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项目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是当代年轻人的重要成长方式。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编写详细的工作总结报告,可使我们在不断的反思、吸取教训、目标优化的过程中,对自身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改进自身的工作不足之处,从而得出有利于自己成长的宝贵经验。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扶贫开发项目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扶贫开发项目工作总结
扶贫开发协会援建项目工作总结
我县XX年科技培训,在扶贫开发协会的大力扶持下,顺利完成了培训活动内容,本活动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科学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科学技术的大力推广和普及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引导群众发展生产的重要措施,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现将培训完成情况做一个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5乡2镇36个村委会363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为1353.57平方公里,有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5%,其中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2%。全县总人口23651户87428人,其中农业人口18415户67811人。人均纯收入1080多元,人均口粮370公斤左右。虽然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不断提高,但到目前为止,仍然还有一部分农民没有解决基本温饱问题。
二、完成情况
培训工作自XX年年10月开始,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培训计划,培训范围涉及5乡2镇7个村委会1100人次,开展养殖业(养猪)培训、种植业(种茶)培训,培训经费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养殖业培训
根据我县农民在生猪饲养中存在的饲养周期长,成本高,无防病意识等问题,为改变传统的饲养方法,提高农民的生猪饲养管理技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猪饲养培训,共计5期,受益300多人次,每期培训15天左右。具体由县扶贫办负责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课堂讲解和现场操作演示,培训内容包括建盖厩舍、选购良种仔猪、科学配料、饲养管理及疫病防治等技术。
2、种植业培训
要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首选项目就是茶产业开发,目前我县茶叶种植面积有3.5万亩,但我县农民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之无生产技术,导致管理不善,单产低,效益差,需要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方面的培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茶业种植培训,共计16期,受益800多人次,每期培训20天左右。具体由县扶贫办负责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到实地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开垦、茶苗定植、管理、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技术。
通过以技能的培训,使农民能够基本掌握养猪、种茶技术,提高了科技文化素质,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加强对种养业的管理能力,减少了发病死亡率,大大提高了生产质量,为今后的发展铺垫了基础。
文章来自: 励志网 详文参考:http:///Article/2012926/14780.html
第二篇:扶贫开发项目内容库
黄口镇扶贫开发项目内容(库)
一、2012(已实施)
1.贫困大学生救助18人;
2.劳动力转移培训100人;
3.整村推进项目(杨阁村)80万;
4.以工代赈项目(杨阁村道路硬化1200平米);
5.以工代赈项目(邵庄村道路硬化1200平米);
6.贫困人口监测4200户、14300人。
二、2013
(一)已实施
1.贫困人口监测4230户、14000人;
2.贫困人口建档立卡4200户、10793人;
3.贫困大学生救助14人;
4.劳动力技术培训80人;
(二)上报计划
1.唐元村以工代赈道路硬化4000平方米(含4座石拱桥)
2.杨阁村整村推进拟投资267.17万元(110万为彩票公益基金,117.17万元为资助整合资金)
3.马常庄村整村推进80万元。
第三篇:村扶贫开发项目建议书
文章标题:村扶贫开发项目建议书
**旗2006—2008年社会包扶贫困嘎查村乌加河镇油房村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建议书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旗2006——2008年社会包扶贫困嘎查村扶贫开发规划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乌加河镇油房村。
3、项目建设单位:**旗
乌加河镇人民政府
4、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5、项目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工程实施计划从2006年4月开始,至2008年12月完工。
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3.25万元,拟通过乌加河镇人民政府自筹与争取上级支持资金来解决。其中,群众自筹资金13.25万元;拟争取上级给予支持资金160万元。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乌加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乌加河镇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7、《乌加河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8、《乌加河镇农村扶贫开发规划》
9、《乌加河镇基层组织建设规划》
10、《乌加河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项目规划》
11、水利建筑工程定额及其它相关文件、资料
12、委托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
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旗乌加河镇位于中旗西南部阴山脚下,河套平原北端,地处东径108北纬41,镇政府所在地距旗政府所在地69公里,是**旗山前的一个标准的农业大镇。总面积72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万亩,辖18个行政村,8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3134人。其中农业人口27643人,占总人口的83。
2、建设单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乌加河镇主导产业为农牧业,农业以盛产小麦、玉米、花葵、番茄,畜牧业以盛产德美肉羊、二狼山山羊绒为主而独具优势的产业发展大镇。2005年,全镇年产粮食7329万公斤,饲草料7690万公斤,大小牲畜存栏13.3万头(只),完成国民生产总值33221.43万元,其中第一产值26752.23万元,第二产值3287.3万元,第三产值3181.9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486元,较上年增长14.8。
