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实施素质教育方案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初中实施素质教育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初中实施素质教育方案
**初中学生养成教育实施方案
播种行为可以收获习惯;播种习惯可以收获性格;播种性格可以收获命运。养成良好的习惯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根本保证,良好习惯的养成是素质教育的灵魂和核心。为了扎实有效地实施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培养学生文明的举止和高尚的品质,根据**县教育体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养成教育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为指导,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本内容,遵循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规律,深入开展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正确引导学生的道德行为,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的准则,注重在活动中体验与感悟,以教育为先导,以制度为保证,以检查督促为抓手,以行为训练为基础,以习惯的内化与养成为目标,从基础小事抓起,注意点滴积累,切实提高学生的文明水平。
二、组织领导
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学校从礼仪、生活、学习、节俭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养成教育。通过“礼仪习惯”教育,教会学生课堂有纪律,课间有秩序,待人有礼貌,使学生逐步养成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的优秀品质,提高分辨是非、美丑、善恶、真假的能力,掌握交往的技巧和策略,增强交往意识,提高交往水平,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减少同学间的矛盾与纠纷;通过“生活习惯”教育,教会学生自尊自爱,做到生活有合理规律,人生有健康发展规划,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通过“学习习惯”教育,教会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明确奋斗目标,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文化素质的提高;通过“节俭习惯”教育,增强节俭意识,较好地发挥人力物力效能,使学生养成艰苦朴素的良好习惯。
四、教育内容
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重要学习内容,从礼仪、学习、生活、节俭四个方面,正确引导和培养学生行为习惯。
1、礼仪习惯
(1)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2)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不争抢座位,主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
(4)在校内一律着校服。
(5)进入教室不打闹、不喧哗。
(6)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问好,声音洪亮、整齐。
(7)上课迟到,在教室门口先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才可进入,进教室时,脚步要轻。
(8)跟老师说话要起立,进办公室前喊“报告”。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9)上课时如有紧急情况需要离开课堂,需向老师请假,经老师同意后才可以出去。
(10)在校内外见到老师主动问好,进出校门要下车,上下楼梯要文明礼让,不拥挤,使用“请”、“您好”、“对不起”、“没关系”、“谢谢”等礼貌用语,不说脏话,不骂人。
(11)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不联系校内外人员恐吓甚至殴打同学,有问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师报告。
(12)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13)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14)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2、学习习惯
(1)课前要预习,提前阅读教材,自主查找资料,学会带着问题听课。
(2)课前5分钟要准备好学习用品,如:课本、导学案、双色笔等,尽快进入学习状态。
(3)上课坐姿端正,书写时握笔姿势正确。
(4)上课精力集中,认真听同学发言,抓住重点、难点、疑点听,主动展示,大胆质疑,勇于提问,积极思考,及时用双色笔纠错和整理。
(5)作业要书写认真,步骤规范,按时、定时完成。
(6)养成先复习后作业、先审题再答题的习惯;考试答题要细心、准确、书写规范。考试不作弊。
3、生活习惯
(1)自尊自爱,注重仪表。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不留披肩发,长发应扎起。
(2)早晚漱牙,勤洗澡,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按时作息,按时起床、洗漱、整理宿舍内务、吃饭,行动要快速。
(4)按时到班,上课不迟到。有事、有病要自觉履行请假手续,不擅自出校门。
(5)课间休息,应保持教室环境的静、洁,不得高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打架骂人。
(6)集会有秩序,站队不挤、不拖、听口令,动作快。
(7)爱护校园环境,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不吃零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8)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活动中要自觉维护秩序,按次序就座,不随意走动,认真听讲,有礼貌地鼓掌致谢。
(9)星期天、节假日学习、放松要有合理规划,看电视、上网有限度,不放纵,不参与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10)在家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事,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11)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4、节俭习惯
(1)用水、电要及时关闭开关,节约一度电、一滴水,做到人走灯灭,人离阀关。
(2)爱护书本,节约一张纸、一支笔。
(3)爱护桌椅、门窗、板凳等公物及校园内的公共设施。
(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不随便丢弃饭菜,节约每一粒粮食。
(5)不乱丢乱放拖把、扫帚、簸箕等用具。
(6)勤劳俭朴,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孝敬父母。
五、实施途径与措施
1、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发挥各班自主管理功能,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力度。
2、把行为规范教育始终渗透在文化课及专业课教学之中,利用教学契机,对学生进行道德认识教育,使他们懂得“是、非、善、恶、美、丑”,发挥课堂养成教育的优势。
3、充分利用班级活动、班会等时间,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我们方案中的养成教育内容,并注重在理论和行动上加强引导,明确具体的要求,加强学生文明礼貌、安全、卫生、学习等常规教育,宣传引导学生做到“三别”、“四带”、“五有”、“五无”。“三别”即向粗鲁告别,向陋习告别,向坏事告别;“四带”即把礼仪带进校园,把微笑带给同学,把孝敬带给长辈,把谦让带给社会;“五有”即课堂有纪律,课间有秩序,待人有礼貌,心中有他人,人人有爱好;“五无”即室内外地面无垃圾,桌凳上无刻画,墙壁无污渍,橱窗无破损,出言无脏话。
4、通过“知、比、纠、行” 系列教育开展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知”——每月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教会学生什么是良好的行为习惯,什么是不良的行为习惯,哪些应该改正,哪些应该表扬,从思想上明确认识。
“比”——对照养成教育内容,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良习惯,强化训练。 “纠”——发挥同学之间互相监督的作用,纠正不良行为。
