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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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脱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脱贫巩固提升方案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推动贫困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五个一”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坚持“一村一品”、“长短结合”,既要立足当前,充分用足用好扶贫政策,发展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保证出列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又要着眼长远,发展长期受益的特色产业,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蓄后劲;坚持专款专用、严禁负债,加强项目风险评估、实施监管和后期管护,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二、主要目标
20XX年,每个贫困村安排2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专项用于发展和巩固提升集体经济(包括新建和管护项目),鼓励和支持贫困村培育特色产业,确保19个贫困村达到产业发展标准,6个贫困村建成“一村一品”专业村,其主导产业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0%以上。
三、产业模式
(一)村集体自营型。
鼓励有自营能力的贫困村立足本村资产资源实际,选择经营效益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将发展村集体经济扶贫专项资金集中投资,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二)合作组织互动型。
支持贫困村以专项资金入股合作社,参与产业发展,在合作社经营发展中取得股权收益或经营收入。入股合作和分红的比例由贫困村和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但要确保扶贫专项资金保本增效,贫困村所选择入股的合作社必须在本村有生产或加工基地。
(三)企业带动型。
推行“企业+贫困村”产业精准扶贫模式,支持贫困村将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企业入股经营,入股分红的比例由贫困村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但必须确保专项资金保本增效。贫困村所选择合作的企业必须是涉农企业且在本乡镇有生产或加工基地,且该企业必须以各种形式(订单销售、用工、土地流转或者租赁、贷资入股等等)带动本镇、村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利益联结紧密。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3月中旬前)
由各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结合20XX—2020三年滚动脱贫攻坚项目库编报工作,认真谋划20XX年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提升项目,经村两委核实、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后,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项目库。对已入库项目,中途不得随意调整。
(二)项目预审(3月底前)
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贫困村上报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在项目库中选择)进行预审,通过实地考察和论证,对成熟可行的项目给予资金安排,对不合理、不成熟的项目减少和取消资金规模。
(三)项目实施(9月底前)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项目批复后,需在60天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工决算,对香榧、油茶种植等有特殊时令要求的项目,最迟不得超过当年11月底前完工。专项资金统一拨付至所在乡镇财政所,由区“十大工程”牵头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全程负责项目监督。
(四)项目验收(11月底前)
项目实施单位自验合格后,向所在乡镇政府申请验收,乡镇初审后提交区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会同主管单位正式验收。验收时,要重点核查后续管护机制建立情况(管护人员需优先安排贫困户),对配套管护措施不全的项目,要整改到位后方可验收。
(五)绩效考评(20XX年2月底前)
结合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市际交叉考核等工作,由区牵头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对项目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比、增长率以及后续管护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扶贫资金安排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建设特色种养业基地。
各贫困村在选择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时,要优先确定1项特色种养业或休闲观光农业作为
“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不得违反生态保护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等有关政策,脱贫攻坚期内要保持稳定),确保至少建成1个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并积极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每个贫困村至少组建或引进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至少带动
1个贫困村),完善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要优先租用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资产,优先吸收贫困村、贫困户入股,优先安排贫困户创业就业,并将财政资金形成资产折股量化到村、到户,带动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收益。
(二)打造“一村一品”品牌。
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对贫困村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支持贫困村紧密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农产品标准化、无公害生产,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积极组织“一村一品”专业村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宣传推介活动。20XX年底,至少1个贫困村的“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并拥有注册商标。积极探索“一村一品一店”模式,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立电商企业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
(三)延伸集体经济产业链。
区农委、林业局、茶业局和旅委、文广新局组建特色种养业扶贫专家组,指导帮助贫困村挖掘农业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健康养生等功能,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新业态,加速推进农业产业与其它产业深度融合,支持贫困村围绕主导产业,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包装、运输、商品化处理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收潜力。
【篇二】
根据《XX省20XX年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省、市、区开展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督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镇深入开展“夏季整改”巩固提升大排查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准确把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攻坚重点,摸准脱贫短板,找出工作弱项,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坚持现行标准、提高脱贫质量、聚焦深度贫困、消除盲区死角、强化作风治理、促进均衡发展的要求,在全镇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边查边改、对标整改、全面整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二、排查内容
(一)精准识别
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与人社、卫计、教育、住建、公安等工作的信息比对,完善和建立信息比对机制,把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做细、做实、做好。及时排查出是否存在有长期生活在一起却因户籍未迁入,而未纳入建档立卡家庭人口;是否存在户籍不在本户,且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却纳入建档立卡家庭人员;是否存在不在一起共同生活,仅凭户籍在本户而纳入建档立卡家庭人口的情况。把精准识别工作作为精准施策的“第一粒纽扣”,确保进准识别到户到人。
(二)五类人员排查
认真梳理汇总五类人员名单(五类人员是指住危旧房农户;因婚嫁、升学、户籍迁出迁入导致“两不管”的农户;新发生灾害、疾病一般农户;曾经提交申请而未被纳入的农户;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户、老人户),进一步开展大排查大走访,确保所有农户走访全覆盖,切实找准关于“两不愁三保障”以及家庭基本情况和收支构成等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漏评率为零。
(三)基层基础排查
对照村级责任清单,排查村级资料、户点资料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严格按照“一证一册”填写说明、填写指南规范“一证一册”填写,力争贫困户登记证与帮扶干部手册不出现漏填、错填、填写不规范,涂改严重,帮扶记录过于简单的情况,尤其是帮扶措施落实必须严格对照一卡通流水数字进行填写。贫困户签字要逐一填写,不能代签、漏签
(四)精准帮扶排查
针对致贫原因,制定有效可行的帮扶计划,因户施策,促进贫困户按计划如期脱贫;每月不少于1次上户帮扶走访慰问,并使用省精准脱贫APP签到和上传帮扶日志,认真填写一证一册,并根据部门推送的信息将享受政策情况填写到位,做到真实、准确、干净、整洁。实行第一书记APP软件每季度签到记录不少于50次,力争贫困户知晓率、满意度均为100%。
(五)宣传落实政策排查
入户排查贫困户对其享受的扶贫政策的知晓率,特别是针对贫困户自身实际,讲清可享受的扶贫政策。对扶贫政策不清楚、不知晓的,要求帮扶干部、第一书记下户全面讲解、宣传政策。力争贫困户对其享受的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六)扶贫项目排查
全面梳理扶贫项目,分进行汇总;主要核查各地资金拨付进度、查看项目实施进展、项目扶贫成效和公告公示制实施情况。明确每个项目受益贫困户情况,规范项目资料台账,跟踪落实资金拨付情况,建好资金台账。加强资金规范管理,排查是否存在闲置扶贫资金,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七)精准退出排查
对所有已脱贫贫困户进行质量排查回头看,重新梳理脱贫程序是否到位,退出档案是否齐全,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是否稳定达到脱贫收入标准,是否有新发生疾病、返贫等情况。力争已脱贫户高质量脱贫,确保无错退户。
三、排查方式与时间步骤安排
(一)宣传发动,成立组织。
镇政府于20XX年8月3日召开脱贫攻坚“夏季整改”巩固提升工作推进大会,部署安排“夏季整改”巩固提升工作。
(二)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8月6日前)
对村级扶贫工作开展大排查,具体对照村级核查表排查内容逐项认真仔细对照检查,查漏补缺,现场不能及时整改的,列出问题清单,形成村级核查表。自查审核结束后,各级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并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宣传政策,二是查遗补漏进一步规范完善户级档案资料,三是帮政策落实,四是厘清收入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排查责任。
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整改”工作大排查,是全面查漏补缺、夯实脱贫基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一次检查,是完成目标任务的一次检阅。大排查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边查边改。
各村要全面对照大排查工作任务,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方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做到边查边改、真查实改,确保在8月6日前整改到位。
(三)及时总结上报。
各村要及时汇总、分析大排查情况,形成大排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大排查开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相关意见建议等。
第二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出列贫困村稳定退出,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县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落实“四不摘”要求,保障政策供给,强化责任落实,把巩固脱贫成效和防止返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巩固提升46个出列贫困村及面上村,22998名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2019年实现413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春季大排查工作,摸清底数
1.
