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坡诗歌致海伦剖析
第一篇:爱伦坡诗歌致海伦剖析
爱伦坡 诗歌原理
诗歌原理[1]
埃德加•爱伦•坡 著 曹明伦 译
关于诗歌的原理,我并不打算谈得既全面又深刻。在以下非常随意的讨论中,在讨论我们称之为诗的这种东西的本质之时,我的基本做法将是引用一些小诗来加以考究——引用一些我最喜欢的、或在我头脑中留下了最明确印象的英国和美国的小诗。我说的“小诗”当然是指篇幅很短的诗。在这讨论之始,请允许我简单谈及一个稍微有点特殊的原则,因为不管正确与否,这个原则一直都影响着我对诗的评判。我认为长诗并不存在。我坚持认为“长诗”这种说法绝对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用语。
几乎用不着由我来评说,诗之所以是诗,仅仅是因为它可在启迪心灵的同时对其施予刺激。诗的价值与这种有启迪作用的刺激成正比。但由于心理上的必然,所有刺激都很短暂。所以这种使诗成其为诗的刺激在任何鸿篇巨制中都不可能持久。读者至多读上半小时,这种刺激的强度便会减弱,衰竭,一种厌恶感会随之产生;于是在效果和事实上,诗都不再成其为诗。
《失乐园》通篇都值得热情赞赏是评论界的权威定论,但读者读这部作品时却绝对不可能保持评论家们所要求的热情,所以毫无疑问,已有许多人发现评论界这一定论与实际阅读效果难以相符。事实上,只有当我们忽略所有艺术作品都必不可少的统一性,从而把《失乐园》仅仅视为一系列短诗的组合,我们才可能把这部伟大的作品看成是诗。假设为了保持这部作品的统一性(为了保持其印象或效果的完整性),我们就像读诗所必须的那样把它一口气读完,那结果只会是兴奋和沉闷的不断交替。在一段我们觉得是真正的诗的佳句之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段平淡无味的文字,一段任何评论家的臆断都没法迫使我们赞赏的文字。但若是我们在掩卷之后又回头再读,不过这次略去第一卷(即从第二卷开始),那我们将会惊奇地发现,先前被我们指责的部分现在却值得赞赏,而先前被我们大加赞赏的部分现在却应加以指责。由此可见,即便是这世上最优秀的史诗,也没有什么么聚合的、总体的、或完全的效果——而这恰好是个事实。
至于《伊利亚特》,虽说我们尚无确凿证据,但至少已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它原本是被作为一系列抒情诗的组合;不过即便承认这部作品当初是被有意写成史诗,我也只能说它的根据是一种有缺陷的艺术观念。现代的史诗都是古代模本的翻版,仅仅是一种轻率而盲目的摹仿。不过这种艺术上的异常现象已经结束,产生这种现象的时代已经过去。如果说真有什么长诗在什么时候盛行过的话(对此我表示怀疑),今后也绝不会再有长诗广为流行了——这一点至少是清楚的。
如果我们规定,在其它因素都相同的前提下,诗的长度就是衡量其价值的标准,那这看上去无疑是个荒唐透顶的主张——不过我们看出这主张之荒唐却多亏了各期《评论季刊》[2]。就一部诗作而论,能长期博得那些善冷嘲热讽的活页短论的喝彩,当然不可能是由于纯形式上的原因——不可能仅仅因为其篇幅的长度!诚然一座山只要能给我们山体高大的感觉,便会给我们留下巍峨壮丽的印象;但没有人会按这种方式去感觉诗歌作品,谁也不会因《哥伦比亚德》[3]部头大就对它肃然起敬。连《评论季刊》也不曾教导我们这样去被它感动。到今天为止,这份季刊也没坚持要我们评价拉马丁[4]必须凭其诗作的体积,评价波洛克[5]必须凭其诗卷的重量。但据该刊对“长期不懈的努力”之没完没了的称赞来看,除了体积和重量,我们还能想到什么呢?倘若某位可爱的先生因“长期不懈的努力”而完成了一部史诗,那就让我们真诚地称赞他这种努力(如果这种努力真值得称赞的话),但我们得克制住不要因为他努力就称赞他这部史诗。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有常识者认定一篇诗作最好是根据它造成的影响或产生的效果,而不是根据它为产生效果所花费的时阆,或根据某些人一直认为的造成影响所必须的“长期不懈的努力”。事实上,坚持不懈是一回事,创作天赋则是另一回事,基督教世界的任何评论季刊都不可将这两者混为一谈。我的这一论点,以及我一直都在强调的许多论点,不久就会因其不证自明而被接受。虽说其间它们会被笼统地斥之为谬论,但从本质上讲,这些斥责将不会妨碍它们作为真理。
从另一方面来看,一首诗显然也有可能简短得失当。过分简短的诗往往会蜕变为格言警句。虽说不时也有很短的诗给人留下鲜明或生动的印象,但它们绝对产生不出一种深远或持久的影响。须知在封蜡上盖印也得有持续的压力。贝朗瑞[6]已经写了无数辛辣尖刻和动人心弦的歌谣,但总的说来,它们都因为分量太轻而未能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结果就像一片片被吹上天的虚幻的羽毛,只好被人舍弃。 关于诗因太短而减弱其影响的情况,这儿有一个值得注意(但却一直不为公众所注意)的例子——一首精致可爱的《小夜曲》:
从夜晚第一阵香甜的睡眠中,
从梦见你的那些睡梦中惊醒, 身边正轻轻吹拂着习习晚风,
头顶正烁烁闪耀着满天星星。 醒来,从梦见你的那些梦中,
此时附在我脚底的一个精灵 不可思议地让我的脚步移动,
引我到你窗下,我的心上人!
四处飘荡的歌声已渐渐飘远,
消逝在那条幽暗静寂的小溪; 黄兰浓郁的芳菲早已经消散,
就像我梦中那些甜蜜的思绪; 夜莺那如泣如诉的声声哀怨;
也终将在它自己的心底消失, 就像我将在你心里烟消云散,
唉,尽管我是深深地爱着你!
哦,请把我从青草地上扶起!
