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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精选)

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篇: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公司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山东省集体合同条例》、《山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经太。

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篇: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公司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山东省集体合同条例》、《山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经太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本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特点,与乙方协商确定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具体是:

l、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按计件执行。

2、企业内部工资标准1000-1600元/月。

3、企业工资分配形式按月发放。

二、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收人应达到1250元/月,比上年增加70元,同比增加5.4%。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

l、企业内部各项奖金设置和发放按规定执行。

2、企业内部各项津贴的设置和发放按规定执行。

3、企业内部各项补贴的设置和发放按规定执行。

四、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和计算方法:

l、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扔按计件记入。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加班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加班工资。

3、按上述第二款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是另外增发的,不含支付给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每月至少给职工发放工资一次,并于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给职工工资性收人。如工资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视为拖欠。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本人工资25%的经济补偿。

六、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公(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七、职工保险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商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为乙方办理各类补充社会保险。

八、甲、乙双方商定,本企业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是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50元确定。

九、对本合同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但一般每年一次。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终止、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本合同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07年3月7日到2008年3月6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五、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工会委员会存档壹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第二篇:XXX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样本

垦利县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为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保障企业

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

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

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动分配和同工同酬原

则,以建立现代企业薪酬制度为目标,不断完善内部分配制度,

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增能减的激励机制。

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结构

工资制、等级工资制等)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本企业工资分配

标准、形式和办法为

第三条 企业依据经济效益并根据城镇居民物价消费指数、

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本地区

和本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因素中任何一

项的变化,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协议,建立

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使职工工资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

而正常增长。挂钩幅度为:企业经济效益增

长%,职工工资增长%。

第四条 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为每月元(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

准)。

第五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国家有

关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具体计发基数和办法

为:企业安排职工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

工资报酬;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

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

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企业每月__日前对职工支付月工资,工资以货币

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则相应提前。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职工工

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

第七条 工资协商双方应就一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有关工

资分配问题和事项(如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各种特殊情

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带薪年休假;违约责任等)进行协商。本

企业有关内容如下: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本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并按规定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核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企业应建立工资协议履约监督检查机制和履约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机制。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合同的内容。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年_月_日起至年_月日止,并于期满前60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一份报送上一级工会备案。生效的合同在5日内向全体职工公示。

以上条款经集体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批准机关(盖章)

年月日

(签企业工会盖章 年月日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三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共同互相学习一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大家都知道,在现代社会中,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收入分配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工会是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是职工的娘家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会干部要时刻把职工的收入问题当成是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才能达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上面,提到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那它的概念是什么?)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它们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

工资集体协商是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重要阶段,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

1 现在,我们知道了工资集体合同的概念,那有的人就问,现在用工单位都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好像有点多此一举,现在我们就说说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以及它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可以简单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核心内容。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也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这些企业太高劳动定额、延长工作时间,压低工资水平甚至无故拖欠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等,资本侵蚀劳动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社会环境下,由于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和停工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工资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意义决定了开展集体协商必须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特别强调“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指明了努力方向。工会抓住了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抓住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核心,抓住了履

2 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

另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关键环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正合理、规范有序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对于顺利分配关系,妥善协调和处理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矛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工资分配问题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党的十八大均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享有经营自主权,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解决工资分配领域中的不公和无序现象,除了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外,关键环节就是在企业层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协商机制。只有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分配,提升劳动者一时增加职工工资,才能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真正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讲,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

3 要求。

工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

2、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合同的内容具有可调性,集体合同规定后非经协商或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而劳动合同如所订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调整,标准是不低于集体合同;

5、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因此,劳动合同是个体合同,而集体合同是集合合同,集体合同可以包含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不能够涵盖集体合同。所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既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又是相互具有关联性的合同。

4 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有哪些?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标准;合同的期限及变更、解除的程序,合同的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下面我们简单说说这些内容: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制度是确定和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原则、形式、办法和规定的总称。应从企业的生产、工作特点出发,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适合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我国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的内容很广泛,主要包括:1.等级工资制

2、结构工资制

3、岗位技能工资制

4、岗位薪点制

5、绩效工资制

6、提成工资制

(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分配形式,也叫工资形式,是对职工市级劳动付出量和相应劳动报酬所得量进行具体的计算与支付的方法。从对劳动量的计量方法上区分工资分配形式,可划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

(三)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调整幅度。 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即职工在某一年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工资水平的确定和定期调整,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也是职工群众非常关心的重要问题。工

5 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应当把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作为主要诉求。

(四)工资支付办法。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主要包括: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对象、支付时间等内容。工会要与企业就工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项目以及拖欠支付时给予补偿的标准内容进行协商。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五)奖金、津贴、补贴。奖金、津贴、补贴是职工劳动收入的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条件、标准等,应当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

(六)加班加点工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6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七)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违约责任是保障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切实履行的重要措施,是工资专项合同的重要条款。

(八)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是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有效存续期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因此,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此外,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还应包括变更和解除的程序、终止条件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包括,如受到处分职工的工资待遇、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等。

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是什么?