查贫困人口属性
漏评:重点清查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低保户中符合条件应该纳入的对象;建档立卡“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有商品房的户、有小汽车的户)一刀切被清退中应该保留的对象。
错退:清查“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含安全饮水)未达标及脱贫程序不到位,算账式脱贫的已脱贫对象。
错评:“四类人员”清退不到位的;识别之前为“四类人员”但未作备案说明的建档立卡对象;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子女有赡养能力)。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各乡镇
2.
查住房保障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户住房保障情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重点清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账、拆旧复垦、信息系统档案管理及搬迁对象入住、项目管理、信访处理、后扶情况。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毛田镇、月田镇、公田镇、张谷英镇
3.
查健康扶贫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人口中大病重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是否达到9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是否“应保尽保”;慢性病大病签约服务管理情况;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情况;特殊门诊报销情况及其他政策落实情况;贫困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代缴落实情况;乡村卫生院、卫生室建设及全科医生和合格村医配备情况。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
4.
查教育扶贫情况
查清楚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因贫失学辍学情况;省内跨区就读的贫困学生资助情况;省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情况;因病因残贫困学生送教上门情况;贫困户家庭中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落实情况(雨露计划)。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扶贫办、各乡镇
5.
查培训、就业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两后生”(高中或初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是否参加人社等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是否参加人社部门的就业推介;扶贫车间建设情况;转移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6.
查产业扶贫情况
查清楚符合产业发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查产业扶贫明白卡信息采集情况;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是否与农业合作组织等建立利益联接机制,利益联结是否紧密;产业扶贫风险防控情况。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7.
查民政、残联兜底情况
查贫困户是否应该享受兜底政策;查整户兜底情况,是否应兜尽兜及兜底类型评定是否精准;查残疾贫困人口残疾证办理情况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生和以上学历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
8.
查资金项目情况
对往年项目进行抽查;查项目库建设使用情况;查项目资金状况,看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看是否专款专用、公开公示。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人:县审计局、县纪委、县扶贫办、各乡镇
9.
查小额信贷风险情况
查新增贷款贫困对象是否符合“四有一项目”审批条件和评级授信等级要求;查贫困户产业经营情况和贷款到期还贷能力情况;查户贷企用还贷情况及利益联结情况,看贫困户分红是否按照协议到位。
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农商行、各乡镇
10.
查涉贫信访与舆情处置情况
查我县涉及国扶办12317、省办12317、市长信箱、12345、县委书记县长热线、“互联网+监督”及网络舆情涉贫信访件处置落实情况;查乡镇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信访等重点信访对象和信访积案是否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查群众初次涉贫信访问题受理处理情况。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11.
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及贫困人口信息台账
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贫困人口信息台账,对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二)实施产业就业增收提升工程
突出抓好产业扶贫:
1.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健康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扶贫车间”式加工产业等“九大扶贫产业”,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
2.
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大力推进“一县一特”、“一村一品一社一企”、“一户一项目”。加强对往年已投入运行的扶贫产业项目的后续管护和扶持,落实特色产业规划,集中力量打造支柱产业,着力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实现对贫困村、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
3.
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深入推进“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用好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有效做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生产、保底收购、生产奖补等形式发展产业脱贫;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但没有稳定增收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仍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和农业保险保费支持;对无劳动力或发展条件不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资产托管、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分享扶贫产业发展成果脱贫;明确产业扶贫资金、资产产权,对达到帮扶期限的项目,后续实行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4.
继续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鼓励支持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对接帮扶贫困村及非贫困村发展产业扶贫,建立产业基地,提高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能力
,确保村村都有扶贫产业,户户都有增收项目。支持省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建立长期利益联结机制。
5.
推行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和群众自家种养的“三带一自”模式。实施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机制,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驻村第一书记为产业发展指导员,同时各帮扶责任人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6.
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加强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与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村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深入推进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物流产业建设,促进贫困村农产品销售。
7.
制定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大力推进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增加集体经济;进一步规范光优扶贫电站建设和管理,强化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
8.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存在失败风险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农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商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供销社、县移民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广新局、县扶贫办、县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
***县支行、各乡镇
深入实施就业扶贫:
1.
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继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就业奖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培训贫困劳动力300人。
2.
积极探索就地就业新途径,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创办或领办就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完成10个“扶贫车间”、10个“扶贫基地”建设任务,提供就业岗位100个,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
3.
途径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提供公益性岗位10个,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治安、护路、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
4.
强化“311”就业扶贫行动,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推荐岗位,提供职业指导和免费技能培训服务信息。
5.
实施外派劳务扶贫,建立外出就业务工贫困户稳定就业工作机制,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境外就业稳定脱贫。加强省、市、县内扶贫劳务协作,打造贫困劳动力长期固定的求职渠道,新增转移劳动力就业600人。
6.
加强对贫困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扶持,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7.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存在不稳定因素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劳动站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介绍新的工作岗位。对因在外就业失业而无返乡路费的,及时给予支助。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各乡镇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1.
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重点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2.
要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
3.
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
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
4.
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
(三)实施“三保障”提升工程
1.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对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幼儿、非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免费发放教科书和教辅材料。对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做到应补尽补。积极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
80人,按规定享受国家中职学校学生免费和助学金政策。深入实施“一家一”助学就业童心温暖工程、泛海助学行动及“希望工程”等社会扶贫助学行动。重点关注因厌学等其它非贫困辍学的现象,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活动,强化义务教育以当地政府为主的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和家长的法律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各乡镇
2.
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鼓励分级诊疗、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医联体和开展远程医疗,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重点关注贫困户得了小病、慢性病、常见病是否能就近看病、看得起病,得了大病、重病,在采取治疗措施的基础上,不能影响“两不愁”。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人寿财险***县支公司、各乡镇
3.
全面落实危房改造与住房保障政策。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房屋危险性鉴定全覆盖工作,逐户查验《房屋危险性鉴定表》,对鉴定为
A、B级安全住房的,经签字确认后,逐户挂牌标识。鉴定为C、D级危房的,组织联合审核后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对未解决住房安全的已脱贫户,要在2019年10月底前限期整改到位;其他存量危房要在2019年11月底前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点关注只有一处常年居住住房、外观内饰都破旧,但经鉴定又不是C、D级危房的农户。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支付给改造对象的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四)实施“双基”建设提升工程
1.
