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培训工作方案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脱贫攻坚培训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脱贫攻坚培训工作方案
乡村干部和驻村干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方案
***县***镇2020年乡村干部和驻村干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和全国、全省、全州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村级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基础,增强乡村基层干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县***镇2020年乡村干部和驻村干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培训对象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1人,在***党校***教学点集中培训;
2.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新选派驻村工作队队员(特别是新调整且未参加脱贫攻坚培训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及村“两委”成员),共134人,通过“钉钉”直播平台学习。
二、培训时间
5月15日至5月18日,学制4天。
三、培训地点
根据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此次培训依托县委党校“授课直播间”的培训直播系统,配合“钉钉”直播平台,采取“网络授课+现场测试”形式开展,根据培训对象类型组织结业测试,州委组织部统一命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现场集中测试,县委组织部、乡镇组织办联合乡镇纪委负责集中培训点监考工作,分散参训人员通过“钉钉”系统参加考试。
(一)集中培训
培训地点:***镇委党校**教学点教室
培训对象:***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镇党校集中培训通过视频投屏方式,将授课视频投放会议室,***镇党校联络员做好培训期间学员的组织、管理、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分散培训
培训方式:通过“钉钉”直播平台学习
培训对象: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新选派驻村工作队队员(特别是新调整且未参加脱贫攻坚培训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及村“两委”成员)。
四、承办单位
县委党校、***镇委党校。
五、培训内容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中心内容,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突出建强战斗堡垒、提升治理水平,重点学习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脱贫攻坚相关内容,对新任村党组织书记,重点安排熟悉工作的同志“一对一”帮带,帮助他们迅速进入战斗状态。
六、经费预算
培训费用预计共需54560元,从***镇镇级经费中列支,具体如下:
1.场地租赁费、资料、交通费:50元/人/天*44人*4天=8800元;
2.就餐费:100元/人/天*44人*4天=17600元;
3.住宿费:130元/人/天*44人*4天=22880元;
5.其他费用:30元/人/天*44人*4天=5280元;
七、相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
县委组织部负责培训统筹协调,起草培训方案,拟定调训通知。县扶贫办、县委党校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培训的课程设置及授课教师的安排,***镇党校**、**负责学员管理。
(二)严格管理
***镇党校安排**、**负责随班加强学员网络学习的组织与管理。所有培训对象必须全员参训,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三)严肃纪律
参训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培训纪律要求。严禁在培训期间相互吃请,严禁饮酒和娱乐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培训班课程表
中共***镇委党校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县2020年乡村干部和驻村干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课程表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安
排
主讲人/负责人
5月15日
8:00-8:30
学员学习钉钉云课堂使用、开班仪式
班主任
8:30-10:3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和习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县委党校
10:30-13:00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县纪委
14:00-16:00
村级疫情防控相关
县卫健局
16:00-18:00
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县党校
5月16日
8:30-12:30
乡村旅游发展
人大
14:00-18:00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相关内容
扶贫办
5月17日
8:00-10:30
新时代下的乡村创富之路
就才局
10:30-13:00
电商扶贫促乡村发展
县科经局
14:00-16:00
农村产业发展
农业农村局
16:00-18:00
农村基层治理
州委党校
5月18日
8:30-11:00
基层党建(建强基层堡垒)
组织部
11:00-12:00
结业测试
各乡镇党校
第二篇:XX县市区脱贫攻坚业务培训班的方案
一、培训时间
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会期半天(时间暂定,以最终通知为准)。
二、培训地点 XX政府会议中心。
三、出席领导
出席领导为全体在职县级领导(含副县级非领导职务及享受三项待遇人员)。
四、培训人员
(一)XX直单位、镇街有结对帮扶任务的领导。
(二)部分县市区党代表。
(三)区驻村办、驻村工作队队员
(四)镇、涉农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纪(工)委书记、分管副职及扶贫专干,村(社区)书记、主任及扶贫专干。
五、培训议程
县市区委副书记(区长)主持。培训共三项议程:
(一)8:30-8:45,区委书记做动员讲话。
(二)8:45-10:10,市委组织部领导授课。
(三)10:20-11:40,市扶贫办领导授课。
六、相关事宜
(一)培训会务由组织部、扶贫办负责。
(二)培训资料、会标由区扶贫办负责,培训会标为“XX县市区脱贫攻坚业务培训班”。
(三)县市区委书记讲话稿、区委副书记主持词由组织部拟初稿,县市区委政研室审核;
(四)县市区委办负责县市区委县级领导培训通知,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县市区委序列部门、党代表、驻村办、驻村工作队队员培训通知,县市区人大负责人大序列培训人员通知,县市区政府办负责政府序列部门培训通知,县市区政协负责政协序列培训人员通知,县市区扶贫办负责享受三项待遇县级领导及镇、涉农街道人员培训通知。
(五)县市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
中共XX县市区委办公室 XX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第三篇:2018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常白政发〔2018〕9 号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镇 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站办及相关各单位: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镇 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8 年 6 月 20 日
为切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 2018 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柳叶湖旅游度假区 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保证。全镇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紧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
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整改到位,确保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
二、目标任务
