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三中教师招聘公告
第一篇:赣州三中教师招聘公告
2015赣州信丰县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公告
2015赣州信丰县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公告 相关推荐:赣州教师招聘考试动态丨赣州教师招聘信息
为加强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特殊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教师。
二、招聘计划
培智教师2人,康复教师2人。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特殊教育事业。
2、 报考人员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应、历届毕业生。
3、报考人员所报学科须专业对口。
4、凡已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和当地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意见证明后方可参加报名。
5、近五年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条例 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具备本次招聘资格。
四、招聘办法
1、招聘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进行。
2、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报考人数未达到此比例要求时,将根据报考人数比例缩减招聘岗位。
3、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分值为150分,其中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公共科考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科为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知识。
4、说课。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按1:2比例确定入围说课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说课。说课分值100分,说课方案另定。
5、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预录对象。岗位末位总分相同者,按说课成绩高低顺序提出拟聘对象;说课成绩相同者,按笔试专业科成绩高低顺序提出拟聘对象。
6、拟聘名额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有传染病或不适宜从事特殊教育工作者不予录取)、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指标缺额,在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录用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一寸免冠彩照。
2、报名考试需缴考务费150元。
3、体检。预录对象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录取。
(1)、经体检、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信丰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历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③2015年7月1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报到证的。
六、招聘工作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15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17日。
3、笔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示与查分时间:2015年4月21日-22日。
5、说课时间:2015 年4月28日。地点:另行通知
6、总成绩公示时间:2015年4月29日。
7、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
信丰县教育局人秘股(县政中心B栋四楼402室)。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在报名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证件,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在信丰报考。
4、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生手机等通迅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八、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2015年4月8日-4月14日
2、网络:信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 信丰教育网(http://)
3、电视:信丰电视台
4、报纸:信丰报
5、宣传栏:信丰县教育局、信丰县各中小学校宣传栏
九、咨询电话:0797-3339466。
本公告解释权归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8日
2015江西教师招聘考试教材:
江西国编教师招聘历年真题命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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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赣州银行小微信贷客户经理招聘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赣州银行小微信贷客户经理招聘公告
赣州银行前身为赣州市商业银行,是在原赣州市两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由地方财政、企业法人、自然人共同出资发起,于2001年1月18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8年11月18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赣州银行”。
赣州银行成立以来,已走过了13年的发展历程。13年来,赣州银行依托不断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迅捷灵活的决策运行机制,秉承“忠诚、信任、担当、奉献”的企业精神,坚持“立足本土、深耕本地、服务实体、专注小微”的战略定位,以打造特色鲜明、服务卓越、效益一流的知名品牌银行为目标,不断加大业务创新力度,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资产总额达633亿,机构总数达68家,遍布厦门、南昌、宜春、新余、吉安、萍乡、赣州等地。先后荣获“中国最佳百姓银行”、“全国城商行最具竞争力十大品牌”、“中国银行业星级服务机构”称号,并荣登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近年来,我行大力实施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着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层次和专业化管理水平,有效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探索出一条便捷、高效的小微企业服务之路。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小微企业信贷客户经理,其中赣州40名,南昌15名,厦门15名。
一、工作职责
依据银行的行为准则和相关政策,小微企业信贷客户经理向小微企业及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直接宣传、推广和提供信贷产品,向客户提供全面的信贷服务,并致力于构建客户与银行之间的互惠互赢和谐发展关系。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金融、会计、企业管理、法律、经济或相关专业优先。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性格开朗、思维清晰、反应敏捷,能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室外工作;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心理素质强,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四)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地点:赣州地区、南昌地区、厦门地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
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登录赣州银行网站()“本行公告”栏目,下载并详细填写《赣州银行小微信贷客户经理招聘报名表》,如未填写报名表则报名无效。
应聘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赣州银行小微信贷客户经理招聘报名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扫描图片、学位证扫描图片、身份证扫描图片、户口本扫描图片,整体附件不得大于10M。请将应聘资料发送至邮箱:hrgzbank@163.com。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内容主要侧重于对考生分析能力和逻辑能力的考察。
(四)面试: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主要针对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要求: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任合同。已报名人员需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通讯问题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
2、准考证领取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5寸近期生活照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培训事项
(一)拟录用小微企业信贷客户经理需经过3个月理论和实践培训,培训地点在赣州市,培训费用由我行承担。培训结束后,由有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拟录用小微企业信贷客户经理的能力以及项目适应程度。通过评估的人员,进入为期3个月的实习期。
(二)实习期满后,由专家进行评价测试考核,达不到设定标准的人员将被淘汰。通过考核的人员,录为小微贷款客户经理,独立拓展小微贷款业务。