“行”——坚持长期恪守正确的行为习惯,始终如一。
5、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明确教育主题,提醒班主任应注意的问题,突出重点,明确目的。坚持每周一班会课,班主任要总结本周本班养成教育工作情况,并安排下周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或讨论会,进行一次阶段性班内总结。
6、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发挥学生会、团队作用,办好班级文化,利用学校宣传栏、板报等宣传阵地,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行为环境。
7、开辟社会教育途径,通过家长会、家访和聘请专家到校开展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的教育途径,使学生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正确引导和教育,使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断得到培养和强化。
8、加强评价引导。制定各项制度对学生加以约束,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培养学生坚定的道德意志。
(1)落实综合实践活动周制度:值周值日人员由领导、教师、学生组成多个体验组(校门秩序、环境卫生、宿舍“两休”、课间操秩序、餐厅秩序等),负责检查每天学生在校的行为表现,发现问题及时教育矫正,并将情况及时记录在《值周班日记》和《值日登记表》上。值周值日人员要认真做好每天的检查、小结总评等工作。“值周值日制度”的实施,从细小处抓起,把行为规范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2)以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为主要管理成员,每天对各班的卫生、礼仪、纪律、两操、就餐、就寝等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每月“优秀班集体”的评比作用,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
(3)开展各种评比活动:
①“优秀班集体”的评比。结合各项评比成绩和平时的表现,每周及学期末评选出“优秀班集体”。
②“优秀学生”评比。每年每班推荐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学校予以展示表彰。
③利用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适时对学生进行教育。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升旗仪式、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阵地,表彰、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弘扬新风正气。
总之,养成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反复抓、抓反复,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在科学施教方法指导下,拿出耐心,献出爱心,持之以恒才会使学校的养成教育硕果累累。
2014年6月
第二篇:唐庄初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唐庄初中2012年
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 和《宿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总结我校教育课程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主动发展;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基础教育质量整体提高。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力求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不断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促进教师、学生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形成科学的教学观、质量观和评价观,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员由张学堂校长为组长,鲁智勇、刘峰为副组长以及部分班主任、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总人数为11人。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宿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制订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规程,对班级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解决评价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学校各班级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班级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组成,总人数为5人,其成
员给本班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一年。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制订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完成本班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评价工作。
三、评价内容和标准
1.要坚持以发展的观点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评价主体多元、内容多元和方法多样。评价要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做到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 本方案根据《宿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有关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本校中学生发展实际,将学生综合素质划分为五个方面,即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审美与表现、运动与健康。具体评价要素与评价标准详见《宿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表》。
2.班级评价必须参考初中各学期学生发展素质报告单、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学生自我评价和同学评价的结果,并经集体讨论,力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包括两部分:⑴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特长、发展潜能以及所取得的成绩。⑵等级呈现。学生综合素质每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为优、良、合格、待合格。凡评为A等标准或D等标准是指符合该项所规定的条件要求。B等标准和C等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为“待合格”时应非常慎重,并要提出书面的发展性指导意见,其评价的实证材料必须报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
四、方法步骤
1、评价工作整体步骤安排: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机构、研制方案、建立制度、宣传动员和学习培训。
(2)实施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评价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规程、班级试点评定、全面实施评价和结果审定。
(3)反馈结果阶段,按规定公示有关评价结果,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校全体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评价主体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各项评价指标的内容,统一评价标准,明确操作要点。