全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建立健全农村政务、文化、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项目,在贫困村推动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打造功能完善、服务周到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县农商行、各乡镇
2.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扶贫方面:在贫困村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省下达的农村公路“窄加宽”改造任务,2019年全面实现全县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任务,确保和巩固到2020年100%建制村通客车。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公路建养中心、县发改局、各乡镇
水利扶贫方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切实解决存在有季节性缺水、断水以及单独户取水困难等问题,重视农村学校学生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自来水公司、各乡镇
电力和网络扶贫方面:全面解决贫困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问题。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2%,
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7%,
全县贫困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4千伏安1户。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90%以上贫困村宽带网络接入,实现贫困村有线电视收视100%全面覆盖。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相关网络运营商、各乡镇
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村庄“三清一改”,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贫困人口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开展乡村沟渠畅通及河塘清淤整治活动,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中的带头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办、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五)实施内生动力提升工程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
一要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任何脱贫方案都要得到贫困群众的认可,凡是到户到人的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等项目以及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要组织贫困户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一同验收,让贫困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要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
三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积极倡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通过舆论宣传引导、贫困户户主会、科技文化“三下乡”等形式,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要加强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每年开展以“艰苦创业、脱贫光荣”为主题的活动,评选“脱贫之星”,树立“自主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
五要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工作,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坚决纠正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以及不赡养老人、不供养残疾人和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旅广电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六)实施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要增强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能力,积极妥善处置扶贫领域各类风险,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一要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要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
三要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
四要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
五要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市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人民银行、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实施攻坚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坚持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县一级考察把关的做法,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注意从本地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致富能人定向培养村干部后备人选。以乡镇为单位,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的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大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推广富裕村带贫困村、中心村辐射周边村、村企村社联建等做法,形成各类党组织之间帮扶共建的党建扶贫新模式。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贫困人口100
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扶贫办、各乡镇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摆在重要位置,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一方面,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另一方面,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
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分有序组织贫困退出工作,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到2020年底全县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四)强化考核问责。
把巩固提升情况与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制定《乡镇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县直和驻县单位脱贫攻坚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考核分类: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市级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
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分“好”、“较好”、“一般”、“较差”。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好”的乡镇、县直部门,按不同类别分别设置单项奖,给予2-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乡镇、县直部门,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该乡镇、县直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工作仍无改进的,进行组织调整和严肃问责。
(五)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三篇:2020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方案
20XX年以来,XX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与巩固并举,以狠抓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以“春季攻势”、“夏季攻势”为抓手,着力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稳定推进,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截止目前,预脱贫321户1077人,预脱贫人口占20XX年末未脱贫人口1705人的63.2%,年内可实现剩余贫困人口脱贫。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围绕使命强担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扛实“市县抓落实”政治责任,压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和党政同责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身先士卒、挂帅出征,密集深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一线调研督战,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作出示范、层层厉行监督。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责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等行业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产业扶贫、人居环境整治、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专题调研,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多轮次、滚动式开展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截止今年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16次,
共发现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55个,问责干部4人,立案审查3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正在审查1人,对5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二)围绕精准下功夫,确保政策落地生根。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细落实,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据统计,上半年我市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3558元,增幅15.9%,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增幅高于农村常住居民5.7个百分点,贫困人口与农村常住居民收入比为2.01:1。产业扶贫方面。有产业发展条件的20602户(7672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产业覆盖,643个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9731户73192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95.4%。就业扶贫方面。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就业扶持“三清”和“三个清单”,对有培训转移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5997人次,完成目标任务0.3万人次的199.9%,“直过民族”劳动力就业培训232人次;新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76人,完成目标任务0.05万人的95.2%。饮水安全方面。通过实地调研,编制完成了《XX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方案共规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945件,项目规划总投资40966.15元,建设范围涉及
9个贫困乡镇和187个贫困村,计划巩固提升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人口45.9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9万户5.89万人。住房安全方面。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数16118户,开工率、竣工率均达10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553户);非4类对象无力建房户794户,开工率20.4%,竣工率14.4%。精准锁定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搬迁对象1279户5246人,县区确定同步搬迁对象1477户5484人,总搬迁规模为2756户10730人,涉及2区7县38个乡(镇)78个安置点。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搬迁入住,应拆除旧房1248套,实际拆除1248套,15套因一宅多户、与其他房屋同梁合柱可不拆除,16户为无房户,拆除率为100%,拆除面积217.74亩;同步搬迁对象搬迁入住1350户5147人,应拆除旧房1300套,实际拆除1058套,拆除率为81.38%,拆除面积184.40亩;实际复垦复绿总面积254.45亩。健康扶贫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100%享受医疗救助,住院费用报销按规定做到应报尽报(政策范围内)。教育扶贫方面。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责任落实,贫困户家庭子女保持“零辍学”目标。
(三)围绕短板抓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坚决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照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XX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问题整改工作按时限要求稳步推进。坚持把省对市级党委政府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农工党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检查巡察考核和平时发现问题整改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推进,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四)围绕重点强推动,确保“夏季攻势”取得实效。全面落实“十个着力”要求,强化调研指导,以“回头看”“回头帮”为主要抓手,制定实施《XX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回头看”“回头帮”实施方案》,把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夏季攻势”引向深入。按照以乡镇为单位,以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为基础的工作要求,以行政村为工作单元,组建由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为主的“回头看”
