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篇: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程序主持词
(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一、报告支部委员候选人酝酿产生的过程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在重组企业中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我们-------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有———人组成,其中———同志已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为党支部书记,还需增补——名。前阶段,对照支委人选的要求,我们由下而上,在广泛听取支部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酝酿产生了——名候选人,他们分别为:———、———、———、————、———。
支委候选人产生后,我们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作了上报请示,经集团公司党委同意,----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为:----、----、----、------、----。
二、介绍候选人情况
分别介绍候选人的概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主要简历)。
三、通过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办法为:
1、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路局《党支部建设纲要》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
3、本支部正式党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按照规定,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__人)方可选举。
5、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排列不分先后。如赞成某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不同意者画“×”;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被选举人必须是本支部的正式党员,必须在选票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举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格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名额(-- 人)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 人)为废票。
6、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 1
方可当选,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人)为止;如果后几名候选人虽得票超过半数,但因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若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应选名额(--人)时,则对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重新选举,如再未通过半数,则原超过半数的当选,空缺名额待以后再进行增补。
7、本次选举设监票人2人,从本支部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8、本选举办法经机关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现在请大家对选举办法进行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表决通过。
今天党员大会应到党员-- 人,实到党员数——人,符合规定要求,选举有效。
四、通过监票人名单
现在我推荐---、----同志为监票人。请大家酝酿一下,同意的话,请鼓掌通过。
五、选举
请监票人开始工作,分发选票,解释选票说明。
请大家填写选票。
请大家投票。
当场计票。
六、宣布选举结果
宣布各候选人得票情况,根据本次选举办法,———、———、———、———同志增补为------公司第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大家以掌声表示祝贺。我们党支部将按规定程序向集团公司党委上报选举结果,在集团公司党委批复后正式生效。
七、增补委员代表表态发言。
八、请集团公司党委领导讲话。
第二篇: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1、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
举权的党员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其中等位同志因等原因无法到会,经征求支部多数党员意见,并报党委核准,不计入本次会议应到会人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2、党员有权利对选票的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
票,也可另选他人(预选时不能另选他人),凡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或“√”,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要在候选人后面姓名栏空格内填写所要选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或“√”。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3、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的半
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过半数的被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则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应对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预选需产生委员候选人名、正式选举支部委员名。如果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票数未过半的候选人中再次选举直至过半,以高票到低票取足应选名额。如果再次选举仍未过半,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
过半数的人数已接近应选名额,经多数党员同意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4、填写选票时,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做到笔记清楚,符号准确,划写选票要在指定地点根据本人意愿填写,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划写选票时可请在场的工作人员按其本人意愿代写。
5、大会设总监票人名,计票人名,由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提名,经大会通过后,开展工作。
6、大会设投票箱1个,投票时按监票人、计票人、党员依次投票。
7、大会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8、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9、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篇: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xxxxx支部委员会,由xxxxxxx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中共xxxxxxxx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举产生。支部委员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应选举产生1名支部委员。根据有关要求,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共2名。
五、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或达到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举时,党员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选票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反对,在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弃权,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须对现有一名或几名候选人投不赞成票(在其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且在选票右面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书写选票要用钢笔、圆珠笔或墨水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七、本次党员大会的选票上均应盖有xxxxxx党支部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
八、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含另选他人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票,由总监票人视具体情况作为部分无效或全票无效。
九、支部委员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如选举中遇到特殊情况,由xxxxxx党支部视情况处理。
十、本次大会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产生,由xxxx党支部提名。监票人建议名单须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选举工作人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确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本次大会设1个投票箱,总监票人、监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全体党员依次投票。因故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计票工作人员当场开启投票箱清点所投的选票张数,所投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张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张数,选举无效,应重新投票。
十三、大会宣布选举结果,计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得赞成票多少顺序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向大会宣布。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xxxxxx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四篇: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中共宣城全鑫矿业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分两步进行,首先召开党员大会采取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然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人。这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宣布结果。
三、候选人的提名根据《条例》第十一条、十三条: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四、根据《条例》第二十
二、二十三条,从不是委员、书记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名监票人、×名计票人,并经全体党员(委员)表决通过。
五、换届选举委员会委员、书记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正式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划“○”、不赞成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另选,可在空格处写上姓名并划“○”。
六、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若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重新选举仍不过半数的,则委员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七、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请假的党员、委员视为缺席,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选举办法由本届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2011年11月17日
第五篇:增补党支部委员的选举办法
×××党支部
增补党支部委员的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将交通运输局委员会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1名。
三、党支部在广大党员推荐、酝酿、支委会讨论的基础上,报局党委审批,确定两名正式候选人,然后提交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差额1名)。
五、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画“○”。
七、每张选票所投赞成票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勿用红色)。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选票作废;如本人不能画写选票,可委托非候选人的其他党员按选举人的意志代笔。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填写好选票后投入票箱,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划票人划票。
九、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始得当选。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十、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1名,由主持人从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提名,经参加选举的党员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将得票情况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然后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数,并宣布当选人名单。报告候选人得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十
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