案,施工缝或后浇带留置位置及防水工程细部节点做法。 2 施工

2.1 钢筋工程见钢筋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2.2 防水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材料、搅拌、运输要求见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砼浇筑时底板应连续浇筑,除设计和施工方案规定的后浇带和施工缝外,不得留置其它施工缝。

当侧壁墙体高度超过2m时,浇筑混凝土应使用溜槽。 2.3 施工缝和后浇带的处理

后浇带二次浇筑混凝土前,应先将松动的混凝土块及浮浆凿除,清除后浇带垃圾,并充分润湿混凝土表面后,铺一层20~25mm厚的1:1水泥砂浆,再浇筑砼。

2.4 应在固定模板用的穿墙螺栓上加焊止水环,要求止水环必须满焊,拆模时,将外露螺栓头切掉。 3 防水工程

3.1 应检查进场卷材的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并应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3.2 铺贴防水层的基层表面,应平整、牢固、干净、干燥。穿墙螺杆给予割除。

3.3 基层干燥程度的简单控制方法为:剪一块1m2防水卷材,空铺在基层,放置3~4h后,掀开观察,卷材表面及基层无水印即为基层干燥。

3.4 基层与立面的转角处应用水泥砂浆抹平成半径20mm的圆弧。并铺贴附加层。

3.5 底板及侧壁涂刷冷底子油,不得出现漏刷、透底。 3.6 地下室底板和侧壁的卷材防水应采用满粘法施工。 3.7 防水细部做法: 3.7.1 桩头防水做法 基层: 用钢丝刷、高压水枪清理桩头混凝土毛面,经过清理的混凝土基面应干净、较平整,不得留有悬浮物和残渣。 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涂刷应均匀、无遗漏。 在涂料防水层表面抹20厚聚合物水泥砂浆保护层。 安放遇水膨胀止水条。 3.7.2 穿墙线缆处防水做法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按图纸位置预留防水套管。因机电管线一般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也就是防水工程已完成后才进行敷设。因此,在机电安装单位完成室外进入地下室的机电管线敷设后,项目部应督促总包单位,按防水图集要求进行穿墙线缆处的防水节点施工。 3.7.3 变形缝、后浇带等处的节点做法。

(四)钢筋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1 施工前准备 1.1 材料

对进场的钢筋应检查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并应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1.2 标识检查

对于已进场的钢筋,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标识,标识牌上明确“品名、规格、数量、检验状态”四项内容。 2 施工

2.1 应检查已安装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保护层厚度,锚固和搭接长度等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2.2 对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

(五)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1 施工前准备 1.1 材料

对于现场搅拌混凝土,应检查进场水泥、砂、石的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对商品混凝土,应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出厂合格证、混凝土碱总量、外加剂检测报告。 1.2 浇筑前的检查

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钢筋和预埋件(预埋套管)等的尺寸、规格、数量和位置等。 1.3 原材料计量

混凝土各组成材料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要求,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 1.4 搅拌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符合规范要求,每一工作班至少应抽查两次。 应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两次,坍落度检查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 1.5 运输

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应不分层离析。 1.6 浇筑 浇筑时,应注意避免混凝土产生分层离析。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否则应采用留槽,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底部应先铺50厚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混凝土应振捣密实。

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必须留设施工缝时,应按规范要求留设,并按规范对施工缝部位作相应处理。 1.7 养护

混凝土浇筑完毕,应按规范要求浇水覆盖养护。

第四篇:人防工程分类与项目划分标准

一、工程分类

按建筑形式分类

人防工程按建筑形式分为掘开式人防工程和暗挖式人防工程,其中掘开式人防工程又分为单建式和附建式两种,暗挖式人防工程又分为坑道式和地道式两种。

(1)、掘开式人防工程

掘开式人防工程是指采用掘开方法修建的工程,即在施工时先开挖基坑,而后在基坑内修建工程,主体建好后再按要求进行土方回填。掘开式工程按其建筑形式可分为:

①单建式人防工程,是指人防工程独立建造在地下土层中,工程结构上部除必要的口部设施外不附着其它建筑物的工程。

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一般受地质条件限制较少,作业面大,便于施工,平面布局和埋置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

②附建式人防工程,也称结建人防工程,是指按国家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

附建式人防工程是其上部地面建筑的组成部分,一般同上部建筑同时修建,不需要单独占用城市用地,可以利用上部建筑起到一定防护作用,同时对上部建筑起到抗震加固作用。

(2)暗挖式人防工程

暗挖式人防工程是指在施工时不破坏工程结构上部自然岩层或土层,并使之构成工程的自然防护层的工程。暗挖式人防工程按其所处地形特征的不同可分为:

