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个人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工作的内容与性质,报告划分为不同的写作格式,加上报告的内容较多,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写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扶贫个人整改情况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扶贫个人整改情况报告
扶贫整改情况报告
乌鸦泡镇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18年5月21日,我镇召开乌鸦泡镇推进问题整改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启动大会,会议上党委书记潘林君要求、镇扶贫领导小组成员、村三职干部,利用半天时间查找镇、村两级档案存在的问题,包村领导和包村工作队入户走访全镇94户贫困户,查找一册五卡四帐和帮扶措施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我镇在脱贫攻坚上存在如下问题:
一、精准管理问题
1、帮扶手册中的贫困户属性填写不一致或者填写错误。依山村李青山,帮扶手册2017年体现为低保户,2018年手册体现为一般贫困户,前后信息不一致;柞树村赵福金今年村里给申报低保,现在还没有审批,手册体现为低保户。
2、手册填写与帮扶台账、信息一览表不符。依山村梁志和手册填写耕地面积2.4亩,一览表填写1.6亩,实际耕地面积1.6亩。
3、贫困户家中手册是复印件。乌鸦泡村张海民原扶贫手册丢失后复印村里扶贫手册,先贫困家长扶贫手册为复印件。
4、多数贫困户的2018年扶贫手册在帮扶干部手指,没有放到贫困户家中。
5、依山村申请书和档案中农户前后签字不一致或代签的现象。
二、精准成效问题
6、有些台账收入计算缺乏依据,有些贫困户为享受贫困户相关政策而隐瞒收入,使收入填报错误率非常高,另外转移性收入各项也没有分别标出,其他收入来源不明确。
7、脱贫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脱贫户口述的脱贫时间与脱贫户建档立卡的计划脱贫时间及脱贫告知书的具体日期不一致,部分贫困户和脱贫户的建档立卡的具体识别日期和退出日期不明确。
三、政策不熟
8、帮扶干部对政策不熟、情况不明,基层干部掌握脱贫攻坚政策不全面不到位。
9、群众掌握脱贫攻坚政策不全面。只知道分红给钱,看病报销了一部分,但对于应该享受哪些扶贫政策不清楚。
四、作风漂浮不务实
10、存在帮扶责任人到贫困户家只是入户对接了解情况,填填表、照照相、简单发钱给物,没有具体帮扶措施或者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
针对发现的问题,镇、村两级档案补全缺少的材料、公章;有代签字现象的,入户重新告知签字,如身体原因不能签字的,让家属代签,保留代签音像材料。 包村领导将入户走访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要求是
1、将2018年的帮扶台帐和帮扶手册填全、填规范;
2、重新核对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要去帮扶手册、帮扶台帐、情况一览表一致;
3、重新核对贫困户家中的土地数、房屋面积数;
4、重新核对贫困的家庭收入;
5、将有代签字的地方重新由贫困户本人签字;
6、入户了解贫困户实际致贫原因,符合实际制定帮扶措施和脱贫计划。整改时限为5月23日前。
在与帮扶责任人沟通和入户走访时发现,帮扶人和贫困户对贫困户应享受的待遇政策都不太清楚或者解读不透彻。镇政府针对扶贫政策方面进行培训,要求所有在乌鸦泡镇有帮扶任务的帮扶人参加、村三职干部参加、每村选出2人有表达能力、了解贫困情况的人员参加培训。
经过全镇上下和各帮扶单位的共同努力,乌鸦泡镇已将发现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在以后工作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
乌鸦泡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第二篇:精准扶贫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乡政府:
2018年8月15日县脱贫攻坚第二督察组督查我村精准扶贫工作,并反馈了存在的村级3条问题,户内10条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村级问题3条。第1条,竺家山社、王家山社、刘家河三社部分路断水毁问题,村级8月18日组织人员对三社水毁路段进行了修整,已整改到位;第2条,群众反映乡村干部到户开展工作不经常,群众对扶贫
政策知晓率低,8月18日村级组织召开了社员大会,宣传扶贫政策宣传,已整改到位;第3,条,“七净一规范”工作落实成效不明显,8月17日集中人工清理各社生活垃圾及路边杂草,已整改到位。户内问题10条。左有才、张治全、刘宝成户内卫生差,8月20日乡村干部入户,督促并协助打扫卫生,已整改到位;竺家山社、王家山社、刘家河三社留守群众反映就医难,8月18日卫生院组织人员上门送医,已整改到位;特困人员郭富善无安全住房,8月21日动员由监护人左彩玲接至寨坡小康屋并签订了协议,已整改到位;左玉秀申报未领取高龄老人补贴,经查左玉秀高龄老人补贴每月**元正常发放,已整改到位;王进才户收入测算不达标,经与儿子王常乐电话调查,测算后属于达标,已整改到位。
寨坡村委会
2018年8月24日
第三篇: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共)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20-07-16
根据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和县委的安排部署,2018 年 10月 12 日—10 月 31 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开展了扶贫领域巡察。2019 年 1 月 13 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察工作情况,共指出住建局党组存在 7 大项 22 个方面的问题。县住建局党组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及时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限,并召开了以巡察整改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了有关情况。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过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一、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局党组真正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勤勉的工作态度,高效的执行力,精准有力的工作措施,从严从细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自 2019 年 1 月开始,局党组书记坚持每季度到村调研 1 次以上,帮扶干部坚持每月深入贫困户家中 1 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做到进村入户、查深查细、认真梳理,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一件一件地解决、一项一项
地落实。2019 年投入 1.5 万元用于帮扶村脱贫攻坚,为贫困户解决具体问题 20 件,任市镇黄泥塝村实现集体经济纯收入5万元,并完成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和1296户农村土坯房改造,组织 560 余人次对全县 1.2 万余户农村住房进行了安全大排查,探索的购买三方服务监督管理农村住房的做法在全省推广。同时,对本系统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归纳总结,副局长蒋朝波同志 2019 年被评为四川省脱贫攻坚一线扶贫干部,陈禹衡被评为 2017 年全县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并加强了两人先进事迹的系统内宣传,在住建局上下形成脱贫攻坚你追我赶、真帮真扶的良好氛围。