我已经虚弱无力,消瘦憔悴! 让你的爱你的吻都化作细雨,
让细雨洒在我的嘴唇和眼眉! 我心儿怦怦直跳,难以抑制,
我的脸颊已冰凉,面如死灰; 哦,请再次把我拥进你怀里,
我的心最终应该在那儿破碎![7]
也许熟悉这首诗的人很少,然而它的作者却正好是雪莱。想必人人都能体会到诗中那种热烈但又不失优雅和缥缈的想象,但谁也不能体会得仔细入微,除非他也曾从梦见心上人的美梦中惊醒,随之又沐浴在南方仲夏夜馥郁的香气之中。
威利斯[8]的好诗之一(依我之见是他写过的最好的诗),无疑也是因为太短这一缺陷而未能在评论家笔下和读者心目中获得它应有的位置。
阴影在百老汇大街上延伸,
天色已是薄暮朦影的傍晚, 这时一位风仪秀整的女士
沿街款款而行,神气活现。 她是独身一人在街头行走,
但有无形的幽灵在她身边。
从容使她脚下的大街入迷,
声誉令她身边的空气陶醉, 一切都显得对她那么友善,
全都称赞她既文雅又娇美; 因为对上帝赐予她的一切,
她都用心收藏,谨小慎微。
她严守着自己的天生丽质,
躲着那些热情忠实的情人; 因为她心中只有金钱财富,
而有钱人还没来向她求婚; 但沿街卖笑也可受人尊重;
只要是花魁神女干这营生。
此时又走来一位漂亮姑娘,
百合花般苍白,纤弱瘦小; 她身边也有看不见的幽灵,
要使她成为妓女沿街卖笑; 她在渴望与鄙视之间独行,
没人能消除她的悲愁烦恼。
慈悲不能使她求天下太平,
怜悯没法使她舒展开眉头, 因为当爱的祈求随风而去,
她那颗女人心也付之东流! 这罪孽虽被天上基督宽恕,
却始终被地上的男人诅咒!
威利斯已写过那么多纯粹的“社会诗”,但在这首诗中,我们却难以辨认出那些“社会诗”的作者。这首诗不仅充满了理念,而且充满了活力,同时还显露出一种真诚(一种明显的情感之真诚),而这种真诚我们在作者的其它诗中都难以寻觅。
在过去的几年中,正当那种对史诗的狂热(即那种认为诗必冗长的信念)由于自身之荒谬而逐渐在公众头脑中消失之时,我们却发现继之又出现了一个异端;这个异端因过分虚伪而令人无法长期忍受,但它在其盛行的短短几年中,已经完成了对我们诗歌创作的腐蚀,它对诗歌创作造成的危害可以说比其它有害因素加在一起造成的危害还大。我说的这个异端就是“教诲诗”。不管是直接断言还是间接默认,有人一直都想当然地认为:诗的基本宗旨就是论理。据说每首诗都应该向读者灌输一种道德真谛,而且评判这首诗的价值也要凭这种道德真谛。我们美国人特别拥护这种高见,而我们波士顿人则更进一步,已经把这种高见发展到了极端。我们总是认为,要是仅仅为写诗而写诗并承认这就是我们的目的,那就等于承认我们的诗完全缺乏高尚和感染力。但实际情况却是,只要我们愿意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我们立刻就会在心底发现:与这种只以诗为目的而写出的诗相比,与这种除了诗什么也不是的诗相比,与这种本身就是诗的诗相比,与这种名副其实的诗相比,天底下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任何更为高尚、或更为高贵的作品。
我对“理”怀着一种心底所能发出的最深的敬意,但我却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说教的方式。为了使理生效,我宁愿限制它们。我不愿因滥用它们而削弱其效力。理需要的是严谨。它不会对娇花嫩草动恻隐之心。诗中所必须的一切正是与理毫不相干的一切。给理戴上宝石和鲜花,只会把它弄成一种似是而非、招摇过市的怪物。要使理产生效果,我们需要的是语言的严谨,而不是语言的华丽。我们必须凝练,精确,言简意赅。我们必须沉着,冷静,不动感情。总而言之,我们必须使心态尽可能地处于一种与写诗时的心态截然相反的状况。谁要是看不出理和诗在启迪方式上的天壤之别,那他肯定是鼠目寸光。而谁要是明知有这种差别,却偏要坚持去调和油水不容的理和诗,那他肯定就是个无可救药的理论狂。
如果把精神世界分成最一目了然的三个不同部分,我们便有了纯粹的理解力、审美力和道德感。我让审美力居中,因为它在精神世界里正是居于这个位置。它与左右两端都关系密切,但把它与道德感分开的是一种非常细微的差异,所以亚里士多德毫不犹豫地把它的某些作用归于道德本身。不过我们发现这三者的功能有非常明确的区分。理解力关心道理,审美力让我们感知美,而道德感关注的则是责任心。换言之,当道德感在教人以责任义务,当理解力在晓人以利弊得失,审美力却在满足于向人们展示美——审美力向邪恶宣战只因为一个理由,那就是邪恶造成残缺,破坏均衡,并仇视一切匀称、适度、和谐的事物;一言以蔽之,只因为邪恶仇视美。
因此显而易见,一种永存于人类心灵深处的天性就是美感。美感能使人从身边各种各样的形状、声音、色彩、气味和情趣中去感受愉悦。而正如让百合花倒映在碧湖中,或让阿玛瑞丽丝[9]的眼睛闪耀在明镜里一样,用语言或文字再现这些形状、声音、隐彩、气味和情趣,也是愉悦的一个源泉。但这种纯粹的再现还不是诗。如果一个人仅仅是用诗来再现他和世人一样感知到的那些景象、声音、气味、色彩和情趣,不管他的感情有多炽热,不管他的描写有多生动,我都得说他还不能证明他配得上诗人这个神圣的称号。远方还有一处他尚未触及的东西。我们还有一种尚未解除的焦渴,而他却没能为我们指出解渴的那泓清泉。这种焦渴属于人类的不朽。它是人类不断繁衍生息的结果和标志。它是飞蛾对星星的向往。它不仅是我们对人间之美的一种感悟,而且是对天国之美的一种疯狂追求。对天国壮美之预见令我们心醉神迷,正是在这种预见的启迪下,我们才通过时问所包容的万事万物和想象之中的种种结合,竭力要去获得一份那种壮美,尽管那种美的每一个元素也许都仅仅属于来世。于是我们借助诗(或借助最富诗歌情调的音乐),于是我们发现自己感动得流泪,于是我们哭泣——但并非像格拉维纳神父所认为的那样是由于过度喜悦,而是由于一种必然发生且难以忍受的悲哀,因为尚在这世间的我们此刻还无力完全而永久地把握住那些神圣的极乐狂喜,我们只能通过诗或音乐隐隐约约地对它们瞥上一眼。
一些极有天赋的人为领悟那种超凡之美而作的努力,已经为这个世界带来了世人们能够理解为诗并感觉为诗的一切。
