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论文资料 煤气发生炉安全检查表(全文)

煤气发生炉安全检查表(全文)

煤气发生炉安全检查表第一篇:煤气发生炉安全检查表煤气发生炉安全生产检查要点1、煤气设备管道的末端、空气总管的末端,应设爆破膜且末端设放散管,并应高出厂房4米。用于倒出由于煤气回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同时将管路中的压力降至正常范围内2、蒸汽包上。

煤气发生炉安全检查表

第一篇:煤气发生炉安全检查表

煤气发生炉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1、煤气设备管道的末端、空气总管的末端,应设爆破膜且末端设放散管,并应高出厂房4米。用于倒出由于煤气回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同时将管路中的压力降至正常范围内

2、蒸汽包上应设压力表、安全阀、放散管并应定期检测校验。蒸汽包做为压力容器,用于记录蒸汽压力值,如果压力瞬间超高,安全阀立即打开,放散管开始放散。

3、煤气生产区域的主控室应设固定式煤气报警装置,流动巡检应设便携式煤气报警仪。在煤气区域经常有人操作的固定场所和煤气设备巡检时,配带的用于监测煤气浓度是否超标的仪器。固定场所时配带固定式煤气报警仪,煤气设备巡检时配带便携式煤气报警仪。便携式煤气报警仪至少两台 以上(煤气操作人员至少一台,煤气巡检人员至少一台)。

4、煤气区域避雷装置应经气象部门检测合格。在煤气设备和煤气区域等露天的高大建筑物应有气象部门出具的定 期检测合格报告。

5、大型煤气生产单位应建立煤气中毒、爆炸和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包括综合预案和各专业预案及处置预案,演练记录。

6、煤气防护站应设救援器材,救援器材包括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氧气袋,自动苏生器、通风式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对讲电话、担架和专用急救车辆等。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氧气袋,自动苏生器、防毒面具,担架、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对讲电话等至少两台(套)以上, 专用急救车辆一台以上。

7、高处平台底部应设踢脚板且高出平台底部150mm。指操作平台底部高出地面150mm高的挡板。

8、高位水箱应有能控制和监测水位的装置。监测水箱水位, 防止煤气发生炉水夹套中水位过低,造成烧干现象引发蒸汽爆炸发生。

9、煤气设备的水封,应有采取保持其固定水位的措施,且水封高度合格。水封高度产生的水压必须大于煤气压力,且高出500mm水柱,防止煤气穿出,造成煤气泄漏。

10、各层操作平台应有第二出口。紧急状态用于逃生用,且直达地面。

11、严禁在水夹套与集汽包连接管上加装阀门。防止加装阀门,一旦阀门坏死或人为关闭阀门造成水夹套内蒸汽不能 进入集汽包,形成压力超高,引发蒸汽爆炸事故。

12、有煤气设施的企业应建立以下制度:(1)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将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检验报告、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归档保存。 (2)煤气设施大、中修及重大故障情况的记录档案管理制度。(3)煤气设施运行情况的记录档案管理制度。(4)煤气设施巡检制度(巡检作业应两人以上)。

第二篇:发生炉煤气站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1、 煤气设备管道的末端、空气总管的末端,应设爆破膜且末端设

放散管,并应高出厂房4米。

用于倒出由于煤气回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同时将管路中的压力降至正常范围内。

2、 蒸汽包上应设压力表、安全阀、放散管并应定期检测校验。 蒸汽包做为压力容器,用于记录蒸汽压力值,如果压力瞬间超高,安全阀立即打开,放散管开始放散。

3、 煤气生产区域的主控室应设固定式煤气报警装置,流动巡检应

设便携式煤气报警仪。

在煤气区域经常有人操作的固定场所和煤气设备巡检时,配带的用于监测煤气浓度是否超标的仪器。固定场所时配带固定式煤气报警仪,煤气设备巡检时配带便携式煤气报警仪。便携式煤气报警仪至少两台以上(包括煤气操作人员至少一台,煤气巡检人员至少一台)。

4、 煤气区域避雷装置应经气象部门检测合格。

在煤气设备和煤气区域等露天的高大建筑物应有气象部门出具的定期检测合格报告。

5、 大型煤气生产单位应建立煤气中毒、爆炸和火灾应急救援预

案。

包括综合预案和各专业预案及处置预案,演练记录。

6、煤气防护站应设救援器材,救援器材包括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氧气袋,自动苏生器、通风式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对讲电话、担架和专用急救车辆等。

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氧气袋,自动苏生器、防毒面具,担架、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对讲电话等至少两台(套)以上,专用急救车辆一台以上。

7、高处平台底部应设踢脚板且高出平台底部150mm。

指操作平台底部高出地面150mm高的挡板。

8、高位水箱应有能控制和监测水位的装置。

监测水箱水位,防止煤气发生炉水夹套中水位过低,造成烧干现象引发蒸汽爆炸发生。

9、煤气设备的水封,应有采取保持其固定水位的措施,且水封高度合格。

水封高度产生的水压必须大于煤气压力,且高出500mm水柱,防止煤气穿出,造成煤气泄漏。

10、各层操作平台应有第二出口。

紧急状态用于逃生用,且直达地面。

11、严禁在水夹套与集汽包连接管上加装阀门。

防止加装阀门,一旦阀门坏死或人为关闭阀门造成水夹套内蒸汽不能进入集汽包,形成压力超高,引发蒸汽爆炸事故。

12、有煤气设施的企业应建立以下制度:

