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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全文)

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

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实施方案

(修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社会需求和绩效导向,紧紧围绕“四服务”和深化学会改革,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促进科协组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结合省科协所属学会和高校科协实际,对“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实施方案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科协系统学会的改革要求,加快学会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提升省科协所属全省学会综合能力,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助力湖北“三大攻坚战”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支持一批改革创新、勇于实践、成效显著的学会,影响和带动其它学会提升能力、创新发展。

2、培育并建成一批服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内部管理规范的学会,使之成为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重要提供者。

— 1 —

3、支持省域范围内优秀自然科学类科技期刊建设,推动学科建设和繁荣学术交流。

三、实施方式

围绕提升学会服务社会管理能力、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以财政项目资金立项支持学会能力提升。项目每年一评,项目周期为1年。每个单位原则上当年只能入选实施1个项目。

四、实施原则及内容

(一)能力提升学会

按照“服务发展、能力提升,重点支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项目资助、专家评审和考核评估的管理办法,每年支持和培育10个左右能力提升学会,促进科协所属学会的发展。具体实施办法按《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能力提升学会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操作。

(二)服务创新学会

按照“科协主办、学会主体、企业主建、专家主导”的原则,以企业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推进产学研合作为基础,以学会、高校科技人才资源优势为依托,促进企业科技创新,通过学会和高校科协自愿申报的方式,每年资助学会或高校科协在全省市州10个左右企业设立“两个基地”。具体实施办法按《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服务创新学会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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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秀科技期刊

按照“学科建设、学术繁荣、项目资助、宣传引领”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核批准的管理办法,每年扶持和资助5个左右优秀科技期刊,促进全省自然科学类科技期刊的繁荣。具体实施办法按《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优秀科技期刊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操作。

五、实施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成立以省科协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2、提能增效引导,有序推进实施。根据科协工作职能定位,发挥科技社团优势,统筹谋划好《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建设工作,坚持典型效应的工作方法,有序推进实施,确保《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建设工作取得突破。

3、加强管理,严格考核评估。按学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科协财政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考核评估,提出工作任务和资金使用要求,确保《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 3 —

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能力提升学会项目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条 实施目的

通过项目实施,增强学会服务创新驱动、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在学会能力提升的基础上,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才能,较好地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发挥提能增效导向作用,同时,引领带动全省学会拓展服务领域,增强发展能力。

第二条 实施范围

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 第三条 实施条件

申报实施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会已建立党组织;

2、上年度内,至少应举办1次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并提交1份不少于2000字的《学术活动报告》或《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报告》;

— 4 —

3、申报项目须为近2年内的具有显著能力提能增效作用的工作成果(限1个),并提交1份3000字左右的《能力提升学会工作成果报告》;

4、已获资助的学会可隔年申报;

5、参加上一年度社团组织年检合格的全省学会。 第四条 项目选题 选题须着重体现下列重点:

1、学术交流类——围绕推动学科发展能力突出,开展的各种综合交叉、前沿高端、科技界关注的重点学术问题、区域性专题等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2、学科引领类——建立学科或行业技术发展能力突出,有学科发展报告制度、促进学科发展或行业共性技术进步的举措和成绩;

3、决策咨询类——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能力突出,为重点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得到省领导或省直有关职责部门领导批示;

4、人才建设类——围绕贯彻“人才强省战略”能力突出,以创新理念服务人才托举工作,促进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成长;

5、学会改革类——围绕推动学会持续发展,改革治理体系、优化组织结构,学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提升突出。

— 5 — 第五条 组织领导

1、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 (1)审查、批准、颁布项目实施办法; (2)研究确定评选组专家;

(3)研究审定并批准对能力提升示范学会实施资助。

2、成立评选专家组。省科协学术交流委员会成员任组长,专家由评选办公室推荐,报评审领导小组批准。专家组由5人组成,人选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负责对申报能力提升示范学会的初评工作。

3、设立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学会部。其主要职责:

(1)制定(修订)项目实施办法; (2)收集、整理、存档评审材料; (3)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4)向评审领导小组汇总、报告初评结果; (5)落实项目实施与评选(审)工作组织协调。 第六条 回避与纪律