当然,诗的情趣也可以通过绘画、雕塑、建筑、舞蹈、尤其是音乐等形式来表现;特别是园林花圃之营造亦是表现诗趣的一方广阔天地。不过我们眼下的论题只涉及这种情趣的文字表现。
在此且容我简单说说诗的韵律。我历来都确信以下事实:在节拍、节奏和韵律形式上都富于变化的音乐对诗歌来说非常重要,所以绝不可骄横地把它摈弃;音乐是诗歌至关紧要的助手,只有白痴才会拒绝它的帮助。鉴于此,我现在仍然坚持它确切无疑的重要性。也许正是由于音乐,心灵被诗情启迪时才会最大限度地接近那个它努力要实现的伟大目标一一一创造超凡之美。事实上,也许这个伟大的目标有时候还真被人实现过。本人就常常因一阵使人发抖的快乐而情不自禁地觉得:一柄人间的竖琴也能奏出天使们不可能不熟悉的曲调。因此用不着怀疑,在诗与通常意义上的音乐的结合之中.我们将为诗的发展觅到一片最为广阔的天地。古代欧洲的吟游诗人[10]曾拥有我们所不具备的优势,而托马斯•穆尔[11]则正在以最合理的风格唱他自己的歌,所以他正在使自己的歌完美如诗。
现在、止我来总结一下。简而言之,诗是有韵律的美之创造。诗的惟一裁判是审美力。诗与理解力和道德感只有间接的关系。除非出于偶然,诗既不涉及道理也不涉及责任。
然而我还需对上述总结稍稍加以阐释。我认为,那种最纯洁、最高尚、同时又最强烈的快乐来源于对美的凝神观照。正是在对美的凝神观照中,我们才以独自的力量发现有可能去获得那种使人快乐的升华或灵魂的激动;我们确认这种升华或激动就是诗情,并轻而易举地把它区别于道理和Passion,或者说区别于理智的满足和凡心的激动。所以,我把高尚包括在美中,我把美作为诗的领域,完全是因为一条明显的艺术规律——即应该让结果尽可能直接地产生于它们的原因。恐怕迄今为止还没人会如此愚钝,以致否认上文所说的那种特殊升华无论如何也是在诗中最易获得。不过以上所论绝非是说把感情的激荡、义务的规戒和事理的晓谕引进诗就完全无益,因它们偶尔也可用不同的方式有利于诗的总体效果。但在任何时候,真正的艺术家都应该设法使它们显得柔和,使它们恰如其分地从属于美,因为美才是诗的基调和本质。
下面我介绍几首值得大家注意的诗,而且我认为最好是以朗费罗先生那部《漂泊者》[12]的序歌开头:
白日已尽,黑暗
从夜的翅膀下飘, 好像从一只飞鹰
飘落下一片羽毛。
我瞥见荒村灯火
雨雾中渺渺幽幽. 忽然间悲从中来,
令心儿难以承受。
一种悲哀与渴望,
此情不同于痛苦, 它只与忧愁相似,
如烟雨恍若蒙雾。
来为我读首诗吧,
一首真诚的小诗,
以消除这种焦虑,
驱散白日的忧思。
虽前辈诗圣的足音
仍响在时间之长廊, 可别选他们的雄文,
也别读他们的华章。
因那些词章像军乐,
总是在提醒我们, 人生乃不尽之辛劳;
而今宵我渴望宁静。
读一位普通诗人吧,
他的诗出自心房, 如夏雨降自阴云,
如泪水流自眼眶;
他日日停辛伫苦,
他夜夜目不交睫, 但他依然能听见
心底美妙的音乐。
这种歌可除焦虑,
这种歌可解忧思, 如赐福祈祷之后,
上天给予的恩赐。
那就从这个珍本
挑你喜爱的篇章, 把你优美的声音
添进诗人的诗行。
于是夜将充满音乐,
而白日的焦虑烦忧 则会像Arab人,
卷帐篷悄悄溜走。[13] 这首诗的想象并不算丰富,但却一直因其措辞之精美而公正地受到赞赏。诗中有些比喻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而给人印象最深的当数:
虽前辈诗圣的定音
仍响在时间之长廊。
最末一节的想象也令人难以忘怀。不过从总体上看,这首诗受赞赏主要是因其与全诗情调一致的优雅自如的韵律,特别是因其总体风格的自然。相当长时间以来,把这种文风之自然只看作表面上的轻松已成了一种时髦,因许多人认为写诗难以做到自然真切。但事实并非如此,只有那些循规蹈矩者和矫揉造作者才能以形成自然的风格。有人认为一个人的创作格调永远都应该是那种已为大多数人习惯接受的格调(当然永远都必须随场合之变化而有所变化),而这种看法恰好是凭理性或直觉写诗的必然结果。若据《北美评论》[14]这种时髦的看法,那这位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温和”[15]的诗人在很多时候就肯定是傻瓜或白痴,而且他绝无资格被认为自然,就像装腔作势的花花[百度]公子或蜡像馆的睡美人没有资格被认为自然一样。
在布莱恩特[16]的短诗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一首他题为《六月》的诗。我在此只引用其中四节:
在那儿,穿过夏日漫长的时辰,
应该有金灿灿的阳光; 那儿应该有茵茵绿草簇簇野花
娇嫩鲜艳地长在一旁;
金黄鹂应该紧挨我的墓地, 编织并讲述它的爱情故事;
慵懒的蝴蝶
应该歇在那儿,那儿应该听到 嗡嗡的蜜蜂和鸣呜的蜂鸟。 即使中午有欢闹声从村里传来,
那又有什么关系? 即使月光下有少女的笑语酣歌,
那又有什么关系? 即使当晚霞消退,暮色低垂, 有未婚的情郎走近我的墓碑,
那又有什么关系? 我希望这片可爱的墓地四旁 不会出现更悲伤的声音景象。
我知道,我知道我不会再看到
六月绚丽烂漫的情景; 六月的阳光也不会再为我照耀,
也不再有六月的风声; 但如果在我长眠之地的旁边, 当我所爱的朋友们前来悼念,
就不会急着离去。 阳光、歌声、清风和繁花 会令他们在墓旁流连忘返。
这番景象会使他们变软的心肠
又想起往日的事情, 并谈起一位朋友不能再分享
这欢乐的夏日美景; 他已告别这群山环绕的地方, 告别充满这地方的壮丽景象, 只剩下这墓冢青青; 这时他们心头会极其乐意 再次听见他活着时的声音。
此诗节奏之流畅颇能给人听觉以快感——可以说是非常悦耳动听。这首诗总能以一种奇特的方式使我感动。诗人表面上在乐滋滋地谈他的坟墓,可从这表象下面却硬是涌出一股浓浓的悲郁,于是我们感到心灵在颤抖,而诗歌真正的高尚就在这种颤抖之中。我们最后得到的印象是一种令人喜悦的悲伤。
在以下我准备继续为大家介绍的诗中,如果或多或少都总有一种与此相似的情调,那容我在此先提醒诸位,尽管我们不知其原因和方式,但这种悲伤的情调与美的真正展现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不过这种情调是:
一种悲哀与渴望,
此情不同于痛苦, 它只与忧愁相似,
如烟雨恍若潆雾。
我说的这种情调甚至在平克尼[17]这首充满光彩与活力的《祝她健康》中也清晰可辨:
我为一名女士斟满这酒杯,
为一名用可爱造就的女性, 在普天下的柔情淑女之中,
她是一位尽善尽美的佳人; 优裕的环境和仁慈的命运
赋予了她婀娜多姿的体形, 绰约风姿宛若无形的清风,
不像来自人世而来自天庭。
她说话的声调就像是音乐,
酷似清晨百鸟婉转的啼鸣; 而她一字一珠吐出的话语
比美妙的歌声还悦耳动听; 因为那些话语涌自她心底,
出自她那两片可爱的嘴唇, 好像采足花粉的只只蜜蜂
刚刚飞离一朵朵玫瑰花心。
对她来说爱心就是思想,
就是她丈量时间的尺寸; 她的感情具有花的馨香,
具有花儿初绽时的清新; 经常变化的高尚的激情
是如此充满她那颗芳心, 她似乎就像往昔的女神——
那种种高尚激情的化身。
谁要是见过她美丽的笑脸,
一定会把它久久铭记在心; 谁要是听过她悦耳的话语,
心中会久久回荡她的声音; 但是,我对她的回忆怀念
更会天长地久,绵绵不尽, 我临终时的最后一声悲叹
也只会叹息她的香消玉殒。
我为一名女士斟满这酒杯,
为一名用可爱造就的女性, 在普天下的柔情淑女之中,
她是一位尽善尽美的佳人; 祝她健康!但愿这个世上
会有更多像她那样的身影, 这样生活也许会全部是诗,
而厌倦将不过是一个名称。
不幸的是平克尼先生出生在遥远的南方,要是他生在新英格兰的话,他也许早就被那个宽宏大量的小集团[18]封成了美国的头号抒情诗人,因为长期以来,那个小集团凭借对《北美评论》的操纵而掌握着美国文学的命运。刚才列举的那首诗非常优美,但说到它所唤起的高尚感,我们主要得归因于我们与诗人的热情产生了共鸣。我们可以原谅诗人的夸张,因为那些夸张中也不乏真诚。
不过对于我要为大家介绍的这些诗,我并不打算细说它们的优点,因为优点总是不言而喻的。博卡利尼[19]在其《帕耳纳索斯山传闻》中给我们讲了这样一则寓言:佐伊鲁斯[20]有次请阿波罗看了一篇他就一部很值得赞赏的诗作所写的非常尖刻的批评文章,随后那位神要求他说说那部作品的优点,但他回答说他只忙于挑错。于是阿波罗给了他一袋脱粒后尚未簸过的麦子,叫他挑出全部秕糠作为奖赏。
如今这则寓言很适合用来讽刺那些吹毛求疵的批评家,但我不能断定阿波罗的做法是否正确。我不能断定世人是否就没有极大地误解批评家真正的责任范围。文学作品的优点,尤其是诗的优点,可以被视为一种自明之理,它只需被适当地提及,然后任其去不证自明。如果优点需要加以论证,那它也就不成其为优点。所以,过分地强调一篇作品的优点,就等于承认它们并非十足的优点。
在托马斯•穆尔的《爱尔兰歌曲集》中,有一首歌最具严格意义上的诗之高贵特证。但这一点似乎一直莫名其妙地被人视而不见。我是指他那首《来吧,我罹祸的爱人》。若论其语言表达之生动有力,可以说拜伦的任何一首诗都没能将其超过。这首歌中有两行体现了神圣爱情的真谛,因为这两行表达了一种感情一与迄今为止用语言表达的其它任何一种感情相比,它也许一直都在更多人心中唤起更为强烈的共鸣:
来吧,我罹祸的爱人,倚在我怀中吧! 尽管众人都避开你,这儿仍是你的家;
这儿依然有那张乌云也遮不住的笑脸, 这颗心这双手依然属于你,直至永远。
啊!若不能荣辱与共,那爱情有何益? 若不能同甘苦同患难,相爱有何意思? 我不知晓,也不会问是否你心里有罪, 但我知道我爱你,我不管你究竟是谁。
欢乐时你曾一直把我称为你的小天使, 我应该做你的天使,在这恐怖的时日, 勇敢地把你跟随,哪怕下火海上刀山, 庇护你,拯救你——或与你一道长眠!
近来一直流行一种看法,那就是穆尔富于幻想但却缺乏想象(幻想和想象之区别最初由柯尔律治提出,[21]而没人比柯尔律治更充分地了解穆尔超乎寻常的才智)。实际情况是这位诗人的幻想力比他的其它能力都强,并且比其他所有人的幻想力都强,结果就很自然地让人以为他只具有幻想力。然而天下还从未有过这样的大错特错。还没有哪位真正的诗人在名誉上蒙受过如此巨大的伤害。在所有用英语写成的诗中,若要论真正意义上的想象之丰富和深刻,我还想不出有哪首诗堪与《我多想在那阴暗的湖边》相比,而《湖边》的作者正是托马斯•穆尔。遗憾的是我不能背诵这首诗。
托马斯•胡德是最为杰出的现代诗人之一,说到幻想力,他也是幻想最为奇特的诗人之一。他那首《美丽的伊妮丝》对我一随都有一种无法形容的魅力。
你可见到美丽的伊妮丝?
她已经去了西方, 去让另一个世界惊叹,
当那里隐去了夕阳; 她带走了她可爱的微笔——
带走了我们的阳光,
带走了胸前的珍珠项链
和她泛着红霞的脸庞。
回来吧,美丽的伊妮丝,
趁夜晚还没有降临! 我怕今夜会星光灿烂,
月色会格外澄莹, 而星月下的某位小伙子
会因夜行而交上好运—— 我甚至不敢往下写——
他挨着你说爱谈情。
我多想,美丽的伊妮丝,
我就是那殷勤的骑士, 快活地陪在你身边。
在你耳旁悄声低语! 难道这儿没忠实的情郎,
他们那儿没漂亮的少女? 不然他为何漂洋过海,
来此觅最美的佳丽?
我曾看见你走向海滩,
唉,美丽的伊妮丝, 身边有高贵的绅士簇拥,
前方飘着面面旌旗; 还有快活的少女少男,
他们都有雪白的翅翼; 这原本是一个美丽的梦
——虽然梦境已经消失!
唉,唉,美丽的伊妮丝,
她走时有歌声陪伴, 有音乐为她送行,
还有人群为她呼喊; 可偏偏因这歌声乐声,
有人更觉肝肠寸断, 因为对他所钟爱的姑娘,
歌声在唱“再见,再见”。
再见吧,美丽的伊妮丝,
那条搭载你的木船 没载过如此美丽的姑娘,
也不曾跳跃得这么欢—— 唉,为那海上的欢乐,
还有这岸上的悲叹! 那曾使一人心欢的微笑
如今可使众人心酸?
这同一位诗人写的《鬼屋》[22]是迄今为止写得最纯粹、最完美、在主题和技巧上都最具艺术性的一首诗,而且极富理想——极富想象。遗憾的是它篇幅稍长,不宜在这次演讲中引用。为了弥补这个遗憾,请允许我向诸位介绍他那首被人交口称誉的《叹息桥》。
又一个不幸的女人 厌倦了生命, 终于迫不及待地 了结了她的一生!
轻轻地捞她出水, 小心地抬她上堤; 她身子那么纤弱, 又那么年轻美丽!
瞧她那身衣裙 恍若裹尸布缠身; 从她浸透的素服 河水还不断下滴; 赶快把她弄干, 要疼爱,不要厌弃!