3.学校开展评价工作的程序与方式:⑴组织学生自评,家长参与,并签名。⑵组织同班学生互评。⑶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通过集体讨论,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并作出综合性的描述。评定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评与互评,避免以偏概全。⑷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要关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全过程,审核毕业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4.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依据的实证材料,建议主要提供以下实证材料:学科学业成绩;关键的代表性作品、作业或照片、复印件;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分认可的表彰、获奖证书;关键性评语(班主任、课任老师);学生自我描述的材料。
5.对评定结果实行校内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A等级的学生,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公示时间为1周。如有异议,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接到举报或申诉后,应及时进行调研处理。公示结束后,学校把评定结果记录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上,并签名盖章,以上材料归入毕业学生档案袋。
6.学校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规定的格式汇总后,加盖学校公章,根据业务管理关系,按统一规定的时间报送招生主管部门。
7、对残疾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本着人道主义精神,适当降低标准,体现人文关怀。
五、制度保障
1.学校在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时,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员学习培训制度、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评价质量监控制度、举报申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2.建立健全评价研训制度,加强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评价培训活动,不断完善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帮助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成员掌握各项评价指标的操作要点、统一评价标准和操作程序。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机结合,通过研训和各自职能的发挥,共同营造健康的校园评价文化氛围。
3.建立健全诚信服务制度。学校参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诚信表现不佳的教师不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或评价小组成员。
4.建立健全社会公示制度。在正式评价实施前,学校应向社会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学校可采用网络、告家长书、听证会或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内容标准和操作规程,指导学生、家长理解和支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5. 建立健全举报申诉制度。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或已经造成评价结果不公的现象和行为,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及时受理,妥善解决评价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如果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举报或申诉人可向县教育局评价工作监察委员会举报和申诉。
6、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总责,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为本班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评价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负责任的当事人,一经查实,将逐级追究责任。
唐庄初中
2012年2月
第三篇:英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14-2015学年)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垣曲县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活动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评定的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学校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机构健全了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广泛,具有代表性。校长段红星任主任,副校长李银东副主任,成员有中层领导3人、教师代表2人、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各1人,共9人。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英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程序及要求》,任免评定小组成员,组织监督评定工作。
(2)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指导小组”。校长段红星任组长,副校长李银东任副组长,成员7人,负责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日常工作的指导与开展。
第页 共 4 页 (3)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评定小组。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开展工作,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班3人。评定小组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完成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三、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评定委员会及下设机构成员向社会及全校公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向班级的学生公布,一周之内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个教师作为评定者,将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替换。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者、学生本人、学校、评定委员会成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信用记录,并将参与评定的有关教师的信用记录和表现与评选和考核挂钩。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四、内容方法
1、评定内容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内容整合为六个方面:(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2)学习能力;(3)交流与合作;(4)运动与健康;(5)审美
第页 共 4 页 与表现;(6)综合实践活动。这六个方面内容及其细化表现作为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
2、评定程序
(1)学校成立评定委员会,每个班级成立班级互评小组。
(2)以班级为基本单位进行评定。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确定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工作由评定小组组织开展。