1、严格专家回避制度。凡提出申报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会员或在其中担任理事长、秘书长等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

2、严肃评选纪律。专家应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讨论协商发扬民主,不得施加倾向性影响或投票暗示等影响评选工作公正性 — 6 — 的现象,否则,即取消其参加评选资格。

3、凡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推荐单位3年内参加申报的资格。

第七条 申报方法

当年5月30日前由网上填报《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能力提升学会申报表》并上传项目申报所需全部材料。

第八条 评审程序

1、专家组初评。评选办公室负责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送专家审阅后组织召开初评会,专家组以投票方式(2/3以上多数

同意)拟

定入选单位,并向评选办公室提交初评(排序)结果。

2、领导小组审定。评选办公室向评审领导小组汇报专家组初评情况,由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和确认入选单位。

3、评选办公室根据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意见,负责将审定后的入选单位名单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

第九条 经费管理

每年年底前,资助经费由省科协计财部以专项资金方式拨付给入选单位;经费使用须自觉接受省科协审计监督。

第十条 附则

— 7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省科协学会部负责解释。

— 8 — 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服务创新学会项目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条 实施目的

省科协支持所属全省学会、高校科协在科技型企业设立“会企创新协作基地”、“校企协同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个基地”),组织动员有关学会、高校科协参与“两个基地”工作,促进科技创新资源的有效集聚和利用,力求在服务全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中取得实效。通过“两个基地”建设,推广一批科技成果,研发一批先进技术,培养一批企业创新型人才,促进全省学会和高校科协在提升地方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二条 实施原则

坚持“科协主办、学会主体、企业主建、专家主导”,以企业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推进产学研合作为基础,以学会、高校科技人才资源优势为依托,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第三条 实施单位

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为项目申报单位,企业为项目协作单位,市州科协为项目合作单位。项目由省级学会、高校科协负责向省科协申报。

第四条 实施条件

(一)申报学会(高校科协)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按照学会(高校科协)章程开展工作,按时换届,及时年

— 9 — 检,业务工作良好,学会建立了党组织,无违法违纪行为;

2.能够根据企业相关科技需求,加强与企业合作,有明确的科技合作意向、具体的科技合作内容及合作成果;

3.有与企业开展科技合作、不少于3人的专家团队,应明确1名负责牵头的签约专家;

4.有与市州科协合作基础; 5.有实施项目的具体工作人员。

(二)协作单位(企业)应具备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良好的科技型企业;

2.有一定的研发能力,研发团队结构合理,有稳定的科研经费保障;

3.有科技需求,能与学会(高校科协)开展良好的科技合作,与市州科协联系紧密;

4.能够为学会、高校科协的专家开展科技合作提供必要的科研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

5.有实施项目的具体工作人员。

(三)合作单位(市州科协)应具备条件 1.支持企业参与项目申报工作;

2.参与“两个基地”的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 3.有实施项目的具体工作人员。 第五条 实施流程

— 10 —

(一)申报学会、高校科协须与市州科协、相关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并与企业拟定科技合作意向,达成科技合作协议,形成合作共识;

(二)企业、市州科协协助学会、高校科协填写相关申报表格,提供和完善相关申报资料;

(三)省级学会、高校科协负责通过省科协项目网络申报系统,向省科协进行网上申报;

(四)省科协对申报项目进行归类整理、资料审核;

(五)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评审;

(六)省科协党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七)公示立项。 第六条 项目管理

(一)省科协学会部是项目实施的组织单位,负责项目的总体设计、总体协调、总体实施、总体把关,加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二)学会、高校科协是项目实施的执行单位,负责项目申报、“两个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项目实施当年12月30日前向省科协报送工作总结(含照片、资料台帐等工作轨迹),项目实施第二年10月30日前向省科协报送《×××基地绩效考核表》及经费使用明细清单;

(三)市州科协是项目实施的联络服务和“两个基地”的区域管理单位,负责推荐、指导企业申报项目、联络学会和高校科

— 11 — 协、协助配合省科协加强“两个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对“两个基地”进行监督检查、服务指导、绩效考核;