核查小组。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扶贫目标标准,重点围绕产业增收、就业稳定、饮水安全、住房安全、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七个方面,进村入户进行逐项核查,强化对核查情况认真分析分类,因户因人制定完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回头帮”
措施,完善县级项目库、乡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市、县区、乡镇、村按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责任,逐级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确保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
(五)围绕基层打基础,确保项目精准实施。认真开展项目库调整、完善以及系统录入等工作,全市9个县区入库项目602个,计划总投资26.05亿元,累计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82217户次252047人次。加快完成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编制评审工作,县区共编制上报方案93个,方案总投资20388.30万元,其中:人畜分离工程3957.62万元,雨污分流工程7288.65万元,绿化亮化工程2676.47万元,村内道路畅通工程
4992.93万元,村民素质提升工程1464.83万元;直接受益群众8071户294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09户10799人。目前1.5亿元项目资金筹措正在推进中。
(六)围绕主业聚合力,确保帮扶到点到位。扶贫部门与教育、人社、住建、民政、公安、医保等部门开展信息数据全量比对,并对相关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完善,为精准帮扶提供基础支撑。市工商联合会、扶贫部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攻坚,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全市216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198个贫困村,企业共投入资金达9434.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6336户300275人。组织部门调整充实驻村帮扶力量,对年龄偏大、身体不适宜驻村、作用发挥不到位的161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及时调整撤换;上半年,全市206支驻村扶贫工作队帮助驻村制定完善各项制度413个,制定脱贫计划规划572个,办好事实事1021件。各新闻媒体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工作,采用“电视+互联网”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张榜宣传等多平台多渠道全覆盖的宣传推广方式,生动报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扶贫氛围。
(七)围绕目标强举措,确保保障坚强有力。围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目标任务,最大力度保障扶贫资金投入,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9895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1100万元,市级财政扶贫资金18071万元,县级财政扶贫资金2707万元,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金融扶贫等项目共329个;用活用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截止目前,全市共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贷款22373.68
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4632户。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确定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58个,实现对全市软弱涣散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继续抓实“三讲三评”,找准短板弱项、明晰发展思路、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对一线扶贫干部的培训指导,上半年,市县两级培训扶贫干部64期7892人次;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相对稳定,调整选派54名年轻干部到乡镇工作,清理乡镇空编充实工作力量;分层次、多渠道、近距离分析研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20XX年以来,全市共在脱贫攻坚一线提拔使用干部
27名,其中提拔正处3名,副处2名,正科10名,副科12名;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市级统一购买每人50万元保额意外伤害险,补发驻村帮扶队员20XX年以后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红塔集团XX卷烟厂发挥龙头企业优势助力脱贫攻坚
红塔集团XX卷烟厂从1956年建厂到20XX年,累计实现税利7200亿元,在全国烟草行业排名第一。经过多年的改革创新,红塔集团打造了“XX”“红塔山”“红梅”三大“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产品,2008年以来,“XX”品牌实现商业销量1142万箱,为国家创造了3000亿元的工业税利,在中国烟草行业扛起了振兴民族品牌的大旗。XX卷烟厂始终将扶贫工作作为企业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积极贯彻习总书记“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政治号令,在各级政府及XX中烟的大力支持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企业优势。一是在“三农”工作上,始终强化烟草支撑作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设了一批水源工程和烟田基础设施项目,极大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0XX年实现烟叶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0%、占农业种植业产值的15%;烟农种烟收入占农村居民总收入的11.7%;上缴烟叶税4.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二是在脱贫攻坚上,烟叶生产是我市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从近两年烤烟提质增效助推精准扶贫的效果来看,亩均种烟收入保持在4000元以上。20XX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种烟涉及59个乡镇(街道)332个村(社区)7078户2.85万人,种烟面积5.31万亩,烟农交售烟叶收入2.01亿元,户均收入2.83万元、人均7022元。三是在“挂包帮”工作中,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把定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厂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分管,各联络点再分设小组长,责任层层落实,保障了扶贫工作的有效推进。多次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制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确立了“立足长远、授民于渔、项目为本、根子扶贫、产业持续”的帮扶指导思想,所有扶贫捐赠项目均通过“三重一大”会议决议并定期进行公示,明确专款专用。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谋划脱贫攻坚,努力创新扶贫模式,聚焦脱贫攻坚短板,累计下拨各项扶贫资金3500余万元,修建乡村公路,兴建坝库水窖,成立专业合作社,整治乡村人居环境。通过精准帮扶,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发展模式逐步形成,民生保障得到全面覆盖,增强了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
(二)XX县富良棚乡烟草产业打通贫困群众致富关隘
富良棚乡在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全力抓好烤烟生产促贫困农户增收脱贫致富。一是立足乡情,主抓烤烟助推发展。富良棚乡全年平均气温14.3℃,日照时间充足,非常适宜种植烤烟,根据这个气候特点,乡党委政府重点把抓实烤烟生产作为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产业。全乡20XX年种烟户为1539
户,交售烤烟172万公斤,交售总收入4861.1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种烟户402户,交售收入939.62万元,户均烤烟收入23373.69元。二是“三个用好”,引导贫困户发展烤烟生产。用好烟叶政策,在烟叶种植收购总量普减的情况下,保持贫困地区烟叶生产计划相对稳定,为贫困烟农增收创造条件;用好设施资源,积极引导烟农通过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利用可经营性资产开展多元化经营,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用好帮扶资金,改善了烟农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援助。形成了“贫困地区依托烟叶产业求发展、烟叶产业立足贫困地区求稳定”的良好格局。三是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烟叶生产质量。坚持标准化生产,从育苗开始紧紧围绕核心质量目标,以100%专业化育苗、商品化供苗、标准化移栽、最佳节令集中早栽、膜下小苗移栽、商品有机肥施用、中耕管理技术、封顶抑芽、优化结构、成熟采收、专业化烘烤等技术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均质化生产技术体系,实现烟叶生产管理科学化、技术化,烟叶质量进一步提升,烟农收入稳步增收。
(三)XX县平甸乡磨皮村“土地流转+产业扶贫”模式构建致富桥梁
磨皮村为省级贫困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60户611人。
2014年以前,磨皮村群众的主要经济来源是甘蔗,亩均收入只有1600元,农村土地由群众分散经营,效益低下,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单一,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缓慢。2014年,村“两委”通过土地流转引进“褚橙”建立优质沃柑种植基地,发展现代农业,流转土地片区4704.6亩优质沃柑已全面进入挂果投产期。20XX年,产量7000余吨,产值9000万元以上,“褚橙”精品农业、高端农业的大格局基本形成。仅励志公司一户企业,每年支付农户管护工资293.76万元;月支付管护工资24.48万元,管护区农户户均年收入超过6万元,其中正常工资收入2.5万元,土地流转租金收入1.5万元,采果收入2万元。目前,磨皮村有53户202人因此脱贫,农户新购置农用车28辆、生活用车32辆,新建抗震民居房37幢、房屋翻新38户,昔日人背马驼、低矮破旧的土掌房已不见踪影,村庄告别了“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尴尬之境。
(四)XX县嘎洒镇XX庙创新发展“易地扶贫搬迁+旅游开发”特色模式
XX镇XX庙易地扶贫安置项目,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安置586户农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户347人,完成投资3.54亿元,所有贫困户已于20XX年底全部入住,随迁户于20XX年基本完成装修入住,目前入住率为95%。该安置点充分利用区位和旅游资源优势,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与旅游产业植入扶贫相结合,把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与发展旅游相衔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是构造一体化发展旅游格局。通过不断完善哀牢山景区的游道、通讯、住宿餐饮等配套设施,打造以自然景观、土司文化为重点的哀牢山乡村旅游;通过提升集镇整体形象,打造以体验花腰傣民俗文化、农业庄园观光为主的体验旅游,构建山上山下互联互动的旅游产业发展模式。二是筑牢群众参与旅游产业的根基。借鉴
XX镇南蚌社区漩涡小组开发冬季养生避寒度假旅游的成功经验,把体验农家庭院生活与冬季养生避寒相结合,把对外出租住房作为农户参与旅游的主要手段规划到XX庙片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新房中,让每户群众都有可出租的住房,具备参与旅游产业发展的条件。三是打造花腰傣精品集中展示区。在XX庙片区规划60亩土地,引入被征地的5个小组花腰傣群众,把花腰傣刺绣、民族服装、土陶、美食等民俗文化集为一体,建设花腰傣民族民间文化体验展示区,发展精品旅游,带动全镇旅游业发展。四是强弱电入地为旅游发展打基础。在XX庙设计时期就考虑到后续需发展旅游业,所以在各级领导的研究部署下安置点内所有强弱电线路均进行了入地处理,确保了安置点内景观的整洁有序,为后续旅游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五是政策保障促发展。在XX庙民房基本交付完成后,群众进入新房装修时期,XX县旅游局结合XX镇实际情况,主打推进民俗旅游建设,出台了《关于推进易地搬迁安置点民俗客栈建设补助实施方案》,鼓励易地搬迁安置点内群众改造安置房进行民俗旅游开发,根据装修风格及档次的不同,群众可得到1到15万元不等的装修补助资金,极大的激发了群众投身旅游开发事业的积极性。
(五)XX县扬武镇丕且莫易地扶贫搬迁助推就业扶贫
丕且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位于扬武集镇规划区内交通便利的啊金咪和金哪咪,占地面积93.25亩,共搬迁安置197户
747人。搬迁安置后扬武镇充分利用工业、商贸企业聚集的优势,推动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向工业企业、商贸流通等二三产业转移,确实增加搬迁群众的现金收入,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新型农民的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搬迁群众的素质和生存本领,确保搬迁户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一是建立就业服务工作台账。对搬迁家庭开展入户调查,精准摸清搬迁家庭劳动力底数、就失业情况、培训意愿、是否零就业家庭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更好地为搬迁群众提供精准就业帮扶。二是强化就业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手机自媒体
、广告标语、宣传手册、就业信息传单等手段,把我县促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到村(组),积极营造搬迁群众参与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实施就业技能培训。依托XX县劳动就业局、XX市XX区锦华职业培训学校、XX钢铁集团,在丕且莫村委会开展劳动力培训工作。根据用工市场需求特点,开展电焊技能培训班和厨师培训班。培训人数达100余人,极大的提高了搬迁群众就业职业技能,为下一步的脱贫转移就业提供了支持。四是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就业。依托XX县“春风行动”大型企业联合招聘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扬武镇为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搭建对接平台,免费为需要外出就业打工的易地搬迁劳动力人口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为有就业需求的易地搬迁群众送岗位、送信息,确保搬迁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实现有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到