简单来说有以下五个步骤:

1、广泛听取和征求职工意见;

2、企业方与职工方各自选派代表进行集体协商;

3、协商一致后的工资专项合同(草案)交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在7日内将工资专项合同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登记,同时报市总工会备案;

5、在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专项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开。

工资集体协商的注意事项

1、双方协商代表的人数必须对等。工会方代表职工,和行政方进行谈判,从往年所交的合同来看,有的单位是一组谈判人员,自己和自己谈判,这是不对的。

2、时间问题。合同中的时间务必按协商先后顺序填写,即:要约书-→答复书-→代表名单-→职代会决议-→签订合同文本-→劳动部门、总工会备案。

3、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00元/月,工资标准不能低于1100元/月,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适当提高。

4、工资协议草案必须要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否则不合法。

5、合同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必须是本人手写签名。

第四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公司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协商双方经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的分析与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颁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形成如下意见:

(1)在上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调整幅度为%。

(2)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

(3)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元。

(4)工资支付时间:每月日发放。

(5)其他内容(如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假期工资支付标准、带薪年休假等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作为协商内容)。

第三条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元,增长幅度为%;今年预计利润总额元,增幅为%;上年度企业职工劳动生产率为,增长幅度为%,今年预计为,增幅为%;上年度政府公布工资增长指导线,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工资总额元,平均工资为元,比前年增长%。

第四条本合同由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监督检查小

组每年不少于二次向企业和工会联席会议汇报合同履行情况,联席会议有权针对问题适时协商。企业工会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向职代会(职工大会)报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修改合同,但每年只能一次。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于期满前60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工会、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参考文本)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企业行政方和工会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企业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在确定年度工资水平和岗位工资标准时,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利税指标,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企业的上一年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岗位、技能因素,以及资本、技术管理要素,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和岗位工资差距。

三、经对企业本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及预测,结合本市、本行业其他相关因素,参照今年政府部门颁发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比照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本年度企业工资水平形成以下协议:

1、本年度工资总额达到 万元,增长 %;职工平均工资达到 元,增长 %;

2、企业职工在本企业最低工资为每月 元。

四、根据本企业实际和生产经营特点,设立 奖和 等津、补贴。奖金、津(补)贴的发放办法和发放水平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的奖金、津贴水平总金额和发放时间向职工公布。

五、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

1、各项奖金的设置和发放: 。

2、各项津贴的设置和发放: 。

3、各项补贴的设置和发放: 。

六、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和计算办法:

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按上述第二款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是另外增发的部分,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七、双方商定,本年度从企业税后留利中提取 %,用于职工当年劳动分红,劳动分红的具体办法是: 。

八、双方商定,本企业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本年度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确定。

九、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绩效考核办法等工资性文件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经法定程序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工资性文件经双方确定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每月 日为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该签字后的工资清单企业应保存备查。

十一、本企业 岗位(工种)实行计件工资分配形式。企业要加强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核算管理工作,通过协商合理确定法定工作时间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标准。

1、劳动定额:

2、计件单价: 十

二、其他需要双方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事项:

十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的,双方可提出协商修改协议,但一般每年一次。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的,双方应在10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十四、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终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1、订立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本合同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发生了较大变化;

3、企业因破产、兼并、解散、分立、歇业、转制、撤消、拍卖而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

6、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十五、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变更的程序:

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变更的理由与条件;

2、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内,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一方就合同的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10日内双方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由企业在10日内将变更修改后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及变更合同的说明书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新合同文本应按规定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新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生效成立,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十六、违约责任(由协商双方具体商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十八、对本合同未明确的其他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本省、本市今后下达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本省、本市新规定为准。

十九、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

后,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合同生效。合同文本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一份,本企业工会上级工会备案一份;本企业党委、行政和工会各执一份。

二十二、本合同签字前,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企业党委、行政、工会应各派对等人数的代表成立本企业“集体合同协商委员会”负责本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本合同解释权归公司“集体合同协商委员会”,对解释存有争议的,按照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企 业(盖章): 工 会(盖章):

首席代表(签字): 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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