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完善和落实,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在产业扶贫、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集中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特别是严格督查巡查,进一步强化基层职责,解决现阶段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确保全镇***户***人未脱贫贫困户顺利脱贫,确保所有已脱贫贫困户不返贫。
三、工作重点
1.突出产业扶贫。集中力量推进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大发展,着力打造 2000 亩稻虾养殖与 3000 亩油茶改造项目,全面提高贫困户产业扶贫的参与度和受益面。积极推进金融扶贫,进一步提高扶贫小额信贷获贷率,扩大贷款规模,发挥扶贫“特惠保”作用,助力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
2.突出住房安全。大力推进危房改造,坚持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落实到村(社区),做到严格核实对象、严格审核程序、严格执行标准、严格资金监管“四严格”,确保今年完成全镇所有贫困户危房改造。
3.突出健康扶贫。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健康脱贫政策,贫困人口补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 50%,住院和门诊实际报销比例达到 80%以上,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减少疾病导致的支出型贫困发生,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
4.突出教育助学。6 月中旬前,对***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集中开展一次摸底清理,确保教育助学“全覆盖、最高档”。认真落实各项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积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和高等教育助学等工作。同时,加大“雨露计划”培训
力度,对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应补尽补。
5.突出就业创业。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建实劳务协作“三个清单”,推进“311”就业扶贫行动;
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稳定就业,力争扶贫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比达到 **%以上;
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探索妇女手工脱贫模式。严格按规定确定“两后生”培训对象,完成“两后生”培训任务,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
6.突出基础建设。交通方面,加快实施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水利方面,优先支持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确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提升工程任务。积极向上对接政策,组织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水平。
7.落实兜底脱贫。对符合兜底脱贫条件的贫困人口,按国家扶贫标准纳入兜底保障,实现低保与扶贫标准“二线合一”;
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就医费用报销等政策,全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做好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群体精准帮扶。
四、强化保障措施
1.狠抓责任落实。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各驻村工作队队长、联村干部、村支两委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村(社区)和镇扶贫工作站是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
2.狠抓帮扶工作。对 20**年度已退出的卸甲洲村、同兴村 2 个贫困村,继续
巩固脱贫成果。重新安排镇村干部为结对帮扶责任人,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对接。同时注重抓好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对全镇贫困人口***人以上的 7 个非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并严格按要求驻村,确保不出现帮扶“死角”和“盲区”。
3.狠抓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等媒体作用,主动作为,大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深入报道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落实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舆情管控责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涉贫舆情。落实扶贫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了解基层扶贫动态,确保精准施策。
4.加强作风建设。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加强扶贫审计执纪监督,严厉查处“雁过拔毛”、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镇、村(社区)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5.加强精神扶贫。加强政策引导和教育引导,总结推广自主脱贫典型,推动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加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力度,强化能人带动。加大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和转移就业服务力度,建立生产奖补、以工代赈、劳务奖补等正向激励机制,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与获得感,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各村(社区)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镇扶贫办要加
强调度,确保全镇脱贫攻坚各项部署安排落实落地。
第四篇: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方案
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方案
按照**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要求,民委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组进行认真研究,经过对照分析,民委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一些困难和问题,还需进一步克服和解决,脱贫攻坚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巩固落实。
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推进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委员单位和旗县区民族工作部门协同作战合力,配合各部门储备建设好旗县区 2019 年——2021 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继续跟进落实 2019 年——2021 年少数民族脱贫攻坚资金支持环节,切实发挥民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用,持续巩固我市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成效。为此,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改方向(一)市民委要坚决按照**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民委扶贫职责,做好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强化工作职能,从人员结构、组织机构、工作措施等方面,查找不足,完善改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
