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招标代理合同
第一篇:物业服务招标代理合同
物业招标代理合同
物业招标咨询及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中的物业管理招标咨询及代理一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项目概况:
名称:;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咨询及代理时间:从物业招标公告起至物业中标备案完成时止。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咨询及代理内容:
(1)拟定项目招标方案;
(2)组织报名程序;
(3)拟定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4)办理上网招标公示程序;
(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6)组织资格预审;
(7)办理上网公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8)编制招标文件;
(9)发放招标答疑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10)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11)中标备案、会同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12)协助建设单位确定中标人;
(13)协助建设单位办理中标备案;
(14)办理上网公示中标人信息;
五、项目招标费用:
(1)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费:元(大写:)。
(2)支付方式:项目在开标(专家宣读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结束后三天内支付元(大写:)。
(3)乙方指导人员的交通、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享有对乙方派驻甲方指导人员的监督权,对未能有效履行职责之指导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并作出处理。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提供方案进行解释。
(3)、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出的进度安排积极组织工作人员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保证在咨询代理工作开始前提供乙方要求之相关资料,双方经办人员应在材料交接时进行签收。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工作时间延误,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无法通过审核,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应全额支付乙方咨询代理费。
七、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依照甲方招标计划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顾问工作。 (2)、保证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开标、评标操作程序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3)、招标结束后3日内,完整退还甲方提供的剩余招标资料;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在甲方工作期间所知悉的所有商业秘密,更不得将秘密提供给行业竞争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所确定的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所确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3)、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本合同总金额的20%。若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经济赔偿。
九、其它事项:
(1)、各方在管理事宜上产生分歧时,应参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判断。
(2)、各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4)、本协议履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甲 方 代表:乙 方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服务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现有资金_________万元,为了资金投资,现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形下,对需要资金周转的单位和个人资金扶持,对此在委托方每发生业务过程中,对资金的投入的运转风险和回收风险特委托受托方进行调查,故双方对此委托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完全自愿的原则,依法订立如下协议内容,以便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双方共同的合作关系为委托代理服务关系,在整个服务的过程中,受托方及受托方指派的工作人员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委托方负担。
二、服务代理的范围
1、委托方自己的关系业务,在资金投放之前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和理财、投资咨询报告。
2、负责委托方自己单独产生的投资业务的跟踪服务和清收工作(包括涉诉和非诉讼活动)。
3、负责委托方自己单独业务签定合同的指导或代理委托方与客户签订投资合同。
4、如受托方在投资风险考察完后有大额度值得投资的项目可以邀请委托方共同投资(以合伙或股东身份投资)。此种情节所有的投资股东风险及利润共享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服务收费
1、在委托方的投资业务需要受托方作投资调查并出具书面理财咨询报告的每月按投资总额的5‰收取费用。
2、按委托方的服务要求,仅要求受托方及受托方工作人员代为指导或代为签订投资协议并负责投资资金回收非诉活动的(无论债权是否实现)每月按投资总额的2‰收取费用。
四、涉诉清收
无论委托方的什么方式的投资,如出现没有收回投资成本的,须涉诉主张权利,必须委托受托方或受托方指定法律工作者代理诉讼,其收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或按同行业协议收费并另签定诉讼代理合同。如有违约支付受托方违金壹拾万元。
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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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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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委托方:
受托方:
年
月
日
第三篇:融资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甲方建设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融资,并提供期间内的相关融资顾问服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合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名词解释
1、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融资顾问的含义是指:乙方为或代理甲方或其下属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就建设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安排融资商,即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在上述各情况下,由于乙方的顾问行为,致使相应资金进入甲方的帐户,乙方的代理行为即为完成,甲方就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融资顾问费。
2、本合同中融资商是指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
二、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公司建设的项目筹划、组织、协调、操作、办理、安排融资,以满足甲方建设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的资金需求;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实际融资金额根据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三、甲方所确认的初步贷款条款
1、合作期限为壹拾伍年;
2、融资担保品:新建项目及项目经营收费权(或银行红利单);
3、资金使用方式:固定回报;三年建设期不回报,第四年开始回报,年回报率13%,合计回报12年,到期不还本。
4、融资条件最后以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项目融资所需的全套项目文件资料,甲方对上述项目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代理期满时,若乙方未安排融资商或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不能达成合作意向,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就上述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或者,在合同解除后两年内,只要系乙方向甲方安排过的融资商和甲方就本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乙方主张此权利。
3、甲方在没有乙方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私自与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合作,甲方也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