(三)待遇:培训期发基本工资,实习期发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赣州银行。个人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未录用的由我行代为销毁。此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797—810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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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
第三篇:2018年赣州监狱辅警招聘80人公告
江西华图提醒您:2018年赣州监狱辅警招聘8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狱辅警,共计划招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监狱辅警,补充监狱工作辅助管理队伍力量。
二、招聘范围
从退伍战士中招聘80名监狱辅警,全部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2.身体健康,符合参加录用国家公务员主要条件的体检标准(即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的主要条件),身高170厘米以上。同等条件下,身高者从优。
3.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赣州市及赣南各县(市、区)户口。 6.精通篮球技术者优先。 (二)否决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
2.报名地点:江西省赣州监狱政治处(赣州市金岭西路216号,监狱办公大楼5楼509室) 3.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上述证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不退回。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初步定在2018年11月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
初步定在2018年11月3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由赣州监狱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经培训后直接上岗。
五、相关待遇 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600元、岗位工资600元、特勤津贴600元(本项津贴根据考核考勤情况发放)、工龄工资10元/年。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监狱提供执勤用餐,并将提供产权公有的小户型住宿条件。
江西省赣州监狱 2018年11月19日
第四篇:2017江西赣州市赣南公证处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为赣州市司法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1.公证员岗位:1至2人
2.公证员助理岗位:1至3人
二、岗位说明
1.公证员岗位:在公证处统一管理下,独立开展公证业务,办证质量良好,积极参与公证理论研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努力钻研公证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2.公证员助理岗位:在公证员的指导下,配合办理有关公证事务。协助公证员做好公证书的打印、校对、装订、发证和登记等工作。做好公证案卷整理和归档工作。接听咨询电话并进行政策解答。协助当事人办理公证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公证员岗位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备公证员资格或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已退休公证员、法官、检察官年龄放宽至68周岁以下(1949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4.工作能力强,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业务拓展能力;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性格开朗、身体健康;
6.已退休的公证员、法官或检察官优先返聘录用。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从事法官、检察官工作的,须退休年满2年以上(2015年7月20日以前已办理退休)。
(二)公证员助理岗位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取得法律(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3.为人正直诚实,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快节奏高强度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①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专业为法学,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②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法律(法学)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一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③具有三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周四 )——7月28日(周 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江新区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写字楼三楼。
3.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②公证员执业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招聘公证员岗位需提供);③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个人简历一份(高中阶段开始);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3张;⑥已退休公证员、法官、检察官还需提供《退休人员审批表》和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⑦具备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有关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赣州市赣南公证处招聘工作小组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考试
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试,由赣州市赣南公证处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主要对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适岗性进行测试,面试合格者将在赣州市司法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
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同时缩减招聘人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
(五)考察
由赣州市赣南公证处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赣州市司法局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试用3个月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临聘人员工作由赣州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条款管理,享受赣州市赣南公证处临时聘用的同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试用期间工资按照赣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锐
联系电话:0797—8231641
原标题:赣州市赣南公证处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
2017年7月11日
第五篇:2017年赣州市章贡区交通辅警招聘39人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交通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交通辅警,补充中心城区交通辅警队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男性交通辅警39名。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3、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即1977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之间出生。
4、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校生;
6、被赣州市公安机关辞退的辅警;
7、现有章贡区城管市容监督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1、时间:2017年4月12日-21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政工科404室(联系电话:8125619,地址:张家围路12号)。
3、报考人员在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证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5日。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2017年4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和考察
1、考生考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取面试要素最高权重项得分较高的考生。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由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培训后直接上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由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加班工资300元、岗位工资500元、绩效工资5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附件:《赣州市章贡区2017年交通辅警招聘报名表》
赣州市章贡区2017年交通辅警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