(四)企业是项目实施的协作单位,负责与市州科协、学会(高校科协)的申报对接、“两个基地”建设、科技合作服务保障;

(五)“两个基地”开展有关技术合作及活动时,应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政策。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科协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定评审组专家,审定批准项目立项;

(二)提供资金保障。省科协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审定立项的学会、高校科协给予专项资助;

(三)严格经费管理。省科协财务部门以项目专项资金方式,拨付给相关省级学会或高校科协。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两个基地”建设中相关专家的授课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牌匾制作费、管理费(不能超过资金的5%)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奖金费、津贴费、慰问费、招待费、电话费等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费用。项目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在两年之内使用完毕,并自觉接受省科协财务部门审计检查。市州科协可匹配适当专项经费,用于配合开展“两个基地”建设。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省科协学会部负责解释。

— 12 — 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优秀科技期刊项目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条 实施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科技期刊基础条件和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改革、创新与发展,努力提高科技期刊学术质量和出版质量,培育一批在学科和专业领域内有较强影响力、辐射力的优秀科技期刊。

第二条 实施范围

1、省科协主管的科技期刊。

2、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主办或合办的科技期刊。

3、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或分会(属地湖北)所办刊物。

4、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主办的有准印证的内部科技期刊。

第三条 实施条件

1、办刊宗旨明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有关编辑出版工作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遵守科学道德规范,弘扬科学精神。

2、办刊科学严谨,有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办刊规章制度完善;有本专业、本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的编委会,且有一支

— 13 — 具备相应能力的期刊编辑队伍。

3、在国内同学科期刊中有一定的竞争力,同行认同度较高。每年按时发表足够数量的学术论文,总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必须达到同类期刊之上乘并产生较大影响,在本学科期刊中居前列者。

4、严格遵守学术标准和编排规范;期刊的纸质出版工作和网络出版工作结合较好。

5、学术期刊必须有科学性、创新性、探索性,报导内容必须属于自然科学类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类的学术性成果。

第四条 实施标准

优秀科技期刊2018年资助5家,每家资助5万元,总计额度为25万元。

第五条 回避与纪律

1、严格专家回避制度。凡申报优秀科技期刊的相关单位专家不能担任该项目评选组专家,专家组中如有与科技期刊申报相关联的亲属、师生、同事、上下级等关系的须主动申请回避。

2、严肃评选纪律。专家应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讨论协商发扬民主,不得施加倾向性影响或投票暗示等影响评选工作公正性的情况,否则即取消其评选资格。

3、凡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申报单位3年参评资格。

第六条 申报方法

— 14 —

1、申报优秀科技期刊项目,需网上填报《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优秀科技期刊项目申报表》并上传项目成果材料电子版。

2、《优秀科技期刊项目申报表》、总结报告和项目成果材料各1份经由所属学会或单位加盖印章后,寄送至: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128信箱(湖北省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邮编:430063。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专家组初评。评选办公室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送专家审阅后组织召开初评会,专家组以投票方式(2/3以上多数同意)拟定资助对象,并向评选办公室提交初评(排序)结果。

2、领导小组审定。评选办公室向评审领导小组汇报专家组初评情况,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和确认资助对象。

3、评选办公室根据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意见,负责将审定后的资助对象名单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

第八条 经费管理

1、每年下半年,省科协计财部以专项资金方式拨付给受资助单位;经费使用情况须自觉接受省科协审计监督。

2、每年第四季度末,报送省科协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或计划。 第八条 附则

— 15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省科协学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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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首都创新精神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2012—2015年)

为贯彻落实《践行“北京精神”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培育创新精神的若干意见》,全力构建创新创业的服务体系、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和创新文化的传播体系,进一步培育全社会的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加快建设创新文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工程

(一)加强企业创新环境建设

1.充分发挥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加强引导,强化服务,完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推动我市企业创新文化培育,支撑企业家创新需求,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

牵头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2.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创新方法企业行”等活动,推广普及创新方法,鼓励企业持续开展创新研发,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 3.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新主体营造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执法总队

4.加快推进国家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技术转移、技术交易、版权交易、设计交易等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为企业创新提供资源与途径,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牵头单位: 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新闻出版局、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管委会