2.关于“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1)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统筹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周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周按时按质上报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我局在各乡镇上报的周报进度数据基础上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建设进度进行实地核实,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对虚报进度的乡镇一律移交县督查室进行通报批评。经核实,目前各乡镇上报进度数据与实际进度情况吻合,未再发生上报进度数据与实际进度数据不合的问题。
二是严格审核危房认定,各乡镇严格按照危房认定标准进行审查,同时我局对乡镇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实地抽查核实,住建局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对重复享受的、不符合享受资格的一律清除。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监管力度,采取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各乡镇农村危
房改造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不按图施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
(2)持续加大两违拆除力度。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新宁镇淙城社区(原圆井眼村)张某某超面积修建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对罗家院村李某某等 4 人超建的第 2 层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保留底楼基本住房。
二、政策落实方面 3.关于“C、D 级危房验收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对全县其他三类重点对象进行抽查验收,严格按照验收程序,抽查验收人员均实地到场参加,本次抽查验收已完成,抽查验收表格均签字存档。二是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收集各乡镇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和结余情况,督促未按时足额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乡镇及时完成了拨付工作。
三是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力度,切实跟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情况,随时联系县财政局了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情况。
三、整改落实方面 4.关于“公租房”的问题。普安鑫源社区临时使用工业园区公租房作为办公用房是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的。经与普安镇政府沟通,由于普安鑫源社区办公用房尚未建成,暂无法搬迁,预计 2021 年初归还借用的公租房。
四、干部作风反面 5.关于“怠政懒政现象比较突出”问题。针对部分股室
及下属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怠政懒政的现象,由党组班子成员教育督促各股室及下属单位深入对照检查,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承担责任,进行自我批评与反思,逐项检查职责履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园林所组织人员对城区花台和绿化带白色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完成对树木进行修枝整形和对枯枝落叶的清理,并制定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园林管理的相关规定,注重时令节点和时限对城区公共绿地的花草树木进行修枝整形和枯枝落叶的管理,及时除草和清理绿化带内白色垃圾;质安站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六个 100%”要求,督促工地落实封闭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雾炮喷淋等措施,启动施工现场统一视频监控平台,对全县报备在建的项目现场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控。截至目前,全县各施工现场 PM2.5 监控数据已达国家标准,扬尘噪音污染问题得到根本控制;建管股加强对工作人员思想教育,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规定,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期间,所有建设项目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均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
6.关于“两违”治理制度建设缺失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及时建立了“两违”领导机构和任务分解表,同时对“两违”治理建立台账,并对每个案件进行“销号式”治理,建立了销号台账。
7.关于“文件制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立说立改,及时对帮扶领导机构的文件进行了更新调整,重新明确帮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2019 年 3 月机构改革后又进行了再次调整。二是及时整改规范行文格式,按文件审批程序送审,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发。
三是明确发文格式,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总结均等脱贫类材料以正式文件印发。
8.关于“C、D 级危房资料不完善”问题。
一是组织各乡镇村建办将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核实责任细化到各村各社,严格落实 C、D 级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验收程序,实事求是完善验收资料,乡镇按验收程序全面完成后逐一签字盖章,县级部门抽查验收并逐一签字。
二是加强对乡镇的指导督查,督促乡镇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编制的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基本信息进行逐户核实,对错误的、更新后的信息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及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编册。目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精准整改完善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是持续加强住建局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重新完善了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认真总结了工作成效。
9.关于“个别 C、D 级危房改造贫困户信息不准确”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核实整改工作,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到各村各社,组织各村社对农村危房改造基本信息进行逐户核实,对错误的、更新后的信息在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和农村危房改造系统中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目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精准整改完善工作已全面完成。
10.关于“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在村上的考勤天数与单