20XX年末,丕且莫群众在仙福公司就业138人,XX水泥厂5人,昆钢耐磨厂11人,镇外务工82人,集镇周边打零工247人,经商4人。拥有车辆数由10余辆拖拉机增加到360余辆(其中轿车40余辆,摩托车100余辆,货车20余辆等),整个村委会农村经济总收入115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XX年的2682元增加到20XX年的7514元,增长180%。
(六)XX县万绿集团规模化芦荟种植激活产业造血
万绿公司作为亚洲最大的芦荟工业原料生产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不断扩大芦荟种植规模,实现规模化、产业化效益,推动XX县芦荟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实现企业经营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利用村组、村委会、社区为纽带,实行承包连片租地管理,农户种植有别于传统的“一家一户”模式,要求农户联合起来,地块相对集中连片,达到30亩以上规模的与其签定3年一期的收购合同。收购价格按市场价格,结合芦荟鲜叶质量状况上下浮动10%,使农民种植芦荟的质量有保障,规模效益得到体现,农户经营风险逐步降低。同时,芦荟相关种植技术由公司免费指导,降低种植农户成本费用和风险。截止20XX年12月,公司有示范种植基地4270亩,农户订单种植基地6840亩,带动订单种植农户3679户,户均增收5500多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带动县内其他自发种植农户220多户,800多亩。通过一系列惠农、利民措施,切实保证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实现公司与芦荟种植户的双赢。芦荟已成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首选经济作物,数千户农民在万绿公司带领下走上了脱贫致富奔小康之路。
(七)XX县羊街乡、那诺乡“五种模式”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助脱贫
XX县羊街乡、那诺乡紧紧围绕恢复哈尼梯田、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生态绿色食品品牌、发展梯田特色产业主线,依托XX县态园林果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公司包销+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公司用工+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公司经营+建档立卡贫困户入股分红、公司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公司+基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水稻”
5种模式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带动602家农户,发展恢复梯田2800余亩,林果经济产业15000亩,建立林果产业试范基地1个,建立那诺乡浪树村委会龙都组、羊街乡垤霞村委会塔垤组两个梯田示范基地。20XX年至今,推广优质水稻、稻田养鱼、养鸭,发放鱼9200公斤,发放鸡、鸭苗24000只、有机肥670吨、传统谷种4200公斤,培训人次达1700人次,培养技术骨干6名。其中XX县来吉桃李种植专业合作社,
20XX年3月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有合作社社员786户,其中建档立卡户497户,示范带动周边非成员种植户508户。合作社水果种植面积9860余亩,辐射带动全乡非成员户经济林果种植16280余亩。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底,合作社收购农产品9500余吨,农产品收入3325万元,其中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280吨,农产品收入136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扶贫目标标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依然是我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重点和难点。
(一)“两不愁”存在的突出问题。
1.
饮水安全方面。一是解决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任重道远。部分贫困村不同程度存在水源保护措施缺失、管网老化、无消毒设施等问题。二是配套工程不完善,综合调度水平不高。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普遍存在重水源轻配套、重建设轻管理等现象,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很多工程只能独立运行,供水系统之间的集群调度、多源调节能力受到限制。三是建设资金筹集困难。以解决贫困地区水处理设施配套、保障供水水质安全为核心,有效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用水问题还需建设大量水利设施,资金投入缺口较大。
2.实现稳定增收方面。一是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不稳定,转移性收入过高,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占比较低,存在返贫风险和政策性兜底。二是产业单一,加工、储藏、流通等环节发展滞后,产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低,特色不“特”、优势不“优”,通过产业发展实现稳定脱贫致富难度大。三是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紧密度不高,利益联结不紧密、不稳定,对新型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文化程度低和健康状况差,靠自身能力难以实现稳定脱贫致富。根据扶贫系统数据,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初中以上学历6260人,仅占
11.79%;因病因残5620户18976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0.2%,实现稳定脱贫致富存在难度和风险。
(二)“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
1.教育保障方面:落实“控辍保学”有关法规和政策还不细不实,部分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青少年辍学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县区落实保学救助政策不到位,特别“雨露计划”政策落实,在校生信息不全,助学金发放不及时。
2.基本医疗保障方面。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弱,对贫困人口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对部分贫困户大病精准识别认定救治不及时,医疗保障扶贫与医疗扶贫衔接有差距。
3.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农村危房识别认定工作不全面、把握技术标准不平衡、危房改造把关不严格,在各类监督检查考核中,住房安全问题是疑似错退、漏评的最突出问题。20XX年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疑似错退、漏评需要提供佐证材料说明的12户中有7户为住房问题,占58.3%。当前,农村危房改造仍然是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最突出的问题。
四、对策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电视电话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继续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夏季攻势”为抓手,扎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各类监督检查考核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着力解决影响
“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目标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坚持以集中供水为主,以水质保证为核心的工作思路,主要以较大集中供水工程为主体,采取管网延伸的方式,尽可能的全面覆盖饮水安全问题突出的贫困地区。全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实施取水口围栏、水源保护警示牌,新建、修缮供水泵站,新建、加固高位蓄水池,改造输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确保今年内全面解决贫困群众饮水安全问题,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
(二)加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增收。探索建立稳定脱贫致富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组织消费扶贫,促进转移就业,让贫困群众有稳定的工作岗位、稳定的收入,增强“造血”功能,让贫困地区发展的动力更强、后劲更足。一是以“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为依托,培育壮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绿色食品、大健康产业,提高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水平,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成果。二是着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建立致富带头人创业项目减贫带贫机制,稳定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积极探索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不断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增强贫困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担当作为,统筹解决好收入水平在贫困线附近的边缘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防止产生“悬崖效应”,促进贫困地区整体面貌有明显改观,整体发展条件有明显改善,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五是深入开展
“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驿站”、“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建立健全产业带贫、就业脱贫等“按劳取酬、优先优酬”的帮扶政策和机制,加强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统筹衔接,解决“一股了之”、“一兜了之”等问题,破除部分干部群众“等靠要”思想,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让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三)强化“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因贫失学辍学。重点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党政干部、学校、老师、家长、驻村工作队员、共青团、妇联等齐抓共管,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不失学辍学。一是进一步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每年3月、9月义务教育集中宣传月活动,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确保组织和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义务教育宣传月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再次掀起控辍保学工作热潮。二是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充分落实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充分履行直接责任,人社、工商、司法、文化、扶贫等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配合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及控辍保学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通力合作,进一步降低学生辍学率。三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学生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部分城郊结合部等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年
9月和次年3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为“精准组织入学、精准动员返校”提供基础条件,从而达到“精准控辍”目标。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县级教育、司法部门及乡镇(街道)政府协调配合,针对典型或极端个案,对屡教不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按情节轻重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为依法控辍提供必要的舆论导向和法律保障。
(四)强化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提升贫困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对标国家扶贫医疗保障政策,认真贯彻执行《XX省医疗保障局
XX省财政厅
XX省扶贫办
XX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0年)》。一是立足保基本,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和医务人员配备,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二是扎实推进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治工作。继续组织实施29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按照“病人不动、专家动”的原则,组织开展集中救治,发现一例、救治一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得到100%救治。三是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服务供给,强化有效服务,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确保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五)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清零”工作。进一步规范危房识别标准和改造程序,强化质量管理,加快推进“一户一方案
”落实,着力解决农村危房鉴定不实、改造不实问题。一是确保4类重点对象清零,6月底前已全面实现16118户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清零”目标,9月底前完成6月后动态新增危房“清零”,12月底前完成查缺补漏等工作;二是确保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清零,9月底前完成794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清零工作;三是确保整改问题清零,全力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各级各类检查督查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推动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落实。
五、意见建议
