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助
第一篇: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助
贝岭镇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
审核情况
1. 贝岭镇政府上报人员总数共310人。 1其中百岁老人有1人。1.马红娣 ○
○2不合格有0人
2. 贝岭镇80周岁老人人数为310-1
=309人 (百岁老人)
第二篇:大冶为9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发放高龄津贴386万施惠高龄老人10240人
——大冶市民政局老龄办
为了让广大高龄老人及时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大冶市民政局老龄办根据市人民政府冶政发[2012]5号文件精神,凡具有大冶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600元/年; 90—99周岁每人800元/年;100岁老人按每人3600元/年发放。截至2013年9月30日,共发放2013上半年高龄津贴386万元,施惠高龄老人10240人。
实施80岁以上高龄津贴的发放,是解决民生,落实民利,维护民权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市老龄办为了确保高龄津贴“不漏发、不错发、不迟发”,按时足额地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不仅采取了“一折通”的社会化发放形式,还特印制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严格实行三级审批的程序,即: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调查申报核实、乡镇(街办)老龄办审核、市老龄办审批。这样不但做到了公开透明,还能够及时掌握到高龄老年人口的增减变化,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和停发手续。
第三篇:80岁以上高龄患者治疗性ERCP的临床护理分析
江门市人民医院消化内科
梁雪月 潘美玉
[摘要]:目的:总结80岁以上高龄患者治疗性ERCP的护理经验以预防或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方法:对42例年龄大于等于80岁伴或不伴有其他系统疾病的高龄患者行治疗性ERCP的个体化临床护理进行总结。结果:有针对性的个体化护理有助于减少ERCP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结论:积极有效的治疗并配合术前充分准备、术中仔细监护、术后精心护理是减少并发症、保证治疗成功的关键。
[关键词]:高龄患者,治疗性ERCP,护理。
背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老年人胰胆管疾病的发病率逐年增高,然而高龄胰胆管疾病患者往往合并其他系统疾病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难以接受外科手术[1]。内镜下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是为探查胰胆道系统疾病的造影术,同时可内镜下行相应的治疗如取石、胆管引流、胆道支架置入、乳头切开等,是一种应用广泛、对病人创伤小,并且安全有效的诊断及治疗方法,易被高龄患者接受,已成为高龄胰胆管疾病患者的主要治疗手段之一。虽然ERCP的创伤小,但仍有可能出现相应的并发症,本文对2007年1月~2012年12月以来行治疗性ERCP术的42例年龄大于等于80岁的高龄患者进行了临床观察和护理总结,现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行治疗性ERCP的患者42例,年龄大于等于80岁,其中男性18例,女性24例,年龄最高99岁,平均年龄(83.4±3.3)岁,胆总管结石20例, 胰胆管肿瘤22例,合并症的共35例(83.3%),合并症主要包括:心血管(高血压及冠心病)28例、糖尿病6例、慢性阻塞性肺病和(或)肺部感染15例。有14例患者合并上述2种以上疾病。术后并发症:急性胰腺炎2例,胆道出血1例,胆道感染2例。
2.护理 2.1术前护理
2.1.1心理辅导:本组病人均为高龄患者,文化程度偏低,对相关知识认识甚少,因此术前心理辅导显得尤为重要,也是手术成功的前提。详细介绍ERCP的目的、手术方法、注意事项从而减少患者的恐惧及担忧,同时了解其思想顾虑,给予精神安慰及心理疏导,减少心理负担,提高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
2.1.2术前护理:了解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做碘过敏试验;除ERCP常规术前检查外,所有高龄患者均需行心电图、胸片、凝血功能、血气分析、肺功能、动态心电图等检查;遵[2]
[3]医嘱用药,控制血压、血糖等在正常范围,如合并肺部感染,积极控制感染以在术前达较理想状态;按医嘱嘱患者术前禁食8小时,术中不要穿戴影响摄片的衣着饰物,带病历、手腕带等资料;建立有效静脉通路;术前备药(安定、654-
2、杜冷丁)等[4]。