①坑道式人防工程,是指在山丘地段用暗挖方法修建的人防工程。这种人防工程有较厚的自然防护层,因而具有较强的防护能力,适宜修建抗力较强的工程,岩体具有一定承载作用,能抵抗核爆炸动荷载和炸弹冲击荷载,主体厚度可大大减薄,因而较之掘开工程节省材料,如采用光爆锚喷技术,则更加节省,降低造价。工程室内外一般高差较少,便于人员车辆进出,口与口之间一般具有一定高差,有利于自然通风。工程室内地坪一般高于室外,也有利用自流排水。凡有条件的城市应尽量修建坑道工程,坑道工程由于作业面少,一般建设工期较长。

②地道式人防工程,是指在平地采用暗挖方法修建的工程,这种工程具有一定的自然防护土层,能有效地减弱冲击波及炸弹杀伤破坏;在相同抗力条件下,较掘开式工程经济,且受地面建筑物影响较小。地道工程由于受地质条件影响较大,工程通风、防水排水都较困难,需要采取可靠措施。

人防工程按照结构材料的不同,还可分为钢筋混凝结构工程、混凝结构工程、砖结构工程、砖混结构工程、锚喷支护工程。 按项目建设性质分类

人防工程建设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续建、扩建、加固、改造、口部处理和维护管理等项目。

(1)新建工程是指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新建项目应包括建设项目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在使用功能上有内在联系,实行统一投资、统一建设和各单项工程。

(2)续建工程是指以前已经正式开工(包括停建、缓建项目),而跨入报告内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

(3)扩建工程是工程为扩大工程战备、社会或经济效益,而增建的工程面积和增建的单项配套工程等。

(4)加固工程是已建工程为提高防护等级和防护能力,或对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的工程消除隐患等原因,而对工程结构进行和加固处理或采取的其它加强措施。加固工程一般不改变原工程规模。

(5)改造工程是指已建工程为提高其战备、社会或经济效益,对工程局部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一般对工程原结构形式和规模不做大的变动,改造项目新增加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一般不超过原工程建筑面积的10%,5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一般不超过50平方米,超过上述范围时,应列为扩建工程项目。

对尚未竣工的停建、缓建工程项目进行的续建、改建不属于改造工程范围。

(6)口部处理是指已建工程经上级批准工程决算后遗留的未完口部工程,新、续建项目中的口部工程不属于口部处理工程范围。

(7)维护管理是指对已完工程进行正常的维护和管理,主要包括维护保养设备、设施,修补吊顶、墙壁、地面和处理一般渗漏水、排水排污、防潮除湿,修补工程外部的防洪、排水和伪装设施等。

已进行过工程决算的停建,在其维护现状阶段,对工程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也属于工程维护管理范围。

按战时使用功能分类

人防工程按战时使用功能可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五大类。

(1)指挥通信工程:即各级人防指挥所。人防指挥所是保障人防指挥机关战时能够不间断工作的人防工程。

(2)医疗救护工程:医疗救护工程是战时为抢救伤员而修建的医疗救护设施。医疗救护工程根据作用不同分为三等:一等为中心医院,二等为急救医疗,三等为救护站。

(3)防空专业队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是战时保障各类专业队掩蔽和执行勤务而修建的人防工程。

防空专业队是按专业组成担负防空勤务的组织。他们在战时担负减少或消除空袭后果的任务。由于担负的战时任务不同,防空专业队分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和治安等七种专业队组成。

(4)人员掩蔽工程:战时供人员掩蔽使用的人防工程。根据使用对象不同,人员掩蔽工程分为两等。一等人员掩蔽工程是为战时留城的地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和重要部门用于集中办公的人员掩蔽工程。二等人员掩蔽工程是为战时留城的一般人员提供掩蔽的工程。

(5)配套工程类:战时用于协调防空作业的保障性工程。此类建筑主要有:区域电站、供水站、生产车间、疏散干(通)道、警报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

人防工程按防常规武器或防核武器分为若干不同防护等级的工程,各类工程的防护等级应按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规定进行确定。

按项目投资规模分类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按其投资规模分为大、中、小型项目,各类型工程投资规模限额按照人防工程计划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并实行分级管理。

(1)大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

(2)中、小型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3)零星项目可不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其项目建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二、项目划分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下列标准划分:

(一)大型项目: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二)中型项目:投资规模在6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的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三)小型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含)以上,600万元以下的工程。

(四)零星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

第五篇:工程项目部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积极性与工作效率,工程项目部每月评选一名月度优秀员工,每年评选一名优秀员工,具体评比标准为:

一、 月度优秀员工评比标准:

1、当月出勤率为全勤即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或请假总和不超过8小时;

2、当月考核需达到85分以上;(考评明细见附表)

3、对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热心,成绩显著收到部门领导的一直好评;

4、对本岗位业务技能熟练,并不断虚心学习和创新;

5、当月无惩处记录;

二、优秀员工评比标准:

1、当年三次以上月度最佳员工;

2、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有忠诚度及奉献精神;

3、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4、对公司忠诚,对同事团结,对主管尊重;

5、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项目经理考核表

审核:批准:

电气调试人员考核表

审核:批准:

工程项目部文员考核表

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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