(3)在评定工作正式开展的前一个月,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评定小组,向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无记名投票征求意见,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定者,则需要做相应的替换。
(4)评定工作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家长说明评定的内容、方法、步骤、纪律,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
(5)评定的程序先由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在此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给予综合的评定,把学生每学年综合评定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并在班内公示。
(6)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评定委员会备案。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纪录备查。
3、评定办法
(1)评定的依据:评定的信息来源于学生的成长记录和日常表现,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学生的自我评价,同学互评,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等。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定小组应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有相关成长记录材料和书面理由为依据,以备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评定小组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当将日常的事实记录作为评定依据时,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定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2)评定的表达: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1)等级表达。评定者应从6个评定项目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评定给出一个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2)评语表述。应以综合素质评定的
第页 共 4 页 内容为主要依据,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鼓励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含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指明努力的方向。
(3)评定的比例:原则上各班级评为A级的比例占班级人数25%,并且评为A的学生成绩必须是班级学业成绩(期中、期末成绩)前40%的学生,各班级要严格控制这个比例,B级占50%,C、D占25%。对学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非常慎重,原则上学生只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才能被评为D级,被评为D级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清楚明白地说明理由。同时要注意做好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
(4)评定结果:
① 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的结果来确定学生的评定结果。 ② 为能更好地衡量、评价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根据学生在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评定的成绩来确定该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的总评成绩。
③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总评成绩为优秀的同学,严格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A级同学的名单,名额比例为25%。如若出现分值相同,同进A级又超过25%的情况,将参考这些同学提供的相关证据与材料裁定。25%以外的,总评成绩优秀的同学和总评成绩良的同学确定为B级。总评成绩为合格的定为C级,不合格的定为D级;也可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给予公正的评价。
(5)评定的记载:期末学业成绩评定和学年末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一并汇入档案。学生完成初中学业,学校对学生在初中学习三年来的基础性发展进行综合评定,学生毕业成绩以初中阶段三个学年评定的成绩之和来确定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
七、其他
本方案自2012—2013学年起执行,如与上级即将出台的评价方案有出入,以上级的方案为主,学校方案另行修订。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英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英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2014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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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2007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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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反映初中生综合素质状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在市教育局领导下,分别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组织和监察组织,明确各自相应的职责,负责评价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一)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的市属学校要分别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教研部门负责人,或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以及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主要负责:
1、在本方案的指导下制定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规定与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2、对县区和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3、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4、组织学校负责人与教师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市属学校评价监察小组由县区教育纪检部门领导,或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主要负责监控本区评价工作委员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接受考生及家长和社会的咨询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二)学校在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主要负责:
1、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
2、领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
3、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学校评价监察小组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必要时上报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评价监察小组予以解决。