4、甲方在融资过程中应及时与乙方就融资事宜进行沟通,否则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必须承担乙方陪同甲方与出资人洽谈融资业务所合理支付的工杂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为上述项目融资安排融资商,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3个月为委托代理期。在委托代理顾问期间,甲方自行寻找的融资商,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但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与实现融资相关的所有材料、文件和审批手续,均由甲方递交乙方,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包装、初审、分析、报批,需要由甲方补充提供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供。
3、融资前期乙方代理顾问行为(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包装、审查、分析、申报、协调、差旅费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四篇:融资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1、甲方为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融入资金人民币:整。实际金额以融资机构放款给甲方的金额为准。
2、乙方是从事投资贷款技术咨询及代理的行业人员和机构,熟悉各家融资机构贷款政策及法规,拥有广泛的融资渠道,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最专业化、个性化、高效和实用的融资服务。
3、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融资代理机构,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融资代理机构,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服务事项是:
1.1 全面了解甲方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协助甲方完成融资要求的有关融资资料的收集。
1.2 了解甲方融资用途,协助甲方完成贷款申请报告,选择符合的融资机构递交贷款申请报告。
1.3 为甲方制定最合理的融资策划和还款方式,提高融资成功率,确保资金到位。
1.4协助甲方办理资信调查、权属查证、贷款审查,产权抵押、评估、等贷款的相关手续。
1.5促成甲方和融资机构完成贷款相关合同,保证贷款资金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帐户。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 只要乙方促成融资机构与甲方签订了贷款合同,且促使该笔贷款到甲方名下或者以其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或者甲方指定企业名下都应视为乙方完成了本协议承诺的服务事项,甲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融资咨询代理费。
2.2 甲方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地配合乙方办理融资事宜。
2.3 甲方应切实保证对乙方提供的融资机构有关信息、资料保守秘密。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融资贷款人民币整。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放款为准。贷款期限:和融资机构协商确定;性质:根据融资机构相关政策及规定确定。利率:和融资机构协商确定。
3.2 乙方保证不向融资机构提供关于甲方的虚假信息,保证在服务事项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的信息(包括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除非为完成服务事项而必需向融资机构方披露之外。
第四条 融资咨询代理服务费和评估、审计费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融资咨询代理服务费和评估、审计费。
4.1 在融资事宜过程中,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包含:评估费、保险费、公证费、登记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乙方费用由乙方负责。
4.2 甲方按实际到款总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4.3当贷款通过融资机构做出同意贷款的审批意见后,因甲方原因在办理房产等抵押登记之前撤销借款申请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因甲方原因使得融资机构做出同意取消贷款的决定;甲方按约定融资代理费的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4.4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服务,在签定本《融资代理服务合同》前,须预交履约诚信金(大写:圆),融资机构做出同意后并将贷款转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甲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按到款额的交付服务费。以前交付的诚信金将在乙方为甲方办理融资贷款总的综合服务费中抵扣。
4.5 贷款过程中,如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申请贷款未能成功,甲方所支付给乙方的诚信金属下列情形的不予退还:
①企业征信记录不良;②提供虚假资料的;③办理过程中,甲方要求放弃的;④签定合同之日起,20天内资料的收集不完毕的;⑤办理过程中,又委托其他代办公司办理被查实的;⑥办理过程中,甲方不配合乙方而延误时间的。如不属于以上情形,乙方将全额退还诚信金。
4.6 贷款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主动放弃,造成贷款未能成功,甲方应赔偿违约金(以贷款额度为准)。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业惯例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解决的,各方均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5.2 甲方与乙方之间合同期内在自愿平等且协商一致后产生的其它合法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 2
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址: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 3
第五篇:物业租赁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深圳市
电 话:135 传 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出租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租赁项目(以下简称该物业),并协助其与客户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1、物业名称:
2、地理位置:
3、物业性质:
第二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壹拾贰个月。期满后双方需要续签合同的,则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委托物业范围及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物业租赁范围及价格为园区内所有空置单位,具体以甲方提供数据为准。如遇议价客户,乙方可与甲方协商相应调整租赁条件。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 保证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2、 已取得本合同项下物业的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本合同项下物业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证明文件。
3、 对因该物业本身之权属资格或质量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4、 同意乙方非驻场进行外围招租。
5、 在委托期限内,(经乙方介绍客户成功承租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单位)。甲方需按本合同六条向乙方支付该物业佣金。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 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客户介绍该物业的状况。
2、 按照甲方确认的该物业租赁条件向客户推介,为促进成交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 乙方负责(寻客户登记及推荐该物业招租信息工作)。带领客户参观该物业,与客户商谈交易事宜,安排客户与甲方签订有关合同文件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 服从配合甲方的招商管理工作和统一安排,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招商管理制度、规则等。
5、 对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披露。
第六条 佣金标准及支付方法
乙方成功推介该物业租出后(以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甲方收到租赁保证金和首付租金为准),甲方有义务向其支付佣金。佣金支付标准及支付方法如下:
1、 甲方按照所租出单位(实际月租金标准给予一个月做为乙方的佣金报酬)。
2、 甲方与客户签署正式租赁合同,甲方收到租赁保证金和首付租金,客户入驻后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次交易佣金。逾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拖欠金额的日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其它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该物业租赁服务为非独家委托,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租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可以免除。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依法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委托人)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