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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精选)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第一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一、“三会一”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1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2传达贯彻局党委的。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

第一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一、“三会一”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1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2传达贯彻局党委的决议、指示;3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4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四)党

党教育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

按制度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各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的记录。“三会一”的内容,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内容要突出重点、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二、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等,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求得帮助,使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情况的一种途径,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加强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

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支部进行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1)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4)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3.思想汇报的形式:(1)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

三、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加强全局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要坚持学习制度。

1.学习的内容。(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3)学习历史、经济、科技、法律等各种知识。

2.学习的方法。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相结合,以各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讨论为主。学习中,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科室实际、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廉洁奉公。自觉地按“三个代表”的要求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4.坚持学习制度,提高学习成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指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每次集中学习教育后,机关党委要组织交流或汇报,或不定期编发信息,进行宣传报道,以提高学习的效果和质量。

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对党内各项制度意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时,应向党支部请假。

第二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群众认可的党员队伍,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规定动作,明确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基本内容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是指会议制度、党课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和报告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

(一)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是指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党小组一般每月召开1-2次会议的制度。

(二)党课制度。党课制度是指党组织通过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制度,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是指党组织结合实际每月固定一天时间,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现场教学、党性分析、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活动,旨在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的制度。

(四)民主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是指党组织通过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旨在消除隔阂、加强团结、改进工作、健全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一项制度,也是实行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指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党内外群众评议、党组织考核等程序对党员表现及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的制度,一般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六)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监督和管理的制度,通常与党内经常性谈心谈话相结合,一般每季度汇报一次。

(七)报告工作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是指党的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一般每半年一次或按工作阶段进行。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建立党的组织生活“7+X”模式:“7”为规定内容,党支部必须落实好组织生活七项制度。“X”为自选内容,党支部要结合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和载体。认真落实“规定动作”,做到严格执行、长期坚持,筑牢组织基础;探索创新“自选动作”,强化分类指导、分层推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注重提升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作风实际,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抓落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抓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七项制度的落实。要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基层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一要坚持思想引领,突出时代主题。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思想引领,组织广大党员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深刻学习领会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入开展国情世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道路的比较中鉴别优劣、看清趋势,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感情认同。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面对大是大非能够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进行斗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追求高尚情操,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职责,坚守道德底线,远离低级趣味。深入开展廉政警示专题教育,通过示范教育、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培训,增强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要坚持规范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年初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的组织生活主题和内容等作出指导性安排,确保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规范有序运行。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影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突出问题,使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真正起到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要把组织生活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集中力量解决1-2件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要定期分析评估开展组织生活的实际效果,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每半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要坚持创新实践,突出网络服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要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围绕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整合网络、通讯等资源,积极探索开展网络组织生活,实现线上互动、线下交流。要推进基层支部“虚拟化”,把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中行业相近或有共同追求的党员通过网络聚集到一起,组建“乡镇党委组织干事”、“驻村第一书记”、“流动党员”、“农村电商”等行业性网络“虚拟党支部”,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进传统支部“网络化”,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通过“网上在线教育”、“网上征求意见”、“网上党务办公”等形式,实现党员在网上活动,支部在网上办公。要推进组织生活“信息化”,探索开辟党员手机报、党员微信(QQ)群、微信公众号、党建微平台等组织生活新平台,定期发布重要公告、党务政务、组织活动等信息,实现互联互通,方便党员参加组织活动。

三、严格考核问责,推进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

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把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范围和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一要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职责。各级党(工)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重点抓好领导管理、顶层设计、工作部署、责任分解、分类指导、示范推动、投入保障、考核评价、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健全班子成员分包联系责任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研究部署,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分析、研判、解决新常态下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当好组织生活的召集人、主持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具体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好基层组织生活,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和做法。

二要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管理制度。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组织生活考勤管理、检查评估、谈话提醒等制度,广大党员要切实增强党性意识,自觉接受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对党的事业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的自主意识,以党章为镜找差距、查不足,规范政治行为、组织行为、工作行为和生活行为。对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予以提醒;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给予告诫;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

三要实行调阅审阅审签组织生活制度。市委组织部每季度要采取实地暗访、随机调查、走访调研等形式,对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阅。各县(市、区)、市直工委、市属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实行基层组织生活记录审阅制度,原则上每年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审阅一遍。各基层党(工)委要实行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制度审签制度,原则上每月都要审阅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明确专人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员,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要建立督查问责制度。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每半年要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党(工)委(党组)每季度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抽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10%的基层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约谈县(市、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和责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20%的基层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部长约谈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和相关党(工)委(党组)分管领导;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30%的基层党组织,直接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治理。凡被约谈的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基层党建及其他各类奖优评先晋级的推荐、评选、表彰,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凡考核排名末位、整改不达标的基层党组织,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追责、诫勉、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