碰她时别显轻蔑, 想到她应感伤悲, 应显出高贵仁慈, 不去想她的孽罪; 如今在她身上 只剩下女性之美。
无须去过分追究 她离经叛道之罪尤; 死亡已经抹去 她的耻辱和污垢; 如今在她身上 只有美依然存留。
她虽曾误入歧途, 可仍是夏娃的姊妹;
请从她冰凉的嘴唇 擦去渗出的河水。 请替她绾好头发—— 那头散乱的秀发, 那头淡褐色的秀发; 趁好奇心在猜测 何处曾是她家?
她的父亲是谁? 她的母亲是谁? 她是否有位兄弟? 她是否有位姐妹? 或是否还有一人 于她比谁都亲, 于她比谁都近?
唉,基督的仁慈 难以普及众生! 杲杲阳光之下 却是一番惨景! 在一座繁华都市, 她竟然无家栖身!
父母双亲不认, 兄弟姐妹翻脸; 凭着不贞的证据, 爱神亦被推翻; 甚至连上帝的庇护
似乎也与她疏远。
但见一河春水 泛着倒映的光波, 高楼低屋的窗口 透出万家灯火; 夜静而无家可归, 她迷茫而又困惑。
三月料峭的寒风 使她瑟瑟发抖; 可她不惧桥洞阴森, 也不怕幽暗的急流。 一生的不幸遭遇 使她精神失常; 她乐于跳进水中, 乐于去探究死亡; 只要能脱离人世, 不管被冲到何方!
她勇敢地纵身一跃, 全不顾水冷流急—— 岸上的男人们哟, 放荡的男人们哟, 看看吧,想想吧! 要是你能下水, 就下去浸上一遭, 尝尝那水的滋味!
轻轻地捞她出水, 小心地抬她上堤; 她身子那么纤弱, 又那么年轻美丽! 趁她冰凉的四肢 还没有完全僵硬, 请怀着宽容之心, 把它们摆好放平; 然后再替她合上 那双茫然的眼睛!
那令人生畏的眼睛, 眼珠上还蒙着淤泥, 仿佛在最后一瞬, 她曾用绝望的目光 勇敢地凝望来世。
她虽然悲观地自杀,[23] 但却是因侮辱欺凌, 因人情世故炎凉 和她错乱的神经[24] 把她逼到了绝境—— 所以请让她的双手 像默默祈祷时那样 谦恭地交叉在胸前。
承认她有污点,
承认她有罪孳, 但仍应宽大为怀, 把她留给上帝裁决!
与其哀婉的情调一样,这首诗的力度也给人以强烈的感受。虽说诗的韵律节奏差点使诗人的想象显得脱离现实,但却与“疯狂”这一全诗的主题极其吻合。
在拜伦勋爵的短诗中,有一首诗还不曾从评论家那里得到过它无疑应该得到的赞赏。
虽然我走运的日子早一去不返,
虽然我那颗命运之星早已陨落, 可你温柔的心儿却拒绝去发现
那么多人都能看出的阴差阳错; 你的心虽然知道我遭遇的不幸,
却毫不畏缩地要与我患难与共; 我的心所描绘的那种真正爱情,
我从不曾找到,除了在你心中。
所以当身边的大自然向我微笑,
我决不会相信那笑容是在欺骗, 因面对如今惟一露向我的微笑,
我禁不住就会想起你那张笑脸; 而当狂风正在与大海进行战争,
就像我信任的心灵在与我搏斗, 若掀起的波涛激起了一种感情,
那是因波涛把我从你身边带走。
虽然我最后的希望也被打碎,
希望的碎片早已沉没在水里, 虽然我觉得心已被交给痛苦,
但它绝不会成为痛苦的奴隶。 虽然有那么多痛苦把我追逐,
但它们尽可以把我碾成齑粉, 却不可把我轻视,把我征服——
因为我想的是你,不是它们。
虽然你也是人,却不曾令我失望,
虽然你是女人,却不曾把我抛弃, 虽然你被人爱,却避免让我悲伤,
虽然你受信赖,却不曾将我抹去, 虽然你遭诽谤,但从不胆战心惊,
虽然与我分手,但不是为了逃开, 虽然关注我,但并非为损我名声,
而且你不愿沉默,以免世人瞎猜。
然而我并不想责怪这个世界,
也不鄙视这场敢众我寡的战争—— 既然我的心不宜珍重这个世界,
那若不尽快离它而去就是愚蠢; 虽说这样离去所付出的代价
远远超出了我当初所能估计, 但我发现无论它使我失去了什么,
都没能够从我心中把你夺去。
于是从已毁灭的过去之遗骸,
我至少可以回忆起许多往事; 它使我认识到我过去之所爱
比失去的一切都更值得珍惜;
于是沙漠中涌流着一股清泉,
于是荒原上依然有一棵绿树, 于是有一只小鸟在那片荒原
对我的心儿把你娓娓讲述。
虽然这首诗采用了一种很难处理好的格律,但其遣词造句却几乎无可挑剔,而且它表现的主题也非常崇高。只要逆境中的男人仍然坚定地保持着对女人的爱,他就不会认为他有权抱怨命运——这是一种使心灵升华的信念。
关于阿尔弗雷德•丁尼生,尽管我由衷地把他视为人世间最高尚的诗人,但时间只允许我引用他很短的几节诗。我把丁尼生看成并叫做诗人中最高尚者,并非因为他给我们的印象总是最深刻,亦非因为他给我们的刺激总是最强烈,而是由于他的诗总是最空灵一一或者说总是最高雅.最纯粹。他比这尘世间的任何诗人都更少世俗之气。我下面介绍的这几节诗引自他新近出版的长诗《公主》[25]:
泪哟,泪哟,我不知为何缘由, 从某个神圣的绝望之深渊涌出, 涌上我的心头,又盈聚在眼眶, 当我眺望金秋时节欢乐的原野, 当我想起那些一去不返的日子。
鲜艳得宛如清晨那第一道曙光 照亮从远方载友人归来的帆船, 曚昽得恍若傍晚最后一抹红霞 带着我们所爱的一切坠下天边; 鲜艳而嚎咙,一去不返的日子。
哦,让人感到那么伤感而陌生, 犹如在黑沉沉的夏夜破晓之际, 弥留者听见半醒的鸟初试歌喉,
临终者看见熹微晨光爬上窗扉; 伤感而陌生,一去不返的日子。
亲切得就像死后记忆中的热吻, 甜蜜得如同在无望的幻想之中 偷偷地亲吻本不该亲吻的芳唇; 深奥得堪比狂热而惆怅的初恋; 一去不返的日子哟,生中之死。
到此为止,虽说非常粗略且极不全面,但我已尽力向诸位阐述了我对诗歌原理的想法。我的目的是要说明,诗的本源就是人类对超凡之美的渴望,同时这种本源总是在一种使灵魂升华的激动中得到证明——这种激动与激情无关,因激情只能使凡心激动;这种激动也与道理无关,因道理只能使理智满足。说到激情,唉,激情的倾向是使灵魂堕落,而不是使其升华。与此相反,爱情——那个真正的、神圣的厄洛斯[26],那个区别于维纳斯的乌拉尼亚[27]——才无疑是所有诗歌主题中最纯粹、最理想的主题。至于道理,诚然我们若探明一个道理,便会在其引导下感觉到一种以前并不明显的和谐,从而立刻体验到真正的诗歌效果——
但这种效果只能归因于那种和谐,丝毫也不能归因于那个道理,因为它仅仅是有助于使那种和谐清晰显现。