位的报销天数不一致”问题。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开江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执行,有关人员已退回多出的报销。同时,并加强驻村人员管理,严格人员考勤签字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报账行为。
五、扶贫腐败方面 11.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房管所已于 2018 年 10月起停止对政务中心工作的 4 名临时聘用人员发放补贴。
12.关于“未按规定发放差旅费及加班费”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将原执法大队多发、错发的差旅费和加班费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由环卫所负责全额扣除相关人员加班费。同时,将严格环卫所内部管理,逗硬落实监督值班及签到制度。由路灯管理所负责追回不规范发放的加班费,健全路灯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3.关于“办公费不规范,部分购买物资无明细清单、无合同”问题。对办公费、印刷费等出现的问题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规定完善了明细清单、合同。同时,严格办公费等报账管理,办公费报账等按要求必附明细清单,劳务费的支付必附劳务合同,严格审核。截至目前,所有办公费报销均按上述要求执行到位。
14.关于“工会经费未使用专用收据入账”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对 2018 年以前的工会经费收据进行逐一核查,看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是补开工会专用收据,衔接县总工会,对未使用工会专用收据的项目逐一补
开; 三是加强培训,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了对机关工会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5.关于“使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
一是对反馈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完善了相关资料; 二是制定了《开江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三是责令财务人员严格控制把好关,对要求现金支付的职工个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按财务规定打卡直发或转账。目前执行效果较好。
七、其他方面 16.关于“公(廉)租房管理不够精细”问题。
一是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开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家庭限期腾退,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承租人适当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租房标准计租,若过渡期后仍无法腾退的,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因该 35 户家庭均无住房,无法腾退房屋,因此对 35 户家庭做出调整租金标准的决定。
二是加强公租房物业管理。针对接龙桥公租房,房管所多次与承建商金山投资公司衔接,金山投资公司已安排人员进行了维修处理,并督促其他公租房小区物业公司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协调解决租户在租住中的难题。
17.关于“临聘人员任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的意见》聘用临聘人员,完善了临聘人员的劳动合同; 二是参照县内其他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水平调整发放临聘人员工资; 三
是 是追回临聘人员工资共计 31500 元。
18.关于“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要求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与预售资金开户银行、房管所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建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款必须按要求存入该账户,开发商需要使用预售资金时必须按程序向房管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才能支取; 二是加大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进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并强化对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的检查,深入宣传贯彻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严格按照预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进行预售资金使用监管。
19.关于“执行处罚标准较为粗放”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着“人性管理、文明执法”原则,在管理大货车抛洒问题时,以教育为主,执法为辅,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20.关于“个别违章建筑以罚代拆”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严格落实《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 之规定。
21.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路灯所考勤制度、夜间巡查制度、工程车管理制度等内部管
理制度,建立了巡查、维修记录台账; 二是由分管领导约谈路灯所所长,要求加强单位管理,并根据路灯所管理制度对迟到职工进行批评,责令作出了检查; 三是环卫所完善派车制度和派车单等手续。
22.关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制不足,混岗突出”问题。
一是完善借用手续。经局党组研究,向下属单位借用工作人员,并以正式文件通知到位。
二是落实政府要求。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综合行政执法局从环卫所借用人员暂未抽回。
以上是县住建局党组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四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今年以来,**县严格按照《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和省扶贫办《关于开展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明察暗访、追责问责阶段”工作。自查自纠阶段,查出违纪违法类问题14件,全部移交县纪委办理整改完毕;查出作风类问题34件(包括非产业类作风问题),全部落实了整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推动
县委、县政府对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扶贫系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以问题整改推动项目落实和机制完善。一是成立专班。我县成立了由政府副县长、扶农办党组书记、主任马新洪同志任组长,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本辉为常务副组长,扶贫办领导班子4名副职为副组长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扶贫办7名股级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专班,负责组织落实本乡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二是制发文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制发了《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关于对产业扶贫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专项核查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全县产业扶贫项目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三是会议推动。我们先后5次召开调度会、研讨会、培训会,就各个时间节点的工作和业务进行研讨、部署、培训,多项内容合并开,紧锣密鼓推动工作开展。