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应以《通知》中的有关基础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5个维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具体分为维度、要素二级,主要表现和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详见附件3-1:《2007年合肥市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可依据自已的实际情况对各要素、主要表现及其实证材料做适当调整,但应注意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可行性。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应该根椐本办法制定详细的评价方案,方案包括评价的组织与领导,评价的内容、标准与细则、方法与程序、结果统计与使用等。
三、评价的主体
为了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应遵循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评价中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教师评价、统一考查(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以及生物、地理的考试等)有机结合。各评价主体在评价过程中所占权重由市教育局规定上限,各校提出具体意见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考虑到工作量,建议学生主要在维度上进行评价,教师主要在要素上进行评价。
在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每个初中毕业班成立1个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的评价小组,建议人数为3-5人或以上。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需要做相应调换。小组成员确定后,要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四、评价的过程与方法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要尽可能提供主要表现的实证材料,实证材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建议主要提供以下6项实证材料:
1、统一考试、考查的成绩;
2、关键的代表性作品、作业;
3、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4、经教育行政部分认可的表彰、获奖证书;
5、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
6、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励学校提供平时积累的学生成长记录或其他材料。
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2007届毕业生在2007年5月-6月上旬进行。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
(一)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三年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根据学生5个评价维度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在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不少于3人)写出。
(二)评定等级。公民道德素养的评价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其他四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时应非常慎重,有维度被评为D等级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各校公民道德素养评价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级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人数的40%。
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进行调研处理。评定等级为A的应予以公示,但不要将所有的学生的评价结果公示或对外公布。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一)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所有评价维度达到D以上的学生才能够毕业。
(二)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制度保障
为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制度和申诉制度。
(一)公示制度
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解释。评定等级为A的学生名单应在所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二)诚信制度
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评价过程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信用记录作为高中阶段录取的重要参考。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
(三)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打下基础。
(四)举报和申诉制度
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市、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
第五篇:诸城市林家村初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潍教办字„201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
按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个性发展”的素质教育要求,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统一,全面落实教育部提出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能力拓展、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六项评价内容。结合初中学生实际,增加学习习惯、行为养成的评价。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更好地促进学生自主全面发展,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基本构成
评价层次。包括“日常常规性评价”“学期主题性评价”“标志性成果”。“日常常规性评价”是指对学习习惯、行为养成为主的评价,“学期主题性评价”是指教育部规定的上述六个评价纬度,“标志性成果”是指能够证明自己某一方面个性发展的实证性材料。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在主题性评价中,“学生自评”占10%,“同学互评”占40%,“教师评价”占50%。
评价维度。具体为 “学习习惯”“行为养成”“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能力拓展”“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标志性成果”。
三、评价的具体实施
(一)“日常常规性评价”采用量化评价法,每月一次,等级呈现。
学生个人“每日晚省”,针对“学习习惯和行为养成”的具体评价纬度,进行自我反思。小组内“每周互评”,记录员通报各人平日累积分数,同伴交流,取长补短。班级内“每月总评”,班主任根据各小组表现情况,结合学期主题性评价六个纬度的发展表现,分配各小组评价等级数额;小组汇总个人月内量化分数,在班内公示,接受同学、教师和班主任的共同监督;无异议后由高到低确定“日常常规性评价”结果,以A、B、C、D(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呈现,A等比率平均不超过30%。评价结果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1)内。
(二)“学期主题性评价”采用主观评价法,每学期一次,等级呈现。