5.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科技政策的引导作用,完善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平台建设,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管委会

6.在股权激励、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大胆创新,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创建具有国际水平的产业环境,在中关村布局和优先支持一批国家和北京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进“十百千工程”和重点“瞪羚”企业,做强做大一批创新型企业。 牵头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优化科研创新环境

7.进一步推进高校院所的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人事、经费管理、激励考核等制度,营造有利于发挥自主性、创造性、潜心研究的创新环境,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研院

8.充分发挥我市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奖励和科技计划项目等政策措施的导向作用,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基础性研究和前沿性探索。尊重科研人员的研究和学术自主权,健全科研诚信制度,从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教委

9.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千人计划”,深入实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长城学者计划、科技新星计划等项目,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鼓励跨国、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跨单位的产学研创新团队培养,推动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合作共享。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管委会

10.大力推进股权激励和创业帮扶等措施,探索新形势下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创业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创业。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

(三)营造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

11.加强创新创业政策宣传贯彻工作,通过“科技北京”讲堂、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等形式,加大创新创业政策的宣讲力度和创新理论、专利技术等的培训,推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和全社会公众理解、掌握和运用创新政策。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科协、市科研院、市总工会

12.深入落实税收优惠、低息贷款、创业贷款、创业培训等政策措施,加强对全社会创业的服务,逐步提升全社会创新创业能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配合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 13.深化见习基地和青年创业园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见习和孵化网络,营造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青年参与创业和提高创业层次。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科委、市科研院、市科协、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

二、实施创新教育促进工程

(一)探索创新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14.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倡导创新教育,不断丰富创新教育内容,促进不同教育阶段创新教育的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将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培育融入到教育全过程之中,强化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质疑精神。

牵头单位:市教委

配合单位:市科委、市科协、团市委

15.利用首都丰富的科技资源,创新教育教学内容,不断完善科学探究实验室、科普教育基地等校内外创新教育场所建设,鼓励学生参与北京学生科技节、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北京青少年科技博览会等各类科技发明活动,满足学生参与探究学习的热情,着力培养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教师创新责任意识,强化创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创新能力。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科协、市科研院

(二)开展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

16.深化科教合作机制,探索青少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创新型后备人才的发现培育体系,按照“及早选苗、重点扶持、跟踪培养”的总体要求,加大对具有创新潜质后备人才的发现、教育、跟踪指导与服务力度。

牵头单位:市教委、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

17.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试点,搭建科技后备人才培育平台。加大对“雏鹰计划”、“翱翔计划”、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培养计划、青少年科技俱乐部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在科学家身边成长”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青少年直接参与科学前沿的探索活动。鼓励各机构积极配合素质教育改革,发挥科研资源优势,探索联合培养创新后备人才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教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团市委、市科研院

(三)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创新教育 18.结合学习型城市建设,将学习型组织建设与创新教育相结合,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创新教育力度。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编制创新教育的指导读本、手册等,依托有条件的机构承担面向社会的创新教育培训任务。

牵头单位:市教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

19.落实《首都职工素质工程五年规划》,以服务北京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强城镇职工的创新教育;开展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活动、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职工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及交流推广和职工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职工技术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

20.围绕首都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整体部署,探索农民创新教育模式;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科农技员、农村实用人才、林果乡土专家、农村科技协调员、农村科技服务港、田间学校等作用,提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和创新创业能力。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

21.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创新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提高其科学决策的水平和管理创新能力。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

三、实施创新文化建设工程

(一)推进全社会创新文化建设

2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将创新文化建设作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研究创新文化的内涵,建设渠道与途径,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文化,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文化条件。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首都文明办、市文化局、市教委、市科委

23.以创新的观念和价值取向为核心,大力推进各单位、各部门的创新文化建设;鼓励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树立创新观念、建立创新制度,完善创新教育、鼓励创新行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首都文明办、市教委、市科委、市文化局

24.加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重点单位的创新文化在全社会的传播,推进全社会对创新的认同和支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科委、市文化局