(一)建议:省级调整完善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力度,对贫困户和非贫困实行差异化补助,解决贫困地区产业规模小,引入或建立新型经营主体难,带贫机制不强的问题,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增收致富。
(二)建议:省级加大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和收入略高于非建档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防止“悬崖效应”,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第四篇: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工作方案
2020 年是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动我县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根据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及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 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实现“一脱贫三促进六个全覆盖”为核心目标,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脱贫不落一人、稳定脱贫返贫可控、和谐脱贫社会认可,实现全县整体脱贫。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 2020 年底,确保全县国家现行标准下未脱贫的 1605 户 3999 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提升 116082 人脱贫、227 个贫困村出列的脱贫成果,进一步提
升脱贫质量,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部清零,确保村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确保贫困人口不新增,确保全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进入小康。
三、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剩余贫困人口脱贫
1.开展全面调查。一是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对 1605 户3999 名未脱贫人口入户调查,全面准确掌握未脱贫对象家庭成员、吃穿情况、住房保障、安全饮水、主要收入来源、劳动能力、就学就医、发展需求及主要致贫原因等情况;二是对未脱贫对象分类管理,并紧扣致贫原因,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帮、一户不漏、一人不落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到户、到人帮扶措施。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驻村办。配合单位:乡镇(街道)丶驻村帮扶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
2.综合施策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综合施策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确保不落一人。一是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无因贫辍学;巩固未脱贫人口全部参保、全部实行家庭医生签约;重点对未脱贫对象开展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监测住房安全状况,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进一步改善未脱贫人口安全饮水条件。确保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医疗救助、饮水安全 100%
有保障;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监测,推动低保调标落到实处,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加强“老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帮扶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四是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剩余未脱贫人口坚持通过发展生产增收,确保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未脱贫户产业扶持全覆盖,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未脱贫户都有至少 1 种增收致富门路,重点对未脱贫人口推行“以购代捐”等形式支持发展产业;五是对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人口,精准实施就业扶贫,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劳动组织化程度,推动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参与度,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为脱贫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六是防止为脱贫而脱贫,杜绝算账脱贫、虚假脱贫和突击脱贫。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攻坚办。配合单位:县驻村办、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残联、乡镇(街道)丶驻村帮扶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3.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一是对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精准帮扶力度;二是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做到驻村工作队伍不撤;三是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监管督导工作,对工作松劲懈怠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及时提醒,对工作作风不实、脱贫攻坚不力的行为及时纠正。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攻坚办;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办、县驻村办、十一项工程指挥部、乡镇(街道)。
4.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把贫困退出质量关。一是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分类精准施策,逐户对账销号;二是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和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边缘户、低保户、残疾户、散居特困人员等对象,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加大对大病重病户、意外受灾户的临时救助力度,防止返贫、漏评、错退和新致贫现象发生;三是加强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问题全面清零。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扶贫办;配合单位:县驻村办、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
5.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主导产业引路、特色种养结
合、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力争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 1 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实现有贫困户的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与帮扶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确保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定达 5 万元以上,非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一是全面建立全县产业扶贫台账,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二是巩固发展柑橘、百合、烤烟、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油茶、茶叶、菊芋等新兴产业,采取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 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三是按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全面铺开实用技术培训,积极推动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经济加快发展;四是盘活集体资产、创办经营实体、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入股分红、服务创收等模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步对光伏、小水电等已产生效益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收益稳定到位;五是防范发展产业失败风险,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贫困农户和经济组织由相关单位专门制定扶持方案,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六是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项目,对发展
产业的贫困户给予金融支持和保险保障。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扶贫办、县农商行、各保险公司、乡镇(街道)。
6.创新开展消费扶贫。积极创新扶贫方式,以消费扶贫为抓手,扩宽贫困户增收渠道,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实现我县扶贫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组织好扶贫产品货源,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精准对接大中城市对优质产品的需求,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政府支持平台建设,协调提供各类优惠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新消费扶贫试点;三是发挥定点扶贫的国家农业农村部、济南市市中区、长沙市对口帮扶地区在消费扶贫方面的作用,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四是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方式,畅通消费扶贫渠道。依托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公共平台等电商平台,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店等,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体系,为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销售、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利。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商联、县扶贫办、县供销联社、县总工会、县国资委、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办、县对口办。
7.规范实施扶贫小额信贷。瞄准有条件、有意愿发展脱
贫产业的贫困户,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推动金融与产业扶贫的精准对接,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扩大贷款覆盖面,力争贫困户获贷率和贷款规模有较大增长。建立完善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每月累计逾期率控制在省定范围以内。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县人民银行、县扶贫办、县农商行、县财政局、乡镇(街道)。
8.深入实施就业扶贫。锁定有就业愿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按需设岗。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一是完成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省定目标任务;二是稳定现有 2163 人农村公益性岗位,服务易地搬迁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三是新增扶贫车间 8 个以上;四是全面落实就业扶贫补贴补助相关政策,完成就业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4000 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 270 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 750 人以上。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乡镇(街道)。
9.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的已脱贫户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 1 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二是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三是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尽快完成新搬迁房产权认定工作,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乡镇(街道)。
10.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一是全面实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高校助学贷款等普惠政策和贫困低保户学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高中阶段免学费、泛海助学、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残联系统教育资助等特惠政策,实现对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精准资助全覆盖;二是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三级”责任,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重点核查因厌学或早婚辍学情况,确保没有一个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力争
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三是不断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建设好以贫困家庭学生为主的芙蓉学校,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乡镇(街道)。