“学期主题性评价”于学期结束时集中进行,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因为难以客观衡量,只能定性评价。为了让同学、老师全面了解自己,评价前以班级为单位举行“个人推介会”,每个学生轮流上台,陈述自己一个学期来六个纬度的发展表现,展示能证明其发展状况的相应成果,在此基础上开展评价工作。
“个人评价”:根据平时表现,依据“主题性评价”六个维度,对自己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以等级A、B、C、D呈现。同时写出不超过200字的自我评定。
“同学评价”:每位学生根据被评价同学的平时表现,结合本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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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评价指标,分别对该同学的六个纬度做出等级评价,以A、B、C、D表示。班级评价小组对每个学生的等级进行汇总,由高到低确定“同学评价”等级。
“教师评价”:班主任组织各学科教师进行评定。评定时以学生平时表现为依据,参考个人陈述和实证材料进行,结果以等级呈现。按照汇总结果由高到低确定“教师评价”等级,其中班主任评价占25%,其他学科老师占25%。
对个人评价(占10%)、同学评价(占40%)、教师评价(占50%)进行汇总,由高到低确定每个同学的主题性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A等比率平均不超过30%。评价结果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2)内。
(三)标志性成果评价,采用写实记录法,每学期一次。
学期末,各班组成标志性成果评定小组,对每位学生在本学期中取得的各项标志性成果进行认定,然后由年级汇总,在校园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记录在案,评定小组两人以上签字确认,作为标志性成果等级确定的依据。标志性成果具体包括:
(1)初中学业成绩评价,即初中三年各学科学习目标的达成情况。依据学生综合学业成绩进行科学评价;
(2)学生参与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学习的成果。学生的人生(或职业)规划及研究报告等成果;
(3)三好优干。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等部门(单位)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社会实践成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成果及在综合实践基地集中学习的成绩;
(5)学生社团活动及“五个一工程”成果。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和“五个一工程”,取得良好成效;
(6)研究性学习成果。开展小课题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
(7)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科协等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初中组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成果;
(8)科技创新成果及研究报告。在开展的科学素养教育和“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活动中,获得的科技创新、社会研究报告;
(9)各类“节日”及活动获奖。在学校、教育部门等部门组织的“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及文艺汇演中获得的成绩;参加学校、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华诗文诵读”、“百家讲坛”、“学生论坛”、“辩论会”、“演讲会”等,以及摄影展、书画展、征文等比赛的获奖成果;
(10)校报、校刊负责人及节目主持人。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学校电视台和文艺活动的优秀节目主持人;
(11)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及作品。在校报校刊或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编印的正规书刊
上发表的文章,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等;
(12)“朝阳读书计划”成果。在参与实施中小学“朝阳读书计划”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13)体育考试成绩及各类比赛获奖成果。参加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成绩及参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单项奖或集体奖的获奖成果;
(14)特殊才能展示结果。对于一些有特殊才能,但没有实证性材料的考生,学校组织专业小组对其特殊才能展示进行评定的结果。
(15)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与学校课程学分、信息技术考查、音美考查成绩等级。
(16)其它能够反映学生特长的成果。
各初中学校要结合各校实际,制定具体的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从学生初一入学开始,就要给每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学校要如实记录学生在初中三年每个学期学习过程中各个方面成长的足迹,反映学生的个体差异与特长。学生成长档案要建立电子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学生转学时,成长档案随学籍档案一起转移。
确定等级时,根据标志性成果的等次,可先赋予一定的分值。将每位学生的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A、B、C、D等级,A等比率平均不超过30%。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
3)内。
(四)学期综合素质等级的合成
将学生的日常常规性评价、学期主题性评价和标志性成果评价的等级进行汇总,得出本学期该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三部分的比例分别为40%、40%、20%。各班在评价时等级比例实行总量控制,A等按照学校分配比率(学校按照各班级学期量化成绩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35%、30%、25%,但总体平均为30%),A、B等不超过80%,其余基本为C等,D等除严重违纪学生一般不予评定。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期综合素质等级作为学期评选三好学生和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的依据之一。班主任教师据此撰写毕业评语。
(一)学期三好学生的评选。
在评选“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时,参照高中学校录取学生的办法进行。一方面,既关注学习能力,又重视学生多方面素质发展;另一方面,评价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引导学生向着更有利于高中录取的方向发展。
具体为:将各学科与综合素质分为三个组合进行层级选拔,第一组合为政、史、地、生(初三为政、史),第二组合为理、化、体育、实验(初一为体育,初二为物理、体育),第三组合为语、数、外、综合素质。以班级为单位,先从第一组合排列中,择优选出评优数量的160%;再按照第二组合,从中择优选出130%;最后再按照第三组合择优选出最后的评优结果。
(二)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对学生的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审核后,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校内公示时可只公示学籍号和综合素质等级;各级部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无异议后将等级结果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4)内。
学生毕业综合素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A、B、C、D),评价办法为:
初
一、初
二、初三6个学期的综合素质等级,和学生每学期末获得的综合荣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实施“五个一”工程获奖学生),为认定毕业等级的基本依据,比例分别为20%、20%、50%、10%。综合荣誉先赋值计算分数,依据分数高低确定等级,A等不超过30%。
学生中考时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基本换算办法为:
先给各等级赋分值:A=5,B=4,C=3,D=2。