(二)市民委要充分落实《*****市民委 2018—2020 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市民委脱贫攻坚职责任务清单》、《*****市民委脱贫攻坚专项推进组工作方案》等,推进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我市少数民族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市民委要切实推进“月调研、月例会、月信息、季督查”等制度机制,采取总体统筹与专项研究相结合原则,认真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民委脱贫攻坚工作制度,认真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民委脱贫攻坚专项会议(调度会、工作部署会、培
训会)等,加强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推进全市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旗县区民委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落实部署国贫县、区贫县和土左旗、和林县等重点地区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
(四)市民委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把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作为调研重要内容,积极与市和旗县区有关部门沟通,了解掌握全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发展变化情况。深入旗县区,加强调查研究,有序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数量及分布底数清、状况明,为精准扶贫、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五)市民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将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作为行业脱贫攻坚主战场,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对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安排额度,协调有关单位及相关旗县区安排好帮扶项目资金,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管理使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切实推进科技教育、健康卫生、蒙医蒙药、文化体育等扶持措施;在有条件的少数民族
聚居村给予扶持,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积极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等;在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攻坚过程中,积极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和创建工作。
(六)市民委要积极会商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分配资金,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保障项目实施效益,支持国贫、区贫县统筹整合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列入贫困旗县整合方案中,资金切块下达,不指定用途。同时要求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好项目库,做好项目备案工作,做好资金整合使用工作,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好资金项目主管责任,及时会商有关部门,按时将资金分配意见报财政和扶贫部门。
二、具体措施 2019 年——2021 年市民委计划每年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1400 万元左右,每年安排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安排 400 万元左右,全部用于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推进工作,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为使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更好地为脱贫攻坚工作服务,市民委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和旗县区 2019 年——2021 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备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组织各方力量,将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
居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计划每年投入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1400 万元、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为少数民族聚居村改善农田水利和道路交通基础条件,积极为全市脱贫攻坚打实基础;(二)认真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推进科技教育、健康卫生、蒙医药、文化体育等扶持措施,计划每年投入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00 万元,完善民族中小学幼儿园、蒙医蒙药等基础建设项目,奖励资助高考应届少数民族优秀生、贫困生、民族学校加授蒙古语文优秀学生,努力提高人口素质,营造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良好氛围;(三)在少数民族脱贫攻坚过程中,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工作。抓住每年 9 月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的有利契机,在全市广泛开展民族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等项宣传创建活动,继续创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命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充分落实我市民族政策,推动全市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共同发展;(四)认真做好社会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好驻村第一书记深入基层蹲点工作,认真履行驻村帮扶工作职责。协调被帮扶旗县安排好帮扶资金项目,严格落实帮扶政策。抓紧落实每年度我委社会扶贫、第
一书记
驻村包扶和结对帮扶工作,由委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土左旗北淖村、朝号村、小庞家营村,与村组织和贫困户进行对接帮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实地了解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和困难问题,想方设法给予解决,为贫困户提供了必要的慰问物资。
第五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出列贫困村稳定退出,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县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落实“四不摘”要求,保障政策供给,强化责任落实,把巩固脱贫成效和防止返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巩固提升46个出列贫困村及面上村,22998名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2019年实现413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春季大排查工作,摸清底数
1.
查贫困人口属性
漏评:重点清查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低保户中符合条件应该纳入的对象;建档立卡“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有商品房的户、有小汽车的户)一刀切被清退中应该保留的对象。
错退:清查“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含安全饮水)未达标及脱贫程序不到位,算账式脱贫的已脱贫对象。
错评:“四类人员”清退不到位的;识别之前为“四类人员”但未作备案说明的建档立卡对象;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子女有赡养能力)。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各乡镇
2.