3、油房村项目基本情况
油房村位于河套灌区乌加河镇镇西58公里处,具有丰富的水资源,光热充足地势平坦的优势条件。全村总户数242户,总人口946人,辖3个村民小组,有耕地4566亩,户均18.8亩,大小牲畜存栏6460头(只),2005年该村完成国民生产总值114万元,人均纯收入1214元,较全镇人均收入差3274元,属于乌加河镇贫困村之一。
4、形成贫困原因
由于过去灌溉制度和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农业生产的粗放经营,使农业生态系统现到严重破坏。一是土壤次生盐渍化现象日趋严重;二是风蚀沙化程度逐步加剧。近年,该村通过土地规划,兴修农田水利骨干工程,结合兴井废黄、灌排配套,使得该地区地下水位明显下降,土壤次生化盐渍化有了显著的改观。但全村60的农户生活水平仍维持在贫困线以下,耕种土地取得的收入,只能维持日常生产、生活必需品的支出,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基本为零。因此,拟通过国家投资和镇政府自筹资金,发展节水灌溉,兴修农田水利设施,改善生态环境等有效途径,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畜牧业及第
二、三产业来增加农户的收入,提高生产、生活水平。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指出在“十一五”期间,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对外开放的窗口,它对合理布局生产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2、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有利于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稳定。
3、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井、渠、路、林、田配套,达到增加耕地,改善生态和农民增收的目的。
第三章项目建设条件
一、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本项目区属黄河冲积平原和山洪冲积扇接壤地带,地势由北向南倾斜。项目区内,土地、土层深厚、存在土壤次生盐渍化现象,通过开发可用于农业生产。
2、水文地质:据内蒙古水文地质队和乌中旗水务局水文地质资料表明,该地区地质形成于侏罗记晚期的断陷盆地,由于构造上的长期深陷,构成了地水的聚集带。含水层厚度达120--160米,地下水储量大,水质好。地下水能够用于农业灌溉和人畜饮用。
3、气候:项目区位于河套平原北、具有显著的大陆性气候,冬季寒冷而温长,夏季炎热而短促,降雨量少而集中,蒸发强烈。年平均蒸发量在2200——2400MM之
第四篇:**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项目管理机制
1、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村扶贫开发规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同意,再具体组织实施。按规定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订立合同,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测、验收、上报报账资料等。
2、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聘请村老年会、村民代表各1名,组成扶贫项目工程监督2人小组。负责监督扶贫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
3、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承建(中标)单位和项目工程监督小组组成项目验收组。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二、项目资金核算
1、严格按照村财乡管制度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扶贫项目工程类款项原始凭证,须有项目工程监督组成员签字后支付。
2、聘请的项目工程监督组成员,根据要求开展项目监督时所造成的误工,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补贴在项目管理费中予以列支。
3、项目工程款采取施工进度、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支付,
1 且须全额开出有效票据。工程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50%;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验收结算表》同意验收意见,拨付40%,余款在一年内付清。先建后补项目根据《工程验收结算表》同意验收意见,一次性拨付补助款。
三、项目监督管理
1、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扶贫开发规划,结合争取的项目资金情况,在季初或月初在村务会上研究提出具体项目实施计划,按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会议纪要。
2、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安全由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3、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检查各项项目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适时公开。
第五篇:兵团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扶贫开发竣工项目的验收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便于客观、公正地对竣工项目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扶贫项目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效益,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扶贫开发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扶贫开发项目,是指经农业部和兵团审定的62个贫困团场利用国家或兵团扶贫资金而开展的,以改善基本生产条件,改变贫困面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增强团场自身“造血”功能为目的,并列入脱贫规划的项目。
无论是生产性的,还是非生产性的项目;无论投入扶贫资金占总投资比例如何,只要利用了扶贫资金(包括扶贫以工代赈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扭亏措施费等),即列为扶贫开发项目,并依照本细则实行管理。
第三条扶贫开发项目验收的内容:项目工程管理、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情况。
第二章 项目验收的程序
第四条扶贫开发项目的验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即团场自验,师复验,兵团抽验。
第五条扶贫开发项目按期竣工后,项目团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对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审计,整理项目验收资料,填写扶贫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单(见附表),并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在一个月内上报师计委申请复验。
第六条师计委在收到团场自验报告之日起两个月内,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整理项目验收资料,填写扶贫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单,并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在一个月内上报兵团计委扶贫办。