(二)推出一批创新文化精品

25.推进弘扬创新精神的优秀作品创作。加快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创作基地,培育和扶持若干出版创意工作室,为北京创新文化作品搭建出版资源配置平台。发挥北京科普创作出版资金的作用,组织和支持各类传媒及科普作家,策划优秀选题,面向社会推出一批反映创新成就、倡导创新思维、培育创新意识、弘扬创新精神的优秀原创作品,多层次、多角度宣传重大创新成果、创新方法,阐释和弘扬创新精神。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科委、市文化局、市科协

26.激发企事业单位和自由创作人的创造力,以创新人物、创新团队、创新案例为主题创作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优秀剧目、影视片、音乐作品以及创新公益广告。鼓励与支持数字科教影视作品的制作,扶持一批适用于3D、4D、环幕、球幕、穹幕的科普影视产品。鼓励科普与文艺的结合,支持科普话剧、科普广播剧、科普情境剧、科普音乐剧等文艺作品的创作与演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科委、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科协

27.利用北京地区各类文化创意、科技资源,培育一批科普动漫工作室,鼓励动漫企业与科研机构联手,将科技成果、科研历程、科学家事迹等科技素材转化为公众喜闻乐见的动漫题材。推动卡酷卫视等电视频道设立科普专栏,鼓励电视台、门户网站及各类新媒体播放高水准的原创科普动漫作品。推动形成科普动漫创作、发行、播出的产业链,满足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创新文化需求。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

28.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开发创作能力的科普互动产品(展教具)研发机构和科普研发基地,鼓励其积极探索科普展示的新方法、新形式、新技术、新内容。通过中国设计交易市场等平台,开展需求对接,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开展科普互动产品研发工作。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科协、市科研院

(三)加大创新精神的宣传力度

29.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在创新精神宣传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拓宽传播渠道,引导公共场所增加创新文化宣传内容,将创新文化的宣传教育与全市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科委、市科协

30.积极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作用,结合“三网”融合,发挥网络等新媒体在创新文化传播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论坛、博客、微博等功能,为公众提供网上学习与交流创新文化的新途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科委、市科协

31.推进科技界与传媒界建立定期联系对话机制和科学顾问制度,鼓励科研院所和社会机构加强面向公众的科技文化信息服务,推动传媒与科学家共同解读有关创新文化的热点事件,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创新文化内涵。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科研院、市科委、市科协

32.加大对“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创新工作的报道力度,打造若干有影响力的创新宣传精品栏目,大力弘扬宣传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树立一批创新人物、创新企业、创新团队典型,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促进公众对科技创新的理解与支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科委、市科协、中关村管委会

四、实施创新活动品牌工程

(一)打造综合性创新创业活动品牌

33.利用北京创新资源密集的优势,组织开展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大学生创业设计竞赛、创业青年首都贡献奖评选等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创设“北京创新大赛”,逐步将其打造成北京市创新活动品牌。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中关村管委会

34.鼓励社会机构组织开展企业商业计划大赛、创业项目选拔大赛等,为社会各类专业人员创新创业提供更广泛的渠道选择。积极组织力量,促进国际交流,参与或承办国际创新竞赛活动,提升北京创新创业活动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中关村管委会

(二)组织开展系列丰富多彩的创新文化活动

35.发挥首都优势,打造一批具有权威性、知名度、号召力和公信力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品牌。建立和完善支持民间创新的服务体系,激发民间创新意愿,鼓励民间创新行为,提高社会公众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举办北京发明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首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新农村青年科技创意作品大赛、设计动漫大赛等面向社会各界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开展企业创新型班组、职工创新型队伍、巧娘工作室等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科委、市科协

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36.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市民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改进、小创造,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夯实推动创新发展的社会基础。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协、市总工会

37.激发市民创新热情,鼓励开展市民学科学品牌活动。重点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等领域,创办北京科学嘉年华、北京国际科教电影周等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活动品牌。通过科普基地和社会各类组织利用资源优势创建市民学科学中心,为培养市民创新精神提供学科齐全的品牌活动平台,进而提升市民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打造专业性创新活动品牌