关于何为真正的诗,我们无论如何也应该更直接地获得一种清晰的概念,而这只需要借助一些可在诗人心中唤起真正的诗歌效果的普通要素。发光的天体、绽开的鲜花、低矮的灌木丛、起伏的麦浪、倾斜的东方大树、遥远的青山、聚集的乌云、时隐时现的小溪、泛着银波的大河、远离尘嚣的碧湖之静谧、映着星光的孤井之深邃——诗人从这一切中发现滋养他灵魂的神粮[28]。百鸟的啼鸣、埃俄罗斯[29]的琴声、晚风的悲泣、森林的呼啸、浪花对海岸的抱怨、树林清新的呼吸、紫罗兰的芬菲、风信子的馥郁芳泽、傍晚时分越过神秘莫测的茫茫大海从远方荒岛上飘来的幽香——诗人从这一切中感知滋养他灵魂的神粮。在所有高贵的思想中,在所有超凡脱俗的动机中,在所有神圣的冲动中,在所有慷慨无私、自我牺牲的行为中——诗人获得滋养他灵魂的神粮。在女性之美中——在她们优雅的步态中,在她们明亮的眼睛中,在她们悦耳的嗓音中,在她们柔和的笑声中,在她们悲哀的叹息中,在她们衣裙和谐的窸窣声中——诗人感觉到滋养他灵魂的神粮。在女性迷人的爱抚中,在女性燃烧的热情中,在女性慷慨的施予中,在女性温顺而富于献身精神的忍耐中——诗人强烈地感觉到滋养他灵
魂的神粮。但更重要的是—— 啊,最重要的是——因了女人爱之忠诚、爱之纯洁、爱之强烈、爱之崇高和爱之神圣——诗人五体投地地信奉这种滋养他灵魂的神粮。
作为结尾,请允许我再朗诵一首短诗。这首诗与我刚才所引用的任何一首诗都不是一类。它的作者叫马瑟韦尔[30],诗名则为《骑士之歌》。由于我们现代人都理性十足地认为战争既荒唐又邪恶,因此这首诗的情调也许不易在我们心中唤起共鸣,这样我们就难以欣赏此诗真正的优点。为了充分欣赏这首诗,我们必须把自己想象成古代的骑士。
那就上马吧!各位勇敢的骑士,
赶快把你们的头盔戴上; 因为死神的信使:名声和荣誉,
又在召唤我们奔赴疆场。
我们眼中不该有英雄气短的泪花,
当我们手中紧握快刀利剑; 我们离去应义无反顾,无牵无挂,
别去想身后的粉黛红颜。
让那些乡下情郎去泪水长流,
让胆小鬼去悲鸣哭泣; 我们的使命是像男子汉一样战斗,
或像英雄一样马革裹尸。
---- 全文完
第二篇:爱伦坡侦探小说鉴赏
爱伦坡侦探小说《罗杰疑案》鉴赏:典型的“逻辑推理”模式
故事概要:
玛丽·罗杰是寡妇爱丝黛·罗杰的独生女。她幼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漂亮的玛丽罗杰为拿布兰克先生卖香水。在姑娘在店里干了一年多之后,有一天忽然失踪,谁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报界立刻将此事大肆渲染,警局也准备立案调查。可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失踪了一个星期的玛丽又忽然回到香水店站柜台。她身体健康无恙,只是稍带愁容。除了亲友的问安外,谁来询问她都一概不答。不久后玛丽罗杰向老板辞职,回到她母亲那里去了。回家后大约过了五个月,姑娘忽然再度失踪,三天当中她杳无音讯,第四天有人发现她的尸体漂在塞纳河上,就在圣安德烈街那一区对面的岸边,离僻静的圆木门一带的荒郊不太远。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分析,推理认证,主人翁奥基斯特·杜宾解决了这个看困难重重的疑案,而罪犯就是玛丽罗杰的情人海军军官洛塔利奥。
文章结构:文章分为5个部分:首先是引子,然后是:第一章:香水女郎;第二章:围绕着尸体;第三章:真理来自细节;第四章:对密林打问号;第五章:水手结
开门见尸。小说的第一章叙述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案例。受害人玛丽罗杰是巴黎一个买香水的漂亮小姐,经历了一次失踪却毫发无损的归来。几个月之后,被人发现尸体漂浮在离僻静的圆木门一带的荒郊不太远塞纳河上。这样的时间发生,警方毫无头绪,致使悬赏通缉罪犯,吸引读者眼球。
第二章开始描述线索,尸体的检验报告,全部证词的详细笔录,暗潮汹涌,并且埋下伏笔,看似不经意的线索却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设置干扰,利用自相矛盾的报社分析评论误导读者,把案情发展曲折化;
第三章为这篇小说的精彩之处,通过主人翁杜宾对细节的分析,大胆推理,把所有的线索理清,推翻了报刊上的错误引导,将故事继续推进。露出答案展示推理技巧,逻辑性和科学性使读者拜服
第四章拨云见日,解释线索,杜宾大胆还原案件经过,猜想最可能的情况。
第五章根据“水手结”找出真凶。
一篇好得侦探小说会是读者和作者斗智斗勇的过程,完整的文章结构是精彩的侦探小说所必须的。作为侦探小说鼻祖的爱伦坡按着侦探所遵守的的程序:透过搜集证词,收集物理证据;调查邻近的目击者或嫌疑人;尸检找出致死原因和死亡方式;确定受害人身份;追踪受害人的背景;调查与受害人交往的人,还有哪些特殊的目击者;研究作案者的作案手法,继续下一轮调查。特别的是,作者在提供线索时,引用了很多报刊的评论,一一列出了编辑们对这件事情的看法,这是不同于一般小说的是,这里的评论更多的是起到误导读者的部分,看似合情合理的解释在主人翁的分析下会漏洞百出。
技巧赏析:
巧妙安放线索:
文章从引子开始,作者就提出了“巧合”“偶然性”“ 或然率微积分学”“最严谨的科学方法”等字眼去描述侦探小说,从而会让读者想弄明白这些词在小说中到底暗指着写什么,让人会带着疑问去看这篇文章。其实这也是作者表明自己在这篇小说所要运用到的方法,在文章开头就这样提出来,似乎带着一点点跟读者较劲的味道。
再者,作者对时间地点这些细节的设置也是非常讲究:受害人失踪的时间“星期日,上午9点钟”,玛丽罗杰在去姨妈家的时候要求未婚夫雅克·圣尤斯达西去接他, 体弱多病的罗杰太太念叨说她恐怕“再也见不到玛丽了”“ 而是水手常打得滑结”等都暗藏玄机。
推理技巧:
科学性:在驳斥《星报》关于“尸体浮出水面因此死亡时间超过15天”进而得出“尸体并不是玛丽罗杰”的结论时,作者展现了分析的科学性:为驳倒经验型的“自然规则’,作者运用了物理学上关于浮力和密度的有关知识,并且展现出对生物学上人体组成上的掌握。
逻辑联系性:
主角杜宾在通往真相前进的道路上遇到的坑穴,并不是简单的场地被破坏,而是去抓住各家报纸对案情分析上跟真相相悖且不和逻辑的地方,理清线索,一张一弛起伏跌宕,随后又有更大的危机在等待。