查住房保障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户住房保障情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重点清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账、拆旧复垦、信息系统档案管理及搬迁对象入住、项目管理、信访处理、后扶情况。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毛田镇、月田镇、公田镇、张谷英镇
3.
查健康扶贫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人口中大病重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是否达到9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是否“应保尽保”;慢性病大病签约服务管理情况;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情况;特殊门诊报销情况及其他政策落实情况;贫困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代缴落实情况;乡村卫生院、卫生室建设及全科医生和合格村医配备情况。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
4.
查教育扶贫情况
查清楚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因贫失学辍学情况;省内跨区就读的贫困学生资助情况;省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情况;因病因残贫困学生送教上门情况;贫困户家庭中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落实情况(雨露计划)。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扶贫办、各乡镇
5.
查培训、就业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两后生”(高中或初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是否参加人社等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是否参加人社部门的就业推介;扶贫车间建设情况;转移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6.
查产业扶贫情况
查清楚符合产业发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查产业扶贫明白卡信息采集情况;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是否与农业合作组织等建立利益联接机制,利益联结是否紧密;产业扶贫风险防控情况。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7.
查民政、残联兜底情况
查贫困户是否应该享受兜底政策;查整户兜底情况,是否应兜尽兜及兜底类型评定是否精准;查残疾贫困人口残疾证办理情况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生和以上学历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
8.
查资金项目情况
对往年项目进行抽查;查项目库建设使用情况;查项目资金状况,看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看是否专款专用、公开公示。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人:县审计局、县纪委、县扶贫办、各乡镇
9.
查小额信贷风险情况
查新增贷款贫困对象是否符合“四有一项目”审批条件和评级授信等级要求;查贫困户产业经营情况和贷款到期还贷能力情况;查户贷企用还贷情况及利益联结情况,看贫困户分红是否按照协议到位。
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农商行、各乡镇
10.
查涉贫信访与舆情处置情况
查我县涉及国扶办12317、省办12317、市长信箱、12345、县委书记县长热线、“互联网+监督”及网络舆情涉贫信访件处置落实情况;查乡镇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信访等重点信访对象和信访积案是否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查群众初次涉贫信访问题受理处理情况。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11.
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及贫困人口信息台账
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贫困人口信息台账,对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二)实施产业就业增收提升工程
突出抓好产业扶贫:
1.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健康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扶贫车间”式加工产业等“九大扶贫产业”,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
2.
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大力推进“一县一特”、“一村一品一社一企”、“一户一项目”。加强对往年已投入运行的扶贫产业项目的后续管护和扶持,落实特色产业规划,集中力量打造支柱产业,着力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实现对贫困村、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
3.
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深入推进“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用好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有效做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生产、保底收购、生产奖补等形式发展产业脱贫;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但没有稳定增收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仍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和农业保险保费支持;对无劳动力或发展条件不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资产托管、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分享扶贫产业发展成果脱贫;明确产业扶贫资金、资产产权,对达到帮扶期限的项目,后续实行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4.
继续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鼓励支持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对接帮扶贫困村及非贫困村发展产业扶贫,建立产业基地,提高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能力
,确保村村都有扶贫产业,户户都有增收项目。支持省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建立长期利益联结机制。
5.
推行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和群众自家种养的“三带一自”模式。实施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机制,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驻村第一书记为产业发展指导员,同时各帮扶责任人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6.
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加强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与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村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深入推进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物流产业建设,促进贫困村农产品销售。
7.
制定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大力推进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增加集体经济;进一步规范光优扶贫电站建设和管理,强化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
8.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存在失败风险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农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商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供销社、县移民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广新局、县扶贫办、县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
***县支行、各乡镇
深入实施就业扶贫:
1.
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继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就业奖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培训贫困劳动力300人。
2.
积极探索就地就业新途径,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创办或领办就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完成10个“扶贫车间”、10个“扶贫基地”建设任务,提供就业岗位100个,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
3.
途径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提供公益性岗位10个,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治安、护路、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
4.
强化“311”就业扶贫行动,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推荐岗位,提供职业指导和免费技能培训服务信息。
5.
