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标准
第一篇: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标准
区委督查室工作标准
1.准确。即实事求是,真实地反映领导意图和基层情况。严格按照党委决策、会议精神和领导要求制定完善的督查方案,该检查的检查、该催办的催办、该整改的整改,不搞“好人主义”,当“和事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掺杂个人感情或私利,不使尖锐问题平淡化、具体问题抽象化、典型问题一般化,更不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严谨。即认真细致,优质高效。深入一线,仔细看、认真听、详细问,摸清事情的真实“面目”,弄懂事情的来龙去脉。撰写报告秉持对工作、对督查单位负责的态度,按照语言流畅、事实清楚、意思明确的要求,字斟句酌,确保词意相符,尽量使用中性化的词句,表述符合客观实际,避免产生歧义;建立督查人员自审、督查室主任二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终审的三审定稿制度,确保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3.及时。即不拖拉、不懈怠,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督查工作旨在解决拖拉推诿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因此,督查工作的反馈必须快节奏、高效率,讲究时效。要保证一个“快”字,凡规定反馈期限的,必须按时上报,没有规定反馈期限的,严格按程序和制度要求及时反馈,确保反馈结果与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同步合拍,及时落实重大决策,有效解决反映问题。
4.和谐。即尊重督查对象,平等待人。摆正自己位置,切莫以“钦差大臣”自居,盛气凌人,颐指气使,要按照到位不越位、适当不过当、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注意与被督查对象沟通联系,打消对立情绪和消极态度,点对点、面对面地协商解决有关问题,把督查过程变为帮助基层分析原因、查找不足、解决问题的过程。
5.保密。即谨言慎行,严守机密。督查人员经常接触一些机密文件、列席一些重要会议、处理一些领导批示件,要不断加大保密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健全完善保密制度,将保密无小事理念融入督查人员血液,切实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确保泄密事件“零发生”。
第二篇: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督查评分表doc
在建工程钢筋质量专项督查评分表
注:对于合理缺项,应得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按百分率折算。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检查组成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一、钢筋质量抽查要与钢筋资料抽查两者结合;
二、检查中发现如下情况之一时,应判定为不合格钢筋,对应项计0分,不再对其进行抽样检测,并责令立即清退出场;
1.产品质量证明书标明的签字不齐全、技术指标不正确、复印件不清晰、手续不齐、擅自改动内容以及有其他造假行为的;
2.没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号或产品不再许可范围内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号可输入厂名全称或生产许可证号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search/gyxkz/查询真伪,并注意识别钢筋牌号、规格是否在许可生产的范围内); 3.每盘(捆)钢筋没有产品标牌或标牌伪造的;
4.直径大于10mm的带肋钢筋表面没有扎标志、或标识内容不齐全、不清晰的; 5.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标牌、表面标志中的内容相互矛盾、不一致的; 6.产品表面质量、形状、尺寸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
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督查评分表
注:
1、尚未实施项,根据创建方案打分,若以后未实施,加倍扣除得分;
2、对于合理缺项,应得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按百分率折算;
3、创新加分项得分,为奖励加分,计入实得分分值,不计入得分分值.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检查组成员: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学校食堂卫生督查标准
一、总体卫生要求和管理制度
1.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加工冷菜应有专间;
2.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别存放,食品存放时不得接触有害物(如灭蝇、鼠、蟑螂等药品)、不洁物;
3.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刀、墩、案板、桶、盆等所有工具及容器必须分开使用,并做到标志清楚、定位存放、用后洗净;
4.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及食品添加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或橱柜,并有明显的标志;
6.必须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通风、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过滤网、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7.每个岗位和操作环节要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8.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9.建立食品加工人员健康档案。
二、食品采购和贮存卫生要求
1.食品采购要有专门的部门和专人负责;
2.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的复印件,并仔细查验与原件和产品是否相符;
3.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厂址、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分等食品标签内容;
4.禁止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6.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8.库房要保持清洁,设置防鼠、防蝇、防潮设施,冷库要定期除霜,食品之间要有一定空隙。
三、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1.蔬菜必须在浸泡池中用清水浸泡不少于10分钟;
2.粗加工时使用的刀、墩、案、盆、池等要荤素分开;
3.对食品烹调加热要彻底,保证食物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4.加工食品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加工用的容器和用具应标明生熟标记;
5.冷菜加工要专人、专间、专用设备、专用冷冻、专用消毒设施;
6.加工好的熟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面食要有专门的制作间,配备专用的工具、用具、容器及冷藏设施,原材料必须新鲜,无生虫、霉变、酸败、异味及污秽不洁等现象,面食当天做当天食用。
四、餐饮具洗刷消毒及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要有专用的餐饮具洗刷池,带油污的物品要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洗刷;