四要全程纪实提高成效。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的组织生活制度流程,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各类会议记录和活动档案。各级党(工)委(党组)要建立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管理台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组织生活责任制度和派员参加组织生活参会制度,全程参与指导所联系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围绕落实每一项基本制度制定详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各基层党组织要规范记录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加强对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考勤、纪实和公开,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民主生活制度是指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会议。党支部根据有关要求研究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时间,民主生活会召开前3—5天,党支部要将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专题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党支部要向群众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初步达成共识。

民主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委员要重点查摆以下情况:1.贯彻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情况。

党支部委员之间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任务清单,认真记录会议情况。民主生活会后10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会议记录、整改措施等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情况。因故没有参加会议的党员,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意见建议转告缺席党员。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的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一般安排在每年“七·一”或十二月份进行,也可以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

前期准备:1.制订方案。党支部认真研究分析党员情况,拟定评议方案,以党小组为单位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组织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确保党员参与率。2.量化标准。对照民主评议内容,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设置分值。3.学习动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相关文件,明确党员标准。4.自我总结。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党员总结材料一般由党小组长审核把关,党支部书记总结材料由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小组长的自我总结材料由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

评议内容:重点评议党员遵守法纪、思想表现、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情况。评议程序: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进行,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人数通常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0%。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时,党员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党小组进行。

结果运用:党支部应及时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基层党委备案,适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等次。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激励,并优先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对评议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党员本人进行谈话,了解有关情况,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进提高。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确定等次。民主评议过程中发现预备党员不具备党员条件或有违反党的纪律情况,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可以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六、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有集中汇报、书面汇报和个别汇报三种形式。

汇报内容:1.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2.近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3.参加党支部活动和缴纳党费情况。4.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情况。5.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6.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7.本人认为应向党组织说明和反映的其他情况。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重点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年终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七、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是指党的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原则上每半年报告一次。党的支部委员会处理重大问题、部署紧急任务或遇到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情况;3.近期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4.研究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措施等;5.其他应向党员大会报告的重大事项。

会前准备。党的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拟定党员大会的时间、议题、日程等有关事宜,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由党的支部委员会书记或指定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进行会议前期筹备,广泛听取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召开会议: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到会方能举行。会议由党的支部委员会书记主持并代表班子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参加,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根据报告内容可以适当扩大党员大会列席范围,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党员要对党的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如有批评意见和质疑,党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应负责任地作出说明和回答,也可以在党员大会闭会后及时作出答复。未到会党员意见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对工作报告或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工作报告或需要表决的事项获得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未到会党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会后工作: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应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由党的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全体党员必须坚决执行。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党组织生活的意见

各支部:

按照市委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内容主体化、形式开放化、考评实效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党委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各支部党组织生活,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支部党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和健全党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基层党组织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的重要途径。各支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以党章为准则,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突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体,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将党组织生活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强化党员意识和党的观念,发挥组织生活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作用,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作用突出、成效显著的要求。

二、进一步严格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严格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规范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基础。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各支部要以

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谈论决定,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每年不少于两次。定期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意见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决定党内有关重要问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发展、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组织和引导党员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基本理论,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加强党性观念的教育。

(二)坚持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度。各支部要坚持党内民主,每月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积极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谈心通气,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员提高认识、增强团结、促进工作。通过民主生活会,推行党务公开,将党内的重大事项、重要决定等内容向全体党员通报,保障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坚持“一年一评议一登记”制度。各支部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主要是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和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检查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时,党员要书写个人总结材料,支部要对每位党员形成评议意见,并将开展评议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会议记录经与会党员签字确定后,上报上级党组织,离退

休党员以参加学习教育为主。在评议党员的基础上,开展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支部书记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直接领导者和具体组织者,要认真制定组织生活计划,明确内容,提出要求,端正思想,严肃纪律,切实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局党委高度重视支部书记的培养选拔,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吸引更多政治素质高、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局党委将有计划地把年轻后备干部安排到支部书记岗位上经受锻炼。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课、经验交流、外出学习和座谈研讨等方式,加强对支部书记如何开展“组织生活”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落实组织生活严肃性、重要性的责任意识和开展工作的能力,帮助他们掌握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四、进一步创新丰富支部生活活动载体