最让我钦佩的是作者把一些看似不相关的事件巧妙的联系起来:1.那便是同一位玛丽·罗杰从皇宫街拿布兰克先生的香水店贸然出走2昨天一家晚报提到罗杰小姐上一回的神秘失踪。很多人都知道,那次她从拿布兰克香水店出走,是去找一个放荡得出了名的青年海军军官。3。在塞纳河畔有六名流氓将一名姑娘劫持,堵住她的嘴,载入河中强暴糟塌,然后又将她送至原岸,离她与双亲上船之地不远的地方。4检举信,来信者均肯定地认为,玛丽·罗杰是被一伙星期天在塞纳河一带捣乱的流氓分子害死的。5星期一那天,一名受雇于税务局的驳船船夫看见塞钠河上漂来一条空船,船帆置于船底。船夫把这条船拖至驳船办事处。第二天,有人未同驳船办事处工作人员打招呼,即将该船取走。现在这条船的船舵仍留在驳船办事处。
五条信息分别揭示了玛丽罗杰认识一个海军军官,但却在线索中并没有被提到;而同样在河畔发生的强奸案很容易让人联想玛丽罗杰也是被流氓所杀害;而船只的消息却隐藏着关于凶手身份的信息。
还存在疑问的地方:凶犯的杀人动机是什么作者并没有很好的交代清楚。
第三篇:浅析爱伦坡小说《红死病的假面》论文
在美国文学史上,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是游离于美国主流文化之外但却拥有特殊地位的天才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尤其是他一生所著的超过70篇的短篇小说因其在“任何时代下都独一无二的风格”,被后世奉为侦探推理小说的鼻祖和恐怖小说的大师。近年来,针对其恐怖小说的代表作之一,出版于1842年的《红死病的假面》(The Masque of the Red Death) ,众多专家学者分别从象征主义、哥特风格、梦幻性主题等单一角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探讨和研究。
一、爱伦·坡及其小说概述
作为最能代表爱伦·坡风格的短篇恐怖小说,《红死病的假面》继承了 18世纪欧洲哥特风格小说的传统,并从中吸收了中世纪颇为流行的恐怖艺术概念。诸如,充满了没落和惊悚气氛的幽灵城堡,被遗弃的萧条的村落还有古怪反常的人们。并独辟蹊径,在欧洲传统恐怖小说理念中加入心理惊悚因素。如小说发生的地点是“一座非常偏远的城堡式宅院”,里面有颇具中古特色的“黑色大钟”,并且虽然宅院“富丽堂皇”,但字里行间却流露出一种低沉压抑的气氛。而舞会上的人“有人装扮成肢体与面具不相成的怪物。有人穿戴着精神病患者才能想出的怪装。有许多人装扮得漂亮,许多人装扮得荒唐,许多人装扮得怪诞,有一些人装扮得可怕,还有不少人装备得令人恶心”。
二、唯美主义
爱伦·坡竭尽所能描绘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近乎奢靡的生活。《红死病的假面》中,人们的面具怪诞乖张,火光点亮了暗黑的帷幔,气氛阴郁而诡异。跳舞的男人女人,面色惨白,在黑暗中疯狂舞蹈。人群中,一个轮廓带着“红死病”的面具,裹着尸布,忽然之间又消失,只剩下面具和尸布。这种充盈于整个故事的基调给人一种颤抖悸动的恐怖感受。在这种恐怖惊悚的极致感官下,作品又丝丝密密如月光透过树叶般的渗出些许“唯美”的画面触感。而在细节上作者的“唯美”描绘更是无处不在。作者在描写“舞会”场地的“七个门”时这样写道: “譬如说最东边那个房间悬挂的饰物均为蓝色——那它的窗户则晶蓝如碧。第二个房间的饰物壁毯皆为紫色,其窗格玻璃就紫如青莲。第三个房间整个一片绿色,它有的便是两扇绿窗。第四个房间的家具装饰和映入的光线都是橘色——第五个是白色——第六个是紫罗兰色。第七个房间四壁从天花板到墙根都被黑丝绒帷幔遮得严严实实,帷幔的褶边沉甸甸地垂在同样是黑丝绒的地毯上。但只有这个房间窗户的颜色与饰物的色调不配,它窗玻璃的颜色是殷殷猩红——红得好像浓浓的鲜血。”
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在描写舞会的场景时真可谓是费尽心思与笔墨,尤其是七个房间分别挂的饰物的颜色,“蓝色”是“晶蓝如碧”,“紫色”是“紫如青莲”,最后一个房间,作者的笔触甚至精准到了“帷幔的褶边”,是“沉甸甸地垂在同样是黑丝绒的地毯上”的。
唯美主义与源于法国的象征主义近似,介于颓废主义和后浪漫主义之间,与艺术史上的装饰艺术主义重叠。用建筑上的概念去分析和结构文学作品和流派,唯美主义不是首例,比如前文所说的哥特风格,其显著特点就是“为艺术而艺术”,通过对象征手法和建议性而非陈述性语气的运用,竭力为读者营造一种感官而非理性并且唯美的氛围。这种唯美有时是与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相悖的。比如说当作者表达的是有关“死亡”“黑暗”“暴力”等主题时,唯美主义的应用就显出一种怪诞奇特甚至恐怖的意味。
三、效果论
唯美主义并不是爱伦·坡此篇小说唯一特征,与之相比更加个体化和深刻的是其显示出来的强烈的“效果论”色彩。“效果论”指的就是领先于小说故事情节和文字之前,在作品中先确立某种效果,再为实现这种效果去思考创作。这种文学理论在爱伦·坡的惊悚恐怖小说中的运用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作者根据难以精确探究的个人心理和彼时社会思想状况,先确立作品想要呈现的一系列怪诞,悬疑夸张甚至于荒唐的惊悚恐怖效果,再运用大量修饰性的词语或成分,极尽渲染刻画之能事,在故事场景和人物情感与情绪上不惜笔墨,并最终将这一效果淋漓尽致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抛开这种文学理论本身自带的某些功利性不谈,单就爱伦·坡对这一理论开创性的沿袭和将其鬼斧神工般与其作品的统一,就足以令其名在美国文学史上与庸辈分离开来。
《红死病的假面》是其效果论笔触成熟后的顶峰作品之一。效果论最显著的特征是作品的开头段与结尾段会用到直触心灵的文字和略带煽动性的语言,并以此作为效果论完成的支柱。《红死病的假面》开头段这样写道:“红死病蹂躏这个国度已有多时。从不曾有过如此致命或如此可怕的瘟疫。鲜血是其象征,是其标志——血之殷红与血之恐怖。有剧烈的疼痛,有突发的头晕,接着便是毛孔大量出血而来的死亡。患者身上,而尤其是脸上一旦出现红斑,那便是隔离其亲友之救护和同情的禁令。这种瘟疫从感染,发病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前后也就半个小时。”极致并且不断重复的字眼“致命”“可怕”“不曾”,然后是极其形象的描述,“血之殷红”“血之恐怖”,再是直观和感官性的渲染,“剧烈的疼痛”“突发的头晕”“毛孔大量出血”。最后用一个看似客观和冷静的“前后也就半个小时”,实则寒气逼人的时间概念来结束首段并开启效果论华丽演出的大幕。