(1)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将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检验报告、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归档保存。

(2)煤气设施大、中修及重大故障情况的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3)煤气设施运行情况的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4)煤气设施巡检制度(巡检作业应两人以上)。

第三篇: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说明

车间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忽大意。同时,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强化”,控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低到最低几率,才能做到预测预防,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 作业环境

1.1 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1.2 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GB2894—82的规定;

1.3 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1.4 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 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 进入车间的铁路线轨道顶面应与地面平齐。

1.7 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x。

1.8 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11 天窗应有机械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1.12 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1.13 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

1.14 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1.15 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1.16 起动机的供电滑接线的两端应有电源相线信号灯,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装接临时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1.18 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1.19 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 煤气、蒸气、热水、回水、压缩空气、乙炔、氧气、天燃气和燃料油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

1.22 氧气管道不宜与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设。

1.23 氧气、乙炔、燃料油、天燃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24 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1.25 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

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饱和蒸气管基本色:红色;色环:黄色

压缩空气管基本色:浅兰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黄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气管基本色:深兰色

低热值煤气管基本色:黄色。

1.27 压力为(0.86~14.7)×104Pa的车间乙炔管道进口处,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装夹具等存放场地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的规定。

1.30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

1.31 对粉尘浓度高的场所,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区(点),震动噪声严重的作业区(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

1.32 车间地面的油污及铁屑应及时清理。

2. 安全管理

2.1 车间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随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2.2 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2.3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

2.4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2.5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带手套操作。

2.6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2.7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2.8 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2.9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2.11 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 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2.13 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2.14 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2.15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2.16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2.17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2.18 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

2.19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具、材料。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2.20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

2.21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2.22 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2.23 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发生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24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

2.26 发生工人职员伤亡事故后,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27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第四篇:日常安全检查表

日常安全检查应如何进行,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者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目的地进行安全检查,既不要走马观花,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这样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介绍一种通行简易的安全检查表供大家参考。

一、组织管理:

1、企业第一把手知道他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吗?

2、分管领导知道他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吗?

3、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吗?

4、从车间到班组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吗?

5、从车间到班组的专、兼职安全员落实了吗?

6、员工都进行过安全教育吗?

7、车间主任理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吗?

8、车间主任都知道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目的和要求吗?

9、车间主任了解本车间历史和当年的安全情况吗?

10、车间主任知道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是谁吗?

二、现场管理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地面的连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安装了防护装置吗?

2、冲压设备以及在加工过程中容易伤人的设备都安装了安全装置吗?

3、起重设备都定期报有关部门检验、检测吗?

4、起重设备有使用合格证吗?

5、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检测吗?

6、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齐全可靠吗?

7、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吗?

8、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良好,并定期检验吗?

9、有触电危险的地方按规定安装了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吗?

10、有雷击危险的地方按规定安装了防雷设施吗?

11、车间物料堆放合理吗?

12、人行道、通道平坦、畅通吗?

13、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吗?

14、警示标志明显,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栏杆合理安全吗?

15、生产场地整齐清洁吗?

16、有火灾危险的场所,有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措施吗?

17、女工的劳动保护用品齐全吗?

18、防暑降温措施完善吗?

19、交叉作业时有具体的隔离装置吗?

20、有电磁辐射的工作场所装设了防辐射的安全装置吗?

三、操作管理

1、所使用的人都符合要求并受过足够的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吗?

2、岗位工人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吗?

3、操作人员都明确了自己的任务吗?

4、了解本岗位的工具设备的性能和用途吗?

5、了解相关岗位的情况吗?

6、操作人员身体健康吗?

7、在操作时没有他人来干扰吗?

8、防护用品穿戴整齐并符合防护要求吗?

9、遵守不准喝酒上班的规定吗?

10、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吗?

第五篇:车间安全检查表

说明

车间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忽大意。同时,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强化”,控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低到最低几率,才能做到预测预防,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作业环境

1.1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1.2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 GB2894—82的规定;

1.3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1.4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进入车间的铁路线轨道顶面应与地面平齐。

1.7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x。

1.8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11天窗应有机械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1.12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1.13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

1.14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1.15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1.16起动机的供电滑接线的两端应有电源相线信号灯,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装接临时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1.18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1.19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煤气、蒸气、热水、回水、压缩空气、乙炔、氧气、天燃气和燃料油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

1.22氧气管道不宜与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设。

1.23氧气、乙炔、燃料油、天燃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24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1.25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

1.26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饱和蒸气管基本色:红色;色环:黄色

压缩空气管基本色:浅兰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黄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气管基本色:深兰色

低热值煤气管基本色:黄色。

1.27压力为(0.86~14.7)×104Pa的车间乙炔管道进口处,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装夹具等存放场地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的规定。

1.30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

1.31对粉尘浓度高的场所,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区(点),震动噪声严重的作业区(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

1.32车间地面的油污及铁屑应及时清理。

2.安全管理

2.1车间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随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2.2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2.3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

2.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2.5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带手套操作。

2.6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2.7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2.8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2.9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2.11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2.13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2.14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2.15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2.16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2.17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2.18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

2.19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具、材料。

2.20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

2.21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2.22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2.23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发生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24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

2.26发生工人职员伤亡事故后,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27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