实施外派劳务扶贫,建立外出就业务工贫困户稳定就业工作机制,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境外就业稳定脱贫。加强省、市、县内扶贫劳务协作,打造贫困劳动力长期固定的求职渠道,新增转移劳动力就业600人。
6.
加强对贫困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扶持,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7.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存在不稳定因素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劳动站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介绍新的工作岗位。对因在外就业失业而无返乡路费的,及时给予支助。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各乡镇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1.
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重点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2.
要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
3.
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
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
4.
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
(三)实施“三保障”提升工程
1.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对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幼儿、非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免费发放教科书和教辅材料。对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做到应补尽补。积极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
80人,按规定享受国家中职学校学生免费和助学金政策。深入实施“一家一”助学就业童心温暖工程、泛海助学行动及“希望工程”等社会扶贫助学行动。重点关注因厌学等其它非贫困辍学的现象,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活动,强化义务教育以当地政府为主的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和家长的法律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各乡镇
2.
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鼓励分级诊疗、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医联体和开展远程医疗,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重点关注贫困户得了小病、慢性病、常见病是否能就近看病、看得起病,得了大病、重病,在采取治疗措施的基础上,不能影响“两不愁”。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人寿财险***县支公司、各乡镇
3.
全面落实危房改造与住房保障政策。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房屋危险性鉴定全覆盖工作,逐户查验《房屋危险性鉴定表》,对鉴定为
A、B级安全住房的,经签字确认后,逐户挂牌标识。鉴定为C、D级危房的,组织联合审核后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对未解决住房安全的已脱贫户,要在2019年10月底前限期整改到位;其他存量危房要在2019年11月底前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点关注只有一处常年居住住房、外观内饰都破旧,但经鉴定又不是C、D级危房的农户。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支付给改造对象的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四)实施“双基”建设提升工程
1.
全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建立健全农村政务、文化、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项目,在贫困村推动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打造功能完善、服务周到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县农商行、各乡镇
2.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扶贫方面:在贫困村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省下达的农村公路“窄加宽”改造任务,2019年全面实现全县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任务,确保和巩固到2020年100%建制村通客车。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公路建养中心、县发改局、各乡镇
水利扶贫方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切实解决存在有季节性缺水、断水以及单独户取水困难等问题,重视农村学校学生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自来水公司、各乡镇
电力和网络扶贫方面:全面解决贫困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问题。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2%,
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7%,
全县贫困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4千伏安1户。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90%以上贫困村宽带网络接入,实现贫困村有线电视收视100%全面覆盖。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相关网络运营商、各乡镇
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村庄“三清一改”,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贫困人口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开展乡村沟渠畅通及河塘清淤整治活动,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中的带头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办、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五)实施内生动力提升工程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
一要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任何脱贫方案都要得到贫困群众的认可,凡是到户到人的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等项目以及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要组织贫困户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一同验收,让贫困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要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
三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积极倡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通过舆论宣传引导、贫困户户主会、科技文化“三下乡”等形式,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要加强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每年开展以“艰苦创业、脱贫光荣”为主题的活动,评选“脱贫之星”,树立“自主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
五要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工作,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坚决纠正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以及不赡养老人、不供养残疾人和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旅广电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六)实施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要增强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能力,积极妥善处置扶贫领域各类风险,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一要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要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
三要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
四要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
五要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市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人民银行、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实施攻坚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坚持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县一级考察把关的做法,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注意从本地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致富能人定向培养村干部后备人选。以乡镇为单位,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的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大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推广富裕村带贫困村、中心村辐射周边村、村企村社联建等做法,形成各类党组织之间帮扶共建的党建扶贫新模式。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贫困人口100
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扶贫办、各乡镇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摆在重要位置,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一方面,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另一方面,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
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分有序组织贫困退出工作,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到2020年底全县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四)强化考核问责。
把巩固提升情况与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制定《乡镇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县直和驻县单位脱贫攻坚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考核分类: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市级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
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分“好”、“较好”、“一般”、“较差”。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好”的乡镇、县直部门,按不同类别分别设置单项奖,给予2-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乡镇、县直部门,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该乡镇、县直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工作仍无改进的,进行组织调整和严肃问责。
(五)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