11.巩固完善健康扶贫政策。一是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达 100%、贫困人口大病救助率达 100%,重点关注贫困家庭新增人口漏保情况;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二是整合多种保障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 85%;对农村贫困人口患 47 种特殊慢性病患者实行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三是继续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和出院“一站式”结算优惠政策;四是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免费体检、随访服务,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 100%;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村医待遇。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县医保局、县扶贫办、相关保险公司、乡镇(街道)。
12.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一是全力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对“4 类重点对象”和农村经济相对困难的非 4 类重点对象农村唯一住房因维护不科学或因灾受损等原因新增成为 C 级或 D 级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新增 4 类重点对象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4 类重点对象”住房在 2016 年以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但现在住房安全质量不达标的住房及时改造达标;二是精准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建立健全农户档案,梳理完善农户档案信息,及时对接国扶系统数据,确保“危改系统”与“国扶系统”数据相互关联,符合逻辑,真实一致;三是持续做好危房改造“回头看”,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在 2019 年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的基础上,对 2014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回头看”,对排查掌握的问题建立清单和台账,切实整改质量不过关、功能设施不齐全、建新未拆旧、优亲厚友等相关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乡镇(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
13.大力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实施生态转岗脱贫、生态补偿脱贫、生态造林脱贫三项工程,直接巩固提升脱贫人口 5500 人脱贫质量,惠及脱贫人口 8 万人以上。一是实施
生态转岗脱贫工程。全面落实 1297 名生态转岗护林员工作,加强护林员动态管理;二是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全面落实 120.47 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助,兑现补助资金 2178 万元;全面落实 86.28 万亩天然商品林保护补助,兑现补助资金1273 万元;兑现新第一轮退耕还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1244 万元。确保生态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发放到位率达 100%;三是实施生态造林脱贫工程。实施以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为主的面上造林,完成新造林面积 1.1 万亩;巩固油茶产业建设成果,稳定种植面积在 10 万亩以上,加大抚育管理力度,及时组织补植,确保油茶苗保存率在 95%以上;四是在实施生态造林工作中,注重劳务用工向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对象倾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乡镇(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
14.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通畅通达水平,加大农村安保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全面完成贫困地区 25 户以及 100 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确保有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班车;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理,明确农村道路管理责任,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二是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按照
国家、省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抓好全县农村供水保证、水质安全和用水方便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地区季节性缺水和部分村寨饮水安全工程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等安全饮水困难问题,确保全县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解决;三是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村户均配变容量全部达标,户表改造全部完成,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四是完善网络通讯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通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提升农村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率,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通光纤网络和 4G 网络全覆盖。
牵头领导:单位:县交运局、县公路养护中心、县水利局、县科工局;配合单位:县电信公司、国网分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乡镇(街道)丶驻村帮扶责任单位丶驻村工作队
15.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二是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后续建设。确保所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党
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文体活动设施、农业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等功能完善和正常运转;三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大力开展贫困村综合环境治理,以农村污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四是推行以“学习互助兴思想、生产互助兴产业、乡风互助兴文明、邻里互助兴和谐、绿色互助兴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党组织核心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互助共进的基层治理生动局面。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乡镇(街道)丶县农业农村局、驻村帮扶责任单位丶驻村工作队。
16.补齐脱贫攻坚工作短板。一是补齐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短板。对 2016 年以来用各级扶贫资金建设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和管理维护,积极探索新型经营模式,鼓励村社分开,政经分离,切实提高扶贫资产的使用期限和效益。二是补齐内生动力提升短板。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加强对贫困群
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开展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三是补齐社会扶贫短板。进一步理顺社会扶贫机制,凝聚社会合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重点抓好“社会扶贫网”维护管理,落实好“户帮户亲帮亲”活动,开展好社会扶贫日活动,管理好社会捐赠,服务好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长沙市对口帮扶的交流对接、争资上项工作。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驻村办、县东西部协作办、县对口办、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
17.积极应对扶贫领域风险防控。一是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二是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三是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
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 1%以下;加强扶贫小额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四是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五是防范扶贫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不达标及资金使用不精准风险。严格按照扶贫项目工程的设计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公示、资金拨付等规范流程把关,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效益达标,资金使用精准不趴账;六是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州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信访局;配合单位:县人行、县农商行、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网信办、乡镇(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
18.抓实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及贫困人口 100 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 3 人,贫困人口超过 100 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 2 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 20 天;二是加大对工作队
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三是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驻村办;配合单位:乡镇(街道)丶驻村帮扶责任单位丶驻村工作队。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乡包村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街道)、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 2 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
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建立县、乡、村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台账:未脱贫户为一级,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稳定脱贫;已脱贫但家庭人均纯收入在4500 元以下的为二级,从公益岗位、产业联结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其实现稳定增收不返贫;已实现稳定脱贫的为三级,全面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定期监测防止返贫。
(四)从严挂牌督战。参照国家和省里模式,对脱贫难度较大、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地区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对挂牌督战的乡镇、村、单位从资金分配、政策倾斜、人员调配等方面重点保障,同时加大督查、指导、调度的力度。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 450 人以上和未脱贫人口在 25 人以上的 68 个重点村挂牌督战;二是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超过 500 人的 4 个重点安置点挂牌督
战。
(五)强化考核问责。一是把巩固提升情况与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年度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考核分类。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州级年度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三是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脱贫攻坚联合办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干部选拔任用、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
(六)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五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按照“补短板、夯基础、促长效”的思路,进一步聚焦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春季整改”“夏季提升”“秋冬巩固”攻势,深入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意见》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巩固脱贫成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 2500 人以上减贫任务,确保 2020 年实现全面脱贫。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抓好整改。重点抓好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各级各类评估检查、督查巡查、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对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开展系统排查梳理,举一反三查问题,追根溯源查原因,立说立行抓整改,持续跟踪抓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统筹衔接,推动乡村振兴。始终坚持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统筹推进,把脱贫攻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持续推动群众生产生活改善,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巩固脱贫成果。
——坚持高标定位,提高脱贫质量。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坚持现有政策不动摇,更加注重帮扶脱贫质量和稳定脱贫长期效果,逐步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筑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始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式扶贫相结合,把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同时,强化志智双扶,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三、工作重点
