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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铺面租赁合同范本(集锦)

门面铺面租赁合同范本第一篇:门面铺面租赁合同范本门面铺面租赁合同甲方:乙方:为更好提高房屋的使用率,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将座落于新大洲大道那梅汽车修厂门前铺面第1、第2间租赁给乙方,作汽车维修。

门面铺面租赁合同范本

第一篇:门面铺面租赁合同范本

门面铺面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房屋的使用率,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新大洲大道那梅汽车修厂门前铺面第

1、第2间租赁给乙方,作汽车维修、洗车美容使用。乙方保证承租甲方铺面作为合法用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治安规定,合法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租赁期五年)。

三、乙方于每月1日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月租金3800元。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3800元押金(不计利息)即到乙方不做或转租转让为止(注:只要那梅修理厂不拆甲方无权干涉乙方转租或转让及乙方现有经营)。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房东水电工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交付(水 /吨,电/度)。

八、租赁期间,乙方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甲方需配合。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还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退回押 1

金。并赔偿租金不足部分损失。

十、甲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对房租费进行随意调整。

十一、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二、如解除合同乙方有权拆搬乙方搬进入铺面的一切用品。 十

三、免责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工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继租至那梅汽修拆除止。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电话电话

2012年月日

第二篇:铺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街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

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第三篇:铺面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一、租赁铺面坐落在玉林市玫瑰花园3号铺,建筑面积58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从2012年01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共一年,租赁期满,如乙方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大写):每月按人民币680元(陆佰捌拾元整)。

四、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每期租金在每期起租日期前交纳,逾期每天罚当期所欠租金的60%,超期10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租金交纳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

五、乙方负责支付出租铺面物业管理、消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

乙方需交纳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人民币6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租赁期满,乙方结清租金、水电费等上述费用后,甲方如数退还,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

六、甲方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但涉及租赁房屋结构的装修必须征得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乙方自得装修设施,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的,应无偿移交给甲方使用(不含乙方自购电器),不得拆卸或损坏。

七、乙方不得以所租赁的房屋做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并不得第三人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数额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九、乙方不得在所租赁铺面做违法的事情,所有安全隐患与甲方无关。

十、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30元作为清洁卫生的费用。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手机:手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铺面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有价有偿的原则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铺面租赁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商用。该铺面的房产证面积为平米,甲方对所出租的店面具有合法产权,房产证号。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赁的房屋作为商业使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乙方的承租期期限为年,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乙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整改时进行监督审查并给予意见。

3、为乙方办理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二、乙方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与办公。

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3、按合同内容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

第四条 租金、相关费用及缴纳方式

一、甲乙双方议定的第一年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该铺面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年月日至年月日该铺面的租金在的基础上每年递增(也就是年月日

至年月日该铺面的租金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该铺面的租金为,以此类推直到该铺面的租赁期满 )。

二、该铺面租金的支付方式为,该合同签订后乙方需一次性付给甲方年月日

至大写和

该铺面的租赁押金大写(注:该押金在店面租赁期届满甲乙

双方交接完毕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以后在该铺面租赁期内的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半年

支付一次,乙方以银行转款的方式提前半个月把该租赁铺面下一季度的租金转到甲方指定的

账户上(甲方指定的账户为);先付后租,甲方

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据收租凭证,如乙方逾期交纳,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月租金1%加收

滞纳金。

三、在该合同签订日之前该店面所产生的水电费、物管费、清洁费以及该铺面所产生的其

它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日至租赁期满由乙方承担,(注:合同签订日该店面的水表

基数为、电表基数为、气表的基数为)。

四、 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须自行缴纳(其中包括乙方安装

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五、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店面有关的费用,

由双方协商支付。

第五条 房屋维护:

一、乙方在承租期间需确保该铺面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

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铺面进行装修装饰。

二、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气正常供应,乙方应自觉遵守市政水、电、气管理规

定,如有违反,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因甲方责任停水、

停电、停气,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甲方按所停水、电、气天数的日租金的5倍赔偿乙方。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铺面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

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以及所产生的费用。

四、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承租及产权的变更:

一、 在租赁期间,乙方在不减少甲方租金的情况下可以将该铺面转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但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转让,取

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注:如

乙方在租赁期内将该铺面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所产生的铺面转让费,乙方占70%甲方占30%)。

二、在租赁期间,如甲方出现该铺面的产权变更或纠纷,该合同一样有效,否则视作甲方

违约。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二、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

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

行为。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5、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

三、租赁到期后,如甲方的该店面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政府征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全额押金人民币大写以及已交但还未到期的租金不予退还,并终止合同;若甲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同时,违约方还须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

一、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二、租赁期满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清洁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免责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

退少补。

四、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及第三方原因等客观原因”。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补充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备注:

出 租 方:承 租 方:

签印:签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铺面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有铺面一间,经双方协议将该铺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为此双方订立如下租赁协议:

一、铺面月租金为元。

二、乙方应付铺面押金元整。

三、甲方享有铺面所有权,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铺面使用权。

四、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享受经营权,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该铺面转让、损坏等,如有违反应照价赔偿。

五、铺面月租金按季付讫(即三个月付一次)合同生效之日,即付第一季度租金。

六、在合同期间内,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税(费)由乙方按规定付给有关部门。

七、该合同期限为年。

以上协议系双方共同意志的表现,一经签订不得反悔,如有一方违约,应付对方损失,赔偿损失金额为元整,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同等法津效力,甲、乙双方签字,该合同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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