强化举措,精准识别
在怎么查、如何查、查得实的问题上,我们突出了三个环节。一是摸清底数。在1月中旬前,我们对十八大以来全县扶贫项目按照不漏过一项、不放过一个的严格规定,进行了项目“大起底”,不但在本单位核实底数、查清项目,而且到财政及相关部门去核实底数、核准项目,确保项目底数准、情况明。根据捞实的项目底数,分别拉出产业扶贫项目清单、合作社项目实施台账等,确保自查和核查工作有的放矢地的推进。二是深入查清。首先,按照属地负责的办法,我们把项目清单发放到各个乡镇,要求围绕产业扶贫项目的选定、实施、监管、验收、收益分配等5个环节和51个方面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入2月份,按照核查压茬进行的要求,我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基层核查调研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本辉同志牵头负责,扶贫办班子4名副职分别牵头成立了4个核查小组,按照**—**年产业项目、**—**年合作社项目、光伏产业项目、特色种植产业项目等4个项目类别划分,分头负责以上项目的核查工作,严格按照5个环节、51个方面的问题,综合运用查阅资料、调研座谈、实地查看、走访了解、个别谈话等方式查找问题。三是确保查实。对每一个所核查项目,我们都建立了全面系统的台账,包括各种资料、实地核查照片及当事人签字认可的51项问题核查情况表,确保核查工作面对面、实打实,有公信力,不走形式,查实情况、查出问题。
对症施策,整改落实
我们坚持查改并举工作方法,在深入挖掘问题的同时,也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狠下力度。一是认真整改。对查出的各种问题,我们积极进行整改。县扶农办4次组织乡镇副职、项目村书记(村长)、经营者和当事人,以及扶贫办原领导同志,进行面对面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有时是按产业座谈,有时是单独座谈,想尽办法、穷尽思路积极进行整改,并取得了很好效果。二是严格查处。对那些属于违纪违法的问题,依法依规严格查处,绝不姑息迁就。14件违纪违法类问题,县纪委监委部门对其中14名涉案人员定性为失职渎职受到了严肃处理。三是建立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我们既重视就事论事的整改,也重视举一反三从机制上的整改,从提升管理机制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阳光化运行,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扶贫办要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问题整改促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产业扶贫项目落实和机制完善,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扶贫办《休宁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休扶组〔**〕10号)文件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近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成立XX镇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镇党委相关班子成员任成员。工作组主要负责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领导、决策、调度、督办。
二、
任务明确,突出重点。
(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严格查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二是审查是否存在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三是严防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收送钱物,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取“好处费”、“辛苦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拨付权违规收费等问题。四是杜绝在扶贫产业扶持、扶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等问题。五是严惩扶贫领域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二)开展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每季度结合“村为主”考核,对各村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进行督查,对于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工作滞后不前的村责令整改,对第三方评估出现较大
问题的村问责到底。杜绝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现象发生。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项目申报验收不严格、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脱贫验收走过场,借机违规收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以及对职责范围内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精准目标,强化措施。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把扶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等纳入专项检查目标,强化时间节点要求,强化问题线索意识,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宣传发动、摸底排查、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长效治理5个环节顺序要求逐步推进。要求各责任人开展自我查纠,并作出自查承诺。随后组织人员逐一进行盯对,通过查看会议记录、原始票据、图文记录等一一进行甄别,最终形成检查结论。
四、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在整治工作过程中,我镇积极树立防范意识,举一反三,认真梳理,积极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控,进一步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确保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长效运行。
此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镇未发现有涉及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违纪违规的现象发生。通过开展自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了全镇干部职工反腐拒变的能力,脱贫攻坚纪律、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担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切实转变了机关干部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有力的推动了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