(一)立足增收补齐“两业”短板
1.推进农业发展。完善“四个一”产业扶贫模式,推进农业与扶贫基地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新增 1-2 个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大力推进“四个千万工程”,2019 年稳定发展蔬菜 11.2 万亩(其中设施农业大棚果蔬 1000 亩),新发展蚕桑 6000 亩,珍稀楠木 6000 亩,井冈蜜柚 8000亩。重点打造“一谷一带一廊一园”现代农业产业,即三湾至曲白百里黄桃谷、319 国道沿线“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带、禾河沿岸蚕桑绿廊、现代农业示范园综合体,新发展“一柚两桃”为主的果业面积 10000 亩、“稻渔”综合种养 6000 亩、有机茶叶 2000 亩。加强农民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健全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年内完成 194 个贫困户入股的合作社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蚕桑办、县扶贫办、各乡镇)
2.推进光伏扶贫。加强光伏扶贫项目的运维管理,实施智能监控,
确保光伏发电效率突破90%,实现贫困户每年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推进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全面完成怀忠镇茶源村 4 个贫困村光伏电站联建建设,确保全县196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每年至少增收4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
3.推进旅游扶贫。按照“一核两翼、多点联动”战略与“两核三带”旅游产业布局,打造县城至三湾沿 320 省道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线路,全面完成 10 个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和重点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4.推进电商扶贫。加强对已建成 125 个行政村站点的规范管理。大力推动农产品上行,力争实现销售贫困村合作社(贫困户)产品金额达 1000 万元。全面完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就业 2000 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供销总社、县邮政局、各乡镇)
5.推进就业扶贫。摸清全县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基数,大力推进脱贫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助补贴,实现年内培训贫困劳动力 1410 人。加大扶贫车间帮扶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车间,年内培育创建就业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 46 个以上,稳定就业扶贫专岗就业 600 人以上。健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办法,保持 5500 个公益性岗位总量不变。加强用工信息对接,定期开展“送岗下乡下村”等招聘活动,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6.推进科技扶贫。选聘 50 名本土科技特派员,根据全县 106 个贫困村产业基础和科技需求,安排技术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实现全县贫
困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确保每名特派员每年开展技术服务 30 次以上。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培训,全年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 15 次以上,培训人员达 1000 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乡镇)
(二)夯实基础补齐设施短板
1.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巩固提升农村公路和人行便道网络体系,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通自然村硬化路全覆盖,解决农村出行难问题;大力发展镇村公交,构建客运服务网络,确保全县城乡客运班车通达率达 98%以上,解决农村乘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2.推进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认真抓好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建设,完善贫困村水利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强集中供水设施的管护和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2019 年巩固提升农村水厂 7 座,稳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润泉公司、各乡镇)
3.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和长效管护机制等工作,实现贫困村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 95%以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管护基本到位,贫困村村容村貌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各乡镇)
(三)多措并举打牢攻坚基础
1.推进安居扶贫。进一步摸清农户住房情况,严格对象认定标准,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审核和三榜公示制度,引导和控制农户建房标准。科学谋划实施“爱心公寓”,完善已实施的“爱心公寓”动态管理机制,坚决避免“爱心公寓”惠民政策的扩大化、高标准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严守易地扶贫搬迁“四线”要求,强化贫困户搬迁后续扶持措施,开展移民搬迁项目“回头看”,深入跟踪易地搬迁户脱贫后的生产生活,防止搬后返贫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2.推进健康扶贫。全面筑牢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政府兜底“五道保障线”,确保贫困人口个人就医负担比例控制在 10%。简化就医报账程序,实施城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推进贫困人口“三个一批”救治工作,简化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审批程序,积极探索“一站式”审批服务。规范开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着重提高签约履约率,落实签约服务政策。(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
3.推进教育扶贫。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扶贫资助学校校长、乡镇属地双线负责制,健全教育资助体系,重点关注异地就学学生的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所有贫困学生享受政策全覆盖。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建立义务教育“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辍学”。(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
4.推进保障扶贫。继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补差水平和农村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加强低保制度建设,完善基层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低保公示等制度。深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
5.推进生态扶贫。鼓励引导贫困户参与人工造林、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等项目,有效增加贫困人口造林收入。2019 年,争取公益林补偿资金和天然林补助资金不少于 884 万元。积极争取生态护林员选聘指标,确保生态护林员每年有 1 万元左右的稳定收入,辐射带动 400 户以上贫困户稳定脱贫。(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
6.推进金融扶贫。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支持,规范开展贷款展期和无还本续贷工作。持续开展贫困户“评级授信”,严格贷款审核审批和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强化风险防控,防止违规发放贷款和挪用贷款资金。建立对贫困户贷后资金跟踪使用管理机制,不定期组织对小额信贷进行督查,严格监管资金使用情况。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人民银行、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各乡镇)
7.推进深度贫困群众帮扶工作。加大对深度贫困群众特别是未脱贫户、新增贫困户以及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帮扶力度,重点帮扶残疾人、孤寡老人及长期患病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持续改
善提升深度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8.推进志智双扶。制定感恩教育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感恩行动”,以落实党的精准扶贫政策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听党话、知党恩、跟党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各乡镇)继续开展“脱贫典型”评选活动,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鼓励和推行“爱心超市”、公民道德“红黑榜”等做法,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让群众做群众工作,对因懒、因赌、因子女不孝等原因致贫的现象进行教育惩戒。(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各乡镇)积极推进“新妇女”运动,引导广大农村妇女改善家居环境。(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
(四)建章立制提升脱贫成效
1.建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抓好贫困对象常态化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对脱贫户实施跟踪问效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政策落实、增收能力和生产生活情况,对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予以帮扶,确保全县贫困人口不落一人、脱贫人口不返贫一人。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扶贫信息数据,利用好精准大数据管理平台,实时监控贫困户、贫困村数据,不断提升精准脱贫大数据质量。加强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建立健全信息数据的相关责任部门比对和行业部门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2.健全困难应急救援机制。统筹整合部门资源,拓宽救助渠道,
建立贫困群众困难应急救援机制,防止突发性贫困问题发生。(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共同参与扶贫开发,扎实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各帮扶单位、各乡镇)推进“社会扶贫网”建设,完善“社会扶贫网”爱心帮扶平台,确保社会扶贫资源与贫困群众需求精准对接,积极开展社会扶贫网扶贫众筹行动,构建网络众筹、众扶、众帮的扶贫助困模式。(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乡镇)由财政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常驻帮扶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常驻帮扶干部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负担,防止贫困群众因意外致灾返贫,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联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3.健全风险防控防范机制。积极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严格识别贷款对象,严格界定贷款用途,纠正违规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加大对贫困边缘户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扶贫政策引导,防止简单发钱发物、用政策养懒汉,防止盲目提高标准,造成非贫困户攀比。注重防范返贫风险,加强脱贫监测,健全完善致贫返贫预警机制,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帮助贫困户应对各类返贫风险。加强舆论风险防控,做好舆情预警监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
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各乡镇)
4.健全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同配合,主动加强与乡镇对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对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资金需求、带贫机制等进行管理和规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扶贫资金审计,充分运用好涉农扶贫资金项目县本级审计成果,6 月底前完成历年涉农扶贫资金项目中各类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行业主管单位、各乡镇)
5.坚持财政资金持续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继续强化资金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整合资金精准使用。持续保障扶贫资金投入需要,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6.加强县、乡、村三级扶贫机构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扶贫工作站室人才支持和经费保障,脱贫攻坚期内,保障县扶贫部门和村级扶贫工作室正常运转工作经费。配齐配强各级扶贫队伍,稳定县、乡、村三级扶贫机构原有人员编制,确保各级扶贫机构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的主体责任,深入实施遍访贫困对象行动,通过遍访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
资料,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行业扶贫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同配合,推动政策落地生根。
(二)强化督促指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巩固提升决策部署情况。对因组织领导不力、措施落实和责任帮扶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影响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奖惩机制,将问题整改和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