38.将创新精神宣传作为北京科技周、社会科学普及周、科普日、科博会、软博会、文博会、创博会、玩博会等一批市级大型科技文化活动的重点内容。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39.以科技北京大讲堂、首都科学讲堂、创新大讲堂、中关村创业讲坛、市民文化大讲堂、首图大讲堂、博物馆大讲堂、96156社区“大课堂”、读书月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本市科技事业和创新文化成就。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科协、市文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民政局 40.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农家女双学双比、科普进社区等系列丰富多彩的创新文化活动,进一步提高科技文化惠及民生的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科委、市卫生局、市科协、市妇联、中关村管委会

41.实施百家基地进社区、进学校、科普基地服务日等活动,鼓励科普基地利用自有资源,深入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提供科普服务,激发公众的创新活力。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科协、市教委

五、实施创新资源服务工程

(一)推动创新机构向社会开放

42.推动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文化创意企业、园区等建立“社会开放日”活动机制,鼓励各机构利用科技资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研院

43.引导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设计室等创新机构逐步增加展示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加强对央属单位创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央地科技、教育、人才资源的一体化发展,鼓励央属高校、科研院所向社会开放创新资源。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局、中关村管委会、市科研院

44.充分利用首都丰富的科技、文化、教育资源,按主题重点打造现代制造之旅、现代设计之旅、现代农业之旅等若干条旅游线路,开展科技旅游,让公众在休闲娱乐中学习科学知识,体验“科技北京”的建设成果,感受创新魅力。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科协、市科研院 45.加强公共场所的创新宣传功能,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建立公共场所创新宣传设施的标准与规范,引导社区广场、公园、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逐步增加创新文化内容,加大创新精神宣传,努力将创新理念融入市民生活。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卫生局、市文物局、市商务委、市科研院

(二)推进创新成果展览展示

46.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结合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等项目发展,建设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科技成果展示平台等首都科技成果展示平台。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中关村管委会 47.加强创新成果面向广大公众的宣传普及,积极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资源科普化开发工作,鼓励非涉密的国家级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向社会发布研究进展,将科研成果以公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和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展示。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科协、市科研院

48.拓展科技项目在中小学创新教育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建立科技资源与学科教学、地方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模式,提升中小学创新课程教学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委

配合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协

(三)鼓励创新人员服务社会公众

49.鼓励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等,特别是科技新星和科技领军人才参与创新教育,组织创新精神宣讲团;鼓励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成功人士积极向社会宣传创新创业经历;鼓励科研人员分享研究开发经验,启迪公众不断创新。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社会办、市科协

50.开展院士专家校园行、企业行、社区行、京郊行等系列活动,支持科研工作者将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科普产品,鼓励科学家担任导师、传媒科学顾问,参与创新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市科研院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

51.加强创新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其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政策宣讲和创新帮扶,提升公众的创新创业能力。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科委、市社会办、市科协

六、保障措施 52.加强统筹协调

在市科教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社会办、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管委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科研院等市属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内容。市科委作为市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的力度,组织推动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精神培育工作的总体部署。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53.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创新精神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区(县)两级财政应确保对创新工作投入的稳定性、连续性,将创新精神培育的有关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区县工作计划并给予重点支持,着力发挥企业在创新活动开展中的主体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在创新活动领域的投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积极投入,促进创新经费投入的多元化,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注重实效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54.加强考核和激励

根据培育创新精神的意见,抓紧制定本项工作的考核指标,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好相关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及时跟进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典型,交流经验,推动创新精神培育工作不断深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研究制定创新精神培育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测评体系,开展定期评价。充分发挥政府奖励的导向、示范作用,加大对创新创业的奖励,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创新创业优秀团队,对在创新精神培育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55.加强理论研究与交流

各有关单位要专题研究创新精神的内涵、培育模式,以及国内外在创新精神培育、创新文化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相关理论与实践,夯实创新精神培育的理论基础。深入研究创新精神培育与科技、教育、文化、宣传等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开展创新精神培育的有效模式。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国家和地区创新精神培育和创新文化建设的突出成果和先进经验,为不断培育全市创新精神提供有效支撑。