各支部要在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总结、传承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一是针对支部党员住处分散的问题,变集中式组织生活为分散式,由支部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住处相近的党员开展组织生活;二是针对支部流动党员多的问题,可充分利用手机信息平台或者网络教育平台,定期编发教育材料和活动简报;三是针对支部党员素质相对较低的问题,在坚持学习文件和远程教育的基础上,创新开

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四是针对老党员多的问题,结合“挂包帮”、“结穷亲”等活动,以关爱帮扶、慰问为主,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向往党组织,促进基层党员队伍年轻化。

五、进一步加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生活的督促和检查

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协调,各支部要抓好本支部的组织生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局党委将加强对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其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把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纳入支部书记的考核体系。局党委将对未定期开展组织生活的支部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各支部要严格执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缺席组织生活次数较多的党员要提出批评;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四篇:关于规范基层团组织开展团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团委2011[3]号

关于规范基层团组织开展团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是共青团组织先进性和严密性的重要体现。

为了提高团员素质,加强团的思想、组织建设,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委员会特此号召各团支部提高对团组织生活会的重视,并严格把团的组织生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和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团的组织生活质量。

对于团组织生活会的具体开展,特提出以下要求:

1. 通过开展具有鲜明时代主题的团组织生活会来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中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结合当前时事热点追踪以及校际各项活动、措施,以增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为目的,大力开展宣传、组织、响应活动; 2. 组织生活原则上一年级每月举行不少于两次,

二、三年级每月举行不少于一次。在团组织活动期间,监督团员履行义务和保证团员行使权利。活动要求体现出当代共青团员的思想素质以及各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反映社会亮点,增强团员意识,活跃支部生活,普遍提高团员道德素质、理论水平、活动能力。增强班集体、团支部的凝聚力。让每位共青团员从中学习知识、增长才干和接受思想洗礼;

3. 组织活动之前,各团支部必须认真落实《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团组织生活制度》(见附件一)以及《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团组织生活评比细则》(见附件二)。按要求认真填写《组织生活申报表》(见附件三),并于每月月初向分团委组织部上报。分团委组织部在综合各支部的团组织生活申报情况、填好当月《组织生活安排表》(见附件四)后,于每月15日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备案;

4. 活动进行期间,各团支部须严格按照《团支部工作手册》(见附件五)所要求的内容完成活动记录,其中包括各成员的出席情况以及活动表现。认真完成《支部成员签到表》(见附件六)、《支部成员考核表》(见附件七)的填写,并由各班级上交至各学院分团委;

5. 各学院分团委在活动结束后,根据各班在组织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和活动记录做好整理,以《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团组织生活评比细则》为参照,对各班活动成果进行评比,并完成当月的《组织生活检查表》(见附件八),最后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备案;

6. 望各学院分团委认真贯彻团的精神,积极开展有意义的团组织活动,优化组织生活氛围,共建优秀、先进集体;

7. 本通知自即日起生效,请各学院分团委认真贯彻执行。

2 附件一:《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团组织生活制度》

附件二:《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团组织生活会评比细则》

附件三:《团组织生活会申报表》

附件四:《团组织生活会安排表》

附件五:《团支部工作手册》 附件六:《支部成员签到表》

附件七:《支部成员考核表》

附件八:《团组织生活会检查表》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分团委 组织生活会 通知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委员会 2011年4月12日印发

第五篇: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1、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

主要形式: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同时应富有朝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学院和学校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讨论支部近期出现的各种问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议(支部委员参加的)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这些基本活动制度都必须严格坚持。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但不能被挤掉。

(2)制定党组织生活计划。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应有一个大体的计划,包括组织生活内容、时间安排、目的要求、活动方式和注意事项等,并应写成材料或列表向党员公布,使党员思想上有所准备。在实施计划过程中,还要作具体的安排,包括每项活动的主持人、活动地点等,必要时可以作单项的书面计划。 党支部制定组织生活计划,要注意两点:

第一, 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对一段时期内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支部的工作和党员

的思想实际来确定活动内容。

第二, 要经过支委充分讨论,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

(3)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到中心突出,力争解决一两个问题。并提前将会议内容通知支部支委和全体党员,使之有所准备。开会时要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讨论,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

3、党员发展程序

(1)主持人(或支部书记)介绍本次党员发展的人数、具体姓名及相关发展条件;

(2)被发展对象按一定次序上台宣读自己的入党申请书;

(3)支部内所有党员对被发展对象进行讨论,指出其优缺点,对其入党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一步在第二步之后进行,每个人宣读完毕,这一步执行一次)

(4)支部内所有正式党员对被发展对象是否可以发展为预备党员进行举手表决;(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

(5)支部书记带领所有被发展对象宣读入党誓词。

(6)支部书记对本次党员发展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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