每个学生的中考综合素质等级分值为:
N=(Qn1+Qn2)/2×20%+(Bn1+Bn2)/2×20%+(Jn1+Jn2)/2×50%+Zn×10%
其中,N代表中考综合素质等级分值,n
1、n2分别代表第
一、第二个学期的等级分值,Q、
B、J分别代表
七、
八、九年级,Zn代表综合荣誉。
参照中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规定,各个班级在评价时,各等级比例实行总量控制,A等比例不超过30%,B等为50%,D等除违法、严重违纪学生一般不予评定。
特殊群体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参照以下办法执行。休复学学生:学生休学期间,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冻结,复学后,原等级继续有效,属于毕业年级的,需提前办理复学手续,再参与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转学学生:诸城市内转学的,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方可认定有效;从诸城市外(包括外省)转学的,必须经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分管局长签字并经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方可认定有效。残疾学生:在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本评价等级认定为C等,个人标志性成果突出的,可参与C等以上等级的认定。
(三)综合性评语。
除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外,班主任老师还要依据学期评价结果、综合荣誉等,给毕业生撰写毕业评语。对学生在校三年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整体描述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五、评价保障
(一)档案留存。
为体现评价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给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积累第一手资料,学校要给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每一次评定结束后都将相关资料存入档案中。主要材料包括:每月一张的《常规性评价表》;每学期一张的《主题性评价表》;每学期一张的《标志性成果登记表》;《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各类标志性成果证书(复印件)、其他实证材料
等。
(二)运行机制。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总体决策与监督者。评价委员会由教师、家长、学生、学校领导组成,全面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究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办法、程序、保障措施等,监督评价过程,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接受学生与家长的咨询与申诉。
学生管理处(或学校类似机构)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总体协调与管理者。负责各类评价表格材料的定期印发,督查各级部、各班级评价工作的按期、规范、有序进行;每月将各班常规性评价结果汇总存档(电子档案),每学期末将各班学期综合评定结果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最后确定结果后汇总存档;每学期末核算班级目标管理成绩,根据成绩向各班分配评价等级数额(特别是A等数额)。
各年级各班级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者。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具体组织本班级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评价结果的合成、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等;各年级建立每生一袋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室,每月、每学期将评定过程材料纳入档案袋,由级部主任负责保管。
(三)实行“一票肯定”和“一票否决”。
为充分发挥评价的管理功效,对受到学校重要表彰或重大违纪的学生,实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定”。受到学校重要表彰(对学校某方面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当月常规性评价等级可直接划为A等;受到学校重大表彰(对学校整体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当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可直接划为A等。违反校纪受到学校一般性处分(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的学生,当月常规性评价等级直接划为D等;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重大处分(记过、记大过)的学生,当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直接划为D等。
(四)建立课程开发和实施机制。
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托。坚持“素质教育从课程出发”的理念,构建与六个纬度想对应的学科课程、校本课程的学校课程体系。结合综合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及其它教学活动予以实施,并对学生进行评价。
(五)建立学分管理机制。
学生参与各类课程学习情况实施学分管理,学生在校三年须取得学校规定学分方可合格毕业。学生每学期学分获得情况与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直接挂钩,每学期达不到规定基础学分的,当学期综合素质等级不能评为A等。
(六)建立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的奖励机制
为加强过程管理,保持学校良好的秩序,学校根据每学期各班级量化管理成绩,确定各班A等人数的比例。一般地,如量化管理是一等的班级,A等人数可以占到35%,量化管理是二等的A等人数占30%,量化管理是三等的A等人数只能占到25%。每个学期末,学生管理处根
据量化管理分数公布各班级的A等比例。中考时,根据教育局分配的A等人数,按照学校对班级量化成绩分三等分配到各班。这种捆绑评价形成各个班级的良性竞争。
为促进小组建设,在各个班级的A等人数不能超出规定人数(平均30%)的前提下,各班级也根据小组量化管理得分,区分等级数量。如优秀小组A等人数可以3个,其他小组只能2个。优秀小组的评定来自一月来每个小组成员的表现情况,每组都有一个量化分数。这种捆绑性评价势必促使各个小组的成员相互合作,优秀同学帮助后进同学,共同进步。
(七)建立公示和申诉举报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影响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可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举报人或申诉人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核查解决,有问题的及时纠正,无问题的向举报人或申诉人作出耐心解释。
学校与学校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学校评价委员会与班级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个人(包括学生)诚信记录档案。学校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学校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不提供虚假证明;对评定的结论,如小组成员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原则性分歧,提交班级评价小组或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讨论后作出决定。
附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常规性月评定表(表1)
附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题性学期评定表(表2)
附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志性成果学期登记表(表3)
附
4、学生发展性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