牵头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第三篇:科技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我校科技教育工作,培养中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科技教育特色,根据《关于举办第14届重庆市涪陵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科协发„201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从2012年春期开始,根据本方案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和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科技教育,使学生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状况,掌握必要的科技知识,激发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形成科技教育特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思想、科学态度,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将来创造性地参与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打下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科普教育全面展开,在每年的“科普宣传月”和“科技节”中师生参与面达100%。

(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科技辅导教师队伍。

(三)中学生的科学素质明显提高,科学创新意识普遍增强,涌现一批具有较好创新素质的优秀中学生。

(四)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学校科学教育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中学开展科学教育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教科室,具体负责安排、规划、指导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科技队伍建设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科技辅导教师,对科技教师开展工作提供基本的后勤保障。积极鼓励和支持科技辅导教师参加科技类课程进修、各种科技培训、学术报告、交流会,不断提高科技辅导教师的科技素质和辅导能力,确保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上好科学技术课程

积极发挥六大功能室的作用,培养学生动手、动脑的良好习惯。严格按照学校社团课程计划的要求,利用公共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撰写公共课和实践课教案,把科学技术渗透到课堂。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安排科技教育专题,组织学生参与科技活动。加强科技实验教学,按有关规定分组安排实验。在搞好科技类课程教学的同时,充分发掘其它学科知识体系中的科技教育因素,自然渗透科学思想、科技知识,培养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

(三)举办好一年一度的科技节

学校每年秋季举办一届“中学生科技节”。通过班级的比赛选拔,推荐优秀科技作品参加区级以上的科技节作品展出和比赛活动。学校参展参赛的作品,力求高数量、高质量。凡学生参展作品,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教师辅导,严禁辅导教师包办代办。

(四)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1、学校教科室在每年开学初制定本学期的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计划,必须面向全体学生组建各类科技活动兴趣小组,每个学生至少参

加一项活动。各类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包括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小绘画、小操作等。

2、在每年三月的科普宣传月和五月的“科技活动周”中,组织师生全面开展科技知识宣传活动。制作科技活动成果展板,开设科技活动专题讲座。

3、支持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发明专利。

4、大力开展“科技示范班”、“学生科技之星”评比活动。

5、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环境。

6、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制度,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参加生产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利用社会科技教育资源,补充和完善科技教育内容,促进科技教育活动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7、在长期科教实践中,逐步确定研究专项科技内容,并上升到研究课题。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重点是激励和评价机制的建立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安排落实好科技教育经费,不断改善学校科技教育活动条件,建好学校科技活动室。

(三)落实考核评价。学校将建立科技教育评价方案,对学校科技教育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科技教育工作突出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敷衍塞责个人进行学校通报批评。

第四篇:书记创新工程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切实改进当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根据枝组文[2012]36号文件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规范化加强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全面建设为基础,完善功能为关键,发挥作用为根本,全面做好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着力构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主导、以党员干部为主体,面向广大村民群众的综合性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要求,努力使农村基层党建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为全镇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三、目标任务

按照“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力争年内实现每个建制村都有规范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每个中心都达到“五务合一”的要求,努力使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成为农村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宣传教育中心、文体活动中心、信访维稳中心,成为党员之家、群众之家特别是青年、妇女、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之家,成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平台,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样板。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召开动员大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阶段(6-11月)。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在建的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推动已建的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配套建设阶段: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功能设置;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资料台帐。

2、拓展功能阶段:强化组织领导功能,发挥区域政治中心作用;强化引领发展功能,发挥区域经济中心作用;强化桥梁纽带功能,发挥区域公共服务中心的作用;强化教育培训功能,发挥区域宣传教育中心的作用;强化文化娱乐功能,发挥区域党员群众活动中心的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功能,发挥区域信访维稳中心的作用。

3、监督管理阶段:明确产权关系,依法办理“两证”;严格资产监管,实行资产登记;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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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结推广阶段(12月—长期)。总结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管理和使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先进经验进行推广,不断提高各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基层党建“书记创新工程”项目,是我镇2012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我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要大力宣传实施“书记创新工程”的重要意义,引导各级组织形成广泛共识,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基层各党组织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结合各地实际,将实施基层党建工作项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大胆实践,探索新规律,总结新经验,形成党建工作鲜明特色。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委成立基层党建“书记创新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镇机关驻村干部(以白办发【2012】5号文件为准)、各村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委组织、统战委员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由镇机关驻村干部加强指导,各村支部具体抓落实。