第七条兵团计委扶贫办在收到项目验收报告后,将根据年度扶贫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的特点和项目建成后所取得的效益等,在年度计划项目中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数50%的比例,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协同进行重点抽验,在专家意见基础上形成验收结论,并在验收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扶贫项目实行跟踪检查责任追究制。
第三章 项目建设管理的验收
第八条验收项目资料齐全,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扩初设计(设计图纸)或实施方案、项目计划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变更审批资料、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工程合同书、工程施工报告、工程进度报告、工程质检报告、工程预算和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工程试运行报告、工程竣工
验收申请报告、工程验收鉴定书、工程交接证明书、有关图片和音像等。
第九条集中投放的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
项目法人制:按要求确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的职责和权限明确,项目法人应严格履行职责。
招标投标制: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应与可研报告核准内容一致;招投标运作符合规范,即发布媒体、时间、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和办法、确定中标人程序等;招标结果具有合法性。
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资质符合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监理人员数量、素质达到要求;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月报、监理日志齐全,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和质量控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图纸复审、材料设备复验、总监指令等措施到位,资料完整。
合同制:工程应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签订规范,合同双方的责、权、利明确;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无违规分包、转包现象。
第十条工程质量。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应健全,落实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和控制到位;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质量标准,施工方法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监督手续
完整,质监部门出具检验报告。
因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标准致使项目不能正常运行或影响项目所产生的综合效益,将暂停该项目建设单位的扶贫投资。
第十一条扶贫开发项目必须按照年度计划实施,各师计委和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或变更项目建设规模。验收中发现擅自变更项目的,视为非扶贫开发项目,不予验收,兵团计委扶贫办将收回该项目投资;验收中发现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或压缩建设工程规模的,验收部门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视擅自变更项目处理。
第十二条为确保扶贫开发项目效益的及时发挥,项目要按期实施,按期竣工,各师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无故拖延;因气候、地理环境变化或设计误差等客观因素致使项目延期的,应以书面材料加以说明、上报,并附于验收材料中;验收过程中发现非不可抗力延迟项目建设期,影响项目验收,经查原因属师有关部门,将酌情调减该师的扶贫投资,原因在项目单位,将调减或暂停该项目建设单位的扶贫投资。
第四章 项目资金管理的检查
第十三条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0‟1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计划下达后资金应及时到位,配套资金足额;项目建设单位按项目进度给施工单位拨款的,相关资料齐全。
第十四条扶贫开发资金设立专户,实行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单独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帐目清楚,会计报表、年度决算编制规范,审计资料齐全。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如数调减或暂停下年度扶贫投资。
㈠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财政扶贫资金的; ㈡配套资金不足的;
㈢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多头申请资金的。
第十六条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的行为,要如数抵减下年度拨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国家扶贫资金到位后,兵团计委扶贫办将暂留20%作为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余资金一次性下拨各师计委;各师计委在资金到位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全额下拨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滞留项目建设资金;2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验收项目合格并上报验收有关资料后下拨;验收时发现有滞留现象的,将调减或暂停该师扶贫投资。
第五章 项目运行管护的验收
第十八条扶贫开发项目要明确运行管护主体,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或登记手续;要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保证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九条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状况应达到设计要求,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明显;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管护主体应及时查找原因,制定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并记录、备案。
第二十条因运行管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致使项目工程不能正常运行或毁损的,将暂停该项目团场的扶贫投资,限期整改,并由项目建设单位视情节对管护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师计委应随时了解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复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兵团计委扶贫办负责制定和解释,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