2.2术中护理:协助患者取俯卧位,或左侧卧位,高龄患者,尤其是合并心肺疾病的患者,因俯卧位压迫胸廓可能会影响患者的呼吸和循环功能,加重心肺负担,应常规吸氧(2~4L/分钟),心电监护,备好呼吸机及各种抢救器械及药品;术中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面色、心率、呼吸、血压和血氧饱和度等),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操作并做相应处理。选择有经验的护士,术中与医生配合默契,熟悉操作流程及器械的应用,技术熟练,尽量减少操作时间,动作轻柔迅速,反应敏捷,最佳配合医生以尽量缩短手术时间,减少术中并发症等。
2.3.术后护理
治疗性ERCP操作时间相对较长,且高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相对升高,患者痛阈高,反应相对迟钝,术后常缺乏典型的症状及体征,容易延误对术后并发症的发现及处理,因此,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高龄患者的术后护理,并根据不同个体制定个体化精心护理,可减少术后并发症的出现,缩短恢复时间。
2.3.1一般护理:术后禁水禁食,严密监测生命体征的变化(血压、心率、呼吸、血氧饱和度、体温等),同时密切观察意识、尿量、鼻胆管等;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腹痛,肛门是否排气排便等变化情况,定期复查血尿淀粉酶及血常规、生化等,并遵嘱指导患者逐渐恢复饮食;积极给予心理辅导,及时了解患者对治疗、生活、饮食等方面的需求,并给予解决,尊重、鼓励患者,增强患者信心。对合并高血压和(或)糖尿病的患者,禁食期间注意血压、血糖的变化,如有危急值,及时报告医生并予相应处理;对合并严重心肺疾病患者,术后常规吸氧,并严格控制输液量及补液速度;对有鼻胆管引流的患者,应主要防治引流管脱落、堵塞、感染,并观察引流液量、颜色、性状等,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报告医生。
2.3.2 术后并发症的护理:术后常见的并发症有急性胰腺炎、 出血、胆道感染、穿孔等[3][5]。因此,ERCP术后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尽量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ERCP术后胰腺炎的观察及处理:ERCP术后胰腺炎是指进行ERCP术后有明显的腹痛等一系列腹部症状、淀粉酶升高等胰腺炎表现,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治疗时间的现象。ERCP术后胰腺炎与反复多次插管、过高的注射压力等引起胰管过度充盈有关,是ERCP术后常的并发症[3]。该并发症在本组病例中有2例。术后出现持续腹痛且血淀粉明显升高的患者,应及时报告医生,遵嘱严格禁水禁食、同时根据情况予制酸剂、抗生素,并维持水电解
[6]质平衡等,必要时予生长抑素或类似物或乌司他丁,定时复查血尿淀粉酶,耐心倾听患者的诉说,运用心理技巧减轻患者的心理压力,消除患者对此项检查的恐惧与焦虑。
胆道出血的观察及护理:胆道出血的原因主要有切开过大、过深、乳头旁憩室或憩室内乳头等,该并发症在本组病例中仅有1例。术后应严密观察患者有无排黑便、呕血、有无冒冷汗、脉搏细速及血压下降等出血征象,同时观察引流液的颜色,是否有血性液体流出,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医生,快速扩容,静脉应用止血药物等。并根据情况辅助医师行内镜下治疗或血管介入治疗等。我院该例患者通过血管介入治疗成功止血。饮食方面需告知患者止血术后2天内需禁食,待病情平稳后可逐步过渡到全流食、半流食至普食。
胆道感染的观察及护理:胆道感染的主要原因有胆道梗阻、切开导致水肿明显、鼻胆管引流不畅等引起,临床表现为术后出现上腹痛、高热、黄疸加重、右上腹压痛、胆囊肿大,重者出现休克[2,8]。术后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尤其体温的变化,观察临床症状如腹痛明显伴发热、寒战等应及时报告医生,遵嘱给予降温、抗生素等处理,仍不见病情好转,应紧急行内镜下胆管引流。
3.讨论:
高龄胰胆疾病患者往往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尤其是心肺疾病及糖尿病等,这大大增加了治疗性ERCP的风险,同时对患者术后的恢复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术前充分评估及准备、术中仔细监护、细心操作,术后有针对性的个体化精心护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同时配合积极有效的治疗,这可大大减少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缩短住院时间,保证治疗成功。本组42例患者均治愈或好转出院。综述所述,通过分析发现,80岁以上高龄胰胆疾病患者不应该是治疗性ERCP的禁忌症,通过细心而严密的护理及治疗,治疗有效率是肯定的。
参考文献:
[1] 张荣春, 秦斌, 等. 80岁以上高龄患者治疗性ERCP的临床分析. 中华消化内镜杂志 2011,28: 21-23. [2] 麻树人, 邵晓冬, 张宁, 等.治疗性ERCP在胆胰疾病中的应用价值. 中华消化内镜杂志. 2006,23: 31-34.
[3] 李兆申, 许国铭, 孙振兴, 等. 诊断性与治疗性ERCP早期并发症与处理. 中华消化内镜杂志. 2002, 19: 77-80.