2.所有餐饮具在使用前要进行消毒,用蒸汽消毒时,不得少于10分钟,刀、墩、案板第次使用前都要进行消毒;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与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存放,保洁柜要定期清洗,并防止老鼠、昆虫爬入;
4.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洗济剂、消毒剂;
5.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
6.从业人员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及时发现并报告自己患有的可能污染食品的疾病;
7.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时刻保持手的清洁卫生,保持工作服务的整洁,进行食品加工时不得留长指甲;
8.工作时,从业人员要穿工作服务,戴工作帽、口罩;
9.拿餐具时应拿不接触食品的部位,要用食品夹子拿已加工好的直接入口食物。
第四篇: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切实认真抓好,抓落实,为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加强检查督促。
一、督查事项
1、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情况;
2、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整改情况;
4、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和事故责任人员处分的落实情况;
5、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督查对象
局属各单位及所属部门。由上一级组织对下一级组织进行督查。
三、督查工作组织
督查工作由局和各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参加。
四、督查方式
不定期进行,原则上一年内不少于4次。
五、督查结果反馈
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被督查单位立即整改,排除隐患。被督查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向组织督查的单位写书面报告。
督查工作结束后,组织督查工作的单位要写出督查报告,报上一级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同时向督查单位反馈结果,提出督查建议。
第五篇: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对各乡(镇)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上
半年工作完成开展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生产安全工作抓牢、抓实,切实有效地防范各类事故,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完成我县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瓮安委通[201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由县安委会牵头,分别由住建局、总工会、安监局、工信局、公安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带队,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六个督查组,从7月25日至29日,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督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多数乡(镇)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开展工作,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专题工作方案,领导高度重视,能够靠前指挥。按要求及时调整、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与行政村、站(所)、组(企业、人)等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所管辖区、监管范围能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发现事故隐患,能够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利用重大节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2011年1至6月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12人。其中:煤矿事故3起,死亡3人;工矿企业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交通一般事故10起,死亡4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一般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6.25%,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35.7 %。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工矿企业事故增加1起1人,道路交通一般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下降6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净增1起,上升3人。消防火灾、
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农业机械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上不到位、重视度不够,存有只要不出事,一切都安全的模糊认识。
(二)资料信息报送不及时,有的乡(镇)存在安全生产资料信息迟报、漏报、补报、不报现象。
(三)安全生产工作资料部分乡(镇)未按要求收集,不能按检查要求提供,存在实际工作已完成但印证资料不齐的情况。
(四)对排查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部分乡(镇)没有复查记录,隐患整改结束后没有做到按时销号。
(五)部分乡(镇)落实会议(文件)精神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
(六)安全监管网络图多数乡(镇)未按要求上墙,同时未按要求签订安全生产村规民约。
(七)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多数乡(镇)未按要求落实,无财政预算报告及经费报销凭据。
(八)标准化建设任务多数乡(镇)未完成,下半年任务较重。
(九)抽查的企业中部分企业安全隐患未排查到位,安全设备设施不足,存在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的情况。
三、半年督查结果
对照与各乡(镇)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现将对各乡(镇)201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整体工作推进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有雍阳镇、永和镇、木老坪乡、白沙乡、鱼河乡、牛场坝乡等六个乡镇;较差的有猴场镇、珠藏镇、银盏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继续加大安全生
产软、硬件的投入,继续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克服得过且过的思想,克服应付过关的工作态度,针对本乡(镇)的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要在今年剩下的时间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个方面的建设,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