(三)严格考核奖惩。镇委将基层党建“书记创新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并与村干部千分制考核挂钩。同时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干部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镇委将组织专班对各村规范化加强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第五篇: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文章标题: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XX市200X年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200X年《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为继续开展好我市200X年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技示范

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推广农机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为关键措施,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二、目标任务

(一)主推技术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实现育秧、整地、插秧、收获全过程机械化。其中,重点推广水稻育秧技术、水田搅浆平地技术、机插秧深施肥技术。

2、大豆深窄密机械化耕作栽培技术。其中,重点推广深松联合整地技术和深窄密精密播种技术。

(二)实施规模

1、XX镇、XX镇和XX镇实施大豆深窄密机械化耕作栽培技术,总实施面积X万亩。每个镇建立X个示范村,每个村选XX个科技示范户,每户引带XX户,总培养科技示范户XXX户,引带农民XXXX户。

2、XXXX镇、XXX镇、XX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总实施面积3万亩,建立20个示范村,每个村选20个科技示范户,每户引带20户,共培养示范户数400户,引带农民8000户。

(三)示范户的确定与管理

1、示范户的选择。要选择一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种养水平较高、群众公认、乐于助人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在农户自愿申报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民主程序确定。

2、建立示范户技术服务档案。档案应注明示范户的基本情况、技术服务情况、国家补贴、辐射带动和经济效益情况。技术指导员负责技术服务和示范户的信息采集,每季度末按要求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市专家组核实后录入示范户的技术服务档案。

3、对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在生产过程中,示范户必须服从、配合业务部门指导,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示范户,由技术指导单位提出建议,经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取消其示范户资格。200X年将在XXXX个示范户中,淘汰不合格示范户,再补选条件好的户做为示范户。

(四)效益目标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增产10%,示范镇增产水稻XXX万斤,增加效益XXX万元,水稻户均增收XXXX元。

2、大豆深窄密机械化耕作栽培播种技术增产10%。示范镇增产XXX万斤,增加效益XXX万元,大豆户均增收XX元。

3、水稻生产机械化程度达到70%。大豆深窄密耕作栽培机械化程度达到95%。

三、实施步骤

200X年科技入户工作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从200X年11月底到200X年12月底。一是成立领导组织。组长:XX,副组长:XXX,成员:XXX;二是组建专家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X;三是确定农机技术推广站为技术指导单位,市、镇、村三级农机、农业技术推广员为技术指导员;四是从XX、XX、XX个镇选出1000个示范户;五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对主推技术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培训。从200X年X月初到200X年X月底,对示范户进行系统地培训,培训方式采取到村集中培训,同时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单位与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之间分别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

第三阶段引进机具。从200X年X月初到X月末,指导农机户检修农机具,引进新机具,同时实行“物化技术”补贴,充分调动示范户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农户对农业机械进行检修,机械技术状态完好率98%。

第四阶段技术指导和服务。从200X年X月中旬到200X年X月底,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指导20个农户,并与每个示范户建立联系电话,经常保持联系,在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如在备耕、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必须到每个示范户开展技术指导。在每个农时到来之前,帮助农民制定好生产方案。在生产中帮助使用好、保养好机具,充分发挥机械效率。累计到户工作时间达到100天以上。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每一个农时环节结束后都进行小结、验收,做到段段清。从200X年X月初到200X年X月底。进行项目全面总结,迎接验收和抽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学习贯彻农业部200X年《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科技入户工作的总体部署,

加强科技入户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实施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

2、强化督查。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市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指导和督查;二是由示范农户根据《科技示范户手册》对项目实施者的指导、培训等工作内容进行记录和评价;三是配合市财政监督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3、加强动员和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科技入户项目优惠政策及主推技术,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科技入户工程试点行动,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示范作用,大力营造科技入户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资金保障。为确保科技入户工程项目顺利开展,需国家投入资金XX万元,农民自筹XX万元。

XX市农业委员会

二00X年X月X日

《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来源于,欢迎阅读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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