小说结束部分呈现出这样绝望至极的叙述。“这下红死病的到来终于被承认。它就像一个小偷趁黑夜溜了进来。狂欢者一个接一个倒在他们寻欢作乐的舞厅之血泊里,每一个人死后都保持着他们倒下时的绝望的姿势。随着最后的欢乐之结束,那个巨大的黑钟也寿终正寝。三角支架上的火盆全部熄灭。黑暗,腐朽的红死病开始了对一切漫漫无期的统治。”
“保持着他们倒下时的绝望的姿势”“火盆全部熄灭”“一切漫漫无期的统治”这样不留一丝余地痛快而又彻底的绝望叙述终是徐徐拉上了这场恐怖之旅的幕布。然而读者却远不能从中像爱伦·坡这般虽绝望却不失冷静得迅速抽离。这种一切黑暗至底一切沉沦无期的彻骨的寒冷与苍凉带给读者的不仅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心灵震撼,也会长久的萦于他们心头,在他们形成自我意识与思想时悄无声息的冒出头来,并以一种近乎恒久的姿态渗入他们的血液及灵魂中。
四、结论
唯美主义和效果论作为贯穿爱伦·坡作品始终的重要特征,在其每一部小说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作为其顶峰时期代表作之一的惊悚小说《红死病的假面》更是两者充分体现和完美统一的典型代表。透过唯美主义和效果论的镜面对该小说进行分析,可以更加深刻的理解小说的结构、语言、修辞以及主题思想,进而可以更加深入透彻的领悟作者的文学主张和思想世界,对研究爱伦"坡的其他小说及其个人有借鉴意义。
第四篇:致青春爱相随爱情诗歌
有感岁月如梭!回首,恍如昨日不过转身之间。
看往昔落尽眼帘。
中学时代懵懂的我们,模糊了好感与喜欢,
更不知情为何物?
还记得:
那三年校友,
你在四班,我在一班,
或许曾有过无数次的擦肩,
但终究是互不相识!
直到那无法忘怀的三年二班,
不只是你我相识于此。
高中生活多姿而多彩,
更不乏你我笑语连连。
毕业,告别六年母校。
踏入另一个天地,
尽管精彩万分,却难再搜寻你的身影。
你走进了繁华蜀都,
我落入月城西昌,
千里相隔,却有丝丝牵连!
然时之旋转,你我情意不变。
挥别校园,步入繁杂社会。
初出茅庐,
跌入这物欲横流的尘世,
一时竟不知所措。
仰看那灰色天际,
已然不辨此时几分!
更不可想明日何为?
唯有昨日色彩,
尽在脑海翻腾......
那是一段煎熬,
痛却快乐!
只因有你!
或许上天眷顾,
如愿拥有了一份天底下最神圣的职业。
这确让我欣喜不已,
可你却始终埋怨这样的选择。
尽管时时口中抱怨,
却也默默支持。
三年教学生涯,转瞬而逝,
有欢笑有苦楚,
更有你的始终相随!
你曾经的埋怨是对的!
我放弃了工作,义无反顾地回到家乡。
那年信心满满的参加招考,
却是意外落榜。
这无疑是给了我重重一击,
无颜于家人,
无颜于你!
然你始终坚信于我。
那是短暂却有分外漫长的一年。
苦楚中!
你我携手共度
上天不会折埋你我,
眷顾依旧怀抱,
不离不弃的坚守,
定是白首偕老的美好!
感谢有你 !
更得感谢你的不离不弃!
第五篇:爱你们,有错吗?-致学生
爱你们,有错吗?
亲爱的,可爱的孩子们,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们,在我的眼里,你们是天真可爱的孩子,即使有时候你们会很令我生气,但你们拥有的是我再也回不去的青春年少,看到你们,仿佛就看到了中学时代的我自己,很幼稚无知,但很自以为是,很天真懵懂,但也错误百出,很乖巧伶俐,但也顽皮淘气。
曾经的我是个很听话很懂事的孩子,是父母眼里的乖乖女,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有时候也会很羡慕那些“敢作敢为”的同学,但往往甜蜜的结果却不是我乐意看到的,因为他们会受到惩罚,有时候汇聚的他们很潇洒,但实际上很可笑。就拿你们来说,我很喜欢你们,想要和你们一起学习,一起一起成长,想要完全融入你们的生活和学习,因为将会是你们陪我度过这半年的顶岗实习生涯。我爱你们,所以我认真备课;我爱你们,所以我生动授课;我爱你们,所以我和颜悦色;我爱你们,所以我会在你们犯错误的时候而生气失望。现在的你们是我手心里的宝,舍不得打,也舍不得骂,但你们似乎有点得寸进尺,开始肆无忌惮了,所以我要拿出我威严的一面,是你们,把我的仁慈的一面给舍弃了,好吧,那我就开始我的严厉战术。说实在的,你们今天确实令我很失望,难道就因为有听课的老师吗?我从第一节课就强调过,我的课堂上不允许做其他科目的作业,你竟然还那么明目张胆,那么理直气壮,如果我不采取措施就是纵容你们犯错误,当然了,当我课下找你们谈话以后,你们的表现让我很欣慰,说明你们还是很懂事很听话的,也说明我的说教对你们起了作用,以后我会尽量站在你们的角度去想,去说服你们,这就是战略。
我的教师生涯已经开始一个月了,马上面临的就是孩子们的月考,也就是检验我教学能力的时刻,对于一个教师,光靠威严惩罚让学生听话,是不可取的,好的授课方式和幽默生动的语言也是令孩子们愿意认真听课的理由,所以我在课堂上会努力用生动幽默的语言去感染你们,英灵你们爱上学习,让你们感觉学习其实并不是一件非常枯燥无趣的事情,我会尽量选用课件去给你们授课,虽然这对我的授课能力的提升不是很有利,但运用课件里的图片或者视频让你们可以更好地学习,我愿意这样去做,孩子们,只要你们能够好好学习。课下,我会找老师去打听你们的个人性格癖好,为的就是可以和你们很好的沟通,能够在你们犯错误的时候及时制止你们,也可以在事后不伤害你自尊心的情况下让你们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我的出发点是你们,我的落脚点还是你们,所以孩子们,为了你们自己努力一点,不要让我对你们失望,加油孩子们,李老师相信你们可以!