[4] 张晶, 崔梅. 内窥镜逆行性胰胆管造影术360例临床护理. 齐鲁护理杂志. 2009, 15(4): 35. [5] 姚谦, 黄强,等. ERCP技术在高龄胆总管结石患者中的应用及疗效. 肝胆外科杂志. [7]2012, 20: 176-178 [6] Cohen S, Bacon BR, Berlin JA, et al.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state-of-the-science conference statement: ERCP for diagnosis and therapy. Gastrointest Endosc.2002, 56(6): 803-809. [7] 李俊梅, 李芸,等. ERCP术后并发胆道出血的危险因素及防护. 西部护理.2012, 3: 23 [8] 吴传良 ERCP常见并发症及防治策略. 医学研究杂志. 2009,38(3): 92
第一作者:梁雪月 主管护师 大专 邮箱 1045833009@qq.com
电话 13680402960
潘美玉
护师
本科
第四篇:关于做好80岁以上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工作的通知
聂民字[2011]19号签发:尼玛次仁 关于做好80岁以上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营造社会对高龄老人的尊重和优待,使高龄老人能够安享幸福晚年生活,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地区民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城乡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凡持有本县城乡居民户口,于2011年1月1日前年满80周岁(以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为准)的高龄老人均属补贴范围。
二、申报方法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适龄老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等相关材料。村(居)委会收到上述材料经确认无异议后填写《聂拉木县城乡寿星老人健康补贴申报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汇总(制成电子备案表),将本辖区内所有申报对象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申报对象个人材料及备案表册一并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审批。县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有疑问的退回重新核查确认,对无异议的批准其享受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待遇。
三、补贴标准
补贴类别:高龄老人从80周岁起每十年为一个补贴年龄档,共分三个年龄档:80周岁—89周岁,补贴标准不低300元;90周岁—99周岁,补贴标准不低于500元;100周岁及以上,不低于800元。
四、补贴时限
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进入、退出机制。每一年审批一次,对到相应年龄段未申报审批的不进行补发。补贴对象从年龄段的当年开始发放,从去世后的当年起
停发补贴。
五、资金发放
寿星老人健康补贴资金由民政局统一发放,并亲自送到寿星老人手中。
六、档案管理
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工作档案县、乡(镇)、村(居)委会都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分级对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发放工作资料(书面申请、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申报审批表)实行一人一档的方式进行归档,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七、其他事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村(居)委会应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担各项事务管理。召开村(居)委会“两委”会议、村民大会,把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乡(镇)、村(居)委会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调查摸底,做到不错报、漏报,确保符合补贴标准的对象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3、加强管理、阳光操作。各乡(镇)、村(居)委会应定期对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做到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出现非正常现象的发生。
4、合理调配、及时申报。因时间紧、工作量大,各单位应充分调整其他工作时间,全身心投入,抓好此项工作,将补贴对象个人材料及各类表册于11月20日前交县民政局。
联 系 人:陈均 嘎玛旺扎
联系电话:(0892)8272152
电子邮箱:nielamumingzhengju@126.com
附件1:聂拉木县城乡寿星老人健康补贴申报审批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
主题词:寿星老人健康补贴通知
聂拉木县民政局2011年10月24日
共印8份 存档1份
第五篇:关于对高龄老人实施生活补助的实施意见
关于对90—99周岁
老年人实行生活补助的实施意见
为宏扬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根据市政府(2002) 94 号文第8 条之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年1月1日起对我区部分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现将实施意见颁布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持有区常驻户口,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费元,由区财政拨款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享受补助的发放对象需向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户籍证明
(三)村(居)委会表明发放对象健在的证明材料
(四)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三张
三、申领程序:
由发放对象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无直系亲属者可指定一固定委托人)将上述材料报当地政府民政办审核,审核后填写领取表,交区老龄办审批。符合发放条件者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列入补助范围。补助费每半年由当地民政办集中发放一次。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每年的5月27-28日和11月27-28日(逢周日、周六顺延)到区老龄办集中领取补助费,并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到老年人手中。发放对象或其委托领取人凭本人身份证、发放对象的老年人优待证、村(居)出具的老年人现时情况(健在与否)的证明信到乡镇(街道)民政办领取。领取金额按月计算。新增人员在办理审核手续的后一月开始领取。
四、注销:发放对象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需在老人死亡十五天内持村居开具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到当地人民政府民政办办理注销手续。民政办接到告诉十日内报区老龄办予以注销。
五、监督:申请补助者应据实提供本人年龄及生存情况。弄虚作假、冒领、多领者将根据领取数额处以双倍的罚款。各乡镇、街道应在发放补助前将发放对象名单张榜公布,公布时长不少于三天,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